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合集下载

大小非减持规章制度

大小非减持规章制度

大小非减持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规范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行为,保护中小投资者合法权益,维护市场稳定,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所有上市公司大股东和董监高的减持行为。

三、减持程序。

1. 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应提前30个工作日向上市公司董事会报备,并在报备后的15个工作日内公告减持计划。

2. 减持计划公告应包括减持数量、减持价格、减持时间等具体内容。

3. 减持过程中,应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向投资者公开减持进展情况。

四、减持限制。

1. 大股东和董监高每次减持的数量不得超过其持股总数的5%。

2. 大股东和董监高减持的价格不得低于前60个交易日的均价。

五、惩罚措施。

对违反本规章制度的大股东和董监高,将依法给予相应处罚,
并纳入信用记录。

六、监督管理。

1. 上市公司应建立健全内部减持管理制度,加强内部控制,确
保减持程序合规。

2. 证监会将加强对减持行为的监督和检查,对违规行为进行严
肃处理。

七、其他。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凡违反本规章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以上为《大小非减持规章制度》的内容,希望各上市公司和相关股东董监高能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权益。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第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

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

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
减持是指持股者减少持有的相关股票的行为,而5%以上股东减持规定是对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5%以上股东减持行为所制订的规定。

根据8月6日国泰君安证券发布的研报,2014年,全球经济低迷,A股市场也全面受到影响,A股市场走向调整,持续两年的上涨行情被打破,情况出现了一定的变化,而且持续较长的时间。

随着A股市场的走向调整,大量的投资者直接抛售股票,形成投机买卖。

为了把控市场波动,保障投资者的利益,监管机构继续收紧行业监管与企业审计,出台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的具体措施,严格规范了上市公司减持股份行为。

具体规定如下:
1、定义:持有上市公司股份的5%(含)以上股东通过投资者受托机构“一次性”减持公司股份的行为称为“5%以上股东减持”。

2、减持持股比例:5%以上股东单次减持股份比例不得超过日均持股比例的5%。

3、减持限时期:5%以上股东的减持行为不能超出6个月的限时期。

4、减持方式:5%以上股东减持,可采取直接抛售市场交易或者投资者受托机构减持方式。

5、交易时间:个人投资者应当在“沪深交易日交易结束前15个交易日”进行减持。

6、发布公告:5%以上股东减持股份,必须及时公告。

7、受托机构:减持股份时,5%以上股东只能通过受托机构进行减持。

以上是5%以上股东减持的规定,旨在保障市场的稳定,促进市场健康发展,维护投资者的利益,充分发挥股票市场的公共事务作用。

减持新规2023解读

减持新规2023解读

减持新规2023解读一、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集中竞价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大股东减持或者特定股东减持,采取大宗交易方式的,在任意连续90日内,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2%。

三、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所受让的股份。

四、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通过本所集中竞价交易减持股份的,应当在首次卖出的15个交易日前向本所报告减持计划,并予以公告。

五、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计划的内容应当包括但不限于:拟减持股份的数量、来源、减持时间区间、方式、价格区间、减持原因。

每次披露的减持时间区间不得超过6个月。

六、上市公司大股东在减持计划披露后,在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减持或者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两个交易日内予以公告。

七、上市公司大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应当在股份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在预先披露的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内,未实施股份减持或者股份减持计划未实施完毕的,应当在股份减持时间区间届满后的两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报告,并予公告八、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持有上市公司股份5%以上的股东,将其持有的该公司的股票在买入后6个月内卖出,或者在卖出后6个月内又买入,由此所得收益归该公司所有,公司董事会应当收回其所得收益。

但是,证券公司因包销购入售后剩余股票而持有5%以上股份的,卖出该股票不受6个月时间限制。

九、上市公司股东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比例超过5%,且增持股份时间距其上一次通过二级市场增持公司股份时间少于6个月的,不适用前款规定。

十、本通知自发布之日起施行。

《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若干规定》(证监会公告〔2017〕9号)同时废止。

十一、本通知发布之日前上市公司股东及董监高已披露减持计划但尚未完成的,仍应当按其原披露的减持计划实施。

相关股东及董监高应当遵守本通知关于大股东及董监高减持股份的规定。

大股东大宗减持 规则

大股东大宗减持 规则

大股东大宗减持规则大股东大宗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持有公司股份数量较大,通过集中减持的方式减持股份,从而影响上市公司股票的供需关系和市场价格。

为了保护市场公平、保护中小投资者权益,我国证券市场规定了大股东大宗减持的相关规则,下面是对这些规则的介绍。

一、减持条件1、减持股数:单次减持股数不得超过所持股份的2%,减持周期不得少于3个月。

2、减持价格:上市公司大股东一般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平台或协议转让方式减持股份,减持的价格不得低于前20个交易日公司股票交易均价的90%。

3、减持方式:大股东必须以公告方式通知上市公司和证券监管机构,同时在交易所或证券公司选定的营业部公示减持计划。

减持时应该采用公开竞价或协议转让方式,不得在个人账户之间进行股份转让。

4、减持股份占比:大股东的减持比例在其中所持有的股份占公司总股本的2%以内时,不需要在行情波动限制期内。

如果减持比例超过2%,则在行情波动限制期内进行减持,减持股份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股份总数的1%。

二、行情波动限制期为了防范大股东减持对市场的冲击,规定减持股份数量超过2%的大股东在减持时需要遵守行情波动限制期规定,行情波动限制期分为两种情况:1、非重要股东减持:持股比例不超过5%的大股东进行减持的,行情波动限制期为15个交易日。

三、披露要求1、披露义务:减持股份数量超过公告前最近六个月每日对外披露的股份平均交易量的1%以上,减持的大股东应当及时披露减持计划和减持情况。

2、披露时限:大股东应在减持前发函告知上市公司,并在披露前45日公告减持计划。

减持计划变更时,需再次公告并报告证监会,大股东在减持结束后5个工作日内,需公告减持情况。

3、披露内容:大股东减持计划应包括减持的时间、方式、减持股份数、占总股本的比例、减持原因、减持所得款项的用途等内容。

四、风险提示大股东减持可能会对公司的股价产生影响,影响股价波动的大小与减持的股份数量、减持时市场的供求情况和投资者预期等因素有关。

5%以上股东减持规则 大宗交易

5%以上股东减持规则 大宗交易

5%以上股东减持规则大宗交易5%以上股东减持规则是指股东在持有某家上市公司5%以上的股份时,进行减持操作时需要遵守的规定。

这些规定旨在保护市场秩序和投资者利益,以防止股东滥用内幕信息和操纵市场。

根据中国证券监督管理委员会(简称“证监会”)制定的相关规定,以下是5%以上股东减持规则的核心要点:1.减持比例限制:5%以上股东单次减持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1%,例如,如果某股东持有某家上市公司10%的股份,那么其在一次减持中最多只能减持1%的股份。

2.减持时间限制:股东减持的时间限制为减持计划执行的六个月,即减持开始后的六个月内必须完成减持。

在这个时间范围内,股东不得再次进行减持。

若超过六个月仍未完成减持,需要重新申报减持计划。

3.公告和申报:股东减持需要提前向所在公司和证券交易所提出减持计划的申报。

公司需通过股东大会审议后,并在指定媒体上公告减持计划。

证券交易所也会对减持计划进行审核,并在决策后进行公告。

4.集中竞价交易:股东在减持过程中需要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的方式进行减持。

这意味着股东不能进行协议转让或私下交易。

5.限售股减持:对于限售股的减持,还需要遵守证券法和相关法规中针对限售股减持的规定。

限售股指的是公司发行股份期间,为保护中小投资者的利益,公司股份不得在一定时间内自由转让的股份。

6.自然人股东减持:自然人股东在减持时需遵守更多的限制,包括持股时间限制和锁定期限制。

根据证监会规定,持有股份不满一年的自然人股东在减持时需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并履行减持时间和公告等相关减持手续。

以上是5%以上股东减持规则的主要内容。

这些规则的实施旨在保护市场公平、公正和透明,减少操纵市场和内幕交易的风险,保护投资者的合法权益。

投资者在进行股票投资时,需要了解并遵守这些规则,以避免触犯相关法律法规带来的法律责任和财务损失。

大股东 减持规则

大股东 减持规则

大股东减持规则
大股东减持规则是指大股东在减持证券时必须遵守的一系列规则。

这些规则旨在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以免受到不正当的影响。

一、减持前要公告
大股东减持之前,必须向证券交易所公开披露,并将减持所产生的影响纳入有关市场运行情况的报告中。

具体来说,大股东在减持之前,应向证券交易所披露其减持计划,包括减持的数量、目标价格、期限等。

大股东还应披露与减持有关的特殊事项,如减持是否存在协议性事项、是否存在大宗交易等,以便投资者作出正确的投资决策。

二、减持期间要加以限制
大股东在减持期间,应暂停其股票买卖行为,以免对市场价格造成不利影响。

此外,大股东还应确保减持期间不得有任何形式的特殊待遇,否则将被视为违反规定,并且可能会受到处罚。

三、减持完成后要通报
大股东在完成减持后,应向证券交易所公告减持的数量、价格、期限、减持的原因等情况。

同时,大股东还应定期向证券交易所披露持有证券的变动情况,以避免减持对投资者造成不利影响。

四、减持过程中要按规定报税
大股东在减持过程中,应按规定向税务机关申报纳税,以便按照法定税率缴纳税款。

此外,大股东还应在申报纳税后及时向税务机关报送有关减持的证据,以提供税务部门的监管。

总之,大股东减持规则旨在确保市场公平、公正,保护投资者的权益,使投资者可以做出正确的投资决策,从而获得良好的投资回报。

大股东减持规定

大股东减持规定

大股东减持规定
近年来,随着股市的发展,大股东减持行为也越来越受到关注。

大股东减持不仅会影响股票价格,也会对公司的财务、经营状况产生重大影响,因此,为了维护股市的健康发展,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需要有具体的规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证券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大股东减持的规定有以下几点:
一是大股东减持行为需要先向证券交易所报备,在公开发表拟减持公告之前,证券交易所对拟减持行为进行审核,以确保减持行为符合法律法规及证券市场规则要求。

二是大股东减持行为必须向股民公开发表拟减持公告,拟减持公告中必须包括大股东减持的计划、范围、方式及时间等重要内容,以及大股东减持时的义务及风险提示等。

三是大股东减持的方式不仅限于前置式减持,还可以选择网上“均价竞价”或“集中竞价”等方式进行减持,以便让股民有充足的时间作出选择,减少减持对股票价格的影响。

四是大股东减持行为应当以批量发行招股说明书中有关减持内
容做出具体说明,且在减持结束后,应当尽快发布减持结束公告,交易所可以根据需要对公司进行监管并追踪控制。

五是大股东减持行为必须满足证券交易法的规定,尤其是公平性的要求,严格遵守保护小股东的原则。

最后,大股东减持行为应充分考虑严格遵照证券法及相关规定,
坚持公平公正,注重对市场及投资者利益的保护,使股票投资者能够得到充分保护。

a股大股东减持制度

a股大股东减持制度

a股大股东减持制度
A股大股东减持制度是指中国大陆股票市场上,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对所持有的股份进行减持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减持是指大股东出售自身所持有的股份,并从而减少其在公司中的持股比例。

这种制度的设立旨在引导和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保护小股东的利益,提升市场透明度和公平性。

根据《证券法》和《创业板上市规则》,大股东减持需要通过公开竞价交易方式进行,在减持前需提前披露相关信息。

对于大股东减持的限制主要有以下几个方面:
1. 减持比例限制:根据规定,一般情况下,大股东在减持后应当保持其持股比例连续12个月不低于其减持前持股比例的50%。

2. 减持时间限制:大股东在任期内一般不得减持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

3. 减持披露要求:大股东在减持前需提前向公司及证券交易所披露减持计划,包括减持的时间、方式和数量等。

4. 减持封闭期:减持封闭期是指在公司的重大事项发生前(如股权结构重组、重大资产重组等),大股东不得减持其股份。

此外,随着市场发展和监管的不断完善,大股东减持制度也在不断演变和补充。

例如,《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职业年金投资试点若干问题的意见》提出,大股东减持应当在市场有充足流动
性的情况下进行,避免对市场造成不良影响。

总之,A股大股东减持制度是为了规范市场行为,保护小股东利益,维护市场稳定而设立的相关规定和制度。

大小非减持规章制度

大小非减持规章制度

大小非减持规章制度
一、目的。

为了规范公司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保护公司及其他股东的利益,维护市场稳定,特制定本规章制度。

二、适用范围。

本规章制度适用于公司股东的股份减持行为。

三、定义。

1. 大股东,指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5%以上的股东。

2. 小股东,指持有公司股份比例在5%以下的股东。

3. 非减持期,指公司规定的不允许股东减持股份的期限。

四、规定。

1. 大股东减持股份必须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在非减持期结束后进行。

2. 小股东减持股份需提前向公司董事会提交书面申请,并在非减持期结束后进行。

3. 减持股份的数量不得超过公司规定的限制。

4. 减持股份的方式必须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5. 减持股份后,股东需及时向公司董事会和证券交易所报告减持情况。

五、责任。

1. 公司董事会有权审核和批准股东的减持申请,并对减持行为进行监督。

2. 股东在减持股份时需遵守公司规章制度,如有违反将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3. 公司董事会有权对违反规章制度的股东进行警告、罚款或其
他相应的处罚。

六、附则。

1. 本规章制度解释权归公司董事会所有。

2. 本规章制度自颁布之日起生效。

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规则

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规则

5%以上的大股东减持规则
在中国,大股东减持规定由中国证监会制定和监管。

根据目前的规定,大股东减持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则:
1. 市场震荡期限:大股东必须在市场震荡期间向大股东减持。

2. 减持比例限制:根据证监会规定,大股东每年减持的比例一般不得超过其所持股份的5%。

3. 减持方式:大股东可以通过公开市场交易或协议转让的形式减持股份。

4. 减持通知和公告要求:大股东在减持之前需要提前向证监会报送减持计划,并在减持前公告减持意图。

同时,减持过程中需要在指定的报刊上发布公告。

5. 减持时限:大股东减持的时限一般为3个月。

减持期间均须严格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6. 市场价值限制:大股东在减持期间卖出的股票总市值不得超过成交日证券交易所前5个交易日该股票的平均交易金额的0.5%。

7. 减持后不得恶意抛售:大股东需要确保减持后不以任何形式进行恶意抛售,以免对市场稳定造成不利影响。

需要注意的是,减持规则可能会根据市场情况和监管要求进行调整和修改,建议关注最新的相关政策和规定。

大股东 减持新规

大股东 减持新规

大股东减持新规近日,证监会发布了实施新的股票减持规定,以稳定股票市场,保护投资者的利益。

此次新规体现出我国对完善股票投资体系的决心,此举更有助于稳定股市,维护投资者的权益,保护投资者的利益,推动股市健康发展。

据悉,证监会新规规定,大股东减持股票时,不得操纵市场,不得影响证券市场秩序,不得损害投资者利益。

据规定,大股东的减持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的总股份的10%;为保护投资者的权益,大股东每次减持股票数量不得超过其所持有总股份的2%;大股东减持股票必须采取阶梯式减持,并且每次减持股票数量不得低于2%;大股东减持股票不得形成连环卖;大股东减持股票不能在披露减持计划时开始实施,因为需要披露一定时间。

此外,证监会对股票市场的其他调控措施也发生了变化。

规定,在股票市场的调节过程中,要充分考虑行业发展的实际情况,特别是业绩;同时,除了考虑投资者的利益外,还要考虑当前市场的运行情况,如稳定的市场价格。

另外,证监会要求当减持完成时,大股东必须披露所有的减持细节,包括减持价格,减持数量,等等。

综上所述,新规定旨在确保大股东减持行为不影响市场秩序,进而保护投资者的利益,维护市场健康发展。

此外,证监会还将加大投资者教育力度,增强投资者意识,提高投资者理财素养。

其实,对于大股东减持行为,证监会已经多次发文,要求大股东必须遵守相关法律法规,严格实施减持活动。

此次发布的新规,一方面给原有的规定更新补充了想法,增强了规范程度,另一方面也体现了证监会对股票市场的重视,他们也期待能够维护投资者权益,调整市场波动,促进市场持续稳定健康发展。

总之,证监会此次发布的新规定,旨在更加有效的调控大股东减持行为,为投资者维护权益,维护股票市场健康发展。

实施这些规定,不仅有利于促进我国资本市场的发展,也有可能提升市场的信心,营造良好的投资环境。

因此,证监会对大股东减持行为的严格规定,既体现了我国金融体系完善的程度,也是对投资者权益的有力保护,最终可以促进市场稳定,有助于股市的健康发展。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1. 引言上市公司是指股份在证券交易所上市交易的公司,大股东是指持有公司股份比例较高的股东。

在中国,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越来越多的公司选择通过公开发行股票的方式上市。

然而,上市后的公司面临着诸多约束和规定,其中之一就是对大股东减持行为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的规定,包括减持的定义、减持的法律依据、减持的限制和程序,以及减持可能产生的影响等内容。

2. 大股东减持的定义大股东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主要股东减少其在该公司持股比例的行为。

大股东减持的形式可以是减持股票、转让股权或其他方式。

3. 大股东减持的法律依据大股东减持的法律依据主要包括《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大股东在减持时需要遵守法律法规的规定,并且要依法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减持行为需要在证券交易所进行,并且减持的比例不得超过规定的限制。

4. 大股东减持的限制和程序大股东减持受到一定的限制和程序的规定。

具体限制和程序如下:4.1 减持比例的限制根据相关法律法规规定,大股东在12个月内减持的股份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

对于持有公司5%以上股份的大股东,还需要提前30个交易日向证券交易所申报减持计划。

4.2 减持的程序大股东在减持之前需要向证券监管部门提交减持计划,并且在减持开始前的5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

减持开始后的每个交易日,大股东需要按照计划减持一定比例的股份,并在当日结束后的2个交易日内向证券交易所和公司披露减持情况。

5. 大股东减持可能产生的影响大股东减持的行为可能会对上市公司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以下几个方面:5.1 股价影响当大股东减持时,市场可能会对公司未来的发展前景产生担忧,从而导致股票价格下跌。

5.2 公众投资者保护大股东减持可能会导致公众投资者的利益受损,因此相关法律法规对大股东减持进行了限制,以保护公众投资者的利益。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公司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公司管理制度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公司管理制度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引言在上市公司发展过程中,大股东的举足轻重地位不可忽视。

大股东的行为对公司股价、投资者信心以及公司的长期发展都有着重要的影响。

为了规范大股东减持行为,保护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部门制定了相关的规定。

本文将介绍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并探讨其对公司管理制度的影响。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的内容我国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主要从以下三个方面对大股东减持行为进行了规范:1. 减持比例限制:根据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大股东在一定时期内减持股份的比例是有限制的。

具体来说,在三个月内,大股东减持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在六个月内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2%。

通过限制大股东减持比例,可以有效避免大股东对公司股价造成的冲击。

2. 减持方式限制: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还对减持方式进行了限制。

大股东只能通过定向增发、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等合法的方式减持股份。

这样可以确保大股东减持行为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减持信息公告要求: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还明确了减持信息公告的要求。

大股东在减持之前必须向公司董事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股票交易所提交减持计划,并在减持开始前的30日内向社会公告。

这样可以保证减持信息的及时性和准确性。

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对公司管理制度的影响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的实施对公司管理制度产生了积极的影响:1. 保护中小股东权益: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的出台,有效地保护了中小股东的合法权益。

限制大股东减持比例和减持方式,减少了中小股东面临的市场风险,增强了他们的信心。

2. 提升公司治理水平:上市公司大股东减持规定强化了公司与大股东之间的监管和舆论监督机制。

大股东减持行为必须经过公司董事会、证券监督管理机构和股票交易所的审核和公告,这一举措有助于提升公司的治理水平,保证决策的透明度和公正性。

3. 促进公司长期稳定发展:通过限制大股东减持比例和减持方式,大股东在减持过程中必须更加审慎和谨慎。

上市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规定

上市公司董监高、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规定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规定一、背景介绍作为上市公司的核心管理层和主要股东,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在减持股权时需遵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本文将对上市公司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及大股东减持相关法律规定做详细介绍。

二、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规定1、董事减持规定1.1 减持限售股份规定1.1.1 根据《公司法》规定,董事减持限售股份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1.1.2 减持限售股份的时间、数量等限制规定。

1.2 减持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1.2.1 董事减持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

1.2.2 报告和信息披露的时限、内容等规定。

2.1 减持限售股份规定2.1.1 根据《公司法》规定,监事减持限售股份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2.1.2 减持限售股份的时间、数量等限制规定。

2.2 减持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2.2.1 监事减持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

2.2.2 报告和信息披露的时限、内容等规定。

3、高级管理人员减持规定3.1 减持限售股份规定3.1.1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限售股份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3.1.2 减持限售股份的时间、数量等限制规定。

3.2 减持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3.2.1 高级管理人员减持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

3.2.2 报告和信息披露的时限、内容等规定。

1、减持限售股份规定1.1 大股东减持限售股份需满足一定的条件。

1.2 减持限售股份的时间、数量等限制规定。

2、减持报告和信息披露要求2.1 大股东减持需按照相关规定向公司报告并进行信息披露。

2.2 报告和信息披露的时限、内容等规定。

附件:1、相关法律法规文本2、公司章程法律名词及注释:1、公司法:指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

2、限售股份:公司股权结构中的受限制的股份。

3、信息披露:指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公开披露相关信息。

4、董事:指上市公司董事会的成员。

股票减持标准

股票减持标准

股票减持标准股票减持的标准因持股人的身份和持股比例而异。

一般来说,大股东在减持时需要遵守以下规则:1. 大股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自持股比例减持至低于5%之日起90个自然日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继续减持的,仍应当遵守减持规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2. 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但仍为控股股东的,还应当遵守减持规则有关大股东减持的规定。

3. 大股东减持至低于5%、但持有特定股份的,对特定股份的减持仍应当遵守减持规则有关特定股东减持的规定。

4. 大股东依据减持规则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至低于5%的,后续减持行为要依照证监会及本所业务规则的有关规定,真实、准确、完整、及时地披露有关权益变动信息,遵守相关限售义务;还要遵守本所交易规则、异常交易行为监管等相关业务规则,依法、合规、有序减持。

5. 未履行相应信息披露义务或者减持行为构成异常交易行为的,本所将依据有关规则采取相应的监管措施或者纪律处分。

6. 对于大股东通过大宗交易进行减持的行为,无论其减持的是限售股还是非限售股,都要受到3个月内减持数量不超过总股本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能减持的限制。

7. 对于持有首发限售和非公开发行限售股的股东而言,如果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减持,则连续3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并且非公开发行的限售股自股份解除限售之日起12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其持有该次非公开发行股份数量的50%。

8. 如果通过大宗交易减持,则出让方任意3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总股本的2%,且受让方在受让后6个月内不得转让其受让的股份。

9. 如果通过协议转让方式减持,则要求单个受让方的受让比例不得低于公司股份总数的5%,且出让方、受让方应当在减持后6个月内需继续遵守“任意连续3个月内减持数量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的规定。

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标准可能因地区和公司而有所不同。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减持规则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减持规则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减持规则一、减持比例限制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减持股份时,应当遵守以下比例限制:1.单个股东的减持比例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5%;2.一年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大宗交易、协议转让等方式,减持股份的总数不得超过公司总股本的1%。

二、减持预披露要求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在计划进行减持时,应当提前披露减持计划,具体要求如下:1.减持计划应当包括减持的股东名称、持股数量、减持比例、减持方式、减持期间、减持原因等信息;2.控股股东、大股东在计划减持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1%时,应当在减持前提前三个交易日予以公告;3.控股股东、大股东在计划减持股份达到公司总股本5%时,应当在减持前提前五个交易日予以公告。

三、减持信息披露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应当及时履行信息披露义务,具体要求如下:1.在减持股份后,应当在两个交易日内向交易所报告并公告;2.在减持股份后,应当在定期报告中披露减持的情况和原因。

四、减持后承诺履行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应当履行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增发或配股等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具体要求如下:1.控股股东、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不得违反其在首次公开发行、增发或配股等过程中作出的公开承诺;2.控股股东、大股东在减持股份后,应当继续履行其作出的与公司成长、发展相关的承诺。

五、违规惩戒措施对于违反本规则的上市公司控股股东、大股东,将采取以下惩戒措施:1.对于违反减持比例限制的,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2.对于未履行减持预披露要求和信息披露义务的,将责令其改正,并处以相应的罚款;3.对于违反承诺的,将责令其履行承诺,并处以相应的罚款。

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规则

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规则

大股东、特定股东减持规则
减持是指公司内部股东减少其持有的股份,这在不同的国家和地区都受到监管和规范。

以下是一般性的关于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的规则:
1.中国:
•在中国,大股东和特定股东的减持行为受到监管,主要由中国证监会颁布的《上市公司股东、董监高减持股份实施
细则》管理。

该规定规定了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的程序、
时间表、披露要求等。

2.美国:
•在美国,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的规则主要由美国证券交易委员会(SEC)的法规制定。

大股东通常需要在减持前
提前通知SEC,并在减持后公开报告减持情况。

3.欧洲:
•欧洲各国的减持规则可能有所不同,但通常都包括一些披露和通知的要求。

欧洲证券和市场管理局(ESMA)也发
布了关于内幕信息和市场操纵的指导方针,涵盖了减持规
则。

4.日本:
•在日本,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的规则主要由金融厅和金融服务厅监管。

减持行为需要遵守法定的披露要求和时间
表。

5.澳大利亚:
•澳大利亚证券和投资委员会(ASIC)监管了大股东和特定股东减持的规则。

减持的程序和要求需要根据ASIC的法
规来执行。

这些规则通常涉及到减持的披露时点、方式、数量等方面的规定,目的是保护市场公平、防范操纵和确保投资者充分了解相关信息。

具体规定可能根据不同的证券市场和监管机构而异,因此在进行减持操作前,相关方应详细了解适用的法规和规定。

大股东减持规定

大股东减持规定

大股东减持规定
大股东减持是指上市公司的大股东减少其所持有的公司股份的行为。

大股东减持规定是针对大股东减持行为所制定的相关法规和政策。

在中国,大股东减持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减持方式和时间限制:大股东减持的方式一般包括公开市场减持和协议转让。

根据规定,大股东在减持的过程中需要遵守一定的时间限制,例如在连续12个月内最多只能减持不超过2%的股份。

二、减持报告和公告要求:大股东在减持之前需要按照规定向证监会和公司董事会报备减持计划,并在减持过程中及时向市场公告减持进展情况。

减持报告和公告要求的目的是保证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防止股价因为大股东减持而大幅下跌。

三、减持数量限制:为了维护上市公司的稳定,减少大股东减持对公司的冲击,减持规定通常会对大股东的减持数量设定一定的限制。

例如,在连续12个月内,大股东的减持数量不能超过其所持股份的50%。

四、解禁期规定:大股东减持的股份在完成减持之后需要进行一段时间的解禁期。

解禁期是指大股东在减持之前冻结的股份在特定的时间之后可以自由出售。

解禁期的设定是为了防止大股东在减持之后马上抛售股份,导致股价下跌。

总之,大股东减持规定是为了维护市场的稳定和保护小股东的利益而采取的相关措施。

这些规定的出台可以有效地防止大股
东通过减持行为获得非法利益,同时也可以保护市场的透明度和公平性。

在实践中,监管部门需要适时地对大股东减持行为进行监管和调整,以确保市场运行的正常和健康。

大股东减持新规细则

大股东减持新规细则

大股东减持新规细则近年来,全球经济发展得如火如荼。

与此同时,股市也非常热闹,各国政府纷纷出台各种政策以鼓励民众投资证券市场,同时也倡导大股东减持。

近日,为了更好地解决这一问题,国务院及有关部门出台了新的股份减持规定《大股东减持新规细则》。

《大股东减持新规细则》要求大股东每三个月定期减持一次,减持的期间不得少于三个月。

每次减持不能超过一定比例,具体比例要根据公司发行股份情况而定,一般不能超过公司现有总股本的5%。

此外,大股东还需按照全天挂牌价或招股价、发行价等按时减持股份,以防减持对股价造成不利影响。

除了必要的减持规定之外,该规定还规定大股东减持时需要遵守《有关股份减持期间禁止性行为规定》,即大股东在减持期间不得从事有关股票买卖、发行股票、增资扩股、信息披露等活动,否则会受到监管机构的处罚。

在新规定实施的过程中,各方也斗艳而出,纷纷发声支持或反对,认为该新规定所带来的影响有利或有弊,从而引发热议。

一方认为,该减持新规定能够帮助股市更好的运行,促进证券市场的健康发展;另一方则认为,新规定会增加大股东的成本负担,对大股东的利益不利,也不利于企业对外发行股票,可能影响投资者的认缴资本及投资决策中把握起色。

针对上述观点,国家有关部门提出,《大股东减持新规细则》的实施,是要让股票市场更加规范,维护投资者权益,及时掌握资本流动信息,形成有效的市场秩序,从而有效促进证券市场健康发展,最终维护上市公司与投资者的稳定发展,更好地满足社会资本市场发展需求。

减持新规细则的实施,其中一个重要目标是为了让大股东减持过程更加合理透明,从而避免大股东减持过程波动性大,进而影响股票交易的市场氛围。

另外,大股东减持的过程中,投资者会对减持的具体过程充满恐惧,因此针对此,国家有关机构也规定,大股东减持过程中,应当及时公开减持的过程及有关的实时股票价格等资料,以减少投资者的恐慌程度,使投资者能够透明地了解减持的过程,从而积极参与股市,更好地掌握投资机会。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关于大股东减持有哪些规定
一、关于大股东减持方式
《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三、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第五、上市公司的控股股东在该公司的年报、半年报公告前30日内不得转让解除限售存量股份。

二、关于大股东减持信息披露
1、《上市公司解除限售存量股份转让指导意见》
第八、持有或控制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及其一致行动人减持股份的,应当按照证券交易所的规则及时、准确地履行信息披露义务。

2、《上市公司股权分置改革管理办法》
第三十九条持有、控制公司股份百分之五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通过证券交易所挂牌交易出售的股份数量,每达到该公司股份总数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出售股份。

3、《证券法》
第八十六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三日内,向国务院证券监督管理机构、证券交易所作出书面报告,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投资者持有或者通过协议、其他安排与他人共同持有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达到百分之五后,其所持该上市公司已发行的股份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百分之五,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二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4、《上市公司收购管理办法》
第十三条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3日内编制权益变动报告书,向中国证监会、证券交易所提交书面报告,抄报该上市公司所在地的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以下简称派出机构),通知该上市公司,并予公告;在上述期限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
的股票。

前述投资者及其一致行动人拥有权益的股份达到一个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后,通过证券交易所的证券交易,其拥有权益的股份占该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比例每增加或者减少5%,应当依照前款规定进行报告和公告。

在报告期限内和作出报告、公告后2日内,不得再行买卖该上市公司的股票。

5、关于督促上市公司股东认真执行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规定的通知
(一)持有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股东预计未来一个月内公开出售解除限售存量股份的数量超过该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当通过证券交易所大宗交易系统转让所持股份。

(二)持有、控制公司股份5%以上的原非流通股股东,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每达到公司股份总数1%的,应于该等事实发生日的两个工作日内做出公告。

(三)上市公司股东在一个月内通过集中竞价交易系统减持解除限售存量股份数量接近上市公司总股本的1%时,应及时通报上市公司及其账户所在会员单位。

三、上交所2014年7月22日发布了《上市公司股东减持股份预披露事项(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对上市公司股东的减持行为进行了规范和约束。

上市公司控股股东(或第一大股东)、实际控制人及其一致行动人,或者持股5%以上的股东,若预计未来6个月内通过证券交易系统以集中竞价交易或大宗交易方式单独或者合并减持的股份,可能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发行股份的5%的,应当在首次减持前3个交易日,通知上市公司并预先披露其减持计划。

相关股东未披露减持计划的,任意连续6个月内减持股份不得达到或超过上市公司已发行股份的5%。

相关股东按照减持计划减持股份,每达到上市公司股份总数的百分之一时,应当在该事实发生之日起两个交易日内进行公告,公告期间无须停止减持股份。

上市公司发布相关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毕公告前,该股东不得增持该公司股份。

持有上市公司5%以上股份的股东减持计划实施完成后,自最后一笔减持完成之日起6个月内,不得增持公司股份。

四、吉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吉林省减持国有股权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
第十条减持上市公司国有股权。

国有股权由省直有关单位持有的,由国有股股东按规定程序上报省政府,省政府同意后,经省财政厅审核上报财政部审批;国有股权由地方有关单位持有的,由同级政府逐级上报省
政府同意后,由主管财政机关逐级上报省财政厅审核并上报财政部审批。

五、关于印发《关于规范上市公司国有股东行为的若干意见》的通知
国有股东拟通过证券交易系统出售超过规定比例股份的,应当将包括出售股份数量、价格下限、出售时限等情况的出售股份方案报经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批准。

国有股东转让全部或部分股份致使国家对该上市公司不再具有控股地位的,国有资产监督管理机构应当报经本级人民政府批准。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