勘察设计收入确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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勘察设计企业的收入核算分析

由于勘察设计行业的特殊性,其收入核算的内外部环境比较复杂,如何规范勘测设计企业的收入核算成了上级主管部门、审计、税务关注的问题,收入核算不规范会直接导致企业利润不真实。就此问题,谈谈自己的一些看法和建议。

1 勘察设计收入确认问题产生的根源

1.1勘察设计产品的特殊性

勘察设计企业一般都是知识密集型企业,主要是提供劳务,其最终产品是图纸,按照企业会计制度的有关规定,在同一会计年度内开始并完成的劳务,应当在完成劳务时确认收入,因此,对设计企业来说,图纸一旦交付使用,劳务即告完成,也应结转相应的收入。但实际工作中,设计企业图纸交付使用后,还有大量的后续工作,如变更设计、配合施工、设计复查、设计回访、技术控制、质量奖惩等不确定因素较多。图纸交付使用后,如果收到合同款全部确认收入,容易导致后续成本费用支出缺乏收入作支撑。

1.2劳务完成程度难以准确计量

勘察设计项目从勘测、初步设计、定测到最后设计完成,其中,有中间检查,室审、处审、院审等多个环节,其周期一般较长,有的需跨年度甚至几年,对一些正在进行中的设计项目到底完成了多少工作量很难准确的计量,提供劳务的结果不能准确的估计,即设计图纸在最终完成之前,很难准确地判断其完成程度。

1.3收支难以实现配比

勘察设计企业组织生产有其自身的特点,近年来,国家基本建设投入较大,很多项目时间紧、任务重,设计企业为了适应这一形势要求,很多项目的前期工作在任务下达之前都已进行,而这一部分前期工作发生的成本费用没有相应的收入配比;特别是有的项目前期工作已做,而项目因种种原因迟迟不能开工,等到企业消化掉这一部分成本费用,有的项目过若干年后又重新开工,使得项目的成本费用较少,导致收入与成本不配比。勘察设计企业成本构成中人工费占很大比重,有的设计人员一人身兼多个项目,其人工费支出很难准确归集到相应的工程成本中,相互挤列成本的现象比较普遍,项目成本核算不规范,有的项目只有收入没有支出等。

1.4收入的不确定性导致设计企业在确认收入时有所保留

国家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加大基础设施建设,设计企业搭上了这班船,在不断发展壮大,设计企业的生存发展在很大程度上依赖于国家宏观经济政策的调整。但设计企业时时刻刻面临生存危机,如积极的财政政策有淡出的迹象,设计市场的逐步开放,同行竞争的日趋激烈,加入WTO后,国际咨询业对中国设计市场虎视眈眈等等,这些都给设计企业的生存带来巨大压力。同时,由于设计企业是一般纳税人,在确认收入时有时不得不考虑税收的压力。这些年来,国有大型设计企业包袱重、人才流失现象较为严重,因此,以丰补歉思想在设计企业中或多或少存在。

1.5部门之间缺乏有效的沟通

收入的确认需要经营、计划、生产、统计部门与财务部门协调配合,仅靠财务一家是很难做到的,因为设计项目从经营部门签定合同、生产部门组织生产、统计人员统计工作量等是一个系统工程,需要相互之间的沟通、配合。但现实中不尽人意,有的合同签定不规范,有的签定合同时连金额等起码的要素都没有,有的合同付款方式不明确,项目经理、统计人员对工作量进行统计时缺乏硬标准,人工时未统计到位,工作量无法准确测量,这些都导致财务人员在确认收入时依据不足。

2规范勘察设计企业收入核算的建议

设计企业存在收入确认不规范的问题有其主观原因,也有其客观原因,但随着设计企业改企建制的进一步深入,2005以前必须按财政部要求执行统一的企业会计制度,这些都要求设计企业必须规范收入的管理,正确计量收入。如何规范企业收入核算,提出如下意见:

2.1制定切实可行的收入确认办法

为了进一步规范勘察设计收入确认、计量工作,全面真实反映经营成果,设计企业应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企业会计准则一收入》、《企业会计制度》、《勘察设计企业会计制度》中关于收入确认、计量的有关规定,结合本单位实际制定收入确认办法。目前,勘察设计企业完成任务均以合同形式签定,勘察设计收入确认的对象也以合同为基础区分。短期勘察设计合同收入按照合同完成时收到或应收的合同价款计量。如果在执行合同过程中,当预计与勘察设计项目相关的经济利益流入企业出现困难时,应当按照应确认收入金额与实际收到

价款中较小者计量。长期勘察设计合同收入应当按照在资产负债表日勘察设计服务的结果是否能够可靠地估计区别对待,在资产负债表日勘察设计服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收入确认采取完工百分比法计量。在资产负债表日勘察设计服务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的情况下,要根据已经收回或将要收回的款项能弥补多少已经发生的成本来计量收入,如已经发生的勘察设计合同成本预计能够得到补偿的,应按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金额计量收入;如已经发生的勘察设计合同成本预计只能部分得到补偿的,应按能够得到补偿的合同成本金额计量收入;如已经发生的合同成本预计全部不能得到补偿的,不应确认收入。无法确定完工进度的特殊合同应采取合同测量法,即由项目实施单位经营人员、相关专业工程师共同参与测量,计算出合同的完工百分比,并向财务部门提供详细的测量资料和可靠的完工进度计算资料。各单位制定的勘察设计方案在未通过相关部门组织鉴定之前,应视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勘察设计服务的结果不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合同处理;在鉴定通过之后,应视同在资产负债表日勘察设计服务的结果能够可靠地估计的合同处理。

UmP10050711051833-155-508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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