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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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1)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1)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
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进一步规范我院药事管理工作,保障用药安全,促进药品合理使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和《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经研究决定成立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组成人员,委员会章程、职责及抗菌药物各项管理制度不变。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
主任委员:
副主任委员:
委员:
二、委员会下设3个工作组
1.抗菌药物管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2.特殊管理药品管理工作组
组长:
副组长:
成员:
药库特殊管理药品专项负责人:
西药房特殊管理药品专项负责人:
麻醉科特殊管理药品专项负责人:
药品安全与防盗管理专项负责人:
处方点评工作组
组长:
成员:
附件:1. 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号)相关内容,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及

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及

西医发【20**】19号**县人民医院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根据卫生部关于?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的通知〔卫医政发【2011】11号〕精神,经研究决定,将原“**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更名为“**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将委员会成员调整如下: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成员: ***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办公室主任:**(兼),负责日常工作附件:?**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二O一三年十一月一日主题词:医院更名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通知抄送:卫生局**县人民医院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章程第一章总那么1.根据?药品管理法?、?执业医师法?、?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处方管理方法?及?医院处方点评管理标准?〔暂行〕等有关法律、法规及规章的要求,结合本院实际情况,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为标准委员会的各项管理制度,特制定本章程。

2.委员会是医院药事管理和药品管理的监视权力机构,也是对医院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的专业技术组织,日常工作由药械科负责。

3.委员会的目标是保障医疗平安,保障临床供给,促进合理用药,标准医院处方点评工作,加强临床药学管理,确保临床用药平安、有效、经济。

第二章组织机构和运行机制组织机构1.委员会设主任委员1名,由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假设干名,由各副院长担任、成员由各职能科室和临床科室主任组成。

2.委员会设处方点评专家库,一般由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委员组成,实行兼职聘任制。

一般聘用期为三年,可连选连任。

特殊情况由主任委员提名按上述程序做出调整。

工作制度1.主任委员负责召集委员会议研究医院药事管理的有关问题。

委员会原那么上每季度召开一次会议,总结和检查上阶段工作,安排下阶段工作。

遇特殊情况可由3名以上委员提议,主任委员同意召开临时会议。

2.委员会会议应在有三分之二以上委员出席的情况下召开。

关于成立药事委员会的通知之欧阳家百创编

关于成立药事委员会的通知之欧阳家百创编

关于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欧阳家百(2021.03.07)
各科室:
为了协调和指导整个医院计划用药、合理用药,对医疗机构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并使药品在各个环节上加强科学管理,特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现将人员组成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为2年,可连选连任。

二、职责与任务
监督指导全院药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
有关法规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申核本机构拟构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
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
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
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号)相关内容,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号)相关内容,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乡镇卫生院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乡镇卫生院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现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XXX(院长)副主任:XXX(副院长)委员:xxxxxxxxxxxx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管理方面的法令、条例、规章制度等。

2、确定本院用药品种范围;讨论药品的正确用法。

3、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决策及执行情况。

4、检查库存药品、病区药品消耗情况。

5、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提出淘汰品种的意见。

避免药品不必要的积压和重复购买。

6、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基本用药范围,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名单;编制药品集或协定处方手册,按期修订,增删品种。

7、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临床用药进展、新药动态、药物评价、药事法规等讲座,提高医师、护师和药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交流。

8、监测药品不良反应,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9、监督库房药品存放,检查医师处方和用药情况。

及时通报不合理用药情况。

定期检查医师处方,每月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处方一次。

10、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1、年终向院领导和全院医护人员报告有关药品的重大审议事项及采取的措施。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a)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分管药剂的领导直接牵头并开展工作。

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任务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审定新药新制剂的选用,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

3、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及其执行情况。

4、检查病区药品管理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质量情况。

5、对医护、药剂人员用药合理性进行考核。

6、及时研究处理药疗事故、严重用药差错及其他医疗用药的重大问题。

(二)活动内容和方式1、定期或不定期组织药师查阅病历、医嘱处方,检查合理用药情况;进行处方和病历用药分析,不断提高医生用药水平。

成立药事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药事委员会的通知

成立药事委员会的通知文件排版存档编号:[UYTR-OUPT28-KBNTL98-UYNN208]
关于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各科室:
为了协调和指导整个医院计划用药、合理用药,对医疗机构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决定,并使药品在各个环节上加强科学管理,特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现将人员组成及其职责通知如下:
一、人员组成
主任委员:
委员:
以上人员任期为2年,可连选连任。

二、职责与任务
监督指导全院药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

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
有关法规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申核本机构拟构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
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
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
合理用药。

二O一四年一月一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Document number:PBGCG-0857-BTDO-0089-PTT1998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号)相关内容,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药事管理委员会

药事管理委员会

医院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临床科室:为了指导和协调医院计划用药及用药合理,保障临床用药安全、有效和经济,加强药品在环节上的科学管理,方便医院对药事各项重要问题作出专门决定,经院务委员会研究决定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现将其组织机构及职责等相关内容通知如下:一、组织机构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常务副院长药事管理委员会顾问:上一届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药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药剂科主任、院务委员1、院务委员2、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内科主任、外科主任、妇产科主任、儿科主任、急诊科主任、ICU 主任、麻醉科主任、护理部主任、药剂科副主任。

药事管理委员会下设办公室在药剂科,主持日常工作,由药剂科主任担任办公室主任,药剂科副主任担任办公室副主任。

二、机构工作职责(一)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等国家法律法规,按照其相关要求制定本院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院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三)审核本院拟购药品的品种、规格及剂型等,申报审核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四)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院新药引进规定,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五)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院所用药物的临床治疗效果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检查并指导本院药物不良反应监测与报告情况。

(六)组织检查督促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七)组织药学教育和培训,监督指导本院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八)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保存完整的记录和档案。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各成员职责(一)药事管理委员会主任:主持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决定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的召开。

(二)药事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协助委员会主任工作,听从其工作安排。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参加委员会全体会议和临时会议,参与讨论和投票,督促执行医院药事委员会的决议,完成交付的其他任务。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药事管理委员会更名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相关内容,我院决定更名药事管理委员会为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冯达吉(副院长)成员:王世云(院长)李彬(副院长)周尊礼(药剂科主任)周彬(门诊部主任)王艳丽(会计)袁伟(住院部主任)二、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成员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医院【2005】4号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地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管理,医院药剂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院药剂调配工作,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本院各医疗科室药品使用情况,保证安全安全用药,防止滥用和浪费。

为协调指导全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医院决定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名单如下:主任委员:胡继民(主管院长)副主任委员:吴杰(副院长)、张宏霞(药房主任、主管药剂师)委员:袁海玲(主管药师)方建萍(主管药师)安虎(主治医师、门急诊主任)王全军(副主任医师、外科主任)赵小萍(主治医师、内科医师)马晓峰(副主任医师、内科主任)2005年5-26修改主题词:药事管理监督委员会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医院【2005】8号关于下发执行药剂科岗位工作制度及职责的通知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门诊及药房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为医院的重要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药品管理法制法规,严格执行医疗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保证病人用药安全,对药剂科岗位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重新审定下发执行。

2010-7-7主题词:岗位制度职责执行抄送:区卫生局企业办兰州长风医院医院【2004】16号关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的决定根据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局,兰药监【2004】55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我院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现将名单上报如下:组长:胡继民组员:岳原张海威周恺安虎车生英段彬黄宝霞文国莺2004-10-11主题词:药品报告监测不良反应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医院【2005】5号关于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的通知为加强药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医院决定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

一、职责1、药师应根据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来选择购进合乎临床要求的药品。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号)相关内容,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根据《医疗机构药事管理规定》(卫医政发〔2011〕**号)相关内容,医院决定成立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并制订相关职责及工作制度。

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成员主任:**副主任:***委员:(按姓氏笔划排序)****二、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职责(一)贯彻执行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

审核制定本机构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二)制定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三)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制定与实施,监测、评估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提出干预和改进措施,指导临床合理用药。

(四)分析、评估用药风险和药品不良反应、药品损害事件,提供咨询与指导。

(五)建立药品遴选制度,审核本机构临床科室申请的新购入药品、调整药品品种或者供应企业。

(六)监督、指导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医疗用毒性药品及放射性药品的临床使用与规范化管理。

(七)对医务人员进行有关药事管理法律法规、规章制度和合理用药知识教育培训;向公众宣传安全用药知识。

三、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日常工作由药学部门负责。

四、医务部门指定专人,负责与药物治疗相关的行政事务管理工作。

五、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工作制度(一)药事管理暨药物治疗学委员会设主任委员一名,由医院主管院长担任;副主任委员两名,由医务科及药学部门负责人担任;委员由具有高级技术职务任职资格的药学、临床医学、护理和医院感染管理、医疗行政管理等人员组成。

(二)负责宣传教育、监督检查我院贯彻落实医疗卫生及药事管理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的执行情况。

审核制定我院药事管理和药学工作规章制度,并监督实施。

(三)根据《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处方管理办法》、《国家处方集》、《药品采购供应质量管理规范》等制订本机构《药品处方集》和《基本用药供应目录》。

建立新药引进审批制度,制定新药遴选原则,组织对新药的评审论证工作。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第一篇: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XXXXXX卫生院文件院发【XXXX】XX号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一、定义为了协调和指导整个医院计划用药、合理用药,对医疗机构药事各项重要问题做出专门决定,并使药品在各个环节上加强科学管理的组织。

二、组成主任:XXX 成员:XXX、XXX三、任务(监督指导全院药品的科学管理和合理使用)1、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法》。

按照《药品管理法》等有关法规机构有关药事管理工作的规章制度。

2、确定本机构用药目录和处方手册。

3、审核本机构拟购入药品的品种、规格、剂型等,审核申报配制新制剂及新药上市后临床观察的申请。

14、建立新药引进评审制度,制定本机构新药引进规则,建立评审专家库组成评委,负责对新药引进的评审工作。

5、定期分析本机构药物使用情况,组织专家评价本机构所用药物的临床疗效与安全性,提出淘汰药品品种意见。

6、组织检查毒、麻、精神及放射性等药品的使用和管理情况,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7、组织药学教育、培训和监督、指导本机构临床各科室合理用药。

委员会的日常工作由药剂科负责,应保存完整的记录和档案。

XXXX年XX月XX日主题词:药事管理制度职责通知抄报:XXX 抄送:XXX XXX卫生院办公室 XXXX年XX月XX日发2第二篇: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XXXX医院文件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现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XXXX 业务院长副主任:XXXX 副院长 XXXX 医务科长 XXXX 药房主任 XXXX 护理部主任委员:XXXX 器械科主任 XXXX 孕育科主任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管理方面的法令、条例、规章制度等。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

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2)

彭水苗族土家族自治县郁山镇中心卫生院文件郁卫办文〔2012〕05号签发人:唐德胜关于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的通知各科室、朱砂分院及村卫生室:为加强药品监督管理,保证药品质量和人体用药安全,维护人民身体健康和用药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药品管理法》和《处方管理办法》,现成立医院药事管理委员会。

一、药事管理委员会委员名单主任:唐德胜副主任:高绍强支部书记谢从跃副院长洪伟副院长委员:曾宪丹办公室主任冷小兵公卫科主任周光琼住院部主任文强门诊部主任崔贤庆朱砂分院负责人楚继会护理部主任廖邦继药房人员张存云内科医生简畅外科医生罗燕妇产科医生二、药事管理委员会职责1、监督检查本院贯彻执行药政管理方面的法令、条例、规章制度等。

2、确定本院用药品种范围;讨论药品的正确用法;淘汰疗效差,不良反应严重的药品和制剂。

3、审议和监督本院用药计划,药品年度预算,决策及执行情况。

4、检查库存药品、病区药品消耗情况以及药剂科药剂的质量情况。

5、组织评价新老药物的临床疗效,提出淘汰品种的意见。

避免药品不必要的积压和重复购买。

6、根据医院的实际情况,提出基本用药范围,汇总讨论审定,确定本院的基本用药名单;编制药品集或协定处方手册,按期修订,增删品种。

7、组织医院药学学术活动,如举办临床用药进展、新药动态、药物评价、药事法规等讲座,提高医师、护师和药师的业务水平,促进交流。

8、监测药品不良反应,规范药品不良反应报告。

9、监督库房药品存放,检查医师处方和用药情况。

及时通报不合理用药情况。

定期检查医师处方,每月就存在的问题进行讲评处方一次。

10、对麻醉药品、精神药品实行特殊管理。

11、年终向院领导和全院医护人员报告有关药品的重大审议事项及采取的措施。

三、药事管理委员会工作制度药事管理委员会在院长直接领导下,由分管领导直接牵头并开展工作。

成员由相关科室负责人组成。

(一)任务1、积极宣传和认真贯彻执行药品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

2、根据《国家基本药物》、《国家医疗保险用药》和《OTC药品》等相关目录,定期修订本院《基本用药目录》(每两年一次)药品品种范围。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

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国家卫生健康委员会•【公布日期】2022.03.01•【文号】国卫办医函〔2022〕59号•【施行日期】2022.03.01•【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医疗管理正文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关于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的通知国卫办医函〔2022〕5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卫生健康委:为进一步加强医疗机构药事管理,促进合理用药,发挥专家技术支持作用,我委决定成立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以下简称委员会)。

现将委员会名单印发给你们,请在相关工作中予以支持。

委员会主要职责包括:研究我国医疗机构药事管理的发展现状,提出政策建议;围绕建立完善医疗机构的药品遴选、采购、使用、评价等制度提供技术支持;推动药物治疗相关临床诊疗指南和药物临床应用指导原则的实施;促进建立完善我国药学服务体系,加强药师队伍建设,规范并发展药学服务;调查处理重大的群体性药害事件;承担国家卫生健康委交办的其他工作等。

委员会办公室设在国家卫生健康委医政医管局,负责日常工作。

委员会成员任期为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满3年。

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名单国家卫生健康委办公厅2022年3月1日附件国家卫生健康委药事管理与药物治疗学委员会名单(按姓氏笔画排序)一、顾问宁光国家代谢性疾病临床医学研究中心尚红国家医学检验临床医学研究中心赵玉沛北京协和医院钟南山国家呼吸医学中心高润霖国家心血管病中心蒋建东中国医学科学院赫捷国家癌症中心二、主任委员张抒扬北京协和医院三、副主任委员史录文北京大学药学院李为民四川大学华西医院郑军华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仁济医院倪鑫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甄健存北京积水潭医院颜青国家卫生健康委医院管理研究所四、委员(一)临床医学组于凯江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万军武汉大学人民医院马小军北京协和医院马晓春中国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王行环武汉大学中南医院王贵强北京大学第一医院文飞球深圳市儿童医院方力争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邵逸夫医院石远凯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冉献贵阜阳市人民医院毕宇芳上海交通大学医学院附属瑞金医院吕传柱海南医学院第一附属医院朱鹏立福建省立医院刘薇天津市儿童医院杜兆辉上海市浦东新区上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李小兵重庆市精神卫生中心李桂梅山东省立医院肖永红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吴一龙广东省人民医院余昌胤遵义医科大学附属医院沈琳北京大学肿瘤医院张伟南昌大学第一附属医院陆前进中国医学科学院皮肤病医院陈江华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岳寿伟山东大学齐鲁医院赵增仁河北医科大学第一医院胡必杰复旦大学附属中山医院顾民南京医科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党爱民中国医学科学院阜外医院黄宇光北京协和医院黄国英复旦大学附属儿科医院黄晓军北京大学人民医院龚四堂广州市妇女儿童医疗中心董强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程剑剑河南省人民医院(二)临床药学组丁玉峰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于倩吉林大学中日联谊医院于鲁海新疆维吾尔自治区人民医院王亚峰青海省人民医院王晓玲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儿童医院尹桃中南大学湘雅医院卢晓阳浙江大学医学院附属第一医院伍俊妍中山大学孙逸仙纪念医院刘丽宏中日友好医院刘茂柏福建医科大学附属协和医院刘滔滔广西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李国辉中国医学科学院肿瘤医院吴晖昆明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旷南岳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医院张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协和医院张波北京协和医院张文周河南省肿瘤医院张抗怀西安交通大学第二附属医院张志清河北医科大学第二医院陈楠郑州人民医院泽碧西藏自治区人民医院封宇飞北京大学人民医院赵志刚首都医科大学附属北京天坛医院赵荣生北京大学第三医院胡欣北京医院胡建新江西省人民医院俞淑文山东大学齐鲁医院黄品芳福建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葛卫红南京鼓楼医院董亚琳西安交通大学第一附属医院熊爱珍南昌大学第二附属医院(三)药事管理组王春革天津市眼科医院吕富荣重庆医科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刘世坤中南大学湘雅三医院杜光华中科技大学同济医学院附属同济医院杨宏昕内蒙古自治区人民医院吴玉波哈尔滨医科大学附属第四医院宋燕青吉林大学第一医院张伶俐四川大学华西第二医院张幸国宁波市北仑区人民医院张晓坚郑州大学第一附属医院张淑慧河北省人民医院陈孝中山大学附属第一医院陈晓宇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医院钟明康复旦大学附属华山医院侯锐钢山西医科大学第二医院姜玲安徽省立医院费广鹤安徽医科大学第一附属医院贾乐川宁夏医科大学总医院葛斌甘肃省人民医院童荣生四川省人民医院缪丽燕苏州大学附属第一医院(四)政策研究组丁锦希中国药科大学付强国家卫生健康委卫生发展研究中心孙利华沈阳药科大学李思进山西医科大学第一医院林丽开武汉大学医院管理研究所岳小林首都医科大学宣武医院徐英春北京协和医院崔一民北京大学医学部翟晓辉国家卫生健康委医疗管理服务指导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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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院【2005】4号
关于成立药事管理委员会的决定
药剂工作是医院工作的重要组成部分,是提高医疗质量保证患者用药安全有效地重要环节,为了加强管理,医院药剂科在院长的直接领导下,负责本院药剂调配工作,按照药品管理法及实施细则监督、检查本院各医疗科室药品使用情况,保证安全安全用药,防止滥用和浪费。

为协调指导全院合理用药和科学管理,医院决定设立药事管理委员会,药事管理委员会由九人组成,名单如下:
主任委员:胡继民(主管院长)
副主任委员:吴杰(副院长)、张宏霞(药房主任、主管药剂师)委员:袁海玲(主管药师)
方建萍(主管药师)
安虎(主治医师、门急诊主任)
王全军(副主任医师、外科主任)
赵小萍(主治医师、内科医师)
马晓峰(副主任医师、内科主任)
2005年5-26修改
主题词:药事管理监督委员会
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
医院【2005】8号关于下发执行药剂科岗位工作制度及职责的通知
医院药剂科负责医院门诊及药房药品的供应管理工作,为医
院的重要科室。

为了进一步落实药品管理法制法规,严格执行医
疗工作制度,防止差错事故,保证病人用药安全,对药剂科岗位
工作制度及人员岗位职责进行了重新审定下发执行。

2010-7-7
主题词:岗位制度职责执行
抄送:区卫生局企业办
兰州长风医院
医院【2004】16号关于成立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的决定
根据兰州市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局,兰药监【2004】55号文件,关于贯彻落实《药品不良反应报告和监测管理办法》的通知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不良反应的报告和监测,我院成立了药品不良反应监测小组,现将名单上报如下:
组长:胡继民
组员:岳原张海威周恺
安虎车生英段彬
黄宝霞文国莺
2004-10-1
1
主题词:药品报告监测不良反应
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
医院【2005】5号关于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的通知
为加强药品服务质量,充分发挥药师的作用,医院决定成立临床药学管理机构。

一、职责
1、药师应根据专业知识和评价能力来选择购进合乎临床要
求的药品。

2、给临床提供用药咨询与信息,指导合理用药,开展药物治
疗的监测及药品疗效评价等药学工作。

3、对患者用药进行咨询,为社会民众提供药学和健康服务。

二、人员组成
组长:胡继民
副组长:吴杰
组员:安虎张海威文国莺张宏霞
袁海玲方建萍段彬车生英
2005-5-30
主题词:临床药学指导合理用药
起草人:李彩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
医院【2010】8号关于成立药械安全远程电子监管小组的决定
根据兰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兰州市卫生局,兰食药监【2010】63号文件精神,进一步做好药品质量监督工作,保证药品质量,医院决定成立药械安全远程电子监管小组。

一、职责
1、负责上报国家基本药物、特殊药品、疫苗、生物制品、
中药注射剂使用情况的数据录入。

2、负责上报麻醉药品、一二类精神药品的使用情况。

3、负责上报卫生部门,药监部门规定上报的其他数据。

二、人员组成
组长:胡继民
组员:袁海玲车生英杨文斌
2010-7-9 主题词:药械安全电子监管上报决定
起草人:黄宝霞审核人:张宏霞审批:胡继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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