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法律制度研究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 . ..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法律制度研究

目录

论文摘要

关键字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概念

(一)交通事故的含义

(二)归责原则的含义

(三)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法律(一)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的法律规定。

(二)人身损害赔偿案件的赔偿标准规定。

三、现阶段我国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存在的问题(一)伤残赔偿很有可能会高于死亡赔偿。

(二)同人不同命现象仍然存在。

(三)保险理赔围狭窄

四、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法律制度的完善

(一)制定修改现有的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二)调整交强险责任限额标准

(三)制定城市统一标准,使农民工得到充分赔偿。

五、结语

参考文献

论文摘要: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的法律规定是解决交通事故中民事赔偿的关键,根据法律规定,如何追究机动车驾驶员的民事责任,其应当承担的民事责任的围、限度都是这些规所要解决的问题。而随着交通的发展,道路交通事故的发生呈上升趋势,本文围绕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制度研究这一问题,从四个方面由浅入深进行了阐述。第一部分主要介绍了基本的名词含义及法律的归责原则的理论部分;第二部分主要阐述了我国对于交通事故人身损害方面的法律规定及赔偿标准;第三部分介绍了我国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方面存在的问题;第四部分是对人身损害赔偿法律法规方面的完善,使其可以顺应当今社会经济的发展,满足人民群众的需求。

关键词:交通事故归责原则过错推定原则严格责任

道路交通损害赔偿案件中的法律制度研究

一、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归责原则的概念

(一)交通事故的含义

2003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国道路交通安全法》第119条第5项将交通事故定义为“车辆在道路上因过错或者意外造成的人身伤亡或者财产损失的事件”。该法将交通事故定义为过错与意外,不强调行为的性,换言之,事故的双方及时没有过错,也属于交通事故。交通事故应具备四个构成要件:

1、事故发生在特定的道路上。《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道路是指公路、城市的道路及虽然在单位的管辖围却允许社会机动车辆通行的地方。

2、事故必须是车辆所致。《道路交通安全法》中的车辆指机动车与非机动车。机动车是指以动力装置驱动或者牵引,上道路行驶的供人员乘用或者用于运送物品以及进行工程专项作业的轮式车辆。非机动车是指以人力或畜力驱动,上道路行驶的交通工具,以及虽有动力装置驱动但设计最高时速、空车质量、外形尺寸符合有关国家标准的残疾人机动轮椅车、电动自行车等交通工具。

3、事故须有致人损害的事实。交通事故中,必须要有人身伤亡或是财产受损的事实,否则不构成交通事故。

4、交通事故与受损害之间具有因果关系。事故与受损之间的因果关系是归责的基础,也是侵权赔偿责任的必要要件。

(二)归责原则的含义

1、归责。归责就是指责任的归属,归责是一种法律价值的判断,即法律应以什么标准作为判决过错的标准,是以损害结果,还是以加害人的过错作为判断

标准。而侵权责任则是指主体侵害了他人权利或是违反了民事义务而依照法律的规定所必须要承担的强制性的法律后果,侵权责任是由于对他人绝对权利的侵害或是违反了事先存在的法律义务。归责是一个复杂的价值判断过程,责任是归责的结果,但是归责却不必然导致责任的承担。责任的产生在于行为人的行为及后果是否满足责任的构成要件,归责只是为了责任是否存在而寻找的过程,并不是以责任为归责的最终目的。

2、归责原则。归责原则是指侵权行为发生后,应该依据什么样的归责来确认和追求侵权行为人的民事责任的问题。目前我国侵权责任法的归责原则有三种流行的观点:

(1)一元归责原则说。一元归责原则说主我国的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仅为过错责任,换言之就是有过错才有责任,无过错无责任。

(2)二元归责原则说。二元归责原则说将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定义为过错责任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这种学说主一般的侵权行为适用过错责任原则,而对于那些特殊的侵权行为,例如高空搁置物侵权、医疗事故等,而适用的是无过错责任原则,适用特殊的侵权行为的无过错责任需要法律作出特殊的规定。

(3)多元归责原则说。这种归责原则在学术理论界存在多种观点:一部分学者任务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应当包括过错责任原则、公平责任原则与危险责任原则三种;还有一部分学者任务侵权行为的归责原则应是过错责任原则、过错推定主义原则与无过错责任原则。还有的学者主侵权行为的过错责任原则应是多元的,应有多中归责体系构成,而过程责任与严格责任是作为基本的归责原则并存,以公平责任作为归责原则的补充,不排除绝对的无过错责任。

笔者则主我国的侵权行为法的归责原则为过错责任原则和无过错责任原则,

而过错推定责任对于归责原则本身而言仍然属于过错责任,只是表现形式比较特殊。这是由于过错推定最终是以有无过错确定是否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依据,因此并没有超越过错责任,而单独成为一种归责原则。公平责任在我国的《民法通则》第132条中有所体现,是指当事人对造成损害的后果都不存在过错,可以根据实际的客观情况,由当事人共同分担损失的原则。笔者任务将其归入无过错归责原则中更为妥帖,因为公平原则的前提是当事人双方均无过错,无过错最终还要分担责任,显然属于无过错责任归责原则的体现。

(三)交通事故的归责原则

近年来,我国道路交通事业高速发展,机动车保有量和驾驶人数量飞速增长导致因交通事故引发的赔偿案件数量也大幅度增加。在现代民法领域,交通事故成为了一种特殊侵权行为,由此颁布了一系列法律法规来规这种常见的侵权行为。各个国家或者地区的立法工作者相继制定出特别法,建立了过错推定、无过错责任及严格责任的归责原则,来完善侵权损害赔偿的归责原则。交通事故中的人身损害赔偿责任的归责原则就是当机动车一方因交通事故导致他人的人身、财产受到损害后,应该如何依据法律规则来追究机动车驾驶人的民事责任。

二、道路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的法律

(一)人身损害赔偿主要适用的法律规定。

我国民法中关于交通事故的侵权损害赔偿的主要法律法规有:《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国侵权责任法》、《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简称《民通意见》)、《最高人民法院关于确定民事侵权精神损害赔偿责任若干问题的解释》(简称“《精神损害赔偿解释》”)、《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简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