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收入有哪些所得税优惠.解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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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试题答案及解析

企业所得税试题答案及解析

企业所得税政策一、判断题1、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2、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所以一人有限公司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3、企业以经营租赁方式租入固定资产发生的租赁费支出,按照固定资产使用年限均匀扣除。

()4、企业所得税法中的转让财产收入是指企业转让固定资产、无形资产、流动资产、股权、股票、债券、债权等所取得的收入。

()5、财政性资金,是指企业取得的来源于政府及其有关部门的财政补助、补贴、贷款贴息,以及其他各类财政专项资金,包括直接减免的增值税和即征即退、先征后退、先征后返的各种税收及出口退税款。

()6、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费用,不得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企业的不征税收入用于支出所形成的资产,其计算的折旧、摊销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7、企业受托加工制造大型机械设备、船舶、飞机等,以及从事建筑、安装、装配工程业务或者提供劳务等,持续时间超过12个月的,按照全部完工进度或者完成的工作量确认收入的实现。

()8、企业发生的支出应当区分收益性支出和资本性支出。

收益性支出在发生当期直接扣除;资本性支出则不得扣除。

()9、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自创商誉不得计算摊销费用扣除,外购商誉的支出,也不存在扣除的问题。

()10、企业以买一赠一等方式组合销售本企业商品的,不属于捐赠,应将总的销售金额按各项商品的公允价值的比例来分摊确认各项的销售收入。

()11、企业林木类生产性生物资产计算折旧的最低年限为10年。

()12、无形资产按照直线法计算摊销费用,摊销年限一律不得低于10年。

()13、纳税地点企业接受实物形式的捐赠应当按照完全重置价值计入收入。

()14、纳税人对外投资的成本不得折旧或摊销,但可以作为投资当期的费用直接在税前扣除。

()15、纳税人按财务制度规定提取的存货减值准备金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16、税法规定固定资产应当从投入使用月份的当月起计提折旧。

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解答范文

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解答范文

节能环保相关税收优惠政策问题解答来源:日期:2014-04-23问:在鼓励企业节能环保上有哪些税收优惠政策?答:企业在环保节能方面主要有以下几项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2、企业购置并实际使用《环境保护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节能节水专用设备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设备目录》)规定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安全生产等专用设备(以下简称“节能环保专用设备”)的,该专用设备的投资额的10%可以从企业当年的应纳税额中抵免;当年不足抵免的,可以在以后5个纳税年度结转抵免。

3、企业从事符合条件的环境保护、节能节水项目的所得,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免三减半”)。

4、对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符合企业所得税税法有关规定的,自项目取得第一笔生产经营收入所属纳税年度起,第一年至第三年免征企业所得税,第四年至第六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以下简称“三免三减半”)。

此外,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及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还可享受增值税免税、退税政策:1、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退税、免税政策。

相关优惠政策细则可查阅《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资源综合利用及其他产品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08〕156号)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调整完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及劳务增值税政策的通知》(财税〔2011〕115号)的相关规定。

2、节能服务公司实施符合条件的合同能源管理项目,将项目中的增值税应税货物转让给用能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

3、符合条件的节能服务公司实施合同能源管理项目中提供的应税服务免征收增值税。

问:可以享受减计收入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的企业资源综合利用收入,需要符合什么条件?答:企业取得的资源综合利用收入,符合以下条件的,可以享受相应的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1、企业应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以下简称《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并且占产品原料的比例应符合《目录》规定的技术标准。

新企业所得税习题集C

新企业所得税习题集C

新企业所得税习题集c2008-06-30 20:59三、判断题:1.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是由国务院制定的行政法规,是企业所得税法的下位法。

(√ )2.由于个人独资企业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所以一人有限公司也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

(× )3. 境外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非居民企业纳税人,也可能会成为企业所得税法规定的我国居民企业纳税人。

(√ )4. 不适用企业所得税法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包括依照外国法律法规在境外成立的个人独资企业和合伙企业。

(× )5. 我国企业所得税法对居民企业的判定标准采取的是登记注册地标准和实际管理控制地标准相结合的原则,依照这一标准在境外登记注册的企业属于非居民企业。

(× )6. 非居民企业偶尔委托个人在中国境内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则该个人不视为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的机构、场所。

(√ )7. 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设立机构、场所的,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按25%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 )8. 具有法人资格的企业才能成为居民纳税企业。

(× )9. 居民企业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

(√ )10. 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5%,非居民企业适用税率20%。

(× )11. 国家级高新技术开发区内的高新技术企业才能享受15%优惠税率的规定。

(× )12. 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企业财务、会计处理办法与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不一致的,应当依照税收法律、行政法规的规定计算。

(√ )13. 企业对外投资期间,投资资产的成本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准予扣除。

(× )14. 不征税收入是新企业所得税法中新创设的一个概念,与“免税收入”的概念不同,属于税收优惠的范畴。

(× )15. 企业所得税法中的亏损和财务会计中的亏损含义是不同的。

企业所得税法所称亏损,是指企业将每一纳税年度的收入总额减除不征税收入、免税收入和各项扣除以后小于零的数额。

财税实务:资源综合利用部分企业可享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优惠政策

财税实务:资源综合利用部分企业可享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优惠政策

资源综合利用部分企业可享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优惠政策
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联合发布了新修订的《国家鼓励的资
源综合利用认定管理办法》(发改环资[2006]1864号‚以下简称《办法》),《办法》对部分企业的增值税、所得税、消费税进行了减免。

 据发改委相关负责人介绍,目前,国家鼓励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
惠政策主要有三个方面:
 首先是增值税减免。

(一)免征增值税
1.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等
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
2.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
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生产企业增值税一般纳税人购入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的废旧物资,可
按照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开具的由税务机关监制的普通发票上注明的金额,按10%计算抵扣进项税额。

(二)增值税即征即退
1.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

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

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实行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也是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对提高资源利用效率,保护环境,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和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资源综合利用主要包括:在矿产资源开采过程中对共生、伴生矿进行综合开发与合理利用;对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渣、废液(水)、废气、余热、余压等进行回收和合理利用;对社会生产和消费过程中产生的各种废旧物资进行回收和再生利用。

1985年9月,国务院批转原国家经贸委《关于开展资源综合利用若干问题的暂行规定》(国发)[1985]117号),明确了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对《资源综合利用目录》内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给予税收减免优惠。

实施新税制以来,针对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出现的税负增加、亏损严重的新情况、新问题,原国家经贸委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相继提出了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建议。

经国务院批准,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先后下发文件执行。

为进一步推动资源综合利用的开展,1996年8月《国务院批转国家经贸委等部门关于进一步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意见的通知》(国发[1996]36号),进一步明确了国家对资源综合利用实行鼓励和扶持政策。

原国家经贸委、原国家计委、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修订了《资源综合利用目录》,2003年又对《资源综合利用目录》进行了修订,补充了新的内容,作为税收优惠政策的依据。

目前,国家对企业开展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有:(一)增值税减免1、免征增值税(1)企业生产的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等其他废渣(不包括高炉水渣)为原料生产的建材产品;(2)企业利用废液(渣)生产的黄金、白银;(3)废旧物资回收经营单位销售其收购的废旧物资。

2、增值税即征即退(1)利用煤炭开采过程中伴生的舍弃物油母页岩生产加工的页岩油及其他产品;(2)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废旧沥青混凝土生产的再生沥青混凝土;(3)利用城市垃圾生产的电力;(4)在生产原料中掺有不少于30%的煤矸石、石煤、粉煤灰、烧煤锅炉的炉底渣(不包括高炉水渣)及其他废渣生产的水泥;(5)在2005年12月31日前对企业以三剩物和次小薪材为原料生产加工的综合利用产品。

国家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优惠政策

国家在资源综合利用方面的优惠政策
随着人口的增加和经济的发展,我国资源相对不足的矛盾将日益突出。必须坚持资源开发与节约并举,把节约放在首位。生产、建设、流通、消费等各个领域,都必须节约和合理利用各种资源,千方百计减少资源的占用与消耗。
开展资源综合利用,是我国一项重大的技术经济政策,也是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中一项长远的战略方针,对于节约资源,改善环境,提高经济效益,促进经济增长方式由粗放型向集约型转变,实现资源优化配置和可持续发展都具有重要的意义。各地区、各部门要高度重视,坚持“因地制宜、鼓励利用、多种途径、讲求实效、重点突破、逐步推广”的方针,遵循资源综合利用与企业发展相结合,与污染防治相结合,经济效益与环境效益、社会效益相统一的原则,积极推动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工作,努力提高资源的综合利用水平,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事业健康发展。
(四)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应从建筑设计标准、施工规范和要求等方面积极支持企业利用废物生产新型建筑墙体材料的推广工作。在距粉煤灰、煤矸石堆存场地20公里范围内不准新建、扩建实心粘土砖厂;凡有条件的,已建的实心粘土砖厂等建材企业,必须掺用一定比例的粉煤灰、煤矸石;筑路、筑坝、筑港工程,必须掺用一定比例的粉煤灰。
(二)建设项目中的资源综合利用工程应与主体工程同时设计、同时施工、同时投产。凡具备综合利用条件的项目,其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均应有资源综合利用内容,无资源综合利用内容的,有关部门不予审批。
(三)企业对其生产过程中产生的废物应积极开展综合利用,不具备利用条件的,应支持其他单位开展综合利用。并对利用废物的企业给予适当的装运补助费。提供可利用废物的企业与利用废物的企业之间应当签定长期的供需合同,并严格履行合同。对未经加工或废弃堆存的工业固体废物,提供可利用废物的企业不得向利用废物的企业收取费用;对经过加工的工业固体废物,提供可利用废物的企业可根据加工成本和质量,按照利用废物的企业利益大于提供可利用废物的企业利益的原则,向利用废物的企业收取一定费用。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操作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操作

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及操作随着全球经济的不断发展和资源的日益稀缺,资源综合利用成为了国际社会关注的焦点。

为了鼓励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提高资源利用效率,许多国家都出台了各种政策和措施。

在中国,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的出台,为企业提供了一定的税收减免,进一步推动了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

资源综合利用是指将废弃物或次生资源通过科学技术手段进行回收、利用和加工,以生产出新的价值产品。

这既有利于环境保护,降低废弃物的排放和对自然资源的依赖,也具备了一定的经济效益。

然而,由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和经营过程中存在一定的成本和风险,企业往往面临着较高的经营压力。

为了推动资源综合利用产业的发展,中国政府出台了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

增值税是中国重要的税种之一,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的生产和销售征收增值税是效率最高和拟衔接最好的税种之一。

为了促进资源综合利用产业链的发展,中国政府于2014年开始实施增值税改革,并针对资源综合利用产品提供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

根据相关政策规定,符合一定条件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以享受减免、退还或免征增值税的政策,以降低企业生产成本,增加企业利润。

具体而言,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1. 免征增值税:对于从事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加工和销售的企业,按规定条件可以免征增值税。

免征增值税的主要条件包括企业已申请并获得国家相关部门批准的资源综合利用项目,年度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收入达到一定比例,并且符合相关环保和质量要求。

2. 减免增值税:对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生产环节的增值税,符合政府规定标准的资源综合利用企业可以享受减免政策。

具体来说,按照不同类别的资源综合利用产品和生产过程中所需的能源消耗情况,政府规定了不同的增值税减免比例,从而为企业减轻了生产成本。

3. 增值税退还:对于资源综合利用产品销售环节的增值税,符合政府规定标准的企业可以申请增值税退还。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

附件2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21年版)类别序号综合利用的资源生产的产品技术标准一、共生、伴生矿产资源1.1煤系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瓦斯高岭岩、铝矾土、膨润土,电力、热力及燃气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原料来自煤炭开发中的废弃物。

3.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1.2黑金属矿、有色金属矿、非金属矿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共生、伴生矿产资源产品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共生、伴生矿产资源未达到工业品位。

二、废水(液)、废气、废渣2.1煤矸石、煤泥、化工废渣、粉煤灰、尾矿、废石、冶炼渣(钢铁渣、有色冶炼渣、赤泥等)、工业副产石膏、港口航道的疏浚物、江河(渠)道的淤泥淤沙等、风积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焚烧炉渣砖(瓦)、电力、热力、煤矸石井下充填开采置换出的呆滞煤量、砌块、新型墙体材料、石膏类制品以及商品粉煤灰、建筑砂石骨料、道路用建筑垃圾再生骨料、再生级配骨料、再生骨料无机混合料、预拌商品混凝土、干混砂浆、预拌砂浆、砂浆预制件、混凝土预制件、盾构土、粒化高炉矿渣、钢渣微粉、微晶玻璃、岩棉、矿渣棉、氧化铝、水泥熟料1.建材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生产其他产品的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

2.用煤矸石、煤泥生产电力、热力产品符合《煤矸石综合利用管理办法》要求。

3.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2社会回收的废金属(废钢铁、废铜、废铝等)、冶炼渣(钢铁渣、有色冶炼渣、赤泥等)、化工废渣金属(含稀贵金属)、铁合金料、精矿粉、氯盐(氯化钾、氯化钠等)、硅酸盐及其衍生产品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2.3化工、纺织、造纸工业废液及废渣银、盐、锌、纤维、碱、羊毛脂、聚乙烯醇、硫化钠、亚硫酸钠、硫氰酸钠、硝酸、铁盐、铬盐、木素磺酸盐、乙酸、乙二酸、乙酸钠、盐酸、粘合剂、酒精、香兰素、饲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1.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2.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

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

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合理利用资源:综合利用税收优惠政策税收优惠政策是国家为鼓励和引导企业、个人合理利用资源而设立的一种政策措施。

通过减免税收,政府可以激励和支持在资源利用方面有创新和绿色发展意识的主体,以达到优化资源配置、提高经济效益和环境可持续发展的目标。

在当前全球资源紧缺、环境问题突出的背景下,合理利用资源成为一项重要任务。

税收优惠政策作为一种经济手段,可以有效地引导和鼓励企业和个人在资源利用方面做出理性决策,促进资源的综合利用。

首先,税收优惠政策可以促使企业优化和改善资源利用方式。

企业在面对税收优惠政策时,会自觉地考虑如何更好地利用现有资源,最大限度地减少浪费。

例如,对于能够实现资源循环利用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减免税收的支持,以鼓励企业改造生产工艺、提高资源利用效率。

这样既节约了有限的资源,又为企业创造了更大的利润空间。

其次,税收优惠政策还能够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

当前,低碳环保和可持续发展已成为国际社会共同关注的问题。

税收优惠政策可以通过降低绿色产业的税收负担,进而促进其发展壮大。

例如,对于研发和应用清洁能源、节能环保技术的企业,政府可以给予减免税收,以降低其创新成本和运营成本,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这样不仅能够推动绿色产业的发展,还能够为改善环境状况做出积极贡献。

此外,税收优惠政策还可以鼓励和支持绿色消费,倡导环保意识。

政府可以通过减免消费税等方式,降低绿色产品的售价,提高其市场竞争力。

这将有助于扩大绿色消费市场规模,引导更多消费者选择绿色环保产品。

通过这种方式,税收优惠政策不仅能够促进资源的合理利用,还能够加强公众的环保意识,推动绿色消费理念的普及。

当然,在制定和执行税收优惠政策时也面临一些挑战和难题。

首先,如何确定具体的税收优惠政策措施是关键。

政府需要根据不同行业和企业的特点,科学合理地制定差异化的税收优惠政策,以使各行各业都能够得到合理的激励和支持。

其次,在执行过程中如何确保税收优惠政策落地生根也是一个重要问题。

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满足五个条件-财税法规解读获奖文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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会计实务类价值文档首发!享受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必须满足五个条件-财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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企业所得税法实施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有了很大的变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规定,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和《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国家发展改革委关于公布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的通知》(财税〔2008〕117号)、《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关于执行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有关问题的通知》(财税〔2008〕47号)就相关问题作了后续的规定。

根据《条例》第九十九条,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减计收入是一种间接税收优惠方式。

例如,企业经营某一项目的收入为100万元,对此收入可以减按90%即90万元计入其应税收入,而这一项目的对应扣除项目为100万元,则企业在这一项目上的应税所得为-10万元。

由于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是综合计算的,这-10
万元可用来抵减企业在其他项目上的应税所得,从而不仅相当于对这一项目免税,还免掉了一部分其他项目应缴的所得税。

与原仅适用于内资企业的(94)财税字第001号文所规定的直接减免税相比,企业所得税法框架下的综合利用资源企业所得税优惠,转变为减计收入这一间接方式,还将优惠适用对象扩大到外资企业,且没有5年(或1年)的时间限制。

《条例》第九十九条对享受综合利用资源企业所得税减计收入优惠的具体。

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押题卷3

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押题卷3

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押题卷3 2022年税务师《涉税服务实务》押题卷31.[单选][1.5分]张某应邀参加某部话剧演出,一次性获得表演收入60000元(假设当年没有取得其他收入),将其中的10000元通过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捐赠给农村义务教育,预扣预缴时其应扣缴个人所得税为()元。

(不考虑其他税费)A.12400B.13200C.14000D.122002.[单选][1.5分]下列关于发票的说法,错误的是()。

A.开具发票的单位应当在办理变更或者注销税务登记的同时,办理发票和发票领购簿的变更、缴销手续B.已经开具的发票存根联和发票登记簿,应当保存5年C.发票丢失,只需于发现丢失次日书面报告税务机关D.开具发票的单位不得擅自损毁发票,保存期满,报经税务机关查验后销毁3.[单选][1.5分]某房地产企业转让其自行开发的商品房,账务处理中一定不会涉及的是()。

A.借:税金及附加贷:应交税费——应交土地增值税B.借:银行存款贷:主营业务收入应交税费——应交增值税(销项税额)C. 借:主营业务成本贷:开发产品D.借:销售费用贷:应交税费——应交契税4.[单选][1.5分]下列业务不属于制度信息报告代理业务的是()。

A.代理存款账户账号报告业务B.代理银税三方(委托)划缴协议业务C.代理跨区域涉税事项报告业务D.代理财务会计制度及核算软件备案报告业务5.[单选][1.5分]下列关于纳税评估的说法,错误的是()。

A.纳税评估的对象为税务机关负责管理的所有纳税人及其应纳所有税种B.纳税评估指标是税务机关筛选评估对象、进行重点分析时所选用的主要指标,分为通用分析指标和特定分析指标两大类C.综合审核对比分析中发现有问题或疑点的纳税人可作为重点评估分析对象D.发现纳税人有偷税、逃避追缴欠税、骗取出口退税、抗税或其他需要立案查处的税收违法行为嫌疑的,由其本级主管税务机关应自行处理6.[单选][1.5分]下列业务应开具增值税普通发票,并使用"未发生销售行为的不征税项目"编码、发票写“不征税”的是()。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前模拟试题经济法基础·课后作业·习题班第五章

《经济法基础》初级会计实务考前模拟试题经济法基础·课后作业·习题班第五章

第五章精讲班习题一、单项选择题1.以下关于《企业所得税法》的表述不正确的是()。

A.2007年3月16日起施行B.2008年1月1日起施行C.实现了内外资企业适用统一的企业所得税D.建立“产业优惠为主、区域优惠为辅”的新税收优惠体系2.关于居民企业和非居民企业的说法中,不恰当的是()。

A.居民企业承担全面纳税义务,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外的全部所得纳税B.非居民企业承担有限纳税义务,一般只就其来源于我国境内的所得纳税C.关于税收管辖权,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收入来源地的双重管辖权标准D.关于税收管辖权,我国选择了地域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的双重管辖权标准3.非居民企业在中国境内未设立机构、场所的,或者虽设立机构、场所但取得的所得与所设机构、场所没有实际联系的,取得来源于中国境内的所得缴纳企业所得税时,下列各项中以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的是()。

A.股息、红利等权益性投资收益B.利息、租金所得C.特许权使用费所得D.财产转让所得4.企业发生的公益性捐赠支出,在年度“利润总额”()以内的部分,准予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A.30%B.15%C.12%D.10%5.《企业所得税法》规定了转让定价的核心原则是()。

A.独立交易原则B.公开交易原则C.特殊交易原则D.内部交易原则6.纳税人发生年度亏损,必须在年度终了后()天内,将本年度纳税申报表和财务决算报表,报送当地主管税务机关。

A.30B.45C.60D.907.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个人所得税的扣缴义务人应当按照国家规定办理全员全额扣缴申报B.我国个人所得税并行来源地税收管辖权和居民管辖权C.我国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D.我国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非居民纳税人承担有限纳税义务8.下列说法中不正确的是()。

A.我国的居民纳税人是指:在中国境内有住所,或者无住所而在境内居住满一年的个人B.我国的居民纳税人承担无限纳税义务,无限责任是指来源于境内的全部所得都应纳税C.在中国境内无住所,但居住满1年,而未超过5年的个人,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所得,经主管税务机关批准,可以只就由中国境内公司、企业以及其他经济组织或个人支付的部分缴纳个人所得税D.居住超过5年的个人,从第6年起,应当就其来源于中国境外的全部所得纳税9.王某2008年的全年工资为36000元,计算应纳税额时,哪项说法是错误的()。

五步掌握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步掌握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五步掌握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资源综合利用是指通过有效处理和利用废弃物、余料和能源等资源,实现资源的最大价值和减少环境污染的目标。

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的发展,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的税收优惠政策,以鼓励和支持企业进行资源综合利用。

本文将为您介绍五个步骤,帮助您快速掌握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

首先,了解资源综合利用的定义和范围。

资源综合利用是指通过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对废弃物、余料和能源等资源进行开发、再利用和循环利用,达到最大化利用资源的效果。

资源的综合利用包括废物回收利用、能源综合利用、食物残渣利用等多个方面。

了解资源综合利用的定义和范围,可以帮助企业明确自己的利用对象和目标,有针对性地寻求相应的税收优惠政策。

第二步,熟悉相关的税收优惠政策。

政府为促进资源综合利用而推出的税收优惠政策主要包括减免税、加计抵扣、特殊税收管理等方面的政策。

例如,对于参与废物回收利用的企业,可以享受土地使用税、增值税、企业所得税等的减免或优惠政策;对于能源综合利用企业,则可以享受电力税、煤炭税的减免政策;同时,根据资源综合利用的不同领域和地区,可能还有一些特殊的税收优惠政策。

了解这些政策可以帮助企业合理规划资源综合利用的经济效益和税收优惠的节约效果。

第三步,确定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项目。

资源综合利用的税收优惠政策是有一定限制和要求的,企业需要根据自身的条件和情况,确定适合自己的税收优惠项目。

在确定项目时,需要考虑税收优惠政策的适用条件、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等方面。

同时,需要了解政策的有效期限和扶持力度,以及政府对于项目的发展方向和重点支持的领域,可以帮助企业选择具有潜力和可行性的税收优惠项目。

第四步,办理税收优惠政策的申请手续。

企业在确定了符合条件的税收优惠项目后,需要按照相应的程序办理申请手续。

具体的申请流程和所需材料根据不同的税收优惠项目而有所差异,但一般包括企业基本信息、经营状况、资源综合利用的计划和效益预测等方面的材料。

企业所得税对于减计收入、创投企业、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规定重点(2)

企业所得税对于减计收入、创投企业、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规定重点(2)

企业所得税对于减计收入、创投企业、环保设备的税收优惠规定重点(2)6.小型微利企业优惠(1)小型微利企业认定(20%税率)必备条件要求企业性质不能是非居民企业盈利水平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不是利润)从业人数工业:不超过100人商业: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工业:不超过3000万元商业:不超过1000万元(2)超小型微利企业的优惠政策(实际税负10%)①按照财税[2015]34号规定,自2015年1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20万元(含20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②按照财税[2015]99号规定,自2015年10月1日至2017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在20万元到30万元(含30万元)之间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7.加计扣除优惠(1)开发新技术、新产品、新工艺发生的研究开发费用①研发费用计入当期损益未形成无形资产的,允许再按其当年研发费用实际发生额的50%,直接抵扣当年的应纳税所得额。

【解释】计算会计利润时,研发费用已计入管理费用全额扣除;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研发费用再加扣50%,调减应纳税所得额。

②研发费用形成无形资产的,按照该无形资产成本的150%在税前摊销。

除法律另有规定外,摊销年限不低于10年。

(2)安置残疾人员所支付的工资企业支付给残疾职工的工资,在进行企业所得税预缴申报时,允许据实计算扣除;在年度终了进行企业所得税年度申报和汇算清缴时,再按照支付给残疾职工工资的100%加计扣除。

(纳税调减,不影响会计利润,不影响计算三项经费的工资总额)8.创投企业优惠(重点)创业投资企业采取股权投资方式投资于未上市的中小高新技术企业2年以上的,可以按照其投资额的70%在股权持有满2年的当年抵扣该创业投资企业的应纳税所得额;当年不足抵扣的,可以在以后纳税年度结转抵扣。

企业所得税实务题

企业所得税实务题

一、某外国公司实际管理机构不在中国境内,也未在中国设立机构场所,2008年从中国境内某企业获得专有技术使用权转让收入200万元,该技术的成本80万元,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税后利润300万元,适用税率10%,此外转让其在中国境内的房屋一栋,转让收入3000万元,原值1000万元,已提折旧600万元。

计算该外国公司应当缴纳的企业所得税。

答:自2008年起,外国企业从外商投资企业取得的税后利润不再免征所得税,应当缴纳10%的预提所得税,取得的利息、租金、特许权使用费所得,以收入全额为应纳税所得额;转让财产所得,以收入全额减除财产净值后的余额为应纳税所得额。

预提所得税=[200+300+(3000-400)]×10%=310万元。

二、某企业2008年全年取得收入总额为3000万元,取得租金收入50万元;销售成本、销售费用、管理费用共计2800万元;―营业外支出‖中列支35万元,其中,通过希望工程基金委员会向某灾区捐款10万元,直接向某困难地区捐赠5万元,非广告性赞助20万元。

计算:该企业全年应缴纳多少企业所得税?答:(1)会计利润=3000+50-2800-35=215(万元)(2)公益性捐赠扣除限额=215×12%=25.8(万元)大于10万元,公益性捐赠的部分可以据实扣除。

(3)直接捐赠不得扣除,纳税调增5万元;(4)非广告性赞助支出20万元需要做纳税调增。

(5)应纳税所得额=215+5+20=240(万元)(6)应纳所得税额=240×25%=60(万元)三、某中型工业企业执行现行财会制度和税收法规,2008年企业会计报表利润为200000元,未作任何项目调整,已按25%的所得税率计算缴纳所得税50000元。

税务检查人员对该企业进行所得税纳税审查,经查阅有关账证资料,发现如下问题:(1)企业2008年度有正式职工100人,实际列支工资、津贴、补贴、奖金为1200000元;(2)企业―长期借款‖账户中记载:年初向中国银行借款100000元,年利率为5%;向其他企业借周转金200000元,年利率10%,上述借款均用于生产经营;(3)全年销售收入60000000元,企业列支业务招待费250000元;(4)该企业2008年在税前共计提取并发生职工福利费168000元,计提了工会经费24000元,计提了教育经费38000元;(5)2008年6月5日―管理费用‖科目列支厂部办公室使用的空调器一台,价款6000元(折旧年限按6年计算,不考虑残值);(6)年末―应收账款‖借方余额1500000元,―坏账准备‖科目贷方余额6000元(该企业坏账核算采用备抵法,按3%提取坏账准备金);(7)其他经核实均无问题,符合现行会计制度及税法规定。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

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2008年版)一、共生、伴生矿产资源序号1综合利用的资源:煤系共生、伴生矿产资源、瓦斯生产的产品:高岭岩、铝矾土、膨润土,电力、热力及燃气技术标准: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2.煤炭开发中的废弃物;3.产品符合国家和行业标准二、废水(液)、废气、废渣序号2综合利用的资源:煤矸石、石煤、粉煤灰、采矿和选矿废渣、冶炼废渣、工业炉渣、脱硫石膏、磷石膏、江河(渠)道的清淤(淤沙)、风积沙、建筑垃圾、生活垃圾焚烧余渣、化工废渣、工业废渣生产的产品:砖(瓦)、砌块、墙板类产品、石膏类制品以及商品粉煤灰技术标准: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序号3综合利用的资源:转炉渣、电炉渣、铁合金炉渣、氧化铝赤泥、化工废渣、工业废渣生产的产品:铁、铁合金料、精矿粉、稀土技术标准: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序号4综合利用的资源:化工、纺织、造纸工业废渣液及废渣生产的产品:银、盐、锌、纤维、碱、羊毛脂、聚乙烯醇、硫化钠、亚硫酸钠、硫氧酸钠、硝酸、铁盐、铬盐、木素磺酸盐、乙酸、乙二酸、乙酸钠、盐酸、粘合剂、酒精、香兰素、饲料酵母、肥料、甘油、乙氰技术标准: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序号5综合利用的资源:制盐液(苦卤)及硼酸废液生产的产品:氯化钾、硝酸钾、溴素、氯化镁、氢氧化镁、无水硝、石膏、硫酸镁、硫酸钾、肥料技术标准: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序号6综合利用的资源:工矿废水、城市污水生产的产品:再生水技术标准:1.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2.达到国家有关标准序号7综合利用的资源:废生物质油,废弃润滑油生产的产品:生物柴油及工业油料技术标准: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序号8综合利用的资源:焦炉煤气,化工、石油(炼油)化工废气、发酵废气、火炬气、碳黑尾气生产的产品:硫磺、硫酸、磷铵、硫铵、脱硫石膏,可燃气、轻烃、氢气、硫酸亚铁、有色金属,二氧化碳、干冰、甲醇、合成氨序号9综合利用的资源:转炉煤气、高炉煤气、火炬气以及除焦炉煤气以外的工业炉气,工业过程中的余热、余压生产的产品:电力、热力三、再生资源序号10综合利用的资源:废旧电池、电子电器产品生产的产品:金属(包括稀贵金属)、非金属技术标准: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序号11综合利用的资源:废感光材料、废灯泡(管)生产的产品:有色(稀贵)金属及其产品技术标准: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序号12综合利用的资源:锯末、树皮、枝丫材生产的产品:人造板及其制品技术标准:1.符合产品标准;2.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序号13综合利用的资源:废塑料生产的产品:塑料制品技术标准: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序号14综合利用的资源:废、旧轮胎生产的产品:翻新轮胎、胶粉技术标准:1.产品符合GB9037和GB14646标准;2.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3.符合GB/T19208等标准规定的性能指标序号15综合利用的资源:废弃天然纤维;化学纤维及其制品生产的产品:造纸原料、纤维纱及织物、无纺布、毡、粘合剂、再生聚酯技术标准:产品原料100%来自所列资源序号16综合利用的资源:农作物秸秆及壳皮(包括粮食作物秸秆、农业经济作物秸秆、粮食壳皮、玉米芯)生产的产品:代木产品,电力、热力及燃气技术标准:产品原料70%以上来自所列资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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72、企业综合利用资源取得收入有哪些所得税优惠?
答:企业综合利用资源,生产符合国家产业政策规定的产品所取得的收入,可以在计算应纳税所得额时减计收入。

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所称减计收入,是指企业以《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资源作为主要原材料,生产国家非限制和禁止并符合国家和行业相关标准的产品取得的收入,减按90%计入收入总额。

前款所称原材料占生产产品材料的比例不得低于《资源综合利用企业所得税优惠目录》规定的标准。

(详见《企业所得税法》第三十三条;《企业所得税法实施条例》第九十九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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