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强基层国库税收入库的管理问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加强基层国库税收入库的管理问题
作者:秦金花
来源:《管理观察》2011年第18期
摘要:国库是办理预算收入的收纳、划分、留解和库款支拨的专门机构,对预算收入的收纳工作负有监督职责。而税收是预算收入的主要部分,它牵扯着银行、财政、税务等多个部门,国库在保证各个环节的紧密联系起非常重要的作用。本文对国库在税收入库检查中存在的疑点进行分析,并针对问题提出相关意见,希望能够对相关工作的开展提供一些参考。
关键词:基层国库税收入库问题建议
作为基层国库,在税收检查工作中,财税、银行针对各自的工作,向我们提出了不少疑点和问题。
一、税收工作中存在的疑点
一是凭证传递工作的落后。以一个乡镇纳税人为例,现今组织一笔税收入库,首先由征收机关向企业、个体户等纳税人开具一式五联的税收缴款书,由纳税人拿缴款书到乡镇开户银行划款,乡镇国库经收处收缴款书后,每日汇总上划税款到支行营业部,并同时通过邮寄或派专人送达纸质缴款书到支行营业部,支行营业部通过清算交给国库部门入库,再由国库部门向征收机关传递回单。一笔税款入库要经过六七个环节才能完成,导致税款入库时间长,从征税人员开具税票到入库一般要4-7时间,长的要半个月。这种高成本、低效率的传递方式也易造成各个环节为延压税款互相推诿责任。
另外,现在各商业银行都采用电子汇划系统,税款在乡镇行通过电子系统汇到营业部后,就属于营业部收纳的预算收入,必须划到“待结算财政款项――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但需要4-7天时间税票才能到达,这就造成该笔资金在“待报解预算收入”账户沉淀,并很有可能造成月底留有余额。这有违于<中国人民银行关于国库会计核算管理与操作的规定>中的“国库经收处收纳的各级预算收入,应在当日办理报解手续,如当日确实来不及报解的,最迟在下一个工作日上办理。月末日必须扫数报解”的规定,造成商业银行被动违规。
二是税收检查缺乏处罚手段。在检查过程中,我们经常发现一笔税款在银行帐户上滞留几天,并没有当天或者次日转给国库。对这个问题,我们当时就对经收处提出质问,经收处很委曲的说,由于征收机关未及时开纳缴款书所至,他们并不可能冒着被处罚上万元的危险,将甚至不到上千元的资金延压。这就给我们的检查工作带来了很大困难,因为在<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规定,“商业银行、信用社占压、挪用所收纳税款的,按<金融违法行为处罚办法>予以处罚。”但国库对于征收机关的延压税款的处罚却没有任何条文法
规。对于类似问题,经理国库的人民银行,只能是查而难处,年年违规年年查,年年岁岁花相似的难堪位置了。
三是经收处乱用账户,未设定“待结算财政款项”帐户或者是置之不用。在乡镇经收处,有些单位将预算收入放在“应兑汇款”中,将税收与其它暂收款项中,这就很难找出哪笔是税款了。这无疑增加了检查工作的难度。
四是手续费用问题。<商业银行、信用社代理国库业务管理办法>中第四十七条指:“商业银行经收预算收入计付代办业务费的标准、办法,由基层人民银行商当地财政部门确定。”但怎样计付、如何落实确没有明文规定。在基层,财政相当银行的财神爷,商业银行很难开口向财政要钱。而对于一个以经营利润为目标的企业来说,这绝对是个吃力不讨好的事情。以某县一个农行城南分理处来说,由于隔国税征收大厅近,国税的收入80%在此缴纳,特别是国税局开通GPS以后,小至一毛钱的税款,他们也得每天派人从城南向支行营业部传送,这就是指一个小小的分理处,在没有一分钱的报酬下,需要投入专门的人力、物力来应付税款入库。由于对人民银行处罚的惧,对财政要钱的慎,使他们收纳税款的积极性难以提高。
五是过渡户设置问题。人民银行有关规定取消所有过渡户。但在税收征管法相关方面,是可以在交通不便偏运地区设立过渡户。我们在调查中发现,乡镇地税局对一般纳税人是开具完税证,将数笔税款汇总后开具缴款书到经收处缴纳。而在这汇总之前,税款在银行、还是在征管员手里,国库却无从追查。因为对于财税部门,国库只有业务上的审查合规权、督促改正权、拒绝办理权,对违规问题无一定的经济查处权力。地税部门就此也向我们提出,在偏远地区设立过渡户是非常必要的。一是方便征收处收纳。一天不足百元的税款耗费人力、物力是不值的。二是也可以减少税款在征管员手中的不安全性。
二、改进税收工作的有关建议
一是取消纸质凭证,建立国库电子凭证。加快国库电子化建设步伐,国库预算收入、支出、退库等业务等依托网络、软件、通讯等技术手段实现国库业务“无纸化”,取消纸质凭证后,原数据只需一次录入,便可多次使用,避免重复劳动,减轻人力物力,提高工作效率。
二是加强法制建设,健全管理依据。新出台,通过法律形式明确财、税、库、行以及纳税人之间的权利和义务,提高国库特别是基层国库工作的权威性和严肃性,并在此基础上不断完善各种规章制。在完善法律条文时,既要适应我国目前推行国库单一帐户体系的需要,又要考虑条文的精细性和可操作性。赋予国库对财税部门一定的检查与处罚相结合的权力等。
三、总结
总之,作为经理国库的人民银行,规范缴库税款收缴工作,保障税款及时足额缴入国库,杜绝任何单位截留、转移、挪用税款,是国家负于人民银行的责任和义务,人民银行国库部门更应管理好纳税人的每一分钱,使财政收入真正做到取之于民,用之于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