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平悬挑防护棚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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水平悬挑防护棚拆除安全技术交底
1、拆除前必须完成以下准备工作:
1)全面检查防护棚的扣件连接、连墙件、支撑体系等是否符合安全要求。
2)根据检查结果,补充完善施工组织设计中拆除顺序,经主管部门批准方可实施。
3)拆除安全技术措施,应由施工单位工程负责人逐级进行技术交底,设置警戒区,并有专人负责警戒。
4)清除防护棚上杂物及地面障碍物。搭设、拆除防护棚时必须先搭设脚手架操作平台。
2、拆除必须符合以下要求:
1)拆除防护棚顺序一般为:竹片笆→密目网→斜拉杆→悬挑杆→立杆,按自上而下,先装者后拆,逐步拆除,一层一清,不得采用上下同时作业,必须先拆中间扣,再拆两边扣,由中间操作人员向下传递钢管。
2)所有附墙件必须随防护棚逐层拆除,严禁先将连墙件数层拆除后再拆防护棚。
3、卸料应符合以下要求:
1)各构配件必须及时分段集中运至地面,严禁抛扔。
2)运至地面的构配件应按要求及时检查整修与保养,并按品种规格随时码堆存放,置于干燥通风处,防止锈蚀。
六、安全管理
(一)、人员要求
1)防护棚搭设人员必须是经过国家现行标准《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考核合格的专业架子工。上岗人员应定期体检,体检合格者方可发上岗证。
2)搭设防护棚人员必须戴安全帽、安全带,穿防滑鞋等,袖口、裤口要扎紧。
(二)、搭设阶段
1、防护棚的构配件质量必须按规定要求进行检验,合格后方准使用。
2、防护棚搭设应按JGJ59-99安全检查标准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应及时校正。
3、防护棚的搭设质量必须符合要求方能投入使用。
4、在靠近架空输电线路搭设防护棚时,必须按供电局规定确保一定的安全距离,必要时切断电源或迁移电线。
5、施工现场带电线路,如无可靠的安全措施,一律不准通过防护棚,非电工不准擅自接电线电器装置。
(三)使用阶段
1、六级及六级以上大风和雾、雨、雪天应停止防护棚作业,雨雪后架上应扫除积雪。
2、应设专人负责对防护棚进行检查和保修。
3、在下列情况下,必须对防护棚进行检查:
A、在六级大风与大雨后。
B、停用超过一个月,复工前。
4、检查保修项目
A、各主节点诸杆件的安装,附墙件、支撑、门洞等的构造是否符合施工组织设计要求。
B、扣件螺栓是否松动。
C、安全防护措施是否符合要求。
5、在防护棚使用期间,严禁任意拆除下列杆件:
1)、主节点的纵、横向水平杆,纵、横向扫地杆。
2)、连墙件。
3)、支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