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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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型洗浴消防规章制度范本

大型洗浴消防规章制度范本

大型洗浴消防规章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洗浴场所的消防管理工作,提高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水平,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洗浴场所,包括浴室、桑拿房、SPA中心等各类洗浴设施。

第三条洗浴场所消防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灭结合”的原则,实行全员、全过程、全方位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四条所有从业人员应接受相关消防知识的培训,具备基本的消防安全知识和防火技能。

第五条消防安全责任制度应当明确,涉及洗浴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责任主体应切实履行职责。

第六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必要的消防设施设备,如灭火器、喷淋系统、疏散通道等,并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设施设备的完好有效。

第七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灭火和疏散预案、应急演练等方面的规定。

第八条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应按照相关消防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进行执行,不得违法违规。

第二章灭火设施设备管理第九条洗浴场所应配备适量、规格的灭火器,并按照规定的位置摆放,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及时使用。

第十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自动喷淋系统,并定期进行演练测试,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正常工作。

第十一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疏散通道,通道两侧不得堆放杂物,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第十二条洗浴场所应配备紧急照明设备,确保在发生火灾时能够为人员提供照明服务。

第十三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对灭火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发现问题及时处理或更换。

第三章火灾防范工作第十四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完善的火灾防范制度,包括定期巡查防火检查、禁止烟火等禁火措施。

第十五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开展防火知识宣传教育活动,提高从业人员和用户的消防意识。

第十六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火灾隐患排查制度,发现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第十七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的火灾报警系统,确保在发生火灾时可以及时报警并采取应急措施。

第十八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火灾疏散预案,明确各个岗位的职责和疏散通道,定期进行演练测试。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提高洗浴中心的消防安全管理水平,确保人身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规章制度。

第二条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洗浴中心内部员工、顾客及相关人员,必须严格遵守。

第三条消防安全是洗浴中心的第一要务,任何单位或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违反或破坏本规章制度。

第四条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要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和相关标准执行,确保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正常使用,提高防火意识,做好消防工作。

第五条洗浴中心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进行消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六条洗浴中心消防安全规章制度的制定、修改和解释权归洗浴中心负责人所有。

第二章消防设施第七条洗浴中心应当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包括消防水源、灭火器、疏散通道、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八条洗浴中心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使用并及时更换损坏或失效的设备。

第九条洗浴中心应当设置消防疏散指示标志,规范通道设置,确保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顺利疏散。

第十条洗浴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和疏散技能,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疏散人员。

第三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十一条洗浴中心应当明确消防安全管理的主体责任,负责人应当履行消防安全工作的第一责任人责任。

第十二条洗浴中心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机构,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情况。

第十三条洗浴中心员工应当参加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消防逃生知识,熟悉消防设施和设备的使用方法,掌握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洗浴中心应当制定消防应急预案,明确各岗位的应急处理程序,确保在火灾发生时能够迅速有效地进行应急处理。

第四章消防安全检查第十五条洗浴中心应当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消防设施和设备的完好情况、员工的消防安全知识掌握情况等。

第十六条洗浴中心应当配备专业的消防安全监测设备,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定期检测,确保其正常使用。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洗浴场所的所有员工、顾客以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确保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落到实处。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洗浴场所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本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五条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 贯彻执行国家消防安全法律法规,制定本场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2. 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全员消防安全意识;3.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4. 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5. 负责消防安全事故的调查处理。

第六条各部门消防安全职责:1. 前台部门:负责顾客消防安全教育和引导,确保顾客遵守消防安全规定;2. 更衣室部门:负责更衣室内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3. 桑拿房部门:负责桑拿房内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严禁使用明火;4. 洗浴间部门:负责洗浴间内消防安全设施的检查和维护,确保洗浴安全;5. 后勤部门:负责消防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与培训第七条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八条培训内容:1. 消防安全法律法规;2. 消防安全常识;3. 消防设施使用方法;4. 火灾事故应急处理;5. 疏散逃生技能。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第九条消防安全设施:1. 洗浴场所内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灭火器、消防栓等消防设施,并定期检查、维护;2. 确保消防通道畅通,不得堆放杂物;3. 确保消防设施标识明显,易于识别。

第十条火源管理:1. 禁止在洗浴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2. 禁止私拉乱接电源,确保用电安全;3. 严禁将易燃易爆物品带入洗浴场所。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检查:1. 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整改;2. 对消防设施、消防通道等进行检查,确保其完好有效;3. 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其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洗浴会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会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洗浴会所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洗浴会所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管理1. 洗浴会所应设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成员。

3.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职责:(1)贯彻执行国家及地方有关消防安全的法律法规、政策和标准;(2)组织制定和实施本会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3)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4)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5)负责火灾事故的调查处理,总结经验教训。

三、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1. 洗浴会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火栓、消防水池、消防水泵、烟感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使用。

3. 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放置应符合国家消防规范要求,不得随意移动、遮挡或损坏。

四、消防安全检查1.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应定期对洗浴会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1)消防设施和器材的完好性;(2)消防通道、疏散指示标志的畅通性;(3)电气线路、设备的安全性能;(4)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5)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检查中发现火灾隐患,应立即采取措施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五、消防安全培训与演练1. 洗浴会所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操作技能。

2. 每半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演练,检验消防安全预案的可行性和员工的应急反应能力。

3. 员工应积极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六、火灾事故处理1. 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2. 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报告消防部门,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

3. 洗浴会所应总结火灾事故原因和教训,加强消防安全管理,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资料]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doc

[资料]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doc

[资料]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规范1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及奖励与惩处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向公众开放的桑拿洗浴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桑拿洗浴场所指向公众开放的、集桑拿洗浴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 组织机构和人员4.1 组织机构桑拿洗浴场所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桑拿洗浴场所应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或容纳50人以上的桑拿洗浴场所要配备至少10人的专职消防、保安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他桑拿洗浴场所根据情况至少要明确5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场所内休闲娱乐区、厨房餐厅和客房区必须分别明确至少1名专门人员负责防火检查巡查、引导人员疏散、消防安全提示等。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总则为了做好洗浴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相关规范要求,制定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二、消防安全组织机构1.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由总经理负责组织、指挥和检查,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由总经理担任组长,各部门负责人担任副组长,全体员工参加。

2.消防安全管理小组的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完善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检查和维护消防设施设备,及时处理消防安全隐患,接受消防监督检查等工作。

三、消防设施设备1.洗浴中心消防设施设备包括自动灭火系统、疏散通道、火警报警系统、消防器材等。

所有消防设施设备必须符合国家消防标准,并定期进行检查和维护保养。

2.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保管应按照相关规定进行,禁止擅自使用、挪用、破坏和私自改造。

每天开业前应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确保其正常工作。

3.洗浴中心要设置明显的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员工和顾客在火灾发生时能够快速安全地疏散。

四、消防安全培训和应急演练1.洗浴中心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培训,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火灾预防和逃生自救等。

培训人员应为专业的消防安全人员或消防部门的工作人员等,培训合格后发放消防安全培训合格证。

2.洗浴中心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应急演练,演练内容包括火灾报警、疏散、灭火等程序。

演练应严格按照应急预案进行,并组织消防监管部门进行评估和指导。

五、消防安全巡查和隐患整改1.每日开业前,洗浴中心应组织专人进行消防安全巡查,确保疏散通道畅通、消防设施设备完好、使用和保管符合规定等。

2.发现消防安全隐患应立即上报总经理,并制定整改方案和时限,确保隐患得到及时整改消除。

3.每月洗浴中心应进行一次消防安全大检查,重点检查疏散通道、消防设施设备、消防器材的检修和保养情况,整改存在的问题。

六、火灾报警和灭火救援1.洗浴中心应配备火警报警器,并保持其正常工作状态,装配位置应符合国家标准。

2.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按照预定的应急预案进行报警和疏散,并采取灭火措施。

洗浴场所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洗浴场所消防安全制度范本

洗浴场所消防安全制度范本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浴场所消防安全工作,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洗浴场所消防安全工作应当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坚持安全第一、综合治理的原则。

第三条洗浴场所经营者是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应当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职责,保障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第四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各级管理人员和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落实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五条洗浴场所应当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和消费者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救互救能力。

第六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二、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第七条洗浴场所应当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明确组长、副组长和成员,负责场所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督促检查。

第八条洗浴场所应当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组织开展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和培训。

第九条洗浴场所应当明确员工的消防安全职责,确保员工熟悉消防设施设备的使用和操作,能够在火灾发生时迅速采取措施进行处置。

第十条洗浴场所应当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包括消防安全责任制、消防安全巡查检查制度、消防安全培训制度等。

第十一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管理情况、消防设施设备检查维修记录、员工消防安全培训记录等。

三、消防安全措施第十二条洗浴场所应当符合国家消防技术标准,确保消防设施设备完好有效。

消防设施设备包括灭火器、消火栓、自动报警系统、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等。

第十三条洗浴场所应当保持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畅通,设置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确保在火灾发生时人员能够迅速安全疏散。

第十四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检查电气线路,确保电气设备安全可靠。

禁止在洗浴场所使用明火、电热毯等易引发火灾的设备。

第十五条洗浴场所应当储存易燃易爆危险品,必须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和规定,配备必要的消防器材设施,确保安全。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一、背景介绍洗浴场所作为休闲娱乐行业的一部分,受到了广大消费者的喜爱和追捧。

然而,由于洗浴场所使用大量的水源和高温设备,其消防安全风险也较高。

为了保障消费者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制定并严格执行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是至关重要的。

二、制度目的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目的在于确保洗浴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设备的正常运行,培养员工的消防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提高火灾发生时的应对效率,最大限度地减少火灾损失。

三、洗浴场所消防设施要求1. 洗浴场所应根据场地面积和人员密度,设置足够数量的灭火器和灭火设备,并定期进行检测和维护。

2. 洗浴场所内应明确设置疏散指示标识,确保消费者在发生火灾时能够迅速、安全地撤离。

3. 通道和门窗应保持通畅,不得堵塞或阻挡,以便在紧急情况下进行疏散。

四、洗浴员工消防意识与培训1. 洗浴场所应设立专职消防员,并对员工进行定期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员工对消防装备的了解和操作技能。

2. 消防员应熟悉洗浴场所的消防设备的使用方法,并能迅速准确地处置火灾事故。

3. 洗浴员工应具备基本的消防知识,了解火灾的危害性和应急逃生的方法。

五、火灾应急预案1. 洗浴场所应制定详细的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疏散路线、疏散指示和报警电话等信息,并将其张贴在明显位置。

2. 针对可能发生的不同火灾事故,洗浴场所应制定相应的处置措施和逃生方案。

六、火灾巡查与记录1. 洗浴场所应定期进行火灾巡查,检查灭火器、消防设备和疏散指示标识的完好情况,并及时进行维修和更换。

2. 所有的火灾巡查记录应详尽、准确,并保存至少一年供相关部门查阅。

七、消防演练和日常检查1. 洗浴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反应和组织协调能力。

2. 每日开业前,消防员应进行设备检查,确保所有消防设施和装备的正常运行。

八、处罚与奖励1. 对于违反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行为,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罚,包括罚款、责令停业整顿等。

2. 对于遵守制度、积极推进洗浴消防安全工作并取得突出成绩的洗浴场所,应予以表彰和奖励。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洗浴行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保障洗浴场所内人员和财产的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洗浴行业内的经营场所,包括洗浴中心、桑拿会所、按摩保健等各类洗浴场所。

第三条洗浴场所应当加强消防安全管理,落实消防措施,健全消防安全设施,加强职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教育,确保依法依规开展经营活动。

第二章火灾隐患排查第四条每年对洗浴场所进行一次火灾隐患排查,发现火灾隐患应当立即整改。

第五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火灾隐患排查台账,记录每年的排查情况,并进行备案留存。

第六条洗浴场所应当加强设备设施的维护保养,确保设备设施安全可靠,不存在火灾隐患。

第三章消防安全设施第七条洗浴场所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安装消防设施,包括火灾报警器、自动喷水灭火系统、灭火器等。

第八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确保消防设施的正常运行。

第九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灭火器材使用台账,定期进行检查,确保灭火器材的有效性。

第四章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第十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专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制定、实施和检查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十一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具备相关的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以提高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十二条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当定期组织进行消防演练,培养职工对火灾事故的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章消防安全教育第十三条洗浴场所应当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对职工进行消防安全知识和操作技能的培训。

第十四条按摩技师应当接受消防安全培训,了解洗浴场所内的消防设施及逃生通道的位置和使用方法。

第六章火灾应急预案第十五条洗浴场所应当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包括火灾报警、人员疏散、灭火救援等各项内容。

第十六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对火灾应急预案进行演练,检验预案的有效性。

第七章违规处理第十七条对于违反本制度规定的洗浴场所,应当给予相应的处罚并责令整改。

第十八条对于严重违规的洗浴场所,应当暂停营业,直至整改合格。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目的为保障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洗浴场所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二、适用范围本制度适用于本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包括但不限于洗浴中心、温泉、桑拿、按摩等场所。

三、消防安全责任制1. 洗浴场所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责任。

3. 全体员工均应自觉遵守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履行消防安全职责。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自防自救能力。

2. 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确保其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应急处理能力。

五、消防设施设备管理1. 洗浴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消防设施设备,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防栓、应急照明、疏散指示标志等。

2. 定期对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禁止擅自改动、拆除、停用消防设施设备。

六、火灾隐患排查与整改1. 定期对洗浴场所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2. 对员工发现火灾隐患的行为给予表扬和奖励。

3. 对无法立即整改的火灾隐患,应采取临时措施,确保消防安全。

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洗浴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办公室,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2. 严格执行消防安全操作规程,确保各项消防安全措施落实到位。

3. 禁止在洗浴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

4. 禁止堵塞、占用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确保疏散通道畅通。

5. 定期对电气线路、消防设施设备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安全运行。

八、奖惩措施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的单位和个人,视情节轻重给予批评、警告、罚款等处罚。

3. 对造成火灾事故的责任人,依法依规追究其法律责任。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保障洗浴中心消防安全,预防火灾事故发生,确保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责任1. 洗浴中心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2. 各部门负责人为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

3. 员工为消防安全义务监督员,对消防安全工作负有监督和报告义务。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1. 洗浴中心应配备符合国家标准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定期检查、维修、更换。

2. 消防设施和器材应放置在明显、便于取用的位置,不得随意挪用、损坏。

3. 消防安全员负责消防设施和器材的日常管理和维护。

四、消防安全管理1. 洗浴中心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制度,明确消防安全责任,落实消防安全措施。

2. 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对发现的安全隐患及时整改。

3. 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4. 制定火灾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演练。

五、消防安全措施1. 严禁在洗浴中心内吸烟、使用明火,禁止携带易燃易爆物品进入。

2. 电气线路、设备应定期检查、维修,确保安全可靠。

3. 洗浴中心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志,并保持通道畅通。

4. 洗浴中心应配备足够的消防器材,确保消防器材完好、有效。

5. 员工应熟悉消防器材的使用方法,并定期进行消防培训。

六、火灾应急处理1. 发生火灾时,员工应立即报警,并迅速组织人员疏散。

2. 消防安全员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灭火和救援工作。

3. 火灾扑灭后,应保护现场,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七、消防安全考核与奖惩1. 定期对消防安全工作进行考核,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单位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依法予以处理。

八、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2. 本制度由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3. 本制度如与国家有关法律法规相抵触,以国家法律法规为准。

桑拿会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桑拿会所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为了加强桑拿会所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员工和顾客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二、消防组织与职责1. 桑拿会所应成立消防安全领导小组,负责全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

2. 消防安全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

3. 各部门负责人为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设施与器材1. 桑拿会所应配备足够的消防设施与器材,包括但不限于灭火器、消火栓、疏散指示标志、应急照明等。

2. 消防设施与器材应定期进行检查、维护,确保其完好有效。

3. 新增、更换消防设施与器材时,需报消防办公室审批。

四、消防安全教育培训1. 桑拿会所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培训,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2. 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知识、火灾报警与疏散逃生、灭火器材的使用等。

3. 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竞赛,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五、消防安全检查1. 桑拿会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确保场所消防安全。

2. 检查内容包括消防设施与器材、电气线路、疏散通道、易燃易爆物品等。

3. 发现安全隐患,应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六、火灾应急预案1. 桑拿会所应制定火灾应急预案,明确火灾报警、疏散逃生、灭火救援等流程。

2. 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3. 火灾发生后,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确保人员安全疏散和火灾扑救。

七、消防安全管理措施1. 严格控制火源,禁止在场所内吸烟、使用明火。

2. 加强电气线路管理,定期检查、维护,确保电气安全。

3. 定期清理易燃易爆物品,确保场所内无安全隐患。

4. 疏散通道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5. 桑拿会所应设置消防值班室,24小时值班,确保火灾事故及时处理。

八、奖惩制度1. 对在消防安全工作中表现突出的员工,给予表彰和奖励。

2. 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员工,给予批评教育、罚款等处罚。

九、附则1. 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范本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顾客和员工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洗浴场所的所有区域和设施,包括但不限于公共浴池、休息区、更衣室、储藏室等。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明确消防安全责任,强化消防安全教育,确保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职责第四条洗浴场所法定代表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场所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具体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检查、消防设施维护、消防安全教育等。

第六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区域的消防安全负直接责任,确保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七条所有员工均应接受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技能,提高消防安全意识。

第三章消防安全教育培训第八条每年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安全知识培训,内容包括消防安全法律法规、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疏散逃生等。

第九条新员工入职前必须接受消防安全培训,并经考核合格后方可上岗。

第十条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事故的能力。

第四章消防设施管理第十一条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和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十二条消防设施的位置、数量、性能应符合国家有关消防技术标准。

第十三条严禁擅自移动、拆除、遮挡消防设施和器材。

第十四条消防通道、安全出口应保持畅通,严禁堆放杂物。

第五章防火巡查与检查第十五条消防安全管理部门应定期进行防火巡查,及时发现并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每日进行防火巡查,对发现的问题及时上报并整改。

第十七条对重点部位和重要设施应进行重点检查,确保其安全运行。

第十八条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立即制止并上报。

第六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九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第二十条报告消防部门,协助消防部门进行火灾调查和处理。

第二十一条对火灾事故原因进行深入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洗浴消防制度范本

洗浴消防制度范本

洗浴中心消防制度范本第一条总则为确保洗浴中心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顾客和员工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消防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消防安全责任(一)洗浴中心负责人是洗浴中心消防安全的第一责任人,对本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二)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的消防安全工作负责,督促本部门员工遵守消防安全规定。

(三)全体员工有消防安全责任,应掌握消防知识,履行消防安全义务。

第三条消防安全管理(一)洗浴中心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部门,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洗浴中心的消防安全工作。

(二)洗浴中心应制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并定期组织演练。

(三)洗浴中心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培训和宣传,提高员工消防安全意识。

第四条消防设施管理(一)洗浴中心应按国家有关规定设置消防设施,并保证消防设施正常运行。

(二)洗浴中心应定期对消防设施进行检查、维护、保养,确保消防设施完好有效。

(三)洗浴中心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志,确保消防通道畅通,禁止占用、堵塞消防通道。

第五条消防安全检查(一)洗浴中心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整改火灾隐患。

(二)洗浴中心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及时整改。

第六条火灾事故处理(一)发生火灾时,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进行灭火和疏散。

(二)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上级消防部门报告,并配合消防部门调查火灾原因。

第七条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一)洗浴中心应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使员工掌握消防知识和技能。

(二)对新入职员工进行消防培训,确保员工具备消防安全基本知识。

(三)洗浴中心应开展消防安全宣传活动,提高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消防安全考核与奖惩(一)洗浴中心应建立消防安全考核制度,对消防安全工作成绩突出的部门和个人给予表彰和奖励。

(二)对违反消防安全规定的行为,应严肃处理,直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九条附则(一)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实施。

洗浴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洗浴消防管理制度范本

洗浴消防管理制度范本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洗浴场所,包括室内泳池、桑拿、按摩、洗浴等场所。

第三条洗浴场所应当依法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并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

第四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参加消防应急演练,并定期接受消防安全培训。

第五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完善的消防设施和设备,保证消防设施和设备的正常运行。

第二章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第六条每家洗浴场所应当设置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由专职或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组成,具体人数根据场所大小和消防安全隐患确定。

第七条消防安全管理机构的主要职责包括:(一)负责制定和组织实施消防安全管理制度;(二)定期检查消防设施和设备,确保其正常运行;(三)组织开展消防应急演练,提高应急处置能力;(四)监督员工的消防安全培训,加强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八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召开消防安全管理会议,总结经验,交流问题,制定改进措施。

第三章消防设施和设备第九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以下基本消防设施和设备:(一)消防水源:应当设置足够的消防水源,包括消防栓、消防水池等;(二)火灾报警设备:应当设置自动火灾报警系统和手动火灾报警按钮;(三)灭火器材:应当设置各类灭火器材,包括灭火器、消防水带等;(四)疏散通道:应当设置明确、畅通的疏散通道,确保人员疏散安全。

第十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对消防设施和设备进行检查和维护,确保其正常运行。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第十一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内容包括火灾危害、火灾逃生知识、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等。

第十二条洗浴场所应当定期组织消防演练,检验员工的应急处置能力,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

第五章火灾应急处置第十三条一旦发生火灾,洗浴场所的员工应当立即启动火灾应急预案,组织人员疏散,并进行灭火救援。

第十四条洗浴场所应当配备足够的灭火器材,员工应当熟练掌握灭火器材的使用方法,及时进行灭火。

洗浴消防安全制度模板

洗浴消防安全制度模板

洗浴消防安全制度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洗浴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及有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洗浴消防安全工作应贯彻“预防为主、防消结合”的方针,实行消防安全责任制,做到消防安全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

第三条洗浴单位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制定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确保洗浴消防安全工作落到实处。

第四条洗浴单位应加强消防安全宣传教育,提高员工和顾客的消防安全意识,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五条洗浴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消除火灾隐患,确保消防安全。

第六条洗浴单位应配置完善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确保火灾发生时能及时进行灭火和救援。

第七条洗浴单位应严格遵守国家有关消防安全的规定,接受消防部门的监督和检查,对消防部门的监督检查应予以配合。

二、消防安全组织和管理第八条洗浴单位应设立消防安全管理组织,明确消防安全责任人,负责洗浴消防安全工作的组织、协调和监督。

第九条消防安全责任人应对洗浴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组织实施消防安全制度和应急预案,定期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第十条洗浴单位应配备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包括消防安全检查、火灾隐患整改、消防设施维护等。

第十一条洗浴单位应定期召开消防安全会议,研究解决消防安全问题,部署消防安全工作。

三、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第十二条洗浴单位应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教育和培训,确保员工掌握消防安全知识和灭火技能。

第十三条消防安全培训应包括火灾预防、火灾扑救、火灾逃生等方面的内容。

第十四条洗浴单位应定期组织消防安全演练,提高员工应对火灾的能力。

四、消防安全检查和整改第十五条洗浴单位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六条对检查发现的火灾隐患,应及时整改,确保消防安全。

第十七条洗浴单位应建立健全火灾隐患举报制度,鼓励员工和顾客积极举报火灾隐患。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消防安全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障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洗浴场所,包括室内和室外洗浴设施。

第三条洗浴场所应配备专业的消防人员,并规定其职责和权力。

第四条洗浴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和培训,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五条洗浴场所应依法制定消防安全制度,明确消防责任,实施消防安全管理。

第六条本制度的宣传与培训应由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并应定期进行。

第二章洗浴场所的基本消防设施第八条洗浴场所应配置独立的灭火器和自动喷淋系统,并定期检查和维护。

第九条洗浴场所应设置足够数量的紧急疏散出口,并保持通畅。

第十条洗浴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标识,包括灭火器位置、疏散通道和应急出口的指示。

第十一条洗浴场所应保持室内干燥,防止火灾。

第十二条洗浴场所应设置火灾报警系统,并定期检查和测试。

第十三条洗浴场所的消防通道和消防设备应保持畅通,不得堆放杂物。

第三章消防人员的职责和义务第十四条消防人员应熟悉本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切实履行职责和义务。

第十五条消防人员应定期检查洗浴场所的消防设施和消防通道,及时报告发现的问题。

第十六条消防人员应熟悉灭火器和自动喷淋系统的操作方法,并定期进行演练。

第十七条消防人员应组织员工进行消防培训,提高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四章消防演练和应急处理第十八条洗浴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演练,提高员工的火灾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九条洗浴场所应制定详细的灭火和疏散方案,并进行定期审查和更新。

第二十条洗浴场所应建立健全应急预案,包括火灾事故发生时的组织和指挥程序。

第二十一条洗浴场所应定期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及时整改,并做好记录。

第五章违反本制度的处理第二十二条对违反本制度的人员,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并追究其责任。

第二十三条洗浴场所应建立完善的违规投诉处理机制,及时查处违规行为。

第六章附则第二十四条本制度由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人员负责解释。

洗浴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洗浴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洗浴行业消防安全管理,预防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安全责任制实施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洗浴行业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从事洗浴服务的企事业单位、个体工商户。

第三条洗浴行业消防安全管理应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的原则,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

第二章消防安全责任第四条洗浴行业法定代表人或负责人为消防安全第一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

第五条各部门负责人对本部门消防安全工作负直接领导责任,确保本部门消防安全措施的落实。

第六条从事洗浴服务的员工应具备消防安全基本知识,遵守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参与消防安全培训。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措施第七条洗浴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配置消防设施和器材,并保持完好有效。

第八条洗浴场所应设置明显的消防安全标识,确保消防通道畅通。

第九条洗浴场所内禁止存放易燃易爆物品,禁止吸烟和使用明火。

第十条洗浴场所应定期进行消防安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第十一条洗浴场所应建立健全消防安全档案,记录消防安全检查、设施维护、火灾事故处理等情况。

第十二条洗浴场所应制定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定期组织演练。

第四章消防安全培训与教育第十三条洗浴场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理能力。

第十四条洗浴场所应将消防安全知识纳入新员工入职培训内容。

第十五条洗浴场所应通过宣传栏、悬挂横幅等形式,普及消防安全知识。

第五章火灾事故处理第十六条发生火灾事故时,应立即启动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人员进行扑救和疏散。

第十七条火灾事故发生后,应立即向当地消防部门报告,配合调查处理。

第十八条火灾事故处理完毕后,应进行事故原因分析,制定整改措施,防止类似事故再次发生。

第六章附则第十九条本制度由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部门负责解释。

第二十条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第七章消防安全责任追究第二十一条对违反本制度,造成火灾事故或消防安全责任事故的,依法依规追究相关人员的责任。

桑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桑拿消防安全管理制度

一、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桑拿场所的消防安全管理,预防和减少火灾事故的发生,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防法》、《消防监督检查规定》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场所实际情况,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本场所所有员工、顾客及临时工作人员。

第三条本制度遵循“预防为主、防治结合、安全第一”的原则,确保桑拿场所消防安全。

二、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成立桑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负责全面领导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领导小组组长: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总体规划和组织实施,对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全面负责。

2. 领导小组副组长:协助组长开展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检查。

3. 领导小组成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五条桑拿场所消防安全管理领导小组下设消防安全办公室,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1. 办公室主任:负责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具体实施和监督,组织消防安全培训和演练。

2. 办公室副主任:协助主任开展工作,负责消防安全管理资料的整理和归档。

3. 办公室成员: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三、消防安全设施与器材第六条桑拿场所应按照国家标准配备齐全的消防设施和器材,包括但不限于:1. 消防栓、灭火器、消防水带等;2.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防烟排烟系统等;3.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紧急广播系统等;4. 应急照明和疏散指示标志等。

第七条消防设施和器材应定期进行维护保养,确保其完好有效。

第八条桑拿场所应设立消防器材存放室,并做好防火、防盗、防潮、防尘等工作。

四、消防安全检查与巡查第九条桑拿场所应定期开展消防安全检查,包括但不限于:1. 检查消防设施和器材是否完好有效;2. 检查电气线路、设备是否安全可靠;3. 检查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是否畅通;4. 检查易燃易爆物品的管理是否符合规定。

第十条桑拿场所应设立消防安全巡查制度,由专人负责巡查,及时发现和消除火灾隐患。

第十一条桑拿场所应定期对员工进行消防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消防安全意识和应急处置能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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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标准(征求意见稿)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桑拿洗浴场所消防安全管理的术语和定义、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场所设置要求、消防安全管理措施、防火检查和隐患整改、消防宣传教育培训及灭火应急疏散演练、消防档案、消防安全经费投入、检查考评及奖励与惩处等内容。

本标准适用于向公众开放的桑拿洗浴场所。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50016 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45 高层民用建筑设计防火规范GB50084 自动喷水灭火系统设计规范GB50098 人民防空工程设计防火规范GB50116 火灾自动报警系统设计规范GB50140 建筑灭火器配置设计规范GB50222 建筑内部装修设计防火规范GB50303 建筑电气工程施工质量验收规范GA587 建筑消防设施的维护管理3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3.1 桑拿洗浴场所指向公众开放的、集桑拿洗浴和休闲娱乐为一体的综合性场所。

3.2 消防安全专门培训指公安消防机构或其他具有消防安全培训资质的机构组织的专业消防安全知识培训。

4 组织机构和人员4.1 组织机构桑拿洗浴场所应设置或确定消防工作的归口管理职能部门,并确定专职或兼职的消防管理人员。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桑拿洗浴场所应建立专职或义务消防队。

面积在200平方米以上或容纳50人以上的桑拿洗浴场所要配备至少10人的专职消防、保安人员,负责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其他桑拿洗浴场所根据情况至少要明确5名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场所内休闲娱乐区、厨房餐厅和客房区必须分别明确至少1名专门人员负责防火检查巡查、引导人员疏散、消防安全提示等。

4.2人员要求桑拿洗浴场所的法人代表(或非法人单位的主要负责人)是单位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同时要明确一名消防安全管理人。

场所消防安全责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控制室操作人员应当经省级公安机关消防机构培训合格,并持证上岗。

5 消防安全责任和职责5.1 一般规定桑拿洗浴场所应建立消防安全责任体系,明确逐级和岗位消防安全职责。

桑拿洗浴场所应向社会公开承诺,保障消防安全疏散条件,落实消防安全措施,接受社会监督。

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桑拿洗浴场所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建立与当地公安消防部门联系制度,及时反映单位消防安全管理工作情况。

5.2消防安全责任人桑拿洗浴场所的消防安全责任人对本单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负责,应履行下列职责:a) 组织审定年度消防安全工作计划和消防安全资金预算方案;b) 确定本单位消防安全管理人和各部门消防安全责任人;c) 组织建立消防安全例会制度,每周至少召开一次消防安全工作会议;d) 每半个月至少参加一次防火检查;e) 组织火灾隐患整改工作,负责筹措整改资金。

消防安全责任人应报当地公安消防部门备案。

5.3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由消防安全责任人指定,应履行下列职责:a) 拟订年度消防工作计划和消防资金预算方案;b) 组织制订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c) 组织防火检查,每半个月至少一次;d) 组织整改火灾隐患;e) 组织建立消防组织,每季度至少组织一次消防宣传教育、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f) 向消防安全责任人报告消防安全情况,每月至少一次。

5.4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属于消防安全重点单位的桑拿洗浴场所所应确定专、兼职消防安全管理人员。

消防安全管理人员应履行下列职责:a) 分析研究本部门、岗位消防安全工作,及时向上级报告;b) 确定消防安全重点部位,实施日常防火检查、巡查;c) 落实火灾隐患整改措施;d) 管理、维护消防设施、灭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标志;e) 组织开展消防宣传,对员工进行教育培训;f) 编制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组织演练;g) 记录消防工作开展情况,完善消防档案;h) 完成其它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5.5自动消防系统操作人员自动消防系统的操作人员应具有中专以上学历,经公安消防部门培训合格后持证上岗,应履行下列职责:a) 掌握自动消防系统的功能及操作规程;b) 每日测试主要消防设施功能,发现故障应在24小时内排除,不能排除的应报告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责任人;c) 核实、确认报警信息;d) 发生火灾时,启动相关消防设施。

5.6其它人员其它人员应严格执行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参加消防安全培训及灭火和应急疏散演练,熟知本岗位火灾危险性和消防安全常识,发生火灾时及时引导顾客疏散。

5.7承包、租赁、委托经营实行承包、租赁或委托经营、管理时,产权单位应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订立的合同中应明确消防安全责任。

消防车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设施和其它建筑消防设施应由产权单位管理。

两个以上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合作经营的公共娱乐场所,各产权单位或产权人应明确管理责任,可委托统一管理。

6消防安全制度和操作规程6.1消防安全制度及制度要点6.1.1消防安全例会制度应包括会议召集、人员组成、会议频次、议题范围、决定事项、会议记录等要点。

6.1.2消防组织管理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及人员、工作职责、例会、教育培训、活动要求等要点。

6.1.3消防安全教育、培训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频次、培训对象(包括特殊工种及新员工)、培训要求、培训内容、考核办法、情况记录等要点。

6.1.4防火巡查、检查和火灾隐患整改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检查频次、参加人员、检查部位、内容和方法、火灾隐患认定、处置和报告程序、整改责任和看护措施、情况记录等要点。

6.1.5消防(控制室)值班制度应包括责任范围和职责、突发事件处置程序、报告程序、工作交接、值班人数和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1.6安全疏散设施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安全疏散部位、设施检测和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1.7燃气、电气设备和用火、用电安全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施登记、电工资格、动火审批程序、检查部位和内容、检查工具、发现问题处置程序、情况记录等要点。

6.1.8消防设施、器材维护管理制度应包括责任部门、责任人和职责、设备登记、保管及维护管理要求、情况记录等要点。

6.1.9灭火和应急疏散预案演练制度应包括组织机构和分工、联络办法、预案的制定和修订、演练程序、注意事项等要点。

6.1.10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桑拿洗浴场所还应制定易燃易爆危险物品检查、仓库管理等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制度。

注:消防安全制度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6.2消防安全操作规程桑拿洗浴场所应制定下列消防安全操作规程:a) 自动消防系统操作规程;b) 变配电室操作规程;c) 电气线路、设备安装操作规程;d) 其它必要的消防安全操作规程。

注:消防安全操作规程应予公布,并根据实际情况随时修订。

7场所设置要求7.1建筑物的耐火等级和安全布局7.1.1耐火等级桑拿洗浴场所应设置在一、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内,所在建筑必须经过消防设计审核、验收或备案抽查。

7.1.2设置的部位及防火分隔要求7.1.2.1 宜设在建筑物的首层、二层或三层靠外墙部位,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墙体和耐火极限不低于1h的楼板与其它场所隔开。

7.1.2.2 不应设置在袋形走道的两侧或尽端。

7.1.23 墙上必须开门时,应设置不低于乙级的防火门。

7.1.2.4 必须设置在其它楼层时,应符合下列要求:a) 不应设在地下二层及二层以下,当设置在地下一层时,地下一层地面与室外出入口地坪的高差不应大于10m;b) 一个厅、室的建筑面积不应大于200m2,并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不低于1h 的不燃烧体楼板与其他部位隔开,厅、室的疏散门应设置乙级防火门。

c) 应设置防烟、排烟设施。

7.1.3布局要求桑拿洗浴场所的布局应符合下列要求:a) 不得设置在居民楼、被核定为文物保护单位的建筑和博物馆、图书馆建筑内;b)不得设置在居民住宅区和学校、医院、机关周围;c)不得设置在车站、机场等人群密集的场所;d)不得设置在地下建筑一层以下;e)不得设置在与危险化学品仓库毗连的区域。

7.2安全疏散设施7.2.1安全出口7.2.1.1 桑拿洗浴场所的安全出口数不应少于2个,其中每个厅室或房间的疏散门不应少于2个,当其建筑面积不大于50 m2且经常停留人数不超过15人时,可设置1个疏散门。

7.2.1.2 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应分散布置,相邻2个安全出口或疏散出口最近边缘之间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5m。

7.2.1.3 场所的外窗严禁安装铁栅栏。

7.2.2疏散宽度7.2.2.1 桑拿洗浴场所安全出口的疏散总宽度不应少于通过人数与百人疏散宽度指标(m/100人)的乘积。

客房部分与其它部分实行有效防火分隔的,其疏散宽度可参照宾馆的要求执行;未实行有效分隔的,按照公共娱乐场所的要求执行。

注:通过人数为人员密度指标(人/m2)与公共娱乐场所建筑面积(m2)的乘积,其中,放映厅的人员密度指标为1人/m2,其它场所为0.5人/m2。

7.2.2.2 桑拿洗浴场所内疏散楼梯、走道的净宽应按实际疏散人数经计算确定,其最小净宽不应小于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注: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内的桑拿洗浴场所,其楼梯和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1m;设置在高层民用建筑内的公共娱乐场所,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2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3m(走道单面布房)或1.4m(走道双面布房);设置在地下人防工程内的桑拿洗浴场所,其楼梯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走道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5m(走道单面布房)或1.6m(走道双面布房)。

首层疏散外门最小净宽不应小于1.4m。

7.2.3疏散距离7.2.3.1 房间门至最近安全出口的最大直线距离不应超过40m,其室内最远点至最近安全出口的直线距离不宜大于30m。

7.2.3.2 房间内最远点至该房间门的距离不应大于15m(设置在单层、多层民用建筑中的桑拿洗浴场所不应大于22m)。

7.2.4疏散楼梯间7.2.4.1 设有桑拿洗浴场所且超过2层的地上建筑、设在建筑高度不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高层民用建筑裙房及未设置防烟楼梯间的地下建筑内的桑拿洗浴场所,应设有封闭楼梯间。

注:高层民用建筑的分类执行GB50045中的有关规定。

7.2.4.2 设有桑拿洗浴场所的地下建筑,其室内地面与室外出口地坪高差大于10m的,设在一类高层民用建筑和建筑高度超过32m的二类高层民用建筑内的桑拿洗浴场所,应设有防烟楼梯间。

7.2.4.3 封闭楼梯间、防烟楼梯间的设置应符合GB50016、GB50045、GB50098中的有关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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