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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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

Others can make you a pair of super easy to wear shoes, but we have to walk the road by ourselves, and we have to bear everything in life.勤学乐施积极进取(页眉可删)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征收土地的,按照被征收土地的原用途给予补偿。

征收耕地的补偿费用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以及地上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费。

征收其他土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参照征收耕地的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标准规定。

被征收土地上的附着物和青苗的补偿标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

为了公共利益对房屋土地征收是有宪法允许公权力机关在特定的条件下对公民私有财产的征收,同样对于公民财产的损失宪法也规定相应的补偿。

随着房价的不断上涨,对于房屋土地征收的补偿费用也在不断的增加。

以下我们就对最新珠海征收土地补偿标准进行相关了解。

珠海市国有土地上有两种补偿方式:一、产权交换式补偿;二、货币补偿一、珠海市产权交换式补偿:(一)珠海市房屋价值补偿标准:这里的房屋补偿,是指对被征收的国有土地上建筑物价值进行的补偿,按不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的市场价格,并请有评估资质的评估机构进行评估确定。

这里的市场价格,地级市政府部门都会依据每年住宅房屋市场价格规律,制定出相应房屋市场价格表供当地被拆迁的居民进行参考。

不清楚自己区域被拆迁房屋的价格的,可以找当地政府建设部门进行咨询或索取材料。

对评估确定房屋价值有异议的,可以向复核评估,对复核结果有异议的,可以向评估专家委员会申请再次鉴定。

(二)珠海市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俗称过渡费)搬迁费和临时安置费用,具体数额各市一般都已确定具体数额及计算方式,详见各地出具标准,在这里作者所列算的补偿标准,是以大众化被拆迁人自主搬迁和过渡方式进行的计算。

珠海市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

珠海市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

珠海市征用土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办法珠府[2002]134号第一条为了加强征地工作管理,规范青苗及附着物补偿,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近年我市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的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范围内征地青苗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及附着物,按以下标准进行补偿:一、征用稻田。

视实际生长情况,每亩青苗补偿最高不超过2000元。

二、征用甘蔗田。

成品蔗每亩按前三年的平均产量计补,价格以去年当地糖厂收购毛蔗价计算,并扣除实际需要投入而未投入的人工费和运输费;未成品蔗按实际投入计补,并可在成品蔗补偿价格的基础上上浮10%。

但糖蔗每亩补偿最高不超过2500元,食用蔗每亩补偿最高不超过5000元。

三、征用菜地、作物地。

视实际情况,已开恳但未投种的,每亩补偿开垦费400-800元;已覆盖种植的每亩补偿1000-2000元。

四、征用山地。

山地青苗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属疏残林的,成木密度30%以下,每亩补偿200元以下;成木密度30%-60%的,每亩补偿200-400(不含400)元;成木密度60%以上的,每亩补偿400-600元,成片山林,属幼林(胸径平均在5厘米以下),每亩补偿800-1200(不含1200)元;胸径平均在5-1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1 200-1600(不含1600)元;属成林;树径在15厘米以上的林地,每亩补偿1600-2400元。

棘林地,每亩补偿500-1000元。

荒山上无人工种植草木的不予偿。

五、征用果树。

1、荔枝树。

成片荔枝树,树龄4年或4年以下,每亩补偿最高不超过4000元,树龄4年以上不足6年,每亩补偿4000(不含4000)-6000元;树龄6年以上至10年,每亩补偿6000(不含6000)-1000 0元;树龄10年以上至15年,补偿在10000元的基础上每年增加1 000元,最高补偿不得超过15000元;树龄超过15年,每亩补偿在1 5000元基础上每年递减10%。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10.19•【字号】珠府〔2023〕65号•【施行日期】2023.10.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法制工作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3年10月19日珠海市征收土地管理办法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一般规定第三章征收土地程序第四章征收土地补偿第五章征收土地补偿费用的支付、分配和监管第六章征收土地安置第七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规范征收土地程序,依法维护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实施条例》《广东省土地管理条例》《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土地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定程序和批准权限,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收为国家所有,并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进行补偿安置的法律行为。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市人民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及年度计划、国土空间规划、产业政策、城乡建设等,统筹安排本市征收土地工作。

市人民政府是我市征收土地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工作。

市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征收土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区人民政府(含经济功能区管理机构,下同)承担具体的征收土地工作。

第五条区人民政府作为征收土地工作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区征收部门、辖区镇人民政府(街道办事处)等相关职能部门,按照征收土地程序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征收土地和补偿安置工作。

项目跨区的,由项目所在区人民政府分别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征收土地工作。

最新广东征地补偿标准是怎样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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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 so-called genius is a lie, and hard work is real.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广东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样的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一、广东征地补偿标准年是怎样的征收耕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

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当前农村土地流转的主要类型为土地互换、出租、入股、合作等方式。

流转土地要坚持农户自愿的原则,并经过乡级土地管理部门备案,签订流转合同。

为了适应经济建设的需要,为人民建设更美好安宁的家园,方便交通,充分发挥现代交通工具的便捷,用时间缩小边远地区的距离,实现城乡一体化,希望广大人民群众支持配合,特制定本条例。

(一) 征地补偿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

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4、征收工矿建设用地、村民住宅、道路等集体建设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6万元。

5、征收空闲地、荒山、荒地、荒滩、荒沟和未利用地平均每亩补偿2.1万元。

(二)其他税费1、耕地占用税,按每平方米2元计算。

2、商品菜地开发建设基金,按每亩1万元计算。

3、征地管理费,按征地总费用的3%计算。

由国土资源部门严格按有关规定使用。

4、耕地占补平衡造地费,平均每亩4000元,统筹调剂使用,省国土资源厅负责监督验收。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法规类别】土地征用与有偿使用【发文字号】珠府[2015]43号【发布部门】珠海市政府【发布日期】2015.03.31【实施日期】2015.05.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规范性文件【失效依据】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2018)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的通知(珠府〔2015〕43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已经八届47次市政府常务会议研究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5年3月31日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办法第一条为规范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等法律、法规和政策文件的规定,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我市行政区域内征收(征用)土地上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被征收(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及地上附着物,按本办法规定标准进行补偿。

除征收(征用)土地上附着物外,本办法及附件所列各项补偿单价都已包含被征收(征用)土地范围内用于种养的各项生产工具、运输工具和各种可搬动的设备、设施、备用物料等的搬迁费用(详见附件1: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细目与附件2:珠海市征收(征用)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分类明细表)。

第四条以下情形的征收(征用)补偿采用个案评估确定:(一)地上附着物中有合法产权的永久性建筑物的征收补偿,且未安排土地用于被征收人新建房屋的。

(二)有合法手续的专业养殖场青苗及地上附着物征收补偿。

(三)生态种养的有机农场、绿色基地。

(四)取得合法经营手续的旅游、休闲、生产的农业综合体。

最新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最新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样的

I am a slow walker,but I never walk backwards. 简单易用轻享办公(页眉可删)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1、征收耕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3万元。

水田平均每亩补偿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万元。

2、征收基本农田补偿标准旱田平均每亩补偿5.8万元。

田平均每亩补偿9.9万元。

菜田平均每亩补偿15.6万元3、征收林地及其他农用地平均每亩补偿13.8万元。

随着国家建设的发展,越来越多的土地被征收。

土地征收是永久的,与此同时,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也会获得征地补偿。

那么,珠海市征地补偿新标准年是怎样的?下面就由的来为大家带来相关的内容。

我国《土地管理法》自制定以来,已进行过两次修改。

第一次是1988年,依据宪法修正案,修订后的《土地管理法》,允许依法出让土地使用权;第二次是在十年后的1998年,主要是调整了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市规划中开发利用土地资源的法律关系,同时对内容细节进行较多的充实。

一、2017年珠海市征地拆迁补偿标准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二、补偿公式1、土地补偿计算公式土地补偿费=被征地亩数×年产值×补偿倍数安置补助费=需要安置的人数×年产值×补偿倍数需要安置的人数=被征地数÷征地前人均分配耕地数2、青苗补偿费计算公式青苗补偿费是指农作物正处于生长期未能收获,因征用土地需要及时让出土地,致使农作物不能收获而使农民造成损失,所给予土地承包经营或者土地使用者的经济补偿。

青苗补偿费的标准一般农作物最高按一季产值计算,如果是播种不久或投入较少,也可以按一季产值的一定比例计算。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6.19•【字号】珠府〔2024〕48号•【施行日期】2024.06.19•【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的通知各区政府(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各直属机构:现将《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自然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24年6月19日珠海市国有建设用地地价管理规定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划拨用地第三章出让用地第四章其他第五章附则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加强地价管理,维护土地市场正常秩序,进一步规范和完善本市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有偿使用制度,保障土地所有者、使用者合法权益,根据有关法律法规规定,结合本市的实际,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在本市行政区域内(不含横琴粤澳深度合作区),以划拨、出让、租赁(含临时使用)和作价出资(入股)等方式取得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应缴交的土地价款(含租金,以下简称地价款),依据本管理规定确定。

地价款的计算标准以人民币为结算单位;用外币支付的,按支付当日结算银行公开挂牌的外汇买卖中间价折合人民币计算。

第三条本管理规定所称评估价,是指以市政府批准施行的基准地价、标定地价为基础,由土地估价机构按照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出让地价评估技术规范等规定的程序和方法,结合所在区位正常市场价格水平,逐宗评估得出拟有偿使用宗地的土地使用权价格或拟补缴的地价款。

本管理规定中按评估价计收地价款、临时使用土地补偿费、确定招标拍卖挂牌出让(租赁)底价,均应以评估价为重要参考并履行集体决策程序。

采取招标拍卖挂牌方式出让、租赁的用地,地价款应以实际成交价格计收。

基准地价、标定地价经市政府批准后公布实施,并可根据社会经济发展、土地市场供求状况适时调整。

地价内涵的土地开发程度设定为:万山海洋开发试验区的土地开发程度为“三通”(宗地外通路、通电、通讯),其他区域的土地开发程度为“五通一平”(宗地外通路、通上水、通下水、通电、通讯和宗地内土地平整),另有规定或土地出让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最新珠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最新珠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

No kind of education can match adversity.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珠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现在在城市拆迁改造的过程当中,有很多一部分公民就成了大家在生活当中经常所说的拆二代。

其实最主要还是因为本身各地的土地的价值就在不断的提升过程当中,物价飞速增长的一个时代,就导致了拆迁补偿的问题也一直在不断的上升过程中。

下面为大家介绍的是,珠海征地补偿新标准是怎么规定的?一、珠海征地补偿新标准2017是怎么规定的?1、各项征地补偿费用的具体标准、金额由市、县政府依法批准的征地补偿安置方案规定。

2、土地被征用前3年平均年产值的确定(有关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的补偿标准):按当地统计部门审定的最基层单位统计年报和经物价部门认可的单价为准。

3、按规定支付的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尚不能使需要安置的农民保持原有生活水平的,可增加安置补助费。

原土地补偿费和安置补助费的总和不得超过土地被征用前三年平均年产值的30倍的土地管理规定,已经在年3月26日《土地管理法》中删除。

政府征收农民土地,应有合法项目,按照法定程序,给予被征收人合理补偿,先补偿,再征收,任何违反以上基本原则的征收行为都属于违法征收。

被征收人可以拒绝签订征地补偿安置协议,以申请信息公开,提起行政复议,行政诉讼等方式争取自己的合法权利。

二、征地补偿费用项目1、土地补偿费用地单位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因其土地被征用造成经济损失而支付的一种经济补偿。

2、青苗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青苗因征地受到毁损,向种植该青苗的单位和个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3、附着物补偿费用地单位对被征用土地上的附着物,如房屋、其它设施,因征地被毁损而向该所在人支付的一种补偿费用。

珠海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珠海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珠海市土地征收赔偿标准
珠海市土地征收的赔偿标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制定。

一、被征收土地的补偿标准
1. 征收补偿费:征收补偿费根据征收土地的用途、地段、地价、土地面积、补偿时点等因素综合测算,并进行公示,由政府按规定支付。

2. 拆迁补偿费:根据被征收人所拥有的房屋、构筑物的性质、规模、建设年限、使用年限等因素综合计算,并进行公示,由政府按规定支付。

3. 建设补偿费:根据被征收人所在地区的基础设施建设状况、建设用地性质、建设规模、用地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并进行公示,由政府按规定支付。

二、被征收人的安置补偿标准
1. 住房安置费:根据被征收人家庭人口和住房面积等因素综合测算,并进行公示,由政府按规定支付。

2. 生活补助费:对于特殊困难群体、弱势群体,可按照实际情况给予一定的生活补助费,由政府按规定支付。

3. 就业补助费:对于失去土地后需要找工作的被征收人,在政府指导下可以享受一定的就业补助费,由政府按规定支付。

以上赔偿标准仅供参考,具体标准以珠海市土地管理局公告为准。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08.06.02•【字号】珠府[2008]62号•【施行日期】2008.06.02•【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部分失效•【主题分类】价格正文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的通知(珠府〔2008〕62号)各区人民政府,经济功能区,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珠海市人民政府二○○八年六月二日珠海市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管理规定第一条为了完善我市斗门区国有土地有偿使用制度,合理利用土地,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和国家、省有关土地有偿使用的规定,结合我市斗门区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国有土地价格,是指国有土地使用权的出让价格和有偿划拨价格,其土地开发程度达到“五通一平”(通电、通路、供水、排水、排污、土地平整),但本规定另有规定或土地使用合同另有约定的除外。

第三条在斗门区范围内出让、划拨国有土地使用权的价格依据本规定确定。

第四条斗门区国有土地价格根据下列因素确定:(一)用地功能类别(共分十三类):1.商业和服务业(含商场、市场、展销、餐饮、娱乐、健身等)、金融证券及保险业的营业场所、营业性公用事业的营业场所、加油(气)站用地。

2.住宅(含产权式酒店、酒店式公寓)、别墅、停车楼(库)用地。

3. 办公、写字楼用地。

4.宾馆、酒店(含公寓式酒店)、旅店、招待所、会展业用地。

5.工业用地。

6.港口、码头和陆路交通运输站场用地。

7.物流、仓储用地。

8.旅游用地。

9.农、林、牧、渔、苗圃、种养业用地(按农用地处理)。

10.营业性公用事业(含供水、供电、供气、邮政、电信、污水处理等行业)的设施用地。

11.行政、事业单位用地和部队用地。

12.社会力量兴办的文化、卫生、体育设施用地。

13.教育设施用地。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府〔2018〕3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府〔2018〕32号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的通知珠府〔2018〕32号横琴新区管委会,各区政府(管委会),市府直属各单位:现将《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执行中遇到问题,请径向市国土资源局反映。

珠海市人民政府2018年4月15日珠海市土地征收补偿工作实施细则第一条目的和依据为进一步规范完善我市土地征收(以下简称征地)管理体制,推进项目征地工作顺利开展,保障被征收人的合法权利,根据《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珠海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委托组织实施征收土地工作的规定》(珠海市人民政府令第112号,以下简称市政府令112号)和相关法规政策,结合我市实际情况,制定本实施细则。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细则适用于我市行政区域范围内涉及征收农民集体所有土地的项目。

市级以上项目实行征地总包干制度,按规定由各区负责征地补偿费用的市级项目除外。

第三条职责分工市政府是我市征地责任主体,组织实施征地工作。

征地预公告、征地公告发XXX审定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等具体征地工作委托区政府(含各功能区管委会,下同)行使。

市国土资源局负责全市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负责审核征地包干协议书。

征地补偿、安置方案的组织听证及发布、签订相关征地补偿协议、支付征地补偿费用、作出征地补偿决定等职权委托区政府行使。

市发改、财政部门负责将市国土资源局审核的市政府投资项目征地补偿总额及征地工作经费纳入项目总投资。

市财政部门负责审核被征收物残值处置方案,并指导实施。

珠海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珠海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

you're uinique, nothing can replace you.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珠海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导读:珠海拆迁赔偿标准是根据不同的情况来进行不同的判断的,比如说如果是征收稻田的话,应该是按照每亩补偿4600元的价格来进行补偿的,如果征收的是属于菜地或者是作物地的话,每亩是补偿4500元。

一、珠海拆迁赔偿标准是怎样的?征收稻田按每亩补偿4600元。

征收甘蔗田糖蔗每亩补偿4500元;食用黑蔗每亩补偿5400元;食用黄皮(白)蔗每亩补偿7400元。

征收菜地、作物地已覆盖种植的,每亩补偿4500元;已开垦但未投种的,每亩补偿开垦费1300元。

征收山林地山林地青苗补偿面积按水平投影面积计算。

(一)宜林地每亩补偿1200元;(二)郁闭度大于等于0.1且小于0.2的疏林地每亩补偿1900元;(三)郁闭度大于等于0.2的新造林地(造林三年内、树木平均胸径在5厘米以下)每亩补偿2800元;(四)郁闭度大于等于0.2且树木平均胸径5-15厘米(含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3600元;(五)郁闭度大于等于0.2且树木平均胸径达15厘米以上(含15厘米)的林地每亩补偿5400元;(六)灌木林地(棘林地)每亩补偿1600元;(七)荒山上非人工种植的草丛荒地不予补偿。

《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第十七条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一)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二)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三)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

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制定补助和奖励办法,对被征收人给予补助和奖励。

第十八条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优先给予住房保障。

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二、房屋拆迁补偿范围有哪些?1、房屋。

被拆迁房屋凡列入补偿范围的,必须是合法房屋。

这里所说的合法,就包括两方面含义:(1)所有权人合法所有。

珠海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珠海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

珠海征地补偿标准标准是如何规定的?征收土地应当依法向被征地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支付征地补偿款。

征地补偿款包括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和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

被征地农民养老保障资金由用地单位一次性计提,计提标准按省、市相关政策规定执行。

我国现在是法制社会,一切民事活动都是由法律所规定的。

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索然可以征收属于公民属于的土地,但室征收的流程必须啊哟合法法律规范。

我国各地对征地流程都制定了职工的法律规范。

今天小编给大家带来的是规定珠海征地补偿标准标准的法律规范。

▲最新《珠海市土地征收管理办法(试行)》▲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土地征收程序,依法维护被征收土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的合法权益,保障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珠海经济特区土地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市行政区域内土地征收工作。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征收土地(以下简称:“征地”),是指国家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依照法律规定程序和批准权限,并依法对被征地的农村集体经济组织和农民合理补偿和妥善安置后,将农民集体所有的土地征为国家所有的法律行为。

▲第二章一般规定第四条市政府根据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统筹安排本市征地工作。

市土地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土地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征地工作的指导、监督和管理。

区政府(含各功能区管委会,下同)作为征地工作主体,按照属地管理原则,负责组织区征地和城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区征收办”)、辖区镇政府(街道办事处)实施辖区范围内的征地和补偿安置工作,并做好征地档案管理。

项目跨区的,由项目所在区政府分别负责本辖区范围内的具体征地工作。

发展和改革、公安、监察、民政、财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住房和城乡规划建设、城管执法、海洋农业和水务、市政和林业、审计等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协同做好征地相关工作。

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

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

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背景介绍榕益村位于斗门区,拥有丰富的自然资源和独特的人文历史。

然而,由于城市发展的需要,该村将面临迁建与补偿的问题。

本方案旨在制定一套科学合理的补偿方案,保障村民的合法权益,同时推动斗门区的可持续发展。

补偿方案概述1.建立公正的评估机制,确保房屋、土地等物资的准确衡量与评估。

2.提供全面的经济补偿,以弥补村民因迁建而带来的经济损失。

3.提供合适的住房与就业安置,确保村民的基本生活需求得到满足。

4.提供教育与医疗资源,以改善村民的生活品质与福利水平。

5.保留与发展榕益村的人文历史与自然资源,提升旅游与文化产业的发展潜力。

具体措施评估机制•成立评估委员会,由有关方面的专家、学者和政府代表组成,负责核定补偿标准和程序。

•制定科学的评估指标,包括房屋面积、土地价值、经济损失等因素。

•公开透明地进行评估,村民有权参与评估过程,并可提出异议和申诉。

经济补偿•根据评估结果,以现金方式向村民支付补偿款项,并确保按时足额支付。

•提供创业支持和培训机会,鼓励村民发展新兴产业,增加其经济收入。

•建立合理的收入补偿机制,确保村民不会因迁建而导致经济困境。

住房与就业安置•建设新的居住区,提供舒适的住房,满足村民的基本居住需求。

•为村民提供就业机会,促进局部经济发展,增加就业机会与收入来源。

教育与医疗资源•建设教育设施,提供优质的教育资源,确保村民子女的教育权益。

•建设医疗机构,提供基本的医疗服务,提高村民的健康水平与生活质量。

保护与发展•保留榕益村的传统建筑和文化遗产,进行合理的修缮和保护。

•发展旅游与文化产业,提升榕益村的吸引力和经济价值,为村民提供更多就业机会与收入来源。

结论本方案旨在保障榕益村村民的合法权益,提供全面的补偿和安置机制,同时兼顾榕益村的文化和自然资源的保护与发展,为斗门区的可持续发展做出积极贡献。

验收与监督机制•成立验收与监督委员会,负责对补偿方案的落实进行监督和评估。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东省珠海市⽃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东省⼈民政府批复了⼴东省国⼟资源厅报批的《⼴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件。

即明拆迁律师将⼴东省珠海市⽃门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友:
⼴东省珠海市⽃门区⼟地只有五类⼟地⼀种:
五类区⽚区⽚范围:⽩藤街道、⽃门镇、⽩蕉镇、井岸镇、乾务镇、莲洲镇。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52300元/亩;未利⽤地:15467元/亩。

爱⼟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民政府规定执⾏。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法精神,征收农民⼟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活⽔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地利⽤较好,⽽使⼟地年产值远⾼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农⽤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欢迎咨询即明拆迁律师。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告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
价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珠海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21.02.18
•【字号】珠府函〔2021〕14号
•【施行日期】2021.02.18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珠海市人民政府关于公布实施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的公

珠府函〔2021〕14号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将我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予以公布。

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自公布之日起实施,2020年1月1日起至区片综合地价公布期间,已报批用地补偿标准低于区片综合地价的,应按照区片综合地价落实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差额。

附件:珠海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
珠海市人民政府
2021年2月18日附件
珠海市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表区域名称
注:1.全市统一设定林地调节系数0.45;
2.征收建设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执行;
3.征收未利用地参照征收农用地区片综合地价设定调节系数0.4执行。

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一)

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一)

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一)斗门区榕益村补偿方案1. 背景介绍•榕益村位于斗门区,是一座历史悠久的村庄,拥有丰富的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

•由于斗门区城市发展规划的需要,榕益村需要进行补偿工作。

2. 目标•实施合理的补偿方案,保障榕益村村民的合法权益。

•最大限度地减少对榕益村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影响。

3. 行动计划形成补偿方案•成立榕益村补偿工作小组,由专业人士和相关部门代表组成。

•通过调查研究,了解榕益村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价值。

•结合斗门区城市发展规划,制定具体的补偿方案。

补偿标准制定•考虑榕益村的历史、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重要性,制定相应的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应充分考虑村民的意见和需求,确保公平合理。

村民参与与沟通•通过村民代表会议、座谈会等形式,向村民介绍补偿方案,听取意见和建议。

•公开透明地向村民传达补偿方案的具体内容和实施进度。

•积极处理村民提出的问题和纠纷,确保每位村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资金筹措与分配•确定补偿方案所需的资金总量,并积极寻求资金渠道。

•优先筹措与榕益村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保护相关的资金。

•按照补偿方案和标准,将资金分配给符合条件的村民。

4. 风险与应对•风险1:村民不满意补偿方案。

–应对措施:提前充分与村民沟通,确保他们的意见被充分听取,尽量减少纠纷的发生。

•风险2:资金筹措困难。

–应对措施:积极寻求政府支持和社会捐助,确保补偿资金的筹措。

•风险3:施工对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影响。

–应对措施:制定详细的施工方案,确保最小化影响,并进行监测和维护工作。

5. 结论本方案旨在保障榕益村村民权益的同时,充分考虑文化遗产和自然资源的保护。

通过合理的补偿方案和公开透明的沟通,有效减少纠纷的发生,保证项目的顺利实施。

同时,要密切关注风险的变化,及时采取应对措施,确保方案的有效性和可持续发展。

珠海拆除厂房补偿方案

珠海拆除厂房补偿方案

珠海拆除厂房补偿方案1. 引言珠海市政府近期计划进行一项城市改造工程,其中包括拆除部分老旧厂房,以腾出土地进行新的城市建设。

本文档将介绍针对拆除厂房业主的补偿方案。

2. 补偿范围根据珠海市政府的规定,以下内容可纳入拆除厂房的补偿范围:•厂房面积•厂房土地使用权•厂房建筑年限剩余价值•厂房内的固定设备和机械设备3. 补偿标准珠海市政府制定了一套补偿标准,具体如下:3.1 厂房面积补偿拆除厂房面积将根据市场价值进行评估,补偿金额为每平方米2000元。

3.2 土地使用权补偿拆除厂房的土地使用权将进行重新评估,并按照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具体补偿金额将根据土地市场行情和土地评估报告确定。

3.3 建筑年限剩余价值补偿拆除厂房的建筑年限剩余价值将按照年限折旧的原则进行计算,并进行相应的补偿。

3.4 固定设备和机械设备补偿拆除厂房内的固定设备和机械设备将根据其市场价值进行评估,并按评估结果进行补偿。

4. 补偿流程拆除厂房业主可按照以下流程办理补偿事宜:4.1 申请补偿拆除厂房业主需在拆除工程启动前向市政府提交补偿申请。

申请材料包括:•申请人身份证明•厂房产权证明•土地使用证明•厂房建筑年限剩余价值证明•固定设备和机械设备清单及价值证明4.2 补偿评估市政府将组织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评估,并安排评估专家对拆除厂房进行实地勘察和评估。

4.3 补偿协商根据评估结果,市政府将与拆除厂房业主进行补偿协商,确定具体的补偿金额和方式。

4.4 补偿支付经双方协商达成一致后,市政府将向拆除厂房业主支付补偿款项。

5. 争议解决若双方在补偿方案上无法达成一致,可以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

6. 结论珠海拆除厂房补偿方案包括厂房面积补偿、土地使用权补偿、建筑年限剩余价值补偿和固定设备和机械设备补偿。

拆除厂房业主可按照申请补偿、补偿评估、补偿协商和补偿支付的流程办理相关事宜。

如有争议,可申请行政复议或提起行政诉讼解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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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征地补偿标准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广东省人民政府批复了广东省国土资源厅报批的《广东省征地补偿保护标准》的文件。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将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的征地补偿标准分享给各位网友:
广东省珠海市斗门区土地只有五类土地一种:
五类区片区片范围:白藤街道、斗门镇、白蕉镇、井岸镇、乾务镇、莲洲镇。

补偿标准:耕地:50400/亩;园地;38767元/亩;林地:19067元/亩;养殖水面;52300元/亩;未利用地:15467元/亩。

爱土征地拆迁律师团提醒各位被征收人:
以上补偿标准仅包含土地补偿费、安置补助费,不包含被征收土地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青苗及地上附着物补偿费按照本地人民政府规定执行。

该标准为保护性标准,根据国家征地相关立法精神,征收农民土地补偿,以被征地农民生活水平不降低为宜,其次,因对土地利用较好,而使土地年产值远高于区委平均产值的,如在土地上种植经济作物,利用农用地开展特殊种植、养殖业,应当根据实际情况获得更高补偿。

如你对该标准仍有不理解的地方,欢迎咨询爱土拆迁律师团。

湖北省宜昌市秭归县征地补偿标准
广东省珠海市香洲区征地补偿标准
湖北省当阳市征地补偿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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