农田灌溉水质标准200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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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1. 目录1.1 标准名称1.2 标准编号1.3 发布日期1.4 实施日期2. 引言本标准是为了保障农田灌溉用水的质量,保护生态环境和人体健康,促进农业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

3. 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农田灌溉用水的质量管理。

4. 规范性引用文件下列文件对于本文件的应用是必不可少的。

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仅注日期的版本适用于本文件。

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包括所有的修改单)适用于本文件。

5. 术语和定义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

5.1 农田灌溉水质quality of farmland irrigation water用于农田灌溉的水体(包括河流、湖泊、水库、井水等)的水质状况。

5.2 水质标准分级classification of water quality standards根据水质污染物的种类、浓度、限量及其它指标的限制,将水质分为若干等级,以便于管理。

5.3 水质项目water quality parameter水质标准中规定的各项指标,包括感官指标、化学指标、物理指标、微生物指标等。

6. 水质标准分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分为三级:一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灌溉用水的基本安全要求;二级标准为农业灌溉用水功能的基本要求;三级标准为保障农业灌溉用水的水量和水质要求。

各级标准应符合表1的规定。

7. 水质项目本标准共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的10个项目,包括水温、色度、浊度、悬浮物、pH值、总硬度、氯化物、氟化物、氰化物和汞等。

具体要求详见表2。

8. 监测和实施8.1 监测方法及频次要求按照《水资源保护监测规范》(SL 395-2007)执行。

监测部门应按照《水利部水资源管理年报》和《水资源公报》的要求,定期向社会公布监测结果。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最新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最新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最新标准引言:农田灌溉是农业生产中不可或缺的重要环节,保障良好的灌溉水质对于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保护土壤资源、维护环境健康至关重要。

随着环境污染和农业投入品的广泛使用,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也在不断再评估和更新。

本文将介绍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最新标准以及其背后的原因和意义。

一、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重要性1.1 作物对灌溉水质的要求不同作物对灌溉水质有不同的要求。

一些作物对水质要求较高,如蔬菜、水果等高营养价值作物,而一些作物对水质要求相对较低,如粮食作物。

良好的灌溉水质可以提供作物所需的养分,并避免由于水质问题引起的种种病害,从而提高作物产量和质量。

1.2 土壤质量保护不合格的灌溉水源可能含有过高的盐分、重金属等有害物质,长期使用此类水源进行灌溉将导致土壤盐碱化、土壤污染等问题,影响土壤的肥力和可持续利用。

因此,确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对于保护土壤质量至关重要。

1.3 环境健康保护农田灌溉水源的质量直接关系到水体和土壤的健康。

若农田灌溉水源中存在过高的有害物质,这些有害物质可能通过土壤进入地下水、河流等水体中,从而对生态环境产生不良影响。

制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将有助于预防和控制环境污染,保护水体资源。

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最新标准2.1 国际标准目前,国际上对于农田灌溉水质的标准主要参考世界卫生组织(WHO)和联合国粮农组织(FAO)发布的《灌溉水质量标准与管理》。

根据这些标准,合格的农田灌溉水质应满足以下要求:pH值在6.5-8.4之间,电导率不超过2.5 dS/m(用于灌溉非盐碱地区),盐分浓度不超过1.5 g/L(用于灌溉盐碱地区),重金属含量不超过相关标准限值,微生物(如大肠菌群)数量符合要求。

2.2 国内标准我国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也在不断完善和更新。

国家标准《灌溉水水质》(GB 5084-2005)对农田灌溉水的四大指标进行了规定,即化学需氧量(COD)、总溶解固体(TDS)、氯离子(Cl-)、硫酸盐(SO4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

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

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

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容:中华人民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 批准2006-11-01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容与适用围1.1 主题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精编版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精编版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

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

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

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 批准2006-11-01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项目水作旱作蔬菜60 1001 生化需氧量(BOD5) ≤2 化学需氧量200 300 150(CODcr) ≤3 悬浮物≤150 200 1004 阴离子表面5.0 8.0 5.0活性剂(LAS) ≤5 凯氏氮≤12 30 306 总磷(以P5.0 10 10计) ≤7 水温,℃≤358 pH值≤ 5.5~8.59 全盐量≤1000(非盐碱土地区)2000(盐碱土地区)有条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宽10 氯化物≤25011 硫化物≤ 1.012 总汞≤0.00113 总镉≤0.00514 总砷≤0.05 0.1 0.0515 铬(六价) ≤0.116 总铅≤0.117 总铜≤ 1.018 总锌≤ 2.019 总硒≤0.0220 氟化物≤ 2.0(高氟区) 3.0(一般地区)21 氰化物≤0.522 石油类≤ 5.0 10 1.0挥发酚≤ 1.0苯≤ 2.5三氯乙醛≤ 1.0 0.5 0.5丙烯醛≤0.5硼≤ 1.0 (对硼敏感作物,如:马铃薯、笋瓜、韭菜、洋葱、柑桔等)2.0 (对硼耐受性较强的作物,如小麦、玉米、青椒、小白菜、葱等)3.0 (对硼耐受性强的作物,如:水稻、萝卜、油菜、甘兰等)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蛔虫卵数,个/L ≤2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1. 引言农田灌溉是一种重要的农业生产活动,为了保证农作物的正常生长和提高产量,灌溉水质必须符合一定的标准。

本文将介绍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包括主要指标、标准要求等。

2. 主要指标及标准要求2.1 pH值pH值是描述水体酸碱程度的指标,对农作物的生长有重要影响。

常用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pH值在6.5-8.5之间。

2.2 溶解氧溶解氧是衡量水体中氧气含量的指标,对水生生物有重要影响。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溶解氧含量应大于5mg/L。

2.3 可溶性盐含量可溶性盐含量是用来衡量水体中溶解盐的浓度。

过高的盐分含量会影响植物根系吸水能力,从而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可溶性盐含量应小于1g/L。

2.4 水温水温对农作物生长有一定影响,过高或过低的水温会影响植物的生理活动。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要求水温在5-30摄氏度之间。

2.5 水质污染物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水质污染物的含量,如重金属、农药残留等。

这些污染物会对农作物的生长和人体健康造成潜在威胁。

标准要求水质中这些污染物的含量应在国家相关标准规定的范围内。

3. 水质监测与控制为了保证农田灌溉水质符合标准,需要进行水质监测和控制。

监测可以通过定期采样并送样到专业实验室进行分析,或者使用便携式水质监测仪器进行现场监测。

监测结果应及时反馈给农民,以便他们及时调整灌溉水源或采取其他措施。

在实际的灌溉过程中,可以采用水质处理设备进行预处理,如过滤、除盐等,以保证灌溉水质达标。

4. 水质标准的重要性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保障农作物生长和土壤保护至关重要。

合理的水质标准可以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减少病虫害的发生。

同时,良好的水质标准还有助于保护地下水资源,避免因农田灌溉水质不达标而导致地下水污染。

5. 结论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是保证农作物正常生长和提高产量的重要措施之一。

合理的水质标准将对提高农田灌溉效果起到关键作用。

因此,在灌溉过程中,农民应严格按照相应标准进行水质控制和监测,以保证农作物的健康生长和土壤的可持续利用。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

农业灌溉水质标准GB5084-92代替GB5084-85(1982年1月4日国家环境保护局批准1982年10月1日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引用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18 污水排入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GJ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3.3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

4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4.1.1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4.1.2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标准的实施与管理5.1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证其下游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本标准。

5.4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6.1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gb5084-202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2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将农田灌溉用水的质量评价分为两类:主要作物区和次要作物区。

其中,主要作物区包括小麦、玉米、水稻、大豆等主要植物,次要作物区包括蔬菜、水果等次要植物。

此外,标准还针对不同类型的土壤和降雨情况,细分了土壤需水水质标准和降雨补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用水的质量评价指标主要包括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两个方面。

其中,化学指标包括溶解性固体、重金属、硫酸盐、氰化物等物质的浓度;生物指标则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微生物指标。

这些指标综合衡量了农田灌溉用水的理化性能和生物安全性。

根据标准的要求,农田灌溉用水的化学指标要求如下:1.溶解性固体:主要指浸提性溶解物含量,该指标反映了水体中的溶解性无机盐、溶解性有机物等物质的总体浓度。

不同作物区和降雨条件下的灌溉水质量标准有所差异。

2.重金属:包括铅、镉、汞、砷等物质,这些物质对人体健康和环境都有一定的毒害作用。

标准对不同重金属的浓度限值给出了明确的要求。

3.硫酸盐:硫酸盐是灌溉水中常见的无机盐之一,它的浓度与作物生长和土壤结构有关。

标准规定了硫酸盐的浓度限值。

4.氰化物:氰化物是一种有毒物质,对植物和人体都具有一定的危害。

标准对氰化物的浓度限值进行了明确规定。

生物指标主要关注灌溉水中的微生物指标,包括细菌总数、大肠菌群等。

这些指标可以评价水体中的微生物污染情况。

标准要求灌溉水中的微生物指标要满足一定的限值要求,以确保灌溉水不会给作物和土壤带来安全隐患。

此外,标准还规定了农田灌溉用水的监测和评价方法。

监测和评价应按照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进行,并由相关部门进行监督和管理。

综上所述,GB5084-2005《农田灌溉用水水质标准》是为了保护农田灌溉水环境,保障农作物生长和农产品品质而制定的一项重要标准。

它综合考虑了化学指标和生物指标,对农田灌溉用水质量进行了详细的规定,为农田灌溉用水的管理提供了科学依据。

但需要注意的是,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不断根据实际情况修订更新,以适应农田灌溉的不同需求。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对于农作物的生长和土壤的健康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

合理的水质标准可以保障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同时也可以保护土壤和环境的健康。

因此,了解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对于农业生产至关重要。

首先,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

根据《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GB 5084-2005)的规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应符合一定的化学成分和微生物指标。

其中,化学成分包括重金属、有机物、无机物等指标,而微生物指标包括大肠杆菌、菌落总数等。

这些指标的合格与否直接关系到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和对农作物的影响。

其次,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还应根据具体的农作物和土壤条件进行调整。

不同的农作物对水质的要求有所不同,一些作物对水质的要求较高,而一些作物对水质的要求相对较低。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考虑到具体的农作物种植情况,以及土壤的特性,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水质标准。

另外,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

随着全球水资源的日益紧张,农田灌溉水的合理利用变得尤为重要。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到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避免过度浪费和污染,从而保障水资源的长期可持续利用。

最后,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还需要根据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进行调整。

不同的地区由于环境和气候的不同,对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也会有所不同。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结合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从而制定出适合当地实际情况的水质标准。

综上所述,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对于农业生产和土壤健康至关重要。

合理的水质标准可以保障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保护土壤和环境的健康,促进农作物的生长。

因此,在确定农田灌溉水的水质标准时,需要充分考虑国家相关标准和规定、农作物和土壤条件、水资源的可持续利用以及当地的环境和气候条件,从而制定出符合实际情况的水质标准。

只有这样,才能保障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促进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是指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要求和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障农田灌溉水质的安全性和适用性,提高农作物的产量和质量,保护土壤和水资源的环境可持续性利用。

首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如《水污染防治法》、《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等,保证农田灌溉水质符合国家规定的安全标准。

其次,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农作物的生长需求,包括水质的pH值、含盐量、重金属含量等指标,保证农作物对水质的适应性和耐受性。

此外,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还应当考虑土壤的类型和特性,避免因灌溉水质不合适而对土壤产生负面影响。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综合考虑自然条件、农业生产需求和环境保护要求,科学合理地确定各项指标的限值和要求。

同时,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执行和监测也是至关重要的,应当建立健全的监测体系和责任机制,确保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有效执行和实施效果。

在实际农田灌溉中,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合理执行和监测对于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有着直接的影响。

因此,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不仅仅是一项技术工作,更是一项关乎农业生产和环境保护的重要工作。

总之,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是保障农田灌溉水质安全、提高农作物产量和质量、保护土壤和水资源环境的重要举措。

只有科学合理地制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并严格执行和监测,才能实现农田灌溉水质的安全和可持续利用,推动农业生产的健康发展。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是指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要求和标准。

水质标准的制定是为了保护农田生态环境,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人们的健康。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土壤、作物和环境等多方面因素,以确保灌溉水质符合农业生产的需要。

首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应包括对水质的基本要求,如PH值、溶解氧、浊度、重金属含量等指标。

PH值是反映水质酸碱度的重要指标,对于不同的作物,PH值的要求也有所不同。

溶解氧是水体中溶解的氧气含量,对于水生生物的生长至关重要。

浊度是反映水体透明度的指标,直接影响到光照和水生植物的光合作用。

重金属含量则是对水质污染的重要指标,过高的重金属含量会对农作物和土壤产生严重的污染。

其次,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还应考虑到不同作物对水质的要求。

一些作物对水质的要求比较严格,比如水稻、蔬菜等。

水稻生长需要充足的水分和氧气,因此对水质的要求也比较高。

蔬菜对水质的要求也比较严格,因为蔬菜直接生长在土壤中,水质的好坏直接影响到蔬菜的品质和健康。

另外,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还需要考虑到环境因素。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需要考虑到当地的气候、土壤类型、地下水情况等因素。

不同的地区对水质的要求也会有所不同,有些地区可能存在水质污染的问题,需要更加严格的水质标准来保障农田生态环境和农作物的健康生长。

综上所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是一个综合考虑多方面因素的过程,需要充分考虑到水质的基本要求、作物对水质的要求和当地的环境因素。

只有制定科学合理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才能保障农田生态环境的健康,保障农作物的健康生长,从而促进农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c.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或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农田灌溉水质全盐量指标可以适当放宽。
表2农田灌溉用水水质选择性控制项目标准值
序号
标准
项目
水作
旱作
蔬菜
1
铜氟化物≤
(高氟区) (一般地区)
5
氰化物≤
6
石油类≤
10
7
挥发酚≤
8
~
10
10
7
全盐量≤
1000c(非盐碱土地区),2000c(盐碱土地区),
8
氯化物≤
350
9
硫化物≤
10
总汞≤
11
总镉≤
12
总砷≤
13
铬(六价)≤
14
总铅≤
15
粪大肠菌群数,个/L≤
4000
4000
2000a,1000b
16
蛔虫卵数,个/L≤
2
2a,1b
a.加工、烹调及去皮蔬菜
b.生食类蔬菜、瓜类和草本水果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2005)
表1农田灌溉用水水质基本控制项目标准值
单位:mg/L
序号
标准
项目
水作
旱作
蔬菜
1
生化需氧量(BOD5)≤
60
100
40a,15b
2
化学需氧量(CODCr)≤
150
200
100a,60b
3
悬浮物≤
80
100
60a,15b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
5
水温,℃≤
35
6
pH值≤
苯≤
9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GB5084-2005农田灌溉水质标准规定饮用水标准的维生素、矿物质、
病菌、有机污染物和重金属等指标,以保证农田灌溉水质的清洁度。

1.维
生素:pH:6.0~9.0之间;水温:10℃~40℃之间。

2.矿物质:总硬度
在150毫克/升以下,聚砜量在25毫克/升以下,碳酸盐不超过400毫克/升,氯化物不超过250毫克/升。

3.病菌:没有致病细菌、病原体、毒素等,不滋生对环境造成危害的藻类。

4.有机污染物:水中的有机物质总量
不能超过0.2毫克/升。

5.重金属:水中的重金属含量不能超过以下指标:铅(Pb)<0.05毫克/升;砷(As)<0.05毫克/升;汞(Hg)<0.01毫克/升;镉(Cd)<0.01毫克/升;六价铬(Cr+6)<0.05毫克/升。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概述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是指用于农业生产中的灌溉水的质量要求。

良好的灌溉水质量对农作物的生长发育和产量具有重要影响。

基于农作物的需水特性和灌溉技术的要求,制定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可以提高农业生产效益,保护农田土壤和水环境。

一、水质参数及要求灌溉水质标准主要包括以下几个关键参数:pH值、电导率、溶解氧、总硬度、溶解性无机盐、有机物质、重金属、细菌和虫卵。

根据不同植物的灌溉需求和农业生产实际情况,具体要求如下:1. pH值:农田灌溉水的pH值应保持在6.5-8.0之间,此范围内对大多数农作物生长有利。

2. 电导率:电导率是反映水中溶解性无机盐含量的重要指标。

一般而言,农田灌溉水的电导率应不大于2.5mS/cm。

不同农作物对电导率的要求有所不同,应根据具体情况调整。

3. 溶解氧:灌溉水中的溶解氧含量应保持在6mg/L以上。

溶解氧不足会导致水中微生物活性降低,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4. 总硬度:农田灌溉水的总硬度应控制在250mg/L以下。

高硬度水会导致土壤结垢、离子交换能力下降,从而影响植物的营养吸收。

5. 溶解性无机盐:农田灌溉水的溶解性无机盐浓度应保持在1500mg/L以下。

高盐水对农作物生长具有很大影响,易引起土壤盐渍化。

6. 有机物质:农田灌溉水中的有机物质浓度应维持在10mg/L以下。

高含量的有机物质会促进农田土壤的腐解过程,增加土壤氧耗量,对作物产量和质量产生不良影响。

7. 重金属:农田灌溉水中重金属元素的含量应符合国家相关标准,以保证农作物的安全。

8. 细菌和虫卵:农田灌溉水中的细菌和虫卵浓度应当符合卫生标准,以保证农作物的食品安全。

二、灌溉水质控制措施为了保证农田灌溉水质的达标,农业生产者应采取以下措施:1. 预处理:对于水质较差的水源,应采取适当的预处理手段,如过滤、沉淀、氯消毒等,去除悬浮物、有机物和微生物等。

2. 水质调整:根据灌溉水的实际情况,可以通过添加化学品或者混合水源的方式,调整水质。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是指用于农田灌溉的水质要求和标准,其目的是保障农作物
生长所需的水质,促进农田生产的健康发展。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对于农业生产和农田生态环境的保护具有重要意义。

首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应当符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包括《农田灌溉
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监测与评价标准》等文件的规定。

其次,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应当考虑农作物对水质的要求,包括水质中溶解氧、PH值、电导率、重金
属含量、有机物含量等指标的要求。

此外,还应当考虑农田土壤的特性和生态环境的保护要求,避免因灌溉水质不合格而导致土壤污染和生态环境破坏。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应当充分考虑当地的自然条件和农业生产的实际情况,避免一刀切的标准对农田生产造成不必要的限制和影响。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农田灌溉水质监测和评价机制,及时发现和解决灌溉水质不合格的问题,保障农田灌溉水质符合标准要求。

对于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执行,应当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提高农民和农田经
营者对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认识和理解,促进他们自觉遵守和执行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同时,应当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对违反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行为进行严肃处理,保障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有效执行。

总之,农田灌溉水质标准的制定和执行对于保障农田生产的水质安全,促进农
业生产的可持续发展具有重要意义。

只有不断完善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加强对农田灌溉水质的监测和评价,加强宣传和培训工作,建立健全的监督检查和责任追究机制,才能有效保障农田灌溉水质符合标准要求,促进农田生产的健康发展。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严格落实《水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法》《土壤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

《水污染防治法》第五十八条规定:“禁止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工业废水或者医疗污水。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城镇污水以及未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水、农产品加工废水的,应当保证其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鼓励废水分类,推动合理循环利用,体现了精准、科学、依法的管理理念,对于进一步减轻和缓解我国农业用水资源短缺问题具有重要意义。

众所周知,我国是一个水资源严重匮乏的国家,水资源人均占有量仅为世界人均占有量的1/4。

根据《2018年中国水资源公报》,农业用水约占全国用水总量的61.4%,是第一用水大户,而每年农业可利用再生水资源量为2.951×1010m3,其中农田灌溉量为1.645×1010m3。

城镇污水(指城镇居民生活污水,机关、学校、商业服务机构及各种公共设施排水等)、农村生活污水等很少含有重金属和有毒有害物质,且往往含有氮、磷等促进农作物生长的营养物质。

在淡水资源缺乏且非常规水资源相对丰富的地区,特别是北方干旱地区,开发利用非常规水资源不失为解决当地淡水资源短缺的良策。

新修订《标准》中规定“城镇污水以及未综合利用的畜禽养殖废水、农产品加工废水”可以进入农田灌溉渠道,但城镇污水等非常规水源进入灌溉渠道也是有条件的,即要保证下游最近的灌溉取水点的水质符合《标准》。

加强对有毒有害污染物的要求,更加关注生态系统功能保护和耕地土壤污染风险防控。

同时考虑到灌溉水源的来源差异,各地可根据实际需求选择控制项目,不鼓励过度监测。

控制项目总镍,限值定为0.2mg/L。

镍是生物体必需元素,但也具有一定健康和生态毒性。

比如,潮土中镍浓度大于150mg/kg时,大麦种子的萌发率明显下降;红壤中镍浓度大于25mg/kg时,影响菠菜幼苗萌发量,大于100mg/kg时,菠菜幼苗萌发后死亡。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

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

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

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Standardsforirrigationwaterpuality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批准2006-11-01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引用标准GB8978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CJ18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GB5084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区。

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

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

其用量不超过一类的一半。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 批准2006-11-01实施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1.1 主题内容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3 标准分类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条件的地区;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1. 引言农田灌溉水的质量对农作物的生长和产量具有重要影响。

为了确保农田灌溉水的安全性和适用性,制定一系列的水质标准是必要的。

本文将介绍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的相关内容,以便农业生产者和相关机构可以了解并合理使用灌溉水资源。

2. 农田灌溉水的重要性农田灌溉水是农业生产中的关键资源,它直接影响着作物的生长、产量和品质。

灌溉水的质量不仅与农作物的健康和生长环境密切相关,还与灌溉设施的维护、水肥管理和土壤质量有着紧密联系。

因此,制定农田灌溉水水质标准对于保障农作物的生长和提高农业生产效益具有重要意义。

3. 农田灌溉水质量指标3.1 总溶解固体(TDS)总溶解固体是指水中所有溶解的固体物质的总量。

它是决定水的咸淡程度的指标之一。

根据不同的农作物需求,农田灌溉水的TDS值应控制在合适的范围内,以免对作物的生长造成不利影响。

3.2 pH值pH值是衡量水的酸碱性的指标。

不同的农作物对灌溉水的pH值有不同的要求。

一般来说,大部分农作物适宜生长的pH范围是6.0到8.0之间。

过高或过低的pH值都会影响农作物的生长。

3.3 溶解氧(DO)溶解氧是水中溶解的氧气分子的数量,它对水生生物的生存和繁殖具有重要影响。

农田灌溉水中的溶解氧含量应保持在适宜水生生物生存的范围内,以免影响水生生物的生态平衡。

3.4 重金属含量重金属是指密度大于5克/立方厘米的金属元素。

一些重金属在高浓度情况下会对农作物和土壤造成毒害,因此农田灌溉水中的重金属含量应该限制在一定的范围内。

4. 不同农作物的灌溉水质量要求不同的农作物对灌溉水的质量有不同的要求。

以下是一些常见农作物的灌溉水质量要求示例:4.1 水稻•TDS:200-500 mg/L•pH值:6.0-7.5•溶解氧:5-10 mg/L•重金属含量:铅(Pb)≤0.1 mg/L,镉(Cd)≤0.01 mg/L4.2 小麦•TDS:500-1000 mg/L•pH值:6.0-8.0•溶解氧:5-10 mg/L•重金属含量:铅(Pb)≤0.1 mg/L,镉(Cd)≤0.01 mg/L4.3 蔬菜•TDS:500-1500 mg/L•pH值:6.0-7.5•溶解氧:5-10 mg/L•重金属含量:铅(Pb)≤0.1 mg/L,镉(Cd)≤0.01 mg/L5. 水质检测和管理为了确保农田灌溉水的质量符合标准,农业生产者应定期进行水质检测,并根据检测结果进行合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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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按照灌溉水的用途,农业灌溉水水质要求分二类:
一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主要水源,并长期利用的灌
区。

灌溉量:水田800方/亩年,旱田300方/亩年。

二类是指工业废水或城
市污水作为农业用水的补充水源,而实行清污混灌沦灌的灌区。

其用量不超
过一类的一半。

内容: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标准农田灌溉水质标准
Standards for irrigation water puality
GB5084-2005代替GB5084-92国家环境保护局2005-07-21 批准2006-11-01实施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防止土壤、地下水和农产
品污染、保障人体健康,维护生态平衡,促进经济发展,特制订本标准。

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
1.1 主题内容
本标准规定了农田灌溉水质要求、标准的实施和采样监测方法。

1.2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全国以地面水、地下水和处理后的城市污水及与城市污水
水质相近的工业废水作水源的农田灌溉用水。

本标准不适用医药、生物制品、化学试剂、农药、石油炼制、焦化和有
机化工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灌溉。

2 引用标准
GB8978 污水综合排放标准
GB3838 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
CJ 18 污水排放城市下水道水质标准
CJ 25.1 生活杂用水水质标准
3 标准分类
本标准根据农作物的需求状况,将灌溉水质按灌溉作物分为三类:
3.1 一类:水作,如水稻,灌水量800m3亩・年
3.2 二类:旱作,如小麦、玉米、棉花等。

灌溉水量300m3/亩・年。

3.3 三类:蔬菜,如大白菜、韭菜、洋葱、卷心菜等。

蔬菜品种不同,
灌水量差异很大,一般为200~500m3/亩・茬。

4 标准值
农田灌溉水质要求,必须符合表1的规定。

表1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mg/L
项目水作旱作蔬菜
1 生化需氧量(BOD5) ≤60 100
2 化学需氧量(CODcr) ≤200 300 150
3 悬浮物≤ 150 200 100
4 阴离子表面活性剂(LAS) ≤ 5.0 8.0 5.0
5 凯氏氮≤12 30 30
6 总磷(以P计) ≤ 5.0 10 10
7 水温,℃≤35
8 pH值≤ 5.5~8.5
9 全盐量≤1000(非盐碱土地区)2
000(盐碱土地区)有条
件的地区可以适当放

10 氯化物≤250
11 硫化物≤ 1.0
12 总汞≤0.001
13 总镉≤0.005
14 总砷≤0.05 0.1 0.05
15 铬(六价) ≤0.1
16 总铅≤0.1
17 总铜≤ 1.0
18 总锌≤ 2.0
19 总硒≤0.02
20 氟化物≤ 2.0(高氟区) 3.0(一
般地区)
21 氰化物≤0.5
22 石油类≤ 5.0 10 1.0
挥发酚≤ 1.0
苯≤ 2.5
三氯乙醛≤ 1.0 0.5 0.5 丙烯醛≤0.5
硼≤ 1.0 (对硼敏感作物,
如:马铃薯、笋瓜、韭
菜、洋葱、柑桔等)
2.0 (对硼耐受性
较强的作物,如小麦、
玉米、青椒、小白菜、
葱等)
3.0 (对硼耐受性
强的作物,如:水稻、
萝卜、油菜、甘兰等)
粪大肠菌群数,个/L ≤10000
蛔虫卵数,个/L ≤ 2
4.1 在以下地区,全盐量水质标准可以适当放宽。

4.1.1 具有一定的水利灌排工程设施,能保证一定的排水和地下水径流
条件的地区;
4.1.2 有一定淡水资源能满足冲洗土体中盐分的地区。

4.2 当本标准不能满足当地环境保护需要时,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
政府可以补充本标准中未规定的项目,作为地方补充标准,并报国务院环境
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5 标准的实施与管理
5.1 本标准由各级农业部门负责实施与管理,环保部门负责监督。

5.2 严格按照本标准所规定的水质及农作物灌溉定额进行灌溉。

5.3 向农田灌溉渠道排放处理后的工业废水和城市污水,应保护其下游
最近灌溉取水点的水质本标准。

5.4 严禁使用污水浇灌生食的蔬菜和瓜果。

6水质监测
6.1 当地农业部门负责对污灌区水质、土壤和农产品进行定期监测和评价。

6.2 为了保障农业用水安全,在污水灌溉区灌溉期间,采样点应选在灌
溉进水口上。

化学需氧量(COD)、氰化物、三氯乙醛及丙烯醛的标准数值为一次测定的最高值,其他各项标准数值均指灌溉期多次测定的平均值。

6.3 本标准各项目的检测分析方法见表2。

表2 农田灌溉水质标准选配分析方法
附加说明
本标准由国家环保局科技标准司提出。

本标准由农业部环境保护科研监测所负责起草。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王德荣、崔淑贞、徐应明、赵静、杜道灯等。

本标准由国家环境保护局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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