接受放射线检查注意事项公告牌+放射防护用品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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射线防护用品参数及要求

射线防护用品参数及要求

射线防护用品参数及要求
预算:8万元
一、工作人员防护用品
1、射线防护服
数量:7套(分体无袖5套、连体短袖2套)
2、铅防护面罩
数量:5个
1、头戴、可调节式面罩
*2、铅当量≥0.25mmpb
3、保修期≥2年
4、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日以内
二、患者防护用品
1.铅帽5个
整个区域上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可调节大小。

材质要求:国产较好材质,高品质面料,令防护产品能长久耐用
2.大包围方巾5个
整个区域上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
用于患者陪护使用,可包围躯干,材质要求:国产较好材质,高品质面料,令防护产品能长久耐用:耐磨、结实、不脱线;双面防水不容易受污染;易清洗、若有污染,用酒精轻轻一擦即可;面料柔软,从而使人穿戴舒适
3.防护铅围裙(方巾式)5个
在其整个区域上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
用于患者陪护使用,材质要求:国产较好材质,高品质面料,令防护产品能长久
耐用:耐磨、结实、不脱线;双面防水不容易受污染;易清洗、若有污染,用酒精轻轻一擦即可;面料柔软,从而使人穿戴舒适
4.防护围脖5个
整个区域上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

材质要求:国产较好材质,高品质面料,令防护产品能长久耐用
5、移动射线防护帘3个
整个区域上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

材质要求:国产较好材质,高品质面料,令防护产品能长久耐用
6、其他要求:
6.1、质保期:≥2年
6.2、供货期:合同签订后10个工作日内。

6.3、投标商具有符合生产经营范围内的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或医疗器械生产许可证。

放射科放射防护的标准

放射科放射防护的标准

放射科放射防护的标准放射科放射防护是医学影像学中非常重要的一环,它涉及到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在放射科工作中,放射防护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安全。

本文将介绍放射科放射防护的标准,以便放射科工作者和相关人员能够更好地了解和遵守相关规定。

首先,放射科工作人员必须接受专业的放射防护培训,并且定期进行培训更新。

他们需要了解放射线的基本知识,掌握辐射防护的原理和方法,熟悉放射设备的操作规程,以及掌握紧急情况的处理方法。

只有经过专业培训并且合格的人员才能够从事放射科工作,这是保障放射防护的第一步。

其次,放射科工作人员在工作时必须佩戴防护用具,如铅衣、铅手套、铅眼镜等。

这些防护用具能够有效地减少放射线对人体的伤害,保护工作人员的健康。

同时,在放射科工作区域内必须设置辐射警示标识,提醒人员注意辐射防护,避免长时间暴露在放射线下。

此外,放射科设备的维护和保养也是放射防护的重要环节。

定期对放射设备进行检测和维护,确保设备的正常运行和辐射剂量的准确控制。

同时,对放射科工作环境进行定期的辐射监测,确保环境辐射剂量处于安全范围内。

另外,对于患者的辐射防护也是放射科工作中不可忽视的一部分。

在进行放射检查时,医护人员必须根据患者的情况和检查部位合理选择辐射剂量和检查方式,尽量减少患者的辐射暴露。

同时,对于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必须特别注意辐射防护,避免对其造成不必要的辐射损害。

总之,放射科放射防护的标准是非常严格的,必须严格遵守以保障工作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只有通过专业培训、佩戴防护用具、设备维护保养和患者辐射防护等多种手段的综合应用,才能够有效地保障放射科工作的安全和健康。

希望广大放射科工作者和相关人员能够严格遵守放射防护的标准,共同为医学影像学的发展和患者的健康安全贡献自己的力量。

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防护制度

放射工作人员与受检者防护制度根据国务院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职业病防治法》和《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和防护条例》的有关规定制定本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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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防护用品包括铅帽、铅围脖、铅眼镜和铅衣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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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受检者和陪检者防护用品每个机房准备一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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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工作人员在工作时要穿戴防护用品后,方可进入机房工作。

四、对受检者非投照部位,要配合医务人员穿戴铅防护用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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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儿童、孕妇在受检时,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下腹部盖上铅衣,防止性腺和胎儿接收过量的射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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六、在拍片时,其他人员勿停留在X线检查室内,避免照射。

需陪伴人员扶持受检者时,也应穿戴防护用具,已免照射。

严禁孕妇及18岁以下的青少年扶持受检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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七、任何受检患者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

放射科备有铅防护用品,患者可以无条件提出使用。

使用这些铅防护用品,能有效地保护胎儿、性腺、甲状腺和眼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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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患者对放射科工作人员的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时,有权当时提出疑问,并要求得到解答。

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

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X线诊断中受检者放射卫生防护标准1 主题内容与适用范围本标准规定了X线诊断中受检者的防护原则和基本要求。

本标准适用于一切医学X线诊断实践。

2 引用标准GB 4792 放射卫生防护基本标准GB 8279 医用诊断X线卫生防护标准GB 16349 育龄妇女和孕妇的X线检查放射卫生防护标准3 总则3.1 受检者在X线诊断中所受的医疗照射,必须遵循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以使受检者确有正当理由需要接受的照射,保持在可以合理达到的最低水平。

3.2 必须积极开展并认真搞好X线诊断的质量保证工作,不断提高X线诊断水平,减少受检者所受照射剂量。

3.3 开展X线诊断服务的医疗单位和有关临床医师、X线工作者等都直接对受检者防护负有重要责任。

4 对医疗单位的要求4.1 开展X线诊断服务的医疗单位,必须配备性能合格的医用诊断X线机与相应防护设备、辅助设备等。

所有设备(包括受检者防护用品)必须定期进行质量检测和检查。

4.2 合理设置X线工作区,必须有相应防护设施和管理措施确保候检与陪伴人员得到有效的防护。

4.3 操作X线诊断设备和施行X线诊断检查人员,必须具备足够专业技能和放射卫生防护知识。

4.4 受检者需要转科或转院就诊时,应提供方便使得能够利用已有的X线检查结果,避免受检者受不必要的重复检查。

4.5 加强受检者剂量监测,及时发现问题,提高防护水平.5 X线诊断的正当性判断5.1 有关临床医师必须掌握各种医学影像诊断技术的特点及适应证。

在医学实践中,应根据患者的病史、体格检查、临床化验等进行正确的临床判断,在比较可供选择的各种检查技术之后,方可根据患者的实际需要确定是否提出X线检查申请。

5.2 对任何患者均不得盲目申请X线检查。

同时必须注意防止提出价值不大的重复性X线检查申请。

5.3 有关临床医师必须在X线检查申请单中写明患者的主要病史和已有的检查结果,指出X 线检查目的和检查部位等,以便X线工作者复核并正确施行检查。

放射检查防护部位要点

放射检查防护部位要点

放射检查防护部位要点
放射检查防护部位是指在进行放射线检查时需要特别注意保护的部位,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1. 防护衣物,在进行放射线检查时,医护人员和患者需要穿戴特制的防护衣物,如铅制围裙、颈部护甲等,以减少对身体的辐射损害。

2. 防护眼镜,医护人员需要佩戴防护眼镜,以防止放射线对眼睛造成伤害。

3. 区域标识,放射检查室内需要设置明确的辐射区域标识,提醒人们注意辐射防护,禁止未经许可的人员进入。

4. 距离原则,医护人员在操作放射线设备时要尽量保持距离,减少辐射暴露的可能性。

5. 时间原则,尽量缩短放射检查的时间,减少辐射照射时间,从而减少辐射损伤的风险。

6. 隔离措施,对于放射性同位素检查,需要采取相应的隔离措施,确保放射物质不会对周围环境和人员造成伤害。

总的来说,放射检查防护部位的要点包括穿戴防护衣物、佩戴防护眼镜、设置区域标识、遵循距离和时间原则,以及采取隔离措施等,这些措施能够有效保护医护人员和患者免受放射线的伤害。

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第一篇: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一、电离辐射(X射线)对人体有害,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 射线检查的要求;二、受检者应按照医生嘱咐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三、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必须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丹东华山医院有限公司 2017.2.25第二篇: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XXX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

3、对孕妇实施 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才可进行。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 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或有否近期怀孕计划;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3、应当尽量以胸部 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使用便携式 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

牙科摄影装置应配置限制焦皮距的部件,并符合下表1的规定。 4.4.6 连接曝光开关的电缆长度应7 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4.7.2 在机房内应具备工作人员在不变换操作位置情况下能成功切换透视和摄影功能的控制键。 X射线设备应配备能阻止使用焦皮距小于20cm的装置。 X射线设备的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应符合WS76的规定。 X射线设备在确保铅屏风和床侧铅挂帘等防护设施正常使用的情况下,按附录B中的要求,在透视防护区测试平面上的空气比释动能率应不大于400 μGy/h(按附录C图C.3的要求)。 4.8防护标志和随机文件要求 4.8.1 X射线管组件上应有清晰的焦点位置标示。 4.8.2 X射线管组件上应标明固有滤过,所有附加滤过片均应标明其材料和厚度。 4.8.3 医用诊断X射线设备的所有可更换使用的部件,均应给出清晰易辨的标记,并在随机文件中有相应说明
4.2 透视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透视用X射线设备的焦皮距应不小于30cm。
透视曝光开关应为常断式开关,并配有透视限时装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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用于介入放射学、近台同室操作(非普通荧光屏透视)用X射线透视设备不受4.2限制。
透视用X射线设备受检者入射体表空气比释动能率、荧光屏的灵敏度、透视的照射野尺寸及中心对准应符合WS76的规定。
4.4 牙科摄影用X射线设备防护性能的专用要求 牙科X射线设备的X射线管电压应满足如下要求: a) 对于管电压固定的牙科机,管电压应不低于60kV;对于管电压可调的牙科机,调节范围应满足55kV至最高管电压,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超过5kV; b) 对于全景机管电压调节范围应满足60kV至最高管电压,如采用分档调节,相邻档管电压增量应不超过5kV; c) X射线管电压值的偏差应在±10%范围内。 牙科X射线设备曝光时间指示的偏离应在-(10%读数+1ms)~(10%读数+1ms)范围内。 牙科全景体层摄影的X射线设备,应有限束装置,防止X射线束超出X射线影像接收器平面或胶片的宽度。 口内片牙科摄影的X射线源组件应配备集光筒,并使X射线束限制在集光筒出口平面的最大几何尺寸(直径/对角线)不超过60mm范围内。

核辐射防护装备标准

核辐射防护装备标准

核辐射防护装备标准近年来,核能产业的快速发展与广泛应用已经成为许多国家的发展方向。

然而,核能的利用也伴随着核辐射的风险。

为了保障核能产业的安全和人民生命财产的安全,制定和遵守核辐射防护装备标准是至关重要的。

本文将深入探讨核辐射防护装备的相关标准,包括人员防护、物资防护和环境监控,旨在为核能产业的健康发展提供技术支持和规范指导。

1. 人员防护人员防护是核辐射防护的首要任务。

核辐射对人体的辐射伤害是潜在的、不可逆的,因此,必须制定严格的人员防护标准来确保工作人员的安全。

核电站人员防护标准应包括以下要点:1.1 辐射防护服辐射防护服是核电站工作人员的基本防护装备,其设计和使用应符合国际标准。

辐射防护服应具备辐射防护性能良好、舒适度高、易清洗等特点。

1.2 辐射监测设备核电站应配备辐射监测设备,并遵循国际通用的辐射监测标准,包括辐射计、剂量仪、辐射监测系统等。

这些设备应定期校准和维护,确保准确可靠地监测辐射水平。

1.3 防护室设计核电站的防护室是保护工作人员免受核辐射的重要措施之一。

防护室的设计应符合国际标准,选用符合安全要求的材料,并配备通风系统、辐射监测设备等。

2. 物资防护在核能产业中,各种物质都可能受到核辐射的影响。

为了降低核辐射对物资的损害,制定物资防护标准是必要的。

2.1 辐射防护包装对于放射性物质的运输和储存,应使用符合国际标准的辐射防护包装。

包装材料应具有辐射防护性能,确保物质不会泄露或造成危害。

2.2 辐射防护材料核辐射防护材料是核能产业中重要的物资防护手段之一。

辐射防护材料应符合国际标准,能够有效吸收和阻挡辐射,确保工作环境和设备的安全。

2.3 辐射污染控制核辐射污染是核能产业中的常见问题。

为了防止核辐射污染的发生和扩散,应制定严格的辐射污染控制标准,包括辐射清洁区域的规划和建设,辐射污染物的处理和处置等。

3. 环境监控核能产业对环境的影响是全面的,因此必须进行全方位的环境监控,及时发现和评估核辐射对环境的影响。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

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

医用X射线诊断是临床医学中常用的一种影像学检查方法,它能够帮助医生发现和诊断各种疾病。

然而,X射线辐射也会对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造成一定的危害。

因此,为了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制定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显得尤为重要。

首先,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应明确规定医护人员在接触X射线辐射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例如,医务人员在进行X射线检查时应佩戴铅制防护服,佩戴铅制护目镜和护甲,以减少辐射对自身的危害。

此外,X射线检查室内应设置辐射防护设施,如铅墙、铅门等,以减少辐射泄漏对周围人员的影响。

其次,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还应规定患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告知患者X射线检查的必要性和可能的风险,并引导患者正确配合医生完成检查。

对于孕妇、儿童等特殊人群,应特别注意减少X射线辐射对其健康的影响。

此外,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还应规定X射线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定期维护。

X射线设备应定期进行辐射剂量监测和质量控制,确保其符合安全标准。

并且,医疗机构应对X射线设备进行定期维护和保养,确保其正常工作,减少辐射泄漏。

最后,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还应规定医护人员和患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后的健康监测和防护措施。

医务人员应定期进行职业健康体检,监测X射线辐射对其健康的影响。

而患者在接受X射线检查后,应遵医嘱进行必要的健康监测,以及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减少辐射对其健康的影响。

综上所述,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的制定对于保障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至关重要。

通过明确规定医护人员和患者在接触X射线辐射时应采取的防护措施、X射线设备的安全使用和定期维护,以及健康监测和防护措施,可以有效减少X射线辐射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保障医疗工作的安全进行。

希望各医疗机构能够严格执行医用X射线诊断卫生防护标准,确保医护人员和患者的健康安全。

医用x射线摄片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摄片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摄片防护要求
医用X射线摄片防护要求涉及到多种方面,旨在保护患者、医护人员和公众免受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以下是一些主要的防护要求。

1.患者防护:
使用适当的屏蔽,如铅围裙、甲状腺护领、防护眼镜等,保护患者体内的敏感器官。

确保患者在接受X射线照射时,非照射部位得到有效防护。

对于儿童和孕妇等特殊人群,应采取额外的防护措施。

2.医护人员防护:
医护人员应穿戴防护用品,如铅围裙、手套、防护眼镜等,减少直接接触辐射。

在操作X射线设备时,应尽量减少暴露时间,并遵循正确的操作程序。

定期接受放射防护知识和技能的培训。

3.设备防护:
X射线设备应符合国家标准,如《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13)等。

设备机房应有适当的屏蔽,以减少辐射泄漏到外部环境。

定期对X射线设备进行维护和检测,确保其防护性能符
合要求。

4.环境防护:
机房内部布局应合理,确保辐射防护设施的有效性。

应有有效的通风系统,以降低空气中的辐射浓度。

对于废弃的X射线设备,应按照相关法规进行妥善处理,防止环境污染。

5.法规与标准遵循:
医疗机构应遵循国家相关的法律法规和标准,如《放射诊疗管理规定》等。

应定期进行辐射安全评估,确保所有防护措施的有效性。

6.教育和培训:
医疗机构应对外从事放射工作的医护人员进行教育和培训,提高他们的放射防护意识和能力。

综上所述,医用X射线摄片防护要求是一个全面的管理体系,涵盖了从患者到医护人员、从设备到环境等多个方面,旨在最大限度地减少辐射对所有涉及人员的危害。

放射诊疗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管理制度

放射诊疗个人防护用品管理制度
根据《放射诊疗管理规定》《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等法律法规规定,切实保障放射工作人员、受检者健康,制定本制度。

一、现场应配备工作人员、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

二、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25 mmPb;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 mmPb。

三、应为儿童的X射线检查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 mmPb。

四、儿童、孕妇应尽量避免X射线的照射,如果因特殊需要必须进行检查时,必须用较大铅当量的铅帽、铅围脖、铅围裙等个人防护用品对头部、胸颈以及下腹部进行屏蔽防护,减少敏感的组织和器官接收射线。

五、受检者在检查时有权要求进行放射防护,个人防护用品应放置在机房内供受检者无条件使用。

六、受检者对检查及要求有疑义和不理解而拒绝使用个人防护用品时,工作人员应当耐心解答,并劝说其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七、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保管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止断裂。

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

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

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为规范我院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确保临床科室对资源进行合理规划,以保护患者、工作人员的健康。

根据法律法规、行业规范、上级管理部门相关要求,对放射防护用品、辐射检测仪表配置要求整理如下:1、防护用品配置要求整理针对全院所有持有射线装置、含密封源射线装置、涉及使用非密封性放射性物质的工作场所对应的临床科室(或部门),根据《放射诊断放射防护要求》(GBZ130-2020)整理出针对放射诊断设备(含介入)防护用品配置要求,见 1.1;《核医学放射防护要求》(GBZ120-2020)整理出针对核医学(含粒籽源植入)防护用品配置要求,见1.2;《放射治疗放射防护要求》(GBZ 121-2020)中无防护用品配置要求,后装机应按照要求“γ源后装治疗设施应配备应急储源器”配置应急储源器。

1.1放射诊断个人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配置要求1.每台X射线设备根据工作内容,现场应配备不少于表1基本种类要求的工作人员、受检者防护用品与辅助防护设施,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

2.除介入防护手套外,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25mmPb;介入防护手套铅当量应不小于0.025mmPb;甲状腺、性腺防护用品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移动铅防护屏风铅当量应不小于2mmPb。

3.应为儿童的X射线检查配备保护相应组织和器官的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和辅助防护设施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

4.个人防护用品不使用时,应妥善存放,不应折叠放置,以防止断裂。

5.对于移动式X射线设备使用频繁的场所(如:重症监护、危重病人救治、骨科复位等场所),应配备足够数量的移动铅防护屏风。

1.2核医学个人防护用品配置要求开展核医学工作的医疗机构应根据工作内容,为工作人员配备合适的防护用(见表2),其数量应满足开展工作需要。

对陪检者应至少配备铅橡胶防护衣。

当使用的99Tcm活度大于800MBq时,防护用品的铅当量应不小于0.5mmPb,个人防护用品及去污用品具体配置见附录K;对操作68Ga、18F等正电子放射性药物和131I的场所,此时应考虑其他的防护措施,如:穿戴放射性污染防护服、熟练操作技能、缩短工作时间、使用注射器防护套和先留置注射器留置针等措施。

《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

《放射受检者防护告知》一、电离辐射(x射线)对人体有害,正确合理使用x射线照射,有利于疾病诊断,接受过量照射有损健康,请不要随意向医师提出x 射线检查的要求;二、受检者应按照医生嘱咐在指定地点依次排队候诊,不要随意走动,更不可在x射线机房门口逗留张望;三、孕妇受x射线照射,可能影响胎儿发育,如您发现自己已经怀孕或育龄妇女,请务必事先告诉医师;x射线不能作为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特殊情况下需要接受x射线检查的必须合理佩戴个人防护用品。

丹东华山医院有限公司202x.2.25第二篇。

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xx医院)受检者放射危害告知与防护制度为贯彻放射诊疗实践的正当化和放射防护最优化原则,落实《放射性同位素与射线装置安全与防护条例》、《放射诊疗管理规定》、《医疗照射放射防护的基本要求》等法规、标准的要求,保证放射诊疗质量和患者(受检者)的健康权益,制定本制度。

一、警示告知1、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的入口处和各控制区进出口及其他适当位置,设置电离辐射警告标志,在各机房门口设置有效的工作指示灯。

2、在放射诊疗工作场所等候区域显眼位置设置载明辐射对健康影响的“电离辐射危害告知标牌”。

3、对孕妇实施x射线检查必须受检者本人同意并由本人或直系亲属签字才可进行。

二、屏蔽防护1、放射工作场所应当配备与检查相适应的工作人员防护用品和受检者个人防护用品,防护用品应符合一定的铅当量要求,并符合国家相应的标准。

2、放射工作人员实施医疗照射时,只要可行,就应对受检者邻近照射野的敏感器官和组织进行屏蔽防护;工作人员在辐射场操作必须穿戴个人防护用品。

三、放射检查正当化和最优化的判断1、医疗照射必须有明确的医疗目的,严格控制受照剂量。

严格执行检查资料的登记、保存、提取和借阅制度,不得因资料管理、受检者转诊等原因使受检者接受不必要的重复照射。

2、不得将核素显像检查和x射线胸部检查列入对婴幼儿及少年儿童体检的常规检查项目;对育龄妇女腹部或骨盆进行核素显像检查或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或有否近期怀孕计划;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3、应当尽量以胸部x射线摄影代替胸部荧光透视检查;使用便携式x射线机进行群体透视检查,应当报县级卫生行政部门批准。

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放射防护注意事项
为了您和他人的健康,接受放射诊断时,请务必遵从以下要求,以减少不必要的照射,最大限度的避免辐射损伤。

一、受检者和陪检人员请自觉服从放射工作人员的安排,主动配合,使诊断活动顺利进行。

二、对育龄妇女X射线检查前,应问明是否怀孕;非特殊需要,对受孕后八至十五周的育龄妇女,不得进行下腹部放射影像检查。

三、儿童易受辐射损害,影响生长发育,要慎选X射线检查。

四、在进行X射线诊断检查前,请根据放射工作人员的医嘱选择合适的个人防护用品并正确穿戴。

五、在进行X射线影像诊断检查时,放射工作人员应关闭与机房相通的门,非受检者不得进入机房,确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护时,陪护人员应穿戴相应的个人防护用品。

六、近期内准备生育或处于孕期的家属、携带婴幼儿的家属禁止陪同检查。

七、当机房防护门关闭,受检者门上方红色指示灯亮起时,机房内的受检者和陪护人员严禁进出机房,机房外的公众请勿靠近机房防护门,远离辐射区域。

八、未经放射工作人员的允许,严禁无关人员随意开启铅防护门。

九、X射线诊断检查完成后,请尽快离开机房,以减少辐射危害。

十、受检者应遵从执业医师制定的放射诊断方案,切勿盲目要求检查
不必要的射线项目,以避免过度照射。

GBZ130_2024_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内容

GBZ130_2024_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内容

GBZ130_2024_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内容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是指在医疗机构使用X射线诊断设备时,为保护患者、医务人员和公众免受X射线辐射的危害而采取的一系列措施和规定。

以下是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内容:1.设备安全:医疗机构应选用符合国家标准的X射线诊断设备,并定期进行安全检测和维修保养,确保设备正常工作和安全使用。

2.工作人员培训:所有参与X射线诊断工作的医务人员需要接受相关的放射防护培训,了解X射线防护的基本知识、操作规程和安全措施,提高防护意识和技能。

3.防护设施建设:医疗机构应根据设备性能和使用情况,合理设置和布置防护设施,包括射线防护墙、防护门、防护屏等,保证工作区域和公共区域的辐射水平符合国家标准。

4.个人防护用具:医务人员应配备符合标准的个人防护用具,如防护服、防护眼镜、护手霜等,使用时要正确佩戴和保养,确保防护效果。

5.辐射监测:医疗机构应定期对工作区域和公共区域的辐射水平进行监测,保持辐射水平在安全范围内,如发现异常情况应及时采取措施进行处理和修复。

6.最小暴露原则:医务人员在操作X射线设备时,应尽量减少辐射暴露的时间和范围,必要时应采取遮挡措施或使用遥控操作设备来降低辐射暴露。

7.患者防护:为保护患者的健康和安全,医务人员应根据患者的具体情况,选择合适的X射线检查方式和参数,最小化辐射剂量,避免不必要的辐射暴露。

8.放射事故应急救援:医疗机构应配备完善的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设备和人员,定期进行应急演练,做好应急预案和措施,确保在放射事故发生时能够及时有效地处理和救援。

9.辐射防护管理:医疗机构应建立和完善辐射防护管理制度,包括人员监测、剂量记录、辐射事故报告等,确保对放射防护工作进行规范管理,及时发现和解决问题。

10.宣传教育:医疗机构应加强对医务人员、患者和公众的宣传教育,提高对X射线辐射危害的认识和防护意识,引导大家正确使用X射线诊断设备。

综上所述,医用X射线诊断放射防护要求的内容包括设备安全、工作人员培训、防护设施建设、个人防护用具、辐射监测、最小暴露原则、患者防护、放射事故应急救援、辐射防护管理和宣传教育等方面的要求。

放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放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

放射个人防护用品使用要求一、铅衣。

1. 穿上铅衣的时候,就像给自己穿上超级英雄的盔甲一样,得穿得规规矩矩的。

要把拉链拉好,可不能留个小缝儿,那可不是耍酷的时候,要是漏了缝,射线就可能偷偷溜进来。

而且穿的时候要检查下有没有破损的地方,要是破了个洞,那这铅衣就像破了的盾牌,起不了啥大作用喽。

2. 脱铅衣的时候可别太粗鲁,要轻轻的。

不能像脱外套一样随便一扯,因为铅衣比较重,要是用力不当,可能把它扯坏了。

脱下来之后也要好好放着,别就那么团成一团扔在角落里,要挂起来或者平整地叠好,这样它才能保持良好的防护性能,下次还能好好地保护你。

3. 在使用铅衣的过程中,要是不小心弄脏了,可不能不管它。

就像你弄脏了自己心爱的衣服一样,要及时清理。

但是清理的时候也要注意方法,按照说明书来,不能用一些会损坏铅衣的清洁剂。

二、铅帽。

1. 戴铅帽就像戴安全帽一样重要。

要把它稳稳地戴在头上,不能歪歪斜斜的。

要是戴得不正,就可能有脑袋的某个部分暴露在射线之下,那多危险呀。

而且铅帽也得适合你的头型大小,不能太大了老是往下掉,也不能太小了勒得脑袋疼。

2. 铅帽可不能随便借给别人戴哦,每个人的脑袋形状不一样,戴来戴去可能会把铅帽弄变形,影响它的防护效果。

这就好比自己的鞋子自己穿,不能随便乱换着穿一样。

三、铅围脖。

1. 铅围脖要紧紧地围在脖子上,把脖子周围都保护好。

就像给脖子围上了一条特殊的围巾,要保证没有缝隙让射线钻进来。

而且在活动的时候,也要注意铅围脖的位置,别因为动来动去,它就移位了,那就相当于给射线开了个小通道。

2. 要是铅围脖感觉松了或者紧了,要及时调整。

不能因为懒就不管它,松松垮垮的铅围脖就像有漏洞的防线,可没什么用啦。

四、铅眼镜。

1. 戴铅眼镜的时候,要确保镜片是干净清晰的。

要是镜片模糊不清,就像你戴着雾蒙蒙的眼镜看东西一样,不仅不方便,还可能影响你对周围环境的判断。

而且眼镜腿要架在耳朵上合适的位置,不能老是往下滑,不然你就得不停地扶眼镜,这在放射环境里可不好。

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放射防护器材及个人防护用品使用
(1)工作人员不得将身体任何部位暴露在原发X线之中(介入手术除外),尽可能避免直接用手在透视下操作,例如骨折复位,异物定位及胃肠检查等。

(2)曝光时工作人员应在防护较好的控制室(用铅皮,水泥或厚砖砌成)内进行工作。

(3)在X线环境中(如介人手术)工作时要穿戴铅围裙、铅围脖、铅帽、铅眼镜、铅手套、铅面罩及性腺防护等,并利用距离防护原则,加强自我防护。

(4)在进行放射工作时,要佩戴医院统一发放的个人计量计,个人计量计每季度更换一次。

(5)患者在行放射检查时,医务人员应做好非照射敏感部位的防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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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接受放射线检查
注意事项公告牌
一、医用放射诊疗是一种损伤性诊疗,诊疗过程中产生的X线对人体健康有一定危害,不采取防护措施,有可能使身体某些敏感器官受到损伤;对人体健康的影响也是长远的,射线照得越多,诱发一些疾病的危险性越大。

从预防角度讲,原则上应尽量避免一切可以避免的照射。

二、在医生建议做放射线检查时,可以与医生讨论或咨询检查的必要性和效果,有能替代的最好先做无辐射危害的检查。

三、接受放射线照射前,患者有权向医务人员索要
防护用品,尽可能对邻近照射部位的生殖腺、胸腺、甲状腺、眼睛等射线敏感部位进行屏蔽防护。

四、婴幼儿、少年儿童、育龄妇女、孕妇等是辐射损伤的高危人群,应慎行或尽量避免放射线照射。

有生育计划的育龄妇女,要掌握清楚月经周期,对下腹部的检查应严格限制在月经来潮后的十天内进行;非特殊需要,怀孕8至15周的育龄妇女不要做下腹部的放射线检查。

五、在实施放射诊疗时,非受检者不要进入操作现场;确因患者病情需要其他人员陪护时,有权向医务人员索要防护用品,对陪护人员采取必要的防护措施。

当您的健康权益受到侵害时,请拨打卫生监督执法举报投诉电话:xxxxxxx
x卫生局卫生监督所
附件2:
放射防护用品推荐标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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