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正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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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度(正式) Standardize The Management Mechanism To Make The Personnel In The Organization Operate According To The Established Standards And Reach The Expected Leve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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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件编号:KG-AO-5704-69 安全施工措施、安全工作票管理制
度(正式)
使用备注:本文档可用在日常工作场景,通过对管理机制、管理原则、管理方法以及管理机构进行设置固定的规范,从而使得组织内人员按照既定标准、规范的要求进行操作,使日常工作或活动达到预期的水平。下载后就可自由编辑。
一、目的
为明确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编审要求,使各项施工都能得到有效的措施保证,特制定本制度。
二、范围
本制度适用于项目各级各类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的编制、审核、批准和交底、实施的全过程管理。
三、职责
3.1项目部是安全施工措施的归口管理部门。
3.2 各级专职安监人员负责审查所属级别、类别的安全施工措施(包括安全工作票)并监督实施。
3.3 项目部负责按本制度的规定实施安全施工措施和安全工作票的相关管理和落实工作。
四、管理内容
4.1 安全施工措施
4.1.1 安全施工措施的一般规定
a. 工程项目的一切施工活动必须要有书面的作业指导书和安全工作票,作业指导书中必须要有专题安全施工措施。
b.所有的安全施工措施在施工前必须进行专项的安全交底、记录、签字、无措施或未交底,严禁布置施工。
4.1.2 安全施工措施的分类及各级责任
a. 一般项目:常规施工作业,熟练掌握的施工方法,一般安全施工项目等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技术人员编制,专职安全员及项目部专责工程师审查,项目总工/主任工程师批准,技术人员交底。
b. 重要施工项目:重要临时设施、重要施工工序、特殊作业、特殊地形环境、季节性施工、多工种交叉作业等施工项目的安全施工措施由项目部项目专工编写,项目总工程师批准,项目部专责安全员交底。
c. 重大施工项目:重大的起重、运输作业、特殊高处作业、带电作业等危险性作业项目安全施工措施及方案由项目总工/主任工程师编写,必须经公司(安全技术)会审审查,总工程师批准,由项目部项目总工/专职安全员交底。
4.1.3 编制作业指导书及安全施工措施应符合以下要求:
a. 针对项目施工特点提出危险点和重要控制环节与对策;
b. 根据人员和机具配备,提出保证安全的措施;
c. 明确作业方法、流程及操作要领;
d. 针对职业安全卫生、环境条件,提出安全防护和文明施工标准;
e. 提出出现危险及紧急时的针对性预防与应急措施。
4.1.4 安全施工措施交底应符合的要求:
a. 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是按程序审查批准的有效措施,并由相应级别的安全技术人员进行专项交底。
b. 安全交底过程中,编制、施工人员均应参加,并进行质疑解答,全员签字认可。
4.1.5 安全施工措施的变更及重复使用的审批:
a. 经技术负责人或总工程师审批签字后的安全施工措施,施工单位必须严格执行,未经措施审批人同意,任何人无权更改。
b. 对安全施工措施若有疑义,执行部门可提出改进意见,由原编制单位变动。
c. 变动原安全施工措施,必须按程序重新审批和变动部分的交底并有书面签证。
d. 对相同施工项目的重复施工和工程试点作业项目,技术人员应根据人员、机具、环境条件等,完善措施,重新报批,重新进行全员交底,签字。
4.1.6 安全施工措施的违章责任:
a. 安全施工措施必须经过审批和交底,否则一律不准开工。
b. 公司各级安技人员对安全施工措施的执行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发现有不按规定程序执行者,有
权指令先行停止施工,并报告领导及时处理。
c. 对无措施或未经交底进行施工和不认真执行措施或擅自更改措施的行为,要对责任人进行严肃处理。
4.2 安全工作票
4.2.1 安全工作票是安全施工管理的一项重要措施,是施工作业指导书和安全施工措施的具体落实步骤,现场作业安全保障的第一道防线,必须严格执行。
4.2.2 施工队(班、组)及展开的各施工现场作业面应根据次日的工作内容、工作范围,工作环境、参加人员的技术状况、工具防护配备和对应的工作规程、技术要求等,确定安全工作票的填写事项。
4.2.3 安全工作票应由直接带班的现场工作(指挥)负责人填写,队技术负责人、专职安全员审核,队长验证签发,凡未经审核或签发的工作票一律无效。
4.2.4 每天进入现场前工作负责人要向参加工作的全体人员逐条逐项列队宣读安全工作票,作到:
a. 三交三查(交安全,交任务,交技术;查衣着,
查三宝,查精神状态),否则不论发生任何事故都要追究其失职责任。
b. 按安全工作票附页的检查表进行逐项检查,并针对作业特点补充检查事项。对查证不符合的事项即时进行纠正,记入安全工作票相关栏目中。
4.2.5 更换施工内容必须重新填写安全工作票,如果工作内容环境条件不变,每票最长使用时间不得超过五天,并必须每天宣谈。
4.2.6 施工负责人应随时接受各级安监人员对安全工作票的检查,如发现没有或未带到现场以及未宣读者均视为无安全工作票,对此要按违反安全技术纪律追究必要的责任。
4.2.7 安全工作票使用到期后,由队安全员统一保管备查,工程结束后交项目部安监部门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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