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新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汇编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村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
梁某、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
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
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
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
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
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
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
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
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
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
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
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
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
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
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
村级纪检委员 典型案例
村级纪检委员典型案例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的警示教育作用,近日,市纪委通报了近期查处的4起村级党组织“一把手”违规违纪典型案例。
1、大陈乡夏家村党总支原书记汪子土收受贿赂等问题。
2018年11月,时任夏家村党总支书记汪子土接受本村村民刘某请托,同意为刘某计划外生育缴纳社会抚养费问题向大陈乡计生办打招呼,并收受刘某送予的5000元现金。
汪子土还存在违规扣留村民保险赔偿款问题。
2020年9月,汪子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违纪款已收缴。
2、大桥镇桥头村党支部原书记王存敏违规支出村集体资金等问题。
2018年12月,时任桥头村党支部书记王存敏违规决定将本村村民王某退回的助推拆屋补偿款7041元,用于支付村账中无法报销的费用,其中报销个人宴请费用860元。
2014年1月,桥头村违规决定以村委委员赵某个人名义向银行贷款20万元支付本村工程款,并通过虚增误工费的形式支付利息。
王存敏还存在疫情防控一级响应期间违规聚餐、殴打他人问题。
2020年12月,王存敏受到留党察看一年处分。
违纪款已追回。
3、上余镇苦叶田村党支部原书记叶法伟违反财经纪律等问题。
2005至2020年,叶法伟在担任上余镇苦叶田村报账员、支部委员、党支部书记期间,个人保管村集体资金79090元,用于本村康庄道路硬化工程建设、村集体日常开支等。
截至2020年9月,结余资金1277.1元仍由叶法伟保管。
2020年10月,叶法伟将1277.1元退还村集体账户。
叶法伟还存在违规殡葬问题。
2020年12月,叶法伟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4、张村乡太阳山村党支部原书记黄建军贪污公益林补偿金等问题。
2014年9月,时任太阳山村党支部书记、经济合作社社长黄建军利用职务之便,擅自办理公益林经营对象变更手续,将太阳山村19.3亩生态公益林变更到其父亲名下,累计获取3414.70元公益林补偿金。
黄建军还存在违规操作村级工程项目、擅自处置集体资产、违规申报2017年度油菜规模种植补贴问题。
村委干部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典型案例
村委干部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典型案例村委干部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典型案例近年来,社会对公职人员的道德水平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其中村委干部作为基层政权的代表,承担着重要的管理和服务职责。
然而,一些村委干部却违背了公职人员的道德要求,甚至滥用职权,给社会带来了负面影响。
本文将以村委干部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典型案例为切入点,深入探讨其原因和应对之策,以期提升基层公职人员的道德素质,构建更为和谐和良好的村庄治理环境。
案例1:贪污腐败贪污腐败是村委干部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常见问题之一。
他们利用职权,将国家和集体财产据为己有,严重侵害了群众的利益。
以某村委干部为例,他利用职务之便,将公款挪用于个人消费,购买名牌奢侈品,甚至用公款豪赌,对于群众的诉求漠不关心,充分暴露了他的道德败坏和公职失责。
案例2:徇私舞弊徇私舞弊也是村委干部违反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突出问题之一。
他们利用职位上的便利,为自己、亲友、熟人等特定人群谋取私利,破坏了公平正义的原则。
某村委干部为了获取政绩或谋取经济利益,徇私舞弊地违规批地、批项目,甚至违反规定为特定企业或人员提供不当帮助,将权力变为谋取私利的工具,损害了公共利益,令人深感愤慨。
案例3:滥用职权滥用职权是村委干部违背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典型表现。
他们利用职务之便,将自己置于法律和纪律之外,以权谋私,牟取私利。
某村委干部滥用职权干预土地承包、住房分配等事务,将公共权力变为私人利益的工具,侵害了公众的权益,破坏了村庄的和谐发展。
这些典型案例凸显出一些村委干部对公职人员道德要求的失范现象,其原因主要包括以下几点:一是人性弱点的显现。
贪婪、虚荣、权力欲望等人性弱点是导致村委干部失职失责的重要原因。
他们往往因个人利益的驱动而丧失了正确的职业道德观念,对待职责不再客观公正,而是以私利为先。
二是制度防控不力。
村级党组织和纪检监察机构在监督和管理方面存在一定的薄弱环节,缺乏有效的约束和问责机制。
2023年廉洁教育案例
2023年廉洁教育案例一、背景介绍2023年,我国深入推进廉洁教育工作,加强对党员干部、公务员以及广大群众的廉洁教育,旨在培养廉洁自律意识,提高反腐防贪能力,构建风清气正的社会环境。
以下是2023年我国廉洁教育工作中的十个案例。
二、案例一:市委书记受贿被查2023年,某市委书记李某因受贿问题被纪委立案调查。
据调查,李某在担任市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之便收受多名企业老板贿赂,涉案金额高达数千万元。
该案例引起广泛关注,充分说明廉洁教育工作的重要性和紧迫性。
三、案例二:农村干部违规占地被处理2023年,某县农村干部张某违规占地建房被纪委通报处理。
根据调查,张某利用职务之便,私自占用农民土地建设住宅,并未经过合法手续。
该案例引发了农村干部廉洁自律意识的重要性,并警示广大干部要依法办事,不得以权谋私。
四、案例三:公务员索贿被开除2023年,某县政府一名公务员因索贿被纪委开除。
该公务员利用职务之便,要求企业老板给予财物回报,以办理相关事务。
纪委调查后,果断作出开除处理,为广大公务员敲响警钟,强调廉洁从政的底线。
五、案例四:学生家长行贿被拘留2023年,某市一学校家长因行贿被公安机关拘留。
据了解,该家长为孩子在学校争取到特殊待遇,以贿赂校长和老师。
公安机关依法对该家长进行了拘留处罚,警示广大家长要树立正确的价值观,不得以贿赂手段谋取私利。
六、案例五:企业老板行贿被判刑2023年,某企业老板因行贿罪被法院判处有期徒刑。
该企业老板为了在政府采购中获得利益,多次向相关政府官员行贿。
法院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体现了法治的力量,也警示企业家要守法经营,摒弃不正当手段。
七、案例六:学校教师违规补课被处理2023年,某中学教师因违规补课被学校纪委处理。
该教师利用职务之便,在课余时间以补课名义向学生收取费用。
纪委依规处理该教师,提醒广大教师要以规范的方式教育学生,杜绝违规行为。
八、案例七:医院医生索贿被开除2023年,某医院一名医生因索贿被纪委开除。
廉政教育典型案例
廉政教育典型案例
1.贪污受贿案例:2019年,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沂源县原
县委书记孙建军受贿一案。
孙建军在担任沂源县县委书记期间,利用职务
之便,收受多名单位和个人的巨额贿赂,涉案金额高达1.6亿元。
最终,
孙建军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处罚金1.5亿元。
2.贩毒案例:2018年,上海警方侦破了一起国际贩毒案,共抓获犯
罪嫌疑人14人,缴获毒品2.5公斤。
其中,犯罪头目刘某利用其在海外
的联系,将毒品走私进入中国,并指使手下进行贩卖。
最终,刘某被判处
死刑。
3.违规占地建房案例:2020年,广东省东莞市某企业占用疫情防控
隔离点搭建棚架房,违反了相关规定。
经过调查,该企业涉嫌违规占地建房,在未取得相关审批手续的情况下,占用公共用地搭建房屋。
最终,该
企业被处以罚款50万元,并收缴建房费用。
4.职务犯罪案例:2017年,江苏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宣判南京
市政府原秘书长孙琦受贿、行贿案,孙琦因涉嫌利用职务之便,收受贿赂,行贿等罪名,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250万元。
5.环保污染案例:2019年,浙江省临海市一家化工企业违反环保规定,非法排放废水,导致当地水质受到污染。
经过举报和调查,该企业被
罚款100万元,并被责令停产整改。
同时,多名涉案人员被处罚。
廉政教育组工干部典型案例
廉政教育组工干部典型案例
廉政教育组工干部(以下简称组干)是党委(党组)设立的专职廉政教育工作组织,负责开展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教育工作。
他们是党内监督和预防腐败的重要力量,他们的工作涉及到党员干部的廉洁自律教育、党纪法规宣传、党风廉政建设等方面。
以下是一些典型的组干案例:
1. 张某:作为一名廉政教育组工干部,张某利用职务便利,侵占公款。
他利用职务之便,虚报差旅费、会议费等,同时还通过虚报差旅天数、虚报报销金额等方法进行骗取报销。
最终,张某被纪委监委发现,依纪依法给予了惩处。
2. 李某:李某作为一名党委廉政教育组组长,本应专心履行廉政教育工作,但他却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
他通过打招呼、送礼等方式帮助他人解决工作中的问题,收受了他人的贿赂。
纪委监委通过调查取证,最终给予了李某相应的纪律处分。
3. 王某:作为一名廉政教育组员,王某在执行纪检监察工作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财物。
他在协助调查廉政案件的过程中,通过向被调查对象泄露案情等方式,勾结他人索取贿赂。
纪委监委最终通过调查,给予了王某相应的纪律处分。
这些典型案例反映了一些廉政教育组工干部在执行职责过程中的不端行为。
作为廉政教育组成员,他们应该时刻保持清正廉洁的工作作风,坚决执行党的纪律,积极履行职责,严格遵守
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相关规定,切实起到监督、预防和纠正腐败问题的作用。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纪检监察干部作为党和国家机关中负责监督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重要力量,承担着维护党的纪律、廉洁、团结、务实形象的重要职责。
然而,由于诱惑和腐败的诱因存在,一些纪检监察干部也会出现违纪违法的行为。
本文将以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为切入点,警示干部们警惕权力的腐化。
1. 侵吞公款:XX市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王某长期滥用职权,频繁挪用公款用于个人生活及充实权力圈;购买豪车、豪宅以及银行存款等远超其合法收入的财产,最终被查处。
此案例提示纪检监察干部不得以职权为由牟取个人私利。
2. 滥用职权:某省纪委原书记李某利用职务之便,受贿巨金额,违规为亲属、朋友等人提供利益。
此案例提示纪检监察干部要善于自我约束,不因亲友关系而违反党纪国法,公平公正履行职责。
3. 徇私舞弊:某市监察局一位副局长利用其职权,包庇赌博活动,甚至参与其中。
该案例揭示了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行为可能导致社会负面影响的严重性,敦促干部们始终坚守职业操守,秉持高尚的道德情操。
4. 泄露机密:一名纪检监察干部因个人原因泄露了重要的党内文件,导致党组织和国家利益受到损害。
此案例提示干部们要时刻保持政治意识和宗旨意识,自觉维护国家机密安全。
5. 执法不公:某县纪委一位委员因个人原因,对涉及其友人的违纪问题处置不力,包庇了违法行为。
这个案例提醒纪检监察干部们要严守职责底线,权力公正、勇于担当,坚决遏制腐败行为。
6. 贪污受贿:某市纪委一位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收受企业贿赂,干预市场经济秩序,严重损害了公正环境。
该案例提示纪检监察干部应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真正为党和人民利益着想。
上述案例是近年来发生在纪检监察干部身上的典型案例,这些案例的警示作用可使广大纪检监察干部引以为戒。
对于纪检监察干部来说,廉洁从政、廉洁用权是一项基本的行为准则。
只有高度自律,树立正确的价值观和权力观,方能有效地维护党的形象和人民的权益,为实现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伟大目标作出积极贡献。
典型案例小村官犯大案农村职务犯罪不容二
典型案例小村官犯大案农村职务犯罪不容二●“村官”职务犯罪典型个案1土地全卖光人均欠10万全国劳动模范、龙岗区平湖镇平湖村党支部原书记刘照洪贪污案。
刘照洪贪污使平湖村由全国百强村沦落为资不抵债的贫困村,人均负债10万元,8年无分红,土地全卖光,集体资产流失,村民怨声载道,上访到中央。
2003年初,经深圳市中级人民法院终审,刘照洪被以职务侵占罪判处有期徒刑3年,缓刑4年。
2借出175万元至今未追回大鹏镇下沙村下围自然村原村民小组长欧阳润稻、出纳欧阳荣茂挪用公款案。
2003年7月至10月间,欧阳润稻、欧阳荣茂利用职务之便,先后5次擅自将国家委托给村里的征地补偿款共计175万元借给村民高某某,进行博彩、赌马等赌博活动。
在借钱过程中,二人各自收受高某某的感谢费58000元。
二人挪用出去的175万元至今未追回。
龙岗区法院以挪用公款罪和受贿罪判处欧阳润稻有期徒刑12年,同罪判处欧阳荣茂13年。
村官的职务犯罪调查:从坑农到侵占村集体财产时间:2007-03-01 14:38作者:陈新合延志伟顾杰新闻来源:检察日报河南省鹿邑县是个农业大县,自2002年开始实行农村税费改革以来,该县检察院接到关于举报村官职务犯罪案件线索共17起,与税费改革前每年收到此类案件线索不少于30起相比,村官腐败案件呈大幅下降趋势。
但从查处的案件看,村官的职务犯罪对象已发生转移,从农民负担转向村集体财产。
侵占村集体土地。
该县某村有集体土地50亩没有承包给村民,由村委主任黄某和支书陈某两人开办窑场,从中赢利,并据为己有,而土地税费却由村民分担。
还有某村支书赵某、村委主任张某出卖村集体土地,将部分所得款据为己有。
侵占计划生育返还款。
刘某是村支书,因贪污了乡政府给该村用于搞计划生育工作的返还款1万多元被立案查处。
侵占村集体树木。
某村在路边和集体土地上种植林木2000多棵,被该村原支书佟某和原村委会主任张某私自卖掉1000多棵,从中贪污3万多元。
侵占村办企业利益。
村干部违法犯罪常态审查报告
村干部违法犯罪常态审查报告一、引言村干部是农村治理中的重要力量,他们的行为直接关系到农村的发展和稳定。
然而,近年来,一些村干部的违法犯罪行为屡见不鲜,给农村带来了严重的负面影响。
本报告旨在通过对村干部违法犯罪问题的常态审查,深入剖析其原因,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建议。
二、村干部违法犯罪的典型案例1.案例一:某村干部利用职务之便,私自挪用集体资金进行赌博,给村集体造成了重大损失。
该案已经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2.案例二:某村干部在征地拆迁过程中,与拆迁公司勾结,虚报拆迁面积和补偿标准,侵占村民的合法权益。
该案已经引起了广泛的社会关注。
3.案例三:某村干部在工程项目建设中,收受贿赂,违规操作,导致工程质量问题频发。
该案已经引起了公众的强烈不满。
三、原因分析1.缺乏有效的监督机制:一些村子的监督机制不健全,导致村干部的行为缺乏有效的约束和监督。
2.法律意识淡薄:一些村干部缺乏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对自己的行为没有一个清醒的认识,不能正确区分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3.管理不严:一些地方对村干部的管理不严,存在疏于管理、放任自流的现象,导致一些人有机可乘。
四、对策建议1.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建立健全的监督机制,加强对村干部行为的监督和制约,及时发现和纠正违法违纪行为。
2.加强法律教育:通过开展法律教育和培训,提高村干部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使其明确合法与违法犯罪的界限。
3.加强管理力度:加强对村干部的管理力度,建立严格的考核机制和奖惩机制,对违法违纪行为严肃处理。
4.提高透明度:推行村务公开制度,增加村务透明度,让村民了解村干部的行为和决策过程,增强村民的监督能力。
5.加强社会监督:鼓励村民和社会各界对村干部的行为进行监督,发现问题及时反映和举报。
五、结论村干部违法犯罪是一个严重的问题,它不仅损害了村民的利益,也影响了乡村的稳定和发展。
为了解决这个问题,我们需要加强监督机制建设、加强法律教育、加强管理力度、提高透明度、加强社会监督等方面的工作。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
纪检监察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警示纪检监察干部是党的先锋队和队伍的中坚力量,他们在打击腐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中起着重要作用。
然而,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却出现了违纪违法的现象,严重损害了党的形象和威信,也破坏了纪检监察工作的公信力。
下面通过几个典型案例来警示纪检监察干部,引以为戒。
第一个案例是某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提供非法经营活动提供便利。
他利用自己的职务影响力,非法为某企业争取到相关项目,收受了巨额贿赂。
最终,他因受贿罪被判刑并被开除党籍。
这个案例反映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滥用职权为自己谋取私利的问题,需要加强纪律教育和监督管理,严肃查处违法违纪行为。
第二个案例是某县纪委书记在借调期间,利用职务便利为个人谋取利益。
他在处理涉及他亲属的案件上放松了纪律约束,甚至篡改了案件材料。
最终,他因滥用职权、徇私舞弊被开除党籍。
这个案例揭示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权力面前失去了原则和底线,需要进一步加强干部教育、加强监督和反腐败工作。
第三个案例是某纪检监察干部利用职务之便谋取非法利益。
他在办理工程项目审批过程中,通过索贿、受贿等手段非法获取巨额利益。
最终,他因贪污、受贿罪被判刑。
这个案例暴露出一些纪检监察干部在行使权力过程中产生的腐败问题,需要通过加强制度建设、加强监督和惩治来保证权力的廉洁和公正。
以上是一些典型案例,提醒纪检监察干部在工作中应遵守职业道德和法律法规,坚决杜绝违纪违法行为。
同时,我们还应该加强纪检监察体制机制的改革,建立健全监督预防腐败的体系,加强对干部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的廉洁意识和法律意识。
只有这样,我们才能有效地预防和打击腐败,维护党风廉政建设的持久发展。
山西纪委公布13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
山西纪委公布13起顶风违纪典型案例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就全省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召开新闻发布会,公布近期查实的顶风违纪党政机关干部典型案例。
山西省第十次党代会把加强作风建设作为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重要组成部分,把营造良好环境作为推动大发展的制胜砝码进行了专门部署。
落实好省十次党代会确定的转型跨越、再造一个新山西宏伟战略,抓好加快全面小康、走出转型新路两件大事,必须有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的良好作风来保证。
为此,山西省纪委研究并报省委批准,决定把12月确定为全省纪律作风集中教育整顿月。
集中一个月时间,在全省各级党政机关和广大党员干部中,深入开展一次纪律作风大教育、大整顿,弘扬新风正气,狠刹歪风邪气,凝聚发展合力。
在集中教育整顿月活动前夕,山西省纪委监察厅安排全省纪检监察机关统一行动,开展了继2010年刹风整纪专项行动之后的整肃工作纪律“回头看”,重点对上班时间仍在休闲娱乐场所活动的国家公职人员进行监督检查,共查实顶风违纪的党政机关干部46人,其中乡科级以上领导干部13人(县处级干部2人,乡科级干部11人)。
截止目前,所有违规违纪人员全部处理处分到位,对违规违纪人员所在单位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的责任追究也全部到位。
13名党政机关领导干部的处理处分情况任如下。
一、大同市新荣区原副区长田某田某,男,1963年7月出生,中共党员,大同市新荣区原副区长。
9月28日下午15时工作时间,在某茶馆打麻将。
经大同市纪委常委会9月30日研究决定,给予其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经10月23日大同市市委常委会研究决定,给予其免职处理,按法定程序办理。
二、太原市万柏林区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刘某刘某,男, 1969年10月出生,中共党员,太原市万柏林区商务局原党委书记(副处级)。
11月22日15时工作时间,在某洗浴场所洗浴。
经11月25日万柏林纪委常委会研究并报万柏林区委常委会批准,给予其撤销党内职务处分。
三、太原市尖草坪区工商局党组原副书记、原副局长李某李某,男,1966年8月出生,中共党员,太原市尖草坪区工商局党组原副书记、原副局长。
“小村官”也有“大腐败”
1、犯罪嫌疑人张某等三人在担任郾城区某镇某村的村书记、副主任、会计主任职务期间,利用政府征收其村土地的便利,收受征用土地开发商贿赂共6.4万元,后分别以受贿罪被判处三年不等的刑罚。
2、犯罪嫌疑人王某三人及李某、赵某分别系郾城区某乡某村的正、副主任、会计主任和妇女主任,五人在任职期间,受我市沙河沿岸开发建设指挥部的委托,负责拆迁工作。五人利用协助上级人民政府从事拆迁工作的职务便利,侵吞房屋改造款8.1万元,五人均被法院作出有罪判决。
预防遏制农村干部违法犯罪,是维护农村社会稳定的有效途径和重要手段。重点应当从以下方面入手:
1、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全面加强农村基层党风廉政建设。进一步加强农村思想政治教育和法制廉洁从政教育;同时还要从建设社会主义新农村需要出发,加强农村基层组织建设。首先就要选拔好领导班子,一方面推选党性强、作风好、素质高的党员担任村党支部书记,另一方面严格执行村委员选举制度,真正选举出顺民心、合民意,为人民服务的村委员会主任及成员。
2、政治觉悟不高,法制观念不强,文化素质较低。在违法犯罪的村干部中,文化程度较低,大多数只有初中文化程度,有的仅仅为小学文化程度,这些人工作在农村,平时又不注重政治学习和法律、法规知识学习,根本不具备其履行职务所具备的政治、业务水平。
3、财务制度管理较为混乱,村务公开不透明。一是钱帐不清,白条下账。大部分行政村存在财务管理分散,村书记、村主任、会计等人都有用白条子报销入账现象,村财务支出较为混乱。二是会计手续不齐全,个别村甚至出现了村干部把个人的钱和村里的钱放在一起,混淆公私关系,导致账目混乱;三是资金管理混乱,存在收入不入账,财务不公开,即便公开也是仅仅限于流于形式,尤其是村书记、村主任掌握着对村事务的决定权,随意用公款吃喝,侵占公款用于消费送礼或私分。
村干部案例剖析警示事例
村干部案例剖析警示事例标题:村干部案例剖析:从失职到警示事例导言:村干部是乡村治理的重要角色,其职责涵盖着社区发展、资源管理、群众服务等多个方面。
然而,有些村干部在履职中出现了失职、腐败等问题,这给乡村治理和社会稳定带来了负面影响。
通过对村干部案例的深度剖析,我们可以从中汲取教训,加强村干部培训和监督,从而提升乡村治理水平和村民福祉。
一、案例背景与事实在这一部分,我们将介绍一个具体的村干部案例,并详细描述其背景和发生的事实。
通过了解案例的具体内容,我们可以更好地理解其中存在的问题和挑战。
二、案例分析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对该案例进行深入分析,逐个剖析其中的关键问题和失职行为。
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展开讨论:1. 村干部职责与违规行为:对比该村干部的职责与其过失或犯错的行为,揭示其违规行为的本质和原因。
2. 系统性问题与个体责任:探讨背后的制度性问题是否导致了该案例的发生,以及村干部个体是否承担了应有的责任。
3. 造成影响的原因和后果:分析该案例对村民、社区和社会的影响,深入剖析其根源和长远影响。
4. 类似案例的普遍性与特殊性:通过对其他类似案例的比较,辨析该案例所具有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发现问题的本质和解决方向。
三、对案例的回顾性总结在这一部分,我们将对整个案例进行回顾性总结,深入分析其背后的原因和解决方案。
回顾性总结包括:1. 问题的根源与结构性改革:探讨该案例问题的根源,针对性地提出需要进行的结构性改革和措施,并分析其可行性和有效性。
2. 加强村干部培训与监督:强调对村干部的培训和监督的重要性,提出具体的改进方案,并讨论如何加强村干部队伍的素质和职业道德。
3. 公众参与与社会监督:倡导公众参与乡村治理,加强社区监督的机制和力度,以确保村干部的廉洁和有效履职。
四、观点与理解在这一部分,我将分享对该案例的观点和理解。
我认为:1. 该案例突显了村干部职责和职业道德的重要性,提醒我们要高度重视乡村治理的基层基础。
村干部案例剖析警示
村干部案例剖析警示
村干部案例剖析警示
随着农村政治生态的不断优化,村干部的形象也越来越受到重视。
然而,在实际工作中,还是有一部分村干部滥用职权、侵吞公共财产等
行为,损害了群众的利益,影响了党和政府在基层的形象。
下面将介
绍两起村干部违法案例。
案例一:
某县某乡某村村委会主任林某,利用职务便利,私自将一些村民的土
地占用,并以不合理的价格出售给他人牟取巨额利润。
由于林某的身
份特殊,许多群众都不敢向当地政府举报。
直到一位农民因为不满林
某的不当行为而勇敢举报,此事才被揭开。
经查,林某利用职权侵吞
公共资源共计20万元,最终被判刑三年,缴纳罚款十万元。
案例二:
某县某镇某村村委会副主任张某,原本是负责管理该村的农民工资金,但由于张某没有树立正确法律观念,将管理的农民工资金用于自己的
生意和私人开支。
由于该村的农民们提出了质疑和投诉,于是当地政
府对该村的账目进行了调查。
经过核实,该村近期农民工资金的收入不足三万元,但将不幸被张某侵吞的资金。
这两起村干部违法案例,不仅仅是违反了相应的法律法规,而且也明显地无视了对人民群众权利的保护和对基层信任的背叛。
因此,在工作实践中,村干部必须严格遵守法律法规,绝不能利用职权获取不当利益,必须始终把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
同时,如果村民发现村干部有不当行为,应该及时向当地政府举报。
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干部违纪违法典型案例
干部是国家的重要干部阶层,其行为对于政治稳定和社会发展具
有不可忽视的作用。
因此,干部必须遵守法律法规,秉持诚实守信的
道德其的精神,在担任干部一职时必须以身作则,严格遵守规章制度。
然而,一些干部没有能够遵守这些基本准则,甚至违反法律法规,犯
下违纪违法行为,对于干部队伍的形象造成了较大的负面影响。
下面,我们将就其中的一些典型案例进行综述:
一、厅级干部杨某利用职务之便,收受他人贿赂并为他人谋取人
事利益。
在接受组织调查时,杨某极力隐瞒事实,拒不交代其贪污行为。
二、局级干部徐某自行任命违规人员,造成了严重人员经济损失
并导致职务失职,遭到严重警告并给予撤职处分。
三、县级干部李某为谋取利益,将国家秘密泄露给某外国情报机构。
被发现后,公开道歉并被开除党籍,所有住房、津贴及对外经济
往来被强制停止。
四、乡镇干部王某利用职务便利在土地征用补偿和建房方面违法
行为,被行政拘留和连同违法所得一并上缴国库。
以上案例,都对干部们敲响了警钟,提醒干部们在担任职务时必
须严格遵守相关法律法规,遵循道德的原则。
同时,也提示了领导班
子的重要性,必须加强对干部行为的观察及监督,惩治违法行为,建
设清正廉洁的公务员队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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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查,2012年12月,麦建兴收受私人老板麦汉文10万元贿赂,违规以塘尾社区第五居民小组的名义与麦汉文签订堆放土方工程合同,至2013年4月,在该居民小组所属农用地非法接受倾倒余泥渣土,致使约4.8万平方米的农用地丧失农用功能。麦建兴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判处有期徒刑九个月,缓刑一年,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八、四会市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原财务马东生挪用公款案
经查,马东生在2007年至2011年担任东城街道沙头村委会财务期间,通过伪造村委会银行对账单等手段私自从其保管的村委会银行账户资金中提取现金110.9万元,用于其个人营利活动,在街道会计结算中心查账前将挪用资金部分补回,查账后又继续挪用。马东生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南澳县黄花山管委会干部违规购车、用车。黄花山管委会党委书记蔡某主持召开班子会议,决定用公款16.95万元购买广汽传祺2.0越野车一辆,以某职工个人名义入户,逃避了公务用车定编监管。新购车辆日常由管委会党委副书记、主任谢某使用。汕头市纪委对蔡某、谢某违反公务用车管理规定问题进行立案调查。
东莞市黄江镇黄京坑村干部公款“大吃大喝”。黄江镇黄京坑村党支部书记张某、支部委员张某某、陈某等3人在2013年元旦春节期间,陆续邀请黄江镇有关部门和企业人员吃年饭,共邀请20批、约950人次参加,共花费21.38万元。东莞市纪委给予张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张某某、陈某党内警告处分,并责成其退赔有关费用。
英德市英红镇田江村委会违规修建办公楼。田江村委会在未办理审批手续和不按程序招投标的情况下,擅自利用转让宅基地款340万元新建办公楼。英德市纪委监察局给予田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宋某党内严重警告处分,给予英红镇副镇长刘某行政记过处分。
揭阳市揭东区锡场镇潭蔡村原村委会主任蔡某等人私分公款。蔡某与潭蔡村原党支部书记蔡某某等5人,私分公款10万元,每人各2万元。揭东区纪委对上述5人作出开除党籍处理,司法机关对5人依法作出处理。
六、廉江市城北街道大塘村委会坡仔村干部挪用公款、贪污案
经查,坡仔村干部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在协助廉江市有关部门对国有土地征收、征用补偿等工作中,多次合谋挪用征地款合计198万元。另外,上述4人还贪污公共财物444.39万元。李永尚、魏永宏、刘继立、叶春森被判处有期徒刑二十年,剥夺政治权利五年,并处没收个人财产各十万元。
广州市白云区人和镇明星村党支部书记梁某、东华村村委会主任周某受贿。梁某、周某在协助政府经营和管理国有土地的过程中,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贿赂。白云区纪委对梁某、周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
深圳市宝安区新安街道执法队队长严某受贿。严某利用职务便利,收受违建业主财物。宝安区纪委对严某立案调查并移送司法机关查处。
五、阳东县东平镇口洋村干部违规发包集体土地案
经查,2010年,东平镇口洋村党支部书记杨汉龙、村委会主任李英红违规将村集体土地发包给他人开采陶瓷土矿,并指使村委会委员兼会计杨国庆将4万元发包款存入个人账户,于2010年至2012年期间用其中部分发包款组织该村党员外出旅游。杨汉龙、李英红、杨国庆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
四、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周永非法转让土地案
经查,周永在担任大岭镇桥星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违规将县政府批准该村37333平方米招商引资工业建设用地低价转让给私人老板陈某,收取陈某送的好处费2万元,并将“惠东县大岭镇桥星村工贸新区筹建处”公章交陈某管理。陈某对上述地块自行进行规划和倒卖,非法获利数百万元。周永受到开除党籍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罗定市龙湾镇榕木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邱某截留、骗取危房改造补贴款。邱某先后采取截留、骗取等方式,把农村低收入住房困难户危房改造扶持资金共2.2万元据为己有。罗定市纪委对邱某立案查处,并移送司法机关处理。
一、广州市黄埔区大沙街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原社长周伟立受贿案
经查,周伟立在担任姬堂社区第六经济合作社社长期间,将该社的商铺、厂房、土地低价出租给私人老板,并多次伙同该社其他董事收受私人老板送的“好处费”进行私分,其中周伟立分得12万元。周伟立受到开除党籍处分,被移送司法机关追究刑事责任,并收缴其违纪违法所得。
三、梅州市梅江区城北镇扎上村“两委”干部私分公款案
经查,扎上村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李昌基在2010年至2012年期间,伙同该村党支部副书记兼会计黄国庆、村委会妇女主任兼财务邓跃秀、村党支部原副书记兼财务杨开才、村委会原妇女主任兼会计叶金联等4人套取、私分农村劳动力培训费等59480元。李昌基还侵吞村有关信息平台建设经费8642元。李昌基受到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黄国庆、邓跃秀、杨开才、叶金联受到党内警告处分,并收缴其违纪所得。
肇庆市端州区黄岗街道干部公款旅游。黄岗街道部分干部借外出学习之机,公款到景区旅游。端州区纪委监察局分别给予街道原党工委委员姚某、原党工委委员黄某、原办事处副主任邓某党内严重警告、党内警告和行政记过处分,并全部免职,调离原工作岗位;对负有领导责任的街道原党工委书记林某进行诫勉谈话,并调离现职,责成参游人员作深刻检讨并承担旅游费用。
七、茂名市茂南区公馆镇大山岭村原党支部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柯任喜私分集体资金案
书记兼村委会主任期间,将村委会的物业发包收入126万元以该村报账员张金娣名义存入银行,并从中巧立名目违规给村干部发放各种福利约20万元。柯任喜受到撤销党内职务处分,张金娣受到党内警告处分。
廉江市营仔镇北堤村党支部委员兼村委会副主任温某大操大办儿子婚礼。温某夫妇为儿子举办婚礼,发帖邀请320人赴宴,收受礼金1.37多万元。廉江市纪委给予温某党内警告处分。
茂名市茂港区高地街道那贞社区干部公款旅游。那贞社区组织6名干部到台湾旅游,费用共计5.38万元,全部由居委会报销。茂港区纪委对该社区党支部书记卢某进行通报批评,责成出游人员全部退赔出游费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