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良荣《新闻学概论》章节题库 (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圣才出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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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四章新闻自由和社会控制

一、概念题

1.新闻自由(湖南大学2018年研;首都师大2015年研;厦门大学2014年研;华南理工2013年研;中央民大2009年研;中南财大2009年研)

相关试题:新闻出版自由(中传2013年研)

答:新闻自由是指公民拥有出版权、采访权、发布权。包括:不受批准自由出版报刊,即不必向政府申请营业执照或交付保证金,在政治上、经济上不受限制,人人都拥有出版权;不受任何形式的事先审查,可以发布任何新闻和发表任何意见(事后的追惩在任何国家都存在,即不容许报刊自由地损害国家、社会、个人);不受限制地自由接近新闻源。新闻自由这个口号,是1644年英国资产阶级政论家约翰·弥尔顿在《论出版自由》一文中提出的,1789年载入法国《人权宣言》,美国独立战争后正式列入宪法条款。资产阶级曾利用它作为反对封建文化专制主义,实行资产阶级民主政治的武器;无产阶级也借此宣传自己的主张,打破统治阶级对社会舆论和精神交往的垄断。“新闻自由”推动了近代新闻事业的迅速发展。

2.新闻诽谤

答:美国法律研究会编辑的《法律的重述》所下的定义为:“无确凿的证据而散布他人不真实的事实并损害他人的名誉”;“传播足以损害他人名誉的事实使其在社会上处于不利地位或有碍其与第三人的往来。”诽谤罪的确认,在西方国家一般有四个条件:①特定的对象,可以让他人确认的对象,不是泛指;②歪曲、夸大、捏造事实;③必须含有恶意;④公开传播,造成对象的名誉损害。在中国,诽谤罪称作新闻侵权,又称作侵害名誉罪。判定的主要

标准有两条:一是报道是否真实;二是是否有借机诽谤诋毁的内容。在新闻报道中,真实性是防止触犯诽谤罪的最主要手段。

二、简答题

1.大数据时代,有哪些解决隐私危机的途径?(上海交大2019年研)

相关试题:侵犯隐私权的表现及解决办法。(华科2019年研)

答:随着互联网的日益普及,个人信息数字化程度也不断加深,这就对进一步加强个人信息的隐私保护提出更高要求。在大数据时代的今天,虽说我国仍处在大数据的初级阶段,但因大数据所带来的个人隐私挑战并未减少。大数据的发展及其应用,导致新旧隐私的冲突日益加剧。因此,必须深入探索大数据时代个人隐私保护技术以及相关的法律建设。

(1)大数据个人隐私的相关概述

①大数据时代

大数据,顾名思义就是海量的数据,它也是在云计算和物联网技术之后的又一新兴概念。大数据技术,也就是指在计算的高速运转之下,对存在于云端的海量数据进行分析与过滤,而得出准确结论的一种分析方式。最主要的特征就是4V,也就是大量(Volume)、高速(Velocity)、多样(Variety)和真实性(Veracity)。

②个人隐私

个人隐私的概念最早是在1890年由Warren和Brandeis提出的,这一项的提出主要是说人们的个人生活或者是想要保守的秘密应当作为独特的权利受到保护。

(2)大数据时代的隐私危机

由于大数据有着海量的信息,信息种类繁多,数据的生产迅速等特点,及个人隐私伴随不同因素会有动态变化,以致于要在大数据时代强化个人隐私保护存在很大难度,会面临诸

多问题:

①保护范围难以明确。由于个人隐私概念会伴随信息技术发展而动态变化着,且还应考虑人的背景,所以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数据范围、类型难以界定。

②侵犯隐私行为很难认定。当前网络信息的交换、共享、传输等方面绝大多数是匿名形式,以致于在个人隐私被侵犯下很难收集到有利证据,同时网络信息不断在更新,只要侵权人不承认责任很难使证据效力发挥出来,不利于隐私行为的认定。

③当前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技术较为落后。现阶段个人隐私保护相关技术无法满足精准、高效的要求,技术提升的任务迫在眉睫。

(3)大数据时代隐私保护的完善策略

①提高互联网行业的自律性

在提高互联网行业自律性的时候,要注意加强与政府管制的结合和与第三方认证的结合。对互联网行业自律性加强的时候,要结合行业的一些特点和行业的规范,对互联网经营者能够让他们具备自我约束的能力,要对个人隐私的数据保护重要性进行加强认知,对个人的数据隐私信息进行搜集的时候要注意隐私的透明度,不仅为个人更为互联网企业树立良好的形象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②加强用户在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认知

除了要对互联网行业的自律性加强提高之外,还要加强用户对个人隐私保护方面的认知,也就是真正地让互联网的企业能够认识到保护个人隐私的重要性,首先要对信息的主题隐私防范的意识有所加强,当信息主体参与其中时,要了解相关网站对于隐私保护的政策,不要将隐私的信息发布给陌生人,当进行电子邮件发送要进行加密等操作。另外,也要使信息主体对于隐私保护的技能不断地加强学习,要与泄漏隐私的行为做斗争,最大利益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③完善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

现在的信息已经呈现出全球化的趋势,因而保护个人的隐私不单单关乎个人与企业,更是关系到国家的共同责任,由于各个国家之间的经济水平与文化传统不同,使得每个国家之间对于个人隐私保护的问题和处理方式也各不相同,我国更是要不断对个人隐私保护的法律法规进行完善,要协同管理、协同体系、协同各个行业的自律,要积极参与其中,保护我国公民的个人数据的隐私,使个人隐私保护的工作实现持久性的良性发展。

④加强个人隐私保护的日常监管

出了政府加强立法以外,还需要加强日常监管。首先,应当对监管机构进行完善,建议通过工业和信息化部来进行个人信息的监管,同时加强其他有关部门的配合,共同推动个人隐私保护工作的完善。此外,还应当为监管制定相应的标准,保障整个过程畅通无阻,对公民的个人隐私加以严格的分类,与此同时出台有关政策进行激励。最后,还应加强监管工作的测评和反思,对于工作中的不足进行及时的总结和纠正,推动第三方机构的发展,真正对广大公民的隐私保护工作进行进一步的完善。

⑤提升个人数据隐私保护的技术手段

对于个人而言,在遇到个人的数据隐私问题是心有余力不足,所掌握的技术手段尚不完善,对于个人数据隐私的保护的技术手段要不断的提升,首先要养成清除Cookies的操作,这样可以防止个人的数据隐私不被泄漏,能有效地保护信息的主体,其次,要对浏览器中的缓存定期的清理,许多的上网记录可能就会泄漏个人的信息,要在电脑中的工具里面选择Internet选项将临时文件进行删除,再次,对上网的权限以及网站的受限进行修改,将一些恶意的网站可以加入到黑名单之中,避免对个人数据资料进行窃取,最后,要对重要的电子邮件进行加密的设置,这样一旦邮件遇到丢失或是被截取,也会起到一定的保护作用。

总之,随着网民用户的不断增多,数据量也在不断的加大,大数据作为互联网的一种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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