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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4.13•【文号】教高司函[2004]97号•【施行日期】2004.04.13•【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印发《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97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4月3日至4日,我司在北京召开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就严肃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的考风考纪,加强考务管理及考试改革等问题进行了研讨。

现将《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印发给你们,请参照执行。

附件: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四年四月十三日附件: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纪要第九次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总主考会议于2004年4月3日至4日在北京召开。

出席会议的有27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四、六级考试总主考、副总主考代表,以及高教司和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的代表,共71人。

本次会议的中心议题是:1)根据《大学英语课程教学要求(试行)》,研讨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改革;2)严肃四、六级考试考风考纪,加强考务管理。

教育部高教司司长张尧学、副司长刘凤泰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全国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主任委员杨惠中教授作了关于四、六级考试现状的报告。

代表们围绕司长讲话分成三组召开了座谈会,并提出很多有益的意见和建议。

一、关于四、六级考试试卷的保密工作张尧学司长在讲话中首先强调了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保密工作的重要性。

他指出,2003年9月和12月发生在中国人民公安大学和西南农业大学的考试窃题案件,给四、六级考试的试卷保密工作敲响了警钟。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的教育厅、大学英语四、六级考试委员会、试卷和录音的印刷、制作单位和各参考学校必须按机密件的保密要求,各司其职,承担起相应的责任。

教育部高教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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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指定大学生必读100本书△01、《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02、《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03、《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04、《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05、《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06、《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07、《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08、《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09、《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0、《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11、《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12、《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13、《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14、《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15、《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16、《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17、《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8、《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19、《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20、《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21、《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22、《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6年版△23、《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24、《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25、《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三联书店1984年版△26、《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27、《诗经选》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28、《楚辞选》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29、《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30、《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31、《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32、《乐府诗选》余冠英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33、《史记选》王伯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34、《陶渊明集》逮钦立校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35、《李白诗选》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36、《杜甫诗选》萧涤非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5年版△37、《李商隐选集》周振甫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38、《唐宋八家文选》牛宝彤选,甘肃人民出版社1986年版△39、《唐人小说》汪辟疆校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40、《唐诗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41、《唐宋词选》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42、《宋诗选注》钱钟书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43、《苏轼选集》王水照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44、《元人杂剧选》顾肇仓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2年版△45、《辛弃疾词选》朱德才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46、《西厢记》王实甫著,王季思校注,人民文学出版1978年版△47、《三国演义》罗贯中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48、《水浒传》施耐庵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版△49、《西游记》吴承恩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5年版△50、《今古奇观》抱瓮老人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51、《牡丹亭》汤显祖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52、《聊斋志异选》张友鹤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53、《儒林外史》吴敬梓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54、《红楼梦》曹雪芹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55、《长生殿》洪升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56、《桃花扇》孔尚任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57、《老残游记》刘鹗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58、《鲁迅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59、《野*》鲁迅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60、《女神》郭沫若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重印版△61、《郁达夫小说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62、《新月诗选》陈梦家编,上海书店复印1985年△63、《子夜》茅盾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64、《家》巴金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65、《沈从文小说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66、《骆驼祥子》老舍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67、《曹禺选集》曹禺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68、《艾青诗选》艾青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69、《围城》钱钟书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70、《赵树理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71、《现代派诗选》蓝棣之编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72、《创业史》(第一部)柳青著,中国青年出版社1960年版△73、《茶馆》老舍著,收《<茶馆><龙须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74、《王蒙代表作》张学正编,黄河文艺出版社1990年版△75、《白鹿原》陈忠实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76、《余光中精品文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77、《台湾小说选》,《台湾小说选》编辑委员会选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78、《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王庆生主编,华中师范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79、《希腊的神话和传说》(德)斯威布著,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80、《俄狄浦斯王》(《索福克勒斯悲剧二种》)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81、《神曲》(意)但丁著,王维克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82、《哈姆莱特》(《莎士比亚悲剧四》)卞之琳译,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83、《伪君子》(法)莫里哀著,李健吾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0年版△84、《浮士德》(德)歌德著,董问樵译,复旦大学出版社1982年版△85、《悲惨世界》(法)雨果著,李丹、方于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1983年版△86、《红与黑》(法)司汤达著,郝运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87、《高老头》(法)巴尔扎克著,傅雷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4年版△88、《双城记》(英)狄更斯著,石永礼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89、《德伯家的苔丝》(英)哈代著,张谷若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90、《卡拉马佐夫兄弟》(俄)陀思妥耶夫斯基著,耿济之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91、《安娜·卡列尼娜》(俄)托尔斯泰著,周扬、谢索台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92、《母亲》(俄)高尔基著,瞿秋白等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93、《百年孤独》(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著,黄锦炎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94、《喧哗与骚动》(美)福克纳著,李文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95、《等待戈多》(法)萨缪埃尔·贝克特著,收《荒诞派戏剧选》外国文学出版社1998年版△96、《沙恭达罗》(印)迦梨陀娑著,季羡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97、《泰戈尔诗选》(印)冰心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98、《雪国》(日)川端康成著,高慧勤译,漓江出版社1985初版△99、《一千零一夜》(阿拉伯)纳训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100、《外国文学作品选》(两卷本)郑克鲁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99年。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7.14•【文号】教高司函[2004]183号•【施行日期】2004.07.14•【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职业教育与成人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补充通知(教高司函[2004]183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单位:为做好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组建工作,我部办公厅已于今年3月下发了《教育部办公厅关于组建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的通知》(教高厅函[2004]5号),各地教育行政部门和有关高校已经向我司推荐了一批优秀的专家,但专业结构还不尽合理。

为了进一步优化委员会人员结构,请你们协助推荐部分委员会的候选专家。

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一、本次推荐委员候选人的专业领域,请着重考虑附件一中所列分委员会对应的专业领域。

二、本次推荐委员候选人以本科院校高水平专家为主,同时也请推荐一部分行业或企业的专家。

候选人应具备如下条件:1、忠诚祖国教育事业,为人正直,办事公道。

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工作,善于与他人合作,有较好的组织能力;2、熟悉高职高专教育工作,参与相关教育理论的研究,有较丰富的教育教学经验,具有较突出的教学建设与教学改革成果;3、一般应具有较丰富的相关专业领域实践经验,具有副教授或相关行业领域的高级专业技术人员资格;4、年龄一般在55岁以下。

推荐作为教学指导委员会或分委员会主任的人选,年龄一般不超过58岁。

院士担任委员或主任年龄可以放宽到65岁。

三、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及有关单位可根据本地实际情况,严格筛选,为附件一中所列每个分委员会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人选。

四、请于8月25日前将推荐表盖章后分别寄送中央广播电视大学和教育部高等教育司。

同时请各省市指定负责人登陆“高职高专教育专业类教学指导委员会软件平台”进行网上申报(具体操作请与中央电大联系人联系)。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文件
沪教委高…2012‟8号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
《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
推荐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市属各本科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11号)转发给你们,并将有关推荐遴选事项通知如下:
一、请各高校重视精品视频公开课的建设工作,应将其作为扩大学校学科影响、鼓励教师用心教学的重要举措,积极动员、认真组织教师申报。

“211工程”高校可推荐3门,非“211工程”高校可推荐1-2门。

二、请各高校于3月9日前向我委提交以下材料:
1.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汇总表;
2.精品视频公开课选题/课程推荐表(一式五份);
3.推荐选题的课程教学录像样盘/推荐课程的全部视频光盘
— 1 —
(一式两份);
同时以电子邮件方式提交汇总表和推荐表。

上述表格可在“高等学校本科教学质量与教学改革工程”网站()下载。

三、我委将对高校推荐的课程或选题进行遴选,并于3月20日前向教育部报送推荐材料。

附件: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开展2012年度精品视频公开课推荐工作的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八日
(联系人:赵丽霞,电话:23116731
电子邮箱:zhaolx@
邮寄地址:大沽路100号3306室)
主题词:教育课程推荐转发通知
上海市教育委员会办公室2012年2月29日印发
(共印35份)— 2 —。

教育部高教司医学攻关悬榜的函件

教育部高教司医学攻关悬榜的函件

英文回答:Heads of institutions of higher education: In accordance with the unified deployment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 s Higher Education Division, the work is about to begin. In order to further improve the level of medical research in the country, to promote the transformation and application of the results of medical research and to promote the development of medical education, the Higher Education Department of the Ministry of Education has decided to organize a high—level medical campaign. The support and cooperation of your leaders is crucial to this effort, and it is hoped that you will give high priority to organizing the implementation of the medical priorities.各位院校高教主管部门领导:根据教育部高教司的统一部署,医学攻关悬榜工作即将开展。

为进一步提升我国医学科研水平,推动医学科研成果的转化和应用,促进医学教育的发展,教育部高教司决定组织开展医学攻关悬榜工作。

各位领导的支持和配合对于此项工作至关重要,希望各位能够高度重视,认真组织落实医学攻关悬榜工作。

我国教育部高教司

我国教育部高教司

(五)回應產業及社會需求,培育跨領域頂尖人才
六、計畫執行5年後預期績效指標
項目 目標值
世 (1)在該領域權威期刊或國際研討 界 會發表之論文數為世界前10名 至少10個研究 一 (2)由學校自訂而由審議委員會核可 中心或領域 流 之指標
研 究 成 果 近10年論文受高度引用率HiCi總篇數 專任教師為國內外院士、國際重要 學會會士人數 由國外延攬優異教師及研究人員 成長50%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教育部高教司
簡報大綱
壹、計畫簡介 貳、申請資格及流程 參、申請計畫書格式 肆、審議機制及指標
壹、計畫簡介
一、本計畫第1期執行情形
本計畫第1期執行期間為95年-99年,每年編列 100億元,合計500億元。分兩梯次受理申請,
第1梯次(95年至96年)共補助臺大等12校,第2
梯次(97年至99年)共補助臺大等11校;另補助 中原大學薄膜研究中心等數校之研究中心。 95-98年編列400億元,目前執行396.5億元,執 行率99.12%。
第2期(100年至104年)
「邁向頂尖大學計畫」
本計畫第1期執行後,業已為我國高等教育卓越發展 奠定基礎,為促使學校先行達成頂尖研究中心之目標,進 而邁向一流大學,本計畫第2期將以各大學頂尖研究中心 或重點領域為基礎賡續推動,不再區分「一流大學」及 「頂尖研究中心」,考量本計畫第2期目標、執行方式等 均與第1期有所不同,為使計畫名稱明確且切合計畫內容, 爰修正計畫名稱。 。
貳、申請資格及流程
一、申請資格
第一類
本計畫第一期第2梯次(97年至99年)獲補助 之11所大學及4所研究中心所屬之大學;但獲「頂 尖研究中心計畫」補助之4校,限以該研究中心提 出申請,若欲申請其他研究中心,必須符合第二 項之申請資格。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2年上半年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公布日期】2012.02.21
•【字号】浙教电传〔2012〕45号
•【施行日期】2012.02.2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职业培训
正文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关于转发教育部高教司2012年上半年高
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浙教电传〔2012〕45号
各高等学校:
现将教育部高教司《关于公布2012年下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教高司函〔2012〕7号)转发给你们,请根据通知精神,结合本校实际,积极组织相关学科和专业的教师参加培训。

各高等学校要重视教师培训工作,提高教师特别是中青年教师的教学能力及业务水平,把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作为教师培训的一项重要内容,予以大力支持。

参加培训人员名单于2012年3月9日前发至教育部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杭州分中心(电子邮箱:********************),联系人:袁波、肖莉丽,电话:
0571―56670303、182****8922、182****8933,通讯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文三路
140号浙江外国语学院理科楼1楼,邮政编码:310012。

浙江省教育厅高校科研师资处雷炜,联系电话:0571―88008820。

相关信息可登录网培中心网站查询。

附件:1.关于公布2012年上半年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计划的通知
2.教育部全国高校教师网络培训中心报名汇总表
浙江省教育厅办公室
二○一二年二月二十一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对高等学校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对高等学校外语非通用语种本科人才培养基地

教育部⾼等教育司关于对⾼等学校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教育部⾼等教育司关于对⾼等学校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开展验收⼯作的通知【法规类别】⾼等教育【发⽂字号】教⾼司函[2007]191号【发布部门】教育部【发布⽇期】2007.11.05【实施⽇期】2007.11.05【时效性】现⾏有效【效⼒级别】XE0303教育部⾼等教育司关于对⾼等学校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开展验收⼯作的通知(教⾼司函[2007]191号)有关⾼等学校:根据我部下发的《关于批准北京⼤学等⾼等学校建⽴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及下达基地建设经费的通知》(教⾼函[2001]4号)、《关于解放军外国语学院、国际关系学院建⽴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的批复》(教⾼函[2001]14号)⽂件精神,为进⼀步推进⾼等学校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作,经研究,近期我司将对⾼校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进⾏验收。

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本次验收⼯作,委托⾼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负责实施。

验收⽅式以专家⼊校考察为主。

时间为2007年12⽉10-28⽇(⼊校考察时间见附件⼀)。

⼆、考察验收的基地是:北京⼤学亚⾮语种专业北京外国语⼤学亚⾮语种专业、东欧语种专业中国传媒⼤学(斯⽡西⾥语、尼伯尔语、泰⽶尔语、孟加拉语)上海外国语⼤学西欧语种专业解放军国际关系学院(印地语、越南语、缅甸语、泰语)解放军外国语学院亚洲语种专业⼴东外语外贸⼤学(印尼语、泰语、越南语、意⼤利语)⼴西民族⼤学(泰语、越南语、⽼挝语、柬埔寨语)三、2005年3⽉我司曾下发《⾼校外语专业教学评估⽅案(试⾏)》(教⾼司函[2005]42号),本次考察验收⼯作将参照该⽅案主要内容实施。

四、请有关⾼校在专家⼊校考察前⼀周内,将“⾼等学校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建设⾃评报告”、“⾼等学校外语⾮通⽤语种本科⼈才培养基地建设数据汇总表”(见附件⼆)及学校负责此项⼯作的联络⼈⼀并邮寄⾄⾼校外语专业教学指导委员会⾮通⽤语种类专业教学指导分委员会秘书处。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卫生部(已撤销)•【公布日期】2003.10.27•【文号】教高司函[2003]225号•【施行日期】2003.10.27•【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卫生部科技教育司关于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的通知(教高司函[2003]225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卫生厅(局):为了落实《教育部关于加强高职高专教育人才培养工作的意见》(教高[2002]2号)、《教育部、卫生部关于医药卫生类高职高专教育的若干意见》(教高[2002]4号)等文件精神,规范高等医学专科教育,提高医学教育质量和办学效益,教育部、卫生部决定自2003年开始,开展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工作。

经组织专家研究论证、学校试评,我们制定了《医学类专业高等专科教育评估方案(试行)》(以下简称《方案》),现将《方案》印发给你们,并将有关评估工作事宜通知如下:1.评估范围:已开办和拟开办医学类专业教育的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和医学高等专科学校。

2.评估时间:从2004年开始,每年的5-6月和9-11月均对上述类型的学校分批进行评估。

2003年12月对部分申办医学类专科专业的学校进行评估。

3.评估方式:高等职业技术学院按《方案》进行自评,并申请、接受专家组实地考察评估;医学高等专科学校按《方案》进行自评,于2004年6月底前上报自评报告,教育部、卫生部组织专家进行抽查。

4.评估程序:①高等职业技术学院将自评报告及专业设置有关资料报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对本地区医学教育结构、举办单位布局进行研究,提出意见,按专业设置申报时间,联合上报教育部高教司、卫生部科教司;两司接到申报后,适时安排组织专家进校评估;实地考察评价后,专家组将评估意见报教育部高教司、卫生部科教司;两司经研究审核专家组评估意见,确定专业是否设置,并将评估结论通知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被评学校如对评估结论有不同意见,可在接到评估结论后一个月内,向教育部高教司提出申述,高教司可委托专家组织对评估结论进行复查,并将结果报教育部、卫生部复审,教育部将复审结果通过省级教育、卫生行政部门通知学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5.04.18•【文号】教高司函[2005]63号•【施行日期】2005.04.1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通知(教高司函[2005]63号)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部直属高等学校,有关单位:为积极推进高等教育宏观决策的科学化和民主化,充分发挥专家组织在高等学校各个学科教学中的指导作用,我司决定组建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

现将推荐新一届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是教育部聘请并领导的专家组织,具有非常设学术机构的性质,接受教育部的委托,开展高等学校本科教学的研究、咨询、指导、评估、服务等工作。

2.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主要任务是:(1)组织和开展本学科教学领域的理论与实践研究。

(2)指导高等学校的学科专业建设、教材建设、教学实验室建设和教学改革等工作。

(3)制定专业规范或教学质量标准。

(4)承担专业评估任务。

(5)承担本科专业设置的评审任务。

(6)组织有关教学工作的师资培训、学术研讨和信息交流。

3.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的委员组成包括三方面的专家:高等学校从事本学科教学工作的专家、企事业单位热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行业部门熟悉行业发展和人才需求并关心人才培养工作的专家。

4.教育部高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委员的任职条件是:(1)政治立场坚定,遵纪守法,坚持党和国家的教育方针。

(2)热心本学科教育和人才培养工作。

(3)学术水平高,教学经验丰富,思想活跃,原则上具有教授职务(高等学校外的专家原则上具有正高级技术职务)。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实施办法(2017年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保证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顺利实施,明确项目组织与职责分工,规范项目发布、申报、评审、公示、立项、结题和验收等各个环节的顺利运行,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以下简称“高教司”)有关文件精神和指导意见,特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项目以“产学合作、创新创业、促进教改、协同育人”为宗旨,通过汇聚企业资源,征集校企合作项目,由企业提供经费支持,以产业和技术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改革。

第三条依照教育部高教司的指导原则,鼓励有能力的企业不以直接商业利益作为目标,通过校企合作、资源共享实现双赢目标。

第二章组织机构与职责第四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由高教司统筹规划,企业发布需求、高校申报,校企合作共同组织实施。

高教司组织委托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专家工作组(以下简称“专家组”)开展项目相关标准制定、咨询和评审工作。

第五条企业的主要职责1.作为项目发布单位,根据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目标定位和自身发展需要,发布项目申报指南,接受高校项目申报,开展申报指南解读、高校合作洽谈、项目咨询工作。

2.落实申报指南承诺的项目支持经费到位,云平台、软硬件等价资源投入及实施部署。

3.按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相关文件要求规范项目运行,抓好过程管理,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4.组织项目验收和企业内部评审,向高教司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

第六条高校的主要职责1.根据自身发展需要选择合作的企业及项目类别进行申报。

2.为项目实施提供所需的环境及政策等支持。

3.抓好项目组织实施、过程管理工作。

4.监督项目负责人按要求报送有关报表、材料并督促项目结题与验收。

第七条项目负责人(高校)的主要任务1.按要求填写项目申报书,组织申报材料进行项目申报。

2.按合同约定和项目建设方案组织项目实施,组织资源完成约定的任务目标。

3.与合作企业方成员一起,接受并配合专家组对项目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评估,及时报告项目执行中出现的重大事项及提出解决办法。

教育部高教司推荐文科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

教育部高教司推荐文科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

文科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1 《语言问题》赵元任著,商务印书馆,1980年版2 《语言与文化》罗常培著,语文出版社,1989年版3 《汉语语法分析问题》吕叔湘著,商务印书馆,1979年版4 《修辞学发凡》陈望道著,上海教育出版社,1979年版5 《汉语方言概要》袁家骅等著,文字改革出版社,1983年版6 《马氏文通》马建忠著,商务印书馆,1983年版7 《汉语音韵》王力著,中华书局,1980年版8 《训诂简论》陆宗达著,北京出版社,1980年版9 《中国语言学史》王力著,山西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10 《中国文字学》唐兰著,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11 《中国历代语言学论文选注》吴文祺、张世禄主编,上海教育出版社,1986年版12 《普通语言学教程》(瑞士)索绪尔著,高名凯译,岑麒祥、叶蜚声校注,商务印书馆,1982年版13 《语言论》高名凯著,商务印书馆,1995年版14 《西方语言学名著选读》胡明扬主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88年版15 《应用语言学》刘涌泉、乔毅编者,上海外语教育出版社,1991年版16 《马克思恩格斯论文学与艺术》陆梅林辑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17 《在延安文艺座谈会上的讲话》毛泽东著,见《毛泽东选集》第3卷,人民出版社,1991年版18 《邓小平论文艺》中共中央宣传部文艺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19 《中国历代文论选》郭绍虞主编,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年版20 《文心雕龙选译》刘勰著,周振甫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21 《诗学》亚里斯多德著,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22 《西方文艺理论史精读文献》章安祺编,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2003年版23 《20世纪西方美学名著选》蒋孔阳主编,复旦大学出版社1987年版24 《西方美学史》朱光潜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25 《文学理论》(美)韦勒克、沃伦著,刘象愚等译,江苏教育出版社2005年版26 《比较文学与文学理论》(美)韦斯坦因著,刘象愚译,辽宁人民出版社1987年版27 《诗经选》余冠英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28 《楚辞选》马茂元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29 《论语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80年版30 《孟子译注》杨伯峻译注,中华书局1960年版31 《庄子今注今译》陈鼓应译注,中华书局1983年版32 《乐府诗选》余冠英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9年版33 《史记选》王伯祥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34 《陶渊明集》逮钦立校注,中华书局1979年版35 《李白诗选》复旦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组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36 《杜甫诗选》山东大学中文系古典文学教研室,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37 《李商隐选集》周振甫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6年版38 《唐宋八大家文选》牛宝彤选,198439 《唐人小说》汪辟疆校录,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版40 《唐诗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文学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41 《唐宋词选》中国社科院文学所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42 《宋诗选注》钱钟书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9年版43 《苏轼选集》王水照选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4年版44 《元人杂剧选》顾肇仓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65年版45 《辛弃疾词选》朱德才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88年版46 《西厢记》王实甫著,辽宁教育出版1997年版47 《三国演义》罗贯中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3年版48 《水浒传》施耐庵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5年版49 《西游记》吴承恩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50 《今古奇观》抱瓮老人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51 《牡丹亭》汤显祖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63年版52 《聊斋志异选》张友鹤选注,人民文学出版社1978年版53 《儒林外史》吴敬梓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7年版54 《红楼梦》曹雪芹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55 《长生殿》洪升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56 《桃花扇》孔尚任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57 《老残游记》刘鹗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58 《鲁迅小说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90年版59 《野草》鲁迅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60 《女神》郭沫若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年版61 《郁达夫小说集》浙江人民出版社1982年版62 《新月诗选》陈梦家编,上海书店复印1985年63 《子夜》茅盾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64 《家》巴金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3年版65 《沈从文小说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1982年版66 《骆驼祥子》老舍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9年版67 《曹禺选集》曹禺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68 《艾青诗选》艾青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79年版69 《围城》钱钟书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70 《赵树理选集》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71 《现代派诗选》蓝棣之编选,人民文学出版社1986年版72 《创业史》(第一部)柳青著,中国青年出版社1979年版73 《茶馆》老舍著,收《<茶馆><龙须沟>》,人民文学出版社1994年版74 《王蒙代表作》张学正编,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75 《白鹿原》陈忠实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93年版76 《余光中精品文集》安徽人民出版社1999年版77 《台湾小说选》《台湾小说选》编辑委员会选编,人民文学出版社1983年版78 《中国当代文学作品选》杨圭言主编79 《希腊的神话和传说》(德)斯威布著,楚图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80 《俄狄浦斯王》(《索福克勒斯悲剧二种》)罗念生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61年版81 《神曲》(意)但丁著,王维克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0年版82 《哈姆莱特》(《莎士比亚悲剧四》)朱生豪译,人民出版社1988年版83 《伪君子》莫里哀著,人民文学出版社1955年版84 《浮士德》歌德著,译林出版社1999年版85 《悲惨世界》(法)雨果著86 《红与黑》(法)司汤达著,郝运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6年版87 《高老头》(法)巴尔扎克著,傅雷译,安徽文艺出版社1998年版88 《双城记》(英)狄更斯著89 《德伯家的苔丝》(英)哈代著,张谷若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7年版90 《卡拉马佐夫兄弟》(俄)陀思妥耶夫斯基著,耿济之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81年版91 《安娜·卡列尼娜》(俄)托尔斯泰著,周扬、谢索台译,人民文学出版社1956年版92 《母亲》(俄)高尔基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93 《百年孤独》(哥伦比亚)加西亚·马尔克斯著,黄锦炎等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9年版94 《喧哗与骚动》(美)福克纳著,李文俊译,上海译文出版社1984年版95 《等待戈多》(法)萨缪埃尔·贝克特著,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96 《沙恭达罗》(印)迦梨陀娑著,季羡林译,人民文学出版社2002年版97 《泰戈尔诗选》(印)冰心译,湖南人民出版社1981年版98 《雪国》(日)川端康成著,上海译文出版社1981版99 《一千零一夜》(阿拉伯)纳训译,1983年版100 《外国文学作品选》刘象愚吴宇华,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 2000年版这些书是教育部高教司指定大学生必读的100本书。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80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80号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正文:----------------------------------------------------------------------------------------------------------------------------------------------------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80号)全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工程教育工作组各成员单位、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各试点工作组正副组长: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已经教育部批准成立(教高函[2007]6号)。

为了进一步推动工程教育专业认证有关工作,经研究,定于2007年6月9-10日召开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

现将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参会人员。

全国工程师制度改革协调小组工程教育工作组各成员单位代表、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全体委员、专家委员会秘书处全体成员、各专业认证试点工作组正副组长。

二、会议内容。

(1)向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委员颁发聘书;(2)审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实施办法》;(3)审议《全国工程教育专业认证专家委员会章程》;(4)审议各专业认证分委员会组建的有关事宜;(5)审议《工程教育专业认证工作手册》(2007版);(6)审议2006年进行试点认证的4个专业8所试点学校的专业认证结论。

其中,工程教育工作组成员单位代表参加1-4项会议内容,会期1天;其余与会代表参加全部会议内容,会期1天半。

三、会议时间:2007年6月9、10日(6月8日报到)。

四、会议地点: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路线图附后)五、报到及经费请各位与会代表自行前往国家教育行政学院专家公寓报到,会议期间食宿费用由我司承担,往返交通费用自理。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8号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8号

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正文:----------------------------------------------------------------------------------------------------------------------------------------------------教育部高教司关于申报2007年度“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通知(教高司函[2007]18号)有关高等学校:根据我部和英特尔(中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英特尔公司)2006年共同签署未来五年合作备忘录的安排,2007年我司与英特尔公司将合作实施“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

该项目将按照我部精品课程建设精神,支持高等学校信息技术课程建设,促进信息产业先进的技术和理念与高校相应课程建设紧密结合,提升我国信息技术人才的市场竞争力。

“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主要面向普通高等学校的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电子科学与工程等相关院系,英特尔公司在2007年度出资支持10门计算机基础类及应用实践类课程建设。

立项课程经过建设,通过验收并符合国家精品课程申报条件的,将由教育部高等学校计算机科学与技术教学指导委员会推荐参评国家精品课程。

同时,立项课程所在学校还将获得英特尔多核技术大学课程计划的相应支持。

现将申报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申报条件1. 申报课程必须是在高校已经开设三年以上的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及新开设的计算机应用实践类课程。

2. 课程负责人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

3. 申报的课程学时安排不少于32学时,平均每年开课次数不少于一次,平均每学期选课人数不少于30人。

4. 申报课程有支撑网站,并在网站上已经提供有该课程的教学大纲、授课教案、习题、实验指导、参考文献目录等材料。

二、课程分类2007年度“教育部-英特尔精品课程”建设项目的申报主题分为两类:1.计算机基础类课程,即主要面向本科生开设的基础理论课程。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教育部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教育部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教育部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教育部•【公布日期】2004.03.08•【文号】教高司函[2004]54号•【施行日期】2004.03.08•【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高等教育正文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召开教育部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的通知(教高司函[2004]54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教育厅(教委),有关部门(单位)教育司(局),有关高等学校:经研究,教育部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成立大会定于3月下旬在北京召开。

现就会议有关事宜通知如下:一、会议时间:3月29日-31日,28日报到。

二、会议地点:清华紫光国际交流中心,地址是北京市海淀区清华大学东门外,联系电话:************。

三、参加会议代表为全体专家委员会委员和2003年42所高校评估专家组组长(见附件一)。

会议负担食宿费用,交通费请各单位自理。

四、会议主要内容:部领导出席并讲话,颁发聘书;研究并制定专家委员会章程和专家行为规范;研讨本科教学水平评估方案中对国家重点建设高校评估的部分评估指标的调整问题;听取专家组组长汇报并审议专家组评估结论。

五、请各单位及时通知与会代表,并将会议回执(附件二)于3月20日前传真给高教司评估处,电话************,传真:************。

如代表不能与会,评估委员会委员不能更换,专家组组长可委托副组长参加会议,并请将有关情况提前报告我司评估处。

六、会务工作委托清华大学承办。

请会议代表提前将到达北京的日期、航班(车次)通知清华大学教务处,以便接站。

联系电话:************,传真:010-********,联系人:刘静同志。

附件一:参加会议代表名单附件二:会议回执教育部高等教育司二○○四年三月八日附件一:参加会议代表名单一、第二届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教学工作评估专家委员会名单主任委员:梁尤能清华大学副主任委员:迟惠生北京大学孙莱祥复旦大学李进才武汉大学刘献君华中科技大学逄锦聚南开大学孙宝志中国医科大学委员:程伯基北京大学宋烈侠清华大学黄卫平中国人民大学董奇北京师范大学何其莘北京外国语大学郭广生北京化工大学朱勇中国政法大学李俊生中央财经大学谭向勇中国农业大学乔旺忠北京中医药大学钱仁根北京科技大学李纪安北京航空航天大学张彦通北京航空航天大学王万良首都师范大学沈孝本首都师范大学程静北京工业大学刘秀生北京工商大学嬴枫中央文化学院傅广生河北大学贾锁堂山西大学李一军哈尔滨工业大学赵士斌哈尔滨医科大学赵继吉林大学王元良吉林大学叶取源上海交通大学李国强同济大学陈玉琨华东师范大学陈启杰上海财经大学许敖敖南京大学张大良南京大学曹卫星南京农业大学殷美荪苏州大学笪佐领南京师范大学杨晓江江苏省教育评估院易佑民安徽大学来茂德浙江大学肖瑞锋浙江工业大学潘世墨厦门大学宋毛平郑州大学黄进武汉大学刘贵友华中农业大学万洪文华中师范大学严新平武汉理工大学刘光栋湖南大学陶立坚中南大学易建华湖南省教育厅陈春生中山大学赵毅辽宁师范大学王杰广西师范大学曹顺庆四川大学刘灿西南财经大学唐一科重庆大学何向东西南师范大学武建国云南大学于德弘西安交通大学翟振东长安大学惠泱河西北大学张正国兰州大学二、2003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专家组组长名单(专家委员会成员担任专家组组长者不再列入此名单)李延保中山大学陈准民对外经济贸易大学姜尚谦南开大学万德光成都中医药大学孙为民中央美术学院严世芸上海中医药大学石亚军中国政法大学陈服文中南大学徐枞巍合肥工业大学陈嬿首都医科大学束鹏程西安交通大学朱子彬华东理工大学郁道银天津大学钟秉枢北京体育大学孙俊康东华大学马敏华中师范大学任晓敏北京邮电大学史宁中东北师范大学江树人中国农业大学杨忠东北师范大学杨永善清华大学徐辉浙江师范大学谷士文湖南大学附件二:会议回执注:1、回执请传真至高教司评估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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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高教司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是负责国家高等教育事务的政府机构,其主要职责是制定和实施高等教育政策,指导和监督全国高等教育工作,推动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

高等教育是国家发展的重要基石,有着不可替代的作用。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秉承“建设质量高、特色鲜明、服务经济社会发展的现代化高等教育体系”的方针,坚持“以人为本、质量为先、开放创新、服务国家”原则,全面提升高等教育质量,加强高等教育改革,推动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培养更多具有创新精神和实践能力的人才。

一、高等教育改革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坚持以市场化、专业化、国际化作为
高等教育改革的主要方向,着力推进高等教育分类管理、学科发展、人才培养模式、创新与创业教育等方面的改革。

1. 分类管理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积极推动高等教育分类管理改革,实
行“统筹规划、分类管理、注重特色”的原则,不断完善引导性和约束性政策。

鼓励和支持高等教育机构在学科专业设置、招生计划、教育教学内容、教学模式、人才培养方案等方面自主决策,良性竞争,形成各具特色的高等教育发展格局。

2. 学科发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致力于推动高等教育学科发展,根据
国家需求和市场需求,发展新兴学科和重点学科,提高学科建设水平,扩大学科覆盖面,促进多学科交叉融合。

同时,对落
后学科进行淘汰和整合,优化学科布局,提高办学质量。

3. 人才培养模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积极推动人才培养模式改革,强调培养创新型、应用型、复合型等多方位人才。

倡导结合产业实践和社会需求,开展“双创”教育和“技能+”教育,重视国际化人才培养,推动实施国际化课程和双语教学等举措。

4. 创新与创业教育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在推动高等教育创新与创业教育方面不断创新,重视学生的创新意识和创业能力培养。

加强专业课程与创业实践相结合,推动学校科技转移、技术创新和产业协同等机制的建立,支持优秀创业人才的创业创新,不断提高创新创业教育的成效。

二、高等教育内涵式发展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坚持内涵式发展理念,不断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实现高效能力建设。

1. 提高教学质量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重视提高教学质量,着力推进改革教育教学内容和方法,不断提高教师队伍素质,完善教师评价和培训体系,提高教学管理水平。

2. 实现资源共享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致力于推进高等教育资源共享,加强高校间的交流合作,促进教学资源的互相借鉴和优异经验的分享,完善资源共享平台,提高优质教学资源的利用率。

3. 推动产学研联合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立足实际,推动产学研联合,促进产业与高校合作,提高高校科学研究水平,提升产业技术创新能力,推动高等教育和产业融合发展。

三、加强高等教育国际化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大力推进高等教育国际化进程,打造
开放型高等教育体系,提高高等教育国际化水平,积极推广中华文化。

1. 加强与外国高校的交流合作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积极主动与其他国家高校开展交流合作,鼓励高校与外国高校签署合作协议,开展学生交流、学术研究合作和教师短期互访等活动,促进高等教育国际化程度的深入提高。

2. 建设国际化人才培养体系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积极推动国际化人才培养,设立英语
授课授权高校和英语授课课程,为学生提供更广阔的发展空间。

大力推进交换生项目,鼓励学生到外国高校交流学习,提高留学生管理水平,为更多本土学生提供出国深造的机会。

3. 推广中华文化
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坚持以“中西合璧、各具特色”的理念,推广中华文化,鼓励中外学生开展文化达人活动,加强对国际留学生的中文教学和中国文化普及工作。

因此,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希望通过不断改革,推动高等
教育内涵式发展,提高高等教育质量和水平,引导高等教育与社会经济发展紧密结合,培养更多优秀人才为国家经济社会发展做出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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