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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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
滨海县林果生产服务站
我县2016-2017年度实施了盐连铁路和S348道路建设,涉及到林地6.4541公顷,在项目实施之前,我县严格按照征占用林地的相关手续及时申报审批,并及时上缴了相关费用。2017年12月份,省财政厅、省林业局联合行文返还我县森林植被恢复资金66.15万元。根据《绿色江苏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森林植被恢复费补助,专项用于林业部门组织的植树造林、恢复森林植被、森林资源保护等,包括调查规划设计、整地、造林、抚育、护林、防火、病虫害防治、资源保护方面的支出。现根据项目的具体要求,制订森林植被恢复项目实施方案。
一、项目实施目的
为了保证林业资源的可持续增长,切实做到保总量,促增长,针对我县林业资源的现状和发展潜力,结合森林植被恢复的具体要求,需新植造林或恢复林地1-3倍以上,为此,我单位在充分调查论证的基础上,确定新造林1000亩。
二、项目实施地点
按照就近恢复林地的原则,宜在废黄河沿线的蚕种场造林100亩,主要树种为黄山栾树、桃树、桑树等。在滨海港经济区三洪村造林900亩,主要栽植树种为榉树、黄山栾树和银杏
等。累计新增加造林面积1000亩。
三、资金分配方案
按照项目使用范围和资金分配原则,调查规划设计费按5%计算,需经费3.3万元,整地、造林等经费80%计算,需经费52.92万元。新造林的抚育、病虫害防治以及管护方面的费用按15%计算,需9.93万元。新造林按照面积,每亩按照500元的标准补助,当年造林成活率达90%以上的,给予具体造林单位适当以奖代补。
四、保障措施
1、强化项目组织领导。县林果站成立项目领导小组,具体负责项目的规划设计、业务指导、抚育管理以及病虫害防治工作,确保项目有组织的实施,保证项目建设成效。
2、建立项目验收档案。项目建设做到有始有终,从规划到栽植以及管护责任的落实,全过程建立项目档案,保证造林有目的,树木有人栽,栽后有人管,管理出成效。
3、抓好资金使用监督管理。对项目资金实行专款专用,强化资金的使用效率,把有限的资金使用在刀口上,为林业的快速有序发展,提供资金保障。
二0一八年二月三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