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论儒道哲学的美学思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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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论儒道哲学的美学思想

青岛科技大学艺术学院王碧美李翔

摘要:

中国画自身有着悠久的发展历史和深厚的文化内涵。它的美学思想深受中国传统哲学的影响,注重个人情感的表达,讲究气韵生动,强调抒情写意;同时儒道哲学中蕴含着丰富的美学思想,又融入到中国画的审美思想中,使其丰富和发展,如真善美的结合,道与技的统一,人们对人格美与质朴美的追求等。

关键词:儒与道、美与善、道与技、

正文:

中国画是艺术的一个分支,它强调抒情达意,追求意境美。而中中国画的美学思想又深受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画学之所以把人们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与理想的审美境界合而为一,也正是由于中国哲学体系的固有特征对中国画艺术深刻影响的结果。尤其儒道哲学中的美学思想,影响至为深远。具体如下:

一.儒家的美学思想—美与善的统一、仁与乐的统一、人格美的追求、为人生而艺术

儒家美学的创始者和重要代表是孔子。他的美学思想建立在他的“仁”

学的基础上。孔子从他的“仁”学出发,总结、概括和发展了前人关于“五味”、“五色”、“五声”的美和美与善的关系问题的论断,第一次深刻地解释了美与善的关系、审美与艺术的社会作用等问题。“仁”在道德境界追求上等同于“善”,但它也有形而上的意义----“仁”的精神本质是等同于宇宙精神的。“仁”所包涵的宇宙精神以其宗教意义为母体而得以孕育,以“礼”的途径加以实现。礼是周初人们祭神时形成的一种仪式,在以后的发展中,形成了以“仁”为标准的道德规范。礼在实现的过程中,是规范性与艺术性的统一。“质胜文则野,文胜质则史,文质彬彬,然后君子”,他把外在形式的美称之为“文”,把内在道德的善称之为“质”。“文质彬彬”正说明儒家把道德规范性与艺术的表现性的和谐统一作为礼的基本性格,体现了“美”与“善”的统一。

美与善的统一,在儒家孔子看来,最早体现在仁与乐的统一上。仁,儒家提倡的一种高尚的道德规范,乐是儒家表现善的一种艺术方式。儒家之所以把艺术的尽美与道德的尽善融合在一起是源于他们的本质有自然相同之处。乐的正常的本质可以用一个“和”字作总结,如“大乐与天地同和”“乐之中和也”“乐言是其和也”“乐者天下之大齐”,大齐就是完全的统一;《礼记-儒行篇》中说“歌乐者仁之和也”,仁者必和,和中含有仁的意味。孟子也说“仁者爱人”极其量是“天下归仁(即万物一体)”,“浑然与物同体”。可以说“乐合同”的境界与仁的境界有其自然而然的会通统一

之点。乐与仁的会通统一,即是艺术与道德在其最深的根底中,同时也是在其最高的境界中,会得到自然而然的融合统一,因而道德充实了艺术的内容,艺术助长,安定了道德的力量。

儒家把艺术的作用概括为“兴”、“观”、“群”、“怨”四个方面。“可以兴”即艺术可以感发人的意志,此处的意志不仅仅是一般所谓的情感,而由作者纯净真挚的感情感染读者,使读者一方面从精神的麻痹中苏醒,而且也随苏醒而得到心灵的澄汰。这样一来,读者的感情自然荡漾着道德,而与之和而为一。“可以观”即可以观风俗之盛衰,可以考见得失,可以透明生活的广度与深度,可以有作品照亮人生的本质与究竟,可以使读者“见透了作品所要表现出的感情活动,因而进入感情活动的真正的性质与本质之中”。“可以群,可以怨,迩之事父,远之事君,多识鸟兽草木之名”指出了审美与艺术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位和作用。

张彦远在《历代名画记》中提到“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的论断,成教化,则说明艺术在教育上的功用;助人伦,说明艺术在群体中的功用。出了审美与艺术在人类生活中的重要地指位和作用。

艺术是人生的修养手段之一,而艺术最高境界的达到,却有待于人格自身的不断完成,对儒家而言,是由“下学而上达”的无限向上的人生修养透入到无限的艺术修养中,才可以做到。

孟子也宣扬了儒家所提倡的人格精神的美,并且在有关个人道德修养方面“养吾浩然之气”的说法中,也涉及了艺术创造中个体的情感和意志作用等问题。荀子则提出了“无伪则性不能自美”的说法,涉及到主体能动活动同美的关系,并且在《乐论》中集中地和具体地阐述了艺术的社会功能。

儒家为人生而艺术的精神,唐以前是通过《诗经》的系统而发展,自唐起,更通过韩愈们所奠基的古文运动的系统而发展。同时,为人生而艺术及为艺术而艺术,只是相对的便宜性的分别。最后应当指出的是,孔子通过音乐所呈现出的为人生而艺术的最高境界,即是善(仁)与美的彻底和谐统一的最高境界,对于目前的艺术风气而言,诚有“犹河汉而无极也”之感;但就人类艺术正常发展的前途而言,它将像天体中的一颗恒星一样,永远会保持其光辉于不坠。

二:道家的美学思想—美与真的统一、技与道的统一、对自然美的追求、为艺术而艺术

老庄的哲学思想是“道”,如“悟道”、“观道”和“体道”,同时它们也融入到中国画得创作中,并且成为中国画创作的最高宗旨。“道”的观念又是怎样在中国画的发展过程中成为中国画创作的最高宗旨呢?

我们先对道的观念加以说明。“道”原本由我国先秦时代哲学家、道家学派创始人老子提出,后由庄子得以继承与发展,后又经过名家的补充与丰富,最终形成了完整的一套富含丰富的美学思想的道家理论体系!“道可道,非常道;名可名,非常名;无名,万物之始;有名,万物之母……”在老子看来,道是产生万物又管驶万物天地万物都由道而生,可以说是道是先天地而生的世界万物的本原,是无形无声,独立于整个自然界之外又永

远不变的绝对精神,即“有物混成,先天地生,寂兮寥兮,独立而不改,周行而不殆,可以为天下母”,其过程如“道生一,一生二,二生三,三生万物”。道生万物后,又作为天地万物的根本而蕴涵于天地万物自身当中,它普遍存在,无间不入,无所不包。老子认为,道虽然存在于天地万物之中,但它不同于可感觉的具体事物,故“道之为物,惟恍惟惚。惚兮恍兮,其中有像;恍兮惚悉,其中有物”。同时,也说明道视而不见、听而不闻、搏之不得,是不能用靠感官去体验,也难于用普通字眼来表示的那种构成天地万物共同本质的东西。

再者,老子关于“道法自然”的认识。在《老子》中这样论述:“故道大,天大,地大,人亦大。……人法地,地法天,天法道,道法自然。”又说:“万物莫不遵道而贵德。道之遵,德之贵,夫莫之命而常自然也。”道法自然,也就是道性自然,道体自然。庄子在《齐物论》中继承和发扬了老子的“道法自然”的思想,提出了以“天籁”比喻自然之“道”的另一种表述,“天籁”就是说万物皆自然而生,无意而鸣动,无目的,无主宰。这样一个自然而然的过程叫做“道”。正是从这点出发,老庄以自然之美为核心的美学思想得以生发,并成为中国山水画发生发展的精神本体。

庄子以“道”的意蕴向人们表达了一种“自热之美”的意蕴。庄子所说“天地有大美而不言”,他主张“天而不人”,以自然为美,越是自然,越是少人为的成份,也就越合乎美。因天地自然最合乎于此美,故他们认为整个宇宙生命的本来是完美和谐的,而这种美的和谐又是自然而然形成的。这自然天成,可以说是宇宙生命的本真。“自然之美”可以理解为两层意思:一是指天地万物自然界的美;二是指美的自然朴素、率真天成的风格。这两者都以“道法自然”的哲学思想为基础,在总的指向上取得统一。

从自然之美中体悟道的境界。中国历代书画家以自然之美为美,并以大自然造化为师的传统无不与老庄的美学思想相契合。在自然之美的第二层含义中,庄子认为自然、天真、朴素是美的本质,朴素而天下莫能与之争美。在社会生活中的人们也应该保持自然天性,保持自然状态。人品也以自然率真、朴素恬淡为美。所以庄子认为“淡然无极,而众美从之”。人们把“自然”作为中国画的品评标准中的最高目标也是渊源由此。受道家的影响,画品之美,美在自然。中国画的最高标准是“逸”品,而“逸”的标志在于“得之自然”。明董其昌在《画禅室随笔》中也说:“画家以神品为宗极,又有以逸品加于神品之上者,曰出于自然而后神也。”就是对认为的艺术,庄子也认为朴素自然为最高境界。他提出“既雕既拙,复归于朴”,“朴素而天下莫之争美”的观点。

老庄所谓的道,本质上是最高的艺术精神,首先引起疑问的是,艺术精神不能离开美,不能离开乐(给人的一种快感),而艺术品的创造也离不开“巧”?进一步去探寻,就不难发现,老庄因矫当时由贵族文化的腐烂而来的虚伪、奢侈、巧饰之弊,因而否定世俗浮薄之美,否定世俗纯感官性的乐,轻视世俗矜心着意之巧;同时他们也提出了“天地有大美而不言”的“大美”的主张,去追求一种纯朴淡泊的人生;要从矜心着意的小巧,更一步追求“惊若鬼神”的、与造化同工的大巧。老子说:“五色令人目盲,五音令人耳聋,五味令人口爽,驰骋畋猎令人心发狂。”老子否定世俗美,追求本质的、根源的、绝对的大美。老子所追求的“致虚极,守静笃”而来的还纯返朴的人生,也为尝不可以理解为本质的美、根源的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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