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论文
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
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随着中国农村经济的快速发展,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也成为了社会关注的焦点。
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直接关系到农村经济的发展和农民的利益,因此,建立科学健全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对于实现农村振兴和乡村振兴战略具有重要的意义。
本文将就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进行深入探讨。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是指国家对农村土地的所有权、流转、承包、保护以及利用等方面的法律规定和实行措施。
在我国,由于历史和现实的原因,农村土地的管理制度一直以来都是相对复杂的。
特别是在改革开放以来,随着城乡发展不平衡和农民工转移就业等问题的凸显,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不合理性和不完善性也日益显现出来,亟待进行改革和完善。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核心是农村土地的承包和流转制度。
1982年,中国国家颁布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正式确立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
根据这一法律规定,农村土地属于国家所有,但可以依法由国家划分为耕地、林地、草地、水域和居住建设用地等并进行承包。
农村土地承包制度的实施,切实保障了农民的承包权和经营权,有力地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和创造性,为中国农村经济的发展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然而,随着时间的推移和社会的变化,农村土地承包制度也面临着一些问题和挑战。
首先,随着农村劳动力向城市转移,农村土地的规模化经营和流转已经成为了趋势。
但是由于我国现行的土地流转制度不完善,大规模农地流转的障碍较多。
其次,由于城市化进程的推进,大量的农村土地被征用用于城市建设,农村土地资源的流失和农民的利益受损问题也日益突出。
再次,由于土地承包期限的逐渐到期,土地承包制度将面临着新的挑战和问题。
为了解决这些问题,中国政府已经采取了一系列的改革措施。
首先,国家出台了一系列法律法规,确立了农村土地流转制度,鼓励农民通过各种方式实现农户规模化经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
其次,国家大力推进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确权登记颁证工作,通过确权登记,有效维护了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了农田的承包关系稳定。
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
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改革开放以来,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实践的逐步深入,各项政策和制度都在不断的发生着改革和变化,从农村到城市,社会转型关涉于社会生活的各个方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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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土地政策发展论文范文一:目前中国土地政策面对的挑战中国政府日益认识到土地政策问题在实现预期的经济与社会结果中的重要性。
事实上,中国近些年来的土地政策是与这种快速变化的环境相适应的。
迄今为止的改革值得称道,但还不够全面,在土地政策和实践方面仍存在一些遗留问题亟待解决。
一、农村与城市土地制度仍然维持着二元性,以及相关的国家对城市土地一级市场的垄断现象,造成了经济的重大扭曲,也刺激了城市以不合理的方式增长在一个城市以史无前例的速度增长以及城市与农村经济越来越整合的年代,中国土地政策的一个最重要特征却是对待城市与农村土地上的一直绝然分割。
这两类土地受制于不同的权利体系并由分立的机构和法规所管理。
作为这一分割的主要结果是,政府成为农地转变为城市土地的惟一仲裁者,它拥有从农村获得土地及将之转换给城市使用者的排他性权力。
在现行法律下,所有土地进入城市市场必须首先由城市政府当局进行强制征用,然后通过几种方式将之再配置给城市使用者。
换言之,在土地转换用途的过程中,不需要在原有的农村土地拥有者和最终获得土地的城市新使用者之间进行直接交易。
无论是土地被作为公共目的、准公共用途还是明确作为私人使用,都是如此。
这一特征以国际标准来看是非常独特的——在世界上没有一个主要的市场经济像中国这样维持着城市与农村在土地权利、管理与市场上的绝对分割。
而且全球趋势与这一特征正好相反。
这些国家日益认识到,随着城市与农村经济的日益整合、城市的快速增长、人口与资本的流动,对土地的区别对待将是不合时宜的,其效果是适得其反的。
尽管不同类型的土地确实需要有不同的规划方法和程度不一的规制和经济干预,但越来越清楚的一点是,将城市和农村土地人为地归入完全分割的两类制度体系并不是最好的方式。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论文
我国农村土地征用制度改革论文我国人多地少,土地资源稀缺,伴随着工业化和城市化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农村土地被征用作非农建设。
而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制约了经济、社会的和谐发展,改革现行征地制度迫在眉睫。
本文从我国征地制度的源流和现状入手,从法理角度分析了现行征地制度存在的弊端,并提出了完善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建议。
一、我国现行土地征用制度改革的必要性随着我国工业化、城镇化的快速发展,非农建设用地的需求越来越大,在现行制度体制条件下,政府只有通过加大征地规模来保障用地需求。
但是,由于现行土地征地制度本身的设计缺陷,加之地方政府部门在征地过程中的粗放式操作,一方面造成越来越多的失地农民,另一方面由于土地收益分配严重失衡,失地失业农民又失去生产、生活保障,由此引发了大量群体性冲突事件。
要解决征用农民土地引发的矛盾,最终必须逐步推行征地制度改革。
当前,为统筹城乡协调发展,党中央作出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的重大战略决策,将失地农民问题纳入解决“三农”问题的统一框架下。
2006年中央一号文件明确指出,必须“加快征地制度改革步伐,按照缩小征地范围、完善补偿办法、拓展安置途径、规范征地程序的要求,进一步探索改革经验。
完善对被征地农民的合理补偿机制,加强对被征地农民的就业培训,拓宽就业安置渠道,健全对被征地农民的社会保障。
”二、我国农地征用制度的现状我国现行的农村土地征用程序一般包括:(一)征地方案的拟定。
需要征地的市县政府拟定有关农村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征地方案。
具体做法是,用地单位向拟定机关所属的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报建设项目说明书和有关方案,有关土地行政主管部门收到上报的建设项目呈报说明书和有关方案后,认为所报材料齐全、符合法定条件的,在5日内上报本级政府审核。
本级政府审核同意的,征地方案即为拟定。
(二)批准机关的审批。
有关市县政府对其审核同意的征地方案,连同其他有关材料,逐级上报有批准权的政府批准。
有批准权的政府所属土地行政主管部门对该材料进行审查后作出决定。
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创新与完善论文
浅析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的创新与完善【摘要】集体土地是农村农民物资收益得以实现的重要保障生产因素。
而在现行国家有关法规制度及其政策属性价值体现相对偏低,但却和促进农业经济发展,加速农业政策改革等有着重要密切关联。
但如果真的依赖目前农村土地集体管理制度相关政策及标准政策要求进行保障农业土地创造客观经济效益已经很难变现,主要因素有环保建设、经济发展、土地规划等需要统筹综合考虑。
因此,这就直接造成农村土地承包流转、以及集体土地市场机制下的矛盾产生。
基于此,本文针对于相关问题进行了详尽阐述,以期农村集体土地管理相关政策及实践改革能够取得重大成果。
【关键词】农民;集体;土地管理;机制;流转按《中共宪法》第10条有关条例上强调:城市土地归国家所有,而对于城市及市郊外的土地,国家也是有着重要所有权外,但也把这一部分土地资源归结为集体所有。
因此,该类土地在性质上划分为集体土地,属于集体所有。
因此,农民集体土地是国家已经明文政策划分在规定之内的,需要对其进行科学管理。
此外,集体土地如果单依靠使用、分配等管理形式上进行划分,其又可以分为:作业农田用地、建设项目用地、以及未来农业用地等。
但目前的问题是,集体土地虽然有着国家相关法律政策作为管理依据,但由于国家农业政策、法制体系制度的逐步滞后,使其在土地承包经营等问题的法规政策呈现弱相关性质非常显著,这就表明制度滞后、带有一定缺陷、亟需加以改革实践是刻不容缓的。
因此,本文主要结合集中土地管理现状进行了简要分析,并与提出了几点完善性对策。
一、集体土地法律制度现状研究(一)归属问题研究集体土地归属在国家土地制度正式文件下法颁布后,历史土地资源的分配及使用军事有着重要法律导向依据的。
如宪法第9、10条,民法通则的74条内容等,都共性指出了集体土地属于农民集体,农民主体享有所有权,包括土地发包、使用、所有权归属等问题的规范处理等。
但是,集体土地归属问题始终存在,就如同土地管理法规制度刻意强调“一定范围内的农民主体”一样,意味比较笼统,但又真实存在这一难以言说的集体土地归属问题,而一旦出现纠纷多半与其土地归属、使用权分权等脱离不开。
土地改革论文
十八大三中全会土地改革篇班级:11级电子信息工程组别:第七小组前言十八大,在举国上下一片欢呼与期待中缓缓落下帷幕。
党的十八大是承载了全国人民新时期改革希望的一次盛会,是党的方针政策对国家未来十年发展方向的一次规划与展望。
改革开放的30多年来,我国的经济社会发展取得举世瞩目的成就。
国家经济总量一跃成为仅次于欧盟与美国的世界第三大经济体,中国已经毫无争议的成为世界新格局的重要一极。
人民生活水平有了显著提升,城市化进程明显加速,城市人口已经占到国家总人口的51%,中国正在由一个传统的农业国家向一个新兴的城市化国家大踏步的前进着。
就是在改革成果显著的今天,改革发展中的困难与障碍也日益显现。
城乡居民收入差距日益明显,中小民营企业发展困难,企业用工荒与大学生就业难并存,房价高涨CPI居高不下,老龄化日益严重人口红利期逐渐减退,农民工户籍问题以及随迁子女的上学问题有待解决,留守儿童问题日益突出……方方面面问题的显现,无一不扣动着党和国家领导人敏感的神经。
十八大的召开就是要在肯定改革成果的同时,开出解决以上国家问题的济世良方。
目录本篇论文主要从三个方面进行讨论及说明:第一部分为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及矛盾A.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1.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现状··第3页2.我国农村集体土地确权登记现状··第3页3.我国集体土地征收和流转中的收益分配现状··第3页4.我国农村集体成员资格认定的现状··第3页B.我国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存在的问题1..农村集体土地的产权主体的虚位··第4页2.农村集体土地产权权能残缺··第4页3.征地补偿标准低,使用和分配也不规范··第4页4.产权的激励功能不明显··第4页第二部分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框架和改革重点A.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总体思路及框架1.明确农民与土地所有权的关系··第5页2.确保农村集体产权权能的实现··第5页3.逐步建立和规范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第5页4.拓展国家宏观调控权··第5页B.农村集体土地产权制度改革的重点1.明确界定集体土地所有权的主体··第5页2.集体成员享有平等的集体土地所有权··第5页3.赋予集体土地所有权完整的权能··第6页4.依法保障实现集体土地所有权··第6页5.完善农村土地财产权利登记管理制度··第6页第三部分土地改革中的小产权房的合法性分析及处置的路径选择1.小产权房存在是否合法··第6页2.目前对于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及主张··第7页3.权利义务平衡的土地管理体系的具体制度安排··第7页4.和谐视阈下妥善处置小产权房的路径选择··第8页结语··第10页第一部分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现状及矛盾土地制度是农村的基础制度,农村土地产权制度是农业经济制度的基础,是土地制度的核心。
土地管理毕业论文
土地管理毕业论文随着我国经济建设的快速发展和人口的持续增长,人地矛盾将进一步加剧,因此必须要加强对村镇土地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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土地管理毕业论文范文一:土地管理遥感课程教学改革研究摘要:针对土地管理实践,对遥感课程的教学改革进行了一系列探索。
首先分析土地管理学科中遥感课程的定位,提出了关联课程设置方案。
其次采用需求启发的方式动态跟踪市场变化,建立教学框架,并调整教学内容,同时辅以实验信息反馈等教学手段,实现理论教学和实验教学的交叉与融合。
最后在课程设计中基于Matlab平台培养学生的程序开发技能,从而为土地管理单位输送更加优秀的复合型技术人才。
关键词:遥感教学;土地管理学科;需求分析;任务驱动;Matlab在土地资源管理工作中,遥感对地观测方法凭借其覆盖范围广、周期性强、信息丰富等优势,已为相关部门提供了大量实时有效的基础地理空间数据[1-3]。
许多高校已将遥感设置为土地资源管理专业的基础课,但一些遥感教学的先进经验和方法,如需求分析法、任务驱动法,Matlab辅助学习法等,在本专业虽有所提及却没有形成系统的研究[3-5],导致学生对知识要点掌握不全面,在实际工作中缺乏自主创新能力。
另一方面,随着遥感技术的发展,教学内容也不断发生变化,其数据类型、理论重点、处理流程和处理方法都已更新。
因而,针对土地管理实践进行遥感课程教学改革,对于学科建设及人才培养都是必要而紧迫的。
1土地管理学科的遥感课程教学改革需求分析当前,我国土地管理事业快速发展,对3S技术人才结构及人才素养的需求也发生较大变化[6-7]:在各级土地勘测、土地开发整理储备、土地规划等事业单位,基于3S技术的应用工程项目增多,需要大量的技术熟手和一定的高端技术管理人才,目前专科生和硕博士因人力成本合理而较受青睐;高等院校对人才的学位要求较高,主要吸纳博士毕业生就业;3S技术类公司近年来发展势头迅猛,人才需求量巨大,但随着市场竞争激烈,各公司致力于提供特色服务或打造高端软件产品(如MapGis、SuperMap等),因此要求雇员拥有多学科交叉的知识体系,同时具备3S技术集成应用和创新的能力。
土地改革论文
农村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一、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之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农村人民公社化运动是中国共产党在五十年代后期全面开展社会主义建设中,为探索中国社会主义建设道路所作的一项重大决策。
它违背了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相适应的关系。
由于在合作化运动的后期已出现了过急过猛的问题,所以人民公社化运动也出现了急于向共产主义过渡的情况,刮起了“一平二调三收款”的“共产风”。
二、土地改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是1980年代初期在中国大陆在农村推行的一项重要的改革,是农村土地制度的重要转折,也是现行中国大陆农村的一项基本经济制度。
“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大陆推行“改革”,而改革最早始于农村改革,农村改革的标志为“包产到户”即后来被成为“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
1.历史凤阳县小岗村18位农民签下“生死状”1978年11月24日晚上,安徽省凤阳县凤梨公社小岗村西头严立华家低矮残破的茅屋里挤满了18位农民。
关系全村命运的一次秘密会议此刻正在这里召开。
这次会议的直接成果是诞生了一份不到百字的包干保证书。
其中最主要的内容有三条:一是分田到户;二是不再伸手向国家要钱要粮;三是如果干部坐牢,社员保证把他们的小孩养活到18岁。
在会上,队长严俊昌特别强调,“我们分田到户,瞒上不瞒下,不准向任何人透露。
”1978年,这个举动是冒天下之大不韪,也是一个勇敢的甚至是伟大的创举。
1979年10月,小岗村打谷场上一片金黄,经计量,当年粮食总产量66吨,相当于全队1966年到1970年5年粮食产量的总和。
1980年5月31日,邓小平在一次重要谈话中公开肯定了小岗村“大包干”的做法。
当时国务院主管农业的副总理万里和改革开放的总设计师邓小平对这一举动表示的支持传达了一个明确的信息:农村改革势在必行。
1982年1月1日,中国共产党历史上第一个关于农村工作的一号文件正式出台,明确指出包产到户、包干到户都是社会主义集体经济的生产责任制。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探讨
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探讨"论文关键词:农村土地所有权农民利益联产承包责任制论文摘要:进入21世纪以来,随着人口的膨胀和生产的无限扩展,我国土地资源的相对稀缺性越来越明显,简单的土地所有权已不能满足所有者的个人利益需要,而更难达到土地资源价值和效益最大化的实现。
特别是农村基本农田的保护问题越来越突出,生产的发展要求多占用土地,而为了最大限度的保护农民的利益,保住农民的“饭碗”,实行耕地保护制度势在必行。
土地是“是一切生产和一切存在的源泉”, 是宝贵的自然资源和重要的生产资料,但是生产的无限发展造成了土地的大量被占用,以及耕地的大面积流失,使发展与耕地的保护演变成了一对矛盾体。
我国的改革是从解决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问题打开缺口的,但至今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依然是形成诸多矛盾的焦点。
为了解决我国农村土地发展的问题,本文就农村的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存在的弊端、发展的个人建议进行初步探讨。
一、我国土地所有权制度的现状我国的集体土地所有权是通过合作化运动和人民公社化运动,将农民个人所有的土地转为集体所有而产生的。
1979年前,我国农村土地所有权制度经历了两次制度安排,这两次制度安排的出发点都是为了实现其政治支持最大化和社会产出最大化,但是不同的产权结构导致截然不同的生产效率。
1950年土地改革后,我国开始发展互助组,后从1953年开始实行初级合作社制度,土地、牲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仍归农民私人所有,收益既按劳分配,又按股分红,激发了农民的生产积极性。
这种制度安排是土地的地主所有转为土地的农民所有,实行了土地的私有私营,它与当时的生产力发展水平相适应,从而促进了农业发展。
1955夏季开始的农村高级合作社运动,把社员私有的土地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使土地的私有私营转为公有公营。
1956年6月, 第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通过的《高级农业生产合作社示范章程》标志着私有土地向集体所有制转变。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论文】
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我国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发展及完善摘要:“三农”问题的关键在于农村土地产权制度的完善。
由于我国现行法律上的冲突、理论上的匮乏和行政权的滥用,致使农村产权主体缺失、农民利益难以有效保障。
我国应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关键词:土地产权、农民土地集体所有权、土地承包经营权、村民委员会土地产权是指权利人在其权利存在的土地上,为实现其利用土地的目的,分别依法行使其权利时对土地的用益、流转、管理权。
确立土地产权制度,明晰土地产权权利内容,在调整土地法律关系上有其重要作用。
目前在我国,农业、农村和农民问题被称为“三农”问题,它关系到农业的发展、农村的稳定和农民的切身利益。
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改革的深入,这一问题日益凸现出来。
解决这一问题的核心是农村土地制度的完善。
我国应完善农村土地权利体系和保障机制,并对农村产权组织予以重构。
一、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发展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政治、经济形势的发展,国家围绕土地使用制度等土地问题进行了一系列的改革探索,建立了有中国特色的农村土地制度。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是一个不断发展、不断创新的过程。
50年代初期实行土地改革,实现了农村土地从封建地主所有制向农民所有制的转变;50年代中期进行初级农业合作化,农民以土地入股初级社分红,实行的是农民所有、初级社集体经营的土地制度;50年代中后期至70年代末期进行高级农业合作化和人民公社化,农村土地制度由农民所有、集体经营转变为集体所?小⒓ 逋骋痪 2] 自1978年秋起,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经历了农民自发到国家逐步承认的过程,最终在1984年基本完成在全国范围内的推行。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观点综述及简评
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观点综述及简评覃国慈摘要:鉴于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
为了让农民与土地建立稳定的利益关系并真正从土地中享有权利,也为了响应十七大的号召——“创造条件让更多群众拥有财产性收入”,有必要了解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观点,为酝酿新一轮土地改革做准备。
为此笔者综述了学术界关于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及改革思路并在此基础上做简要评述。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土地国有制;土地私有制;土地集体所有制;土地复合制一、观点综述“三农”问题的核心是农民问题,而农民问题的实质是土地问题。
我国自1978年实行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以来,农村经济发展成就显然。
主要是因为这种土地经营方式克服了“大锅饭”的弊端,实现了经营者责、权、利的统一,因而充分调动了农民的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增长。
但由于它是在农村生产力低下的情况下为解决农民温饱问题和激励劳动者积极性而采取的变革性措施,随着我国工业化、城市化和现代化速度的加快,该土地制度的一些深层次弊端日益凸现,已不能适应社会经济发展的需要。
解决农村土地制度问题,不仅关系到农村社会的稳定,还关系到和谐社会的构建。
为此,学术界就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并在此基础上提出了诸多改革思路。
下面,笔者将对学术界的主要观点予以综述。
(一)关于当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综合学者们的观点,目前农村土地制度存在以下四个方面的问题:1、产权。
学者们认为农村土地在产权上的问题主要有:(1)土地的产权主体不清。
虽然我国的《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都规定了农村土地属于集体所有,但这个规定相当模糊。
例如:《宪法》中笼统界定为集体所有,《民法通则》中界定为乡(镇)村两级所有,而《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则规定为乡(镇)、村或村内农业集体经济组织所有。
这些界定要么笼统、要么含糊,“集体”究竟指哪一级难以确定,并且现实中大多数农村地区的集体经济组织早已解体或者名存实亡,无法行使农地所有权。
我国农地制度变迁方向论文
我国农地制度变迁的方向研究中图分类号:f301 文献标识:a 文章编号:1009-4202(2011)07-000-01摘要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经历了三次重大变迁,每一次农地制度变迁都在不同程度上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博弈。
我国农地制度进一步变迁的方向即是实现公平与效率并重。
关键词农地制度改革公平效率一、引言新中国成立以来,我国农地制度经历了土地农民所有制、土地集体所有集体统一经营制度和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责任制三次重大制度变迁。
每一次农地制度变迁都体现了公平与效率的诉求。
从产权经济学的角度来看,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过程是公平与效率的博弈过程。
因此系统深入地分析农地制度变迁过程中的公平与效率博弈及其对社会发展的影响,对于正确把握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方向,实现农地制度中的公平与效率,具有重要意义。
二、农地制度变迁的必要性从公平角度看,农村土地大体按人口均分,农民可以自由支配自己的劳动产品,甚至可以自由处分土地,较好地体现了公平。
但农民土地所有制体现的是一种较低水平的效率与公平兼顾,且其自身隐含着制约因素。
把集中在地主手中的土地均分给农民,满足了农民公平获得土地资源的诉求,但结果是土地分散化,而且单个农民的经济能力较弱,无力对农业生产进行投入,只能在没有技术进步推动的状况下,靠自己的手工劳动来延续农业生产的发展,这种小农生产的效率依然比较低下。
土地改革后,由于不同农户在生产资料占有、劳动力数量以及生产经营能力等方面存在差异,一部分条件较好的农民能迅速增产增收,甚至买地、雇工,成为富裕户,另一部分农民则开始卖地、借债和受雇于人。
因此,无论是基于效率角度还是基于公平角度而言,农民土地所有制都有进一步变迁的必要。
三、农地分配、调整、流转中的公平与效率在土地集体所有、家庭承包经营的制度安排下,如何权衡土地分配的公平与土地利用的效率,实际上已成为当前我国农地制度改革面临的重大抉择之一。
家庭承包制坚持农户对农地的均分承包,体现了我国历史上一种根深蒂固的“均贫富”诉求。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路径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路径摘要:“三农”问题归根结底是土地问题。
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深化农村综合改革”,正确认识我国农村现行土地制度的性质,明确其改革方向,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通过回顾我国农地制度的变迁过程,分析了农地制度改革的演变情况、改革的绩效。
在此基础上,着重分析了现行农村土地制度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改革和完善农地制度、保护农民权益的对策和建议。
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现存问题;改革路径1 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变迁过程20世纪50年代初的农民土地所有制新中国成立初期通过土地改革,消灭了封建地主土地所有制,实行农民土地所有制。
农村土地制度发生了根本性变革,真正实现了“耕者有其田”。
这阶段农地制度的主要特点是:土地所有权和经营权高度统一于农民,农民既是土地的所有者,又是土地的自主经营者;土地产权可以自由流动,允许买卖、出租、典当、赠予等交易行为;国家通过土地登记、发证、征收契税等对土地进行管理。
这次土改极大地解放了长期被封建制度束缚的生产力,激发了广大农民的生产积极性,促进了农业生产的恢复和发展,对稳定当时农村秩序做出了巨大贡献。
1953~1978年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1953年12月,中共中央发布了《关于发展农业生产合作社的决议》,农业的社会主义改造由此全面展开。
初级社中,土地、牲畜、农具等主要生产资料仍归农民私人所有,但交由初级社集体共同使用。
1956年春,各地农村大力兴办高级社,并带有强烈的政治竞赛色彩,“你追我赶,争先恐后”,成为空前高涨的“群众运动”。
到1956年末,全国农村基本实现了高级形式的合作化。
高级社与初级社最根本的区别在于,高级社把社员私有的土地等主要生产资料转为合作社集体所有,建立了农村集体经济。
1958年8月,中央政治局扩大会议又通过了《关于在农村建立人民公社问题的决议》,随后两三个月内,全国农村普遍实现了人民公社化,至1958年11月初,全国共有人民公社26572个,参加的农户占农户总数的%。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摘要:摘要: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涉农文件都明确把保障农民权益置于改革的核心位置,但从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很多损害农民权益、伤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因此,进一步明确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关键词:深化,农村,土地,制度,改革,进一步,保障,农民,合法权益, 摘要:当前我国农村集体土地制度改革正处于不断深化阶段,党中央、国务院的一系列涉农文件都明确把保障农民权益置于改革的核心位置,但从实际情况看,仍然存在很多损害农民权益、伤害农民利益的现象,因此,进一步明确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是一项非常重要的课题。
文章结合对改革现实的具体分析,试图为我国在农村改革过程中不断改善对农民权益的保护提出具体的意见和建议,这对于早日实现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目标有重要意义。
下载论文网关键词:农村土地;制度改革;农民权益“国以民为本,民以食为天,食以土为根”。
土地是从事农业生产的最基础性资料,农村土地制度的变革直接影响着农民的切身权益。
我国农村土地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从诞生至今已运行了近四十年,作为农村最基本的经济制度,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解放和发展农村生产力,推动国家各项改革事业发展壮大等方面发挥了重要的历史功绩。
但必须看到的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巨大变革,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的历史局限性也逐渐暴露出来,突出表现在:农地平均而又细碎化的经营、土地流转艰难难以实现适度规模经营,导致农业竞争力不强,农民增收困难;农村集体产权不清晰,经济发展过程中易导致农村集体财产流失、人地矛盾加剧,农民的财产权利得不到有效保障等等。
客观来看,随着我国市场化改革的不断推进,家庭承包经营制度还没有充分发挥出农村土地制度的创新潜力,特别是在对农民权益的保障方面还存在明显的不足,需要进一步的深化改革。
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拉起了新一轮农村土地制度改革的大幕,《决定》对农村土地征收、?r 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入市、流转和宅基地使用制度等提出了改革的基本方向、原则和总体要求。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引言: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是我国农村发展的重要方面。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和农民需求的日益增加,不合理的土地管理制度已无法满足实际需要。
因此,对农村土地管理制度进行改革势在必行。
本文将围绕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方案展开讨论,提出一些具体的改革措施,以促进农村经济的健康发展。
一、土地承包权稳定期延长当前农地利用率不高主要是因为当地政府将土地承包期限设定得过短,导致农民对土地的持续投资积极性不高。
因此,应将土地承包权稳定期延长至30年以上,使农民能够更加安心地耕种土地,提高土地利用效率。
二、土地流转市场建设当前土地流转市场不发达,制约了土地流转的效率和程度。
因此,应建立完善的土地流转市场,提供土地流转的信息服务和中介服务,以推动土地流转的市场化进程。
三、农民土地确权工作为了保护农民的土地权益,必须加强农民土地确权工作。
要通过政府主导,全面普查农村土地所有权和承包权情况,确保农民的土地权益得到法律保障。
四、农村土地集体经营制度改革当前农村土地集体经营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问题,如农民参与程度不高、收益分配不公等。
因此,应推进农村土地集体经营制度改革,提高农民参与决策的机会,确保农民的合法权益。
五、土地增减挂钩制度完善现行的土地增减挂钩制度有一定的不足之处,如缺乏科学的评估标准和合理的补偿机制。
因此,应完善土地增减挂钩制度,建立科学的评估体系,确保农民在土地流转过程中能够得到合理的补偿。
六、土地流转税费减免政策为了鼓励土地流转,应对土地流转过程中的税费进行适当减免。
通过减免税费,可以降低农民流转土地的成本,推动土地流转的高效进行。
七、土地资产证券化当前农村土地资产不能有效实现流动和增值,导致土地资源的浪费。
因此,应探索农村土地资产证券化的方式,将农村土地转化为可交易的资产,提高土地资源的利用效益。
八、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登记制度建立农村土地使用权流转登记制度,实现土地流转过程的合法、有序。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路线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路线随着社会的不断发展和城乡经济格局的变化,农村管理制度改革成为了当前农村改革的重要内容。
农村管理制度改革旨在优化农村资源配置,提升农村发展活力。
本文将从农村土地管理、村民自治、农村公共服务等多个方面,展开分析农村管理制度改革实施的路线。
第一部分:农村土地管理的改革农村土地管理作为农村管理的重中之重,直接关系到农民的利益和农村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在农村管理制度改革中,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1. 完善土地产权制度,明确土地的产权关系,保障农民土地权益;2. 鼓励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实现农地规模化经营;3. 探索农村土地市场化改革,引入市场机制,使土地价格合理化和农民收入合理分配;4. 加强农村土地执法,打击非法征地和土地违法行为。
第二部分:村民自治管理的改革村民自治是农村管理的重要形式,是农村基层民主的具体体现。
在农村管理制度改革中,应注重以下改革措施:1. 推行村民代表大会制度,增加村民参与决策的权力,保障农民的合法权益;2. 建立村级自治规章制度,明确村民自治的范围和方式;3. 鼓励农民自组织,加强农民互助合作,提升村民自治的能力;4. 提倡公平竞选,选举产生村民自治组织负责人,确保农民自治的民主性和公正性。
第三部分:农村公共服务的改革农村公共服务的改革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重中之重。
在农村公共服务改革中,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1. 加大农村教育投入,提高农村教育质量,提升农民素质水平;2. 完善农村医疗保障制度,提高农民医疗服务水平,保障农民健康权益;3. 加强农村基础设施建设,提高农村交通、水电等基础设施的完善程度;4. 推动农村文化建设,传承和发展农村优秀传统文化,提高农民文化素质。
第四部分: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是农村管理制度改革的关键环节。
在农村土地承包制度改革中,要注重以下几个方面的改革措施:1. 调整土地承包期限,保障农民土地权益和持续发展;2. 推动农村土地承包经营权流转,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3. 加强农村土地承包合同监管,保障承包双方权益;4. 提高农民土地承包经营意识,引导农民将土地承包经营作为一种持续性投资。
小论文:如何改革农村土地所有制
如何改革农村土地所有制13级政法学院劳动与社会保障班徐雅卿【内容摘要】始于80年代初以家庭经营为基础的农村土地制度改革极大地促进了农业生产力的发展,但随着改革进一步深入,其弊端却日益突出,甚至成为制约我国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剩余劳动力迁移的障碍。
有些学者认为应变革我国现有的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建立农村土地私有制。
本文首先阐述农村土地私有化的弊端,并从我国实际出发提出应该在保留农村土地集体所有的前提下采用信托制度解决土地流转的问题。
关键词:土地所有制、土地流转一、农村土地私有制的弊端1、实行土地私有化的确使农民有了土地的所有权,但是在土地流转方面,没有政府和制度的保证,农民无法对土地进行合适的定价,可能也会被低价收购,农民下半辈子得不到保障。
2、土地私有制会影响国家对土地的必要使用和粮食安全。
如我国要修建高速公路时,以便加快中国的经济发展,但是,因为高速公路要经过不少农田,征地时就会因遭到部分农田主人的反对和抵制而搁置修建。
再者,如果土地私有制,土地兼并到一些富人手中,富人们往往转变土地的使用途径,更多地用来从事其他经济活动,如搞房地产开发项目等。
这样我国的粮食产量在一定程度上会受到威胁。
二、如何完善集体所有制并进行土地流转(一)、如何完善集体所有制1、完善集体土地征用制度,而不是推行私有或国有。
可以界定公共利益界限,明确征地范围。
地方政府减少对经济活动的直接干预可以为明确界定土地的公益性和商业性用途提供了可能。
政府征用土地将主要用于公益性用途;商业性用途由市场供应。
2、完善农村集体土地增值收益分配,土地增值收益应当归政府和土地所有者共同享有,之后根据调查的数据确定中央政府、地方政府、集体和农户各占多少比例。
中央政府和地方政府的收入主要用于基础设施建设、农地整理、完全失地农民的社会保障和公益性征地补贴。
(二)、如何在集体所有制不变的条件下进行土地流转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建立城乡统一的建设用地市场。
在符合规划和用途管制前提下,允许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出让、租赁、入股,实行与国有土地同等入市、同权同价。
《土地改革》小论文100字
《土地改革》小论文100字一、当前我国农村土地制度的局限性和存在的问题1.农地产权关系模糊,所有权不明1978年,农村土地产权关系调整后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主要是为解决农村计划经济体制对农民束缚的问题而产生,缺乏系统理论准备、制度设计和有计划地实施,是一种诱致性的制度变迁。
这注定其不完善性——农地产权关系模糊,所有权不明。
现行农地产权制度关系模糊,所有权不明主要体现在法律界定上。
我国《宪法》、《民法通则》、《土地管理法》、《农业法》等重要法律都规定农村土地集体所有制,但“集体”这一主体,法律规定极为含糊。
在《宪法》中界定为集体所有,在《民法通则》中被界定为乡(镇)、村两级,而在《农业法》和《土地管理法》中则是乡(镇)、村或村内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究竟是哪一级组织,法律制度均未明晰,这就造成农地所有权表面的主体多重化和实际的主体虚化。
同时,土地相关法对土地所有权内涵、法律形式、实现方式,所有权主体地位没有相应合理的规定。
这就造成政府经营土地,土地产权转让高额收益被政府独得。
(一)农地承包经营权稳定性不强1、土地承包经营权是随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出现的。
新《农村土地承包法》颁布前,土地承包经营权属契约规定的债权性质,而非法律赋予的物权。
虽然国家强调稳定农村家庭承包制,但农地制度改革是一个逐步演进过程,其中涉及各种利益关系,由此造成农地承包经营权关系不稳定。
由于农地承包经营权关系稳定性不强,就为有关部门利用权力,任意进行土地调整提供了便利。
土地发包者在利益驱动下进行权力寻租,利用土地所有权侵蚀农民的承包经营权,借结构调整、规模经营、农业产业化等名目,强行流转农民土地经营使用权。
由此引发农民对土地预期的不确定,导致农户追求短期经济效益,粗放式经营,掠夺式开发,以致整个农业生产后劲乏力,最终使中国特色农业现代化发展受阻。
2、农村税费制度改革后的制度保障缺失,造成农民受益权隐性流失土地利益分配机制是土地制度安排的关键,直接关系农村土地经营制度运行效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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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论文
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思路全文如下:
1、当前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存在的问题
1.1农村土地资源与城市化建设之间存在矛盾
在我国的城市化进程不断加快的背景下,大量的农村人口涌入城市,城市建设用地的需求量呈现爆发式的增长,据统计,随着我国城镇化率提高百分之一,农村的耕地将减少675万亩,甚至在建设过程中一部分基本农田被占用,国家提出的耕地红线受到严峻的挑战,我国土地的供需矛盾日益尖锐,当前可用于建设的农村用地已经十分有限,如何解决城市化发展与农村土地资源之间的矛盾,优化配置农村土地资源,成为国家和地方政府需要重点考虑的问题。
1.2农村土地经营模式落后
我国实行的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很大程度上促进了我国农业的发展,然而这种分散经营的模式导致土地利用效率极为低下,远不能满足我国建设农业现代化的需求,导致此种情况的原因有以下几个方面:
第一,我国的农村耕地分配过程中,未达到公平公正的要求,是按照人口、土地的肥沃程度以及距离远近等因素进行搭配分配的,因此同一个家庭的不同地块之间距离较大,较为分散,现代化的农业机械和设施很难得到大规模的推广和应用,因此无法满足现代农业规模生产、集约经营的要求;
第二,当前农村土地分散经营的方式很难与市场形成良好的对接,由于过分追求产量也忽视了产品的质量,大量农药和化肥的施用导致对大面积土地形成面源污染,使我国农村土地质量不断退化。
2、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改革的建议
2.1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
在现行的农村土地管理体系中,由于农村土地产权不够清晰导致地方政府、企业等钻空子侵占土地的现象比比皆是,要想解决这样的现实困境,就必须采取有效的措施,对农村土地资源进行保护。
实际工作中,要不断健全农村土地产权责任体系,包括以下几点:
第一,明确农村土地集体所有权,由村内所有农户建立农户集体组织,农村土地的变更等情况必须经由农户集体组织商议通过后实施,这样就可有效避免由地方政府或村委会对土地的擅自处置,有利于肃清农村土地管理的“灰色地带”。
第二,对土地的收益分配方面要做到透明化,包括程序、过程、方案的透明化,农民享有土地收益过程的知情权。
第三,国家应当通过立法来约束地方政府在农村的征地行为,改变由于政府垄断土地
市场造成的土地收入不平等的局面,允许不同所有制的土地进入到土地市场,在法律的框
架内减少审批环节,明确农民对土地产品的权利,通过多主体的土地供应来逐步消除城市
和农村在土地收益分配方面的差距。
2.2农村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的改革
在我国,出于国家性质和国情方面的考虑,仿照国外将农村土地彻底私有化的做法并
不具有可行性和可操作性,因此,为了提高农村土地利用效率、提高农户生产投入的积极性,并使农村土地市场更有活力,可从土地所有权和使用权方面尝试改革。
具体来说,要
延长农民对土地的使用权年限,除了国家在特殊情况下对公共用地的征用外,农民承包的
耕地和农村宅基地的使用权可永久归农户所有,允许农村用地的使用权进行交易、出租、
入股、抵押和出售等,不仅能够形成农户在农业生产中的长期行为,而且还可充分利用市
场机制来促进农业生产产生规模效应,从而提高我国农村土地利用效率,为实现农业现代
化奠定基础。
2.3合理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
在明确农村土地产权责任和延长土地使用权限后,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势必受到影响,为稳定地方政府的收入来源,可通过征收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的方式来代替从前土
地出让金等各种收费。
在土地使用税和房地产交易税征收过程中,地方政府应当科学统筹,秉着公平、公正、保护弱势群体的原则,采用高收入者多征,占地过多、房产面积过大者
多征,低收入者少征的方式,既稳定了地方政府的财政收入,又有助于对农村土地资源的
合理分配。
2.4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制度
要消除城市土地和农村土地的收益差距,并协调好城市用地和农村用地之间的关系,
就要在制度的层面逐步实行城乡一体化的土地管理机制,充分发挥政府对土地资源的宏观
调控作用,将城市建设用地、农村建设用地、基本农田、工矿用地都纳入到城乡建设用地
的统筹范围之内,对用地规模实行总量控制和增量控制。
具体来说,首先,要合理制定土
地利用规划,重大决策的实施必须经过法定程序,接受社会的监督;其次,明确不同区域
土地的用途,建立城乡一体的土地产权登记制度,设定红线,未经批准不得随意改变土地
用途,对违法行为要加大处罚力度,确保基本农田等关乎国家粮食安全的用地。
3、结束语
综上所述,我国当前的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不合理之处很多,农村土地管理制度的改革
已经迫在眉睫,随着社会的发展和法律体系的不断健全,相信我国农村土地管理制度一定
会走出具有我国特色的新路。
感谢您的阅读,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