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

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墙壁采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八、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餐饮具自行清洗消毒的学校食堂,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餐饮具保洁设施,要有明显标识,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九、粗加工区至少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2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洗菜池不能混用,要有明显的使用标识标明其用途。烹饪区应配备有通风、排烟装置。

十、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备餐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十一、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食品库房内食品应分类分区的标识清楚、离地离墙存放。

十二、冷藏、冷冻设施数量满足需要;生熟分开存放,原料、半成品和成品分开存放,有明显区分标识。

十三、各餐间设有空调设施、空气消毒设施、工具清洗消毒设施。备餐间内无明沟,地漏带水封。墙裙铺设到顶。食品传递窗为开闭式,其他窗封闭。备餐间门安装自动闭门器。备餐间入口处设置洗手、消毒设施。

十四、厕所不得设在食品处理区。

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

附件六 山西省义务教育阶段中小学体育设施设备配备标准一、小学 (一)设备

注:1、标准中易耗器材要及时补充,保持常量; 2、标准中所列设备的数量是按学生人数、班级数量最低标准设定的,班额超出或不足45人的,应按比例酌情增减配备数量; 3、配备设备时,应选择美观、实用、安全的优质产品,鼓励学校增设或自制标准以外的学生喜闻乐见、新型的体育设备,提倡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快乐体育乐园,加强对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设施 1、体育设备配套的柜、架、箱要满足宽松存放的需要; 2、有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场地、用房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 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有条件的学校应选建风雨操场、游泳馆、体育馆,可建塑胶跑道。 5.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二、初中

(一)设备

注: 1、标准中易耗器材要及时补充,保持常量; 2、标准中所列设备的数量是按学生人数、班级数量最低标准设定的,班额超出或不足50人的,应按比例酌情增减配备数量; 3、配备设备时,应选择美观、实用、安全的优质产品,鼓励学校增设或自制标准以外的学生喜闻乐见、新型的体育设备,提倡学校因地制宜建设快乐体育乐园,加强对体育场地设备设施的维护和保养,确保学生在使用过程中的安全。 (二)设施 1、体育设备配套的柜、架、箱要满足宽松存放的需要; 2、有防火、防盗、防潮等安全防护设施。 (三)场地、用房 注:1.300米以上的环形田径场应包括100米的直跑道,200米的环形田径场应至少包括60米直跑道。 2. 田径场内应设置1~2个沙坑(长5~6米、宽2.75~4米,助跑道长25~45米)。 3.器械体操区学校可根据实际条件进行集中或分散配备。 4.有条件的学校应选建风雨操场、游泳馆、体育馆,可建塑胶跑道。 5.因受地理环境限制达不到标准的山区学校,可因地制宜建设相应的体育活动场地。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学校食堂安全管理要求 一、食堂的总体要求 1、有餐饮许可证,每个从业人员有健康证。 2、食堂的设施、设备布局应当合理,应有相对独立的食品原料存放间、食品加工操作间、食品出售场所及用餐场所。 3、距离污染源25米以上。 4、各功能间配备必要的防蝇、防鼠、防尘、垃圾收集、照明、给排水、通风、防腐等设施。 5、冷藏、冷冻食品要有相应的设备,并能达到冷藏、冷冻要求。 6、粗加工间面积基本满足要求,按照肉制品、疏菜、水产品,分类加工,有操作台,分类洗涤池3个,有加工用具等设施。 7、消毒设施,餐具保洁设施能满足需要。 8、食品销售场所与餐厅相对分开。 9、要有留样冷藏箱。 10、食堂由加工场所和餐厅组成,加工场所和餐厅的面积比为1:1,加工场所的面积与就餐的人数相适应,100名以内学生就餐食堂加工场所面积不小于50㎡,100名至300名学生就餐的食堂加工面积不少于100㎡,超过300人的,中

学每增加一名学生,面积应增加0.25㎡,小学每增加一名学生,面积应增加0.15㎡。 二、操作间的要求 1、墙壁应有1.5m以上的瓷砖或其他防水、防潮可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 2、地面应防水、防滑、易清洗并具有一定的坡度,有排水沟。排水沟有易拆卸、易清洁的格栅,排水沟有坡度,出口有防鼠网。 3、配备有足够的通风、照明、排烟装置和有效的防蝇、防尘、防鼠设施。 4、有符合卫生要求的存放废弃物的设施。 5、有分别加工盛放生、熟品的红、白案、墩等工具和容器,并有明确的标识。 三、餐厅的要求 1、食堂用餐场所应设置供用餐者洗手,洗餐具的自来水装置和符合卫生标准的洗涤、消毒剂。 2、要有防蝇、防鼠设施和足够的照明设施。 3、应保持干净、通风。 4、餐座能够满足用餐者的需求。 5、餐厅要保持清洁、卫生,做到地面无垃圾,墙面无剥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 DG/TJ08—12—2004 J10355—2004

2004上海

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 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Standard for school construction of general and primary secondary and high schools DG/TJ08—12—2004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批准部门: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施行日期:2004年8月1日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 沪建建[2004]289号 关于批准《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的通知 各有关单位: 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主编的《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专家审查和我委审核,现批准为上海市工程建设规范。该规范统一编号为DG/TJ08-12-2004,自2004年8月1日起实施。 该规范由上海市建设工程标准定额管理总站负责组织实施,上海市教育委员会负责解释。

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二〇〇四年五月十日

前言 本标准系根据上海市建设和管理委员会2003年以沪建建[2003]87号文的要求,由上海市教育委员会会同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等单位编制而成。 上海市《中小学校建设标准》(DBJ08-12-90)(以下简称《90标准》)自1990年颁发以来已13年,随着经济的发展和教育改革的深入,已不适应中小学教育发展的需要。2002年4月,建设部、国家发展计划委员会、教育部以建标[2002]102号文联合颁发了《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以下简称《国标》),并于2002年7月1日起施行。因此,本标准的修编,主要参照《国标》的内容,并结合上海市的实际情况作了调整。关于用地指标,则根据《中小学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及上海市人大常委会2000年第40号公告颁布的《上海市植树造林绿化管理条例》分别对学校的建筑用地、体育用地和绿化用地进行了测算和调整。 本标准的主要技术内容为:1总则;2术语;3学校建设规模、设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4用地面积指标;5建筑面积指标;6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各单位在使用本标准时有何意见和建议,请告知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地址:上海市愚园路460号;邮编:200041),以供修订时参考。 主编单位: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参编单位:上海市城市规划管理局 上海市城市规划设计研究院 上海市高等教育建筑设计研究院

城市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 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中国教育改革和发展纲要》的要求,城市正在加速普及九年制义务教育,并且在具备条件的城市开始普及高级中学阶段的教育。随着教育逐步走向现代化,教育改革和发展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提出了新的要求。要创造适合青少年德智体等方面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与育人环境,必须有一个科学、合理的学校建设标准,使学校的规划设计、建设和管理有章可循。这是制定本建设标准的基本目的。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城市新建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的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要视学校已有建筑物、构筑物、道路、管网、绿化等现状和具体情况,参照本标准进行规划设计和建设。 第三条我国幅员辽阔,各地区的经济、文化发展很不平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是从我国国情和经济发展水平出发制订的,在校舍各类用房的配置和面积指标上,首先要保证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的基本需要,配备必要的办公和生活用房,合理安排体育活动场地。同时,面对基础教育改革对校园校舍的条件与环境的更高要求,可以根据需要和可能逐步创造与完善。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扩建和改建都必须先规划设计,经主管部门批准后方可进行建设。校园规划设计要根据学校的特点、城市规划的要求、周边环境情况和学校现状等条件,因地制宜地进行。校园规划设计要便于建设单位根据需要和可能分期实施。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要认真执行本标准的规定,同时还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与相关建筑法规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系统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对中小学学制和班额人数的规定、生源、实行最佳规模办学的程度、办学的社会效益

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GB 1588 玻璃体温计 GB/T 2985 生物显微镜 GB/T 4440 活扳手 GB 4706.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 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7000.1 1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T 8059.2 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12803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杯 GB/T 12804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GB/T 13982 反射和透射放映银幕 GB/T 15643 非广播磁带录象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724. 1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杯 GB 15810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HB 3252 方头手锤 JB/T 6830 投影仪 JB/T 9283 万用电表 JJG 13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JY 0012 磁针 JY 0057 教学用磁钢 JY 58 地球仪技术条件 JY 68 植物根尖纵切技术条件 JY 73 木本双子叶植物茎横切技术条件JY 105 勾码 JY 0127 教学用测力计 £4 门、、二^ 泊占宀*丄一亠亠丄亠 JY 148 蛙发育顺序标本技术条件JY 167 方座支架 JY 227 F256 音叉、F512 音叉JY 0361 教学电源 JY/T 0363 视频展示台 JY/T 0373 教学用液晶投影机 JY/T 0374 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JY/T 0376 生物显微演示装置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1 范围本标准规定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用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本标准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教育 初级中小学配备科学教学仪器使用。本标准也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 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完整版)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学校食堂管理细则 2009-8-4前言 食堂是学校的一个窗口,食堂工作做得好坏,不仅关系到全体师生员工的生活和健康,而且关系到整个学校在社会上的信誉和形象,食堂全体工作人员要牢固树立“校兴我荣,校衰我耻”的主人翁思想。各尽所能,团结协作,改善服务态度,提高服务质量,严格执行各项规章制度,按时、保质、保量、保证供应营养合理的饭、菜,把食堂办成学生、家长、员工三满意的食堂,为办好学校作出自己的贡献。 为使食堂及有关人员各尽职守,做好本职工作,特制订本细则,望全体人员共同遵守执行。 一、食堂制度 1. 食堂由校长直接领导下的食堂主任负责制,食堂食品安全由校长负主责。 2. 健全食堂内部管理制度,实行制度化管理。 3. 食堂人员三餐在食堂就餐,不能再为家属或他人买菜、带菜和制菜,应自觉做到“空手进,空手出”。 4. 非食堂工作人员不准在厨房内逗留、就餐、会谈等,

任何人不准向食堂回售生菜、米、成品菜或佐料等,也不准拿生菜来食堂加工。 7. 食堂餐具一律不出借,防止疾病的传染。 8. 食堂餐具的自然损坏率控制在10%以内。 二、食堂卫生制度 卫生工作是食堂工作的生命线,也是一项经常性工作,每个食堂人员必须常抓不懈,具体应做到: 1. 严格执行食品卫生法。 2. 食堂人员要勤洗手,勤剪指甲,勤洗澡,勤理发,勤换衣服。 3. 食物要做到生食熟食分开存放,成品与半成品分开存放,仪器与杂物、药物分开存放。 4. 对所有食具、炊具、盘碗实行一洗、二刷、三冲、四消毒,每餐后用开水浸泡五分钟再洗净,每天再用蒸气消毒五分钟。每天冲洗地面、案板一次。 5. 采购员不买腐烂变质原料;售菜员不出售腐烂变质食品。 6. 严格盘碗炊具出借、出租,严防疾病传染,并专人保管,学期结束时盘点验收,如有损坏作好记载并及时汇报。 7. 冰柜冰箱每月停机冲洗消毒一次,并经常检查、检修。 8. 一定要把好对菜洗涤的第一关,特别是对鱼、蟹、虾一类细菌繁殖快、储量多的菜要反复冲洗,烧熟烧透。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 试行

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试行)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餐饮服务许可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0号)、《餐饮服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办法》(卫生部令第71号)、《餐饮服务许可审查规范》(国食药监食〔2010〕236号)、《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中小学校食堂建设配置标准如下: 一、学校食堂应选择地势干燥、不易受到污染的区域。距离粪坑、污水池、暴露垃圾场(站)、旱厕等污染源25米以上,并设置在粉尘、有害气体、放射性物质和其他扩散性污染源的影响范围之外。加工场所内无圈养、宰杀活的禽畜类动物的区域(或距离25米以上)。 二、食堂面积应执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食堂应设置独立的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食品库房、就餐场所等。加工操作间(粗加工切配区、烹饪区、备餐间)最小使用面积一般不小于8平方米。村级以下学校食堂就餐人数较少,多为简易食堂,规模较小,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放宽标准,但必须确保食堂功能分区相对独立、科学合理。 三、各加工操作场所按照原料进入、原料处理、半成品加工、成品供应的流程进行设置。 四、用于原料、半成品、成品的工具、用具和容器,有明显的区分标识,存放区域分开设置。 五、食品处理区地面用无毒、不透水、易清洗、防滑的材料铺设。粗加工、切配、烹饪和餐用具清洗消毒等场所有排水系统。地面和排水沟有排水坡度。墙壁采

用无毒、无异味、不透水、平滑、不易积垢的浅色材料,粗加工、切配、餐用具清洗消毒和烹调等场所有1.5米以上光滑、不吸水、浅色、耐用和易清洗的材料制成的墙裙。天花板采用无毒、无异味、不吸水、表面光洁、耐腐蚀、耐温、浅色材料涂覆或装修。 六、门、窗装配严密,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和可开启的窗设有易于拆洗且不生锈的防蝇纱网(或设置空气幕),与外界直接相通的门安装自动闭门器。排气口及排水沟出口有网眼孔径小于6毫米的金属隔栅或网罩。 七、配备能满足食品留样需要的留样冰箱。 八、配备能正常运转的清洗、消毒、保洁设备设施,设施的大小和数量能满足需要。餐饮具自行清洗消毒的学校食堂,设置餐饮具清洗消毒专用水池,与食品原料、清洁用具及接触非直接入口食品的工具、容器清洗水池分开。采用化学消毒的,至少设有3个专用水池。采用人工清洗热力消毒的,可设置2个专用水池。各类水池以明显标识标明其用途。餐饮具保洁设施,要有明显标识,结构密闭并易于清洁。 九、粗加工区至少设动物性食品、植物性食品2类食品原料的清洗水池。洗菜池不能混用,要有明显的使用标识标明其用途。烹饪区应配备有通风、排烟装置。 十、食品处理区设存放废弃物或垃圾的容器。废弃物容器与加工用容器有明显区分的标识。废弃物容器配有盖子。备餐间内的废弃物容器盖子为非手动开启式。 十一、食品和非食品库房分开设置。食品库房内食品应分类分区的标识清楚、离地离墙存放。

中小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小学数学科学教学仪器配备标准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小学数学科学教学用仪器设备的配备要求。 本标准作为指导地方教育行政部门和普通教育初级中小学配备科学教学仪器使用。本标准也可作为特殊教育学校配备常规教学仪器的参考。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GB 1588 玻璃体温计 GB/T 2985 生物显微镜 GB/T 4440 活扳手 GB 4706.22 家用和类似用途电器的安全驻立式电灶,灶台,烤炉及类似用途 器具的特殊要求 GB/T 7000.11 可移式通用灯具安全要求 GB/T 8059.2 家用制冷器具冷藏冷冻箱 GB/T 9813 微型计算机通用规范 GB/T 12803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杯 GB/T 12804 实验室玻璃仪器量筒 GB/T 13982 反射和透射放映银幕 GB/T 15643 非广播磁带录象机通用技术条件 GB/T 15724.1 实验室玻璃仪器烧杯 GB 15810 一次性使用无菌注射器 HB 3252 方头手锤 JB/T 6830 投影仪 JB/T 9283 万用电表 JJG 130 工作用玻璃液体温度计检定规程 JY 0012 磁针 JY 0057 教学用磁钢 JY 58 地球仪技术条件 JY 68 植物根尖纵切技术条件 JY 73 木本双子叶植物茎横切技术条件 JY 105 勾码 JY 0127 教学用测力计 JY 148 蛙发育顺序标本技术条件 JY 167 方座支架 JY 227 F256音叉、F512音叉 JY 0361 教学电源 JY/T 0363 视频展示台 JY/T 0373 教学用液晶投影机 JY/T 0374 教学实验室设备电源系统 JY/T 0376 生物显微演示装置

最新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大全

学校食堂管理制度大全 1.上班穿好工作服后,在行政办公室签到。 2.不得将私人物品带入食堂工作区。 3.上班时坚守工作岗位,不脱岗、不串岗、不做与工作无关的事,如下棋、打牌、打毛衣,不得带亲戚朋友到工作间玩耍、聊天、哼唱歌曲。 4.下班时根据厨房需要,加班人员留下,不加班的人员下班后离开工作地。 5.需请假的员工应提前一日向后勤处办理准假手续,请假者填写请假条书面备案,电话请假一律无效,未经批准的不得无故缺席或擅离岗位,否则按旷工处理。 6.根据工作需要,需延长工作的,经领导同意,可按加班处理。 学校食堂卫生管理制度 1.保持地面、天花板、墙壁、门窗坚固美观,所有孔、洞、缝、隙填实密封,保持整洁,以免蟑螂、老鼠隐身躲藏或进出。 2.做好每日清洁工作厨台、橱柜下内侧、厨房死角,特别注意清扫,防止残留食物腐蚀, 3.食物在工作台上操作加工,将生熟食物分开处理、刀、菜墩、抹布等必须保持清洁、卫生。 4.食物保持新鲜、清洁、卫生,并于清洗后分类分别储放冷藏区或冷冻区,做到勿将食物在生活常温中暴露大久。熟的与生的食物分开储放,防止食物间串味。 5.调味品以适当容器装盛,使用后随即加盖,所有器皿及菜品均不得与地面或污垢接触。 6.及时将剩余食品、原料入冰柜冷藏妥善保管。 7.配备密盖污物桶、潲水桶。潲水当夜倒除,不在厨房隔夜,需要隔夜清除,则加盖隔离,潲水桶四周应保持干净。 8.定期清洗抽油烟设备。 食堂厨工人员卫生管理制度 1.工作衣帽应穿戴整洁,不得留长发、长指甲。 2.工作时,避免让手接触或沾染成品食物与盛器,尽量利用夹子、勺子等工具取用。 3.在厨房内禁止抽烟,咳嗽、吐痰、打喷嚏等要避开食物。 4.厨房工作人员工作前、方便后应彻底洗手,保持双手的清浩。 5.厨房清洁扫除工作应每日数次,至少二次的清洁工作,用具集中处置,专人管理。 6.不得在厨房内躺卧或住宿,不许随便悬挂衣物、放置鞋子、乱放杂物。 7.有传染病时在家中或医院治疗,停止一切厨房工作。 食堂食品原料管理与验收制度 1、根据食堂生产程序标准,实行烹饪原料先进先出原则,合理使用原料,避免原料搁置不用现象。 2、高档原料派专人保管,按量使用,其它原料同样做到按量使用,物尽其用,杜绝任何原料浪费。 3、不许乱拿、乱吃、乱加工厨房的一切食品,一经发现给予劝退处理。 4、不得使用霉变、有异味等一切变质的烹饪原料,随时检查。 5、不得出售腐败变质的菜品和食品。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 第一章总则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划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四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 第五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附加说明 附件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条文说明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适应城市普通中小学教育现代化、教育改革与发展以及推进素质教育对校园、校舍条件与环境的需要,加强学校建设的科学化、规范化管理,合理确定并正确掌握建设标准,不断提高中小学校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水平,促进技术进步,提高投资效益,制定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城市(包括建制镇)新建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和建设。改建、扩建项目可参照执行。 第三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原则,应结合本地区实际情况,根据需要与可能,正确处理好近期与远期结合的关系。 第四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坚持先规划设计后建设的原则。学校的规划设计要便于分期实施。改建、扩建项目应充分利用已有设施和设备。 第五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建设标准和建筑设计规范的规定。 第二章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 第六条学校建设规模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市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 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50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完全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5、高级中学:18班、24班、30班、36班,每班50人。 第七条校舍用房的组成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 1、完成小学:设置普通教室;自然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3、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4、完全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5、高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劳动技术教室等专用教室及其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科技活动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等管理用房。 四、生活服务用房 城市普通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房、自行车库等用房。 五、重点学校、示范性学校、民族学校以及有特殊要求的学校经主管部门批准,可增设本条未列出的其他用房。 第三章学校网点布局、选址与规划设计 第八条学校网点布局 一、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根据城市建设总体规划的要求,结合人口密度与人口分布,尤其是学龄人口数量及其增减的发展趋势,以及城市交通、环境等因素综合考虑,合理布点。新建住宅区内,要根据规划的居住人口及实际人口出生率,建设规模适宜的中小学校。城市普通中小学校网点布局应符合下列原则:1、学生能就近走读入学;2、学校应具有较好的规模效益和社会效益。3、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馆(室)规程(修订) [日期:2010-03-16]来源:作者:[字体:大中小]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加强中小学图书馆(室)(以下简称图书馆)规范化、科学化、现代化建设,为学校教育教学服务,特制定本规程。 第二条本规程所指的图书馆是指由政府、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其他社会组织及公民个人依法举办的全日制中小学校的图书馆。 第三条图书馆是中小学校的书刊资料信息中心,是为学校教育、教学和教育科学研究服务的机构。 图书馆的基本任务: 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采集各类文献信息,为师生提供书刊资料、信息;利用书刊资料对学生进行政治思想品德、文化科学知识等方面的教育;指导学生课内外阅读,开展文献检索与利用知识的教育活动;培养学生收集、整理资料,利用信息的能力和终身学习的能力;促进学生德、智、体、美等全面发展。 第二章管理体制和人员 第四条省级教育行政部门负责图书馆建设工作的规划和管理工作,指导教育技术装备机构做好图书馆建设的组织、协调、配备、使用、培训、评估等具体业务工作。 图书馆实行校长领导下的馆长负责制。 第五条图书馆负责人要具有图书馆专业知识。中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大专以上文化程度,小学图书馆工作人员应具备中专(含高中)以上文化程度,并具有基本的图书馆专业技能和计算机操作技能。图书馆要设专职管理人员。图书馆工作人员编制在本校教职工编制总数内合理确定。 第六条图书馆专业人员实行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制。 图书馆工作人员专业技术职务聘任参照国家有关规定执行,图书馆工作人员在调资晋级或评奖时,应与教学人员和教学辅助人员等同看待,并按国家有关规定享受相应的福利待遇。 第三章管理与使用 第七条图书馆应根据学校教育、教学和教研工作的需要广泛采集国内外相关图书资料。 有条件的学校图书馆要积极配备各类电子读物,将有保存价值的馆藏馆图书制作成电子文档。

中小学建设标准.doc

一、总则 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长沙市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二、学校选址、规模、规划与设计标准 (一)学校选址 1、学校选址应当符合长沙市城市总体规划及中小学布局调整规划,以方便学生就近入学且适应城市建设实际需要为原则,合理设置并调整学校布点,

具有适宜规模和可持续发展空间。市区内历史形成的不合理布局,可与城市改造建设相结合,进行调整。 2、新建学校应首先注重安全因素。选址不应设在近污染源处、山丘滑坡段、悬崖旁、泥石流地区及水坝泄洪区等不安全地带。高压线缆、易燃易爆设施、市政管线和市政道路等不应穿过校园。 3、学校的选址应当避开公共娱乐场所、集贸市场、医院传染病房、太平间、气源调压站、高压变配电所、垃圾站及公安看守所等场所。 (二)学校规模 1、为保证学校教育质量、管理效率和办学效益,一所学校的规模(班数规模、学生人数规模、用地及建设规模)应控制在一定范围以内。凡符合本《标准》规定规模的学校为“适宜规模学校”,新建或改建学校应以适宜规模为标准进行规划建设。 2、依据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相统一的原则,本市学校原则上小学每班学生不超过45人,初中、高中每班学生不超过50人。学校的适宜规模如下: (三)校园规划与设计

中小学器材配备标准

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中小学 音乐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音像教学资料80盘、电子琴25台、五线谱电教板、五线谱教学黑板、钢琴、电子琴或电钢琴、多媒体教学系统、音响系统、音乐教学挂图、音乐教学用品柜、电子琴、手风琴、教材配套音像资料、音乐教学软件、自制教具材料、多用划线规、成套打击乐器、小锣、大锣、小堂鼓、小钹、小军鼓、大军鼓、铝板琴、木琴各1块(台、套、面、个) 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中小学 美术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写生画板55块、写生凳50个、衬布16块、云台15个、工作台6个、拉坯机6个、遮光窗帘4块、写生灯4只、美术教学用品柜2个、磁性白黑板1块、小学美术教学挂图、电窑、泥板机、炼泥机、写生画箱、写生教具、画架、画板、绘图仪器、大圆规、丁字尺、三角板、版画工具、绘画工具、泥工工具、制作工具、幻灯机、银幕、照相机、架影像资料、录像机、彩色电视机、实物投影仪、电脑、DVD影碟机、数码相机、美术教学网络系统各1套(台、个)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小学 体育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短跳绳4 0根、毽子40只、垒球20只、实心球20只、小体操垫20块、篮球20只、足球20只、软式排球20只、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20付、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20只、小沙包20只、小栏架或钻圈架10付、接力棒8支、标志杆(筒)8根、长跳绳8根、大体操垫6块、秒表3块、跳高横竿2根、助跳板2块、投掷靶2只、低单杠2付、篮球架2付、排球架2付、乒乓球台2张、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2付、肺活量测试仪2台、发令枪1支、跳高架1付、山羊1台、跳箱1付、皮尺1卷、高单杠1付、肋木1间、平梯1架、足球门1付、录音机1台、爬竿或爬绳1付。 崆峒区2011年两基迎国检中学 体育器材配备标准(二类) 短跳绳8根、剑(刀)24柄、乒乓球拍或板羽球或羽毛球拍24付、乒乓球或羽毛球网架24付、棍24根、小体操垫24块、垒球24只、实心球24只、篮球24只、足球24只、软式排球24只、长跳绳12根、接力棒12支、投掷靶12只、小栏架或钻圈架10付、标志杆(筒)8根、大体操垫8块、篮球架3付、排球架3付、秒表3块、低单杠2付、高单杠2付、低双杠2付、高双杠2付、跳高横竿2根、肋木2间、助跳板2块、肺活量测试仪2台、乒乓球台2张、跳高架1付、跳箱1付、足球门1付、拔河绳1根、平梯1架、皮尺1卷、山羊1台、录音机1台、发令枪1支、乒乓球或板羽球或羽毛球1只。

学校食堂管理体系常规要求

学校食堂管理体系常规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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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食堂管理常规要求区位卫生标准 餐厅1、地面清洁,无油腻感、无杂物 2、用餐桌椅排列整齐、桌面清洁 3、墙角、吊顶、灯具无积尘和吊灰 4、窗户明亮,窗纱无破损 5、餐厅内无虫蝇、无异味 6、各类餐具陈列有序,回收及时 7、泔水缸装袋密封,及时清运不过夜 8、洗漱池及时清理,保持干净卫生 9、餐厅周边环境卫生状况良好 10、个人卫生 备餐间1、地面清洁,无油腻感、无污迹 2、墙角、天花、窗台无积尘和吊灰 3、各类用具摆放有序,表面洁净 4、各类杯、筷、餐具按规定清洗消毒 5、消毒后餐具进行保洁,定期清理 6、防蝇灯定时开启,窗门纱完好,无蝇 7、墙面、物面、电梯门无油腻 8、不用手接触入口食品 9、净手,穿着干净工作衣帽操作 10、讲究个人卫生

熟食间1、工作台面整洁,无杂物,地面整洁 2、接触熟食器具按规定消毒后使用 3、窗、柜式空调表面清洁,按时开启 4、保持室内温度正常,无苍蝇、蚊虫 5、紫外线灯按规定开关消毒30分钟 6、放进冰箱的熟食品要加盖或保鲜膜,绝不混放 7、隔夜食品回烧后销售 8、穿着干净工作衣帽操作 9、外来人员不得随意入内 10、个人卫生 留样1、餐餐及时留样,加盖加膜 2、留样品与菜谱名称一致,有记录 3、专人负责 4、符合留样规范(每样100克,保存48小时) 5、专柜卫生并及时清理 粗加工间1、原料有容器盛放,不着地污染 2、原料粗加工清洗荤素分开(三池) 3、蔬菜按规定时间浸泡后,按程序加工 4、荤食清洗干净后,按程序加工 5、腐变、霉变、生虫、掺假及有毒食品不加工 6、地面清洁,无血水、泥水、积水 7、容器及时清洗,各类物品摆放有序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 第一节建设规模 第七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 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九条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1-2、1-3的规定。 表1-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中小学校舍建设标准及技术要求 砖瓦结构和砖混结构平房校舍建设标准。 一、基础 1、内外墙基础必须落到原土层。基础深度1.8m(室外),基础±0高出室外地面30cm。基础砌筑地槽宽度两侧各留有20cm工作面,采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水泥砂浆砌筑(水泥与砂子重量比为1:6.97),基础内、外墙均设地梁构造柱(配筋按图纸)混凝土强度C20(水泥、中砂、2-4碎石重量比为1:1.81:3.68)。 2、校舍四周均设护坡。护坡采用宽70cm、厚8cm混凝土浇筑,下面铺设20cm厚砂垫层。每隔250cm开一道缝,用沥青砂浆灌缝。 3、隐蔽工程必须经建设单位与监理单位、质检站联合验收合格后,三方签字,方可继续施工,并有资料存档。 二、门、窗 1、室外门使用标准防盗门。门框高300cm,门上有亮子,漆前框料厚1.2mm,扇料厚1.0mm,暗锁牢固耐用。室外门门口上均设雨蓬,混凝土强度等级C20,配筋执行国家建设标准图集制定的标准。 2、室内采取套装门,高度210cm,宽度100cm。 3、窗口一律使用正规厂家制做的优质塑钢窗。内钢衬1.0mm以上厚,窗口尺寸按图纸,窗四周与墙交接处必须经发泡处理。 三、墙体 1、基础以上墙身必须使用MU10.0#以上的优质红砖、M5.0混合砂浆砌筑(水泥、白灰和砂子的重量比为1:0.49:6.79)。外墙厚37 cm,内墙厚24 cm(如用火墙取暖,内墙厚37 cm),外墙与内墙衔接处砌筑要按规范要求留槎,放拉结筋。每隔15-20米设一道防火墙,构造柱必须执行标准。 2、所有内、外墙体均设圈梁,圈梁混凝土强度等级C20。不允许使用砖模。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

中小学图书室配备标准(二类) 1.门牌:图书室门牌1个 2.面积:中学学生图书室60平方米以上,小学学生图书室33平方米以上。 3.办公桌椅:中学配备图书管理员桌椅1套。 4.档案橱:存放有关资料帐簿的书橱1个。 5.图书橱架:满足需要,排放整齐,方向平行房梁,高低厚薄基本一致 6.图书橱架:要坚固,无变形、裂缝、破损、油漆脱落、橱门开启困难现象。 7.图书册数:中学图书要达到2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8.图书册数:小学图书要达到15册/生以上;复本不超过5本。 9.工具书:中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150册以上。 10.工具书:小学工具书、教学参考书要达到70册以上。 11.外语类图:图书要逐步增加外语类图书(含工具书、教学参考资料) 12.标志牌:每个书架(橱)上放表明该架存放图书种类的标志牌1个 13.制度:“四种制度”各一个悬挂在门后墙壁,上边距地面约2.5米 14.规则:《图书室规则》1个悬挂位置同上 15.职责:《图书管理员职责》1个悬挂位置同上 16.窗帘:冷色布料窗帘、道轨式窗帘架每个窗口1套

17.照明:按一般教室布设照明设施 18.地面:水泥地面或铺设地面瓷砖,地面平整无坑洼 19.墙壁:墙壁平整,刮瓷或粉刷,无多余张贴物或悬挂物,无污染。 20.门窗:铝合金门窗或木门窗,玻璃洁净无破损,门窗缝隙严密。 21.卫生:地面、橱架、桌凳、墙壁、房顶、灯架等清洁无污染,无杂乱电线。 22.存放顺序:按国家教委规定的图书目录顺序排放图书,存放整齐、美观、科学。 23.借还登记:图书的借还登记清楚,详实,齐全。每年一套。 24.图书目录:学校存书目录每级部1本,便于学生查找借阅。 25.图书帐:图书总括帐、总帐、明细帐、图书登记簿,帐物统一,记载清楚 26.图书标签:每本书都要有图书标签,写明图书编号、序号,贴在书背上,高低一致。 27.图书书卡:每本书都要有图书书卡,写明图书编号、名称、序号。 28.图书书袋:每本书都要粘贴图书书袋,贴在图书后封面内,存放书卡 29.维护:做到防尘、防潮、防霉、防火、防虫、防蛀、防晒。 30.防火:灭火器1个、防火沙1箱(存细沙10kg),显著位置张贴禁烟标志 31.防虫:在书架上散布花椒包或其它驱虫药品。 32.防潮:在书架下放置生石灰盒(每橱1个),按时通风

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学校食堂管理的有关规定 为加强学校食品卫生管理,预防学校食物中毒事故的发生,确保学校师生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卫生部《学校食堂与学生集体用餐卫生管理规定》的要求,特作如下规定: 1、食堂从业人员必须取得健康许可证方可参加工作;未经体检及体检不合格不得从事接触直接入口食品的工作;并保持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必须做到:处理原料后以及便后、操作前(特别是接触直接入口食品前)必须用肥皂及流水彻底洗手消毒;工作中穿戴干净整洁的工作服、帽,头发置于帽内;不留长指甲、涂指甲油、戴戒指加工食品;不得在食品加工和销售场所吸烟;出售食品或分餐时应戴口罩。对食堂工作人员每天坚持晨检,发现问题及时调离岗位,待原因查明后方可上岗。 2、食堂采购人员要严把好食品的采购关,必须到持有有效卫生许可证的经营单位采购食品及其原料,并按国家的有关规定进行索证,采购畜禽肉类原料时,必须索要兽医卫生检验单位出具的检验合格证明。严禁采购腐败变、油脂酸败、霉变、生虫,污秽不洁、混有异物或感光性状异常、含有有毒有害物质污染,可能对人体健康有害的食品,以及未经兽医卫生检验或不合格的肉类及其制品。超过保值期限或不符合食品标签规定的定型包装食品;其他不符合食品卫生标准和要求的食品。并相对固定食品采购的场所,以保证其质量。严格按要求做好进货台帐的记录工作及其购货发票的收集保存。

3、严格按食品卫生法的规定。做好食品的加工和储存;食品储存库应当保持通风、干燥,做到分类、分架、隔墙、离地存放。定期检查及时处理变质或超过保质期的食品。并做好“三防”工作。库房内严禁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个人生活物品。冰箱内食品的摆放严格做到原料、半成品、成品分开存放。并做好定期的除霜及清洁工作。 4、严禁制售四季豆、发芽洋芋、野生菌类及冷荤凉菜。不得加工或使用腐败变质和感光性状异常的食品和原料。不得向师生出售腐败变质和感光性状异常,可能影响师生健康的食物。 5、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的规定,严格按食品加工工艺流程进行操作,严把食品加工的各个关键环节,杜绝食品的交叉污染,第二次利用的食品,在确保没有变质的前提下,做到充分的烧透煮透。保证食品绝对卫生,安全。 6、严格执行留样制度;食堂每餐所售的饭、菜必须餐餐留样,每品种的留样数量不得少于100克——150克,并置于冰箱的保鲜层12——48小时。做到专人、专具(经消毒处理)登记管理。 7、食品切配间、加工间、操作台。灶台等随时保持清洁、食品的摆放应按要求进行,做到生、熟食分开,以防待加工食品与直接入口食品交叉污染。所用餐具必须集中洗刷,餐餐消毒。售卖台、饭厅每天餐后必须进行清洁卫生工作。每周五对食堂环境进行一次彻底的清洁、消毒工作。 8、学校食堂一律使用一卡通,不得向师生收取现金和提供公用及一次性餐具,以阻断病源微生物对食品的污染,防止传染病的发生,保

深圳民办中小学配备标准

深圳市民办中小学设置标准 第一条为进一步规范民办中小学办学行为,促进学校改善 办学条件,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和中小学规划建设标准,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标准。 第二条本标准适用于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新设立的民办小学、民办九年制学校、民办初级中学、民办完全中学、民办普通高中、民办十二年制学校。 民办十二年制学校配置标准参照民办小学配置标准和民办 完全中学配置标准执行。 第三条民办中小学应全面贯彻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把满足经济社会发展需要和促进人的全面发展作为根本任务,应与当地的人口状况与社会发展相协调。 第四条民办中小学的布局、选址、规划设计、建筑标准、环境影响评估等应符合当地教育规划和国家相关要求,确保学生和教职工安全。高压电线、长输天然气管道、输油管道严禁穿越或者跨越学校;在学校周边敷设时,安全防护距离及防护措施应符合相关规定。学校内不得有宗教活动场所。学校周边环境应有利于学生的身心健康。不得与殡仪场所、易燃易爆危险品仓库、加油站为邻。位于交通要道、过境公路旁的学校,应设立交通安全标志。学校建设应严格按照基

建程序办理项目审批(备案)手续。 第五条鼓励利用自有产权用地举办民办中小学。 租赁场地办学的民办中小学,租赁期至少12年以上,并提交经政府房屋租赁管理部门备案的有效租赁合同。 第六条民办中小学举办者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民办教育促进法》的规定,社会组织举办的,应当具有法人资格;个人举办的,应当具有政治权利和完全民事行为能力。 第七条民办中小学应依法设立学校董事会、理事会或其它形式的决策机构,并在章程中载明决策机构的人员组成、任期、权限和议事规则等。 第八条民办中小学应按要求内设相应的管理部门,配齐管理人员。校长应具备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的任职条件和任职资格,并只能在一所民办教育机构任职。配备具有从业资格的专(兼)职财会人员。 第九条民办中小学的校舍建设,应与其办学规模相适应,按照《中小学校设计规范》(GB 50099-2011)和《城市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标准》(建标〔2002〕102号)的规定要求,配齐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学校布局合理,教学区、运动区及生活区相对独立; 寄宿制的,配有符合标准的学生宿舍和食堂。 十二年制学校中学部、小学部的教学区域应相对独立。 第十条本标准所引用的相关文件和标准,如有修订,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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