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合集下载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辽宁省九年义务教育学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学校建设规模与校舍用房的组成一.学校建设规模一、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批准的学校规模、城乡建设规划的要求确定。

二、学校规模和班额人数1、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45人。

2、九年制学校:18班、27班、36班、45班,小学阶段每班45人、中学阶段每班45人。

3、初级中学:12班、18班、24班、30班,每班50人。

4、农村宜建九年一贯制学校,特殊情况特殊处理。

5、逐渐实现小班化,小学阶段每班30人,中学阶段每班40人。

6、每个县(区)建一所素质教育综合实践学校,能满足10个教学班(500 名)以上学生住宿、生活和教学、实践活动的要求。

二.校舍用房的组成一、普通中小学校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三部分组成。

二、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1、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科学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网络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室、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2、九年制学校: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和辅助用房;多功能教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3、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媒体);实验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书法教室、地理教室、语言教室、计算机教室、综合活动教室等专用教室及辅助用房;合班教室、图书馆、心理咨询室、体育活动室等公共教学用房及其辅助用房。

三、办公用房普通中小学校设置教学办公室、行政办公室、社团办公室、档案室及广播室,会议接待室、德育展览室、卫生保健室、传达值宿室等管理用房。

小学设置少先队室;初中设置共青团室。

四、生活服务用房普通中小学校应根据办学的实际需要设置教工单身宿舍、教工与学生食堂、开水房、汽车库、配电室、教工与学生厕所等用房;可设置学生宿舍、锅炉房、浴室、自行车库等用房。

城乡乡村地区学校办学规模规范标准

城乡乡村地区学校办学规模规范标准

农村学校办学规模标准尽管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规定的标准不同,但具体从几个方面来看,主要标准有如下几点:1、学校布局学校位置适中,校园规划功能齐全,布局合理,分区明确,整体协调,各类建筑安全适用美观。

2、教学用房校舍能满足正常的教学和生活需要,教学用房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服务用房等达到省合格学校标准并相互配套。

3、功能室配备学校有音乐、美术、劳动技术、图书室(含藏书室、阅览室)、体育活动室、卫生室、综合档案室等公共用房,根据需要配备办公用房和生活服务用房。

4、实验室及仪器装备齐全。

5、领导班子,师资力量和队伍素质过硬!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中国各地区标准化学校建设的标准有所不同,以下以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为实例作具体介绍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教育局等部门和单位关《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总则为促进本市基础教育高标准高质量均衡发展,提高普通中小学校办学条件的现代化水平,依据有关法律、法规和本市经济社会及教育发展规划,特制定《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标准》(以下简称《标准》)。

《标准》是本市各级政府规划、设置和管理普通中小学校的重要依据。

《标准》规定的各项建设标准是本市举办普通中小学校应当执行的基本标准。

《标准》有关场所建设及配置设施、设备的具体要求,由市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有关部门制定实施细则和实施意见,并根据经济社会以及教育发展的实际情况进行相应的调整和修订。

《标准》的实施遵循分类指导、分步推进、分级管理的原则。

本《标准》将标准化学校分为一、二、三级,即市级标准化学校标准(简称一级,下同)、县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二级,下同)和乡镇级标准化学校(简称三级,下同);全市各普通中小学校对照《标准》和《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督导评估方案》,在符合相应标准的基础上,努力创建并逐步升级达标;市级教育行政部门具体牵头组织《标准》的实施,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一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区、县(市)政府根据《标准》,制定并组织实施本辖区内普通中小学标准化学校建设计划,各区、县(市)政府教育督导室负责二级、三级标准化学校的认定;各级政府对升级达标的学校应给予奖励。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指在农村地区建设中小学校所需符合的一系列规范和要求。

农村地区教育事业的发展,直接关系到广大农村学生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质量,因此,建设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必须严格按照一定的标准进行,以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

首先,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校舍建筑布局合理,建筑结构稳固。

学校建筑应符合国家相关建筑规范,保证学生和教职工的安全。

同时,建筑布局要合理,满足教学、生活和活动的需要,充分考虑学校的教学、管理和后勤服务等功能的协调配套。

其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内部设施完善,教学设备先进。

学校应配备符合教学需要的教学设备和器材,如多媒体教室、实验室、图书馆等,以提高教学质量和教学效果。

此外,学校还应配备齐全的体育设施和器材,保障学生的体育锻炼和身心健康。

再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周边环境优美,交通便利。

学校应注重校园绿化和环境卫生,营造良好的学习氛围和生活环境。

同时,学校应选择交通便利的地段建设,方便学生和教职工的出行,确保学校的正常运转。

最后,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要求学校管理规范,教学质量高效。

学校应建立健全的管理体制和规章制度,加强对教师和学生的管理,提高学校的办学质量和教学水平。

同时,学校应加强师资队伍建设,提高教师的教学水平和专业素养,为学生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和服务。

总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是保障农村地区教育事业发展的重要保障。

学校建设要符合相关规范和要求,确保学校建设的质量和可持续发展,为农村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条件和教育资源。

希望相关部门和学校能够重视学校建设标准,不断完善学校建设,推动农村教育事业的发展。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中小学校设计规范.
2018/10/12
14
4.3 科学教室、实验室
1、科学教室 (1)科学教室和实验室均应附设仪器室、实验员室、 准备室。 (2)科学教室并宜在附近附设植物培养室,在校园下 风方向附设种植园及小动物饲养园。 (3)冬季获得直射阳光的科学教室应在阳光直射的位 置设置摆放盆栽植物的设施。 (4)科学教室内实验桌椅的布置可采用双人单侧的实 验桌平行于黑板布置,或采用多人双侧实验桌成组布置 (5)科学教室内应设置密闭地漏。 2、化学实验室 (1)化学实验室宜设在建筑物首层。化学实验室、化 学药品室的朝向不宜朝西或西南。
2018/10/12
6
5、中小学校的体育用地应包括体操项目及武术项目 用地、田径项目用地、球类用地和场地间的专用甬路等。 设400m环形跑道时,宜设8条直跑道。 6、中小学校的绿化用地宜包括集中绿地。中小学校 应设置集中绿地。集中绿地的宽度不应小于8m。 7、中小学校校园内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地应包 括消防车道、机动车道、步行道、无顶盖且无植被或植被 不达标的广场及地上停车场。用地面积计量范围应界定至 路面或广场、停车场的外缘。校门外的缓冲场地在学校用 地红线以内的面积应计ຫໍສະໝຸດ 为学校的道路及广场、停车场用 地。
2018/10/12 12
14、教学用房内设置黑板或书写白板及讲台时,其材 质及构造应符合下列规定: (1)黑板的宽度应符合下列规定:小学不宜小于3. 60m;中学不宜小于4.OOm; (2)黑板的高度不应小于1.OOm; (3)黑板下边缘与讲台面的垂直距离应符合下列规 定:小学宜为0.80m~0.90m;中学宜为1.00m~1.1Om; (4)黑板表面应采用耐磨且光泽度低的材料; (5)讲台长度应大于黑板长度,宽度不应小于0. 80m,高度宜为0.20m。其两端边缘与黑板两端边缘的水平 距离分别不应小于0.40m。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首先,校舍建设是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舍应当建设在安全、稳固的地基上,建筑结构应当符合国家建筑规范,保证学生在校舍内的安全。

此外,校舍的布局应当合理,教学区、生活区、活动区应当划分清晰,各功能区域之间的联系便捷,保证学生的学习、生活和活动需求。

同时,校舍内部的设施设备也应当齐全,如教室、实验室、图书馆、体育馆等,都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环境。

其次,教学设施是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重要内容之一。

教学设施包括教学用具、教学设备等,其质量直接关系到教学质量。

教学用具应当齐全,如书籍、文具、实验器材等,都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学生的学习需求。

教学设备包括多媒体教室、实验室设备、体育器材等,也应当符合相应的标准,保证教学的多样性和趣味性。

再次,教学条件是中小学建设标准的核心内容。

教学条件包括教师队伍、教学管理、课程设置等方面。

教师队伍是中小学教学的关键,教师应当具备相应的教育背景和专业素养,保证教学质量。

教学管理应当严格规范,包括课堂管理、学生考勤、教学评价等,保证教学秩序和教学效果。

课程设置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保证学生的学习质量和学科均衡发展。

最后,校园环境是中小学建设标准的重要组成部分。

校园环境包括校园绿化、食堂卫生、学生宿舍等方面。

校园绿化应当美观、整洁,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和休息环境。

食堂卫生应当符合相关标准,保证学生的饮食安全和健康。

学生宿舍应当整洁、安全,保证学生的生活质量和安全。

总之,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直接关系到学生的学习环境和成长质量,其重要性不言而喻。

各级教育部门和学校应当严格按照相关标准和要求,加强对中小学建设标准的监督和管理,保障学生的学习和成长环境。

希望通过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学习环境,促进学生的全面发展。

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建标109—2008主编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施行日期:2008 年12月1日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批准发布《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的通知建标〔2008〕159号国务院有关部门,各省、自治区、直辖市、计划单列市建设厅(委、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根据《关于印发〈2008年工程项目建设标准和建设项目评价方法与参数编制项目计划〉的通知》(建标函〔2008〕24号)的要求,由教育部负责编制的《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经有关部门会审,现批准发布,自2008年12月1日起施行。

原《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同时废止。

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项目的审批、设计和建设过程中,要严格遵守国家关于严格控制建设标准的有关要求,认真执行本建设标准,坚决控制工程造价。

考虑到全国各地情况差异很大,在具体执行时要实事求是,根据环境条件的实际情况,因地制宜,合理规范和设计,不要不顾条件硬性追求达标。

本建设标准的管理由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教育部负责。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二○○八年九月三日前言修订《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工作是根据原建设部办公厅“关于同意开展《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局部修订工作的函”(建办标函[2006]437号)的具体要求和安排,按原建设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印发的《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制程序规定》、《工程项目建设标准编写规定》(建标[2007]144号),由教育部负责主编,并委托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具体承担修订工作。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试行)》(建标[1996]640号)自1997年6月1日起试行已10多年,在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中起到了重要作用。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

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首先,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包括了校舍建设标准、教学设施标准、教学条件标准等内容。

校舍建设标准主要包括教学楼、实验楼、图书馆、体育馆、学生宿舍等建筑物的规划、设计、建造和使用标准,保障学生的学习和生活环境。

教学设施标准包括教室、实验室、多媒体教室、音乐室、美术室等设施的配置和规范,为学生提供良好的学习条件。

教学条件标准包括教师队伍、教学管理、课程设置等内容,保障学生接受高质量的教育。

其次,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还包括了教学设备标准、安全保障标准、卫生条件标准等内容。

教学设备标准主要包括教学用具、实验仪器、体育器材、音响设备等设备的配置和使用标准,为教学活动提供必要的支持。

安全保障标准包括消防设施、应急预案、校园安全等内容,保障学生的人身安全。

卫生条件标准包括食堂卫生、学生宿舍卫生、校园环境卫生等内容,创造一个清洁、整洁的学习环境。

最后,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还包括了师资力量标准、教学质量标准、学生管理标准等内容。

师资力量标准包括教师队伍的构成、教师的资质和素质要求等内容,保障学校有一支优秀的教师队伍。

教学质量标准包括教学目标的确定、教学内容的选择、教学方法的运用等内容,保障学生接受到高质量的教育。

学生管理标准包括学生考勤管理、学生综合素质评价、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等内容,保障学生健康成长。

综上所述,普通中小学建设标准是学校建设的基本要求,对学校的发展和学生的成长至关重要。

学校要严格按照建设标准进行规范和要求,不断改善学校的建设条件,为学生提供更好的学习环境和更优质的教育资源。

希望各地教育部门和学校领导能够高度重视学校建设标准,共同努力,为学生营造一个良好的成长环境。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

三、解读“标准”部分条款内 容
第六章 校舍主要建筑标准
三、解读“标准”部分条款内 容
第三十条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 经济、美观的方针政策,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 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的要求,规划建设 环保、卫生、节能型校园。
三、解读“标准”部分条款内 容
第三十一条
小学的普通教室应在三层及以下,初级中学 的普通教室应在四层及以下。
田 径 场 东 西 方 向 校 园 规 划 示 意 图
三、解读“标准”部分条款内 容
第十九条
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校门。
第二十条
学校应设置旗杆、旗台,并宜位于校园中心 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的显要位置。
三、解读“标准”部分条款内 容
第四章 建设用地指标
三、解读“标准”部分条款内 容
第二十一条

一、(六)适度增加部分用房使用面积。
1、完小普通教室:进深6.6m→6.9m。 完小普通教室:进深6.6m→6.9m。 6.6m 2、初中普通教室:进深6.9m→7.2m。 6.9m 初中普通教室:进深6.9m→7.2m。 3、每校增设1-2间机动教室。 每校增设1 间机动教室。 4、完小专用教室:进深7.5m→7.8m。 7.5m 完小专用教室:进深7.5m→7.8m。 5、初中专用教室:进深7.8m→8.1m。 7.8m 初中专用教室:进深7.8m→8.1m。 6、学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积均提高0.6㎡。 0.6 学生宿舍:生均使用面积均提高0.6㎡ 7、教工宿舍:人均使用面积7㎡→10㎡ 。 10㎡ 教工宿舍:人均使用面积7
三、解读“标准”部分条款内 容
第十七条
三、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 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标准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促进农村义务教育的科学发展,坚持以人为本,积极创建适合农村青少年德智体美全面发展的办学条件,满足教学活动和师生生活的基本要求,合理确定校舍建设标准,全面提高学校建设水平,促进办学条件均衡发展,制订本建设标准。

第二条本建设标准是编制、评估和审批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校园规划设计和建设规划用地的依据,也是项目设计审查和工程监督检查的尺度。

第三条本建设标准适用于乡(镇)及以下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新建、改建和扩建项目。

第四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必须确保师生安全。

在抗御重大意外灾害时,学校可作为周边地区的紧急避难疏散场所。

第五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应统筹规划、合理布局,先规划后建设。

学校的总体规划在满足安全和功能的前提下,应严格执行资源节约的方针政策,注重技术、经济对比分析。

第六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除执行本建设标准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相关强制性标准的规定。

第二章建设规模与项目构成第一节建设规模第七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的建设规模,应根据学制、学校规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确定。

第八条学校规模和班额宜根据生源按下列规定设置:一、小学:非完全小学为4班,30人/班;完全小学为6班、12班、18班、24班,近期45人/班,远期40人/班。

二、初级中学为12班、18班、24班,近期50人/班,远期45人/班。

第九条建设规模和建筑面积指标。

一、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指标分规划指标和基本指标。

新建学校应按规划指标进行校园总体规划,首期建设的校舍建筑面积不应低于基本指标的规定。

二、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指标应符合表1-1、1-2、1-3的规定。

表1-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规模和生均建筑面积规划指标第二节项目构成第十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舍由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办公用房、生活用房三部分构成。

第十一条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一、小学:非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图书室、体育器材室;完全小学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科学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功能教室(兼多媒体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

以及教学辅助用房。

二、初级中学:设置普通教室、音乐教室、美术教室(艺术教室)、实验室、技术教室、计算机教室、多媒体教室、多功能教室、远程教育教室、图书室、科技活动室、体育活动室、心理咨询室。

以及教学辅助用房。

第十二条办公用房:一、小学:非完全小学设置行政及教师办公室、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完全小学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少先队部室、传达值宿室。

二、初级中学:设置行政办公室、教师办公室、会议室、文印档案室、卫生保健室、总务仓库、社团办公室、传达值宿室。

第十三条生活用房:一、小学:非完全小学设置食堂、教工厕所、学生厕所;完全小学设置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

学生宿舍根据需要设置。

二、初级中学:设置教工宿舍、食堂、开水房及浴室、教工厕所、学生厕所。

学生宿舍根据需要设置。

三、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级中学:除分别按上述用房设置外,应按全校学生规模设置学生宿舍。

第三章学校布局、选址与校园规划第一节学校布局第十四条中小学校的布局,应根据乡(镇)总体规划要求、结合人口密度、学生来源、地形地貌、能源、交通、环境等综合条件确定。

第十五条学校服务半径,应以小学就近入学、中学相对集中为原则,根据“规模”办学和学校住宿条件等因素确定。

第二节学校选址第十六条学校选址应符合下列规定:一、应选在地质条件较好、环境适宜、交通方便、地形开阔、阳光充足、地势较高、具备必要基础设施的地段。

二、应避开地震危险地段、泥石流易发地段、滑坡体、悬崖边及崖底、风口、洪水沟口、输气管道和高压走廊等。

三、应避免学生跨越公路干线、无立交设施的铁路、无安全通行防护设施的河流及水域。

四、不应与集贸市场,娱乐场所,生产、经营、贮藏有毒有害危险品、易燃易爆物品的场所,噪音等污染源,医院太平间,殡仪馆,消防站等不利于学生学习、身心健康和危及学生安全的场所毗邻。

第三节学校总体规划第十七条学校必须编制校园总体规划。

总体规划应按教学区、体育运动区、生活区等不同功能要求合理布局,并应符合下列要求:一、教学、图书、实验用房应布置在校园的静区,并保证有良好的建筑朝向。

二、校园内各建筑之间、校内建筑与相邻的校外建筑之间的距离,应符合国家现行的规划、消防、日照等有关规定。

三、教学用房与体育活动场地应有合理的间距。

田径场地和球类场地的长轴宜为南北方向。

四、校园内的交通应便捷,校园道路应避免穿越体育运动场地。

学校的主出入口不宜设在主要交通干道边上,校门外侧应设置人流缓冲区。

第十八条校园绿地及种植园地应与校舍建筑统一规划和建设。

第十九条校园应有围墙(或安全隔离设施)、校门。

第二十条学校应设置旗杆、旗台,并宜位于校园中心广场或主要运动场区的显要位置。

第四章建设用地指标第二十一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包括建筑用地、体育运动场用地、绿化用地三部分。

一、建筑用地学校建筑用地包括建筑物、构筑物占地面积、建筑物周围道路、房前屋后零星绿地及建筑群组之间的小片活动场地。

二、体育运动场用地(一)学校体育运动场地包括体育课、课间操及课外活动所需要的场地。

(二)非完全小学和完全小学6班应分别设置60m和l00m直跑道;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均应设置200m环形跑道田径场。

初级中学12班应设置200m 环形跑道田径场,18班、24班均应设置300m环形跑道田径场。

中小学校应设置适量的球类、器械等运动场地。

三、绿化用地(一)学校绿化用地指成片的集中绿地和学生劳动种植园地等。

(二)非完全小学可不设置集中绿地。

完全小学和初级中学宜设置集中绿地和学生种植园地,用地面积为:完全小学6班、12班不宜小于6㎡/生;完全小学18班不宜小于5㎡/生、24班不宜小于4㎡/生;初级中学12班不宜小于6㎡/生,18班、24班不宜小于5㎡/生;全寄宿制完全小学、初级中学12班、18班不宜小于7㎡/生,24班不宜小于6㎡/生。

第二十二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应符合表2-1、2-2 的规定。

表2-1 农村普通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学校类别学校规模(班)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非完全小学 4 2973 25完全小学6 913134 12 15699 29 18 18688 23 24 21895 20初级中学12 17824 30 18 25676 29 24 29982 25注:①完全小学、初级中学未含学生宿舍用地面积。

②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表2-2 农村全寄宿制中小学校建设用地面积和生均用地面积指标学校类别学校规模(班)用地面积(㎡)生均用地面积(㎡)完全小学12 21292 39 18 27901 34 24 34226 32初级中学12 23487 39 18 3505939 24 4130734注:开展劳动技术教育所需的实习实验场、自行车存放用地(1.50㎡/辆),可根据实际情况另行增加。

第五章校舍建筑面积指标第一节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第二十三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应符合表3-1、3-2的规定。

表3-1 农村普通小学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注:完全小学12班、18班、24班的规划指标、基本指标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5㎡/生)。

表3-2 农村普通初级中学校舍建筑面积总指标注:初级中学规划指标、基本指标未包括学生宿舍的建筑面积(5.50㎡/生)。

第二节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第二十四条农村普通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一、农村普通非完全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1的规定。

表4-1 农村普通非完全小学教学用房使用面积指标二、农村普通完全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2、4-3的规定。

表4-2 农村普通完全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注:以上12班、18班、24班的指标适用于相同办学规模的全寄宿制完全小学。

表4-3 农村普通完全小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第二十五条农村普通初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4-4、4-5的规定。

表4-4 农村普通初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规划指标注:以上指标适用于相同办学规模的全寄宿制初级中学。

表4-5 农村普通初级中学教学及教学辅助用房使用面积基本指标第三节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第二十六条农村普通小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5-1的规定。

表5-1 农村普通小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指标规划指标基本指标班级规模(班) 4 6 12 18 24 4 6 12 18 24使用面积(m2) 65 128 203 269 332 50 113 188 249 312注:以上12班、18班、24班的规划指标适用于相同办学规模的全寄宿制完全小学。

第二十七条农村普通初级中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5-2的规定。

表5-2 农村普通初级中学办公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指标规划指标基本指标班级规模(班) 12 18 24 12 18 24使用面积(m2) 333 447 561 271 359 447 注:以上规划指标适用于相同办学规模的全寄宿制初级中学。

第四节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第二十八条农村普通小学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6-1、6-2的规定。

表6-1 农村普通小学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指标规划指标基本指标班级规模(班) 4 6 12 18 24 4 6 12 18 24使用面积(m2) 60 281 509 736 971 36 281 509 736 971注:以上12班、18班、24班的使用面积未包括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

表6-2 农村全寄宿制普通完全小学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班级规模(班) 12 18 24使用面积(m2) 2631 3925 5243第二十九条农村普通初级中学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应符合表6-3的规定。

表6-3 农村普通初级中学生活用房使用面积指标指标普通初级中学生活用房规划指标普通初级中学生活用房基本指标全寄宿制初级中学生活用房指标班级规模(班) 12 18 24 12 18 24 12 18 24使用面积(m2) 710 1054 1396 710 1054 1396 3140 4694 6256 注:以上12班、18班、24班普通初级中学的使用面积未包括学生宿舍的使用面积。

第六章校舍主要建筑标准第三十条农村普通中小学校校舍建设应贯彻安全、适用、经济、美观的方针政策,校舍建筑应符合《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的要求,规划建设环保、卫生、节能型校园。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