连云港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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连云港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文件

连优发[2008]5号

关于印发《2008年全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县区委、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各委办局,市各

直属单位,驻连部省属单位:

经研究同意,现将《2008年全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

境建设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

彻落实。

连云港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

2008年12月2日

2008年度全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

考核评议工作实施方案

为保证2008年度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年度考核评议工作顺利进行,根据《连云港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考核评议暂行办法》(以下简称《暂行办法》),制定实施方案如下:

一、时间安排

(一)日常考核

2008年12月19―25日,具体时间由各考核组自行安排。

(二)年底评议

《暂行办法》规定的七个层面参评代表分三步进行评议:

1、2009年1月5日前:“市领导”、“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所聘监督员”、“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三个层面的参评代表进行评议。

2、2009年1月7日前:“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基层单位代表”、“市民、农民代表”三个层面的参评代表进行评议。

3、“两会”期间:“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层面的

参评代表进行评议。

二、考评步骤

(一)日常考核

1、参评单位自查。本实施方案下发后,各参评单位及参评处室根据《暂行办法》和《关于印发<市级机关“服务对象满意处室和不满意处室”评选办法>的通知》(连优发[2008]3号)规定的内容,开展自查工作,准备相关资料以备考核,有关考核细则和评选办法均已在“连云港软环境”网站上发布,网址:。有加分事项的,需提前向市优化办申报确认,申报截止日期为2008年12月12日。

2、考核资料准备。按照《暂行办法》“日常工作考核”项目规定统一印制评分表、汇总表;市委办公室督查部门、市政府办公室督查部门、市依法治市领导小组办公室、市级机关工委、市法制办、市审批办、市行政效能投诉中心将各自平时掌握需扣分的事项及其依据进行梳理,制成扣分表报市优化办汇总,统一综合计分。

3、考核组组成。成立由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软环境建设特邀监督员以及市级机关工委、市法制办、市审批办考核人员组成的10个日常考核工作组(分组情况附后),依据《暂行办法》“日常工作考核”项目内容,分赴各参评单位进行软环境建设日常工作考核,每组负

责10-13个参评单位。日常考核工作开始前,由市优化办负责对考核组人员进行业务培训。

4、考核实施。考核组主要采取听汇报、看资料、个别访谈等方式进行实地考核,经综合评定后现场给出参评单位“日常工作考核”得分,考核组组长和参评单位现场签字(盖章)确认。考核组秘书负责汇总参评单位得分情况,收集考核资料,于本组考核结束次日,将参评单位评分表、汇总表(纸质版和电子版)及考核情况总结一并交市优化办。

5、考核监督。各考核组的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为本小组考核监督员,同时市优化办成立2个日常考核工作巡视组,由市优化办负责人分别担任巡视组组长,对日常考核工作实施监督,协调解决考核现场出现的具体问题。

6、“服务对象满意处室和不满意处室”参评处室的日常考核由市级机关工委负责,考核结果报市优化办。

(二)年底评议

日常考核结束后,即开展全市软环境建设“社会评议”活动。从已建立的10万人评议人员信息库中随机抽取“企业和个体工商户代表”、“市民、农民代表”、“基层单位代表”三个层面的参评代表计4997人,会同“市领导”、“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市优化投资发展软

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所聘监督员”、“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四个层面的固定参评代表计1003人,按照《暂行办法》规定进行评议。

1、随机抽取参评代表的评议安排

各县区优化办负责召集本地区随机抽取的参评代表进行评议,市优化办对评议过程进行监督。

2、固定参评代表的评议安排

“市领导”层面的评议工作分别由市委办、市人大办、市政府办、市政协办负责;“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层面的评议工作分别由市人大办和市政协办负责;“市委委员、候补委员,市纪委委员”层面的评议工作分别由市委办、市纪委办负责;“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领导小组成员及所聘监督员”层面的评议工作由市优化办负责。

3、“服务对象满意处室和不满意处室”的社会测评工作与参评单位年底评议一并进行。

4、考评成绩统计和名次确定

将测评表通过识别系统扫描,得出参评单位和参评处室的评议得分;将日常考核得分导入汇总软件,与评议得分汇总后,从高到低排序,得出“十佳单位和较差单位”及“服务对象满意处室和不满意处室”;将所有参评单位的排名、“十佳单位和较差单位”、“进位单位和退

位单位”、“服务对象满意处室和不满意处室”报市委、市政府研究批准后,按《暂行办法》“奖惩项目及奖惩办法”规定执行,并在报纸、电视及软环境网站上公布。

整个评议过程,邀请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新闻媒体进行监督。

三、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单位要充分认识考核评议工作对于推进我市优化投资发展软环境建设工作的重要性,自觉地把投资者和社会各阶层的满意度作为软环境建设的衡量标准,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严肃认真地做好考核评议工作。

(二)精心组织,落实责任。参评单位要明确迎接日常工作考核的分管领导,层层落实责任;参与考评的单位要抽调骨干力量参与考核工作,确保考核评议工作顺利进行;各考核组实行组长负责制,考核组成员之间要明确分工,相互配合,保质保量地完成考核任务;各县区要投入人力、物力,积极配合市优化办做好2008年度的社会评议工作。

(三)坚持原则,严肃纪律。坚持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严禁打人情分、关系分,对考核中出现的弄虚作假、徇私舞弊等违纪违规行为,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严肃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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