顶岗实习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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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业(顶岗)实习要求
一、实习的性质、目的与任务
建设工程管理专业顶岗实习是学生在校学习期间最后阶段的重点的综合性实践
教学环节,是“工学结合”人才培养模式中培养学生职业能力的关键教学环节,也是专业学习的继续、深化、补充和体验,是强化学生职业道德和职业素质教育的有效途经。目的是培养和锻炼学生综合运用所学专业知识和专业技能解决实际问题的能力,使学生获得职场经验,提高职业素质,激励学生敬业、创业的精神,从而完成学生从学习岗位到工作岗位的初步过渡,并为毕业后从事相关行业岗位工作奠定坚实的职业基础。
顶岗实习的任务是:通过顶岗实习,使学生能够尽快地将所学专业理论知识与生产实践结合起来,全面熟悉企业的管理模式及相关人员的岗位职责;融会贯通地掌握所学的专业知识,并能灵活应用于实际工作,实现在校学习期间与企业、与岗位的零距离接触,使学生充分感受企业文化、体验职业环境、树立职业理想,养成良好的职业道德,练就过硬的职业技能。
二、实习基本要求
1.学生需将选择的顶岗实习单位,并将详情上报系部,审核后方可确认实习关系;
2.实习岗位既要针对本专业性质,实习内容能体现本专业特点;
3.实习期间要严格服从实习单位的领导安排的各项工作,遵守各项规章制度;
4.在实习时间上,要求每个学生按时开展实习,不得弄虚作假。
5.在实习内容上,要求每个学生保质保量完成指导教师安排的实习任务。
6.注意搜集整理信息、资料,保存个人顶岗实习期间的业务作品;
7.实习结束后,按要求完成《实习鉴定表》和《实习证明》并撰写顶岗实习报告,在规定时间内打印上交。
三、实习内容
学生可以到工程发包(业主)、施工承包(施工企业)、工程咨询(设计单位、招标代理、造价咨询等)、监理或项目管理、房地产开发与经营等单位实习,尽可能地全面了解其管理范围和初步掌握其工作程序、内容、方法。本专业的学生最好到承包单位(施工企业)实习,从事施工现场管理,重点掌握“四控制,三管理,一协调”(即进度、质量、成本、安全控制,现场要素管理、信息管理、合同管理和组织协调)的基本内容和方法。在实习时以服从所在企业的工作内容、工作进程为原则,尽可能地全面了解(接触)工作内容、程序、要点。下面以从事施工现场管理工作为例,列出其主要实习内容,从事其他工作的,可参照相关专业执行。
1.投标与签订合同阶段:收集投标信息,做好投标的准备工作;编制投标文件(重点是施工组织设计规划书和报价文件);工程承包合同谈判与签订的主要工作内容。
2.施工准备阶段:成立项目经理部,建立机构,配备管理人员、技术人员;制定施工项目管理实施规划,以指导施工项目管理活动;进行施工测量放样;原材料实验;机械准备;编写开工申请报告,待批开工;图纸会审及技术交底会议的主要内容;施
工方案及技术部组织措施的编制方法。
3.施工阶段:进行施工;在施工中努力做好动态控制工作,保证质量目标、进度目标、成本目标、安全目标和环保目标的实现;管好施工现场,实行文明施工;严格履行合同,处理好内外关系,管好合同变更及索赔;做好记录、协调、检查、分析工作;分包单位、材料设备供应单位的正确选择。
4.验收、交工与结算阶段:工程收尾;工程初步验收;接受正式验收;进行工程款结算;编制竣工文件和竣工决算;总结工作,编制竣工总结报告。
5.常用工程管理软件(如造价软件、进度管理软件等)的使用方法。
四、实习方式、实习地点及时间安排
实习方式:分散式实习。
实习地点:实习地点由学生自定,原则上为建筑类相关企业。
实习时间:从第五学期十三周开始到第六学期第十五周止,共19周。
五、组织管理
1.学生在顶岗实习时应的注意事项:
(1)按要求选择符合要求的实习单位;
(2)落实好实习单位后应将实习单位的地址、联系方式及单位详情上报系部;
(3)定时向实习指导老师汇报工作情况,遇到突发状况及时联系负责老师;
(4)实习在外注意人身及财物安全;
(5)所有顶岗实习资料要求真实,不得网上下载,每完成一个阶段的实习内容要及时填写实习周记,实训结束后要填写实习鉴定表及完成实习报告,并在规定时间内上交。
2.实训指导教师应注意的问题
(1)收集学生的实习地点、实习单位、实习内容等整理成档;
(2)关心学生的身心健康和生活情况,帮助解决学生在实习中遇到的各种问题,(3)主动向学生所在实习单位沟通学生的实习情况,对违反实习纪律的学生,及时向学校反映并作出相应的处理;
(4)全面掌握学生的思想动态,加强学生的思想政治教育和遵纪守法教育,定期向顶岗实习教学领导组汇报学生实习情况;
(5)公正地对学生从职业道德、出勤、工作能力(技能)、工作实绩等方面进行考核;
(6)协调教研室、辅导员及各部门做好顶岗实习的管理工作,做好管理记录。
六、成绩考核与评定
学生在顶岗实习期间接受学校和实习单位的双重指导,实行以实习单位为主、学校为辅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的校企双方考核制度。
顶岗实习成绩的最终评定:实习单位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50%;校内指导教师对学生的考核,占总成绩的30%;实习资料(实习报告、实习证明、实习鉴定)占总成绩的20%。顶岗实习成绩采用百分制,学生考核合格者获得相应学分,不合格者。
顶岗实习期间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实习成绩一律按不及格处理。
1.累计旷工一周以上者;
2.引起重大责任事故者;
3.有违法或重大违纪行为者;
4.表现极差,给学校声誉造成严重影响者;
5.未按规定时间上交所需材料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