_礼记_与避讳_王新丽
“避讳”趣谈

“避讳”趣谈作者:李元芝来源:《师道·教研》2011年第06期避讳是我国古代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兴起于周,盛于唐宋,清代日臻完密。
避讳一方面是为了规避贵族统治者、或长辈、先贤名字,另一方面则是为了避免生活中某些不吉利的话语。
避讳最常见的表现就是对于贵族或尊长不能直呼其名。
此外还包括,某些场合避免直接使用不吉利的言词。
如:家中长辈去世,告知亲友等人时要说,“XX过去了。
”皇帝死叫“崩”,诸侯死叫“薨”,大夫死叫“卒”,士叫“不禄”,庶人叫“死”。
古代社会,避讳深入到生活的方方面面,形成一种中国封建社会特有的文化现象。
一、避讳成因1. 古代封建社会,皇帝贵族直接下诏,强迫人民对本族名讳用字进行规避,这是最常见的原因。
如:东汉光武帝刘秀统治时期,为避“秀”,下令讲“秀才”改为“茂才”。
西汉吕后专权时期,吕后名“雉”,为避自己的“雉”讳,下令将“野雉”改为“野鸡”,由此,后世“野鸡”之称通行。
后来各级官吏也纷纷仿效,不仅要讳本人而且还要讳父母宗族的讳。
如:陆游的《老学庵笔记》中记载了一则故事,一个叫田登的州官不准百姓叫他的名字,也不准写他的名字,可正月十五要放灯三天,小吏只好写成“本州依例放火三日”,后来,就有了“只许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的笑话。
2. 历史文化的约束,避讳大家公认的圣贤名讳,如避讳“孔子”和“孟子”的名讳。
此外,个别朝代还有避讳中华始祖“皇帝”,周朝贤圣“周公”,道教始祖“老子”名讳的。
如:姓氏中的“邱”姓。
清朝规定凡是姓“丘”的,必须加上个“阝”,写成“邱”,并且规定不许发因为“丘”,要念成“七”。
结果,今天形成既有姓“丘”又有姓“邱”的。
当然,后来有部分又改回来了。
3. 封建礼教之妨。
避长辈,父母等的讳。
如唐代诗人李贺之父名晋,因“晋”与“进”同音,犯了其父名讳,故李贺一生不能举进士。
《红楼梦》中林黛玉之母叫贾敏,所以林黛玉凡是遇到“敏”字都读成“米”或“密”。
再如:唐朝诗人杜甫,父亲名叫“杜闲”,为了避“闲”字的讳,杜甫写的所有诗中,从没出现过“闲”字。
礼记二则原文及翻译_礼记大同原文及翻译

礼记二则原文及翻译_礼记大同原文及翻译【--经典手机短信】礼记大同篇选自《礼记·礼运》,《礼记》是儒家经典之一。
下面请看带来的礼记大同原文及翻译!礼记大同原文及翻译【原文】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选贤与能,讲信修睦。
故人不独亲其亲,不独子其子,使老有所终,壮有所用,幼有所长,鳏寡孤独废疾者皆有所养,男有分,女有归。
货恶其弃于地也,不必藏于已;力恶其不出于身也,不必为已。
是故谋闭而不兴,盗窃乱贼而不作,故外户而不闭。
是谓大同。
今大道既隐,天下为家,各亲其亲,各子其子,货力为己,大人世及以为礼,域郭沟池以为固,礼义以为纪,以正君臣,以笃父子,以睦兄弟,以和夫妇,以设制度,以立田里,以贤勇知,以功为已。
故谋用是作,而兵由此起。
禹、汤、文、武、成王、周公由此其选也。
此六君子者,未有不谨于礼者也。
以著其义,以考其信,著有过,刑仁讲让,示民有常,如有不由此者,在埶者去,众以为殃。
是谓小康。
"言偃复问曰:"如此乎礼之急也?"孔子曰:"夫礼,先王以承天之道,以治人之情,故失之者死,得之者生。
诗曰:'相鼠有体,人而无礼。
人而无礼,胡不遄死?'是故夫礼,必本于天,肴于地,列于鬼神,达于丧祭射御、冠昏朝聘。
故圣人以礼示之,故天下国家可得而正也。
"【注释】第一段1.选自《礼记·礼运》。
《礼记》,儒家经典之一,西汉戴圣对秦汉以前各种礼仪论著加以辑录、编纂而成,共49篇。
礼运,《礼记》篇名,大约是战国末年或秦汉之际儒家学者托名孔子答问的著作。
2.大道:古代指政治上的最高理想。
行:施行。
3.为:是,表判断。
4.〔选贤与(jǔ)能〕把品德高尚的人、能干的人选拔出来。
与,通“举”,推举,选举。
5.〔讲信修睦(mù)〕讲求诚信,培养和睦(气氛)。
修:培养。
6.〔亲〕意动用法,用如动词,以……为亲,抚养。
礼记内则原文及翻译

礼记内则原文及翻译《礼记·内则》为《礼记》的第12篇。
《礼记·内则》等篇可以作为反映周代历史的文献资料来研究周代的妇女地位。
以下是小编整理的关于礼记内则原文及翻译,欢迎阅读参考。
《礼记》内则【原文】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
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拂髦冠緌缨,端韠绅,搢笏。
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逼,屦着綦。
妇事舅姑,如事父母。
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衣绅。
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縏帙,大觿、木燧、衿缨,綦屦。
以适父母舅姑之所,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
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
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
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饘酏、酒醴、芼羹、菽麦、蕡稻、黍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荁、枌、榆免槁薧滫以滑之,脂膏以膏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男女未冠笄者,鸡初鸣,咸盥漱,栉縰,拂髦总角,衿缨,皆佩容臭,昧爽而朝,问何食饮矣。
若已食则退,若未食则佐长者视具。
凡内外,鸡初鸣,咸盥漱,衣服,敛枕簟,洒扫室堂及庭,布席,各从其事。
孺子蚤寝晏起,唯所欲,食无时。
由命士以上,父子皆异宫。
昧爽而朝,慈以旨甘,日出而退,各从其事,日入而夕,慈以旨甘。
父母舅姑将坐,奉席请何乡;将衽,长者奉席请何趾。
少者执床与坐,御者举几,敛席与簟,县衾箧枕,敛簟而襡之。
父母舅姑之衣衾簟席枕几不传,杖屦只敬之,勿敢近。
敦牟卮匜,非馂莫敢用;与恒食饮,非馂,莫之敢饮食。
父母在,朝夕恒食,子妇佐馂,既食恒馂,父没母存,冢子御食,群子妇佐馂如初,旨甘柔滑,孺子馂。
在父母舅姑之所,有命之,应唯敬对。
进退周旋慎齐,升降出入揖游,不敢哕噫、嚏咳、欠伸、跛倚、睇视,不敢唾涕;寒不敢袭,痒不敢搔;不有敬事,不敢袒裼,不涉不撅,亵衣衾不见里。
父母唾涕不见,冠带垢,和灰请漱;衣裳垢,和灰请浣;衣裳绽裂,纫箴请补缀。
《礼记》与避讳

《礼记》与避讳王新丽(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学与文化,江苏南京210097)摘要:避讳是我国古代王权政治与宗法社会等级观念在语言文字运用上的体现。
在周代.统治者已把避讳作为“礼”的内容之一纳入到周礼系统中,O r,记》中有许多关于避讳的规定.如公讳和私讳、取名和称名的避讳、史书记载的避讳、讳与不讳、避讳的学问和管理等。
避讳在古代社会的承继和发展.对我国古代经传子史书籍的书写和传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关键词:避讳《礼记》国讳避讳是忌讳在语言运用中的一种表现.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的避讳包括避名讳和日常生活中的其他禁忌(如避免使用凶祸词语)。
狭义的避讳专指避名讳.是指为了避免使用帝王或尊长之名而以其他字眼或方式代替的现象.本文所讨论的避讳主要指避名讳。
讳始于周。
《尚书金》中关于周公避武王名讳的记载①,是我们现在所知中国最早的有关避讳的文献资料。
《左传桓公六年》中申绣关于太子命名时所说的“六避”原则⑦,为中国避讳制度的锥型。
而《礼记》中关于避讳的规定,由于其“礼经”的地位,成为中国避讳制度的渊源。
一、《礼记》之避讳规定(一)避讳的学问。
“入竞而问禁。
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
进入别国的国境要先打听这个国家有什么禁忌,进人别国的都城要先打听当地的风俗。
进入别人的家门要先问明这家的避讳。
《礼记》要求人人具有避讳的学问和意识。
(二)公讳和私讳。
《礼记》的避讳有公讳、私讳之分,《礼记曲礼上》谓:“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
”《玉藻》亦谓:“于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
”公讳,郑《注》日:“君讳也。
”孔《疏》日:“谓于大夫之所.止得避公家之讳。
不得避大夫讳。
”公讳即国君之讳,是国人皆须回避的。
所以又称国讳。
公讳之外即是私讳.也叫家讳,一般指避父、祖之名。
在大夫面前要避君讳,而不避大夫的私讳。
(三)取名的避讳。
《礼记曲礼上》说:“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
不以隐疾,不以山川。
”《内则》亦谓:“凡名子。
5.2《大学之道》 《礼记》课件(共17张PPT)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

周考王六年去世,享年七十一岁。后世尊为“宗圣”,成为配享孔庙 的四配之一。
曾子(前505年-前435年)
第一段 大学之道,在明明德,在亲民,在止于至善。
明:动词,彰明 明:形容词,美好的 亲:亲近。一说“亲”当作“新”,即去旧立新、去恶向善。 止:达到 大学的宗旨在于彰明美好的德行,在于亲近爱抚民众,在于使自己 达到善的最高境界。
2024-2025学年统编版高中语文选择性必修上册第二单元
5.2大学之道
穷理、正心、修身、 治人的根本原则
《礼记》
朱熹《大学
应对、进退之节,礼乐、射御、书数之文;及其十有五年,则自天子之元 子、众子,以至公、卿、大夫、元士之适子,与凡民之俊秀,皆入大学, 而教之以穷理、正心、修己、治人之道。此文学校之教,大小之节所以分 也。
六经中的“《礼》”,后来称《仪礼》, 主要记载周代的冠、婚、丧、祭诸礼的“礼 法”,受体例限制,几乎不涉及仪式背后的 “礼义”。而不了解礼义,仪式就成了毫无价 值的虚礼。所以,七十子后学在习礼的过程中, 撰写了大量阐发经义的论文,总称之为“记”, 属于《仪礼》的附庸。秦始皇焚书坑儒后后, 西汉能见到的用先秦古文撰写的“记”依然不 少,《汉书·艺文志》所载就有“百三十一 篇”。
欲诚其意者,先致其知。 致:获得 要想使自己的意念真诚,先要获得知识。
致知在格物。
格物:推究事物的原理。
获得知识的办法在于探究事物的原理。
物格而后知至,知至而后意诚,意诚而后心正, 心正而后身修,身修而后家齐,家齐而后国治, 国治而后天下平。
知至:对外物之理认识充分
推究事物的原理之后就能对外物之理认识充 分,充分认识了外物之后意念才能真诚,意念真 诚后心思才能端正,心思端正后才能修养品性, 品性修养后才能管理好家庭和家族,管理好家庭 和家族后才能治理好国家,治理好国家后天下才 能太平。
礼记内则原文及译文

礼记内则原文及译文本篇主要是记载儿女或媳妇在家中应该如何对待自己的父母或者公婆,所以称为“内则”一这在当下有非常积极的意义。
但也记载了一些其他方面的礼,比如世子出生的礼仪以及养老之礼,还有关于食物制作和饮食禁忌等方面的一些记载。
后王命冢宰,降德于众兆民。
子事父母,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拂髦冠缨,端韠绅,搢笏。
左右佩用,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玦、捍、管、遰、大觿、木燧,偪,屦着綦。
妇事舅姑,如事父母。
鸡初鸣,咸盥漱,栉縰,笄总,衣绅。
左佩纷帨、刀、砺、小觿、金燧,右佩箴、管、线、纩,施縏帙,大觿、木燧、衿缨,綦屦。
以适父母舅姑之所。
详细翻译:天子命令冢宰,对万民百姓降下教令。
儿子服侍父母应该在鸡叫第一遍的时候就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用缁帛束成髻,插上发簪,再用一条丝带系于发根垂其末于髻后,戴上假发作的刘海,带好帽子,系好帽带,穿上玄端,系上蔽膝,系上大带,把笏插入带间。
身上左右两边佩戴上常用之物。
左边佩的是手帕、小刀、磨石、小觿和金燧。
右边佩的是射箭用的玦和捍,笔管和刀鞘,大觿和木燧。
打好绑腿,穿好鞋子,系好鞋带。
媳妇服侍公婆就像儿子奉父母一般,也是在鸡叫第一遍的时候就洗漱完毕,后将头发用缁帛束成髻,插上发簪,再用一条丝带系于发根垂其末于髻后,穿上玄色绡衣,系上大带。
身上左右佩戴的东西,左边和男子一样,右边则佩戴针、笔管、线、丝绵、大觿、木燧六样东西。
其中的针、笔管、线和丝绵都装在一个小袋子里。
在头发上系条五彩的丝绳,系好鞋带。
做媳妇、儿子的应该将自己梳洗整齐面见公婆、父母给其请安。
详细翻译:及所,下气怡声,问衣燠寒,疾痛苛痒,而敬抑搔之。
出入,则或先或后,而敬扶持之。
进盥,少者奉盘,长者奉水,请沃盥,盥卒授巾。
问所欲而敬进之,柔色以温之。
饘酏、酒醴、芼羹、菽麦、蕡稻、黍粱、秫唯所欲,枣、栗、饴、蜜以甘之,堇、荁、枌、榆免薧潃瀡以滑之,脂膏以尝之,父母舅姑必尝之而后退。
在公婆父母的住处,应该轻声细语地问候;如果他们身上疼痛或疥癣作痒,应该恭敬按摩抓搔患处。
《礼记》原文全文及白话文翻译译文

《礼记》原文全文及白话文翻译译文一、曲礼上原文:曲礼曰:“毋不敬,俨若思,安定辞,安民哉!”白话文:曲礼说:“不要不恭敬,要严肃思考,言辞要稳定,这样就能安定民心。
”二、曲礼下原文:曲礼曰:“博学之,审问之,慎思之,明辨之,笃行之。
”白话文:曲礼说:“要广泛学习,详细询问,谨慎思考,明确辨别,坚定实践。
”三、檀弓上原文:子曰:“夫礼,所以定亲疏、决嫌疑、别同异、明是非也。
”白话文:孔子说:“礼仪是用来确定亲疏关系、解决疑惑、区分同异、明确是非的。
”四、檀弓下原文:子曰:“礼之用,和为贵。
先王之道,斯为美,小大由之。
有所不行,知和而和,不以礼节之,亦不可行也。
”白话文:孔子说:“礼仪的运用,以和谐为贵。
先王之道,以此为美,大小事情都要遵循。
如果有所不行,知道和谐而追求和谐,不以礼仪来节制,也是不可行的。
”五、王制原文:子曰:“王者,以礼乐治天下。
乐至则无怨,礼至则不争。
”白话文:孔子说:“王者,用礼乐来治理天下。
音乐达到极致,人们就没有怨恨;礼仪达到极致,人们就不会争斗。
”六、月令原文:孟春之月,日在营室,昏参中,旦尾中。
其日甲乙,其帝太皞,其神句芒,其虫鳞,其音角,律中太蔟,其数八,其味酸,其臭膻,其祀户,祭先脾。
东风解冻,蛰虫始振,鱼上冰,獭祭鱼,鸿雁来。
天子居青阳左个,乘鸾路,驾仓龙,载青旂,衣青衣,服仓玉,食麦与羊,其器疏以达。
白话文:孟春正月,太阳位于营室,傍晚参星在南方,早晨尾星在南方。
这个月的干支是甲乙,天帝是太皞,天神是句芒,对应的动物是鳞类,对应的音是角,音律对应太蔟,对应的数字是八,对应的味道是酸,对应的气味是膻,祭祀的是户,祭祀时先祭脾。
东风开始融化冰冻,冬眠的虫子开始活动,鱼开始上浮,水獭开始捕鱼,鸿雁开始迁徙。
天子住在青阳左边的房间,乘坐鸾车,驾驭青龙,车上插着青色的旗帜,穿着青色的衣服,佩戴着青色的玉器,吃的是麦子和羊肉,使用的器物是疏而通的。
《礼记》原文全文及白话文翻译译文(续)七、礼运原文:孔子曰:“大道之行也,天下为公。
礼记第二十一篇原文与解析

礼记第二十一篇原文与解析礼记是中国古代经典著作之一,收录自周代至战国时期的礼仪制度和思想。
其中第二十一篇是内容较为丰富的一篇,涉及礼仪的多个方面。
本文将对礼记第二十一篇的原文进行解析,以帮助读者更好地理解其意义。
礼记第二十一篇的原文如下:凡赞之礼,复始自命。
曰:某子之某,其来岁某月而生。
其来岁之某月,而女焉。
曰:母氏!邦人某氏将受天之庆,飨于庙。
女其轩余乎?曰:先王辨爵,则先王之子而以容,先王辨官则先王之臣而以容。
故王者以恭事天,命物而使众。
故先王之命物也,与众异等,以正五服同等。
此段原文主要涉及了几个方面的内容,包括赞之礼、生子之礼、投钟之礼、轩车之礼以及王者之义。
下面将对每个方面进行逐一解析。
首先是赞之礼,这里所谓的赞是指赞美、称颂之意。
在中国古代的礼仪制度中,赞之礼是对于人们的称号、姓氏的尊重和恭敬。
在这一部分的原文中,强调了赞之礼的起始来源是姓名的命名。
通过宣称自己的名字和出生的日期,来向他人自我介绍。
这一举动旨在彰显自身的身份和地位。
接下来是生子之礼,即有关孩子出生的仪式。
在这一部分的原文中,描述了在孩子即将出生时,母亲需要前往庙宇,接受祝福。
同时,询问母亲是否需要轩车接送。
这一礼仪的目的在于庆贺孩子的降世,并体现了对孩子和母亲的尊重与关怀。
继而是投钟之礼,即宴请客人的仪式。
在这段原文中,表明了主办方要先了解宾客的身份与地位,然后以宾客的身份对待他们。
无论是根据先王的赐爵,还是根据先王的官职,都要给予相应的礼遇。
这一礼仪旨在通过对宾客的优待,以彰显主办方高尚的品德和胸怀。
最后是轩车之礼,即有关车马的礼仪。
这一部分的原文中解释了轩车的来历与用途。
先王通过规定车马的品种和数量,以体现王者的威仪与权威。
在这一礼仪中,以车马来彰显王者的地位和尊贵。
整篇文章的核心是王者之义。
通过对赞之礼、生子之礼、投钟之礼和轩车之礼的分析,可以看出这些礼仪都是为了展示王者的权威与威信。
王者以恭敬之心事奉天命,并通过正式规范的礼仪制度来约束人们的行为。
传统礼仪正式版

四 军礼
• 1 大师之礼:指军队的征伐行动 • 2 大均之礼:指均土地 征赋税 • 3 大田之礼:指定期狩猎 • 4 大役之礼:指营造 修建土木工程 • 5 大封之礼:指勘定封疆 树立界标
五 嘉礼:
• 即国家具有喜庆意义及一部分用于亲 近人际关系 联络感情的礼仪活动 如 君主登基 册皇太子 策拜王侯 节日受 朝贺 天子纳后妃 太子纳妃 公侯大夫 士婚礼 冠礼 宴飨 乡饮酒等 有时特 指婚礼
仪礼
4纳征
士昏礼:纳征:玄纁束帛;俪皮 如纳吉 礼 征者:聘也;即行聘礼
5请期
士昏礼:请期;用雁 • 送完聘礼后;选择结婚日期; 备礼到女
家;征得同意时的仪式
6亲迎
• 士昏礼:期;主人揖入;宾执雁从 是新婿亲往女家迎娶的仪式
迎亲
• 7拜见舅姑 • 8庙见
四 丧葬礼
死者在弥留之际;要为他换一下铺位;这叫 做易箦 zé 临终时用蓬松的绒絮放在口鼻 上;观察是否断气;这叫做属纩kuàng 人一 死便要为他招魂;称为复;即由专门的人拿着 死者的衣服;到屋顶上向北呼喊死者的名字; 概因传说中北斗是主死之神 南斗是主生之 神 招魂所用的这件衣服叫寿衣 接下来是为 死者沐浴;然后在死者口中放入米或者玉器; 这叫做饭含 人死之时即遣人报丧;
• 南宋以后;封禅不再单独进行;而与在郊外举 行的祭天祭地的郊祀合并;封与禅也一并进 行 到了明代;分别建成天 地 日 月四坛;明 清两代帝王分别在各坛祭祀天 地 日 月
打开古都北京的地图;我们可以看到;在古都北 京内城之外的南北东西四个方位上;分别建有 天坛 地坛 日坛 月坛四个古祭坛建筑
• 天坛是我国现存规模最大;结构最完整的一 座古代皇家祭天建筑;它位于北京内城之外 的南方;公元1420年明朝永乐18年由朱棣皇 帝下令修建;至今已有500多年的历史 天坛 是明清两朝皇帝于每年冬至祭天 孟春祈谷 夏至祭雨的地方
《礼记》中的日常生活礼仪规范及现代启示

《礼记》中的日常生活礼仪规范及现代启示
艾红玲
【期刊名称】《文化创新比较研究》
【年(卷),期】2024(8)2
【摘要】《礼记》是中国古代一部重要的典章制度书籍,记载了先秦时期礼仪制度的产生、内容及变迁,其中有很多关于日常生活中的礼仪规范,大致分为三类:一是仪表举止之礼,包括仪容端庄、举止稳重、衣冠得体、仪表整齐等;二是日常居家之礼仪,包括孝敬父母,尊敬长辈等;三是与人交往的礼节,包括待人接物之礼和公众场合之礼仪等。
从这些礼节中体现出来了诚敬、孝道、尊人等道德精神内涵。
这些日常生活礼仪规范及其体现出来的人文精神,对当下我们的德育工作仍有启发,我们在进行道德教育的时候要做到注意从小事做起,善于立规矩,同时要利用礼文化,来提升德育效果。
【总页数】6页(P75-80)
【作者】艾红玲
【作者单位】广州软件学院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K20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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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礼记》中的传统礼仪教育方法及其现代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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启示4.《礼记》中“礼”文化在古代日常生活中的呈现与建构5.幼儿日常生活中如何渗透文明礼仪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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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初探

我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初探
李雅娟;王丽新
【期刊名称】《辽宁教育行政学院学报》
【年(卷),期】1994(0)4
【摘要】家庭教育是伴随家庭的产生而产生的。
在整个教育发展史上,教育工作由家庭长者转移到教师手中,乃是教育发展过程的一次大变革。
但家庭教育的地位、作用不容轻视,它一方面是学校教育的助手和补充,即以特有的功能和方式将教育延伸到其它教育活动所不及的领域;另一方面,在等级社会里,它始终是被拒于学校门外的下属平民百姓子弟受教育的至关重要(或唯一)的途径。
为此,研究我国古代家庭教育思想,利于深入发掘古代的教育遗产,并对于丰富和发展我国现代教育理论也具有十分重要的借鉴意义。
本文初步将我国古代有关家庭教育问题理论和实践的部分文献材料,归结为家庭教育的作用、内容的倾向性、原则与方法三个方面。
【总页数】4页(P26-29)
【作者】李雅娟;王丽新
【作者单位】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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儒家伦理影响下的古代家长素养

儒家伦理影响下的古代家长素养
王立刚
【期刊名称】《中华家教》
【年(卷),期】2022()1
【摘要】中国文化向来重视家庭,家长素养在中国过去的教育传统中占有重要位置。
宋代启蒙读物《三字经》中说:“昔孟母,择邻处。
子不学,断机杼。
”“孟母三迁”的故事出自汉代刘向《列女传》。
思想家孟子生活在战国时期,他的母亲为了给孟
子寻找好的教育环境,经历了数次搬家。
“孟母三迁”的故事伴随着中国文化发展,
一直对中国家长起着提醒作用。
在中国古代,儒家文化对家长素养有着丰富的讨论,
并逐渐建立起古代家长素养体系。
【总页数】5页(P86-90)
【作者】王立刚
【作者单位】北京师范大学文化创新与传播研究院
【正文语种】中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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思想对古代科学技术的影响5.古代德行伦理与早期儒家伦理学的特点——兼论孔
子与亚里士多德伦理学的异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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西门豹“巧”治邺县及其鉴示

作者: 王新利[1]
作者机构: [1]新乡学院历史与文化学院,河南新乡453003
出版物刊名: 行政科学论坛
页码: 58-61页
年卷期: 2019年 第6期
主题词: 西门豹;治邺;鉴示
摘要:西门豹是战国时期著名的法家代表人物,其"巧"治邺县的光辉事迹在历史上广为传颂。
西门豹到邺县后,从调查询问民间疾苦入手,在认清祝巫和官绅狼狈为奸给当地百姓造成严重后果的基础上,通过一系列的巧妙设计,既严惩了祝巫与官绅,又使邺县民众深受教育。
西门豹治邺之"巧"对今天官员施政具有重要的借鉴作用与启发意义。
语文教学应注重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

语文教学应注重工具性和人文性的统一
王桂霞
【期刊名称】《河南教育:基教版(上)》
【年(卷),期】2007()5
【摘要】《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的理念就是全面提高学生的语文素养,构建开放而有活力的语文课堂。
在新课程理念的指导下,广大中小学教师针对语文学科的具体特点,积极致力于课堂教学的改革,从理论与操作的不同层面,对语文教学进行了可喜的思考与探索。
【总页数】1页(P48-48)
【关键词】语文教学;人文性;工具性;语文课程标准;人类文化;交际工具;义务教育;教学大纲
【作者】王桂霞
【作者单位】郑州市回民中学
【正文语种】中文
【中图分类】G633.3
【相关文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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摘要:避讳是我国古代王权政治与宗法社会等级观念在语言文字运用上的体现。
在周代,统治者已把避讳作为“礼”的内容之一纳入到周礼系统中,《礼记》中有许多关于避讳的规定,如公讳和私讳、取名和称名的避讳、史书记载的避讳、讳与不讳、避讳的学问和管理等。
避讳在古代社会的承继和发展,对我国古代经传子史书籍的书写和传承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关键词:避讳《礼记》国讳避讳是忌讳在语言运用中的一种表现,有狭义与广义之分,广义的避讳包括避名讳和日常生活中的其他禁忌(如避免使用凶祸词语)。
狭义的避讳专指避名讳,是指为了避免使用帝王或尊长之名而以其他字眼或方式代替的现象,本文所讨论的避讳主要指避名讳。
讳始于周。
《尚书·金》中关于周公避武王名讳的记载①,是我们现在所知中国最早的有关避讳的文献资料。
《左传·桓公六年》中申绣关于太子命名时所说的“六避”原则②,为中国避讳制度的雏型。
而《礼记》中关于避讳的规定,由于其“礼经”的地位,成为中国避讳制度的渊源。
一、《礼记》之避讳规定(一)避讳的学问。
“入竟而问禁。
入国而问俗,入门而问讳”(《礼记·曲礼上》)。
进入别国的国境要先打听这个国家有什么禁忌,进入别国的都城要先打听当地的风俗,进入别人的家门要先问明这家的避讳。
《礼记》要求人人具有避讳的学问和意识。
(二)公讳和私讳。
《礼记》的避讳有公讳、私讳之分,《礼记·曲礼上》谓:“君所无私讳,大夫之所有公讳。
”《玉藻》亦谓:“于大夫所有公讳,无私讳。
”公讳,郑《注》曰:“君讳也。
”孔《疏》曰:“谓于大夫之所,止得避公家之讳,不得避大夫讳。
”公讳即国君之讳,是国人皆须回避的,所以又称国讳。
公讳之外即是私讳,也叫家讳,一般指避父、祖之名。
在大夫面前要避君讳,而不避大夫的私讳。
(三)取名的避讳。
《礼记·曲礼上》说:“名子者,不以国,不以日月,不以隐疾,不以山川。
”《内则》亦谓:“凡名子,不以日月,不以国,不以隐疾。
”均记为子取名的避讳。
给儿子取名,不用国名,不用日月名,不用身体隐蔽处的疾病名,不用山川名。
《礼记·曲礼下》亦曰:“大夫、士之子,不敢自称曰‘嗣子某’,不敢与世子同名。
”《内则》亦谓:“大夫士之子不敢与世子同名。
”诸侯在丧自称“嗣子某”,故大夫、士之子当避之;世子为诸侯的嫡长子,大夫、士的儿子当避之。
(四)称名的避讳。
《礼记·郊特牲》讲冠礼的意义时曰:“冠而字之,敬其名也。
”名是初生时父母所取,到行冠礼成人,即给冠者取字代名,从此以后除非国君和父母,皆讳而不得呼其名,以此表示敬重父母给他取的名。
《礼记·玉藻》曰:“士于君所言大夫,没矣则称谥若字,名士;与大夫言,名士,字大夫。
”士在国君面前谈起大夫,如果大夫已经死了就称他的谥号,或称他的字,而士自称名;士同大夫谈话,士自称名,而对大夫称字。
《礼记·曲礼下》:“诸侯不生名。
”孔颖达疏:“诸侯,南面之尊;名者,质贱之称。
诸侯相见,祗可称爵,不可称名。
”也就是说,对地位卑下者可以称名,诸侯之间应相互尊敬,不得称名。
这是避诸侯之名的例子。
《礼记·曲礼下》又云:“国君不名卿老世妇,大夫不名世臣侄娣,士不名家相长妾。
”这是国君、大夫、士避下属女眷之名以示尊敬之例。
《礼记·檀弓上》记载:“子薄卒,哭者呼‘灭’。
子臯曰:‘若是野哉?’哭者改之。
”案,子臯又作子羔,即孔子弟子高柴。
子薄名灭,案丧礼,招魂时呼名,哭不得呼名,故子薄死,哭的人呼喊他的名字‘灭’,子臯斥哭者说:“如此粗野啊!”。
这里说明哭而呼死者之名也不符合礼。
《礼记·杂记上》曰:“有父母之丧,尚功衰,而附兄弟之殇,则练冠附于殇,称‘阳童某甫’,不名,神也。
”“阳童某甫”———阳童,男童也。
某,殇死者的字。
甫,对男子的美称,与“某”一起构成字。
案男子本当行冠礼而后取字,此殇死者而有字,据孔疏说,是临时为他造的。
祭时的祝辞称“阳童某甫”,不称其名,是表示把死者当作神来尊重。
《礼记·杂记下》谓:“卒哭而讳,王父母、兄弟、世父、叔父、姑、姊妹,子与父同讳。
母之讳,宫中讳。
妻之讳,不举诸其侧。
与从祖昆弟同名则讳。
”卒哭祭之后而避讳死者的名字。
对于父亲的祖父母、兄弟、伯父、叔父、姑和姊妹,子与父共同避讳他们的名字。
母亲(为她的双亲)的避讳,子孙们在家中讳而不说。
妻(为她父母)的避讳,丈夫在她身边讳而不说。
如果(母和妻所为之避讳的亲人)与自己的从祖兄弟同名,那就在别处也当为之避讳。
《礼记·杂记下》谓:“过而举君之讳则起。
与君之讳同则称字。
”偶尔误说了国君的名讳要起立(表示改过)。
与国君的名讳相同的就称他的字。
(五)讳与不讳。
《礼记·曲礼上》“礼:不讳嫌名,二名不偏讳。
”据郑玄注:“嫌名谓音声相近,若‘禹’与‘雨’,‘丘’与‘区’也。
”指名字的同音字,不讳嫌名,即不避讳名字的同音字。
后世如随文帝父名忠,兼避“中”字。
宋英宗名曙,则兼避树、署、竖、属等字,都是讳嫌名的例子。
段玉裁释“二名不偏讳”曰:“谓二名不一一讳也。
”意思是假如二字为名,避讳时可以只避其一,不须二字皆避。
《礼记·檀弓下》中有“二名不偏讳”的详细论《礼记》与避讳(南京师范大学文学院中国文学与文化,江苏南京210097)王新丽2008年10月号上旬刊○古典文献学研究112述:“二名不偏讳。
夫子这母名征在,言‘在’不称‘征’,言‘征’不称‘在’。
”《论语》中有“足则吾能征之矣”的话(《八佾》),又有“某在斯,某在斯”的话(《卫灵公》),这就是所谓的“不偏讳”。
“逮事父母,则讳王父母,不逮事父母,则不讳王父母。
”意思是说,事奉过父母的人,就要避讳祖父母的名字;如果还没有来得及事奉父母,就可以不避讳祖父母的名字。
据孔疏说,祖父母是父母之父母,言祖父母之名则父母为之心惧,故及事父母者当讳其祖父母之名字。
若幼儿时即丧父母而孤,不及识其父母,那么言及祖父母之名就不存在使父母心惧的问题,故可不讳。
“诗书不讳,临文不讳,庙中不讳。
”《礼记·玉藻》亦曰:“凡祭不讳,庙中不讳,教学临文不讳。
”即读《诗经》、《尚书》等典籍的时候、写文章的时候、祭祀时读祝祷辞的时候、在宗庙里读祝告辞的时候不避讳,教和学的过程中,面对书中的文字可以不避讳。
“夫人之讳,虽质君之前,臣不讳也,妇讳不出门;大功、小功不讳。
”即按礼的规定,国君夫人的家讳,即使当着国君的面,臣也可以不讳,这是因为妇人的家讳不出家门的缘故;服大功、小功丧的人可以不避讳死者的名字。
为什么有“不讳”之礼段玉裁对“二名不礁讳”的原因解释道:“非不欲礁讳,而有所妨碍于人事,故缘人情而制礼如此也。
”所论甚当。
所讳的字愈多,则于交流(即人事)妨碍愈大,因此圣人根据实际情况(即人情)制定“不讳”以消除这种妨碍,阻遏混乱状态的发展。
(六)史书记载的避讳。
《礼记·曲礼下》曰:“天子不言‘出’。
诸侯不生名。
君子不亲恶,诸侯失地,名;灭同姓,名。
”即对于天子不说“出”字。
诸侯在世(史书记载)不称他的名。
君子不亲有罪恶的人,所以诸侯丧失国土,(史书记载)就称他的名;诸侯消灭同姓国,(史书记载)就称他的名。
(七)舍故而讳新。
《礼记·檀弓下》:“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
’自寝门至于库门。
”“舍故而讳新”———郑注曰:“故,谓高祖之父当迁也。
”“新”指死者,“故”是指死者的高祖,原供奉于祖庙之中。
现应将新死者供于庙中,于是顺次将原先所供奉的远祖的神主迁出,并且不再避其讳,改讳新死者。
其原因,陈澔曰:“讳多则难避,故使之舍旧讳而讳新死者之名也。
”(八)避讳的管理。
《礼记·王制》曰:“大史典礼,执简记,奉讳恶。
”奉讳恶———孔疏曰:“奉,谓进也。
……谓奉进于王”。
郑注曰:“讳,先王名;恶,忌日。
”孔疏曰:“忌日,谓先王的死日及子卯。
”此谓太史掌管礼事,负责拿简策记录,并向王进奏应当避讳的先王的名字和忌日。
《礼记·檀弓下》:“既卒哭,宰夫执木铎以命于宫曰:‘舍故而讳新。
’自寝门至于库门。
”“舍故而讳新”———郑注曰:“故,谓高祖之父当迁也。
”“新”指死者,“故”是指死者的高祖,原供奉于祖庙之中。
现应将新死者供于庙中,于是顺次将原先所供奉的远祖的神主迁出,并且不再避其讳,改讳新死者。
丧礼之后,宰夫敲着木铎宣布避讳之仪,宣布舍故讳新,即讳新逝者之名,而对七代以上远祖之名,不必再讳。
宣布的范围是“寝门至于库门”,即宫城之内。
宫城之外,或许有其他的宣布方法。
二、《礼记》之避讳在后世的承继和影响《礼记》中关于避讳的诸多规定,在历代封建统治者的提倡下,逐渐成为一种制度固定下来。
并且随着专制主义中央集权制度的加强,避讳的范围越来越广,讳禁越来越严,对古代社会生活、文学历史等都产生了较大的影响。
(一)国讳的加强。
国讳即国君之讳,是全国人民都要遵守的,亦称公讳。
《礼记》中关于国讳的规定,被后世历代承续下来,并由于国君地位的不断提高,不断得到强化。
秦朝建立后,秦始皇第一次在全国实行统一的避讳。
秦始皇名“政”,“政”、“正”成为国讳,“正月”或改为“端月”,《史记·秦楚之际月表》司马贞《索隐》:端月,“正月也,秦讳正,故云端月也”;或改读“正”音为“征”,《史记·秦始皇本纪》张守节《正义》:正月,“正音政,周正建子之正也,后以始皇讳,故音征”。
这种读正月之“正”音为“征”的习俗,一直保持到今天。
继秦之后的汉朝,规定臣民上书言事触犯帝王名讳属于犯罪,凡遇与庙讳御名相同之字可用同义字代替。
汉高祖名邦,凡遇邦字不能称邦而称国,故而战国时的官名相邦改叫相国;汉景帝名启,《史记》中改为“微子启”为“微子开”,二十四节气之一的“启蛰”改为“惊蛰”,亦延用至今。
《说文解字》凡涉及汉代皇帝名讳的字,如“秀”(汉光武帝名)、“庄”(汉明帝名)等,均不作注解,只写“上讳”二字。
到了晋代,避讳更趋严密,政府在许多方面都作了严格而具体的规定,如“山川与庙讳同应改”等。
唐代将避讳正式纳人法律条文,确立了避讳的法律地位。
宋代是避讳最严的一个朝代,避讳到宋可以说发展到了顶峰,陈垣先生在《史讳举例》中称其为“空前绝后之例”。
明清时期,雍正、乾隆之世避讳极严,乾隆四十二年,江西举人王锡侯在《字贯》一书的凡例中未避康熙、雍正和乾隆祖孙三人的名讳,结果被处以满门抄斩。
“以讳杀戮多人,真从来未有之事”③,令天下士子不寒而栗。
(二)避讳对经传子史书籍的影响。
避讳的影响主要表现在语言文字和行为两个方面。
行为避讳主要有举官不就、避科举、避讳避祸等。
语言文字避讳则突出表现在经传子史书籍中。
出于避讳的需要,书写书籍时回避用某些字,或以他字代替之,或空出不写,或缺写部首笔画,在传抄、注释古书时随意进行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