积极抢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 科学保障“13363”城镇空间布局用地需求 Microsoft W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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积极抢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契机科学保障“13363”城镇空间布局用地需求Microsoft Word 文档4

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管控作用

科学保障“13363”城镇空间布局用地需求

新型城镇化是我省适应国内的发展大势和建设中原经济区的要求,是以城乡统筹、城乡一体、产城互动、节约集约、生态宜居、和谐发展为基本特征,以发挥产业集聚效应、集约节约利用资源、传播城市现代文明,实现“三化”协调发展为目的宏伟民生工程。“13363”城镇空间布局是濮阳市委市政府站在赶超发展的高度,为濮阳新型城镇化建设谋划的宏伟蓝图。建设以1个市域中心城市和濮阳县城、清丰县城、工业园区3个城市组团为重点,以南乐县、范县、台前县3个县域中心城市为承接点,以60个小城镇为支撑点,以300个新型农村社区为基点的濮阳市未来发展四级城镇体系,打造主城组团辐射带动、县域中心城市前沿衔接、小城镇连接顺畅、新型农村社区星罗棋布,各具特色的生态宜居城市。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二调”成果对接及规划数据建库,可以优化城乡用地空间布局,进一步增强城镇的产业集聚、人口承载、区域辐射带动能力,是新型城镇化建设的前提和基础。如何发挥充分发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引导和服务作用,抢抓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二调”成果对接及规划数据建库契机,充分保障新型城镇

化建设的各项建设用地的需求,科学、稳妥地推进“13363”城镇空间布局和实现新型城镇化建设宏伟目标。濮阳市国土资源局高度重视,4月18日,及时邀请市发改委、住建局、规划局、农业局、市委农办、政府发展研究中心、水利局、交通局、教育局等市直有关部门负责人、专家和各县(区)国土资源局、住建局及农委,局机关有关科室负责人等共40余人,就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服务市委市政府“13363”城镇空间布局进行了充分探讨交流。在即将进行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编的关键时期,站在国土资源的角度,现就加快新型城镇化建设的有关问题汇报如下:

一、我市新型城镇化建设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保障用地情况分析

1、编制申报土地综合整治试点项目规划

2011年以来,根据省厅要求,结合本地实际,积极与财政部门协商,组织相关职能部门和有关专家、技术人员积极编制土地整治项目规划和申报。按照“政府主导、国土搭台、部门联动、社会参与”的原则,积极开展土地综合整治,与土地整理项目相结合、与新型社区建设相结合,深度整合农村涉农资金。南乐县第一批5个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争取省财政厅、国土厅联合补助资金1950万元,凤凰城社区等试点村建设已初具规模;清丰县土地综合整治试点

村柳格乡东赵店村已完成路网及配套设施建设,新村居民楼已开工建设,相关补助资金申请已通过市国土局、市财政局评审,近期可上报两厅;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涉及华龙区岳村乡石佛店,濮阳县庆祖镇后郑寨、五星乡安寨、柳屯镇东陈庄,清丰县大流乡大岳庄,范县濮城镇双碾、王楼乡苏庄,共七个试点村。目前,第二批土地综合整治试点村立项已经市政府批复,各县(区)已编制规划设计与预算,市国土资源局、市财政局分别对规划设计与预算进行了评审,按照豫国土资办发[2011]55号等有关要求,修改完善备案资料后上报省综合整治办。

2、极力争取上级更多建设用地指标,适时申报一批投资大、见效快的挂钩试点项目

我市八大产业集聚区发展建设已进入高峰期,2011年,省下达我市年度计划指标3065亩与实际需要相差甚远,据统计,濮阳市产业集聚区及各类重点项目建设用地需求量预计在48000亩以上,供需矛盾十分突出。为缓解用地紧张局面,在市领导的大力支持下,2011年以来我们调动一切积极因素,主动作为,截止去年11月,已获省政府批准或已报到省政府审批建设用地26个批次10900亩,是2011年下达计划指标的3倍,2010年审批数量的2倍,2008年审批数量的近10倍;积极开展城乡建设用地增减挂钩试点工作,编制上报挂钩试点项目区

实施规划18批9050亩,已获省厅批准8批4425亩;2011年实际已获批准建设用地15325亩。过去我们每年也是3000亩的计划指标,但是用不完,现在光用地报批一项,任务量就是往年的几倍。濮北水库、惠成化工、贝英数控、颖泰化工等省市重点项目用地得以保障,一批新农村建设项目顺利开展。

3、加强土地开发整理,加大资金投入,严格保护农民在土地增值中的收益,确保农民在新型城镇化中的资金保障

省厅下达我市新增建设用地土地有偿使用费4160万元,以及去年因我市项目实施成效突出而获省奖励资金500万元已全部落实到了4个土地整理项目,整理土地70290亩,每个村50万元的整治资金,已全部拨付到了清丰县、南乐县省级土地综合整治试点县的10个试点村。我市投入到土地开发整理中大量资金,提高了耕地质量,增加了农民收入,保护了农民的权益,确保了农民资金保障。

4、做好土地保障,积极稳妥推进我市保障型住房建设

我局全面贯彻落实全国保障性安居工程工作会议精神,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保障性住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确保保障型住房建设用地应保尽保,及时供应,为保障型住房建设顺利进展起到了举足轻重的作用。

2011年全年共报批保障型住房用地25.3259公顷,确保了我市保障型住房建设的顺利开展。

二、濮阳市新型城镇化建设过程中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存在的问题

1、相关规划不衔接

(1)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城市规划不衔接

《土地管理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应当与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相衔接,城市总体规划、村庄和集镇规划中建设用地规模不得超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村庄、集镇建设用地规模。由于编制部门不同、思路不一致、规划期限差异、用地分类和基础数据来源的区别,虽经不断努力,但还是没有很好解决规划之间的衔接问题,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缺乏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控制指导,作为核心内容的用地规模和空间布局依据不足,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难以保证,致使新型城镇化建设规划编制容易、实施难。

(2)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与相关行业规划不衔接

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编制必须考虑各产业、各部门的发展用地需求。因此,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编制过程中,必须以相关行业如交通、水利、工业、环保、教育等部门的规划为依据,确定未来用地规模。但是,各行业发展规划体系不健全,规划管理部门分割严重,规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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