油田钻井井控技术培训实施细则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油田钻井井控技术培训实施细则

第1条西部钻探井控培训中心为新疆油田指定井控培训单位。培训中心应有维文井控培训教材。

第2条井控操作持证者,每两年复训一次,复训考核不合格者(理论考试成绩70分为合格,实际操作成绩100分为合格),吊销井控操作证。油田公司工程技术处负责监督执行井控操作持证制度。

凡持有非西部钻探井控培训合格证的人员,需经过西部钻探井控培训中心为期两天的《新疆油田钻井井控实施细则》知识培训合格后才能上岗,考试合格后,培训中心在培训人员持有的培训井控培训合格证上盖中心培训章。

第3条井控技术培训内容执行《井控培训管理办法》(中油工程字[2007]437号)

第4条井控培训单位资格、培训学时及考核方式应符合集团公司《井控培训管理办法》和SY 5742《石油天然气钻井井控安全技术考核管理规则》的要求。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