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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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安装通用要求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安装通用要求

爆炸性气体环境电气线路安装通用要求1电气线路应敷设在爆炸危险性较小的区域或距离释放源较远的地方,避开可能受到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紫外线照射以及可能受热的地方;不能避开时,应采取预防措施。

2无护套单芯电线,除非安装在配电盘、外壳或导管系统内,不应用作导电配线。

3热塑护套电缆、热固护套电缆、合成橡胶护套电缆或矿物绝缘金属护套电缆可用于固定式线路。

固定布线电缆的阻燃性能应符合GB/T 18380.11-2008、GB/T18380.21-2008、GB/T18380.31-2008要求,除非电缆埋在地下、充砂导管内或采取其它防止火焰传播措施。

4电缆及其附件在安装和使用时,根据实际情况应能防止受到外来机械损伤、腐蚀或化学影响。

5电缆穿过不同区域应采取下列隔离措施:——两区域交接电缆沟内应采取分段充砂、填阻火堵料或加防火隔墙等措施。

——电缆通过与相邻区域共有的隔墙、楼板、地坪及易受机械损伤处,均应加以保护;留下的孔洞应严密堵塞。

——电缆在区域界面(隔墙、楼板、地坪)有保护管的,须在保护管两端用阻火堵料严密堵塞,填塞深度不得小于管子内径,且不得小于40㎜。

6敷设电缆的通道、导管、管道或电缆沟,应采取预防措施防止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从这一区域传播到另一个区域,并且阻止电缆沟中可燃性气体、蒸气或液体的聚集。

这些措施包括通道、导管或管道的密封。

对于电缆沟,可使用充足的通风或充砂。

7在危险场所中使用的电缆不能有中间接头。

当不能避免时,除适合于机械的、电的和环境情况外,连接应该:——适应于场所防爆型式的外壳内进行;或,——配置的连接不能承受机械应力,应按制造厂说明,用环氧树脂、复合剂或用热缩管材进行密封。

8本质安全型电气线路的安装本质安全型防爆设备的保护原理与其他防爆型式有着本质的差异,本质安全型电路是保护整体不受其他电源的干扰,即使在发生电路断路、短路或接地时也不会超过电路的安全能量极限值,安装本质安全电路时应尤其注意,本质安全型防爆设备的电缆要求及电气线路的安装要求见GB/T3836.15-2017的第12章的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管理规程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管理规程1目的:为了防止爆炸危险场所中,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的燃烧或爆炸事故,规范安全技术与管理措施,确保健康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2范围:适用于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的选型、运行、维护及维修的管理。

3现场应制定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并将爆炸危险区域划分图放置于现场容易查看到的地方。

4爆炸危险区域的防爆电气设备选型应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要求。

防爆电气设备应由合格供应商(《合格供应商名录》)或经安技部认可的设备厂家供应。

5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敷设应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要求。

其中,爆炸危险场所0、1区场所,一般需采用铠装电缆或钢管布线。

6各种防爆电气设备外壳应有永久性防爆检验标志和防爆类型与等级的铭牌。

7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与维护7.1一般要求7.1.1防爆电气设备应由通过公司安技部组织的专项培训并考核合格的人员进行维护保养。

具有各现场操作员上岗证的人员方可操作、使用。

7.1.2防爆设备上的保护、闭锁、监视、指示装置等不得任意拆除,应保持其完整、灵敏和可靠性。

7.1.3在爆炸危险场所维护检查设备时,严禁解除保护、联锁和信号装置;故障停电后未查清原因前禁止强行送电;严禁带电对接电线(明火对接)和使用能产生冲击火花的工、器具。

严格执行“断电后开盖”的要求;对于电器设备内部/腔内有可能聚集易燃易爆物质的,送电前必须检测内部及环境的爆炸性混合物的浓度,确认安全后方准送电。

7.2防爆电气设备的运行维护检查,分日常运行维护检查、专业维护检查和安全技术检查三种。

各单位应根据生产环境的特点、设备状态、介质泄漏和腐蚀、机械磨损等情况,自行规定其检查周期、检查项目和要求,确保防爆电气设备有效性。

7.3日常运行维护检查包括下列主要项目:7.3.1防爆电气设备应保持其外壳及环境的清洁,清除有碍设备安全运行的杂物和易燃物品。

防火防爆电气设施要求(三篇)

防火防爆电气设施要求(三篇)

防火防爆电气设施要求2爆炸危险场所电气设备和线路的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应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及有关规程与规范的规定。

3无法得到规定的防火防爆等级设备而采用代用设备时,应采取有效的防火、防爆措施。

4变电所和配电所不应设在有爆炸危险的甲、乙类场所及贴邻其建造,但供上述场所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采用防火墙隔开时,则可一面贴邻建造。

已设在爆炸危险场所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室,也应用防火墙隔开。

5架空电线严禁跨越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

6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不宜采用电缆沟配线;若需设电缆沟,则应采取防止可燃气体、易燃可燃液体或酸、碱等物质漏入电缆沟的措施,进入变、配电室的电缆沟入口处,应予填实密封。

7爆炸和火灾危险场所应设检修电源。

8精苯车间应使用铜质导线和电缆。

所有导线和电缆,五年内至少做一次绝缘试验,大修时,必须全部更新。

9初馏分库房内禁止安装任何电气设备和导线,库房外布线也应穿管安装。

防火防爆电气设施要求(二)是指在电气设施的设计、安装、使用和维护过程中,要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的要求,采取措施防止火灾和爆炸的发生。

下面将从防火和防爆两个方面进行详细阐述。

一、防火电气设施要求1. 设计要求:(1)电气设施应按照电气火灾的特点,选择合适的防火材料和防火结构。

(2)设备室、电缆沟槽等电气设施应设置防火墙,分隔不同的区域。

(3)设备室门窗应采用防火门窗,以减少火灾蔓延的可能性。

(4)设备室应设置防火控制室,配备自动灭火系统和消防设备。

2. 安装要求:(1)电气设施的安装必须符合国家相关的标准和规范要求。

(2)电气设施的敷设应符合相应的保护要求,避免在易燃物上进行过多的敷设。

(3)电缆、线路等电气设施不得在防火墙上穿越,应采取其他合适的措施。

3. 使用要求:(1)电气设施的使用过程中应保证设备的正常运行,及时处理设备故障和隐患。

(2)电气设施周边的防火间距应保持良好的通风和清洁,避免积尘、杂物等可能引发火灾的因素。

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安装验收规范GB50257-96

爆炸和危险场所电气安装验收规范GB50257-96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1 总则1.0.1 为保证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质量,促进施工安装技术的进步,确保设备的安全运行以及国家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订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在生产、加工、处理、转运或贮存过程中出现或可能出现气体、蒸汽、粉尘、纤维爆炸性混合物和火灾危险物质环境的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的施工及验收。

本规范不适用于下列环境:1.0.2.1 矿井井下。

1.0.2.2 制造、使用、贮存火药、炸药、起爆药等爆炸物质的环境。

1.0.2.3 利用电能进行生产并与生产工艺过程直接关联的电解、电镀等电气装置区域。

1.0.2.4 使用强氧化剂以及不用外来点火源就能自行起火的物质的环境。

1.0.2.5 蓄电池室。

1.0.2.6 水、陆、空交通运输工具及海上油、气井平台。

1.0.3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应按已批准的设计进行施工。

1.0.4 设备和器材的运输、保管,应符合国家有关物资运输、保管的规定;当产品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现行产品标准的要求。

1.0.5 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均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的规定,并应有合格证件。

设备应有铭牌,防爆电气设备应有防爆标志。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作下列验收检查:1.0.6.1 包装及密封应良好。

1.0.6.2 开箱检查清点,其型号、规格和防爆标志,应符合设计要求,附件、配件、备件应完好齐全。

1.0.6.3 产品的技术文件应齐全。

1.0.6.4 防爆电气设备的铭牌中,必须标有国家检验单位发给的“防爆合格证号”。

1.0.6.5 按本规范要求作外观检查。

1.0.7 施工中的安全技术措施,应符合本规范和现行有关安全技术标准及产品的技术文件的规定。

在扩建与改建工程中,必须遵守生产厂安全生产(运行)规程中与施工有关的安全规定。

对重要工序,必须事先制定专项安全技术措施。

1.0.8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有关的建筑工程施工,应符合下列要求:1.0.8.1 与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安装有关的建筑物、构筑物的工程质量,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有关规定;当设计及设备有特殊要求时,尚应符合其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接地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接地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防爆电气设备接地要求接地是防爆电气设备安装的重要内容,可有效避免防爆电气设备遭受雷击、静电的破坏,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运行。

因此,结合防爆电气设备类型采取有效措施,确保电气设备接地的可靠性,对延长防爆电气设备的使用寿命具有重要作用。

1.接地的类型常见的接地方法有以下几项:重复接地、保护接地、工作接地、防雷接地、屏蔽接地、防静电接地等。

重复接地重复接地是指在中性点直接接地的系统中,零线的一处或多处通过金属导线与接地装置相连。

在低压三相四线制中性点直接接地线路中,施工单位在安装时,应将配电线路的零线干线和支线的终端接地,零线干线每1公里接地一次。

距离接地点50米以上的配电线路,接用户的零线仍应重复接地,重复接地电阻不大于10欧姆。

保护接地一般情况下,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和金属支架与大地电连接,称为保护接地。

保护接地主要用于中性点不接地的供电系统。

如果不采取保护接地措施,人体接触带电外壳时,由于传输线与大地之间的分布电容形成回路,导致人体通过电流,造成触电事故。

如果对电气设备采取保护接地措施,当人体接触带电外壳时,人体的电阻与保护接地装置并联。

由于接地电阻小于人体电阻,可以认为通过人体的电流很小,几乎不通过人体,从而避免了触电事故。

防雷接地防雷接地是防雷措施的一部分,其作用是将雷电流引入大地。

避雷器(包括避雷针、避雷带、避雷网和消雷器等。

)主要用于建筑物和电气设备的防雷。

避雷器的一端与被保护设备相连,另一端与接地装置相连。

在直击雷的情况下,避雷器将雷电引向自身,雷电电流通过其引下线和接地装置进入大地。

此外,由于雷电引起的静电感应效应,为了防止房屋火灾或触电等间接损害,通常需要对建筑物内的金属设备、金属管道、钢筋结构进行接地;雷电波会沿着低压架空线路和电视天线侵入房屋,造成房屋内电气设备绝缘击穿,从而引发火灾或人身触电伤亡。

所以线上和进屋前的绝缘瓷瓶的铁脚要接地。

屏蔽接地是消除电磁场对人体危害的有效措施,也是防止电磁干扰的有效措施。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

中华人民共和国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1987年12月16日劳动人事部、公安部、国家机械委员会、煤炭工业部、化学工业部、石油工业部、纺织工业部、轻工业部劳人护(87)36号文颁发)1引言1.1制定目的为了防止在爆炸危险场所中,由于电气设备和线路产生的电火花或危险温度引起燃烧或爆炸事故,采取安全技术与管理的防范措施,以保护职工生命和国家财产的安全,特制订本规程。

1.2防爆技术工作的分工原则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的领导,对本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安全工作负全面责任,并按分工负责的原则,由负责生产工艺管理的部门,按本规程的规定,确定爆炸危险场所中区域的等级的范围,提出区域划分的平面图。

再由电气及有关专业部门,按照爆炸危险场所区域划分的平面图,进行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并由安全技术部门监督检查。

1.3电气整体防爆各级有关人员在从事工矿企业、事业单位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工程设计、安装施工、运行维修与安全技术管理工作中,必须按本规程的规定,采取防爆措施,以实现整体防爆。

1.4本规程与其他标准、规程的关系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技术与管理,除应执行本规程外,还应执行现行的有关国家标准、规程的规定。

各有关主管部门在贯彻执行过程中,遇到本规程未涉及的或不够详尽的内容,根据本部门的工作需要,可制订专项规定或实施细则,以补充本规程的不足,并向劳动人事部备案。

第一篇爆炸性物质和爆炸危险场所的等级划分2爆炸性物质的分类、分级与分组2.1爆炸性物质的分类爆炸性物质分为三类:Ⅰ类:矿井甲烷;Ⅱ类:爆炸性气体、蒸气;Ⅲ类:爆炸性粉尘、纤维。

2.2爆炸性气体(含蒸气和薄雾,下同)的分级与分组爆炸性气体在标准试验条件下,按其最大试验安全间隙和最小点燃电流比分级。

按其引燃温度分组。

共分T1、T2、T3、T4、T5、T6六组。

示例见表1。

2.3爆炸性粉尘(含纤维和火炸药,下同)的分级与分组爆炸性粉尘按其物理性质分级,按其引燃温度分组。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讲究细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先向大家介绍一般要求,抛砖引玉,请高人一起来讨论一、选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级别、组别,不应该低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有标志Ex(EXPLOSION ),名牌上应该有防爆等级标志,防爆合格证书编号。

三、电气线路应尽量在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或者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敷设。

四、铺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或楼板处的孔洞,应该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导线或者电缆(单芯)的截面积:0 区:本安用0.5mm2 ;1 区:控制通讯、照明用1.5 mm2 ,动力用2.5 mm2;2 区:可用1.5 mm2 。

移动设备1、2区都要用2.5 mm2,且要用重型合成橡胶电缆。

六、电气线路敷设应该尽量避免有中间接头。

必须分路或者接头,可以用防爆接线盒。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线方法:在0 区,只允许本安设备配线。

在1 区,可用镀锌钢管配线或者用低压电缆配线,不准用高压输线;在2 区,允许用低压电缆配线,低压可用钢管和电缆配线。

八、电缆敷设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分开,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分开。

九、输电架空线不允许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必须离开爆炸危险场所1.5 倍的电线杆高度。

十、本安电路用的电缆或导线需是蓝色;十一、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时,需要有绝缘隔板分隔,距离至少50mm ;十二、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配线,不应该发生混触,要避免发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现象。

十三、本安电路和非电路或其它电路不允许用同一根电缆,也不应在同一根钢管里铺设。

十四、接地1 、凡在爆炸危险场所里的防爆电气设备、金属构架、金属配线钢管、电缆金属护套均应接地;2、如果防爆电器设备是固定在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仍然需要单独接地;3、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4、接地线的截面积和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5、接地线应与相线在同一钢管内放设;6、接地电阻不大于4? ;7、本安用电源的屏蔽层接地,应在非爆炸危险场所一头接地。

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线路重点全套

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线路重点全套

爆炸性危险场所电气线路重点全套爆炸危险场所对电气线路的要求如何?对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线路的要求不同于一般场所,具体应注意以下几点:(1)对于一级爆炸危险场所内的所有电气线路和其他各级爆炸危险场所内有剧烈震动的电气设备上的线路均应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导线截面积要足够大。

导线安全载流量应不小于熔断器熔件或电动机额定电流的125%。

(2)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线路应采用电缆或绝缘导线穿钢管布线(布线钢管要求能承受2MPa的水压,气密性较好),使用移动式或携带式电气设备时,应采用移动电缆,即塑料护套或橡套电缆,也可采用RVZ型软件线,电缆或绝缘导线中间不得有接头。

(3)爆炸危险场所内的导线和电缆的绝缘强度,应不低于网络的电压,且不应低于500V,高压(≤10kV)输电线路,严禁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架空线与爆炸危险场所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电杆高度的L5倍。

(4)在爆炸危险场所内的电气设备的金属外壳必须可靠接地。

一级爆炸危险场所内的所有电气设备及Q-2级场所内除照明灯具以外的其他电气设备必须使用专门的接地线。

Q-3级、G-2级场所内所有的电气设备和Q-2级场所内的照明灯具可利用有可靠连接的金属管道系统或金属构件作为接地线,但不得利用输送爆炸危险物质的管道。

(5)不同等级爆炸危险场所内导线或电缆的选型见表9-10o爆炸性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防爆改造施工要求Ol一般要求1.电气线路的敷设方式、路径应符合设计要求2、采用的低压电缆和绝缘导线不得低于500V,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3、导线或电缆的连接,应采用有防松措施的螺栓紧固或压接、熔焊等,但不得绕接4、爆炸危险环境除本质安全电路外,采用的电缆或绝缘导线,其铜、铝线芯最小截面应符合表3.1.6的规定。

5、O区:只允许敷设本质安全电缆系统,并应考虑浪涌保护和防雷措施。

6、1区和2区:可采用电缆配线系统,也可采用电线管配线系统。

02电缆线路1.电缆线路在爆炸危险环境内,电缆间不应直接连接,必须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防爆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防爆电气安装技术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装技术要求(1)材料设备要求防爆设备应具有产品合格证,并有国家防爆电气产品质量监督检验中心签发的防爆合格证书,产品附件、配件、备件应完整,技术文件齐全;电缆和绝缘导线必须具备合格证书。

(2)电气线路基本要求1)电气线路导线绝缘的耐压强度应为2倍额定电压,并不低于500V。

2)绝缘导线必须敷设于钢管内,钢管应采用低压流体输送用镀锌焊接钢管,钢管连接的螺纹部分应涂以铅油或磷化膏。

在可能凝结冷凝水的地方,管线上应装设排除冷凝水的密封接头。

与电气设备的连接处宜采用挠性连接管。

3)电气线路PE(PEN)线绝缘层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相同,并应在同一护套或钢管内敷设。

4)配电线路中的接线盒、分线盒、活接头、隔离密封件等连接件的型号、规定,应符合设计要求和相关的规范规定。

5)易燃易爆场所的配电线路在1区内严禁有中间接头,在2区内不应有中间接头。

6)引入防爆充油型电气设备的线路,应使用耐油的导线或电缆,否则应有防止绝缘油浸伤线芯绝缘层的防护措施。

7)10kV及以下架空线路严禁跨越有爆炸性气体环境。

架空线路与有爆炸性气体环境的水平距离,不应小于杆(塔)高度的1.5倍。

在水平距离小于规定且无法躲开的特殊情况下,必须按设计要求,采取有效的保护措施。

8)电缆线路在有爆炸危险环境内安装时应符合以下要求:(a)电缆之间不得直接连接。

当必须连接时应在相应的防爆接线盒或分线盒内连接或分路。

(b)电缆的敷设一般应有铠装,当符合以下情况时可使用无铠装的电缆。

a)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塑料护套电缆。

b)1区场所的控制、照明的电缆。

c)2区、11区场所电压为1kV及以下的电力、控制、照明的电缆。

(c)防爆电气设备、接线盒的进线口引入电缆后的密封,应符合以下要求: a)压紧螺母、金属垫片、弹性密封圈、及其密封填料,均应符合设计要求。

b)电缆外径等于或大于20mm时,在隔离密封处组装防止电缆拔脱的组件时,应在电缆被拧紧或封固后,再拧紧固定电缆的螺栓。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

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作者:冬天的太阳为了弄清爆炸危险环境电气线路敷设安全要求,我们应首先了解清楚是什么是爆炸危险环境呢?依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规定,爆炸危险环境是指在大气条件下,气体、蒸气、粉尘、薄雾、纤维或飞絮的形式与空气形成的混合物引燃后,能够保持燃烧自行传播的环境,它包括爆炸性气体环境和爆炸性粉尘环境两类。

在我们日常生产经营过程中,凡是可能出现可燃性液体蒸发(挥发)、可燃性气体泄漏、积聚,或者可能出现可燃粉尘(包括纤维、飞絮)悬浮、飘逸的场所统称为爆炸危险环境(也称为爆炸危险区域)。

爆炸性气体环境根据爆炸性气体混合物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又可分为0区、1区、2区三种区域,爆炸性粉尘环境根据爆炸性粉尘出现的频繁程度和持续时间又可分为20区、21区、22区。

由于可燃性气体和粉尘具有易燃易爆等特性,如果在爆炸危险区域内存在电气线路的漏电、短路、电气打火等情况就会有发生火灾爆炸的可能。

为确保安全生产,杜绝电气线路因设计或敷设安装带来不安全因素,根据《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 50058-201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257-2014、《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等相关规范,在爆炸危险环境中电气线路的敷设必须符合以下安全要求。

1、电气线路的选择要求1)电气线路的选择首先应符合规范和设计要求;2)在爆炸危险环境中,低压电力、照明线路所选用的绝缘导线、电缆的额定电压必须高于或等于工作电压,且U0/U 不应低于工作电压。

中性线的额定电压应与相线电压一致,并应在同一护套或保护管内敷设;3)敷设在爆炸性气体环境1区内的电缆和2区内本质安全线路必须采用铜芯绝缘导线或电缆;在2区内尽可能采用铜芯电缆,当采用铝芯电缆时,其截面积不得小于16mm2,且在与电气设备连接时应采用铜-铝过度接头。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要求规范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要求规范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规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GB 50257—96 条文说明1 总则1.0.2 本规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

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

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

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的要求爆炸危险场所的电气线路,其配线方式、导线的允许截面、导线的连接方式和敷设方法等,均应当符合《爆炸危险场所电气安全规程(试行)》的有关规定,并尽可能敷设在爆炸危险较小的区域或距离爆炸能释放较远的地点,避开易受机构损伤、振动、腐蚀、粉尘和纤维积聚以及有危险高温的区域。

严禁架空线路跨越爆炸危险场所。

当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附近时,架空线路与爆炸危险场所边界的距离至少应为杆塔高度的1.5倍;在特殊情况下,对于10千伏及以下线路,只有采取有效措施(如减小档距和拉力、加强紧蛎、加大导线截面、加强绝缘等),才可适当减小距离。

在电气线路上,应根据需要安装相应的保护装置,以便在发生过载、短路、漏电、接地、断线等故障时,能自动报警或切断电源。

因此,低压系统应为三相五线制或单相三线制系统。

在相线和工作零线上,一般均应装有短路保护装置。

至于3~10千伏电缆线路,须装设零序电流保护装置;若电缆线路位于0区和10区,零序电流保护装置宜动作于跳闸。

在爆炸危险场所,为了防止爆炸性气体通过电缆沟、钢管、保护管和敷管时留下的孔洞,造成不同危险区域之间或危险区非爆炸危险区之间串通,必须采取隔离密封措施。

供隔离密封用的连接部件,不得作为导线连接或分支之间。

为了进一步保证自动切断故障线路,0区、1区和10区内的中性点直接接地的1000伏以下线路,其接地线的截面,应保证单相接地的最小短路电流至少为保护该段线路的熔断器熔体额定电流的5倍,或自动开关瞬时(或短延时)过电流脱扣整定电流的1.5倍。

为了进一步提高接地的可靠性,接地干线应在爆炸危险场所不同方向的两处以上与接地体相连。

爆炸危险场所的电缆和导线的额定电压不得低于500伏,除照明回路外,线路不得有中间接头。

应采用相应防爆类型的接线盒,接头应采用钎焊、熔焊或压接。

禁止使用绝缘导线明敷设。

引入防爆充油型设备的线路应采用耐油型导线。

在线路敷设地点应有良好的通风条件,以降低该地点的爆炸性混合物浓度。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要求规范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要求规范

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条文说明1 总则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

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

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

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要求规范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要求规范

防爆电气设备安装规范防爆电器设备安装规定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气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7—96 条文说明1 总则1.0.2 本规范不适用的环境,是指不是由于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而引起,而是由于其它原因构成危险的环境。

对于这些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施工及验收,应按其各专用规程执行。

1.0.3 按设计进行施工是现场施工的基本要求。

1.0.5 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采用的电气设备和器材,设计时根据其环境危险程度选用适合环境防爆要求的型号规格。

所采用的设备和器材,应符合国家现行技术标准(包括国家标准和地方标准)。

有接线板的防爆接线盒出厂时,根据产品标准的规定,也应有铭牌标志,故也应视为设备对待。

1.0.6 设备和器材到达现场后,应及时验收,通过验收可及时发现问题及时解决,为施工安装的顺利进行打下基础。

1.0.7 在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进行电气装置的施工安装,尤其是扩建和改建工程中,安全技术措施是非常重要的,必须事先制定并严格遵守。

1.0.8 国家现行的有关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中的一些规定不完全适合电气设备安装的要求,如建筑工程的允许误差以厘米计,而电气设备安装允许误差以毫米计。

这些电气设备的特殊要求应在电气设计图中标出,但建筑工程中的其它质量标准,在电气设计图中不可能全部标出,则应符合国家现行的建筑工程的施工及验收规范的有关规定。

为了尽量减少现场施工时电气设备安装和建筑工程之间的交叉作业,做到文明施工,确保设备安装工作的顺利进行和设备的安全运行,规定了设备安装前及设备安装后投入运行前,建筑工程应具备的一些具体条件和应达到的要求。

1.0.11 本规范主要是针对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中的电气设备的施工及验收,用于这类环境的电气设备有防爆电气设备,也还有大量的普通电气设备,而且防爆电气设备除了在外部结构、温升控制等方面有些特殊要求外,在许多地方跟普通电气设备是近似的,故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的电气装置的安装,除应按本规范执行外,尚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系列中的“高压电器”、“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母线装置”、“旋转电机”、“盘、柜及二次回路结线”、“电缆线路”、“接地装置”、“电气照明”、“配线工程”等施工及验收规范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以及其它各专业标准规程的有关规定。

电气安装防爆区域施工方案

电气安装防爆区域施工方案

一、工程概况本工程位于XX市XX区,项目名称为XX工厂防爆区域电气安装工程。

该工程属于爆炸危险场所,涉及到的电气设备、线路铺设等必须符合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的要求。

本工程主要包括防爆灯具、防爆开关、防爆插座、防爆控制箱等电气设备的安装,以及电气线路的敷设。

二、施工依据1. 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如GB50058《爆炸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AQ3009《危险场所电气防爆安全规范》、GB/T3836.15《爆炸性环境:电气装置的设计、选型和安装》等。

2. 工程设计图纸及相关技术资料。

3. 施工单位内部管理制度及操作规程。

三、施工组织1. 施工单位成立以项目经理为负责人的电气安装防爆区域施工项目组,负责项目的整体策划、组织、协调和实施。

2. 项目组下设技术组、质量组、安全组、材料组等,各小组明确职责,确保工程顺利进行。

四、施工准备1. 人员准备:组织施工队伍,对施工人员进行防爆知识和技能培训,确保施工人员具备相关资质。

2. 材料准备:按照设计要求,准备符合防爆标准的电气设备、线路、管材等材料,并确保材料质量合格。

3. 工具准备:准备施工所需的工具,如防爆灯具安装工具、电气线路敷设工具、测量工具等。

五、施工工艺1. 防爆灯具安装: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灯具,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注意灯具与灯具、灯具与支架之间的连接牢固,确保电气安全。

2. 防爆开关、插座安装: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开关、插座,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注意开关、插座与支架之间的连接牢固,确保电气安全。

3. 防爆控制箱安装: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控制箱,按照安装规范进行安装。

注意控制箱与支架之间的连接牢固,确保电气安全。

4. 电气线路敷设:按照设计要求,选择符合防爆标准的电缆、导线等材料,按照敷设规范进行敷设。

注意线路的敷设应避开易受机械损伤、振动、腐蚀、粉尘积聚以及有危险温度的场所。

六、质量控制1. 严格按照国家相关规范和标准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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爆炸危险场所电气线路和防爆电器设备安装施工要求
爆炸危险场所的施工,讲究细节。

每一个环节都有相关的要求,先向大家介绍一般要求,抛砖引玉,请高人一起来讨论
一、选用的防爆电器设备的级别、组别,不应该低于爆炸危险场所内爆炸性混合物的级别和组别。

二、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有标志Ex(EXPLOSION),名牌上应该有防爆等级标志,防爆合格证书编号。

三、电气线路应尽量在远离释放源的地方或者爆炸危险性较小的环境内敷设。

四、铺设电气线路的沟道、电缆或钢管,所穿过的不同区域之间或楼板处的孔洞,应该采用非燃性材料严密堵塞。

五、在爆炸危险场所选用导线或者电缆(单芯)的截面积:
0区:本安用0.5mm²;
1区:控制通讯、照明用1.5 mm²,动力用2.5 mm²;
2区:可用1.5 mm²。

移动设备1、2区都要用2.5 mm²,且要用重型合成橡胶电缆。

六、电气线路敷设应该尽量避免有中间接头。

必须分路或者接头,可以用防爆接线盒。

七、爆炸危险场所的配线方法:
在0区,只允许本安设备配线。

在1区,可用镀锌钢管配线或者用低压电缆配线,不准用高压输线;
在2区,允许用低压电缆配线,低压可用钢管和电缆配线。

八、电缆敷设时,电力电缆与通讯、信号电缆分开,高压电缆与低压、控制电缆分开。

九、输电架空线不允许跨越爆炸危险场所,必须离开爆炸危险场所1.5倍的电线杆高度。

十、本安电路用的电缆或导线需是蓝色;
十一、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在同一接线箱内接线时,需要有绝缘隔板分隔,距离至少50mm;
十二、本安电路和非本安电路配线,不应该发生混触,要避免发生静电感应和电磁感应现象。

十三、本安电路和非电路或其它电路不允许用同一根电缆,也不应在同一根钢管里铺设。

十四、接地
1、凡在爆炸危险场所里的防爆电气设备、金属构架、金属配线钢管、电缆金属护套均应接地;
2、如果防爆电器设备是固定在金属构架上,电气设备仍然需要单独接地;
3、接地线应单独与接地干线相连;
4、接地线的截面积和绝缘等级应与相线相同;
5、接地线应与相线在同一钢管内放设;
6、接地电阻不大于4Ώ;
7、本安用电源的屏蔽层接地,应在非爆炸危险场所一头接地。

8、防爆电器设备如有主腔和接线腔组成,需要内外接地;
9、防爆电器设备的安装固定螺栓,不能认为是接地螺栓;
10、电气线路钢管敷设时,无特殊要求,可不设置金属跨接线。

十五、隔爆型电气设备的隔爆接合面应无砂眼、机械伤痕、锈蚀,严禁涂油漆。

十六、隔爆接线盒内壁应涂耐弧漆。

十七、隔爆电动机和风机的轴和轴孔、风扇与端罩之间在正常工作状态下,不应该产生摩擦。

十八、隔爆插销,一定要有断电后才能插入或者拔出插头的连锁装置。

十九、除了本安型设备外,都应有断电源后开启的警告牌。

二十、正压型防爆电气设备的取风口应该在非危险场所。

二十一、正压型防爆电器设备必须在充分换气后,才通电源。

当设备正压不能保持规定时候,1区环境使用应该能够切断电源,2区环境应该能够发出警告。

二十二、电气线路进入防爆电器设备应该注意下列要求:
1、电气线路可以用电缆或者导线配线,进入电气设备时候必须配相应的橡胶密封圈;
2、电缆的外径和密封圈内径相配合,误差(±1mm,导线的根数必须与密封圈的孔数相同,配合尺寸误差<±0.5mm)。

3、电气设备的电缆引入装置,安装密封圈处,不应有螺纹,它与电缆引入装置内孔相配合,误差<±1mm。

4、密封圈的硬度应该在邵氏45~55度。

5、密封圈和压紧螺母之间应该有一个密封圈。

6、必须保证安装完毕后,电缆的外护套和导线的绝缘曾在密封圈内。

7、为了保证压紧螺母压紧密封圈,可施加电缆外径乘20的拉力,单位牛顿,不能拉动电缆为合格。

8、多余的电缆引入口,必须用带芯金属堵头,放在压紧螺母和密封圈之间,再压紧密封达到堵封,不能用丝堵堵封。

9、电缆引入口,不能用钢管直接连接,必须用一个过渡压紧螺栓,先压紧密封圈后再连接钢管。

两个防爆电器设备用钢管连接,还需要增加防爆活接头。

10、引进美国标准制造的电缆接入口,必须用一个NPT过渡接头,转为中国GB标准,再连接。

金安防爆电气有限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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