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MP相关标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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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P相关标识管理制度操作规程

标识管理制度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所有生产过程状态标志和设备、物料状态标志,包括QC的仪器、设备。

2. 职责

带班长:悬挂各种生产状态标志及生产现场的设备状态标志。

设备动力科设备管理员:协同物控部定购设备状态标志牌。安装保养设备状态标志牌。

物料员、库管员:及时更换物料状态标志。

QA现场监控员:监督各种状态标志是否正确悬挂。

. 内容

3.1. 状态标志的分类

设备状态卡、计量器具状态标志、物料状态标志、清洁状态卡、生产状态卡等。

3.2. 状态标志管理

3.2.1. 设备状态卡管理

3.2.1.1. 照《厂房、设备及计量器具编码程序》对设备进行统一编码,编码应标在各设备主体上。每一台设备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2.1.2. 每台设备都应挂有设备状态卡,设备状态卡分为以下几种:

 维修:正在或待修理的设备。

 备用:处于完好状态、随时等待进行生产操作的设备。

 运行:设备正处于使用状态。

 封存:处于闲置状态的设备

3.2.1.3. 主要管线按规定涂色,并应有介质名称、流向指示。

 自来水管涂绿色,刷淡黄色色环。

 压缩空气管道(无缝钢管)刷淡兰色。

 真空管道涂刷白色。

 冷却水管道刷绿色。

 消防管道刷红色。

 排污水管刷黑色。

 热水管刷橙色。

 不锈钢管、蒸汽保温管、冷冻水保温管外壳均不刷颜色,但应刷基本识别色环,色环宽度为50mm,再刷上与色环颜色一致的箭头符号标明流向,再用汉字符号标明管内流体名称。

-工艺物料管道刷黄色色环。

饮用水管道刷淡绿色色环。

-蒸汽管道刷红色色环。

-压缩空气刷淡兰色色环。

-纯化水管道刷深绿色色环。

-冷冻水管道刷草绿色色环。

-真空管道刷深兰色色环。

-溶媒管道刷棕色色环。

-酸管道刷紫色色环。

-碱管道刷粉红色色环。

-电线套管刷红色“ ”符号。

3.2.1.

4. 当设备状态改变时,要及时换状态卡,以防发生使用错误。

3.2.1.5. 所有设备状态卡应挂在设备醒目、不易脱落且不影响操作的部位。

3.2.1.6. 各使用部门要做到计数领用。领用后的状态卡由各使用部门专人统一保管、发放使用。

3.2.1.7. 各使用部门应对领用的设备状态卡妥善保管,若有损坏、遗失应及时上报设备动力科更换或重新领取。

3.2.2. 计量状态标志管理

3.2.2.1. 照《厂房、设备及计量器具编码程序》对计量器具进行统一编码,编码应标在各器具主体上。每一台设专人管理,责任到人。

3.2.2.2. 工作现场的计量器具应张贴“合格”、“准用”、“限用”、“禁用”状态标志。

3.2.2.3. 有标准检定规程并经检定合格的仪器张贴绿色“合格”标记;无检定规程但经校验合格的仪器张贴黄色“准用”标记;部分功能经校验合格的仪器张贴黄色“限用”;损坏的仪器张贴红色“禁用”标记。

3.2.2.

4. 衡量器及仪表,有检定部门出具的周检合格证,贴于衡量器及仪表可观察的部位,每批生产前复核其是否在校验期内。

3.2.3. 物料状态标志

3.2.3.1. 待验,黄色,其中印有“待验”字样。代表此物料未经检验不得发放使用。

3.2.3.2. 合格,绿色,其中印有“合格”字样。代表此物料检验合格,可以流入下道工序,成品可发出的状态。

3.2.3.3. 不合格,红色,其中印有“不合格”字样。代表此物料检验不合格,不可流入下道工序或出厂的状态。

3.2.3.

4. 盛装物料的容器必须悬挂所装物料的《物料标志卡》。

3.2.

4. 清洁状态卡

分为“清洁”、“待清洁”。

3.2.

4.1. 清洁-设备、容器等经过清洗处理,达到生产所需的状态。

3.2.

4.2. 待清洁-设备、容器等未经过清洗处理,未达到生产所需的状态。

3.2.

4.3. 所有生产场所(工作间)、设备等均应有识别其可否使用的清洁状态标志。

3.2.

4.4. 若为流水线生产设备,应将清洁状态卡悬挂在中间一台设备的显著位置。

3.2.

4.

5. 容器使用完后及时放入器具清洁间悬挂有“待清洁”标牌的未清洁区。

3.2.

4.6. 容器清洗(消毒)后放入容器(器具)存放间,悬挂有“清洁”标牌的区域。

3.2.

4.7. 工具器具等

 使用后及时放入清洁间悬挂有“待清洁”标牌的未清洁区。

 经清洁后放入悬挂有“清洁”标牌的区域。

3.2.5.清场状态卡

3.2.5.1. 生产某一阶段完成或生产结束后,通过对操作间、设备等的清洁及物料、文件的清理,经QA确认合格后发放《清场合格证》,工序带班人将《清场合格证》悬挂于操作间门上。

3.2.5.2. 《清场合格证》纳入下一批产品的批生产记录中。

3.2.6. 生产状态卡

经QA现场监控员确认允许生产后,生产状态卡悬挂在操作间门上,内容包括“品名、批号、规格、数量、带班人、生产日期及班次”。

3.3. 状态卡的制作

3.3.1. 统一印刷。

3.3.2. 易于清洗、消毒或更换。

3.3.3. 材料可采用不锈钢、铝板或无毒塑料材质制作。

3.4. 签发

3.4.1. 设备状态卡由设备动力科统一设计,统一编号,物控部统一制作。

3.4.2. 清洁状态卡和生产状态卡由工序带班人签发。

3.4.3. 计量器具标志由法定计量部门或设备动力科发放。

3.4.4. 物料状态卡由库管员或车间物料员领用。

起草:日期:审核:日期:

批准:日期:生效日期:签字:

拷贝号:

变更记载:制定(变更)原因及目的:

制定中药浸提SOP,使中药浸提的全过程程序化和规范化。

修订号批准日期生效日期

分发部门生产技术部[ ]份质量部QA [ ]份质量部QC [ ]份

一车间[ ]份二车间[ ]份三车间[ ]份

设备动力科[ ]份物控部[ ]份总经办[ ]份

综合部[ ]份

中药浸提SOP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中药提取生产中的浸提过程。

2. 职责

操作工:按本SOP进行浸提操作

QA现场监控员;按照本SOP监督浸提的生产全过程

3. 内容

3.1. 生产前准备与检查

3.1.1. 从器具存放间领取生产所需的工器具,检查须清洁、完好;同时填写生产车间工器具进出站记录。

3.1.2. 检查生产指令及相关记录等须齐全,无与本批无关的指令及记录;无与本批无关的物料;操作间环境符合生产、安全要求。

3.1.3. 检查各计量器具、提取、过滤设备及使用的容器具要求清洁完好,设备有“设备完好证”,计量器具有“检定合格证”,且在规定有效期内。

3.1.

4. 各项检查项目经QA现场监控员确认,符合规定后准许生产。

3.1.5. 根据生产指令,将已配好的药材,检查其品名、批号、投料次数、数量、外观质量、盛装容器状况,均符合要求后,方可投料生产。

3.2. 浸提

3.2.1. 投料前准备

检查蒸汽管路的蒸汽压力是否在0.2MPa以上;排尽管路中的蒸汽凝结水。需非水溶媒提取的溶媒其配制执行《中药提取配料SOP》。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将温浸的药材检查、复核其品名、数量、外观质量并经QA现场监控员签字确认后投入夹层蒸汽锅内,加入规定量溶剂;升温至规定温度,保温至规定时间,出料。

3.2.3. 夹层蒸汽锅煎煮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将需单独煎煮的药材检查、复核其品名、数量、外观质量并经QA现场监控员签字确认后,投入夹层蒸汽锅内,加入规定量溶剂;升温至液面微沸,保温至规定时间,出料。

3.2.

4. 提取挥发油或芳香水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复核提取挥发油或芳香水的药材的品名、数量、外观质量,并经QA现场监控员签字确认后,投入多能提取罐内。加一定量浸剂浸泡半小时后开启蒸汽并开启收芳香水系统,操作严格执行《多功能提取罐使用、维护保养SOP》。蒸馏挥发油时,微开收集罐回流阀,保持收集罐内液面稳定;蒸馏时间到达工艺规定时间后,用干净并经消毒玻璃瓶从出油口收集挥发油;收集完后,用干净并经消毒分液漏斗分去水层,并用量筒计量后,转入干净并经消毒的玻璃瓶盛装。从收集罐排液口收集芳香水。收集芳香水的量达到工艺要求后,停止收集。收集的挥发油、芳香水贴上《桶笺》后,挥发油立即送入冷库暂存,请验;检验合格后转入下工序;芳香水转入下工序。罐内药液经过滤后,泵入滤液贮罐。3.2.5. 芳香水重蒸馏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复核需重蒸馏芳香水的品名、数量、外观质量,并经QA现场监控员签字确认后,将其投入多功能提取罐中,按照《多功能提取罐使用、维护保养SOP》操作,加温至液面沸腾;在收集罐排液口收集重蒸馏芳香水。重蒸馏芳香水收集至工艺规定的量后,停止重蒸馏。收集的重蒸馏芳香水贴上《桶笺》后立即送至冷库暂存,请验;检验合格后转入下工序;罐内药液经过滤后,泵入滤液贮罐。

3.2.6. 多功能提取罐煮提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复核需煮提药材的品名、数量、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并经QA现场监控员签字确认后,将其投入多功能提取罐内,加规定量溶剂,按《多功能提取罐使用、维护保养SOP》操作。至液面微沸,保温规定时间后,出料。

3.2.7. 多功能提取罐回流煮提

根据生产工艺要求,检查、复核需煮提药材的品名、数量、外观质量符合要求,并经QA现场监控员签字确认后,将其投入多功能提取罐内,加规定量溶剂,按《多功能提取罐使用维护保养SOP》操作。至液面微沸,关闭排空阀,开启回流冷却系统回流提取。提取过程中罐内压力不得超过0.03MPa(表压),回流提取规定时间后,关闭蒸汽及回流冷却系统,出料。

3.3. 过滤:依据生产工艺要求,将提取所得药液经过滤器过滤后,泵入贮罐,至泵后压力表指针回至“0”位,表明提取罐中药液已全部排出,停泵,关闭阀门。

3.4. 清场

3.4.1. 生产完毕及时清场,清场按《清场管理程序》及各相关清洁SOP进行。

3.4.2. 清场完毕,由QA现场监控员检查,确认合格。及时填写清场记录。

4. 操作过程的控制、复核

操作过程中投料批次,溶剂加量及浓度必须经过复核,并有QA现场监控员签字;收集芳香水的称量也必须经过复核,并有QA现场监控员签字。

5. 有关安全、注意事项

各操作均严格按各设备操作SOP进行,严防跑冒滴漏。

多功能提取罐内压力不得超过0.03MPa;如有超过,立即开启排空阀,排压。夹套内压力不得超过0.1MPa,随时调整;如有超过,立即关闭进汽阀,开启排汽阀,排压。

《多功能提取罐使用、维护保养SOP》1306•030

《清场管理程序》1204•009

《夹层蒸汽锅使用、维护保养SOP》1306•036

《中药提取配料SOP》1303•003

《夹层蒸汽锅清洁SOP》1304•024

《提取生产线清洁SOP》1304•025

《不锈钢桶清洁SOP》1304•044

《桶笺》2309•006

附:

银翘合剂浸提工艺参数

浸提方式药材项目工艺参数

温浸淡豆豉温浸温度50±5℃

温浸时间温浸两2次,每次2小时

溶剂及加入量第一次加入饮用水为药材10倍量;

第二次加入饮用水为药材8倍量。

出料温浸液经200目不锈钢过滤网过滤后,去二效浓缩器。废渣去垃圾站。

提挥发油荆芥、薄荷、连翘加水量加入药材5倍量的饮用水

煮提金银花、牛蒡子、桔梗、淡竹叶、芦根、甘草及提挥发油后药材蒸馏时间3小时煮提温度液面微沸

煮提时间煮提两次,每次保持微沸2小时

溶剂及加入量第一次加入饮用水药材10倍量;

第二次加入饮用水为药材8倍量。

出料煮提液经200目不锈钢滤网过滤后,泵入药液贮罐,废渣排入排渣间,再运走。

消斑口服液浸提工艺参数

浸提方式药材项目工艺参数

蒸汽夹

层锅煎煮珍珠母煎煮温度液面微沸

煎煮时间液面微沸后保温半小时

溶剂及加入量加入药材10倍量饮用水

出料煎煮液和煎煮后药材均转多功能提取罐与共他药材合煎。

蒸馏

芳香水当归、茵陈、牡丹皮溶剂及加入量加入药材与5倍量的饮用水

重蒸馏

芳香水加入量加入一批次的芳香水量约200L

重蒸馏芳香水收集量30~35㎏

煮提处方量的十五味药材煮提温度液面微沸

煮提时间煮提三次,每次保持微沸1小时。

溶剂及加入量每次加入药材10倍量饮用水

出料煮提液经200目不锈钢滤网过滤后,泵入药液贮罐。废渣先排放排渣间,再运走。

打印批号的第一个小盒,交QA现场监控员检查合格后,才开始正式生产。

4 相关文件

《半自动热打码机使用、维护保养SOP》1306•055

《自动塑料带捆扎机使用、维护保养SOP》1306•056

《物料取样SOP》1302•001

《清场管理程序》1204•009

《物料平衡管理规程》1203•002

《偏差处理程序》1202•022

批生产记录整理SOP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生产记录的整理。

2. 职责

车间工艺员:按照该SOP整理生产记录。

QA:依照该SOP,对生产记录进行审查并归档。

3. 内容

3.1. 由带班长负责按批整理岗位操作记录。不得缺页、漏页。每班生产结束后,交车间工艺员。

3.2. 由车间工艺员负责按批整理和复核批生产记录。

3.3. 复核内容

3.3.1. 按每批岗位操作记录串联复核。上下工序、成品记录中的数量、质量、批号必须一致,正确。

3.3.2. 记录内容与工艺规程要求必须一致。

3.3.3. 对生产记录中不符合要求的填写方法,必须由填写人更正并签字。

3.3.

4. 批生产记录除各岗位操作记录,还应附上批产品的《清场合格证》,印刷性内包材(铝箔、复合膜等)样张、印有批号的标签、半成品及成品检验报告单。

3.3.5. 复核各岗位的物料平衡,并计算总物料平衡。如有偏差,执行《偏差处理程序》。3.

4. 将批生产记录附上封面及目录,按岗位操作顺序装订成册,交生产技术部审核后再交QA室审查存档。

3.5. 批生产记录保存三年或产品有效期(负责期)后一年。

4. 相关文件:

《批记录管理程序》1200•003

分发部门生产技术部[ ]份质量部QA [ ]份质量部QC [ ]份

一车间[ ]份二车间[ ]份三车间[ ]份

设备动力科[ ]份物控部[ ]份总经办[ ]份

综合部[ ]份

纯化水使用SOP

1. 适用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纯化水的使用。

2. 职责

操作人员:按照该SOP使用纯化水。

QA现场监控员:依照该SOP,定期对纯化水用水点卫生情况和纯化水的使用进行检查。3. 纯化水

3.1. 使用纯化水前,打开放水阀或取样阀,放水5秒后再行使用。

3.2. 若使用接水软管,每次用水后,须将接水软管拆下,按《软管清洁SOP》清洁后,挂于器具存放间。

3.3. 对于盛装纯化水的容器必须先消毒,确保合格后,方可盛装纯化水,并防止在使用中造成二次污染。

3.4. 有其它特殊要求如增加流量,增加给水压力时,须提前通知纯化水站。

3.5. 车间须配合水站消毒,消毒通知一旦下达,纯化水各用水点立即挂“正在消毒”标示牌,并不得使用。消毒结束,经纯化水站通知车间后,取下“正在消毒”标示牌,方可使用。

3.6. 发生异常情况须立即停止用水,通知纯化水站。

4. 操作过程的控制与复核纯化水应在检验合格周期内使用。

5. 相关文件

《软管清洁SOP》1304•051

零头物料处理SOP

1. 适用范围

本SOP适用于零头物料的处理。

2. 职责

生产车间:按SOP对物料进行处理。

QA现场监控员:监督SOP的执行情况。

3. 内容

3.1. 定义

指生产过程中剩余的少量物料(包括原料、辅料、包装材料、中间体、成品)。

3.2. 零头物料来源及处理方式

零头物料情况处理方法及

处理地点

工序名称来源

药材拣选及前处理工序药材或杂质拣选出的杂质及非药用部位,处理过程中落在地上的药材用塑料袋包装好后,经供方确认后,丢弃至垃圾转运站。

一车间粉碎过筛工序浸膏粉头子经粉碎仍不能通过指定目数筛网的浸膏头子。用塑料袋包装好,按《物料进出洁净区SOP》及《物料进出一般生产区SOP》转移出生产区,丢弃至垃圾转运站。

配液工序沉淀配液后,冷藏静置后过滤出的沉淀物转至容器具清洗间冲洗入下水道。

灌装工序药液从灌装机台面收集的药液转至容器具清洗间冲洗入下水道。

灯检工序药瓶灯检不合格的药瓶同品种下一批药液配液时,(在洁净区)用止血钳撬开瓶盖,倒入洁净不锈钢桶中;用200目筛过滤(在配液补充纯化水后)加入冷热缸搅匀。

三车间粉碎、过筛、整粒等工序粗、细颗粒筛出的不符合规定粒径的颗粒经粉碎后,在同品种、规格下一批号生产时,按批生产指令在制粒时加入使用(加入量不超过批量的5%)。充填、压片工序药粉、颗粒粉盘或料斗中剩余药粉、颗粒在同品种、规格下一批号生产时,按生产指令在总混时加入使用(原料药直接充填时不总混)。(加入量不超过批量的

5%)

充填工序药囊充填过程中装差或外观不符合要求的药囊在当批充填结束时,由操作人员带上经消毒乳胶手套剥出药粉或颗粒,重新充填,囊壳丢弃处理。

压片工序素片压片过程中片重差异或外观不符合要求的素片退回中间站不合格品区,并登记至《待处理物料台帐》,在同品种同规格下一批号生产时,粉碎后,重新制粒使用。(加入量不超过批量的5%)

铝塑包装工序铝塑板铝塑分装过程中外观不符合要求、密封不严及内容物破损的铝塑板。外观不符合要求及密封不严的铝塑板,由当班操作人员带上经消毒乳胶手套剥出内容物,重新分装;内容物破损的铝塑板用塑料袋包装好,按《物料进出洁净区SOP》及《物料进出一般生产区SOP》转移出生产区,丢弃至垃圾转运站。

颗粒分装工序药袋颗粒分装过程中外观不符合要求、密封不严的分装袋。由当班操作人员带上经消毒乳胶手套倒出内容物,重新分装。包材用塑料袋包装好,按《物料进出洁净区SOP》及《物料进出一般生产区SOP》转移出生产区,丢弃至垃圾转运站。

各工序药粉机面药粉、吸尘器布袋中药粉用塑料袋包装好,按《物料进出洁净区SOP》及《物料进出一般生产区SOP》转移出生产区,丢弃至垃圾转运站。

内外包装工序内外包材多余的包材退回中间站/暂存间,生产换品种、规格时车间物料员盘存后,填写《车间物料退料单》,经QA现场监控员确认后,退还库房。若生产同一品种、规格的下一批号产品,则由车间物料员发至相应工序使用。

内、外包装工序内外包材调试及破损的包材用塑料袋包装好,按《物料进出洁净区SOP》及《物料进出一般生产区SOP》转移出生产区,丢弃至垃圾转运站。

外包装工序待包装品外观不符合要求及破损的待包装品。外观不符合要求的待包装品,用塑料袋包装好,按《物料进出洁净区SOP》返回上工序处理;破损的待包装品,用塑料袋包装好,按《物料进出一般生产区SOP》转移出生产区,丢弃至垃圾转运站。

内、外包装工序半成品、成品不够最小包装的待包装物料;不够中包装单位的半成品;不够1件包装单位的成品不够最小包装或中包装单位的,作废弃处理;不够1件包装单位的成品在同品种、同规格的下一批号生产时,与下一批的第一件产品组成合箱,在批生产记录及装箱单中注明各自批号及数量。并在产品合格证中注明各自批号,合箱仅限两个批号。3.3. 加入零头物料必须在批生产记录中注明。

3.4. 加入零头物料在计算物料平衡时应计算在内。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管理制度 编制人: 审核人: 审定人: 批准人:

1目的 为避免生产和交付过程中产品的误用、错装,防止不合格品转序/入库/交付,保证必要时能对产品进行追溯,特制定本管理制度。 2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原辅材料、配件、外协件入库到成品交付过程中的产品标识和检验状态的标识,必要时的追溯过程。 3职责 3.1 生产科负责监督本程序的执行。 3.2 生产技术部门负责规定产品标识内容、方法及产品标识的管理。 3.3 经营部门负责对入库物资/产品进行标识和管理。 3.4 检验部门负责检验/试验状态标识的规定、使用和控制。 3.5 各职能部门/操作者负责产品标识的规范与实施。 4程序 各分厂/车间生产技术部门应制定符合本厂产品类型的具体的标识方法。 4.1 入库标识 4.1.1经检验合格入库的物资/产品,均应由其标识。 4.1.2库存物资标识: a)库存物资标识分为标牌标识和标签标识两类。标牌标识,主要用于对料场、料台、料棚及露天存放的物资进行标识,也可对库内储存物资进

行标识;标签标识,主要用于对库房内储存的物资进行标识。 b)库房内储存的物资应用相应的标签标明物资名称、规格型号、计量单位、计划单价、库存数量、进库时间、有效期限等内容,并按照库、架、层、位的顺序进行四号定位。 c)可以用白、黄、蓝、红四种颜色的标签标识标注物资的属性,具体标识方法: 白色标签――标识正常库存物资或代管(储)物资; 黄色标签――标识质量合格的有有效期限的正常库存或代管(储)物资; 蓝色标签――标识质量合格的一年以上无动态物资或积压物资; 红色标签――标识报废物资及超有效期限储存的物资。 d) 对于代储代管物资的标识,可采取以下两种方法的一种: Ⅰ在相应的标牌(签)上加盖(签写)“代管”、“代储”章; Ⅱ单独建立代储(管)物资区,悬挂“代管”、“代储”物资标识。 4.1.3物资/成品入库时,库房保管员要对其标识进行检验核实。入库后,保管员应注意保护好标识,出库时,必须保持标识的完整性。 4.1.4具有有效期的物资要注明物资的有效期限。 4.2生产过程的标识。 4.2.1生产过程中的半成品,用标牌明示不同的规格、型号,并规定半成品周转区位/架位,操作者按规定进行标识、摆放。 4.2.2半成品都应有其标识。对于无法在零件上直接标注的半成品,应采取跟踪记录方法,记录该批产品的规格、型号、数量、批号、操作者、检验人员。

新进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新进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1章总则 第1条新进人员培训的宗旨是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的概况和规苹制度,能更快地胜任新丄作C

(1)企业状况:发展历史、经营现状、经营项目.生产经营目的、历史使命及行业地位。 (2)企业组织机构?各部门的工作职责.业务范眛 (3)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产品销售悄况,市场上同类产骷信息及其生产厂家的情况。 (4)新员匸未來的匸作岗位要求及持征,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的事项。 (5)企业规萃制度.纪律.道徳规范及礼仪规范要求。 第10条接受整体培训后,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出评价,提供给该员工未來的技术技能培训、实地培训的负责人,以便他们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的培训。 第11条部门工作引导重点在干让新员工学习未來实际匸作需要的技能,应在以下五方面加强新员丄培训(1)-1:作态度与服务理念。 (2)学握未來丄作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内容,每天的例行匸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3)未來匸作可能会用到的匸作方法、时间管理技巧及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 (4)与其他同爭的协调、配合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5)介绍与木部门工作相关的部门成员、该部门的主婆职能、木部门与该部门在丄作上的合作爭项及未來部门间的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12条实地培训即为在实习期,让新员工在一位资深员匸的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指导人员仅在一旁示范和协助.尽虽让新员工自己去操作练习,待新员工完成后再告之其应改进的地方。这种培训方式有利于加深印彖、加快进步的速度。 第13条分支机构的培训可与实地培训有机结合进行。 第11条部门培训的负责人必须是新员工未來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和规范的技术水准。 第15条实地培训的指导人员应木肴负责的态度,将新员匚录用后的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为提商实地培训抬导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担任人员一定的奖励。 第16条对调岗人员、复职人员、临时职Es兼职人员的培训,包括工作岗位职责、职业精神.信念、规草守则、职业操守教育和励忐类教育等培训。应侧重于工作岗位职责方而的培训.使其适解企业组织槪况.经营方针以及有关的人事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第17条凡抬定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经审核被给予准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准不参加培训。 第3章培训实施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制度

工程现场标识管理 制度 1

现场标识管理规定 一适用范围本管理规定仅适用于xxxx集团第x工程有限公司承担的金属结构加工、安装过程的标识管理。二标识方法工程施工生产过程中的标识,根据工程的特点和技术文件规定,标识可采用低应力钢印标识法,书写标识法,标签标识法,涂色标识法等。无论采用哪种方法标识,均不能影响产品的使用功能,当需要时,应对标识情况作以记录,但符合以下三种情况时, 不允许使用钢印进行标识。 a)厚度小于或等于6mm的钢材; b)不锈钢和有色材料; c)低温产品用钢; 除此之外,还可使用施工记录进行标识。三物资标识 3.1钢材的标识 3.1.1钢板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与涂色标识相结合的方法。在 2

钢板的两端用白色标识出其规格、材质、批号、厂家等,若是成捆到货,在最上一张标识。钢板在分割或打捆时进行标识移置。为区分合金钢板与普板的区别,对合金板进行色标,具体见附表-1; 3.1.2型钢同钢板标识基本一致; 3.1.3钢管标识与钢板标识方法基本一致。 3.2配件标识 3.2.1法兰标识,采用钢印、色标、标牌相结合的办法,到货法兰钢印作为原始标识,色标作为直观识别材质标识,具体色标见附表-1,库存法兰应有标签标识; 3.2.2弯头的标识采用书写标识,表明规格型号、材质,为直观区分材质,用色标作为辅助标识,色标规定见附表-1; 3.2.3螺栓标识,用标签和色标相结合的方法,将颜色涂在螺栓两端具体规定见附表-1; 3.2.4其它不便直接标识配件用标签标识,材质直观区分用色标标识。 3.3其它物资本体有出厂原始的不再对其本体做重复性标识,如有出厂铭牌、出厂钢印、其它出厂标记。 3.4标识控制 1、物资的具体参数标识与材质单、合格证等质量证明文件编 号一致; 2、合格证编号的具体方法; 3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产品包装、标识管理规定 1 范围 本标准规定了郴州市普尔二氧化碳有限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办法。 本标准适用于郴州市普尔二氧化碳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产品包装、标识的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国家技术监督局颁布《产品标识标注规定》、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 3 术语与定义 标识,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统称标识。 4 管理职责 4.1 生产部负责产品包装、标识的检查和管理工作。 4.2 质管部负责对包装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并在检验报告单上标识产品检验状态。 4.3 储运车辆负责包装物和进厂化工原料检验状态的标识。 4.4 生产部负责中间产品和副产品进行标注标识。 5 管理内容与要求 5.1 包装管理 5.1.1 产品必须用合格的包装物(二氧化碳专用气瓶或二氧化碳专用槽车)包装,采购部负责按包装物标准要求采购包装物,并负责验收、发放和保管。 5.1.2 生产部或储运车辆负责产品包装并填写包装(充装)记录。 页脚内容1

5.1.3 包装环境条件要符合技术标准要求,防止外界杂质污染产品,包装所用的材质要适宜,不与所接触的产品发生物理、化学作用,并保持干净。 5.1.4 包装前生产部或储运车辆必须对包装容器进行检查,凡气瓶、储罐、汽车、罐车等若有余液、腐蚀严重、杂物或阀门安全附件不全者等均视为不合格包装物,严禁使用。 5.1.5 包装容器必须专用,不得因包装而影响产品内在质量。改装的包装容器,必须更换产品标志,经检验部门检验合格后,方可使用。 5.1.6 包装(充装)时,不允许掺杂不同的产品和不合格的厂品。包装结束后,检查容器密封是否完好,有无泄漏的情况。气瓶充装的产品额定重量进行抽查。 5.2 产品标识管理 5.2.1 产品标识应符合《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和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要求。包装物上必须有明显的图形标志,产品标识标注的内容包括:产品名称、执行标准编号、产品质量等级、生产许可证编号、批号、毛重、净重、生产厂名称和地址等,还应标出防火、危险、剧毒等标志或字样。还应向顾客发放《安全技术使用说明书》 5.2.2 出厂产品均按生产日期顺序进行批号标识。 5.2.3 进厂化工原料经质管部检验后,储运装置按质管部出据的原料质量分析检验单对入库原料进行正确标记、存放。 5.2.4 生产必须使用带有合格标记的原料。没有合格标记的原料不准投入生产。 5.2.5 产品标识应按《GB 190-1990危险货物包装标志》的规定统一制定。按产品生产批号进行最终产品检验,做好记录,并在质量检验单中对最终产品的质量状态进行标记。 5.2.6 最终产品在包装(充装)时,生产部应在包装物上做好包装标记(贴警示标签和产品标识 页脚内容2

新进人员培训管理制度0001

新进人员培训管理制度 第1条新进人员培训的宗旨是使新进人员了解企业的概况和规章制度,能更快地胜任新工作。 第2条每位新进入企业的员工必须参加企业的入职培训,接受熟悉企业整体情况的培训和部门基本技能训练,从而了解企业的文化和价值观及企业的整体运作,了解本部门职责、工作程序及方法,从而使新员工尽快适应工作环

(3)产品的性能、包装及价格,产品销售情况,市场上同类产品信息及其生产厂家的情况。 (4)新员工未来的工作岗位要求及特征,与其他部门互相配合的事项。 (5)企业规章制度、纪律、道德规范及礼仪规范要求。 第10条接受整体培训后,应对受训新员工的优势、劣势做岀评价,提供给该员工未来的技术技能培训、实地培训的负责人,以便他们针对各个员工的弱点开展有侧重的培训。 第11条部门工作引导重点在于让新员工学习未来实际工作需要的技能,应在以下五方面加强新员工 培训 (1 )工作态度与服务理念。 (2)掌握未来工作的岗位职责及具体内容,每天的例行工作和其他相关工作。 (3)未来工作可能会用到的工作方法、时间管理技巧及人际关系沟通技巧等。 (4)与其他同事的协调、配合能力及团队协作精神。 (5)介绍与本部门工作相关的部门成员、该部门的主要职能、本部门与该部门在工作上的合作事项及未来部门间的工作配合要求等。 第12条实地培训即为在实习期,让新员工在一位资深员工的指导下开始承担工作。指导人员仅在一 旁示范和协助,尽量让新员工自己去操作练习,待新员工完成后再告之其应改进的地方。这种培训方式有利于加深印象、加快进步的速度。 第13条分支机构的培训可与实地培训有机结合进行。 第14条部门培训的负责人必须是新员工未来的主管和实地培训的负责人,必须具有丰富的工作经验 和规范的技术水准。 第15条实地培训的指导人员应本着负责的态度,将新员工录用后的绩效与部门绩效挂钩。为提高实 地培训指导人员的积极性和责任心,企业根据具体情况给予担任人员一定的奖励。 第16条对调岗人员、复职人员、临时职工、兼职人员的培训,包括工作岗位职责、职业精神、信念、规章守则、职业操守教育和励志类教育等培训。应侧重于工作岗位职责方面的培训,使其适当了解企业组织概况、经营方针以及有关的人事管理规定等相关内容。 第17条凡指定需要接受培训的人员,除有特殊情况经审核被给予准假或免训者外,一律不准不参加 培训。 第3章培训实施 第18条培训计划编制和组织实施由人力资源部门和培训部门全权负责。企业主要领导须参与新员工入职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 本文是关于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最新内容,仅供参考,希望对您有所帮助,感谢阅读。 产品标识标注管理规定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合、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它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体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的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四)受委托的企业为委托人加工产品,且不负责对外销售的,在该产品上应当标注委托人的名称和地址; (五)在中国设立办事机构的外国企业,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该办事机构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 最新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第一章总则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控制程序 (产品标识标签管理制度)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以及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以及出厂)保持适当标识,并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确保合格品才能进入下一工序或出厂。 2 .范围 适用于从原料进厂到成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和可追溯性管理。 3 .职责 3.1仓管部:负责所属区或内物料(包括原辅料、产品)检验状态的标识及控制,并正确使用和保管好各种物品的标识。 3.2生产部:负责对生产过程中形成的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与维持,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3品管部:负责组织对物料进行质量状态标识,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情况,实现产品质量的可追溯性管理。 4 .定义 无 5.程序 5.1原料标识 原料、添加剂预混料、编织袋和标签等原辅料必须分区堆放,上锁存放,防止流失。原辅料进库后由仓管员编写《原料标识卡》,并挂上相应的堆头上,注明名称、供应商、数量、规格、进料日期等,质检员根据检验结果,在《原料标识卡》填上质量状况和使用要求。有毒有害物资必须与形成饲料的物料隔离堆放,并设有明显的安全警告性标识。 5.2.生产过程中物料的标识 5.2.1生产过程中需使用的原辅料,必须先经仓管员同意,查清楚相应的标识卡,确定是合格的原辅料后才能领用,根据领料情况填写《原料出库单》和《原料耗用日报表》以便追溯,注意必须填写清楚供应商、检验编号和数量等可追溯信息。 5.2.2在生产过程中,若完成上一工序后,需要一段时间才能进入下一工序的物料,须挂上标识牌,并在标识牌上注明产品名称、数量、规格和下一工序,确保信息传达准确无误。 5.2.3各种返工料必须按分类要求进行归类堆放和使用。 5.2.4 从车间拉出来的原料、半成品或成品,必须堆放在指定位置,并在叉料方向的两侧标明品种或编号、产生原因、数量、日期和班次等内容,以防误用。 5.3 成品标识 5.3.1饲料成品必须使用对应的包装袋包装,包装袋外要印有品名、规格、厂址、净含量、公司名称等内容。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范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规 商品标识标注管理商品标价签的管理一、标价签检查1 品名必须明确标注该商品名称特别提示鞋类商品必须在品名标注男、女类别2 规格根据商品的重量、尺寸、体积等容进行标注3 成份根据商品标识的容标注食品即食物配料表服装类即面料的含量4 单位根据商品计量单位进行标注必须是法定的计量单位5 等级根据商品标识的等级进行标注一般服装、鞋子用合格来标注茶叶需用一级、优级来标注。6 编码中心十位编码7 产地必须根据商品的最终生产加工、分装地来进行标注而非代理商的地址。8 零售价格9 物价员章二、降价签检查1 降价签必须与正价签配套使用不可单独使用。2 降价签的降价原因需根据实际情况来填写一般惯用的有促销、换季、断码、断色等原因。3 降价签的时间规定: 食品类10天期限一般商品两个月60天期限4 降价签的价格必须填写现价和原价三、标价签注意事项1 保持标价签干净无污损、无涂改字迹清晰。2 标价签若有空格无法填写的必须用斜线来代替不可空缺3 标价签挂放要求一货一签不能有货无签或有签无货4 标价签不能采用“特价”、“平价”、“大降价”、“跳楼价”等含混不清或误导性的用语标价5 不可无依据标示“全市最低价”、“全场打折“、“出厂批发价”6 不能以“买一赠一”的方式销售而不标明赠送商品名称7 实际出售的商品为处理品、残次品、等外品必须明确标注而不能以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方式出售. 8 标示优惠价、折扣价等出售的商品必须标明

本次降价前的价格标价签标识必须与商品标识相一致四、商品标价签检查的处罚规定1 标价签填写不规首次发现问题开具整改单限期整改。2 第二次复查仍未整改开具提醒单限期整改。两次以上提醒仍未整改追究当事人责任并开具处罚单50元。商品标识标注的管理一、商品标识标注的检查1 中文标识产品标识所用文字应当为规中文。具备产品名称、厂名、厂址、生产日期。以联营形式生产的产品必须标注其实际生产厂名和厂址。2 国生产的合格产品应当附有产品质量检验合格证明。3 国生产并在国销售的产品应当标明企业所执行的标准GB、行业标准或者经备案的企业标准的编号QB。4 产品标识中使用的计量单位应当是法定计量单位。5 根据产品的特点和使用要求需要标明产品规格、等级、数量、净含量、所含主要成份的名称和含量以及其他技术要求的应当相应予以标明。6 限期使用的产品标明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日期或失效日期必须满足在保质期前有足够用于销售的时间7 使用不当容易造成产品本身损坏、或者可能危及人身、财产安全的产品须有警示标志或中文警示说明。8 裸装食品和其它根据商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商品可以不附加商品标识但标识必须在外包装上。9 特殊营养品必须标明产品在保质期能保证热量数值和营养素含量不得标注疗效、保健等宣传用语有批准文件的除外。10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产品的其他标识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11 标注的产品的产

新进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新岗位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1.培训目的: 1.1 为了使新进员工尽快了解公司的概括、文化、制度,逐步了解公司生产、运营等工作特点,自觉遵守企业的各项规章制度,接受并融入企业文化。 1.2 规范新员工试用期培训管理,明确各相关部门负责人及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指导工作方面的职责与义务,为新员工通过转正考核提供保障。 2.新岗位员工培训适用范围 2.1 凡本公司新进员工都必须接受公司举办的新岗位员工培训,并依据本管理制度相关条款执行。其他分公司新进员工原则上参加公司举办的新岗位员工培训。 2.2 本制度中新进员工包括:社会公开招聘新员工、应届大中专高校毕业生、推荐招聘新员工、及其他认为应当接受新进员工入职培训的员工。 3.新进员工培训内容 3.1 其他形式招聘入职培训内容:分为两个部分,集中培训和在岗培训。 流程图如下:

公司发展史、企业文化,行业简介 公司重点业绩介绍、未来发展规划,5年发展规划 公司组织结构,各系统、部门重点职责 公司商务礼仪、职业化训练 公司人事制度介绍 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及企业邮箱的使用,及考勤、日志提交,各种常用工作流程,日常办公用品的使用与领用。

第一部分,集中培训。(人力资源部主要负责组织实施) 3.2.1 公司发展史、企业文化,行业简介 公司重点业绩介绍、未来发展规划,5年发展规划 公司组织结构,各系统、部门重点职责 3.2.2 公司商务礼仪、职业化训练(行为规范和礼仪知识,包括保守商业秘密、员工仪表、穿着、交往、接听电话等) 3.2.3 公司人事制度介绍(作息与午餐时间、休假与请假流程、晋升、培训、奖惩、工资结构、发薪日、加班工资、支薪方式、社会保险及为员工提供的其他福利) 3.2.4 办公自动化系统(OA)及企业邮箱的使用,及考勤、日志提交,各种常用工作流程,日常办公用品的使用与领用。

医疗器械生产企业关于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发行版本: 修改码: 发放号: 受控标识: 年月日发布年月日实施 编制:审核:年月日批准:年月日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制度 1.目的:根据《采购物资明细表》中规定的原材料对产品的重要程度和《生产作业指导书》所规定的产品加工和检验各个过程对原材料、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以便根据标识情况对成品进行质量跟踪和质量控制,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范围:本制度规定了对A类、B类、C类原材料的标识方法、追溯范围和追溯程度,还规定产品加工和检验各个过程中对半成品和成品进行标识方法、追溯范围和追溯程度。 3.职责: 3.1 采购员负责到货后向仓库管理员提供采购信息,并提出检验申请。 3.2 原料库管理员负责对到货待验原辅料编号并作出物料标识卡,根据检验结果对原辅料分区存放。 3.4 检验员根据“原辅料检验规程”的检验结果,填写检验后原材料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3.3 车间领料员负责建立产品随工单,对产品进行编号,并填写主要原辅料的编号。 3.4 各工序车间生产人员,负责填写本道工序原料编号,加工日期、本道工序操作员编号及随工单中相关内容。 3.5 检验员根据“过程检验规程”和“企业标准”检验结果,对各

过程半成品和成品填写合格或不合格标识。 3.6成品库管理员负责填写消毒日期。 4.内容 4.1原材料及辅料到货后,采购员向仓库提供定购产品类别、型式、等级、生产厂家、生产批号、产品标准、检验报告等技术资料。仓库管理人员负责对待验材料编号,填写物料标识卡,并粘贴“待验”标识,同时配合有关人员提请报验。 A类物资: 新供方追溯到 老供方追溯到 B类物资 C类物资 4。2检验后原材料及辅料由质检科人员粘贴“合格”及“不合格”标识,并按“库房管理规程”填写有关帐、卡。不合格品根据“不合格品管理规程”处理。 4.3车间领料员领料后,填写“随工单”中,“原料编号”及“数量”一栏。 4.4组装工序操作员,负责填写“随工单”中,生产日期为准的编号。组装后,负责粘贴“待验”标志,提请质检科报验。 4.5质检科检验后,负责根据检验结果填写“随工单”中,“检验结果” 一栏,并粘贴“合格”、“不合格”标识。 4.6包装工序操作员以包装生产日期为准,打印小、中、大包装上

标识管理规定

编号:SM-ZD-60316 标识管理规定 Through the process agreement to achieve a unified action policy for different people, so as to coordinate action, reduce blindness, and make the work orderly. 编制:____________________ 审核:____________________ 批准:____________________ 本文档下载后可任意修改

标识管理规定 简介:该制度资料适用于公司或组织通过程序化、标准化的流程约定,达成上下级或不同的人员之间形成统一的行动方针,从而协调行动,增强主动性,减少盲目性,使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文档可直接下载或修改,使用时请详细阅读内容。 为了对产品及原辅材料进行必要的标识,防止不同产品及原辅材料的混用、误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以及有序规范企业的各项工作,特对企业标识做如下规范,希望各部门、车间严格按此规范制定相应的标识规定并在实施中不断寻求改进,以确保企业的各项质量得到保证。 一、原辅材料的标识 1.原辅材料在仓库内应采用挂牌标签标识,标识内容应注明名称、产地、规格。如产品自带上述标识,企业不再标识。 2.原辅材料的标签标识、规格尺寸、纸克重可自选定。 二、产品状态标识 1.印刷车间、装订车间的所有半成品都应用状态标签标识,以表明所处的状态,防止混用及不合格品的非预期使用。 2.状态标识的分类及颜色规定: B)合格品:经检验员检验确定合格,可以转序交付的产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国家)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2006-06-16(1997年11月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监发[1997]172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他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的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

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 (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 (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产品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QG B3100GQAQ(2004)297 QG605204-2004 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 汽车齿轮总厂企业标准 QG605204-2004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2004-04-07发布2004-04-15实施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

QG605204-2004 前言 本标准依据QG000101《管理标准编写规则》、及QG500001《质量手册》和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本标准的附录A - L为规范性附录。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提出。 本标准由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标准化室归口。 本标准起草单位: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经营厂。 本标准主要起草人:严哲、朱芳、高玉其、赵冷冰、王建新、胡海燕。

标识和可追溯性管理办法 1 范围 本标准适用于上海汽车股份有限公司汽车齿轮总厂(下称总厂)经营厂的产品标识及可追溯性管理。 2 规范性引用文件 下列文件中的条款通过本标准的引用而成为本标准的条款。凡是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随后所有的修改单(不包括勘误的内容)或修订版均不适用于本标准,然而,鼓励根据本标准达成协议的各方研究是否可使用这些文件的最新版本。凡是不注日期的引用文件,其最新版本适用于本标准。 ISO/TS16949-2002 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 3 术语和定义 ISO 9000:2000《质量管理体系-基础与术语》与ISO/TS16949:2002《质量管理体系—汽车行业生产件与相关服务件的组织实施ISO9001:2000的特别要求》以及QS9000《质量体系要求(第三版)》确立的以及下列术语和定义适用于本标准。各标准之间有矛盾的,以ISO/TS16949:2002为准。 3.1 产品标识 指产品从毛坯开始到交付阶段需可追溯性场合所用的各种标签、标牌或印记。 3.2 检验标识 指产品从生产到交付过程中所有人员对已检验过零件进行的标识或印记。 4 职责 详见第5部分“管理内容与办法”中“责任人”一栏。 5 管理内容与办法

安全标识和图牌板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文件编号:RHD-QB-K5012 (管理制度范本系列) 编辑:XXXXXX 查核:XXXXXX 时间:XXXXXX 安全标识和图牌板管理制度标准版本

安全标识和图牌板管理制度标准版 本 操作指导:该管理制度文件为日常单位或公司为保证的工作、生产能够安全稳定地有效运转而制定的,并由相关人员在办理业务或操作时必须遵循的程序或步骤。,其中条款可根据自己现实基础上调整,请仔细浏览后进行编辑与保存。 第一章总则 第一条为规范生产现场安全标识及图牌板管理,提高员工及外来人员的防范意识,预防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规定了焦化厂安全标识、图牌板的需求计划、制作、设置、检查及更新等相关控制要求。 第三条本制度适用于焦化厂安全标识、图牌板的管理。 第二章组织与职责

第四条各车间负责本车间安全标志、图牌板的内容设置、计划与日常管理; 第五条调度室、考核办负责对安全标识、图牌板的管理并进行监督和检查; 第三章标识、图牌板需求计划 第六条各车间所管辖范围内的安全标识、图牌板需更换及增设时须由各车间自行统计后,提出申请,报送调度室,调度室按计划进行审核,厂长批准后予以实施,并由调度室报送党群工作部。 第七条上级领导安排或上级部门要求,需新增加的安全标识、牌板,由调度室负责实施。 第八条人为原因造成图牌板损坏或丢失的,制作和修复发生的费用由责任人自行支付处理。 第九条车间临时制作和增设标识、牌板,牌板费用由责任车间自行承担。

第四章标识、图牌板制作 第十条标识、图牌板制作报送党群工作部后,由公司党群工作部联系广告公司制作。 第十一条广告公司对标识、图牌板制作时初步确定种类、内容、规格、版面颜色等,调度室核准后,方可开始制作。 第五章标识、图牌板验收 第十二条标识、图牌板制作完成后,广告公司应将制作完成的标识、图牌板送于调度室进行初步验收; 第十三条调度室通知各车间接收标识、图牌板,由各车间主任及分管安全员进行验收后按申请计划进行核对、领取。 第六章标识、图牌板张贴与设置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版本记录

物料标识管理规定 1.目的 对公司的产品生产的全过程,包括从原辅材料的接收、工序生产、成品入库,直至出厂,都保持相应的标识,以确保在需要时对产品质量的形成过程实现追溯;规定相应检验状态的标识种类和管理办法,确保合格的原料才能使用,合格的成品才能出厂。 2. 适用范围 本程序适用于公司产品,包括进货物资,生产过程,直至产品出厂全过程标识的控制。 3. 职责 3.1 生产部 3.1.1 负责制定对生产全过程的产品标识及检验状态标识实施严格管理,若需要对产品质量进行追溯时,生产部参与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 3.1.2 仓库负责对所有原材料的标识控制; 3.1.3 生产车间和仓库负责对工序产品及成品的标识控制; 3.2 技术部负责产品质量跟踪活动的控制,发生需要追溯时,组织并协调追溯工作的进行和评审;并 监督检查各执行部门的实施。 3.4 各部门应熟悉并掌握各类物品检验状态标识方法和意义,严格执行不同状态标识的规定,发现问 题及时进行追踪复查。成品仓库负责产品其标识的核对。 4.工作程序 4.1 原料仓库标识控制 4.1.1 原料仓库管理员根据《采购控制程序》进行收货,并在包装袋/桶上,用标贴的方法进行码堆标识,在检验中的原材料不贴标识或写上“待检”字样,根据原料检验报告,分别使用PASS和UNPASS 标识贴在包装袋/桶上。备料区的零头原料,可直接在所盛放的容器贴上“合格”标识及原 材料编号。根据不同物资进行分开码堆存放。 4.1.2 标识时应注明批次信息,批次编号方式为原料编号+采购批次,标识卡还应有注明原料编号、 产地、合格或到货日期、若该原料具有有效期限的,则需注明,并标明检验状态。 4.1.3 当原料被领入生产时,送料人员应在所领用的每板原料上用笔注明产品编号、生产批号、原料 名称、数量、送料日期等。 4.2 成品仓库标识控制 4.2.1 成品完工后,应在成品包装贴上批次信息,批次信息以生产指令单上为准,检验前应贴上“待检中”标识,待合格后由质量部通知产品合格,摘除“待检中”标识。 4.2.2 成品仓内经检验和试验(复检)判定合格的产品,技术部在“产品送检单”中,填写检索结果并签名。合格的存放于规定的“合格品区”内,并准予出厂;当判定不合格的成品,在没有进行适当处置之前,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国家)

产品标识标注规定 2006-06-16 (1997年11月7日国家技术监督局监发[1997]172号发布) 第一条为了进一步规范产品标识,引导企业正确地标注产品的标识,明示产品质量信息,保护企业、用户、消费者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产品标识是指用于识别产品及其质量、数量、特征、特性和使用方法所做的各种表示的统称。 产品标识可以用文字、符号、数字、图案以及其他说明物等表示。 第三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生产、销售的产品,其标识的标注,应当遵守本规定。 法律、法规、规章和强制性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标识的标注另有规定的,应当同时遵守其规定。 第四条产品应当具有标识。 裸装食品和其他根据产品的特点难以附加标识的裸装产品,可以不附加产品标识。 第五条除产品使用说明外,产品标识应当标注在产品或者产品的销售包装上。 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的最大表面的面积小于10平方厘米的,在产品或者产品销售包装上可以仅标注产品名称、生产者名称;限期使用的产品,在产品或者产品的包装上还应当标注生产日期和安全使用期或者失效日期。本规定的其他标识内容可以标注在产品的其他说明物上。 第六条产品标识所用的文字应当为规范中文。 可以同时使用汉语拼音或者外文,汉语拼音和外文应当小于相应中文。 产品标识使用的汉字、数字和字母,其字体高度不得小于1.8毫米。 第七条产品标识应当清晰、牢固,易于识别。 第八条产品标识应当有产品名称。产品名称应当表明产品的真实属性,并符合下列要求: (一)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有规定的,应当采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规定的名称; (二)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对产品名称没有规定的,应当使用不会引起用户、消费者误解和混淆的常用名称或者俗名; (三)如标注“奇特名称”、“商标名称”时,应当在同一部位明显标注本条(一)、(二)项规定的一个名称。 第九条产品标识应当有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生产者的名称和地址应当是依法登记注册的,能承担产品质量责任的生产者名称和地址。 进口产品可以不标原生产者的名称、地址,但应当标明该产品的原产地(国家/地区,下同),以及代理商或者进口商或者销售商在中国依法登记注册的名称和地址。进口产品的原产地,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海关关于进口货物原产地的暂行规定》予以确定。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按照下列规定相应予以标注: (一)依法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或者其子公司,对其生产的产品,应当标注各自的名称、地址;(二)依法不能独立承担法律责任的集团公司的分公司或者集团公司的生产基地,对其生产的产品,可以标注集团公司和分公司或者生产基地名称、地址,也可以仅标注集团公司的名称、地址; (三)按照合同或者协议的约定相互协作,但又各自独立经营的企业,在其生产的产品上,应当标注各自的生产者名称、地址;

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格式

新员工培训管理制度 一、新员工培训目的 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创业史、制度、企业文化,提供讨论的平台 让新员工感受到公司对他的欢迎,让新员工体会到归属感 减少新员工初进公司时的紧张情绪,使其更快适应公司 让新员工了解公司所能提供给他的相关工作情况及公司对他的期望 为新员工提供正确的、相关的信息,鼓励新员工的士气 培训新员工解决问题的能力及提供寻求帮助的方法 二、新员工培训的对象 对象:进入公司试用期的员工以及尚未毕业在公司实习的实习生 三、新员工培训的时间与地点 时间:培训时间一般为四天,由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不定期组织 地点:蛇园放映厅 四、新员工培训程序 3.人事制度、福利制度介绍 4.工作流程、工作沟通方面介绍 5.安全和后勤相关知识介绍 、6Σ管理知识培训 7.隆力奇的营销史与模式的介绍 8.商业礼仪培训 9.行政风险的规避与终端市场的管理 10.学唱《隆力奇之歌》和《感恩的心》 11.如何做一名优秀的员工 12.人力资源部根据实际情况,可对培训内容进行适当调整。

六、新员工培训反馈与考核 在每门培训课程结束后,由学员对该培训课程、培训内容、培训讲师进行评估,填写《培训评估表》 在全部培训完成后,学员填写《新员工培训效果反馈表》和写一篇自己所在岗位或感兴趣岗位的文章(不少于800字) 七、新员工培训教材 员工手册 人力资源部的培训计划 人力资源部收集各部门培训资料 教材尽量做成幻灯片,以统一形式出现 所有的教材必须经培训教材评审小组审核并报徐董审批 八、新员工中一线工人的培训 一线工人的培训由人力资源部组织,生产事务部配合,主要培训内容为:企业概况、生产安全、规章制度等,一般时间为四小时。 九、新员工培训项目实施方案 通过多种形式让新员工了解公司对新员工培训的重视程度 培训部门推荐本部门的培训讲师 给培训部门和新员工印发“新员工培训计划”资料 根据新员工人数,公司不定期实施整体的新员工培训 十、执行 本制度由人力资源部负责制定及解释,经董事长审批签发。 本制度自2006年12月1日起正式执行。 十一、附则 HR-004-01:《培训评估表》 HR-004-02:《新员工培训效果反馈表》 HR-004-01 培训评估表 姓名(自愿):部门:日期: 课程名称:讲师: 以下各题,请每题评一个分数,您的意见是我们评估本次培训的重要依据,我们非常重视您的意见: A、内容方面非常不满意非常满意 1.内容设计合理,满足课程目标 1 2 3 4 5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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