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https://img.taocdn.com/s3/m/28767e03bd64783e09122bfb.png)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榕职院学〔2018〕47号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试行)》的通知各二级学院:为加强学校学生宿舍教育管理,发挥组织育人功效,创建文明、安全、卫生的宿舍环境,特制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试行)》,现予印发,请认真学习并遵照执行。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0日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工作处 2018年12月10日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学校学生宿舍教育管理,发挥组织育人功效,创建文明、安全、卫生的宿舍环境,提升文明校园建设水平,结合学校实际,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章工作职责第二条学生工作处负责制定《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宿舍内务达标及评比办法》,指导、监督各二级学院开展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工作。
第三条各二级学院具体负责组织本学院学生开展内务培训、整理和评比工作。
第五条学生公寓实行楼层长负责制。
每栋楼由学校学生工作处选派楼长,负责开展校级内务卫生抽查,监督、指导本栋公寓层长开展院级宿舍内务卫生评比,以及其他宿舍管理工作;由二级学院选派各楼层层长,开展本学院内务卫生评比工作。
第六条学生宿舍实行舍长负责制。
每间宿舍由宿舍同学选举产生舍长一名,履行管理宿舍职责。
宿舍成员轮流担任值日生,共同做好宿舍内务卫生。
第三章组织实施第八条学生工作处每周三和不定期组织校自律部学生干部和楼长开展学生宿舍内务卫生抽查,并将抽查情况通报至各学院。
每学年末结合校内务卫生抽查情况,各学院文明宿舍初评结果,以及学生日常表现,开展校文明宿舍总评工作。
第九条各二级学院组织层长采取定期或不定期的形式,每周至少开展一次学生宿舍内务卫生评比,将检查结果公布至各栋公寓楼并报学生工作处备案。
每学期末汇总本学期评比和日常表现情况,开展学院文明宿舍初评工作,并将初评结果报送至学生工作处。
第十条各宿舍实行值日生制度。
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
![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5b97a9ccfbb069dc5022aaea998fcc22bdd14361.png)
XXXX职业学院奖学金评选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在德、智、体、美等方面得到全面发展,根据《国务院关于建立健全普通本科高校、高等职业学校和中等职业学校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助政策体系的意见》(国发[20XX)13号)和XX省财政厅、教育厅《XX省普通高校国家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财教[20XX)37号)、《XX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财教(20XX)35号)、《山XX省普通高校国家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 财教(20XX)33号)、《XX省普通高校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管理实施办法》(X财教(20XX)17号)文件精神,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由中央政府出资设立,用于奖励高职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省政府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高职在校学生中特别优秀的学生。
国家励志奖学金由中央和地方政府共同出资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职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由省财政安排专项资金设立,用于奖励资助高职在校学生中品学兼优的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第二章奖励标准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8000元。
省政府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6000元。
国家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省政府励志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人每年5000元。
第三章基本条件第四条国家奖学金、省政府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二)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校规章制度,无违纪行为;(三)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受到老师的认可和学生的好评;(四)在校期间学习刻苦,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学生的学习成绩排名与学生个人量化成绩排名均应在评选范围内位于前10%,且没有不及格科目。
对于学习成绩和学生个人量化成绩没有进入前10%,但达到前30%的学生,如在其他方面表现非常突出,可申请国家奖学金和省政府奖学金,但需提交详细的证明材料。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
![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f492fb6c1a37f111f0855bd1.png)
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管理办法为强化实践育人环节,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促进学生个性发展,引导学生成才,保障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的有序开展,促进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管理工作的科学化、规范化和程序化,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学分类型及认定部门创新创业学分是指全日制大专生在校期间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训练、人文素质提高和职业技能培训所取得的,具有一定创新精神和创业实践的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优秀成果,经学院相关职能部门认定后确认的学分。
根据创新创业学分的性质不同,分为科技创新类学分、人文素质类学分和职业技能类学分。
1.科技创新类学分。
包括专业竞赛、创新创业训练计划、学术论文、专利、科研助手、创业教育和创业实践活动等,均可根据结题情况和取得的成绩认定科技创新类学分,该学分由教务处和学工处负责认定。
2.人文素质类学分。
学生参加由学校组织的相关社团活动、理论与人文类竞赛活动、群众性(非专业)文艺体育活动和社会实践活动等,可根据活动过程或取得的成果获得人文素质类学分,该学分由学工处、团委、教务处负责认定。
3.职业技能类学分。
学生参加学校或学校认可的机构组织的技能测试或各类职业资格、专业技能的培训和考证等活动,取得相应成绩或证书,可获得职业技能类学分,该学分由继续教育学院、教务处负责认定。
二、学分认定的基本规则1.学生参加各类项目取得立项的级别和等级,是认定学分高低的重要依据。
项目的级别由组织单位级别决定。
2.集体奖项中,每一位参与学生获得的学分均计满分。
论文、项目、作品、专利类等集体成果,参与学生根据项目不同分别计分。
3.同一项目成果在学分认定时,遵循就高成果原则,不重复认定。
4. 创新创业学分根据级别和性质,可给予1—10学分奖励(见《职业技术学院创新创业学分认定标准表》),在校期间累计奖励不超过20学分。
三、学分认定的程序1.学校每年12月份进行创新创业学分认定工作,毕业生在每年毕业前完成最终审核认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149f32fe64ce0508763231126edb6f1afe00717e.png)
2024职业技术学院技能竞赛获奖奖励办法
1. 一等奖:获得一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2. 二等奖:获得二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8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3. 三等奖:获得三等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5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4. 优胜奖:获得优胜奖的学生将获得奖金3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章。
5. 集体奖:获得集体奖的团队将获得奖金2000元、荣誉证书若干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牌。
6. 优秀指导教师奖:获得优秀指导教师奖的教师将获得奖金1000元、荣誉证书一本以及学院颁发的荣誉奖牌。
此外,学院还将为获奖学生提供进一步的就业或升学推荐,并有机会参与一些技能培训或学术交流活动,以便更好地提升其技能水平。
以上奖励办法可能会根据具体情况进行调整,具体以学院官方发布的通知为准。
第 1 页共 1 页。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bad547c8d5d8d15abe23482fb4daa58da1111c4e.png)
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
一、评选范围和条件
1. 评选范围:全日制本科和专科毕业生。
2. 评选条件:符合学院规定的毕业要求,无任何违法违纪行为,成绩优秀,学术研究或实践项目有显著成果,有突出的社会责任感和团队合作意识。
二、评选程序
1. 学院公布评选通知,并接受学生自荐和推荐。
2. 学生自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可以自荐参加评选,需要填写相关表格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3. 推荐评选:学院教师、学生会、团委等可以推荐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推荐材料需要包括学生的个人资料、学术研究或实践项目成果等。
4. 评选委员会成立:学院设立评选委员会,由学院领导和相关教师组成,负责审核评选材料,确定评选标准,并最终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5. 材料审核:评选委员会对学生提交的个人申请材料和推荐材料进行审核,确认符合评选条件的学生。
6. 现场答辩:评选委员会根据材料审核结果,决定对部分学生进行现场答辩或者进行个人面试等形式的评选环节,了解学生的专业技能、团队合作等能力。
7. 综合评价:评选委员会根据个人申请材料、推荐材料和现场答辩等环节的综合评价,对每位学生进行评分,并确定优秀毕业生名单。
三、评选结果公示和表彰
1. 评选结果公示:评选结果在学院网站和校内公示,留一定时间供公示期,接受社会监督。
2. 评选表彰:评选出的优秀毕业生将获得荣誉证书、奖状等奖励,并在毕业典礼上进行公开表彰。
以上为2024职业技术学院优秀毕业生评选办法的基本内容,具体细则可根据需求进行调整并制定。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https://img.taocdn.com/s3/m/b784f2ca9ec3d5bbfd0a7488.png)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征求意见稿)一、指导思想为认真贯彻党的教育方针,在全面推进素质教育过程中,客观反映学生在校期间各方面的实际表现和素质水平,正确引导学生提高自身综合素质,根据《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结合我院人才培养目标的总体要求,运用科学、公平、全面的评价标准对学生在道德、学业、技能方面实量化考评,特制定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办法。
本办法充分发挥“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评选的导向性和杠杆作用,并作为学生毕业推荐、推优入党的主要依据。
二、综合考评的内容与方法学生综合素质考评由思想道德素质,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与身心素质三方面成绩组成。
构成比例:综合考评积分=思想道德素质分×0.2+文化素质和职业素质分×0.7+身心素质×0.1。
具体由成绩计算、班级评议小组评议两方面共同计算。
具体考评指标、权重及其做法见《学生素质学年综合考评评分细则》。
三、组织与实施(一)学生综合素质考评工作由学生工作处具体负责考评办法的制定、完善和实施指导。
各系(院)应在党政领导下进行,辅导员具体组织实施,系(院)教学秘书负责对各年级、各专业学生学业成绩考评分进行计算和汇总。
(二)各系(院)要重视原材料的搜集、整理,建立健全学生平时表现的记实性考核、管理制度,确保考评的客观性。
考评前要在学生中进行一次动员,讲明考评的意义、方法等,让每一位学生都能端正态度,正确评价自己和他人,使考评的结果更加真实、客观。
(三)每位学生先实事求是地填写综合素质考评登记表,并出具有关证明。
由辅导员组织班级进行民主评议。
班级评议小组由班主任、班长、团支书及民主选举产生的4—6位学生代表组成,根据学生综合考评表对每一位同学评分,将去掉最高分、最低分的平均分作为表中“班级评定”栏的得分。
该栏作为辅导员评定的重要参考依据。
(四)辅导员负责全面复审考评结果并提出评定意见,但不得擅自更改年级评定的成绩。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29b549dc6aec0975f46527d3240c844768eaa010.png)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第一条为了激励和表彰优秀学生,推动学生素质全面提升,根据学校相关规定,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实施办法适用于全体在校学生。
第三条学校将每学年设立学生奖学金、荣誉称号和奖励证书等奖励项目,以鼓励学生取得优异成绩、拓展专业技能、积极参与校园活动和社会实践等。
第四条学生奖学金设立教育部、学校和社会捐赠等多种奖学金项目,分为一等奖学金、二等奖学金和三等奖学金等不同等级。
评定标准根据学生综合表现、学术成绩、专业能力、实践能力、创新能力等综合考虑。
第五条荣誉称号设立校级奖项和院级奖项,包括优秀学生干部、优秀学习带头人、文艺活动先进个人等。
评选标准根据学生的贡献度、影响力、创新能力、团队精神等因素综合考虑。
第六条学校将定期组织各类比赛、竞赛和活动,对于在比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学生进行奖励,包括颁发奖励证书、发放奖金等。
第七条学校将建立奖励评审机制,设立学生奖励评审委员会或相关部门,负责奖项的评选工作。
评审过程公正、透明,结果公布于学校官网或相关媒体渠道。
第八条学校将通过各种方式宣传和展示获奖学生的先进事迹和优秀成绩,以激励其他学生的学习和成长。
第九条学生奖励实施办法由学校学生工作部门负责解释和修订,并报学校领导批准后执行。
第十条本实施办法自公布之日起执行。
大创评奖标准
![大创评奖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95d438d9dbef5ef7ba0d4a7302768e9951e76e20.png)
大创评奖标准
在大学生科技创新创业大赛(以下简称“大创”)中,评委们依据严格的标准对参赛项目进行评审,以确定最终的获奖项目。
下面将介绍大创评奖的标准和要求:
1. 创新性
首先,评委会将重点关注项目的创新性。
项目是否在技术、应用、设计等方面具有独特性和新颖性,是否突破了传统的思维模式,是否有创新的解决方案等都将影响评分。
创新性强的项目更容易吸引评委的眼球,获得高分。
2. 可行性
其次,项目的可行性也是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之一。
评委们会审查项目的技术方案是否可行,团队是否具备实施项目的能力,项目实施过程中是否会遇到重大障碍等。
可行性强的项目更容易获得高分。
3. 社会价值
评委们还会评估项目的社会价值。
项目是否能够解决现实生活中的问题,是否具有广泛的应用前景,是否能够带来积极的社会影响等都将影响评分。
具有明显社会价值的项目更容易受到评委的青睐。
4. 创业潜力
对于一些具有商业化前景的项目,评委们还会关注其创业潜力。
项目是否具备商业化的条件,是否能够在市场上获得成功,是否具有良好的盈利前景等都将成为评审的重要考量因素。
具有良好创业潜力的项目更容易得到高分。
总的来说,大创评奖的标准是全面而严格的,同时也是公正和客观的。
通过对创新性、可行性、社会价值和创业潜力等方面的评估,评委们将最终确定出最具潜力和价值的项目,为大创的发展和推广提供有力的支持和引导。
希望通过本次大赛,能够发现更多优秀的科技创新项目,激励更多的学生参与到科技创新创业中来,共同推动科技进步,促进社会发展。
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条件
![创新创业奖学金申请条件](https://img.taocdn.com/s3/m/67205e2e59fafab069dc5022aaea998fcc22402e.png)
创新创业奖学金是一种针对在校学生的奖学金,旨在鼓励和支持学生进行创新创业活动,提高学生的创新创业能力和综合素质。
以下是一般的申请条件:
1. 学生必须是在校本科生或研究生,并具有一定的创新创业经历和成果。
2. 学生需要提交一份详细的创新创业计划书,包括项目的背景、目标、方法、预期成果和商业化前景等。
3. 学生需要提供相关的证明材料,如项目立项书、专利证书、科技成果鉴定证书、商业计划书等。
4. 学生需要在学术、科研、社会服务等方面表现出色,具有较高的综合素质和创新创业能力。
5. 学生需要在申请时提交个人简历、学习成绩单和推荐信等材料,以证明自己的综合素质和学术能力。
需要注意的是,不同学校和不同奖项的申请条件可能会有所不同,具体的申请条件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了解和确认。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模板】
![关于印发《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模板】](https://img.taocdn.com/s3/m/8167c07600f69e3143323968011ca300a6c3f636.png)
榕职院综〔2016〕149号关于印发《**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的通知各系(部、院)、处室、中心、馆:为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估和持续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状况,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结合学院实际,制定了《**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经2016年11月17日院长办公会审议通过,现予以印发,请认真学习遵照执行。
**学院2016年12月14日**学院院长办公室2016年12月14日印发**学院督导工作管理办法为构建完善的教学质量监控体系,科学评估和持续监控教学质量运行状况,规范教学过程管理和教学质量监控工作,特制定本规定。
第一章督导机构与组成学院的督导机构由院督导室和系(部、院)督导组组成。
院督导室是院长直管的教学质量监控机构。
系(部、院)督导组由系(部、院)主管,业务上接受院督导室指导。
第一条院系两级督导机构分别承担院系两级教学督导的日常工作,对院、系(部、院)的教学秩序、教学质量、教学管理、学风建设等方面的工作进行检查、评估、指导,提出意见和建议,跟踪整改。
第二条院督导室职责1.负责制订学院督导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及时分析督导工作质量与效果。
2.负责制订理论课、思政课、体育课、实训课、理实一体化课、顶岗实习课教师教学质量评价标准并组织实施。
3.组织开展教学环节的听评课活动,突出“导”的功能。
坚持全面听课与重点听课相结合的原则,对师德师风、课堂教学、实践教学情况进行听课、评课、交流与指导。
每学期分别对每位教师组织两名以上督导进行一次以上听课。
通过与教师交流,召开听评课情况点评会、教书育人经验交流会,评选、表彰、宣传先进等形式,帮助教师提高教育教学水平。
4.开展顶岗实习、毕业实习环节的专项检查。
查阅实习指导资料和备案记录齐备情况;抽查指导教师工作情况,学生到位以及专业对口、岗位对应等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计划安排、指导书、任务书等准备情况;检查毕业设计(论文撰写)的指导记录和对学生的辅导情况。
福州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
![福州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https://img.taocdn.com/s3/m/89d96cb227d3240c8547ef81.png)
福州市大学生创业优惠政策:福州市多项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助力创业者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之创业场所福州市大学生创业园:集创业、科研、办公、培训等服务一体化和多功能的基础设施及配套环境。
入驻企业前两年场地租金全免,第三年按市场价的50%交纳租金。
最长驻园不超3年。
校内基地:福州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高校分别建立了创业孵化基地,可以为在校创业大学生提供免费场地。
福州大学、福建师范大学、福建农林大学、闽江学院、福州职业技术学院、闽江师范高等专科学院、福州外语外贸学院、福州海峡职业技术学院、福州软件职业技术学院等9所高校设有“毕业生创业培训基地”,可参加培训班等活动。
就业创业见习基地:设有282家“共青团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
接下来还将在各高校建立市青年创业促进会高校分会,将见习就业岗位导入高校。
大学生创业计划竞赛和“青春创想秀”两岸大学生社团公益活动策划大赛,优胜团队有望得到大企业在资金、技术等方面扶持。
女大学生创业:为女大学生提供33个创业见习实习基地。
女大学生创业之星可获得推荐与女企业家对接,并获女律师法律帮助。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之税务工商:今年3月1日起,1元也可开公司,大学毕业生从此不用再为注册资本烦心。
同时,不再审查住所经营场所的权属、法定用途及使用功能,这意味着大学生开办公司的“门槛”大大降低。
税务:福州市市对从事个体经营的大学生毕业生,在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其当年实际应缴纳的营业税、城市维护建设税、教育费附加和个人所得税。
大学生创业扶持政策之资金补贴培训补贴:招收高校毕业生并开展岗前培训,可享培训费补贴。
技改贴息:财政优先安排发展资金,并优先提供技改贷款贴息。
贷款贴息:劳动密集型企业可申请最高200万小额担保贷款,并享财政贴息。
社保补贴:招收家庭困难毕业生并缴社保费的,可享社保补贴。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9a9b4cea0129bd64783e0912a216147917117ec0.png)
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根据2024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学院将根据学生在学业、实践、创新等方面的表现给予相应的奖励学分。
具体规定如下:
1. 学业奖励学分:
- 学业成绩优秀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具体奖励学分数额将根据学生的绩点排名进行确定。
- 例外情况:在某一学期因特殊原因导致学业成绩较差的学生,可以在后续学期通过提高成绩来获得学分补偿。
2. 实践奖励学分:
- 参加学校组织的实践活动,如实习、实训、技能比赛等,取得优秀成绩的学生可以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参与校外实践活动,并能够提供相应证明材料的学生也可以获得一定学分奖励。
3. 创新奖励学分:
- 在学院组织的创新项目中表现出色的学生可以获得一定的学分奖励。
- 学生通过自主创新项目的实施并取得一定成果的,也可以获得相应的学分奖励。
以上规定仅供参考,具体的奖励学分数额、条件和申请方式可能会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进行调整和修改。
学生可以通过查阅学院的相关文件或咨询学院相关部门了解详细的规定和要求。
第 1 页共 1 页。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https://img.taocdn.com/s3/m/ad7402f2a0c7aa00b52acfc789eb172ded639918.png)
2023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奖励学分规定
1. 学术表现奖励学分:根据学生在课堂上的学习表现和成绩,每学期末根据学生的成绩等级发放相应的学分奖励。
- 优秀:4学分
- 良好:3学分
- 中等:2学分
- 及格:1学分
2. 专业竞赛奖励学分:学生参加校内外专业竞赛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一等奖:4学分
- 二等奖:3学分
- 三等奖:2学分
3. 学术科研奖励学分:学生参与校内外科研项目并取得成果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发表论文/获得专利:4学分
- 参与科研项目:2学分
4. 社会实践奖励学分:学生积极参与社会实践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优秀成绩:3学分
- 良好成绩:2学分
- 及格成绩:1学分
5. 志愿服务奖励学分:学生积极参与志愿服务活动并取得优异成绩的,可获得额外的学分奖励。
- 优秀成绩:3学分
- 良好成绩:2学分
- 及格成绩:1学分
以上是根据典型情况制定的学生奖励学分规定,具体实施细则还需根据学院的实际情况和政策进行制定和调整。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06届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决定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06届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决定](https://img.taocdn.com/s3/m/bf27cbc2d5bbfd0a795673e7.png)
榕职院综[2006]58号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2006届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优秀学生干部的表彰决定各系:为了表彰先进,宣传典型,根据《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学金评定办法》(试行)、《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办法》(试行)及《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关于做好2006届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的通知》(榕职院学[2006]4号)文件要求,学院开展了2006届毕业生奖学金、“三好学生”和“优秀学生干部”评选工作,经研究,决定授予蔡薇薇等28名同学一等奖学金、李丽萍等71名同学二等奖学金、莫君硕等159名同学三等奖学金、郑莉等65名同学“三好学生”称号、林剑锋等52名同学“优秀学生干部”称号。
现将受表彰同学名单公布如下:一等奖学金(28名):管理系(3名):蔡薇薇、赖小燕、郑莉经济系(10名):何华芳、黄种、蔡邮娜、翁建辉、游俊华、辜燕贞、吴英珍、高翔、邓珠惠、刘燕人文社科系(1名):李光津技术工程系(3名):陈智明、苏文海、阙少云应用外语系(3名):张洁银、黄荣桃、陈丽玲计算机系(8名):周恭英、陈学为、柯宝进、林雅珊、林灵明、汤勇、郑水华、谢兰芳二等奖学金(71名):管理系(8名):李丽萍、林金凤、陈香梅、林梅洪、李瑜晴、卢芳、杨艳、林佳静经济系(20名):何科权、吴丹、蔡阳芳、丁丽贞、林希、蔡振宇、张育德、陈金龙、陈玮、郑碧霞、石温娇、周月桃、杨瑞芳、郑雪晶、邱雅丽、郭文婧、柯湘逊、王福连、蔡闽帼、张玲人文社科系(10名):陈金妹、翁炎英、王丽芳、陈清、苏小华、吴星辉、刘玉琴、张一鸣、连政、张美红技术工程系(5名):王海涛、蓝瑞芳、郑培玲、沈桐、陈晓聪应用外语系(6名):刘巧莉、许晓玲、张艺芳、朱真凤、林美兰、李培娜计算机系(22名):吴铭熹、江东波、施晓静、周毅、钟细华、张川川、龚喜平、吴丽英、夏华念、陈言仔、陈阿分、林国明、陈本宏、陈金土、许文烟、傅少梅、郭兴赐、陈真真、吴鋆、朱艳梅、王炜、涂爱玲三等奖学金(159名):管理系(20名):莫君硕、俞兆品、许秀珍、林庆、白瑛瑛、翁坤珠、刘丽萍、林彩萍、蔡雅凤、韩金美、齐兰兰、陈娟、欧阿雅、潘海英、郑章敬、郑小芳、林剑锋、陈淑玲、罗静、罗晶晶经济系(53名):洪燕红、黄蓉蓉、严君娜、黄振琴、张秋虹、邵素勤、郑增光、林槟、刘雪荣、张玉婷、王秀日、王秋霞、俞青、林华姗、洪珠琳、洪美谅、刘瑞芬、郭玉玲、洪朝围、翁秀英、林龙华、白霞萍、刘文凯、吴美芳、陈孔先、林佳春、柳春霞、何鲤丹、吴少帆、陈亮亮、孙专专、李廉皓、郑娟、蔡燕萍、沈丹虹、赖宛珠、王凡、林宣雅、何丽琴、郑应、余小艺、黄秀峰、柯婉瑜、张铃、任燕红、张丹霖、林少英、卢冬镕、连彩燕、朱燕媛、陈琼、王小培、陈叶人文社科系(20名):宋小岚、翁艳熹、张琳宏、柯木桂、刘文琴、林微、曾锦华、吴丽芳、陈敏、丁端应、骆雅静、赖耿亮、林青青、郭小芳、陈燕燕、谢少红、张婷、王平婷、姜宁岚、俞桂枫技术工程系(11名):陈时灯、陈家发、陈亚梅、郭炜、许丽娟、游加法、高宝玉、周仗弟、蔡君、郑国立、罗振强应用外语系(13人):林惠玲、官文玉、徐萍、陈晓燕、翁春霞、叶争艳、杨叶清、俞龙凤、王梅香、邓能秀、张婷婷、杜艺观、王腾伟计算机系(42名):洪美冷、蔡孟娉、游若斌、余小霞、施德禄、陈柳香、陈建晶、吴美玲、吴恭凤、曾燕勤、林嘉熙、叶星颖、陈艺婷、谢梅香、何锦艳、李云治、陈华杰、于孙纯、陈剑仙、李晓厦、赖合秀、张培坤、李家忠、张思令、谢小红、陈燕真、欧美凤、杨长全、林蓉、林群、吴小兰、王菲、陈尾妹、王素娇、陈培、刘文钢、黄瑞珍、赖永良、黄柳荫、池朱旺、黄志荣、王柳婉三好学生(65名):管理系(7名):郑莉、卢芳、刘丽萍、林梅洪、李瑜晴、莫君硕、林金凤经济系(22名):张育德、蔡振宇、黄种、柳春霞、何华芳、严君娜、蔡邮娜、陈玮、林希、丁丽贞、郑碧霞、辜燕贞、周月桃、林宣雅、邓珠惠、郑雪晶、郭文婧、张丹霖、蔡闽帼、高翔、刘燕、朱燕媛人文社科系(8名):陈清、郭小芳、姜宁岚、李光津、苏小华、连政、张一鸣、陈金妹技术工程系(6名):沈桐、陈智明、苏文海、王海涛、蓝瑞芳、周仗弟应用外语系(6名):许晓玲、张洁银、徐萍、官文玉、陈丽玲、陈晓燕计算机系(16名):周恭英、吴铭熹、周毅、龚喜平、柯宝进、夏华念、陈真真、谢兰芳、朱艳梅、陈培、林灵明、陈阿分、张培坤、陈本宏、傅少梅、林蓉优秀学生干部(52名):管理系(6名):林剑锋、赖小燕、陈香梅、周彩花、俞兆品、吴勇东经济系(18名):陈金龙、游俊华、郭玉玲、洪朝围、郑增光、蔡阳芳、刘雪荣、翁建辉、卓丹青、王秋霞、吴少帆、何鲤丹、石温娇、吴英珍、杨瑞芳、赖宛珠、吴小英、张玲人文社科系(8名):王丽芳、罗冬丽、柯木桂、张美红、骆雅静、吴秀华、翁炎英、俞桂枫技术工程系(5名):翁建平、苏海华、郑培玲、阙少云、黄雅凤应用外语系(3名):张艺芳、王腾伟、张婷婷计算机系(12名):游若斌、施德禄、陈建晶、包小丹、曾燕勤、吴丽英、王素娇、许文烟、于孙纯、林国明、郭兴赐、汤勇希望以上获表彰的同学再接再厉,争取更大进步。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政校企合作工作奖励评审指标及评分标准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政校企合作工作奖励评审指标及评分标准](https://img.taocdn.com/s3/m/456d0979a9114431b90d6c85ec3a87c240288a94.png)
(1)当年学生顶岗实习计划、实习指导书。
(2)当年学生顶岗实习管理档案(如学生实习考核、鉴定旳状况等)和实习工作总结、实习汇报。
当年运用校内实训基地与合作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行业联合开展1个项目职业技能竞赛, 开展1个项目职业技能鉴定。
一级
指标
二级
指标
三级指标
指标解读
重要观测点
评分原则
考核等级
A
Cቤተ መጻሕፍቲ ባይዱ
A
B
C
D
二、共建专业
(25分)
1.开展校企合作办学
(9分)
与企业开展合作办学或“订单式”人才培养(9分)(其中考核等级A为9分, B为7分, C为5分, D为0分)
有1个专业开展专业调研, 召开“实践专家访谈会”, 聘任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专家共同制定人才培养方案、共同构建符合职业教育特点和岗位工作规定旳专业课程体系, 当年有进行对应旳动态调整。
(2)与企业或政府有关部门、有关行业专家共同开发专业关键课程, 共同编写专业课程原则、校本教材和实训指导书等。(8分)(其中考核等级A为8分, B为7分, C为6分, D为0分)
有制定教师到合作企业顶岗挂职管理制度和年度计划, 但只有10%-30%旳教师到达顶岗挂职考核原则旳规定。
2.共同构建“双师构造”专业教学团体
(7分)
建立相对稳定旳企业兼职教师库和对应旳管理制度。聘任企业专家承担专业课程教学和实习实训指导等任务(7分)(其中考核等级A为7分, B为6分, C为5分, D为0分)
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
![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df099b070fe910ef12d2af90242a8956becaa9a.png)
职业技术学院国家奖学金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激励我院学生勤奋学习,努力进取,促进学生在德、智、体、美、劳等方面全面发展,根据《关于印发〈学生资助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印发〈本专科生国家奖学金评审办法〉的通知》等相关规定,结合我院实际,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国家奖学金每学年评审一次,实行等额评审,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第三条国家奖学金用于奖励我院全日制在校生中二年级(含二年级)以上特别优秀的学生。
第二章组织机构及职责第四条学院成立以主管院长为组长,学生处负责人为副组长,教务、招生就业、团委、计财及各二级学院负责人为成员的国家奖学金评定工作领导小组,全面指导国家奖学金的评定工作。
领导小组下设的办公室具体负责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办公室设在学生处。
第五条各二级学院成立由院长为组长,分管学生工作的负责人任副组长,团总支书记、学生干事、专兼职辅导员为成员的评选工作小组,具体负责本二级学院国家奖学金的评选工作。
第三章奖励标准与基本条件第六条国家奖学金的奖励标准为每生每年8000元。
第七条国家奖学金的基本申请条件:(一)具有国籍;(二)热爱社会主义祖国,拥护党的领导;(S)遵守宪法和法律,遵守学院规章制度;(四)诚实守信,道德品质优良;(五)在校期间学习成绩优异,社会实践、创新能力、综合素质等方面特别突出。
(六)学习成绩排名与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均位于同年级同一专业前10%;本学年度学习平均成绩在85分以上,单科成绩不低于80分,实验、实习等均在良好以上。
(七)生活俭朴,勤俭节约,无铺张浪费、吸烟、酗酒、赌博、夜不归宿、包夜上网等不良现象。
(A)已获本学年学院一等奖学金和“三好学生标兵”或“优秀学生干部标兵”荣誉称号。
第八条有以下情形之一者,不得参加国家奖学金的评定:(一)有反对四项基本原则、发表不当言论有损学院形象者。
(二)有违反校规校纪或不诚信记录、受到学院纪律处分者。
(S)参与非法组织、不健康团体活动者。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https://img.taocdn.com/s3/m/ab9f27d50408763231126edb6f1aff00bed57012.png)
职业技术学院学生创新创业奖励学分管理办法一、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创新创业教育,培养大学生的创新精神、创新意识和就业创业实践能力,进一步提高职业素养和科学素质,学校特设创新创业奖励学分,并制定本管理办法。
第二条创新创业奖励学分(以下简称奖励学分)是指具有我校学籍的全日制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和爱好,从事创新、创业和相关实践活动而取得具有一定创新意义的创新创业成果、智力劳动成果、或其他相关优秀成果所取得的学分。
成果和奖励学分由各学院审核评定,报教务处备案(复核)后给予奖励学分。
二、奖励范围第三条给予奖励学分的成果范围包括创新教育竞赛、创业项目(产品)、创新创业证书、专利授权、科技(科研)成果、科技论文(著作),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以及相关社会服务、文体艺术竞赛等。
(一)创新教育竞赛主要指学生参加由主管部门,或委托行业协会(学会)主办的在范围、省(省部级)范围内、市级范围内组织的创新创业类竞赛或专业技能比赛活动(项目)等。
如:职业院校技能大赛、高等院校斯维尔杯BIM软件建模大赛等。
(二)创业项目主要指学生独立完成或由教师指导下主要参与完成的技术设计、创新研发型项目(产品、实验),或创业实践等创业训练类活动项目。
(三)专利授权指学生独立完成或在教师指导下主要参与完成所取得并署名的创造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等专利,计算机软件著作权等。
(四)科技活动主要包括学生独立完成,或在教师指导下主要参与完成的技术改进(技术推广、科研)项目;独立或主要参与完成并署名的科技著作、译著,或公开发表的科技论文、文艺作品等。
(五)职业资格(等级)证书主要指学生参加职业资格考试或技能鉴定考试所获得的职业资格证书和技能等级证书,还包括大学外语、计算机等基础课程的性应用能力考试、竞赛等。
(六)其它包括学生参加与创新创业教育活动相关的社会服务、文体类活动、比赛等项目。
社会服务类。
主要指学生参加各类大型社会实践服务活动。
如“三下乡”服务活动、社会调查、青年志愿者活动、社区服务及其他公益活动和社团活动等。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评定办法
(试行)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强化大学生创新创业实践,促进学生全面发展,营造“大众创业,万众创新”的浓厚氛围,特设立“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以下简称“奖学金”)。
第二条学校每年设立大学生创新创业奖学金100万元,用于奖励大学生创新创业竞赛获奖、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项目、学生自主创业注册、学生获得专利成果等。
第二章奖励范围和标准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学校全日制本、专科在校学生。
第四条奖项类别及标准:
1. 创新创业类竞赛获奖:根据创新创业竞赛的主办单位、知名度和影响力等因素,并考虑竞赛的行业背景和高校参与情况,将创新创业竞赛由高到低分为国际级、国家级A类、国家级B类、省级A类、省级B类、市级、校级A类、校级B类八个类别,对在创新创业竞赛中取得优异成绩的团队或个人,按项目进行奖励:(1)国际级:指国家政府部门组织参加的国际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2)国家级A类:指由教育部发起,联合国家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举办的年度全国性互联网+大学生创
- 1 -
新创业大赛。
(3)国家级B类:指由国家政府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企业等举办的其他全国性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4)省级A类:指由教育厅发起,联合省级政府有关部门和地方共同举办的年度全省性或跨省区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5)省级B类:指由省级政府部门组织,行业协会、专业学会、企业等举办的其他全省性或跨省区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6)市级:指由市级政府部门举办的全市性或跨市区的创新创业竞赛活动。
(7)校级A类:指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
(8)校级B类:指由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举办的其他创新创业竞赛。
- 1 -
学校奖励与竞赛组委会奖励从高计奖,不重复计奖;若学校奖励高于竞赛组委会奖励,在竞赛组委会奖励基础上补足差额。
其他行业指导委员会等举办的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奖金经各二级学院党政联席会研究并公示后,从创新创业二级经费列支。
2. 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对国际级、国家级、省级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学生给予相应等级的奖励,奖励范围及标准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执行。
3. 学生获得专利成果:对作为发明专利、实用新型专利、软件著作权、外观设计专利、作品著作权等授权专利成果所有人的学生给予奖励,奖励标准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执行。
4. 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的在校生项目奖励:品牌公司、创业项目、培育项目等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创新创业教育学院等组织专家经相关程序评定。
入驻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的项目类型如发生变更,给予差额奖励。
已完成企业注册并正式运营的大学生创业项目的申请人,必须是该项目的法人代表或占股50%以上的股东,且在校期间只能获得一次企业注册项目奖励(奖金由各项目负责人统一协调分配)。
具体奖励如下:
- 1 -
第三章评选程序
第五条评选程序
1.创新创业竞赛获奖:学生团队或个人代表学校参加校级及以上创新创业竞赛获奖的,由创新创业教育学院或二级学院等统一收集参赛通知复印件、获奖证书原件等,制作奖学金发放表(见附件),报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经相关部门审核、校领导审批,发放奖励。
2.职业院校技能大赛获奖:评选程序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专业技能大赛管理办法》执行,报教务处审核。
3.学生获得专利成果:评选程序参照《福州职业技术学院科研奖励办法》执行,报产学研与实训中心审核。
4.入驻大学生创新创业园区: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根据项目评审结果,依据入园通知书、工商营业执照复印件等,制作奖学金发放表,经相关部门审核、校领导审批,发放奖励。
- 1 -
第四章附则
第六条创新创业奖学金从福州职业技术学院奖助学金及减免经费列支。
第七条本办法未尽事宜,严格遵照国家有关法律规定和学校管理制度执行。
第八条本办法由创新创业教育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九条本办法自印发之日起执行。
- 1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