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合集下载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属于合同的一种,用于约定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事项。

然而,它们在具体的使用场景和约定内容上存在一些区别。

二、使用场景1. 买卖合同:适用于个人或企业直接与卖方进行商品或服务的交易,一般用于个人消费、个体经营者和小型企业之间的交易。

2. 购销合同: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之间或大型企业与供应商之间的商品或服务交易,一般用于大宗物资采购、进出口贸易等场景。

三、主要内容1. 买卖合同:主要约定买方购买商品或服务的种类、数量、质量标准、价格、付款方式、交货时间、交货地点等具体事项。

买方支付购买价款后,卖方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

2. 购销合同:除了包含买卖合同的内容外,还约定了供应商的供货能力、交货周期、质量保证、售后服务等更加详细的条款。

购销合同通常涉及到大额交易和长期合作关系,双方会更加注重合同的细节和风险控制。

四、法律适用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法律适用上并无本质区别,都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当合同履行发生争议时,双方可以通过协商、仲裁或诉讼等方式解决。

五、风险与责任1. 买卖合同:风险和责任主要由买方承担,包括商品质量问题、交付延迟等。

卖方在交付商品或提供服务后,一般不再承担责任。

2. 购销合同:双方在合同中会约定更加详细的风险和责任分配,以适应大型交易和长期合作的需求。

供应商通常会承担更多的责任,如供货延迟、商品质量问题等。

六、补充条款1. 买卖合同:根据具体交易情况,双方可以在合同中约定一些补充条款,如违约责任、争议解决方式等。

2. 购销合同:由于购销合同的复杂性和长期性,双方在合同中通常会约定更多的补充条款,如合同解除条件、违约赔偿、知识产权保护等。

七、总结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使用场景、主要内容、法律适用、风险责任和补充条款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企业在签订合同时,应根据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并在合同中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1. 定义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用于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交易条件和权责的合同形式。

但在实际应用中,它们在用词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差异。

买卖合同(Sale Contract)是指一方作为卖方,将所有权或使用权转移给另一方作为买方,以一定的价款交换商品或服务的合同形式。

购销合同(Purchase and Sale Agreement)是指买方与卖方之间约定买卖商品或服务的合同形式。

2. 适用范围的差异买卖合同通常用于个人或企业直接从生产者或供应商购买商品或服务。

买方和卖方是明确的,交易双方关系简单直接。

购销合同则适用于供应链中的大规模交易。

在供应链中,可能涉及多个中间商、分销商或经销商。

购销合同更侧重于对买方和卖方的权益保护,通常会具备更加复杂的条款。

3. 权责和责任的差异买卖合同的目的是明确约定商品或服务的质量、数量、价格、交付时间和方式等基本条件。

当买方支付款项后,卖方将完成交付,交易即告完结。

买卖合同通常只涉及到双方之间的权责关系。

购销合同在商品或服务的买卖过程中会涉及更多的责任和义务。

除了明确买卖的基本条件,购销合同还会约定交付时间、方式、支付条件、验收标准、违约责任、争议解决等方面的内容。

购销合同相对于买卖合同来说,更加注重双方之间的合作关系。

除了交货和付款外,还可能包括商品生产、质量检验、库存管理、售后保障等方面的条款。

4. 法律适用的差异买卖合同的法律适用通常以买卖双方所在地的法律为准。

由于买卖合同通常涉及一般商品或服务的交易,其法律适用相对简单明了。

购销合同涉及的是更为复杂的供应链关系,因此其法律适用范围更广。

根据国际贸易国际习惯和相关法律法规,购销合同可能需要考虑更多的国际贸易规则和国际商事惯例。

5. 总结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定义、适用范围、权责和法律适用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买卖合同适用于个人或企业的简单交易,在交易双方明确的情况下,约定商品或服务的最基本条件。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虽然它们都是为了实现商品的买卖交易,但在一些方面存在一些细微的差异。

本文将详细介绍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一、定义和主体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之间就商品的购买和销售达成的协议。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是购买商品的一方,卖方是销售商品的一方。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购货方与销货方之间就商品的购买和销售达成的协议。

在购销合同中,购货方是购买商品的一方,销货方是销售商品的一方。

二、合同内容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通常包含商品的描述、数量、质量、价格、交货方式、付款方式、违约责任等条款。

买卖合同更加注重交易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及交易的细节。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除了包含买卖合同中的内容外,还会涉及到商品的销售渠道、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条款。

购销合同更加注重销货方的销售策略和销售支持。

三、合同对象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对象是具体的商品,包括但不限于货物、设备、原材料等。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的对象是销售方的全部或部分产品或服务。

四、合同性质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一种典型的民事合同,受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买卖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商品的买卖交易。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一种商业合同,除了受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外,还受到商业法律和商业惯例的约束。

购销合同的主要目的是实现商品的购买和销售,同时也涉及到销货方的销售策略和销售支持。

五、责任分工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买方负责支付货款并接收商品,卖方负责交付商品并收取货款。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购货方负责支付货款并接收商品,销货方负责交付商品并收取货款。

六、法律风险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的法律风险主要涉及商品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方面。

当商品出现质量问题或交货延迟时,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的法律风险除了涉及商品的质量、数量、交付时间等方面外,还涉及到销货方的市场推广、售后服务等方面。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目的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合同形式,它们之间存在一些区别。

买卖合同是指买方购买卖方所提供的商品或服务的合同,目的是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确保交易的顺利进行。

购销合同是指卖方销售商品或服务给买方的合同,目的是确保卖方能够按照约定条件向买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二、合同主体买卖合同中的主体是买方和卖方,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方,卖方是指出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

购销合同中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卖方是指销售商品或提供服务的一方,买方是指购买商品或服务的一方。

三、权利和义务在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要权利是购买商品或服务,并要求卖方按照合同约定提供相应的商品或服务;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商品或服务的对价。

卖方的主要权利是收取商品或服务的对价,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或服务。

在购销合同中,卖方的主要权利是销售商品或服务,并要求买方按照合同约定支付相应的对价;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向买方提供商品或服务。

买方的主要权利是购买商品或服务,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商品或服务的对价。

四、交付和接受在买卖合同中,交付是指卖方将商品或服务交付给买方,接受是指买方确认收到商品或服务,并表示满意。

交付和接受的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在购销合同中,交付是指卖方将商品或服务交付给买方,接受是指买方确认收到商品或服务,并表示满意。

交付和接受的方式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五、风险和所有权转移在买卖合同中,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是两个独立的概念。

风险转移是指自交付之时起,商品或服务的损失或毁坏由买方承担;所有权转移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在购销合同中,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也是两个独立的概念。

风险转移是指自交付之时起,商品或服务的损失或毁坏由买方承担;所有权转移是指商品或服务的所有权从卖方转移到买方。

风险和所有权的转移可以根据双方的约定而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基本概念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指在商品交易过程中,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书面协议。

它们都是属于合同法范畴的一种特殊类型合同,用于规范双方在商品买卖过程中的权利和义务关系。

尽管它们有相似之处,但在具体内容和适用范围上存在一些区别。

二、主要区别1. 定义和主体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之间就特定商品的买卖关系达成的合同。

买方是指购买商品的一方,卖方是指出售商品的一方。

买卖合同是一种双边合同,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商品的数量、质量、价格、交付方式等具体事项。

购销合同是指购买方和销售方之间就特定商品的购销关系达成的合同。

购买方是指购买商品的一方,销售方是指销售商品的一方。

购销合同是一种三方合同,除了买方和卖方之外,还存在一个供货方(生产商或经销商)。

2. 交易方式和范围买卖合同一般适用于个体买卖交易,即买方和卖方直接进行商品交易。

买卖合同通常适用于小规模的交易,例如个人购买日常生活用品或小型商品交易。

购销合同一般适用于大规模的商品交易,例如企业之间的商品采购和销售。

购销合同涉及到的交易规模较大,往往涉及到大量商品的购买和销售,需要更加复杂的交易方式和流程。

3. 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交付给买方,并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商品的购买价格。

购销合同中,销售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交付给购买方,并确保商品的质量符合合同要求。

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支付商品的购买价格。

供货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向销售方提供商品。

4. 法律适用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法律适用上没有本质区别,都受到合同法的规范和约束。

根据国家的法律法规,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订立、履行和解决争议的程序和规则是相似的。

三、总结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规范商品交易关系的重要法律文件。

尽管它们在名称上有所不同,但在实质上具有相似的目的和效果。

买卖合同适用于个体买卖交易,涉及小规模的商品交易;而购销合同适用于大规模的商品交易,涉及企业之间的商品采购和销售。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贸易合同的一种,但在实际操作中,二者有一些区别。

本文将对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进行对比,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的差异。

1. 定义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之间的合同,其中买方同意购买,卖方同意卖出商品或服务。

买卖合同主要适用于实物交易和服务交易。

购销合同是一种在中国企业之间常用的贸易合同,指的是承销商和制造商之间的合同,承销商同意购买制造商的产品,然后在其销售出售。

2. 签订方买卖合同只有买方和卖方两个签订方,而购销合同通常涉及三个签订方:承销商、制造商和最终客户。

3. 商品类型买卖合同主要适用于实物交易,如商品的买卖、房屋、土地的买卖等。

而购销合同一般适用于产品的销售,通常包括制造商将商品供应给承销商,承销商然后将商品出售给最终客户。

4. 合同结构买卖合同的结构一般较为简单,通常包含两个主要部分:商品描述和价格说明。

买卖合同所涉及的问题通常比较基本,如商品的数量、品质、价格等。

而购销合同的结构则相对复杂,通常需要包括多个组成部分。

这些部分包括:产品说明、交货条件、价格条款、质量控制等内容。

购销合同中的内容通常较为细致,涉及到的问题比较复杂,需要对一系列的销售条件进行详细说明。

5. 合同执行买卖合同的执行通常比较简单,卖方向买方提供所需的商品或服务,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格。

一般情况下,合同的执行只需考虑买卖双方达成一致,保证商品或服务交付的按照合同条件履行即可。

购销合同的执行可以比买卖合同复杂得多。

承销商通常需要根据制造商提供的产品规格,市场需求和销售渠道进行销售行动的定制,此外还需要履行多个方面的责任,例如产品质量,交货和支付。

同时,制造商和承销商之间也会对合同执行进行仔细监测,以确保最终客户获得的产品满足一定的标准和质量要求。

综上所述,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一些方面有所相似,但它们的区别在实际操作中显著。

针对不同的产品类型和商业环境,企业应该能够区分并选择合适的合同类型来实现良好的交易合作。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范围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民事合同的一种形式,用于规范商品的交易行为。

它们在法律上的定义和适用范围存在一些差异。

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向卖方购买商品,并支付相应的价款,而卖方则向买方交付商品的合同。

买卖合同适用于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易,以及个人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

购销合同是指购方向销方购买商品,并支付相应的价款,而销方则向购方交付商品的合同。

购销合同适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以及企业与个人之间的商品交易。

二、合同内容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合同内容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1. 商品描述:买卖合同通常需要详细描述商品的品种、规格、数量、质量等信息。

购销合同也需要包含这些信息,但对于企业之间的交易,更加注重商品的标准化和规范化。

2. 价格条款: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需要明确商品的价格,但购销合同通常会涉及更多的价格条款,如批发价格、零售价格、优惠价格等。

3. 交付方式: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需要明确商品的交付方式,但对于企业之间的交易,购销合同通常会涉及更多的交付方式,如物流配送、仓储交付等。

4. 付款方式: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需要明确付款方式,但购销合同通常会涉及更多的付款方式,如电汇、信用证、承兑汇票等。

三、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权利和义务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1. 买方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赋予买方相应的权利,如要求交付商品、要求质量保证等。

但对于购销合同,买方通常享有更多的权利,如要求退换货、索赔等。

2. 卖方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赋予卖方相应的权利,如要求支付货款、要求接受商品验收等。

但对于购销合同,卖方通常承担更多的义务,如提供售后服务、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等。

四、适用法律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适用法律方面也存在一些差异。

买卖合同的适用法律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

购销合同的适用法律主要以《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为基础,同时根据具体情况适用相关的法律法规,如《中华人民共和国销售合同法》等。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

尽管它们都涉及买卖双方之间的交易,但在具体的法律规定和约定上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重点讨论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之间的区别,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这两种合同的特点和用途。

1. 定义和范围买卖合同是指卖方以货物的所有权转让为主要义务,买方以支付货款为主要义务,双方在权利和义务上存在平等关系的合同。

它适用于销售货物的交易,无论是实物商品还是不动产。

购销合同是指卖方在货物上的所有权未转让给买方,但同意将货物销售给买方,并向买方提供支持和服务的合同。

购销合同一般适用于复杂的交易,例如软件销售、技术支持等。

2. 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中,卖方的主要义务是将货物的所有权转让给买方,同时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货款。

这意味着卖方只需确保货物符合约定的质量和数量,并按时交付给买方。

买卖合同中通常不涉及其他附加条件或服务。

购销合同中,卖方仍然保留货物的所有权,但同意将货物销售给买方。

此外,购销合同中通常包括卖方提供支持和服务的义务。

例如,卖方可能需要提供技术支持、培训或维修服务。

3. 风险和责任在买卖合同中,货物的风险通常在交付时转移给买方。

这意味着如果货物在交付过程中损坏或丢失,买方将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在购销合同中,因为卖方仍然保留货物的所有权,风险一般在买方接收后转移给买方。

这意味着如果货物在运输过程中损坏或丢失,卖方将承担相应的风险和责任。

4. 终止和争议解决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终止和争议解决方式上也存在一些不同。

在买卖合同中,如果一方违约或不履行合同义务,另一方有权终止合同并寻求赔偿。

争议解决一般会通过商业仲裁或法院诉讼进行。

而购销合同通常包含更加复杂的条款和条件,可能需要双方签署额外的服务协议或支持文件。

如果发生争议,合同通常规定了仲裁或解决争议的程序。

5. 法律适用最后,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可能在法律适用上有所不同。

具体适用的法律取决于签订合同的国家或地区的法律制度。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在商业领域中,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

这两种合同都是用于约定商品或服务的交易细节,但在某些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在本文中,我将介绍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之间的区别。

1. 定义和范围买卖合同是指在双方意愿一致的情况下,买方支付货款并获得卖方所有权或使用权的合同。

买卖合同可以涉及的物品包括商品和非商品,例如房屋、车辆、电子设备等。

购销合同是指买方以货款购买卖方所出售的商品的合同。

购销合同只涉及商品,不包括非商品的交易。

2. 合同当事人在买卖合同中,当事人可以是个人、企业、机构等。

买方和卖方在买卖合同中有平等的地位,他们在交易中享有同等的权利和义务。

购销合同中,买方通常是需要商品的最终消费者,而卖方则是提供商品的供应商。

在购销合同中,卖方通常拥有较强的议价权和更大的市场影响力。

3. 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在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要权利是收到符合合同约定的商品,并支付对应的货款。

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并确保商品符合质量要求。

购销合同中,买方除了有收到符合合同约定商品和支付货款的权利外,还有权利退货或要求赔偿。

卖方的主要义务是按照合同约定提供商品,并确保商品的质量和交付时间。

4. 合同解除和违约责任在买卖合同中,如果卖方无法按时交付商品或商品不符合约定的质量要求,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

在购销合同中,如果卖方违约,买方有权要求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同时有权要求退货。

5. 法律适用和管辖买卖合同的适用法律和管辖权通常由当事人自行约定,可以选择适用国际法、国内法或国际商会的惯例。

购销合同的适用法律和管辖权通常根据当事人所在国家的法律制度来确定。

6. 专业术语差异在买卖合同中,使用的术语通常较为广泛,适用于各种类型的交易,包括商品和非商品的交易。

购销合同中,由于只涉及商品的交易,因此使用的专业术语通常更加专业化和特定。

7. 合同形式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可以以书面形式或口头形式存在。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述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经济活动中常见的合同形式,用于规范商品交易的法律关系。

虽然它们都属于商品交易合同的范畴,但在具体的法律效力、主体关系、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二、主体关系买卖合同一般是由一方作为卖方,另一方作为买方,双方在交易中扮演不同的角色。

卖方将商品所有权转移给买方,并收取相应的价款。

买卖合同的主体关系是一对一的。

购销合同则是由一方作为销售方,另一方作为购买方,销售方可以是生产商、供应商或者经销商。

销售方通过与多个购买方签订购销合同,将商品交付给购买方,并收取相应的价款。

购销合同的主体关系是一对多的。

三、法律效力买卖合同属于普通合同,其法律效力受到《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卖方和买方在买卖合同中享有平等的权利和义务,合同一旦成立,双方应当按照约定履行合同。

购销合同则属于特殊合同,其法律效力受到《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经济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保护。

购销合同通常涉及到大量的商品交易,双方在合同中可以约定一些特殊的条款,如质量、数量、价格等。

四、权利义务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义务将商品交付给买方,并保证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买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并接受卖方交付的商品。

购销合同中,销售方有义务按照合同约定,将商品交付给购买方,并保证商品符合合同约定的质量、数量等要求。

购买方有义务支付合同约定的价款,并接受销售方交付的商品。

五、适用范围买卖合同适用于个体经营者、个人消费者之间的商品交易,也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

买卖合同适用范围较为广泛。

购销合同适用于企事业单位之间的商品交易,尤其适用于大规模的商品交易,如供应链管理、批发业务等。

购销合同适用范围相对较窄。

六、举例说明买卖合同的典型案例是个人消费者购买商品,如购买一台电视机或一辆汽车。

买方与卖方达成买卖合同,约定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等,卖方将商品交付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述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属于合同的一种形式,用于约定买卖双方之间的权利和义务。

但是,它们在实质和适合范围上存在一些区别。

二、买卖合同的特点和适合范围买卖合同是指买方购买卖方提供的商品或者服务的合同。

其特点如下:1. 主体:买卖合同的主体是买方和卖方。

2. 商品或者服务:买卖合同的目的是购买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

3. 交付方式:通常情况下,买卖合同要求卖方将商品或者服务交付给买方。

4. 付款方式:买方需要支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给卖方。

5. 风险转移:普通情况下,商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买方。

6. 法律适合:买卖合同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买卖合同适合于个人之间、个人与企业之间、企业之间等各种交易场景,涵盖了商品的购买、销售和交易等方面。

三、购销合同的特点和适合范围购销合同是指供应商向销售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合同。

其特点如下:1. 主体:购销合同的主体是供应商和销售商。

2. 商品或者服务:购销合同的目的是供应商向销售商提供具体的商品或者服务。

3. 交付方式:供应商通常需要将商品或者服务交付给销售商。

4. 付款方式:销售商需要向供应商支付货款或者服务费用。

5. 风险转移:商品或者服务的风险在交付时转移给销售商。

6. 法律适合:购销合同同样适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购销合同适合于供应商与销售商之间的交易场景,涵盖了供应商向销售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的各个环节。

四、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实质和适合范围上存在以下区别:1. 角色不同: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主体;而购销合同中,供应商和销售商是合同的主体。

2. 目的不同:买卖合同的目的是买方购买商品或者服务;购销合同的目的是供应商向销售商提供商品或者服务。

3. 交付方式不同:买卖合同中,卖方需要将商品或者服务交付给买方;购销合同中,供应商需要将商品或者服务交付给销售商。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属于合同法中的一种特殊类型合同,用于规范商品交易中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买卖合同是指卖方将自己的商品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的合同。

购销合同是指卖方将自己的商品转让给买方,买方支付相应的价款,并且买方可以将商品再转卖给第三方的合同。

二、主要区别1. 权利义务的主体不同买卖合同中的主体是买方和卖方,双方在合同中约定了买卖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商品的交付、支付价款、商品的质量和数量等。

而购销合同中的主体是买方、卖方和第三方,买方在购销合同中不仅可以购买商品,还可以将商品再转卖给第三方,因此买方在购销合同中扮演了一个中间商的角色。

2. 转让权的不同买卖合同中,卖方将商品转让给买方后,买方对商品享有所有权,并且可以自由支配商品,包括使用、转让、出租等。

而购销合同中,买方将商品转让给第三方后,买方对商品的权利和义务就结束了,第三方成为商品的新所有人,并且享有商品的所有权。

3. 交易方式的不同买卖合同通常以一次性交易为主,即卖方将商品一次性转让给买方,并且买方一次性支付相应的价款。

而购销合同则可以采取分期交付的方式,即卖方可以将商品分批次地交付给买方,买方可以分批次地支付相应的价款。

4. 法律责任的不同买卖合同中,如果商品存在质量问题或者数量不符合约定,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包括退货、赔偿等。

而购销合同中,如果第三方购买了买方转卖的商品后发现存在问题,买方对第三方的法律责任是有限的,通常只需退还购买价款即可。

5. 合同的目的不同买卖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商品的转让和价款的支付,双方的主要目的是完成交易。

而购销合同的目的是实现商品的转让和价款的支付,同时买方还有权将商品再转卖给第三方,因此买方的主要目的是通过转卖获取利润。

三、适用范围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适用范围是不同的。

买卖合同适用于一般的商品交易,无论是个人之间的交易还是企业之间的交易都可以适用。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在商业交易中,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是常见的合同类型。

它们在实际操作中有着一些区别,包括合同的主体、权利义务的分配、合同履行的方式等方面。

本文将深入探讨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一、合同主体的不同买卖合同是指买方和卖方之间达成的协议,买方支付购买商品的价款,卖方则交付商品给买方。

买卖合同通常用于个体消费者购买商品或者公司间购买商品的情况。

而购销合同则是指购货单位和销货单位之间的合同,购货单位是指需要采购商品的企业或个人,销货单位是销售商品的企业或个人。

购销合同常用于生产和销售环节,其中销货单位为购货单位提供产品或服务。

二、权利义务的分配在买卖合同中,买方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购买商品的价款,而卖方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商品给买方。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交付商品的数量、质量和时间等。

而在购销合同中,购货单位的主要义务是支付购买商品的价款,销货单位的主要义务是交付商品给购货单位。

购货单位有权要求销货单位交付商品的数量、质量和时间等。

从这个角度看,买卖合同注重的是商品的交付和付款,而购销合同注重的是商品的采购和销售。

购销合同在组织供应链方面起着重要作用,它能够确保生产和销售环节的衔接,推动商品生产和流通。

三、履行方式的不同买卖合同一般是一次性的交易,即买方支付价款后,卖方交付商品,完成交易。

这种交易方式简单明了,适用于个体消费者与商家的直接交易。

而购销合同则通常是长期的商业合作关系,双方会签订一份合同,并约定一定的交易周期和交易量。

在合同期内,购货单位会根据市场需求和销售情况,按照一定的采购计划和销售计划向销货单位采购商品。

这种方式能够更好地满足双方的长期利益,实现供需的稳定和规范。

四、法律规定的区别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法律上也有一些差异。

在我国《合同法》中,对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规定有所不同。

《合同法》第二百零五条规定:“有批发商在同一时期内连续销售一种标的物给同一买方,或者连续从同一卖方采购一种标的物给同一卖方的,适用购销合同的规定。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合同的性质、当事人的地位、合同内容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本文将对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进行比较,以便更好地理解它们的差异。

一、合同性质买卖合同为一种双边义务合同,双方分别承担商品的交付和支付款项的义务。

买方承担购买商品并支付款项的义务,卖方则承担交付商品的义务。

购销合同为一种多边义务合同,合同的主体可以包括生产商、销售商和分销商等。

其中,生产商承担供应商品的义务,销售商负责推销商品并从中获取利润,分销商则负责将商品引入市场。

二、合同当事人地位在买卖合同中,买方和卖方是合同的主要当事人。

买方是购买商品的一方,享有相应的权益,如商品质量保证、退货维权等。

卖方作为商品的提供方,需履行相应的义务,如按照合同约定交付商品,确保商品的质量和数量等。

而在购销合同中,当事人的地位相对复杂。

生产商是提供商品的一方,销售商是代理商品销售的一方,分销商则是商品推广的一方。

生产商与销售商之间存在供应和代理的关系,销售商与分销商之间存在分销和推广的关系。

因此,在购销合同中,当事人之间的权益和义务相对于买卖合同更为复杂。

三、合同内容买卖合同的主要内容包括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价格,数量,质量要求等。

合同双方在交易过程中的权益保护主要关注商品的质量和数量等方面,合同的内容往往比较简洁明了。

购销合同内容相对复杂,除了商品的交付时间、地点,价格,数量,质量要求外,还对销售商和分销商关系、商品推广、市场维护等方面进行约束。

购销合同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合作关系、市场推广和维护。

四、法律规定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受到国家法律的管辖和监督。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合同双方在签订合同时应遵循平等自愿、公平诚信的原则,保障双方权益并履行相应的义务。

然而,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在法律规定上存在一些差异。

购销合同相对于买卖合同而言,更加注重合同当事人之间的协商和合作内容,因此在法律规定上也有所不同。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是商业交易中常见的两种合同形式。

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卖方)将某种物品转让给另一方(买方),并且买方支付相应的货款的合同。

购销合同是指一方(购方)向另一方(销方)购买某种物品,并且购方支付相应的货款的合同。

二、合同主体买卖合同的主体是卖方和买方。

卖方是指出售物品的一方,买方是指购买物品的一方。

购销合同的主体是销方和购方。

销方是指销售物品的一方,购方是指购买物品的一方。

三、权利和义务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有权要求买方支付货款,并且有义务将物品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时间交付给买方。

买方有权要求卖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时间交付物品,并且有义务支付货款。

在购销合同中,销方有权要求购方支付货款,并且有义务将物品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时间交付给购方。

购方有权要求销方按照约定的质量、数量和时间交付物品,并且有义务支付货款。

四、合同形式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形式上没有明显的区别。

根据法律规定,合同可以是口头的或者书面的,但是某些特定的合同形式需要书面形式才能成立。

五、适用范围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适用的范围略有不同。

买卖合同主要适用于个人之间的物品交易或者小规模商业交易。

购销合同主要适用于商业领域的大规模物品交易,例如企业之间的采购和销售。

六、法律保护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法律上享有相同的保护。

根据国家法律规定,合同双方都有权要求对方履行合同,并且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七、违约责任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中的违约责任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具体的违约责任需要根据合同的具体条款来确定。

一般情况下,违约方需要承担相应的违约责任,包括赔偿损失、支付违约金等。

八、解决争议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解决争议方面也存在一定的差异。

当双方发生争议时,可以通过友好协商、调解、仲裁或者诉讼等方式解决。

具体的解决争议方式需要根据合同的约定或者当地法律的规定来确定。

总结: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实质上没有明显的区别,都是指一方出售物品给另一方并支付货款的合同形式。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念买卖合同是指买方与卖方就特定商品的交易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了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购销合同是指购货方与销货方之间就特定商品的交易达成的协议,明确了双方的权利和义务,约定了商品的价格、数量、质量、交付方式等关键条款。

二、主体买卖合同一般适用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也适用于个人与企业之间的交易。

购销合同一般适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也适用于企业与个人之间的交易。

三、权利和义务买卖合同中,卖方有义务向买方提供合格的商品,并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交付。

买方有义务支付购买商品的款项,并接收合格的商品。

购销合同中,销货方有义务向购货方提供合格的商品,并按照约定的价格和数量交付。

购货方有义务支付购买商品的款项,并接收合格的商品。

四、商品所有权买卖合同中,商品的所有权在交付时转移给买方。

购销合同中,商品的所有权在支付全部货款后转移给购货方。

五、税收和费用买卖合同中,涉及到的税收和费用由买方承担。

购销合同中,涉及到的税收和费用由购货方承担。

六、合同解除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可以在以下情况下解除:1. 双方协商一致解除;2. 一方违约,给对方造成重大损失,对方要求解除;3. 法律规定的其他情况。

七、法律适用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受到国家法律的约束,双方应当遵守相关法律法规。

八、争议解决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争议解决方式可以选择以下几种:1. 协商解决;2. 提起诉讼;3. 仲裁解决。

九、补充条款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可以根据具体交易情况添加补充条款,以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总结: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在定义、主体、权利和义务、商品所有权、税收和费用、合同解除、法律适用、争议解决和补充条款等方面存在一些差异。

买卖合同适用于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购销合同适用于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

双方在签订合同前应仔细阅读合同内容,并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以避免纠纷的发生。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定义买卖合同是指一方向另一方买进货物或者财产,并支付相应的代价,另一方交付货物或者财产的合同。

买卖合同中买方具有选择权,因此常被称为选择权合同。

购销合同是指生产者和销售者之间的合同,生产者向销售者提供产品,销售者支付相应的代价,并将产品转售给买方。

购销合同中的销售者和买方都不具有选择权,因此常被称为不选择权合同。

二、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相同点1. 合同双方都有约定权利和义务;2. 都需要交付货物或者财产;3. 都需要支付代价;4. 都需要履行合同中约定的时间、质量、数量等要求;三、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1. 权利的不同买卖合同中买方具有选择权,因此对价格、数量、品种、质量等货物个性化要求相对较高,卖方需要满足买方的许多要求,确保货物符合标准。

购销合同中卖方是货品的生产者,由于生产规模及生产要求,卖方售卖的货物通常是标准化、批量化生产,交货时间和质量要求相对宽松,生产成本也相对较低。

2. 稳定性的不同买卖合同的交易通常是一次性的,商品需要在一定期限内售出,因此买方和卖方之间交易的风险相对较大,一旦合同的执行浮现问题,双方的影响都很大。

购销合同的交易是长期稳定、互利共赢的合作关系,买方和卖方之间的合作协议通常是长期签署,交易稳定,双方都可以获得长期的利益。

3. 合同存储的不同买卖合同中的货物通常都存储在买方或者卖方的仓库中,因此保管费用和保险费用都会较高;购销合同的货物通常是从卖方的生产线上创造出来的,存储在仓库时间相对较短,保管费用和保险费用相对较低。

四、附件所涉及的附件如下:1. 购销合同样本2. 买卖合同样本五、法律名词及注释所涉及的法律名词及注释如下:1. 合同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2. 司法解释:指最高人民法院对合同法的相关司法解释;3. 规范性文件:指国务院有关部门颁布的关于购销合同和买卖合同相关行政法规、规范性文件;六、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及解决办法在实际执行中可能遇到的艰难如下:1. 货物损失或者延误导致的履约风险;2. 合同中条款不清晰或者过于宽泛,导致争议;3. 涉及不同地区、不同国家之间的交易,涉及的相关法律体系不同,需要完善的法律支持。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

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的区别一、定义和概述买卖合同和购销合同都是商业活动中常见的合同类型,它们在合同的主体、目的、权利义务等方面存在一些区别。

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是指一方作为卖方将物品转让给另一方作为买方,并以货币作为交换方式的合同。

该合同适用于个人或企业之间的商品交易。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是指一方作为销售方将商品销售给另一方作为购买方,并以货币作为交换方式的合同。

该合同适用于供应链中的生产商、经销商、批发商和零售商之间的商品交易。

二、主体角色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主体角色包括卖方和买方。

卖方是指出售物品的一方,买方是指购买物品的一方。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的主体角色包括销售方和购买方。

销售方是指将商品销售给购买方的一方,购买方是指购买商品的一方。

三、目的和范围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目的是通过货币交换来转让物品所有权。

该合同涉及商品的交付、价格、数量、质量、支付方式等方面的约定。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的目的是销售和购买商品。

该合同除了涉及商品的交付、价格、数量、质量、支付方式等方面的约定外,还可能包括供货周期、售后服务、返货政策等方面的内容。

四、权利义务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中的卖方有义务将物品按照约定的条件交付给买方,买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货款。

卖方在交付物品后,不再对物品承担责任。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中的销售方有义务按照约定将商品交付给购买方,购买方有义务按照约定的条件支付购货款。

销售方在交付商品后,仍需对商品的质量、售后服务等方面承担责任。

五、适用范围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适用于商品的个体买卖交易,可以是个人与个人之间的交易,也可以是企业与企业之间的交易。

2. 购销合同:购销合同适用于供应链中的各个环节,包括生产商与经销商之间的交易,经销商与批发商之间的交易,批发商与零售商之间的交易等。

六、法律规定1. 买卖合同:买卖合同的法律规定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买卖合同与购销合同的区别篇一: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比较分析作者:朱瑞清来源:《中国学术研究》2013年第06期摘要: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因其自身特征的诸多相似性,在实践中往往容易混淆。

本文以一则《国际市场》杂志上读者来信板块的案例为例,对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进行了比较分析,提出使其具有操作性的区分标准。

关键词:承揽合同;买卖合同;比较加工承揽合同因为自身性质使然,使其与买卖合同、雇佣合同、建设工程合同常常相混淆,在司法实践中,往往因为合同性质的不同而在管辖权、赔偿数额等方面出现模糊不清的状况。

本文试图在现实困境下,提出区分标准,理清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的边界。

一、承揽合同概述承揽合同,规定在我国《合同法》第251条,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要求完成工作,交付工作成果,定作人给付报酬的合同。

承揽合同的法律特征:(1)承揽合同是双务合同、有偿合同、诺成合同、不要式合同,即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负有完成并交付工作成果的义务,定作人负有接受工作成果并给付报酬的义务,即双方负有对价给付关系,因此为双务有偿合同。

双方当事人意思表示一致合同即成立,对合同形式法律没有特别要求,因此承揽合同为诺成性、不要式合同。

(2)承揽合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成果为目的,这里的工作成果是劳务的物化体现而非劳务本身。

(3)承揽合同的标的具有特定性,是承揽人按照定作人的特定要求完成的,满足定作人的特定需求。

承揽合同主要有加工合同、定作合同、修理合同、复制合同、测试合同和检验合同。

二、区分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意义。

《合同法》第130条规定,买卖合同是出卖人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于买受人,买受人支付价款的合同。

这两类共同具有双务、有偿、诺成与不要式合同的共同特征。

两个合同的共同点在于合同内容都是由一方交付标的物,由另一方支付相应价款。

买卖合同与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提供原材料的定作合同非常相像。

由于二者的相似性,在实践中常常混淆。

承揽合同与买卖合同因其相似的表面特征而难以区分,立法也并没有明确区分标准,导致司法实践的混乱。

那区分这两者又有什么意义呢?首先,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合同纠纷的管辖权。

根据民诉法关于管辖问题的相关规定,因合同纠纷提起的诉讼,由被告住所地或者合同履行地人民法院管辖。

根据民诉法解释有关管辖问题的规定,合同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对交货对点有约定的,以约定的交货地点为合同履行地,加工承揽合同以加工行为地为合同履行地。

所以合同的性质决定了到底是交货地还是加工行为地为合同的履行地,进而决定了法院是否有管辖权。

管辖权的确定也就决定了当事人是否方便诉讼、举证等,关系到当事人的切身利益。

其次,确定合同履行中一方是否享有解除权。

承揽合同中的定作人享有合同的任意解除权,由此给承揽人造成的损失应由定作人承担损害赔偿责任。

承揽合同具有特殊性,其工作成果往往并非市场通用物,定作人一旦拒收工作成果会使承揽人蒙受很大损失,所以对于定作人行使解除权的条件应严格掌握在承揽人迟延履行的情况下,根据我国《合同法》第94条,定作人负有催告义务,如果定作人未催告就解除合同,定作人应赔偿承揽人的损失。

除非承揽人迟延履行合同致使合同的目的不能实现。

买卖合同的双方是不享有这种解除权的,如果擅自不履行合同应承担违约责任或者赔偿责任。

第三,决定一方当事人是否有留置权。

如定作人不及时履行给付报酬义务时,承揽人享有法定留置权。

《合同法》第264条规定:“定作人未向承揽人支付报酬或者材料费等价款的,承揽人对完成的工作成果享有留置权,但当事人另有约定的除外。

”承揽人享有这种留置权是法律所赋予的,而非当事人约定的。

既然区分二者是有意义的,那二者的区别点到底在哪里呢?三、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的区别1、在承揽合同中,定作人有权对承揽人的工作进行检验监督,定作人同时负协助义务,而且定作人违反协助义务后果严重的,甚至可能导致承揽方解除合同。

在买卖合同中,买方以卖方仅得请求交付符合质量要求的标的物,对卖方无检查监督的权利。

2、买卖合同的标的既可以是特定物,也可以是代替物。

而且,在现代社会中,一般都是可替代物。

但在承揽合同中,如果工作成果是有形的,其标的物则是特定物;如果工作成果是无形的,就根本不存在物的转移。

而买卖合同则必须要转移物的所有权。

在承揽合同中,如涉及到转移标的物所有权的(如承揽人提供全部材料的情况下),这只是合同的从属义务;而在买卖合同中却是最基本的义务。

3、买卖合同的标的物既可能在合同成立时存在,也可能根本不存在;而承揽合同的标的物在合同成立时绝对不存在,只能在承揽人完成工作后方可能存在。

4、在承揽合同中,承揽人要亲自完成主要工作或次要工作,以满足定作人的特殊需要;而在买卖合同中,卖方既可以自己生产标的物,也可以从他人处购买,或者将生产工作完全交由第三人完成,当事人并不关心标的物的特定性。

做以上区别,乍看似乎意义不大。

究竟二者的区别在司法实践中应采取什么标准?本文试图以下面一个案例为例,来进一步分析。

案例来自《国际市场》杂志2010年第一期“律师信箱”栏目,但是律师并未给出答复,只是把买卖合同的概念给读者罗列了一番,没有给出方案,对于加工承揽合同也基本一笔带过。

因此我选取了这个案例来进行分析,希望在这个未决案例中,能够得到一些启发。

一家网络公司,公司的主要业务就是做计算机软件以及有关的网络服务等。

前些日子,接到一笔业务,为一家民营企业设计其公司的网站,整个业务金额为人民币200万元,交货时间半年,从合同生效之日起算。

同时,对方也支付了一部分预付款,即人民币20万元。

此后,由于公司的人员不够,一部分设计业务交给合作伙伴做。

在整个设计和制作过程中,对方不时地对原来双方已确认的方案进行调整。

于是,在原定的时间内,公司没能及时交货。

为此,对方要求退回20万元,同时,还要求再退罚款20万元。

网络公司认为,这样的条件没有任何道理,况且,20万元的预付款已经全部花在前期的设计和制作上,根本不可能再退还。

至于追加的罚款20万元,更加不合理。

由于双方协商没有结果,根据合同中的仲裁条款,向仲裁委员会提起仲裁。

仲裁委员会立案后,以买卖合同进行立案,主要理由是一方是专业的网络公司,而对方要求的是有关网络的设计软件等,这就是买与卖的法律关系。

①这个案件看起来很像是一个标的为特定服务的买卖合同,但是,如果我们是这家公司的代理人,就会发现,如果是买卖合同的话,会对我方当事人不利。

买卖合同最终指向的是标的物,转移标的物的所有权是合同的最终目的。

过程并不重要,于是,只要是我方当事人没有完成,不论是出于何种原因,没有按时交货,都是违约。

即在结果责任方面,承揽合同中,承揽人没有按时完成工作成果,负有的是继续完成并承担违约责任,承揽人迟延交付的,定作人不得拒绝受领工作成果,但享有请求赔偿损失的权利,而不承担定作人拒不接受工作成果的结果责任;出卖人如果不能及时供货,致使买受人不能实现合同目的的,买受人可以单方解除合同并要求出卖人承担违约责任。

再就是是案件当事人没有交代清楚合同履行地的问题,如果是两家公司不在同一个司法管辖区域,而恰好约定交货地在对方,明显对我方不利。

所以我方认定这个合同不是买卖合同关系,而是加工承揽合同。

基于当事人提供的信息,我们可以看到,“在整个设计和制作过程中,对方不时地对原来双方已确认的方案进行调整”。

也就是说,对方有控制生产人生产过程、而我方也同意定作人对自己的生产过程进行必要控制,双方已经达成了“承揽”的合意。

至于我方当事人提到因为人手不够的原因,将一部分工作交给合作伙伴做的问题,我国《合同法》规定主要工作应该由承揽人来做,未经定作人同意的,定作人可以解除合同。

从案例提供的信息来看,对方对于我方将部分工作给合作伙伴做的做法,并未提出异议。

这一点不会对我方造成不利影响。

如果是定性为加工承揽合同,除了管辖权方面对我方有利外,我们有其他的抗辩事由。

根据《合同法》都258条,定作人中途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造成承揽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由案例提供的信息看,定作人确实存在不断改变已经确定的方案,最终导致不能按期交付劳动成果。

承揽合同最终确实要完成工作成果,但是根据前文提到的承揽合同的概念可知,承揽合同是要按照定作人的要求来完成的。

且《合同法》第260条规定,承揽人在工作期间,应当接受定作人必要的监督检验。

定作人不得因监督检验妨碍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从案例提供的信息看,至少在一定程度上,定作人在监督检验的过程中妨碍了承揽人的正常工作。

在案例中,定作人随意变更、解除合同,给承揽人造成损失,定作人要承担赔偿责任。

由此观之,在实践中区分承揽合同和买卖合同至关重要。

它往往能决定我们能否为当事人找到有力的法律依据,赢得主动。

那实践中区分二者的标准何在?上文中提到的二者的区别被很多学者当做二者的区分标准来论述,但是细细想来,不难发现,那是二者的区别不假,但是并未触到二者区别的本质,但是有无实践价值确实有待商榷。

因此,下文根据前人的研究和案例的分析,得出了二者在实践中的区分标准,力图使其具备可操作性。

承揽合同的定作人对承揽人的工作有监督、检查权,定作人有单方改变定作方案的权利②,有单方停止加工行为的权利,法律赋予定作人如此诸多的权利,其结果几乎使定作人达到了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程度,承揽人的行为受到定作人意志的高度控制。

我们不难看出,立法者追求的其实也就是让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反过来也就是说,只有定作人控制整个加工过程的合同,法律才确认其为承揽合同。

其次,从诉讼程序法上我们也可以做类似的探究。

最高人民法院在关于民事诉讼法的解释中,明确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以及诉讼管辖地,这与买卖合同一般以标的物交付地为合同履行地是有明显不同。

一般来说,在不损害当事人诉讼权利的前提下,人民法院为了达到最大限度的查明案件真相的目的,往往通过诉讼管辖权的制度构建,使法院最大可能的接近案件主要事实的发生地,以方便办案。

而最高法院将承揽合同的“加工地”作为承揽合同的履行地,并进而将加工地作为诉讼管辖地,这说明司法机关关注的也是承揽合同的加工过程,审查的重点也是加工过程中双方当事人权利义务的行使和履行。

所以从这一方面来看,也说明法院系统亦认为注重加工过程约定的合同才是承揽合同,反过来解释就是,不注重加工过程而只注重标的物交付和转让的合同的应当是买卖合同。

③上文案例中我们不难发现,对方是非常注重过程的,不断变更承揽工作的要求。

由此我们得出了二者区分的一个重要的标准,即合同一方是否注重对生产过程的控制和监督。

在这个标准下我们可以再结合标的物是否具有特定性和流通性来进一步确认。

因为如果单单凭特定性来考察的话,很容易出现疏漏。

因为买卖合同也可以有特定性的标的物。

还是要从根本上加以区分,辅助以是否特定。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