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建质[2008]91号文件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为了保障企业安全生产,减少安全事故的发生,特别是化学品、爆炸品、烟花爆竹等高危行业的企业必须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以便全面负责本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
一、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企业应根据生产规模和安全风险等级,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建议设立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包括:1. 安全管理部门该部门是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体系的核心部门,应该有管理、规划、执行、检查和评价的职责。
该部门负责制定安全管理规章制度、安排安全教育和培训、组织风险评估、监管安全生产等工作。
2. 安全生产监察部门该部门负责监督企业安全生产工作,检查、评价和抽取安全检查等。
监察部门的职责包括:监督和检查企业安全生产工作,发现隐患并及时进行整改,检查和审计企业安全生产金融支出等。
3. 安全生产事故处理部门该部门应急处理企业安全事故,并在事故发生后进行全面调查、分析和报告工作。
该部门还要负责建立事故预案,完善应急救援队伍,提供应急处理指导等工作。
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企业应当根据生产规模、从业人员数量、企业安全等级等情况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建议配备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包括:1. 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全面的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制定安全规章制度、风险评估、整改和建议改进的措施、组织安全教育、培训、监管,及时隐患的整改等安全工作。
2. 安全技术人员持有安全技术专业证书,负责企业的安全管理工作,包括安全检查和评估、事故的调查和报告、指导现场安全管理、教育劳动者和开展安全宣传等工作。
3. 安全操作人员负责生产现场的安全操作工作,必须经过安全操作培训,并拥有相关证书。
安全操作人员要牢记“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原则,执行安全制度和规程,认真按照操作规程进行操作。
三、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企业底线的标志。
企业应该严格落实这一文件,加强安全管理,促进企业的安全生产,预防各种安全事故的发生,造福于企业的合法经济活动和国家经济的可持续发展。
安全管理人员配置规定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二章第十九条规定: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应当配置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二、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201011033.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
三、安监总局令11号第六条规定: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1名。
四、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关于冶金有色建材机械轻工纺织烟草商贸等行业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通知》的指导意见(安监总管四〔2010〕169号)201010113.健全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人员。
企业要设置配备与企业发展相适应的安全管理机构和人员。
从业人员超过300人的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照冶金、有色、建材企业不少于从业人员3‰、其他企业不少于2‰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300人以下的企业,要配备专职或者兼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安全生产
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1、企业如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根据企业实际情况,组织安全领导小组,并指派专人分区负责。
2、配备多少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依据《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建质[2008]91号文印发),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按以下规定配备:1、总承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建筑工程、装修工程按照建筑面积配备:1万平方米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1万~5万平方米的工程不少于2人;5万平方米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土木工程、线路管道、设备安装工程按照工程合同价配备:5000万元以下的工程不少于1人;5000万~1亿元的工程不少于2人;1亿元及以上的工程不少于3人,且按专业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分包单位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当满足下列要求:专业承包单位应当配置至少1人,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的工程量和施工危险程度增加。
劳务分包单位施工人员在5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1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50人-200人的,应当配备2名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200人及以上的,应当配备3名及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并根据所承担的分部分项工程施工危险实际情况增加,不得少于工程施工人员总人数的5‰。
3、采用新技术、新工艺、新材料或致害因素多、施工作业难度大的工程项目,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数量应当根据施工实际情况,在以上规定的配备标准上增加。
4、施工作业班组可以设置兼职安全巡查员,对本班组的作业场所进行安全监督检查。
建筑施工企业应当定期对兼职安全巡查员进行安全教育培训。
3、求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详细的,办安证要用,谢谢******建筑工程有限责任公司文件****发[2012]3号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科的决定公司各科室、各项目部:安全生产事关职工人身安全和公司的健康发展,公司领导高度重视。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2008)91号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省、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现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实际,贯彻执行。
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二○○四年十二月一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和民建设工程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置工作,根据《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
第三条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及其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建筑施工企业所属的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应当各自独立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本企业(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建筑施工企业及其所属分公司、区域公司等较大的分支机构必须在建设工程项目中设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职责主要包括: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组织开展全员安全教育培训及安全检查等活动。
第四条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并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在企业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包括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负责人及其工作人员和施工现场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负责人依据企业安全生产实际,适时修订企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调配各级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监督、指导并评价企业各部门或分支机构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进行事故的调查处理等。
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人员负责安全生产相关数据统计、安全防护和劳动保护用品配备及检查、施工现场安全督查等。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与配备》
《安全管理机构和安全管理人员的设置与配备》
矿山、金属冶炼、建筑施工、船舶修造、船舶拆解、道路运输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一)从业人员不足三十人的,配备一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二)从业人员三十人以上不足一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两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三)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不足三百人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配备三名以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四)从业人员三百人以上的,设置专门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按不低于从业人员百分之一的比例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一百人以上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不足一百人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完整版)《建设部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
住房和城乡建设部5月19日以“建质[2008]91号文发布《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现全文刊登,望全国建设施工企业认真学习,贯彻执行。
建设部发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从事土木工程、建筑工程、线路管道和设备安装工程及装修工程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拆除等活动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及其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是指建筑施工企业设置的负责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独立职能部门。
第四条本办法所称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是指经建设主管部门或者其他有关部门安全生产考核合格取得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并在建筑施工企业及其项目从事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的专职人员。
第五条建筑施工企业应当依法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在企业主要负责人的领导下开展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第六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具有以下职责;(一)宣传和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标准;(二)编制并适时更新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并监督实施;(三)组织或参与企业生产安全事故应急救援预案的编制及演练;(四)组织开展安全教育培训与交流;(五)协调配备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六)制订企业安全生产检查计划并组织实施;(七)监督在建项目安全生产费用的使用;(八)参与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专家论证会;(九)通报在建项目违规违章查处情况;(十)组织开展安全生产评优评先表彰工作;(十一) 建立企业在建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档案;(十二) 考核评价分包企业安全生产业绩及项目安全生产管理情况;(十三) 参加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和处理工作;(十四) 企业承包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第七条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施工现场检查过程中具有以下职责:(一)查阅在建项目安全生产有关资料、核实有关情况;(二)检查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落实情况;(三)监督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履责情况;(四)监督作业人员安全防护用品的配备及使用情况;(五)对发现的安全生产违章违规行为或安全隐患,有权当场予以纠正或作出处理决定;(六)对不符合安全生产条件的设施、设备、器材,有权当场作出查封的处理决定;(七)对施工现场存在的重大安全隐患有权越级报告或直接向建设主管部门报告;(八)企业明确的其他安全生产管理职责。
某食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
某食品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的通知
尊敬的各位员工:
为进一步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确保员工安全,保障生产秩序,特制定
以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人员配备通知,现就具体要求通知如下:
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
1.公司设立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由公司总经理担任主任,各部门负责
人、安全生产部门负责人及相关安全管理人员组成。
2.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负责制定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安全生产计划,
安排安全培训,并对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进行监督和检查。
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
1.公司安全生产部门设置安全生产主管,直接向公司总经理汇报,并配
备足够的安全管理员,确保各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得到有效管理。
2.各部门应配备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本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参加
安全培训并持证上岗。
3.安全管理员的工作职责包括但不限于安全隐患的排查和整改、安全事
故的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等工作。
三、其他要求
1.全体员工应加强安全意识,严格遵守公司安全制度,积极配合安全生
产管理人员工作,确保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开展。
2.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要定期组织安全培训,提高员工的安全意识
和应急处理能力。
3.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人员要定期检查公司设施设备的安全状况,及时
发现隐患并整改,确保生产环境安全。
各位员工务必严格执行以上规定,共同维护公司安全生产工作的顺利进行。
如
有任何安全问题或建议,请及时向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反馈。
希望全体员工共同努力,共同营造安全、稳定的生产环境。
特此通知!
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委员会
日期:XXXX年XX月XX日。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文件关于成立保山强林石化龙陵龙山卡加油站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通知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为了搞好安全生产,加强安全生产管理工作,防止和减少事故发生,保证职工生命财产安全,根据上级的有关规定和公司建设的需要,经公司经理扩大会讨论决定,成立公司安全生产领导小组。
组长: 段新立副组长:董明亮成员:常晓丹、张建蓉、范彩昌、余健鹏、杨亚南特此通知~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龙陵龙山卡加油站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安全管理机构的工作职责,负责全公司安全生产领导、监督、检查、评比工作,在公司经理领导下开展工作。
一、任务:认真贯彻落实国家有关安全生产,劳动保护的法令、政策、规章制度,定期检查岗位操作规程,各项管理制度的执行情况,听取群众意见,解决实际问题,总结先进经验,保证公司安全工作扎扎实实开展。
二、职责:1、定期召开安全工作会议进行安全教育,使安全生产目标明确,要求具体、便于操作。
2、公司每半年一次安全检查,对查出的事故隐患提出整改意见,限期整改。
3、负责工伤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
4、严格监督、执行劳保用品发放、使用。
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龙陵龙山卡加油站文件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龙陵龙山卡加油站关于安全领导小组的任职通知为了认真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和市安全生产工作会议精神,切实做好我司安全生产工作,提升企业管理水平,经过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领导小组。
任命段新立同志为公司安全领导小组组长,董明亮同志为副组长.特此通知~保山强林石化有限公司2013年4月15日安全管理机构成员表序号姓名职务备注 1 段新立安全员 2 安全员董明亮3 常晓丹安全员4 张建蓉安全员5 范彩昌安全员6 余健鹏安全员7 杨亚南安全员下面是赠送的广告宣传方案不需要的朋友可以下载后编辑删除广告宣传方案每个人在日常生活中都有意、无意癿接叐着广告癿洗礼,继而有意戒无意癿购买、使用广告中癿产品和服务。
13《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建设部[建质(2008)91号])
关于转发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的通知各区县建交委(建设局),各外省市驻沪办建管处,各有关局(集团)总公司,相关行业协会: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业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强化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
现将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并督促建筑施工企业遵照执行。
附: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上海市建筑业管理办公室二〇〇八年七月二十四日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的通知建质[2008]91号各省、自治区建设厅,直辖市建委,江苏、山东省建管局,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中央管理的建筑企业:为进一步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全面落实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我们组织修订了《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原《关于印发<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和<危险性较大工程安全专项施工方案编制及专家论证审查办法>的通知》(建质[2004]213号)中的《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二〇〇八年五月十三日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设置及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配备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明确建筑施工企业和项目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配备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安全生产许可证条例》及《建筑施工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
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安全管理人员的文件
XX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1]第 4 号——————————————————★——————————————————
关于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配备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通知
各部门、各车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有关规定,加强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任命为我公司总经理,特此明确本企业的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为,落实安全生产基础工作和基层安全生产责任制,对本企业的安全生产工作全面负责,并认真贯彻落实有关法律法规,经研究决定:
一、成立安全生产标准化、职业健康领导小组组长:
组员:
二、设立综合办为安全管理机构,明确为本公司安全管理员、职业健康管理员负责公司日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
任命为生产部负责人,负责各自部门及车间安全生产/职业卫生管理工作。
附:安全管理网络图。
XX金属制品有限公司
2021年03月05日。
关于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配置依据和要求
企业(危化品)安全管理机构、各类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70号)第十九条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的生产、经营、储存单位,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前款规定以外的其他生产经营单位,从业人员超过三百人的,应当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者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从业人员在三百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安全生产管理人员,或者委托具有国家规定的相关专业技术资格的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
生产经营单位依照前款规定委托工程技术人员提供安全生产管理服务的,保证安全生产的责任仍由本单位负责。
2、国家安全监管总局工业和信息化部关于危险化学品企业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企业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的实施意见(安监总管三〔2010〕186号)加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建设。
企业要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或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要具备相对独立职能。
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应不少于企业员工总数的2%(不足50人的企业至少配备1人),要具备化工或安全管理相关专业中专以上学历,有从事化工生产相关工作2年以上经历,取得安全管理人员资格证书3、《注册安全工程师管理规定》安监总局11号令第六条从业人员300人以上的煤矿、非煤矿矿山、建筑施工单位和危险物品生产、经营单位,应当按照不少于安全生产管理人员15%的比例配备注册安全工程师;安全生产管理人员在7人以下的,至少配备1名。
4、《工作场所职业卫生监督管理规定》总局47号令第八条职业病危害严重的用人单位,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
其他存在职业病危害的用人单位,劳动者超过100人的,应当设置或者指定职业卫生管理机构或者组织,配备专职职业卫生管理人员;劳动者在100人以下的,应当配备专职或者兼职的职业卫生管理人员,负责本单位的职业病防治工作。
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文件
XXXXX有限公司发【2019】第XX号关于成立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及任命专职安全管理人员的通知公司各部门:为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甘肃省安全生产条例》、《甘肃省生产经营单位主体责任规定》等法律法规规定,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和职业病预防控制工作,经公司会议讨论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科作为本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任命XXX为安全科负责人,同时任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专职安全管理人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具体工作,安全科对公司其他职能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建立和完善安全生产管理体系。
特此通知。
附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名单及职责XXX公司年月日附件: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名单及职责一、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科长:XXX专职安全管理人员:XXX成员:XXX、XXX、XXX、XXX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职责1、在公司总经理领导下,组织和推动公司安全生产工作,认真贯彻执行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法律、法规、法令并积极组织做好生产中的安全工作。
2、编制公司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督促有关部门切实按计划要求执行。
3、负责制订公司各种安全生产管理制度和各工种岗位安全技术操作规程,并督促检查各单位执行情况,对违章者有权按照有关规章制度进行处罚。
4、定期组织安全大检查和专业安全检查,对查出的隐患下达整改通知书,督促有关部门采取措施及时整改,对危及员工生命安全的紧急情况,有权令其停止生产并立即报告领导研究处理。
5、参加新建、改建、扩建、技术改造中有关安全技术方面的方案审定、技术审查、竣工验收等工作。
6、对员工进行安全生产宣传教育,组织全公司特种作业人员的安全技术学习和培训取证,监督其持证上岗;负责对新进公司员工、临时工、外来实习人员进行安全知识教育。
7、负责对危险作业(如高空、动火、临时电源线的架设等)、占用通道等进行审批并检查、考核。
8、负责职业病的管理工作,协助有关部门定期对从事有害健康作业人员进行体检,根据体检结果提出处理意见并督促有关部门认真实施。
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通知
xxx工艺品有限公司文件xxx字〔2018〕2号关于成立安全生产管理机构、配备专职安全人员的通知公司所属各部门、车间:为了认真贯彻国家《安全生产法》,按照《企业安全生产标准化基本规范》(AQ/T9006-2010)的要求,加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经公司研究决定,成立安全生产科作为本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并任命黄庆庆为专职安全管理人员。
组长:xxx副组长:XXX成员:XXX XXX专职安全员负责公司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安全生产科是公司独立的专门负责安全生产的内设机构,负责对其他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进行综合协调和监督,履行如下职责:(1)根据上级布置,结合公司安全生产情况向公司领导适时提出相应的建议、意见,及时转发上级有关安全文件。
(2)负责公司年度安全工作计划和年终安全生产考核。
(3)负责对部门、车间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安全生产法律、法规执行等情况进行监督、检查。
(4)负责组织召开安全生产例会、组织安全生产检查,督促有关科室落实安全生产隐患整改。
(5)组织开展安全文化建设活动、员工安全教育和培训,总结推广先进经验,编印安全生产信息。
(6)在发生重大责任事故时,会同有关部门按照“四不放过”的原则参与事故调查和处理,并及时按规定上报、提供有关资料。
(7)做好公司事故多发季节的安全生产检查,做好防汛应急预案和准备工作,积极开展“安全生产月”等活动,做好各项检查工作,积极建设企业安全文化。
(8)负责收集安全生产方面的有关资料,并做好对相关资料存档工作。
(9)负责制定完善公司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落实安全生产责任制,并实施安全监督、检查。
XXX工艺品有限公司二〇二〇年一月二日。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5篇)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为确保本单位安全生产工作符合法律法规要求,规范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和安全管理人员的配备,保障生产安全,特制订本制度。
一、设置配备的法律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2、《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3、《上海市安全生产条例》二、管理职责1、单位主要负责人负责安全生产管理机构的设置。
2、单位分管负责人根据相关法规要求配备专(兼)职安全管理人员。
3、各部门根据安全管理部门要求配备相应的安全管理人员。
三、管理要求1、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成员须包括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部门负责人、工会负责人参加。
2、机构负责人由主要负责人担任,分管负责人具体负责日常事务,专职安全干部负责安全生产的具体工作。
3、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须经安全生产知识培训,经考核合格后,持证上岗。
4、具体人员以文件任命为准,如遇人员变动,及时进行增补。
安全管理机构设置人员配备管理制度(2)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安全管理,确保生产安全和人身安全,充分发挥安全管理机构的作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安全管理机构是指企事业单位为做好安全管理工作设立的专门机构。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所有设立安全管理机构的企事业单位。
第四条安全管理机构承担企事业单位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安全生产控制和安全事故预防等工作。
第五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并根据企事业单位的实际情况进行科学合理的配置。
第六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遵循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不得违反相关法律法规规定,不得任人唯亲,不得搞拉票贿选。
第七条安全管理机构人员应具备相应的专业知识、技能和经验,同时要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和安全管理机构的规章制度。
第二章人员配备标准第八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要根据企事业单位的规模、性质、行业特点和安全管理工作的要求进行合理配置。
第九条安全管理机构的人员配备应包括安全管理机构主要负责人、安全管理人员和安全培训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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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文件
泰州市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联发2011 041 号关于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的决定各科室、项目经理部:为全面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进一步提高企业工程建设的安全生产管理水平,适应安全生产新形势要求,加强基础工作,改进监管方式,依法落实各级安全生产责任制度,公司决定成立安全生产领导小组,下设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科,全面负责领导公司的各项安全生产事物。
具体组成人员如下:组长:宗雪峰成员:郭伟平、叶兴、田玉贵附:《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泰州市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1 年09 月12 日主题词:领导小组决定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发各科室、项目经理部泰州市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 年09 月12 日印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工作职责一、对公司的安全生产、劳动报户工作负总的责任,并直接领导公司的务专职机构的人员开展日常工作。
二、贯彻执行国家有关劳动保护的方针、政策、法令、法规、标准、操作规程、上级主管部门精神及各项规章制度。
三、计划、布置、检查、总结和评比安全生产工作。
监督、施工完成年度职业健康安全、环境目标、指标。
四、组织编制安全技术措施计划,并监督安全措施经费的落实,认真组织力量,保证按指定计划实施。
五、编制各项安全生产劳动保护规章制度和安全技术操作规程。
六、有计划地组织学习劳动保护方针、政策和安全技术,督促所属单位和有关工程技术人员定期向工人进行安全教育。
七、推广安全生产先进经验,组织好公司和所属单位、班组的经常性开展按全活动。
八、每季组织一次安全生产、文明施工大检查,使公司生产现场机械设备、
安全设施、生产工具、原辅材料及生产、生活设施符合安全、卫生要求。
对查出重大问题,要及时研究制定安全对策并确保其实施。
检查形成通报,表扬好的,批评差的。
九、发生事故应按“四不放过”的原则及时组织调查,分析发生事故的原因,对事故责任者,要严肃处理,同时要认真吸取教训,制订改进措施,预防事故重复发生。
十、负责公司专职安全员的培训,提高其业务水平。
十一、协助项目部搞好安全策划,确保项目部安全目标的实现。
泰州市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信联发2011 043 号任命书各科室、项目经理部:经公司研究决定,现任命田玉贵同志为公司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安全科科长,主管公司及各项目部的工程安全监督工作,现任命凌桂圣同志为公司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负责公司级各项目部的工程安全管理工作。
附:《安全科科长工作职责》、《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泰州市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1 年09 月18 日主题词:任命书通知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发:各科室、项目经理部泰州市信联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 年09 月18 日印安全科科长工作职责1、保证党和国家的安全生产和劳动保护方针、政策、法规在单位内全面贯彻执行。
2、在建设局的领导下,研究、部署和指导本公司安全生产,组织、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中的重大问题。
3、定期分析本公司安全生产形势,研究本公司的安全生产方针、政策和有关制度的规定。
4、部署和组织安全领导小组集有关部门落实国家、省市政府及上级部门有关安全生产的方针、政策,并对各项目部、各部门的安全生产管理进行监督、检查。
5、负责公司各类安全工作的监督检查,
并监督各类安全预案的执行及演习,必要时负责重特大事故应急救援工作。
6、听取重大事故调查情况,作出事故处理决定。
7、审查单位安全经费的使用情况。
8、指导、协调公司有关部门的安全生产工作。
安全工作人员工作职责1、严格遵守《建筑安装施工管理人员安全生产基本规定》。
2、参加施工组织设计(施工方案)和安全技术措施的编制、审查并对贯彻执行情况进行督促、检查。
3、根据上级部门的要求和自身的需求,组织开展各种安全生产活动。
4、在全体职工中开展安全生产宣传和教育活动,负责新进职工三级教育的有关事项。
5、组织各类工种、各类人员参加有关安全专业培训。
6、每日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检查,发现隐患有权停止施工并立即进行汇报、处理,情节严重的有权给予处罚。
7、会同所有人员对各类机械、机具和防护用具进行验收,验收合格方可使用,并做好量化验收记录和手续。
8、督促有关部门发放劳动保护用品。
9、进行事故的报告和分析,参加事故的调查和处理。
10、认真掌握安全生产规程,加强安全技术的学习。
调查研究生产中的不安全因素,提出改进措施和意见。
江苏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国泰发2011 040 号任命书经公司研究决定,任命宗雪梅同志为工程的专职安全员。
江苏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2011 年09 月12 日主题词:任命书通知抄送:上级主管部门发:项目部江苏国泰建设工程有限公司办公室2011 年09 月12 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