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深化巡察整改日常监督的实践与思考
整改是巡察工作的关键环节、是巡察成效的集中体现。强化巡察整改落实是全面贯彻“发现问题、形成震慑,推动改革、促进发展”巡视工作方针的内在要求。只有在做细做深做实日常监督上下功夫,才能高质量推动巡察整改落实落地,确保巡察工作取得实效。本次调研回顾总结我市近年来在开展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中的探索,以问题为导向,提出进一步深化的路径与举措。
一、主要做法与成效
近年来,*市委巡察办积极发挥统筹协调职能,推动建立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机制,坚持“三个导向”,压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责任,做好巡察“后半篇文章”。2021年在*市率先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被列为*市巡察整改绩效评估试点县(市)。
坚持“问题导向”,做细巡察整改日常监督。针对巡察发现的突出问题、面上问题、重点问题及问题线索,建立四张“问题清单”,实行台账式登记、销号式管理,推动巡察监督、整改与治理有机贯通。一是突出问题——立行立改。在巡察期间,巡察组发现被巡察党组织存在损害群众利益的普遍性、突出性问题,各类监督检查发现的应改未改的突出问题以及可能会引发群体性事件的个别典型问题等,会同所在单位纪检监察组织共同把脉会诊,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督促被
巡察党组织立行立改,及时解决。立行立改情况写入巡察报告,并向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汇报。本届以来,已下发立行立改通知书105份,涉及国有房产资产管理、干部违章搭建等问题,均在巡察组撤点前得到高质量解决。二是面上问题——专项治理。对巡察发现的普遍性、典型性或倾向性问题,形成巡察工作专报,上报市委市政府,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系统治理。如在市委第七轮巡察中发现,村级工程管理中存在部分工程未按规定进行招投标、工程款支付不规范等问题,形成专报,由发改局和农业农村局牵头开展专项整治,规范全市村级工程管理。三是重点问题——挂牌督办。创新实施重点问题提级监督、挂牌督办,在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期间,由市纪委市监委会同市委巡察机构确定重点问题清单,梳理8个重点问题交办7个镇(街道)纪委办理,由联系纪检监察室立下“军令状”,点对点进行跟踪督办,2名村干部受到党纪处分。四是问题线索——快研快办。出台《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交工作实施办法》,开通巡察发现问题线索移送处置“快车道”。如市委第九轮巡察,领导小组召开巡察中期情况汇报会,听取问题线索汇报,协调市纪委市监委提前介入,查处了*市粮食收储有限公司商店负责人挪用公款购买银行理财产品案件。本届以来,已移送问题线索*条,办结*件,立案查处*件,移送司法*人,办结率*%。
坚持“责任导向”,做深巡察整改日常监督。抓住被巡察党组织主体责任、党组织书记第一责任、纪检监察和组织部门监督责任“三个环节”,强化“四责协同”(主体责任、第一
责任人责任、其他班子成员分担责任、日常监督责任),形成巡察整改工作责任落实闭环,持续释放巡察综合效应。一是压实主体责任,抓牢巡察整改“主心骨”。建立“三级反馈”机制,形成分管市领导督办、被巡察党组织主要负责人牵头抓总、领导班子分工负责的巡察整改责任体系。前移监督关口,由纪委监委和组织部参加被巡察党组织巡察整改专题民主生活会,变事后监督为过程监督和结果监督并重。督促被巡察党组织对照巡察反馈问题,形成责任清单、问题整改清单、问责清单、建章立制清单“四张清单”,确保每一个巡察反馈的问题都能“颗粒归仓”。巡察整改情况及时向党内通报、社会公开,形成正向引导的舆论氛围。二是压实第一责任,管好巡察整改“责任田”。巡察反馈时与“一把手”签订“责任状”,要求“一把手”按时上报组织落实巡察整改情况报告。对巡察发现存在问题较多,或巡察整改不及时、不到位、成效不明显等问题的党组织,由市委巡察工作领导小组直接听取巡察整改情况汇报,并视情由相关领导分级约谈。如在市委第十轮巡察整改中,8个镇(街道)党委书记对被巡察的*个村社区党组织负责人进行集中约谈和个别约谈,层层明确整改责任。三是压实监督责任,聚焦巡察整改落脚点。2021年初,出台《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实施办法(试行)》,创新分类移交、归口监督、联合督导、回访检查、定期报告、整改约谈等六大机制,压实纪检监察、组织部门日常监督责任。同年,由市纪委市监委牵头,对市委第八轮、第九轮巡察整改情况开展联合督导,督促发现问题再整改*个。四是推进巡察整改质效评估试点建
设。出台《中共*市委巡察整改质效评估办法(试行)》,对被巡察党组织开展分类分层全覆盖式评估,如第九轮巡察整改期限届满后,对发改局等5家单位的巡察整改开展绩效评估,督促问题再整改,对评分末位的党组织在年终考核中予以扣分。
坚持“民心导向”,做实巡察整改日常监督。始终把民心作为最大的政治,将巡察工作作为密切联系群众的桥梁和纽带,通过运用巡察成果推动解决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不断增强群众的获得感和幸福感。一是聚焦政策落实。坚持把巡察工作作为推动民生决策部署落地落实的重要抓手,确保执行不走样。近年来,先后组织扶贫、村级工程、人防等领域专项巡察,重点关注脱贫攻坚、乡村振兴、美丽乡村等系列决策落实情况,发现推动解决问题*个,运用“四种形态”追责干部*人,营造干事创业的浓厚氛围。二是聚焦基层治理。在巡察中做到点面结合,既突出点上问题整改,更注重共性问题专项治理,推动全市各级各部门举一反三、建章立制。如通过村居巡察,发现基层党建、农村“三资”、村级工程和扶贫领域等存在的共性问题,及时要求组织部、农业农村局、发改局等部门牵头开展专项治理,增强了基层治理实效。如广*党委针对巡察反馈的历欠款问题,集中攻坚,成立联合督查组,共收回*宗历欠租金共计*万余元。三是聚焦惩治腐败。聚焦群众切身利益,大力惩治群众身边的腐败问题和不正之风。本届以来,共移交涉及镇(街道)和村社区干部职工的问题线索*条,其中党政纪处分*人,移送司法*人。如2022年巡察发
现,*街道*村两名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弄虚作假,违规为亲属办理养老保险待遇的问题,市纪委给予两人开除党籍处分,并移送司法。同时,推动解决了部分低保户每月8吨免费用水应享未尽享、低保补助金应享未尽享、具有安全隐患的违章建筑及困扰群众出行等一批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存在的短板与不足
虽然我市在推进巡察整改日常监督上取得了一些成效,也积累了一些经验,但从实践看,离高质量巡察整改还有差距,监督力量、监督方式和监督成果运用上还存在着短板与不足,主要表现在——
监督合力还需有机整合。根据《市、县(市、区)党委巡察工作规程》规定,同级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应履行日常监督职责。但在实践中,尽管我市较早建立了巡察整改的日常监督机制,纪检监察机关、组织部门共同抓巡察整改监督的责任意识也在不断增强,但由于基层人手力量较为薄弱,纪委监委牵头、组织部门配合开展日常监督实际上力不从心。此外,由于相关制度的执行上还存在一定磨合期,因此在贯通融合各方监督力量上还需要进一步研究与改进。
成果应用还需有力推进。巡察成果运用是将巡察成果进行分类,反馈给被巡察的党组织整改落实,移交给相关机关或职能部门研究处理,并开展监督检查、严肃问责追责的全过程。巡察能否取得实效,取决于巡察成果能否规范、及时、有效地得到运用。2018年省委巡视工作领导小组研究出台了《关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