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二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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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1)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1)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一、总则1.1 为加强“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建设管理,切实贯彻设计意图,合理控制工程规模和技术标准,保证变更合理性及技术经济性,明确操作程序,规范变更管理,确保工程建设投资控制在经批准的设计概算内,特制定本办法。

1。

2 凡在“东盟多式联运仓储物流园区”项目范围内实施的工程及其参建单位(建设、设计、施工、监理、勘察单位),均执行本办法。

1。

3 本办法包含变更的分类定义,分级负责的管理原则。

1.4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或其上级主管单位是工程变更的决策机构。

1.5 云南腾晋物流有限公司的相关业务部门,按其职能对口管理工程变更的相关事务。

1.6 建设单位派驻现场的业主代表,代表业主在项目现场综合处理工程变更事务,负责工程变更(签证)的现场见证。

二、工程变更的定义2.1 工程变更按起因性质分为:设计变更、施工综合变更。

2.2设计变更:对合同工程的原设计做出优化调整设计、完善更正设计,或因地勘资料变化相应修改设计,或对合同新增工程项目做出补充设计。

2。

2.1 设计变更按照申报主体分为:业主单位变更(含①上级部门变更、②业主单位变更)、设计单位变更、施工单位变更、监理单位变更。

2.3 施工综合变更:由于施工质量、进度、安全、施工条件及不可预见因素等引起的工程变更;业主、监理的指令要求或其管理过程失误引起的工程变更。

起因主要包括:施工方法措施、施工技术、施工过失、不可预见、进度管理、接口管理、工程事务管理等。

2.4 工程签证:工程变更以外的下列项目应采用工程签证形式:①合同工程外,必要的措施类项目②新增临时项目③非承包商引起的拆改项目④合同外的非工程项目⑤合同外零星工作。

三、工程变更的主要内容①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项目的增减;②在合同工程范围内,工程数量的增减或价格的调整.③取消合同内部分工程;④更改合同工程中有关工程或材料的性质、质量、规格;⑤更改合同工程中有关部分的标高、基线、位置和尺寸;⑥改变合同工程中经批准的关键工程的施工顺序和时间安排;⑦合同工程中其他工程内容更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XXXXXXXXX公司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XXXXXXXXX公司的工程变更管理工作,依据政府有关法规,结合工程建设管理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系指工程签订合同至工程正式验收前,变更设计图纸或变更工程现场工程施工的活动。

经确定的设计施工图,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变更,确需变更的,依据本办法进行。

第三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及下属企业单个合同金额在50万元以上的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公司是指XXXXXXXXX公司。

下属企业是指公司出资的全资、控股企业以及拥有实际控制权的各级企业。

项目公司是指具体负责建设工程项目的下属企业。

第四条本办法中工程变更限额范围为累计工程变更价款在单个合同总价的0%-10%(含)之间,超出10%以上的需重新申报追加合同金额并上报公司招标领导小组审批。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从有利于工程出发,或加快竣工,或降低费用,或提高工程效率和价值、或提高安全性以及满足要求。

第六条审核工程变更应以合同为准绳、以事实为依据,从技术、经济、法律等方面进行全面审核。

第七条变更指令是实施变更的唯一途径,有指令才能实施变更,无指令不能实施任何变更。

第八条监理单位和跟踪审计控制工程变更的外部管理。

监理单位接受工程变更申报,全面审核工程变更,确定变更的原因和责任,发布变更指令,监督变更的实施,做好变更的管理台账;跟踪审计负责审核工程变更的真实性、合理性、必要性,并审核与确定承包商提交的工程变更价款。

第十条如工程项目未配备监理单位,由项目公司发布变更指令,并履行监理单位的变更管理职责。

第十一条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承包商未经公司批准而擅自变更和施工的,自行承担全部责任,并不予验收和计量;项目公司未按本办法规定的程序报经批准而擅自发出变更指令的,应按公司相关制度追究责任。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各项管理工作应确定具体的时限要求,各部门都应遵照执行并承担超限责任。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和有效管理建筑工程设计变更,确保施工安全和工程质量,提高项目管理水平,根据国家法律法规,结合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所有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设计变更和扩大设计范围的变更。

第三条设计变更是指对已经完成或部分完成的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调整、修改或扩大。

第四条建筑工程设计变更应当遵循“安全、经济、合理、可行”的原则,确保变更后的设计能够满足工程的要求。

第五条设计变更应当按照设计变更程序进行,包括需求调研、方案设计、评审审核、审批批准等环节。

第二章设计变更的流程第六条设计变更的流程应当明确,包括需求调研、变更设计、评审审批、施工变更等环节。

第七条设计变更的需求调研应当充分了解变更的原因、范围、影响等,编制变更需求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八条设计变更的方案设计应当由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编制变更方案设计报告,并提交工程管理部门审批。

第九条设计变更的评审审批应当由专业评审机构进行,包括技术审查、合规性审查等,确保变更方案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法律法规。

第十条设计变更的审批批准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进行,对通过评审的变更方案进行审批,并书面通知设计单位和施工单位。

第十一条设计变更的施工变更应当由施工单位负责组织实施,按照变更方案进行施工,并将变更情况记录在施工日志中。

第三章设计变更的控制第十二条设计变更应当设立变更控制组织,负责统一协调变更过程中的工作和信息沟通。

第十三条变更控制组织应当由工程管理部门负责,组织编制变更控制手册,并进行培训和督导。

第十四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记录,包括变更的内容、原因、过程、结果等,记录应当真实可靠。

第十五条设计变更应当及时通知相关方,包括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等,确保各方能够了解变更情况。

第十六条设计变更应当进行跟踪和监督,及时发现和解决变更过程中的问题,确保变更顺利进行。

第四章设计变更的责任追究第十七条设计单位应当按照合同约定承担设计变更的责任,并保证变更后的设计满足工程的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的管理,有效控制工程造价,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工程变更”是指在建设过程中出现特殊情况,如建设单位对工程提出新要求、出现设计错误、外部环境条件产生变化等,可对工程进行必要变更。

工程变更包括工程量变更、项目内容的变更、进度计划的变更、施工条件的变更等。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和审批权限第三条工程变更可分为设计变更和现场签证变更:设计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对合同明确的有效施工图纸发生的实质内容变化而引起的变更。

现场签证变更,是指工程建设过程中,除有效施工图纸以外的、合同工程量清单未包含或清单虽包含但数量不明确的、需要施工现场通过签证予以确认的其它工作内容而引起的变更。

第四条为便于管理,按工程变更对工程造价的影响金额大小,工程变更分为:(一)一般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在不超过10万元的变更;(二)重要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超过10万元,但不超过200万元的变更;(三)重大工程变更,是指对工程造价影响超过200万元的变更。

第五条项目负责人,作为公司现场代表,是工程项目的直接负责人,负责控制、审核工程变更。

第六条一般工程变更提交分管副总经理批准后执行;重要工程变更,提交分管副总审核后,总经理批准执行;重大工程变更,总经理还应当召开总经理办公会审议。

第三章设计变更第七条工程项目应该严格控制设计变更。

设计变更可由设计单位、施工单位、监理单位或公司提出,但无论是由哪方提出,均应由监理单位会同设计单位、施工单位以及公司负责人员协商,经过确认后,由设计单位编制变更申请单,同时应随附变更文件提交监理单位和公司项目负责人审核。

变更文件一般包括以下主要内容:(一)变更产生的背景,包括变更产生的提出单位、主要参与人员、时间等。

(二)变更的原因或依据,如工艺改变、工艺要求、设备选型不当,设计者考虑需提高或降低标准、设计漏项、设计失误、施工错误或其它原因。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降低成本,提高效益,根据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工程项目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发生的各类变更,包括设计变更、进度变更、质量变更、合同变更等。

第三条本办法遵循以下原则:(一)合法性原则:变更必须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合同约定。

(二)合理性原则:变更内容应合理,有利于提高工程质量、进度和效益。

(三)效益原则:变更应尽量降低成本,提高投资效益。

(四)程序性原则:变更应按照规定的程序进行审批和实施。

第二章变更范围及类型第四条变更范围:(一)设计变更:包括施工图纸、技术规范、施工组织设计等方面的变更。

(二)进度变更:包括工期调整、施工计划调整等。

(三)质量变更:包括工程质量标准、检验方法等方面的变更。

(四)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金额、合同期限等方面的变更。

第五条变更类型:(一)重大变更: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二)一般变更:不涉及工程规模、结构、工艺、质量标准等方面的变更。

第三章变更管理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一)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提出变更申请,并附变更理由、变更内容、变更费用及变更后的实施方案。

(二)项目管理部对变更申请进行初步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进行论证。

第七条变更审批:(一)重大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领导小组审批。

(二)一般变更:经项目管理部审核后,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八条变更实施:(一)项目管理部根据审批结果,组织相关部门实施变更。

(二)变更实施过程中,项目管理部应加强监督和检查,确保变更内容符合审批要求。

第九条变更验收:(一)变更完成后,项目管理部组织相关部门进行验收。

(二)验收合格后,项目管理部将变更情况报请项目经理审批。

第四章责任与奖惩第十条变更责任:(一)变更申请单位负责变更申请的编制和提交。

(二)项目管理部负责变更申请的审核、审批和实施。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程序,有效控制工程投资、质量和进度,保障工程建设的顺利进行,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管理的相关规定,结合本项目的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所有变更设计活动。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一)按照变更的性质和影响程度,工程变更设计分为重大变更、较大变更和一般变更。

1、重大变更:指涉及工程规模、技术标准、路线走向、结构形式等重大设计原则的变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较大变更:指对工程局部方案、工程数量、工程材料等进行较大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产生较大影响的变更。

3、一般变更:指对工程局部细节、施工工艺等进行的较小调整,对工程投资、质量、进度和安全影响较小的变更。

(二)按照变更的提出主体,工程变更设计分为业主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和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

三、变更设计的原则(一)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的要求。

(二)保证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使用功能和效益。

(三)有利于节约工程投资,控制工程造价。

(四)尽量减少对工程进度的影响,确保工程顺利实施。

(五)变更设计应遵循“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四、变更设计的提出(一)业主提出的变更业主根据工程建设的需要,提出变更设计要求,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和预期效果。

(二)设计单位提出的变更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或需要优化,应及时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附变更设计文件。

(三)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发现实际情况与设计不符,或为了提高施工效率、保证施工质量和安全,提出变更设计申请,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理由、依据和实施方案。

(四)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问题或安全隐患,或为了保证工程质量和进度,提出变更设计建议,并填写《工程变更设计申请表》,说明变更的原因和要求。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工程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提高工程建设效率,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工程项目的变更管理工作。

第三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当遵循公平、公正、公开、高效的原则,确保变更行为的合法性、合规性、合理性和经济性。

第四条各级管理部门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确保工程变更管理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范围和条件第五条工程变更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一)设计变更:包括设计图纸、设计文件、设计方案的修改、补充等;(二)施工变更:包括施工方法、施工工艺、施工材料、施工顺序、施工进度等的调整;(三)合同变更:包括合同条款、合同价款、工程量、工程期限等的修改;(四)其他变更:包括与工程相关的其他事项的调整。

第六条工程变更应当符合以下条件:(一)确有必要进行变更,且变更后能够提高工程质量和安全,降低工程成本,提高工程建设效率;(二)变更方案应当经过充分论证,确保变更的合理性、经济性和可行性;(三)变更应当遵循合同约定,确保合同双方的合法权益;(四)变更应当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申请和审批第七条工程变更的申请单位或者个人应当向项目管理单位提出书面申请,并提交相关材料。

第八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对工程变更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初步意见,并报相关部门批准。

第九条工程变更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应当按照公司内部管理规定执行。

重大工程变更应当报公司领导审批。

第十条经批准的工程变更,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及时通知相关部门和单位,并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

第四章工程变更的执行和监督第十一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严格按照批准的变更方案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安全。

第十二条项目管理单位应当加强对工程变更的监督和检查,及时发现问题,督促整改,确保工程变更的各项工作落实到位。

第十三条工程变更的执行单位应当做好变更记录和资料归档工作,并按照合同约定办理相关手续。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完整版)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建设工程变更管理办法第一条目的为进一步规范公司建设项目工程变更及变更计量的工作程序,有效提高工作效率,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合规、有序和时效性,满足工程质量、精度和成本控制的要求,结合公司建设项目的实际情况。

制定此办法。

第二条适用范围工程在实施工程中发生的所有变更。

第三条管理原则1.先审批后实施原则工程变更严格实行“先生僻后实施”的原则,应急性以及存在严重安全应还的变更。

井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同意后可先实施,并按本管理办法在60个日历天内完成审批手续。

2. 实事求是原则相关部门及单位在工程变更管理中必须坚持“实施求实”的原则。

不瞒报、不虚报、不增报,不得采取“化整为零、化大为小”等方式认为降低审批级别。

.3,实施与审批一直原则。

工程变更的实施必须于生僻通过的范围、内容、工程量、金额等一直,项目部应加强实施工程中的动态控制,对审批后出现范围、内容超审批或实施金额超过审批金额20%或实施金额跨越审批权限之任一情况的,有项目部负责按事前审批手续补充报审,未补充报审的,一律不予认可。

第四条工程变更分类第一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100万元以上(含100万元)的变更;第二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60~100万元(含60万元)的变更;第三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600万元(含20万元)的变更第四类变更:指单次变更金额在20万元以下的变更。

单次变更金额,是指拟发生变更的全部直接费金额,变更金额不冲抵被替换项目的造价。

第五条审批管理(一)变更报批要件1.变更的原因及依据;2.变更的内容及范围;3.变更的工程量及造价;4,建立、造价对变更应另行计费的分析意见;;造价单位出具的计价表5.6.材料核价审批手续;7.附图及计算资料等。

(二)分级审批1.一类变更由公司集体决策或董事长审批;项目部(5个工作日)→合同管理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总经理→董事长2.二类变更由总经理审批;项目部(5个工作日)→合同管理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总经理 3,三类、变更由项目部分管副总经理审批;三类:项目部(5个工作日)→合同管理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四类:项目部(5个工作日)→项目部分副总经理一、二、三、四类变更累计金额超过中标价(不含预留金)的8%之后的三、四类变更升级为二类变更,有总经理审批。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建设项目变更管理暂行办法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行为,严格控制工程造价,确保工程变更科学合理、严谨规范、廉洁高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风电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及国家投资建设项目的相关规定,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暂行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本县政府投资(含使用国有资金)建设项目的工程变更。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的变更,是指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在施工过程中发生的下列情形:(一)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二)因建设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三)重要材料与设备的改变;(四)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五)工程量清单与费用的调整;(六)因法律、法规、规章调整引起的变更;(七)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发生较大变动的变更。

第四条政府投资工程建设项目变更应当遵循科学、合理、经济,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工程变更应以书面或补充合同的形式签订,具体内容应与招标文件、施工合同相一致,不得签订与主合同、招标文件精神相违背的补充合同。

不得以工程变更名义,通过签订补充合同的形式肢解工程,规避招投标。

第五条工程项目施工中,遇暗沟、古墓、软基等地质实际情况与地质资料不符及不可预见且急需处理的情况,工程变更增加额在50万元以上(不含50万元)的,建设单位(监理单位)应组织相关专家召开变更审查会议,商定处理方案,形成书面意见,报县政府批准后实施。

抢修抢险应急工程及遇不可抗力等原因的,建设单位应在应急处理后及时履行报批手续,并保留相关影像资料。

第六条工程变更的程序:(一)由提出变更方以书面形式报监理单位,说明变更项目的名称、理由、概算及对工期影响;(二)建设单位组织相关责任单位进行实地勘察,初步核实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三)建设单位、施工单位、设计单位、勘察单位、监理单位对工程变更的理由及变更的工程量进行洽商,并由参与洽商各方代表在洽商记录上签字盖公章;(四)需要设计单位出具变更文件的,应说明变更理由,由设计单位项目负责人签字并加盖设计单位的“设计出图专用章”方为有效。

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确保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行业标准,结合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建筑工程项目施工过程中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引起的变更管理。

第三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应遵循以下原则:1. 合法合规:变更应符合国家法律法规、行业标准和设计文件要求;2. 安全可靠:变更不得影响工程安全和使用功能;3. 经济合理:变更应充分考虑投资效益,尽量减少损失;4. 科学有序:变更管理应遵循科学、合理的程序,确保变更实施有序进行。

第二章变更范围与分类第四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范围包括:1. 设计变更:对施工图、技术规范、工程量清单等设计文件的修改;2. 施工变更:因施工过程中发现的问题,对施工方案、施工工艺、施工材料等进行的调整;3. 监理变更:监理单位根据现场实际情况,对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等方面提出的调整建议。

第五条建筑工程项目变更分类:1. 必要变更:因设计、施工、监理等原因,确需进行的变更;2. 非必要变更:因管理不善、施工错误等原因,非必须进行的变更;3. 重大变更:涉及工程安全、使用功能、投资规模等方面的重大变更。

第三章变更程序第六条变更申请与审批:1. 变更申请:变更申请单位应向项目管理部门提交变更申请,说明变更原因、内容、影响及解决方案;2. 审批程序: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申请进行审核,必要时组织专家论证,形成审批意见。

第七条变更实施:1. 变更方案:变更方案应明确变更内容、实施时间、责任单位等;2. 实施过程:变更实施过程中,应严格按照变更方案执行,确保变更质量;3. 监督检查:项目管理部门对变更实施过程进行监督检查,确保变更符合要求。

第四章变更费用与工期第八条变更费用:1. 变更费用应根据变更原因、内容、影响等因素合理确定;2. 变更费用应在变更申请审批通过后,由变更单位负责支付。

第九条变更工期:1. 变更工期应在不影响工程总工期和施工质量的前提下,合理安排;2. 变更工期调整需经项目管理部门审批。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措施根据招标文件和建设项目管理法律、法规,结合本项目的特点,特制定本制度。

一、属于工程变更范围1、合同内容和数量的变更2、任何工作内容的质量或其他特征的变化3、工程任何部分的标高、位置和(或)尺寸的改变4、任何工作的删减,委托他人的除外5、超出工程承包范围的任何额外工作6、项目实施顺序或时间表的变更二、工程变更程序1、包括:设计单位对原设计中存在的缺陷提出修改意见、本矿提出的变更、监理单位提出的变更、施工单位提出的变更等四项,由本矿技术科上报煤业公司基建部,组织煤业公司、监理单位、施工单位对设计变更文件的必要性、经济性和施工的可操作性进行评估,经上级同意后,各方签署“工程设计变更单”,由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通知单》。

三、变更评估应包括哪些内容1、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必要性。

2、确定变更项目与原项目施工的相似性和难度。

3、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数量。

4、确定工程变更单价或总价。

5、确定工程变更对工期的影响。

四、工程变更的评审、确定和实施过程根据项目的实施阶段,工程变更通常分为四个阶段:设计变更和施工变更两个方面。

根据变更内容的不同,设计变更又可以分为:1.设计缺陷变更;2.施工方因项目功能或标准变化而进行的深化设计变更。

施工变更可分为:1.施工条件变更;2.施工工艺变更;3.材料变更等的变更。

根据工程变更的不同类型,在工程变更的评审、确定和实施过程当中执行以下的规定:1、当发生设计缺陷的变更时,本矿技术科上报煤业公司,要严格审查变更的原因。

如果是因为设计者设计本身的原因而造成的变更,则变更的费用要由设计方承担。

同时建设单位要及时和设计方沟通,严格控制类似变更的出现。

如果是因为设计外部资料不符所造成的工程变更,严格追查数据与责任单位、责任人不一致的原因,由责任单位负责该部分的变更费用。

因为该部分变更的费用一般都比较大,所以本矿技术科要严格审查外部资料的准确性,建立专门的审查档案。

2、建设方(本矿)一般来说,改变项目功能或标准的深化设计变更占变更成本的比例最大,所以一定要根据投资标准而进行准确地审核,在方案的确定时一定要考虑原有施工条件的利用,尽量做到省时经济。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试行)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变更的管理,规范公路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投资和安全,促进廉政建设,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标准施工招标文件》(2009年版)、交通运输部颁发的《公路工程施工监理规范》、《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交通部令2005年第5号)、《湖北省公路工程设计变更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和规章的规定,结合《中交投资有限公司在建项目工程变更管理办法(试行)》以及嘉通高速公路工程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参加嘉通高速公路工程实施的各个单位,适用于嘉通高速公路建设期。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自公路工程施工图设计批准之日起至通过竣工验收正式交付使用之日止,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所进行的修改、完善等活动。

是按照有关工程技术标准、设计规范及施工现场实际情况等,对工程项目任何部分的结构形式、尺寸、等级、数量等做出的修改和变动。

第四条工程变更必须在合同条款的约束下进行,任何工程变更不能使合同失效。

工程变更必须坚持优化设计、完善结构的原则,符合设计规范、技术标准要求,确保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第五条工程变更应严格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审批权限和程序办理有关变更手续。

未经批准的工程变更方案,不得实施,不得办理工程计量支付。

施工图设计是工程施工的依据,一经确定下发,未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修改,一旦发现有“先施工,后变更”的现象,将严肃处理,由此发生的费用增加或工程延期等后果,由擅自变更单位负责。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原则第六条工程变更原则工程变更必须严格坚持“先批准,后变更;先设计,后施工”的原则。

一、在整个工程建设过程中,设计文件是安排建设工作和组织施工的主要依据,一经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随意变更。

如需变更,应按本办法规定执行。

二、工程变更必须坚持高度负责的精神与严谨的科学态度。

结合工程项目自身的性质和特点,或设计图纸的深度不够,或遇不可见自然因素、外部环境变化及其他客观原因,确需调整变更的,在符合国家有关技术标准的基础上,有利于控制投资规模、节约投资;有利于确保工程质量、完善使用功能;有利于投资人投资目标的实现等方面有利时,应考虑工程变更。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精品文档XXX工程变更管理办法(2018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工程建设管理,规范工程变更行为,保证工程质量、投资,根据《厦门市财政性投融资建设项目预决算管理办法实施办法》(厦财建[2013]117号)、《XXX关于进一步优化市级政府投资基建项目工作流程的通知》(厦财建[2016]36号)、《XXX关于进一步强化市级财政投融资项目投资管理的补充通知》(XXX[2017]690号)等文件精神,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对《XXX工程变更管理办法》(XXX[2014]255号)进行修订。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工程变更是指自工程开标之日起至工程合同结算前,对已批准的施工图设计文件、招标工程量清单所做的修改、完善和调整的行为。

第三条工程变更应符合国家有关工程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符合工程质量、安全和使用功能的要求,符合环境保护、节约用地的要求,并有利于节约投资、加快施工进度。

各参建单位应在深入调查、充分论证的基础上提出,避免在同一工点发生二次变更。

第四条本办法合用于公司代建的各类财务性投融资项目工程主体的变更。

因工程主体变更引起的水保、环保、规划、用地、用海等发生严重变化的,应依照相关规定履行响应变更报批手续。

公司自营项目可参照本办法履行。

.精品文档第二章职责与分工第五条工程变更实行业主项目部负责制,工程建设管理部、总工办、工程管理部参与审核,公司领导根据权限审批。

(一)业主项目部负责构造工程变更方案的论证、审核、报批(或审批)等工作,催促承包人落实工程变更方案,做好工程变更的汇总工作。

(二)工程建设管理部参与复杂工程或重要工程的变更方案审核,审查工程变更手续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业主项目部年度绩效考核。

(三)总工办参与庞大的工程变更或重要的工程变更的方案审核,辅佐业主项目部做好工程设计方案变更的报批工作,辅佐业主项目部对接市发改委。

(四)工程管理部参与工程变更方案论证与变更施工图审查,负责审核工程变更预算,审核工程变更审批手续的履行情况,抽查工程变更的执行情况,并将检查结果纳入工程建设管理部和业主项目部的年度绩效考核,协助业主项目部办理工程变更预算的报批工作,协助业主项目部对接主管部门和市财政审核中心。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 错误!未定义书签。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内容.. (1)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分类 (2)第四章项目公司各部门在工程变更管理中的职责 (3)第五章工程变更的提出 (3)第六章工程变更的审批及流程 (4)第七章工程变更支付和决算 (6)第八章附表 (8)第一章总则1、工程变更的目的和依据1.1 目的和适用范围为确本工程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各项建设目标和任务有序推进,强化工程建设管理和工程变更控制,在强调效能优先的基础上使工程变更管理更加科学化、规范化、程序化和具有可操作性,确保工程造价控制在预算范围之内,并且尽可能节约工程投资,建设本工程特制定《工程项目变更管理办法》(以下简称为“本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本项目工程开工至工程竣工期间发生的所有工程变更。

1.2 本办法制定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4)《建设工程项目管理规范》(GB\T50326-2016);(5)《建设工程监理规范》(GB50319—2013);(6) 设计、施工、监理、材料、设备招标文件与其他有关的法律、法规、标准和规范。

第二章工程变更的内容本办法之所以称工程变更,是因为地下综合管廊工程在建设过程中,会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变更:(1)工程设计图纸的变更;(2)非施工单位原因造成施工方案的变更;(3)重要材料与设备的变更;(4)施工现场条件等实际情况与勘察报告等技术资料不符引起的现场签证及变更;(5)工程量清单数量和费用的调整变更;(6)合同条款的修改或者合同主体的变更;(7)为完善本工程所必须的合同外的各类附加工作的变更;(8)法律、行政法规的调整引起的变更;(9)其他导致工程造价变动的变更。

第三章工程变更的分类工程变更必须深入调查研究、充分论证,本着精打细算、节约投资,不断优化设计,充分考虑设备、材料的订货和供应情况和有利于保证施工或后序工程施工质量、进度和安全等原则进行。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设计管理办法一、总则为了加强工程项目建设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规范变更设计行为,保证工程质量、进度和投资控制,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本办法适用于各类工程项目在实施过程中的变更设计管理。

二、变更设计的定义及分类(一)变更设计的定义工程变更设计是指在工程项目实施过程中,对已批准的设计文件进行修改、完善、优化等行为。

(二)变更设计的分类1、重大变更:指涉及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结构、工艺流程等方面的重大改变,可能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产生重大影响的变更。

2、一般变更:指在不改变项目的规模、标准、功能、结构、工艺流程等前提下,对局部设计进行的调整和修改,对工程质量、安全、投资和进度影响较小的变更。

三、变更设计的原则1、必要性原则:变更设计必须是基于工程实际需要,确有必要进行的修改。

2、科学性原则:变更设计应符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技术标准和规范,遵循科学合理的原则。

3、经济性原则:变更设计应在保证工程质量和功能的前提下,尽量节约投资,降低工程成本。

4、时效性原则:变更设计应及时提出、及时审批、及时实施,避免影响工程进度。

四、变更设计的提出(一)提出主体1、建设单位:基于项目的总体要求、功能需求的调整等提出变更设计。

2、设计单位:在设计过程中发现原设计存在缺陷、错误或需要优化时提出变更设计。

3、施工单位:在施工过程中,由于施工条件、施工工艺、材料设备等原因无法按照原设计施工,或发现原设计存在影响工程质量、安全和进度的问题时提出变更设计。

4、监理单位:在监理过程中,发现工程存在质量、安全隐患或不符合设计要求时提出变更设计。

(二)提出方式变更设计应以书面形式提出,包括变更设计申请报告、变更设计方案、相关的计算书、图纸等资料。

五、变更设计的审批流程(一)一般变更设计审批流程1、提出单位填写变更设计申请报告,详细说明变更的原因、内容、影响等,并附上相关的资料。

2、监理单位对变更设计申请进行审核,提出审核意见。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及实施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对工程变更过程的管理,提高变更的效率和质量,确保变更工程按照合同和规范要求进行,特制定本办法及实施细则。

第二条本办法及实施细则适用于所有工程项目变更管理。

第三条工程变更是指在工程施工过程中,因需求、设计、技术、环境等方面的原因,对已经确定的构造、组织、条件等进行调整或改动的行为。

第四条工程变更管理应遵循“合法、公正、公开、透明”的原则,并秉持“勤俭、高效、科学、法规合宜”的工作态度。

第五条工程变更管理应以规范和合同要求为准绳,确保在合同范围内进行调整或改动。

第二章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及组织实施第六条工程变更管理流程包括变更申请、变更评审、变更设计、变更执行、变更验收等环节。

第七条工程变更申请应由相关责任人向项目负责人提出,包括变更内容、原因、影响分析和必要的支持文件等。

第八条项目负责人应组织相关人员对变更申请进行评审,评估变更的合法性和可行性,并出具评审意见。

第九条变更设计涉及到工程设计、施工图纸、材料选型等方面的调整,应由专业人员进行,确保变更符合规范和技术标准要求。

第十条变更执行应由施工方组织实施,确保各个施工单位按照调整后的要求进行施工,同时对变更执行情况进行记录和监督。

第十一条变更验收应由项目负责人组织,评估变更效果是否符合预期,确保工程质量不受影响。

第三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第十二条工程变更管理责任制度应明确,相关责任人应承担起相应的职责。

第十三条项目负责人应负责组织工程变更管理工作,并监督、检查工程变更管理的执行情况。

第十四条工程变更管理的权限应根据项目的复杂性、风险等级等因素确定,合理划分相关人员的工作职责。

第十五条工程变更管理的责任和权限应明确记录在相关的管理文件中,并及时进行调整和更新。

第四章工程变更管理的要求和措施第十六条工程变更管理应符合国家法规和行业标准的要求,确保工程变更的合法性和安全性。

第十七条工程变更管理应加强沟通与协调,各方应及时将变更情况报告给相关责任人,确保变更信息的及时流转。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管理办法》工程变更管理办法根据四川省交通厅川交函建[xx]641号文《四川省重点公路工程变更设计管理规定(试行)》(以下简称《规定》)的要求,必须加强对工程变更设计的有效控制和管理,以确保工程施工的顺利进行,为此,特制定本管理办法。

一、工程变更设计的提出在整个工程项目建设期间,各参建方(包括业主、设计、监理、承包人及地方政府)以及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均可根据实际情况和需要,提出工程变更设计的建议和要求。

二、工程变更设计的原则1.公路工程项目的建设规模和技术标准,经交通主管部门批准后,不得随意变更。

2.变更设计应以优化、完善设计为前提,达到提高设计质量,节约建设投资,加快施工进度,确保符合设计规范和工程技术标准,有利于环保和外观,并保证工程质量和施工安全。

3.经批准的工程变更设计资料应按规定纳入技术档案,建立工程变更设计台帐,作为计量支付和中间交工、竣工验收的原始依据。

三、工程变更设计的原因1.设计图纸中存在的错、漏、重、缺;或因勘察设计技术资料不详;施工中因自然条件(地质、水文、地形等)发生明显变化,需重新设计的。

2.推广应用先进技术和施工工艺以及经优化设计能减少工程量,节约投资(或工程成本)、提高技术标准和工程质量、缩短工期、确保工程施工安全和有利于保护环境,节省占地、改善施工条件。

3.因农田、水利、电力、电讯、工矿等外界障碍及文物保护,对局部工程进行变更。

4.业主的上级主管部门对工程建设提出新的工程技术措施和要求。

四、工程变更设计的分类的审批权限1.下列变更设计(以下简称“a类变更”)由批准项目初步设计的交通主管部门审批。

(一)公路技术标准的重大改变,如技术等级、行车道数、行车速度、设计荷载的改变,路线起、讫点及中间控制点的较大改变。

(二)连续8公里以上的路线平、纵面调整,路面类型的改变。

(三)特大桥梁座数的增加或减少,桥位、桥型、孔跨尺寸的改变;互通式立变、隧道座数的增加或减少,位置和布置型式的改变。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

工程变更的管理办法1、工程变更处理程序:①设计单位对原设计存在的缺陷提出工程变更,应编制设计变更文件,建设单位或承包单位提出的工程变更,应提交总监理工程师,由总监理工程师组织专业监理工程师审查,审查同意后,由建设单位转交原设计单位编制设计变更文件。

当工程变更涉及安全、环保等内容时,应按规定经有关部门审定。

②监理工程师应了解实际情况和收集与工程变更有关的资料,向总监理工程师汇报。

③总监理工程师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设计变更文件和其他有关资料,按照施工合同的有关条款,在指定项目监理部有关人员或承包单位完成下列工作之后,对工程变更的费用和工期等做出评估:a、确定工程变更项目与已有工程项目之间的类似程度和难易程度。

b、确定工程变更项目的工程量。

c、确定工程变更的单价或总价。

④总监理工程师应就工程变更的费用评估计算及工程情况与承包单位和建设单位进行协调。

⑤总监理工程师签发的工程变更指令应包括工程变更要求、工程变更说明、工程变更说明费用和工期、必要的附件等内容,有设计变更的工程变更应附设计变更文件。

⑥项目监理部应根据工程变更指令监督承包单位实施。

2、项目监理部应按下列要求进行工程变更的协调:①项目监理部在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所有方面取得建设单位授权后,总监理工程师应按施工承包合同规定与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在协商达成一致后,总监理工程师应将协商结果向建设单位通报,并由建设单位与承包单位在变更文件上签字。

②在项目监理部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取得业务授权时,总监理工程师应促使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进行协商,并达成一致。

③在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未能就工程变更的费用、工期、质量等方面达成协议时,项目监理部应提出一个暂定的价格,作为临时支付工程进度款的依据。

该项工程款最终结算时,应以建设单位和承包单位达成的协议为依据。

3、工程变更在总监理工程师签发工程变更指令之前,承包单位不得实施。

4、所有工程变更必须经总监理工程师审查同意后方可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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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意向通知单
承包人: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
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初步论证及说明
承包人: 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 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
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意向申请表
承包人: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 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编号:
浏阳市张坊至小河公路(改建)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数量和费用计算表
承包人: 长沙市九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合同号:02
监理单位: 湖南岳阳交通工程咨询监理有限公司申报表编号:
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令(变表5)
承包人: 合同号:
监理单位: 变更令编号:申请表编号:
2、无变更工程申请表时,填写“无”;新增工程时,原图名、图号填“无”。

5
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令计量复核表(变表6)承包人: 合同号:
监理单位: 复核表编号:
备注:本表用于变更工程完成后实际工程量计量查验。

工程项目
工程变更四方联席会议纪要表
承包人:合同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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