沃森生物: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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沃森生物: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10118

沃森生物: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10118

沃森生物: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20210118沃森生物: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____年1月) ____-01-18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投资决策程序与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进一步完善法人治理结构,规范公司投资决策程序,提高决策效率,明确决策责任,确保决策科学,保障公司的合法权益及各项资产的安全完整和有效运营,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以及《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制定本规则(下称“本规则”)。

第二条本规则所称投资是运用公司资金对所涉及的主业范围投资和非主业投资的统称。

第三条主业范围投资系指与公司主营业务相关的已有生产设施的技术改造、新建生产设施、购买专利技术等无形资产等。

第四条非主业投资系指:(一) 对外股权投资,是指公司与其他法人实体新组建公司、购买其他法人持有的股权或对其他公司进行增资,从而持有其他公司股权所进行的投资;(二) 证券投资,是指公司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股票转让活动买卖上市交易的股票以及购买基金、国债、企业债券及其他衍生金融品种所进行的投资;(三) 风险投资是指公司将风险资本投向刚刚成立或快速成长的未上市新兴公司(主要是高科技公司),在承担投资风险的基础上为被投资公司提供长期股权投资和增值服务,再通过上市、兼并或其它股权转让方式撤出投资,取得高额回报的一种投资方式;(四) 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对外投资方式。

第五条根据国家对投资行为管理的有关要求,投资项目需要报政府部门审批的,应履行必要的报批手续,保证公司各项投资行为的合规合法性,符合国家宏观经济政策。

第二章投资决策权限。

沃森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

沃森生物: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 2011-01-.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公告编号:2011-001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2011年1月15日,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以现场会议结合通讯方式在玉溪疫苗产业园会议室召开。

召开本次会议的会议通知已于1月6日以电话、电子邮件方式发出,应参加会议董事9人,参加现场会议董事8人,1名董事通讯表决,公司部分监事列席会议。

会议由董事长李云春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了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由全资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提前归还银行流动资金贷款11000万元,募集资金将以增资形式投入玉溪沃森。

为了满足公司研发及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更好的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2、审议通过了《关于使用部分超募资金购置进口包装线和预充注射器灌装线的议案》董事会同意使用超募资金1840万元由全资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采购先进的进口高速铝塑泡罩包装线、中速预充注射器灌装线、环保纸盒包装机。

表决结果:同意9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提交公司2011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

《关于超募资金使用事项的公告》详见中国证监会指定的网站。

3、审议通过了《关于向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增资的议案》根据公司2009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确定,公司本次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示范工程等——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二期工程扩建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和品牌建设项目”由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玉溪沃森”实施,项目募集资金共计18968万元(详见公司《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招股说明书》第十一节,同时公司拟用超募资金11000万元由玉溪沃森偿还流动资金贷款,拟用超募资金1840万元由玉溪沃森购置进口包装线和预充注射器灌装线。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指引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公司管理结构中的重要组成部份,其职责是制定和监督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为了更好地指导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制定了一系列的实施细则指引,以确保其有效运作。

一、明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和权力1.1 确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战略目标、发展方向和关键措施,确保公司的发展方向和目标明确清晰。

1.2 监督战略执行情况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及时发现问题并采取措施加以解决,确保公司的战略执行有效。

1.3 提出战略调整建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根据市场环境和公司内部情况,提出战略调整建议,确保公司战略的灵便性和适应性。

二、建立有效的战略决策机制2.1 制定决策程序和流程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决策程序和流程,明确决策的程序和权限,确保决策的科学性和合理性。

2.2 充分调动各方资源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充分调动公司内外部各方资源,包括管理层、员工、专家顾问等,共同参预战略决策,提高战略执行力。

2.3 定期评估和调整决策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定期评估和调整决策,及时跟踪战略执行情况,发现问题并及时调整,确保战略的有效实施。

三、加强对外部环境的监测和分析3.1 建立全面的信息采集机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全面的信息采集机制,及时采集和分析市场、行业和竞争对手的信息,为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3.2 分析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分析外部环境的变化趋势,包括政策法规、经济形势和社会环境等,及时调整公司战略,应对市场变化。

3.3 预测未来发展趋势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预测未来发展趋势,包括技术发展、消费趋势和市场需求等,为公司未来发展提供战略指引。

四、加强内部管理和协调4.1 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当建立有效的内部沟通机制,促进各部门之间的信息共享和协作,提高战略执行效率。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

公司董事会战略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以下简称“本公司”或“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增强本公司核心竞争力,确定本公司发展规划,健全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本公司法人治理结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下称“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本公司特设立战略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研究审议本公司经营目标和长期发展战略、业务及机构发展规划、重大投资融资方案和其他影响本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在董事会授权下监督、检查年度经营计划、投资方案的执行情况,并向董事会提出建议。

第二章组织机构第三条战略决策委员会成员由【】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由提名委员会提名,经董事会表决通过。

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的罢免,由提名委员会提议,董事会决定。

第五条战略决策委员会设主席一名,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主席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战略决策委员会主席的主要职责权限为:1.主持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签发会议决议;2.提议召开临时会议;3.领导战略决策委员会,确保委员会有效运作并履行职责;4.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就所讨论的每项议题都有清晰明确的结论,结论包括:通过、否决或补充材料再议;5.确定每次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的议程;6.确保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上所有委员均了解该次委员会所讨论的事项,并保证各委员获得完整、可靠的信息;7.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第六条战略决策委员会委员任期与其董事任期一致。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本公司董事职务,则同时不再担任委员,并由董事会根据上述第三条至第五条的规定补足委员人数,补充委员的任职期限截至该次委员会其他委员的任期结束。

第七条委员的主要职责权限为:(一)按时出席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就会议讨论事项发表意见,并行使投票权;(二)提出战略决策委员会会议讨论的议题;(三)为履行职责可列席或旁听本公司有关会议和进行调查研究及获得所需的报告、文件、资料、等相关信息;(四)充分了解本委员会的职责以及其本人作为委员会委员的职责,熟悉与其职责相关的本公司经营管理状况、业务活动及发展情况,确保其履行职责;(五)充分保证其履行职责的工作时间和精力;(六)本工作细则规定的其他职权。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标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引言概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一个专门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战略的委员会。

为了确保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有效运作,需要建立一套详细的实施细则。

本文将从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职责、运作方式、决策程序和监督机制等方面,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实施细则。

一、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1 确定委员会成员: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成员应当包括董事会主席、CEO、CFO、COO等高管,以及具有战略规划经验和能力的外部专家。

1.2 委员会主席选举:委员会主席应由董事会主席或董事会全体成员选举产生,负责主持委员会会议和协调工作。

1.3 委员会秘书安排:委员会应设立秘书处,负责协调会议安排、文件归档、信息传递等工作。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2.1 制定公司战略:委员会应负责制定公司长期和短期战略规划,确保公司发展方向与董事会的整体愿景一致。

2.2 监督战略执行:委员会应监督公司战略的执行情况,确保各部门按照战略规划开展工作,及时调整战略方向。

2.3 风险管理:委员会应评估和管理公司的战略风险,制定相应的风险管理措施,确保公司战略的可持续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方式3.1 定期会议: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审议公司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及时解决战略执行中的问题。

3.2 决策程序:委员会应建立明确的决策程序,确保战略决策的合法性和有效性。

3.3 信息披露:委员会应及时向董事会和公司全体员工披露战略规划和执行情况,保持透明度和沟通畅通。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程序4.1 全票通过:委员会的重要决策应当经过全票通过,确保各成员对战略决策的支持和认可。

4.2 多数通过:对于一些日常性的决策,委员会可以采取多数通过的方式,提高决策效率。

4.3 投票程序:委员会的投票程序应当规范,确保每位委员的表决权利和程序公正。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监督机制5.1 监督委员会工作:董事会应设立专门的监督机构或委员会,对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进行监督和评估。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 为适应公司的发展要求,制定了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下⾯是细则的详细内容。

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作细则 第⼀章总则 第⼀条为适应江西联创光电科技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发展要求,加强公司发展战略的研究和规划,健全投资决策机制,提⾼公司投资决策的科学性、规范性和效率,防范投资风险,保障投资效益,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等有关规定,特设⽴公司董事会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并制定本⼯作细则(以下简称“本细则”)。

第⼆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下设的专门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主要负责对公司长期发展战略和重⼤投资决策进⾏研究并提出建议。

第⼆章组织机构 第三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委员由三名以上董事组成,公司董事长为当然委员并担任委员会主任(召集⼈),其他委员由董事长、⼆分之⼀以上的.独⽴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以上提名,由董事会选举产⽣。

第四条战略和投资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动失去委员资格,并由委员会根据上述规定补⾜委员⼈数。

第五条公司投资管理部门为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常办事机构,负责组织对拟提交投资与战略委员会审议相关事项进⾏初审,并跟踪相关事项的实施(执⾏)进展。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六条投资与战略委员会的主要职责为: (⼀)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规划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的投融资⽅案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审议; (三)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资本运作(如公司发⾏股票、公司债券)、资产经营项⽬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交董事会进⾏审议; (四)对公司合并、分⽴、清算,以及其他影响公司发展的重⼤事项进⾏研究,并决定是否提请董事会审议; (五)在上述事项提交董事会批准实施后,对以上事项的实施(执⾏)情况进⾏监督、检查和跟踪管理,并向董事会报告; (六)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

公司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参考范文第一章总则第1条为了明确公司战略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的工作职责和操作流程,确保公司战略决策的科学性和有效性,特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2条本细则适用于委员会的组织、运作和管理。

第二章组织结构第3条委员会由公司高层管理人员组成,包括但不限于董事长、CEO、CFO、以及其他关键部门的负责人。

第4条委员会设立主席一名,由董事长或CEO担任,负责委员会的领导和管理工作。

第5条委员会下设秘书处,负责日常工作的协调和记录。

第三章职责与权力第6条委员会的主要职责包括: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

监督战略规划的实施情况。

评估并决定公司的重大投资和发展方向。

第7条委员会的权力包括:对公司战略规划的最终审批权。

对战略执行过程中的重大调整拥有决策权。

第四章工作流程第8条战略规划的制定流程:市场调研与分析。

初步战略草案的编制。

委员会讨论与修订。

最终审批与发布。

第9条战略规划的监督流程:定期检查战略实施情况。

评估战略效果,提出改进建议。

必要时进行战略调整。

第五章决策机制第10条委员会的决策应遵循以下原则:集体讨论,民主集中。

重大决策需经过委员会成员多数同意。

第11条决策过程中应充分考虑内外部因素,包括市场趋势、公司资源、风险评估等。

第六章会议制度第12条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至少每季度一次。

第13条会议由主席召集和主持,秘书处负责会议的筹备和记录。

第14条会议内容应包括战略规划的制定、执行情况的汇报、以及存在的问题和改进措施。

第七章文档管理第15条秘书处负责委员会所有文档的管理工作,包括会议记录、决策文件、研究报告等。

第16条所有文档应进行分类、编号,并妥善存档。

第八章保密与纪律第17条委员会成员及秘书处工作人员必须严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泄露会议内容和公司战略信息。

第18条委员会成员应遵守工作纪律,按时参加会议,认真履行职责。

第九章附则第19条本细则由委员会主席负责解释,秘书处负责修订。

第20条本细则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如有变更,应及时通知所有委员会成员。

沃森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沃森生物: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

证券代码:300142 证券简称:沃森生物公告编号:2020-070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决议公告一、董事会会议召开情况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一次会议于2020年7月27日以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会议通知于7月24日以电子邮件方式发出。

本次会议应参会董事7人,实际参加会议董事7人。

会议由董事长李云春先生主持。

本次会议的召集、召开符合《公司法》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二、董事会会议审议情况1、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和《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增补章建康先生、范永武先生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非独立董事。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增补董事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由股东大会采用累积投票制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及公司《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详见证监会指定的创业板信息披露网站巨潮资讯网。

2、审议通过了《关于提名增补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的议案》根据《公司法》、《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董事会同意提名增补赵健梅女士为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独立董事。

截至目前,赵健梅女士尚未取得独立董事资格证书,赵健梅女士已出具了《承诺书》,承诺将根据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参加最近一次的独立董事资格培训并取得深圳证券交易所认可的独立董事资格证书。

表决结果:同意7票;反对0票;弃权0票。

本议案获得通过。

本次增补独立董事将提交公司2020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审议,独立董事候选人报深圳证券交易所审核无异议后,由股东大会选举产生。

公司独立董事对本议案发表了同意的独立意见,独立董事意见、独立董事提名人声明、独立董事候选人声明及公司《关于增补第四届董事会董事的公告》详见巨潮资讯网。

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1-01-18

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 2011-01-18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 关于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相关议案的独立意见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于2011年1月15日召开了第一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我们作为公司的独立董事,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首次公开发行股票并在创业板上市管理暂行办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制度的规定,我们对以下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的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以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和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为提高募集资金的使用效率,公司拟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的议案。

我们认为:使用部分超募资金偿还银行贷款,可提高资金使用效率、减少财务费用支出、降低公司资产负债率;使用部分超募资金永久补充流动资金,用于补充日常运营资金,加大公司研发投入,引进高级研发人员,加快在研项目的研发速度,加强对外合作,可以进一步提升公司研发水平,增强公司核心竞争力,满足公司研发及日常经营管理的需要,更好地发挥超募资金的使用效率,提升公司的盈利能力。

因此,我们同意使用部分超募资金11,000万元偿还银行贷款及使用8,000万元永久性补充流动资金。

二、关于使用超募资金购置进口包装线和预充注射器灌装线的议案为解决公司产品生产瓶颈,提高产品分包装能力,提高产品包装质量,公司拟使用超募资金购置进口高速铝塑泡罩包装线、中速预充注射器灌装线、环保纸盒包装机。

我们认为:采购进口分包装生产线,能解决产能扩大的瓶颈,保证产品的生产和质量,也能满足一段时期内多个新产品投产的需要。

因此,我们同意公司使用超募资金购置进口高速铝塑泡罩包装线、中速预充注射器灌装线、环保纸盒包装机。

三、关于以募集资金置换预先投入募集资金投资项目之自筹资金的议案根据信永中和会计师事务所有限公司《关于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自筹资金预先投入募投项目的鉴证报告》(XYZH/2010SZA2015),截止2011年1月7日,公司已由子公司玉溪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下称“玉溪沃森”)用自筹资金140,237,508.48元预先投入公司募集资金投资项目:“冻干A、C群脑膜炎球菌多糖结合疫苗产业化示范工程等——玉溪沃森疫苗产业园二期工程扩建项目”和“营销网络扩建和品牌建设项目”。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一、背景介绍董事会战略委员会是指由董事会成员组成的专门机构,负责制定和执行公司的战略规划。

为了确保战略规划的顺利实施,制定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实施细则是必要的。

二、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职责1. 制定公司的长期战略规划,包括目标、战略方向、重点领域等。

2. 审议和批准公司的年度战略计划和预算。

3. 监督和评估战略计划的执行情况,及时调整和纠正。

4. 提出战略性重大决策的建议,如并购、重组等。

5. 分析和评估市场环境、行业趋势和竞争对手,为公司战略决策提供依据。

6. 提升公司战略管理水平,推动战略创新和转型升级。

三、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组成1. 董事会主席:负责主持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工作。

2. 首席执行官(CEO):作为公司的最高行政负责人,参预战略规划和决策。

3. 其他董事会成员:根据公司的需要和特定情况,由董事会任命一定数量的董事会成员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4. 部门负责人:根据战略规划的需要,由董事会任命一定数量的部门负责人作为战略委员会成员。

四、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运作机制1. 定期会议: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召开会议,普通为每季度一次,特殊情况下可以召开暂时会议。

2. 会议议程:由董事会主席和首席执行官共同确定会议议程,确保会议内容与战略规划相关。

3. 会议材料:会议材料应提前发给委员会成员,确保他们有足够的时间准备和研究。

4. 决策程序: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决策应经过充分讨论和评估,形成决议,并由董事会主席签署确认。

5. 会议记录:会议记录应详细记录会议内容、决策结果和行动计划,确保信息的准确传递和落实。

6. 信息共享: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与董事会和高管团队保持密切联系,及时共享战略规划和决策的信息。

五、董事会战略委员会的评估和调整1. 定期评估: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应定期进行自我评估,评估委员会成员的履职情况和委员会的工作效果。

2. 调整机制:根据评估结果和公司的战略需要,董事会可以对战略委员会的组成进行调整,增加或者减少成员。

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十次会议关于聘任高级管理人员的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
我们同意董事会聘任章建康先生为公司副总裁,任期与第四届董事会一致。

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是在充分了解了被聘任人的教育背景、任职经历、专业能力和职业素养的基础上进行的,并已征得被聘任人的同意。

被聘任人具备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资格与能力。

未发现被聘任人有《公司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中规定的不得担任公司高级管理人员的情形,亦不存在如下情形:(1)最近三年内受到中国证监会行政处罚;(2)最近三年内受到证券交易所公开谴责或者三次以上通报批评;(3)被中国证监会采取证券市场禁入措施,期限尚未届满;(4)被证券交易所公开认定为不适合担任上市公司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期限尚未届满;(5)因涉嫌犯罪被司法机关立案侦查或者涉嫌违法违规被中国证监会立案调查,尚未有明确结论意见;(6)无法确保在任职期间投入足够的时间和精力于公司事务,切实履行高级管理人员应履行的各项职责。

公司董事会对上述高级管理人员的聘任符合《公司法》、《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以及《公司章程》的规定,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形。

独立董事:纳超洪、黄伟民、钟彬
2020年5月29日。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解析

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解析

浙江康恩贝制药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工作细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健全战略与投资决策程序,提高重大投资决策的效益和决策的质量,完善风险控制体系和公司治理结构,根据《公司法》、《上市公司治理准则》、《公司章程》及其他有关规定,公司特设立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并制定本工作细则。

第二条董事会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是董事会按照股东大会决议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主要负责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重大投资决策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第三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成员由5 名董事组成,其中独立董事占2 名。

第四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二分之一以上独立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三分之一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第五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设召集人一名,由独立董事担任,负责主持委员会工作;召集人在委员内选举,并报请董事会批准产生。

第六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任期与董事会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连选可以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上述第三至第五条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七条委员会可以根据需要聘请医药行业和管理及投资等相关领域专家担任顾问,为委员会提供有关决策咨询意见。

第八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工作组,在委员会领导下开展具体工作,负责向委员会提供有关资料、联系和筹备会议,协助委员会跟踪有关项目实施情况等。

第三章职责权限第九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的主要职责权限:(一)组织开展研究公司的战略问题,就发展战略、投资战略等问题向董事会提出意见和建议;(二)对公司发展战略和有关战略规划、重大投资项目方案或战略性建议等进行研究论证,向董事会提交议案,提供书面参考意见;(三)跟踪审查由董事会、股东大会批准的经营发展战略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实施情况,根据情况需要向董事会提出调整建议;(四)董事会授权的其他事宜。

第四章工作程序第十条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下设的工作组负责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向战略与投资委员会提供决策支持,主要包括:(一)协助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收集整理国家宏观经济政策、国际国内同行业发展动向等资料;(二)协助联络、组织对公司中长期发展战略或专项业务发展战略的研究、编制和论证;(三)对公司投资项目进行调研,组织审核、评估有关项目可行性报告,收集项目相关信息,起草拟审议文件,并协助督导项目的实施;(四)完成战略与投资决策委员会要求的其他工作。

战略及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及流程

战略及提名委员会工作职责及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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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00142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300142沃森生物: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关于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相关事项的独立意见根据《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及《公司章程》等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性文件的规定,我们作为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独立董事,本着实事求是、认真负责的工作态度,基于独立客观判断的立场,对公司第四届董事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的相关事项进行了认真审议,并发表如下独立意见:一、关于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因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首次授予股票期权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但尚未行权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所涉及的首次授予股票期权数量为30万份。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我们同意公司注销2018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已授予上述离职人员的股票期权。

二、关于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股票期权的独立意见因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激励对象中有1名人员因个人原因离职,根据《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规定,其已不具备激励对象资格,所授予的股票期权将予以注销。

本次注销所涉及的股票期权数量为10万份。

我们认为:公司本次注销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部分已授予的股票期权符合《上市公司股权激励管理办法》和《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草案)》的相关规定,本次注销不会对公司的财务状况和经营成果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2020年股票期权激励计划的实施,公司履行了必要的审批程序,关联董事对本议案回避表决,不存在损害公司及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利益的情况。

沃森生物:公司章程(2020年5月)

沃森生物:公司章程(2020年5月)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二○二〇年五月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经营宗旨和范围第三章股份第一节股份发行第二节股份增减和回购第三节股份转让第四章股东和股东大会第一节股东第二节股东大会的一般规定第三节股东大会的召集第四节股东大会的提案与通知第五节股东大会的召开第六节股东大会的表决和决议第五章董事会第一节董事第二节董事会第六章总裁及其他高级管理人员第七章监事会第一节监事第二节监事会第八章财务会计制度、利润分配和审计第一节财务会计制度第二节内部审计第三节会计师事务所的聘任第九章通知与公告第一节通知第二节公告第十章合并、分立、增资、减资、解散和清算第一节合并、分立、增资和减资第二节解散和清算第十一章修改章程第十二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公司组织和行为,维护公司、股东和债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以下简称“《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以下简称“《证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制订本章程。

第二条公司系依照《公司法》和其他有关规定成立的股份有限公司。

公司系由其前身云南沃森生物技术有限公司整体变更,以发起设立方式设立;公司于2009年6月25日在云南省工商行政管理局注册登记,取得《企业法人营业执照》(注册号:530000100012970)。

第三条公司于2010年10月21日经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中国证监会”)核准,首次向社会公众公开发行人民币普通股2500万股,于2010年11月12日在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

第四条公司注册名称: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公司的英文名称:Walvax Biotechnology Co.,Ltd.第五条公司住所地:昆明市高新开发区北区云南大学科技园2期A3幢4楼第六条公司注册资本为人民币153,743.6984万元。

第七条公司为永久存续的股份有限公司。

第八条董事长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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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董事会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
(2021年1月修订)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了适应公司战略发展需要,提升企业核心竞争力,健全战略规划的决策程序,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下称“《公司法》”)、《上市公司
治理准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股票上市规则》(下称“《深交所上
市规则》”)、《深圳证券交易所创业板上市公司规范运作指引》(下称“《规
范运作指引》”)、以及《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章程》(下称“《公
司章程》”)及其他有关法律法规及规范性文件的规定,公司董事会特设立
战略委员会,并制订本工作规则(下称“本细则”)。

第二条战略委员会是董事会内部设立的专门工作机构,战略委员会对董事会负责。

第二章人员组成
第三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5名董事组成。

第四条战略委员会委员由董事长、1/2以上独立非执行董事或者全体董事的1/3提名,并由董事会选举产生。

战略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董事长担任。


任委员负责召集、主持委员会工作。

主任委员不能履行职务或不履行职务的,
由战略委员会委员选举一名委员代履行职务,无法选举时,由董事会重新选
举主任委员。

第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任期与董事会董事任期一致,委员任期届满,可以连选连任。

期间如有委员不再担任公司董事职务,自动失去委员资格,并根据本细则的
规定补足委员人数。

第六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在任期届满以前提出辞职,委员辞职应当向董事会提交书面辞职报告,辞职报告经董事会批准后方能生效,且在补选出的委员就任前,原
委员仍应当依照本议事规则细则的规定,履行相关职责。

第三章职责权限
第七条战略委员会行使下列职权:
(一) 对公司的长期发展战略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二)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投资决策、融资方案进行
研究并提出建议;
(三) 对《公司章程》规定须经董事会批准的重大资本运作、资产经营项目
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四) 对其它影响公司发展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并提出建议;
(五) 对以上事项的实施进行检查;
(六) 董事会授权的其它事项。

第四章决策程序
第八条战略委员会决策程序为:
(一)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指定公司相关部门负责战略委员会会议的前期准
备工作,包括组织、协调相关部门或中介机构编写会议文件,并保证
其真实、准确、完整。

会议文件包括但不限于:
1、公司发展战略规划;
2、公司发展战略规划分解计划;
3、公司发展战略规划调整意见;
4、公司重大投资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5、公司战略规划实施评估报告。

(二) 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审核有关会议文件后,可要求相关部门或中介机
构更正或补充会议文件,审核通过后及时召集战略委员会会议;
(三) 战略委员会会议对有关事宜形成决议,并以书面形式呈报公司董事会
审议;
(四) 若超过半数的董事会成员对战略委员会会议提出存在异议的,应及时
向战略委员会提出书面反馈意见。

第五章议事规则
第九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可以提议召开会议,主任委员于收到提议后10日内召集会议。

主任委员不能出席时可委托其他一名委员主持。

第十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2/3以上的委员出席方可举行。

战略委员会每一委员有1 票的表决权;会议提出的建议或提议,必须经全体委员的过半数通过。

第十一条战略委员会会议表决方式为举手表决或投票表决;也可以采取通讯表决的方式召开。

第十二条董事会秘书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必要时可以邀请公司其他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其他与战略委员会会议讨论事项相关的人员列席战略委员会
会议,列席会议人员可以就会议讨论事项进行解释或说明。

第十三条战略委员会委员及列席战略委员会会议的人员对尚未公开的信息负有保密义务,不得利用内幕信息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

第十四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由战略委员会委员本人出席。

委员因故不能出席,可以书面委托其他委员代为出席。

委员未出席战略委员会会议,亦未委托代表出席
的,视为放弃在该次会议上的投票权。

第十五条战略委员会委员与审议的事项存在关联关系时,战略委员会应将该事项提交董事会审议。

第十六条如有必要,战略委员会可以聘请中介机构为其决策提供意见,费用由公司支付。

第十七条战略委员会会议应当有记录或备忘录,出席会议的委员应当在会议记录或备忘录上签名。

会议记录由公司董事会秘书保存。

保存期限至少为10年。

第十八条战略委员会会议通过的议案及表决结果,应以书面形式报公司董事会。

第六章附则
第十九条在本细则中,“以上”包括本数。

第二十条本细则经董事会批准,自公司发行的境外上市外资股(H股)在香港联合交易所有限公司挂牌上市之日起生效。

自本细则生效之日起,公司原《董事会
战略委员会工作细则》自动失效。

第二十一条本细则未尽事宜,按有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定执行。

本细则如与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
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或经合法程序修改后的《公司章程》相抵触时,按有
关法律法规、规范性文件、公司股票上市地上市规则和《公司章程》的规
定执行。

第二十二条本细则的解释权属于公司董事会。

云南沃森生物技术股份有限公司
二〇二一年一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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