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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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治视角下领导干部应提高“四种能力”

法治视角下领导干部应提高“四种能力”

法治视角下领导干部应提高“四种能力”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 2015年第10期武建军习近平总书记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努力推动形成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的良好法治环境,在法治轨道上推动各项工作。

”这是对新时期领导干部的领导能力和社会管理能力提出的新要求。

领导干部带头弘扬法治精神和法治理念至关重要。

只有领导干部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看问题、做决策、办事情,整个社会的法治环境才会大为改观,所在区域的经济社会才会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一、运用法治提高深化改革的能力在我国改革开放进入攻坚期和深水区的今天,改革仍然是推动经济发展、政治进步、文化繁荣、社会和谐、生态环境改善的核心动力。

习近平总书记强调,要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的能力。

从表面上看,法治意味着要严格遵守和执行既有的法律规范,而改革则在很大程度上是对原有某些规矩进行突破,两者之间似乎存在着某种矛盾关系。

但是从实质来看,法治和改革存在着内在的统一性,只有以法治推动改革,才能更好地保证改革的正当性、稳定性、实效性和权威性。

正如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的,凡属重大改革都要于法有据。

用法治凝聚共识。

我国改革开放走到今天,一些容易推行的改革大体都已完成,剩下的都是难啃的硬骨头,在这个问题上还缺乏普遍的改革共识。

宪法是治国安邦的总章程,规定着我国的基本制度。

宪法作为国家的根本大法,作为推行改革的最低底线和基本规范,可以最大限度地凝聚改革共识,这也是从本质上用法治来凝聚改革共识的集中体现。

用法治规范改革过程。

任何改革发展,必须要有制度为指引,必须在宪法、法律范围内推进,不得随意突破法律框架,否则就可能造成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的恶果。

法律法规有规定的必须严格执行,不折不扣;法律法规没有相关规定的,应本着对人民负责的精神,按照有利于增进社会公益的原则,采取立法授权的方式,通过实践试点进行探索,待条件成熟后上升为法律。

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

提升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作者:郭祎党的十八大以来,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强调,要求各级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努力以法治凝聚改革共识、规范发展行为、促进矛盾化解、保障社会和谐。

这种法治思维和法治能力不妨概括为新时期领导干部必备的法治素养,应当包括应有的法治意识、法治思维、法治观念和法治能力。

在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对法治中国建设系统部署的新征程中,领导干部的法治素养无疑在很大程度上影响着领导机关及其工作人员,决定着一个地区发展的市场化、社会化、现代化程度。

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基本要求。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指出,各级领导干部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得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这句话可以理解为新时期对各级领导干部法治素养的核心表述,具体来看:首先是正确认识和对待权力。

一直以来,法律与权力的关系始终是法治的核心问题,权力本性决定了法治的要义在于约束和规范公权力,促使其沿着社会公益最大化方向行使。

领导干部能否正确认识这一点,对于其能否正确行使手中权力、避免公权私用等至关重要。

其次是充分尊重和保障权利。

在实践中这一要求是具体的、生动的。

领导干部若强化此理念,在工作中就能及时顺应民意、倾听民意、回应民意,告别简单的官僚思维和稳定思维。

再次是发扬民主。

民主与法治关系的密切性决定了法治素养必须高度重视发扬人民民主,以民主推动和深化法治进程。

哈贝马斯认为,人类已经进入一个明显的“商谈对话”的时代,我们已经不是按照一种硬性命令模式来安排我们的生活和秩序,我们更经常地通过对话,直接参与到自己给自己创造秩序的过程中了。

新时期,这种“对话”或“参与”在各个领域的表现都极为明显,且这种趋势也将伴随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进程而逐步加强。

最后是最大程度促进公正。

法治的目标是追求社会的公平正义最大化,尽管法治并非万能,但没有法治的底线保障和规范厘定,公平正义就难以以人们看得见的方式呈现,公平正义也将因为法律程序规定或实施不足而出现瑕疵,抑或是造成巨大伤害的冤假错案。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

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随着中国社会的不断发展和进步,人民对于法治的要求愈发迫切。

在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新时代的伟大征程中,法律作为社会管理和治理的重要手段,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为了保障社会的稳定,维护人民的利益,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势在必行。

2023年,我国正值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关键时期。

在这个面临巨大挑战和机遇的时刻,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成为了实现中国梦的重要任务之一。

加强法制教育是提高干部队伍法律意识的基础工作。

法制教育作为一项基础教育,是从小培养和提高人们的法治观念和法律意识的重要途径。

面对新时代的新要求,我们应当加强对干部队伍的法制教育,使他们深入了解我国的宪法法律体系,掌握法治精神和法治思维,在思想上树立法治权威的观念,在行动上坚决维护法律的尊严和权威。

只有通过全面深入的法制教育,干部队伍才能真正具备良好的法律素养,成为遵纪守法、以法律为准绳行使职权的表率。

提高干部队伍的依法行政水平是建设法治政府的重要内容。

法治政府是现代化社会的必然要求,也是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核心目标。

干部队伍作为国家决策和管理的重要力量,其依法行政水平直接关系到政府的廉政建设和社会的和谐稳定。

因此,在干部队伍中加强依法行政能力建设是必不可少的。

只有通过加强规范化培训、提高法律素养,强化法律意识和法治思维,才能够进一步规范政府行为,守住廉洁从政的底线,为人民群众提供更加高效公正的服务。

此外,加强法制教育、提高干部队伍的法律意识和依法行政水平,还需要注重制度建设。

制定和完善有关法律教育的相关制度,建立健全法律教育的长效机制,是加强法制教育的重要保障。

制度建设要贴近实际、切实有效,确保法制教育的全面推广和深入落地。

同时,还需要积极开展各类法律培训活动,提供多样化的法律教育教学手段,满足不同层次干部的学习需求。

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提升法治能力

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 提升法治能力

着力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法治能力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中国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十八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法治是坚持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是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必然要求,事关我们党执政兴国,是关人民幸福安康,事关党和国家长治久安。

而推动法治建设的关键是党员干部,他们是依法法治国的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其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直接影响着中国梦的实现进程,尤其是领导干部,他们是“关键的少数”。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执政党能力建设的时代要求1.从党的执政历程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体现了党的治国理念。

我们党在长期执政过程中,始终并愈加重视法治建设。

党的十五大确立了“依法治国”的基本方略;党的十六大将“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得到全面落实”列入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党的十七大明确提出,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而党的十八大报告不仅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更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进行了全面系统的总体安排部署,对领导干部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提出了具体要求。

法治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建设过程中提升到今天的高度,体现着我们党要依法执政、政府要依法行政、领导干部要做到宪法法律至上。

而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正是我国依法治国方略理念的具体体现,是各级领导干部与党中央保持一致、提升执政水平、加强执政能力建设的重要内容。

2.从维护稳定的大局来看,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更加顺应社会管理的需要。

当今,我国既处于发展的重要战略机遇期,又处于社会矛盾的凸显期。

世界发展中国家的现代化实践表明:一个国家人均国民生产总值从300美元到4000美元是一个社会剧烈震动时期。

在这个时期内传统社会与现代社会的矛盾集中爆发,整个社会结构将完成一次的更新。

在欧美发达国家也经历过相似的时期。

当前,我国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一个重要任务就是能够化解社会矛盾,促使中国平稳顺利转型,而这个过程如果缺乏了法治,则后果是不堪想象的。

对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对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

对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对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

对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对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对提高领导干部执政能力的几点思考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是我们党执政以来常抓不懈的一项根本性任务。

党的十六大对提高各级领导干部执政能力再一次提出总体要求,为新时期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指明了方向。

提高领导干部的执政能力涉及到方方面面,笔者谨从以下五个方面谈谈自己的认识。

一、掌握科学理论,提高理论武装能力。

重视理论建设、理论创新和理论武装,是我们党的一条重要政治经验,是提高领导干部素质的灵魂。

领导干部学习科学理论,应讲究学习的系统性和经常性,增强学习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不断加强理论修养,提高为人民服务的本领和水平。

我们正处在一个终身学习的时代。

作为领导干部必须增强与时俱进的学习意识,把“讲学习”摆在重要地位,把学习当作一种责任、一种素质、一种觉悟、一种修养,当作提高自身工作能力、领导水平的现实需要和时代要求,有计划、有重点地研读一些马克思主义的经典和毛泽东、邓小平同志的著作,刻苦学习党的基本理论和基本路线,学习国内外政治、经济、历史、管理、科学文化以及党性修养等方面的知识,以学习“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轴心,认真研读十六大报告和党章,研读江泽民同志一系列重要著作和讲话,真正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成为懂理论、懂专业、会执政的行家里手。

理论是领导者执政的金钥匙,知识是领导者腾飞的翅膀。

没有雄厚的理论基础,没有历史知识,没有对于实际情况的深刻了解,就不可能有正确的执政方向和目标。

只有奠定了厚实的理论基础,才能树立正确的世界观、方法论,工作才能出成果出成效。

理论武装的根本目的在于运用,要做到学以致用,把学与思、知与行结合起来,学用相长、融会贯通,把学到的新理论新知识充分运用到工作中去,把理论与当地的具体实际、当前的工作和社会矛盾联系起来,提高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增强工作的预见性和创造性,真正把理论水平转化为执政能力。

二、正确分析形势,提高战略思维能力。

浅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的相关问题

浅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的相关问题

浅析领导干部依法决策能力的相关问题作者:李晓强来源:《行政与法》2013年第12期摘要:法治国家是我们党和国家向现代社会制度转变的终极目标,只有法治社会,才能使广大人民群众享受公平、公正的生活,才能形成安定与和谐的社会。

领导干部作为国家权力的执行者、公共事务的管理者、经济发展的推动者、市场规制的制定者和人民利益的维护者,是法治社会的基石。

只有领导干部学法、懂法、用法,才能在现实工作中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复杂问题。

关键词: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领导干部;法治社会中图分类号:C933.2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7-8207(2013)12-0028-03收稿日期:2013-07-15作者简介:李晓强(1977—),男,吉林长岭人,中共吉林省委党校(吉林省行政学院)基础部讲师,研究方向为领导科学。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这是我党首次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写入党代会报告中,其意义深远。

应该说,“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价值观和方法论这两个层面上对今后各时期领导干部治国理政方式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是现代领导干部必须具备的思维方式(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内涵和基本要求⒈法治思维的内涵。

“法治思维”,是指公权力掌握者依其法治理念,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领导干部在处理解决各种问题时,往往要受政治、经济、道德、法律等多种因素影响,考虑哪些因素就有哪种或哪些思维方式,如,政治思维、经济思维、道德思维、法律思维等。

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国家,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必不可少,这也是领导干部必备的思维方式。

笔者认为,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是指各级政府领导干部在工作中必须时刻铭记权力法定和权力来自人民的原则,因此,在工作中要时刻保护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自觉接受人民群众监督和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与法治思维

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与法治思维

论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与法治思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 要更加注重健全民主制度、丰富民主形式,保证人民依法实行民主选举、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监督; 更加注重发挥法治在国家治理和社会管理中的重要作用,维护国家法制统一、尊严、权威,保证人民依法享有广泛权利和自由。

要深入开展法制宣传教育,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树立社会主义法治理念,增强全社会学法尊法守法用法意识。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这个要求对于领导干部来说,就是要不断地提高民主意识和法治思维的水平。

一、关于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西方民主制度有着漫长的发展历史。

在原始公社时期不论是母系氏族社会还是父系氏族社会,都实行一定程度的民主制,到原始社会后期,由于掠夺和复仇战争的需要,还产生了军事民主制。

一般说来存在于欧洲的原始社会的民主制度,在其发达阶段形成了酋长会议、人民大会和军事首领的三权治理模式,就是说已经有了分权的萌芽。

奴隶社会时期的民主制,其典型是雅典城邦民主制( 前6世纪初前4 世纪下半叶) 。

其特征是: 主权在民、权力制约、法律至上、公民意识。

还有古罗马共和国的民主制度( 前509 - 前27 年) 。

它设有执政官、元老院、人民大会。

它还制定了著名的十二铜表法( 前450 年) 。

罗马共和国属于贵族共和制,但官员实行民主选举且任期短,还有同僚平权制衡,是其民主因素。

到了近代,民主制度快速发展起来。

英国在1688 年光荣革命后,建立了立宪君主制。

议会为最高立法机关,国王在议会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权力。

有上下两院,下院权力更重。

1689年《权利法案》规定: 国王未经议会同意,无权立法或停止法律实施,无权征税,无权征集或维持常备军; 而臣民有权向国王请愿,有权自由选举议员。

1701 年《王位继承法》规定: 王位继承必须得到议会的同意,而且未经议会同意国王不得离开英国。

应该说,在西方国家中英国议会( 尤其是平民院) 的权力是比较大的,有制定法律权、政府人事权、政府监督权、国家财政权等。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面临的问题及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面临的问题及对策作者:李志浩来源:《法制与社会》2015年第32期摘要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既是建设法治国家的需要,也是保证我国顺利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推进改革开放的需要。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通过的《决定》中明确要求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但在我国现阶段,党员干部有法不依、执法不严甚至违法不究现象依法存在,个别领导干部“人治”观念根深蒂固。

因此,本文认为通过加强法律知识学习,完善法治环境,增强法实践来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现实可行的有效选择。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作者简介:李志浩,中共驻马店市委党校,副教授,硕士研究生。

中图分类号:D630 文献标识码:A 文章编号:1009-0592(2015)11-210-02我国在2010年就颁布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其中对于政府官员进行了如下规定:在经济社会中遇到的各种问题一定要运用法治的方式通过法律来进行解决。

而且,在我党所召开的十八大中,再次指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审议通过的《决定》再一次明确要求要“提高党员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

上述国务院和党的文件中一再强调提高党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足可以看出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是我们目前必须着手解决的紧要问题。

一、提高党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和依法办事能力的重大意义(一)是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的内在要求纵观全世界的发展,可以明显发现国外发达国家在法制方面做得非常良好,拥有者完善的法律制度。

我国共产党为中国的唯一执政党,而随着我国社会的发展,国力的增强,我党的任务、发展目标、执政标准与之前相比有着非常巨大的变化。

社会主义的进一步推进,人民受教育程度的提高,社会不断进步,这就要求领导干部在执政和管理的过程中要提高自身的综合素质,特别是法律素质要得到改善。

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领导干部要提高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作者:暂无来源:《新长征》 2015年第11期冯皓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习近平总书记又指出:“领导干部要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

”这是我们党在新的历史发展阶段,面临新形势新问题提出来的新要求,也体现了执政党对贯彻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进一步升华。

那么,领导干部如何形成法治思维,如何用法治思维引领法治行为,达到怎样的法治效果,三者能否达到辩证统一?应该说这是推进当前我国改革发展的一个重要课题,也是贯彻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依法治国方略的重中之重,更是践行“三严三实”工作作风的理论基础。

一、法治思维是法治方式的引领,领导干部要树立正确的法治思维法治是社会文明发展进步的重要标志,也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在实现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中国梦的历史征程中,既是奋斗目标,更是坚实保障,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

从“人治”走向“法治”,领导干部是关键。

只有领导干部带头强化“法治思维”,依法办事、依法行政,各项事业才能长足发展。

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权力思维,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在想问题、办事情、做决策时必须始终坚持人民授权、职权法定,必须严格遵守法律程序和规则,必须始终保障公民人权和民主权利,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

虽然我国近几年一直在强调依法治国的治国理政思想,要求各级领导干部树立法治思维,也开展了众多的普法、执法教育和培训,但是现在还是有部分领导干部依旧存在着权力思维、特权思维,这种思维导致在行使公务权力的时候就将“人治”占到了主位。

是什么原因妨碍了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形成呢?首先,封建思想及传统思维的惯性使然。

中国经过两千多年封建思想的影响,一直奉行着君王至上、官员至上的封建思维模式,官员们一直有着优于老百姓的各项待遇和权利,而一些苦读诗书的学子们一心想着考取功名,以此作为全族荣光的唯一途径,“一朝功名取,福禄自然来”。

因此,这种传统的封建理念和官本位思想形成的惯性思维是妨碍现代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形成的一个原因,也是阻碍法治思维形成的社会心理支撑。

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

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作者:王传雄来源:《党政干部论坛》 2018年第1期党的十九大报告明确提出,全面依法治国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要求和重要保障,这是新时代对于法治认识的进一步深化。

要提高全体公民的法律素质,党员干部的带头作用、示范作用、主导作用十分重要。

在行使国家公权力时,无论是决策还是执行,基于法治思维,都要带头遵守法律,带头依法办事,不违法行使权力,更不能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

坚持有权必有责、用权受监督,将权力关进法律制度的笼子,促使权力在阳光下运行。

党员干部要在深入学习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高法治素养,确立法治意识,形成法治思维习惯,自觉主动地守法、用法、护法。

一、提升党员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意义所谓“法治思维”,是指党员干部在法治理念的基础上,运用法律规范、法律原则、法律精神和法律逻辑对所遇到或所要处理的问题进行分析、综合、判断、推理和形成结论、决定的思想认识活动与过程。

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如何,直接关系到依法治国方略能否落地生根。

(一)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必然要求全面推进依法治国、构建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是一项复杂而全面、深刻而广泛的法治实践活动,包括立法、司法、法律监督和全民守法等。

党员干部作为这项活动的重要组织者、推动者、实践者,离不开以法治思维来分析、判断和思考。

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工作,必须加强地方立法工作,完善现有地方立法,使其更好地体现各族人民群众意志,体现公平、公正原则;必须完善行政执法体制机制,严格执法司法,把法律监督的各项制度落到实处;必须大力提倡全社会信仰法律,真心拥护法律,加强依法维护稳定工作。

(二)党员干部法治思维是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因素构建和谐社会离不开法治保障,离不开具备良好法律意识、法治思维的广大党员干部。

党员干部作为地方各方面事务的管理者,必须运用法治思维进行社会管理创新,在法治轨道上开展工作,处理社会矛盾纠纷,带头守法,监督本单位模范遵守法律,从而引领全社会形成学法尊法守法用法的良好风尚。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解析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解析
常重要的意义。 、 、
关键词 : 领 导干部 ; 法治思维 ; 法治方 式; 科学解读 中图分类号 : I ) 9 2 0 . 0 文献标识码 : A 文章 编号 : 1 0 0 8— 3 1 5 4 ( 2 0 1 3 ) 0 6—0 1 0 8— 0 5
D0 I : 1 0 . 3 9 6 9 / J . I S S N. 1 0 0 8—3 1 5 4 . 2 0 1 3 . 0 6 . 0 2 9
20130924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这表明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从价值观和方法论上对新时期各级领导干部如何治国理政提出了新标准新要求我们充分认识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时代价值深入分析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所亟待解决的问题努力探寻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基本路径对于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具有非常重要的意义
然 选 择
治思维意味着宪 法法 律 在 国家 的至上 地位 和 最高权 威 , 尊
重和维 护法治权威是最 基本 的要求 ; 其三, 公 权力 法定 。国 家公权力来源于法律授予 , 且 必须在 授权 范围 内行 使 , 不能 超越授权 范围 , 更不 能违反授权 规定 , 做 到法无 授权 不得行 使公权 力 ; 其四, 程序正 当。法治思 维要求 必须 按照 法定程 序 和正 当程 序办理 , 违 反程 序规 则 同样 构 成违 法 ; 其五, 责 任思维 。要 时刻意识到 , 权力行 使都 会带来 责任 和后果 , 有 权 必有 责 , 用 权受 监督 , 失 职要 问 责 , 违法 受追 究 ; 其六, 规 则 意识 。要 求现 代公 民在 保护 自己 的权 益 时 , 不能 滥用 权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方案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能力方案

3.在化解社会矛盾工作中,领导干部要公正合理 地协调利益关系,依法消解利益冲突。重视和善 于运用司法作为矛盾终结机制的制度和方法,维 护司法尊严、权威和公正。建立和完善多元联动 矛盾调处化解机制。
4.在维护社会稳定工作中,领导干部要树立社会 公正、法律权威、维权的思维。高度重视和善于 运用司法维稳的机制和方法,使维稳工作走上法 治化轨道。
法治方式其核心内容是“法治”,是将宪法 和法律真正置于各项权力之上。防止“依人不依 法”、人大于法、权大于法、官大于法,甚至徇 私枉法。
法治方式着力解决治国理政的方法论。
(三)法治思维与传统思维的区别
传统思维有神治思维、道德思维和人治思维。
神治思维,即神意决策、神意统治,缺乏理性, 是愚味统治。
道德思维,没有确定的规则,不具有强制力, 道德观变化,道德观相互冲突。
(二)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 法治方式治国理政
1.在深化改革的工作中,领导干部要以法治凝聚 改革共识,引导改革,规范改革程序,确定改革 方式,从而保障改革成果。
2.在推动发展的工作中,领导干部要坚持以人为 本。在科学发展的法治思维中,依法促进城乡、 区域、经济与社会、人与自然、国内与国际的协 调发展。树立增量改革发展、维护社会公正的思 维,善于通过法治的方法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的 各种问题。
经历十年浩劫国民经济濒临崩溃,面对 “僵化的计划经济体制”和“僵硬的意识形态 教条”,只能是采用“摸着石头过河”、“先 变革,后变法”、“先突破既有法律规范,再 滞后修订或立法认可”的模式进行改革,“尊 重人民的创造,改革是先有实践后有文件和法 律”。
2.新一轮改革是“深思熟虑型的改革”。
即通过对现有法律的基本原则和现有社会秩序和各种 制度安排进行全面系统的反思,全社会成员达成最大共识, 然后不仅从政策方针层面进行调整改革,更应是从法律制 度甚至广泛的政治、行政制度安排进行修订创新,特别是 制定出新的法律,在全体社会成员充分尊重法律和现行制 度安排的前提下,在法律和制度框架内按部就班地进行改 革。十八届三中全会关于全面深化体制改革的总体方案就 是制度性安排的深化改革。各级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和法 治方式的能力决定着新一轮改革的成败。

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

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

党员干部的法治思维,依法办事能力之一: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需“内外兼修”张学群2015年05月23日10:19 来源:学习时报领导干部提高法治思维能力,就是要在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的指引下,增强法治观念、弘扬法治精神,带头尊崇和遵守宪法法律,自觉在法治轨道上想问题、作决策、办事情,不断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

内优素质,领导干部切实增强自身法治思维能力打铁要靠自身硬。

提高法治思维能力首先靠领导干部增强法治素养,自觉做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积极践行者和引领者,坚定信念,努力学习,自加压力,真正从思想和行动上使法治成为一种自觉。

贯彻法治理念。

法治理念是法治的灵魂,领导干部能否自觉运用法治思维决策,是建立在良好法治思维理念基础之上的。

领导干部要牢固树立法律面前人人平等、以法为尊、保护人权、依法治权等法治理念,把对公平、公正、公开的追求作为内心思考问题、分析问题、解决问题的习惯,自觉维护社会主义法治权威和公信力。

养成用法治理念指导依法行政的良好习惯,让“合不合法,合不合程序”成为领导干部的常用语,使依法履职、依规办事成为领导干部自发的履职导向。

重视法治理念的实践运用,在遇到公权与私权冲突、公利与私利冲突时,能够主动运用正当程序等法治理念和法律原则处理问题,坚持依法办事,使决策合法合规,合情合理。

积累法治知识。

认真进行法治理念方面的理论学习。

法律制度纷繁复杂,以法治理念和法理学的学习为基础才能从中发现主线,从而提高掌握法律知识和应用法律规定的能力和水平。

从现实情况看,领导干部不同于专业法律从业者,对其法律知识掌握程度不可能要求那么高,要在法律原则的掌握上下功夫,要认真学习宪法和宪法性法律,理解国家制度的基本内容、公民的基本权利义务和国家权力运行的规则,提升法治思维的高度和广度。

加强与本行业内有关的法律法规的学习,特别是相关程序法的学习,夯实法治思维的密度和硬度,成为熟练应用法律方法解决问题、依法行政的行家里手。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思考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思考

办事依法 , 遇事找法 , 解决问题用法 , 化解矛盾靠
法的 良好法治 环境 , 在 法 治 轨 道 上 推 动 各 项 工 作” 。 当前 乃 至今后 一个 阶段 , 面对 伴 随我 国经济
快速 发展 和社 会 急 剧转 型 出现 的种 种 社会 矛 盾 ,
关进制度的笼子里” , 使公权力受到法律的规范和
制约 , 以确 保公 民权 利 得 到充 分 的行 使 。这 就必 然要 求各级 领 导 干部 不 断 增强 法 律 意 识 , 提 高法 律素 养 , 自觉运 用法律 手段解 决 各种 矛盾 和问题 , 全面 提升依 法执 政 、 依 法行 政 的能力 和水 平 。 2 、 是 深化 改革 、 推 动 发展 、 化解矛盾、 维 护稳
定 的现 实需要
面对 当今开放 、 透明, 信息化和公众法律意识不断 提高的社会现实变化, 面对改善党群关系、 干群关 系的迫切要求 , 培养和强 化领导干部的法治精神 和法治素养,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
方式 的能力 , 显 得尤 为重 要 。
当前 , 我 国正处 于深化 改革 、 加快 发展 的经济
式” , 并要求“ 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
方式 深 化改 革 、 推动发展、 化解 矛盾 、 维 护 稳 定 的 能力 ” 。这 是执 政 党 第一 次把 法 治 思 维 和法 治 方 式 写 入行 动指 南 , 是 十八 大报告 的一个 突 出亮点 , 其意 义 重 大 而 深 远 。在 纪 念 现 行 宪 法 公 布 施 行 3 0周年 大会 上 , 习近平 总 书记 强 调各 级 党 组织 和 党 员 领导 干部 要带 头厉 行法 治 , 要“ 努力 推 动形成
[ 收稿 日 期] 2 o 1 3 —0 9 —1 2 [ 作者简介] 李芳 尚( 1 9 7 1 一) , 男, 福建 南安人 , 福建省泉 州市委 党校科社 、 法学教研 室副主任 , 副教授 。

论提高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必要性

论提高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必要性

论提高党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的必要性作者:唐开元来源:《法制与社会》2019年第09期摘要法治思维是一种合法性思维、理性思维,作为执政党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具有法治思维,这也是我们党对法治的一种新认识、新态度。

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是实现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重要路径,也是有效处理经济社会发展中各种矛盾和冲突的利器。

面对当前复杂多变的执政环境,党必须在法治思维的统领下,主动、自觉地运用法治方式去治国理政、管党治党。

关键词中国共产党法治思维法治方式基金项目:本文系湖南省哲学社会科学基金项目“中国共产党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能力研究”(项目编号:17YBA365)阶段性成果。

作者简介:唐开元,湘潭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副教授,硕士生导师,研究方向:马克思主义理论和经济法学。

中图分类号:D25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 文献标识码:A ; ; ; ; ; ; ; ; ; ; ; ;DOI:10.19387/ki.1009-0592.2019.03.297党的十九大报告指出,在一个拥有十三亿多人的社会主义大国,中国共产党要成为其领导核心并能赢得长期执政,必须要有过硬的政治领导本领。

而强化党政治领导本领的前提,是必须毫不动摇地坚持法治思维。

人类在认识自然和改造社会的实践中,作为主观性来源的思维,其作用非常重要且不可替代。

恩格斯曾经在《自然辩证法》一书中把思维比作“地球上最美的花朵”。

即思维进路和模式的不同,能反映出不同的行为方式及价值追求。

因此,作为执政的中国共产党,必须尽可能地运用法治的思维和方式,去解决具体问题、化解各种矛盾和冲突,自觉养成法治思维和法治习惯,这对提升我们党治国理政、从严治党和依法依规办事的能力和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的基本内涵法治思维相对于传统的法律思维来说,其内涵和外延都有较大的突破,是对以往人治思维、权力思维等旧思维的一种颠覆,是思路上的一种超越和创新。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作者:梁成义来源:《管理观察》2013年第32期前言: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十八大报告都提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为什么当前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这方面的能力呢?本文从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破除人治思维的不二选择、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日益成为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意见》首次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领导干部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基本素质提出的新要求。

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有三个标志性事件:一是将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

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运用能力的现状及提升对策摘要: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

这反映出我们党对国家与政权建设基本规律和治国理政基本规律的深刻认识,是党执政和治国理政基本方式的根本转变.在民众尚未形成普遍性的法治思维的情况下,作为执掌公权力的领导干部必须首先遵循法治原则,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依法行政,推进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关键词:法治;法治思维;法治方式;领导干部中国共产党十八届四中全会对依法治国等法治问题进行了浓墨重彩的论述,阐述了一系列新思想、新论断、新理念,做出了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战略部署,把中国共产党的法治理论和法治纲领提升到了新的高度.领导干部作为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国家治理能力现代化的组织者和践行者,也必须坚持与时俱进。

与此同时,为适应风险社会的治理需要,党的十八大报告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明确了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在治国理政中的战略地位。

其中,法治思维要求领导干部时刻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自觉承担法律责任。

法治方式是法治思维的行为实践,是在操作层面提出的明确要求。

二者相辅相成,是新时期深入持久和卓有成效地提升领导干部素质的一项重要任务.一、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现状反思所谓法治思维,在本质上区别于人治思维和权力思维,其实质是各级领导干部想问题、作决策必须严格遵循法律规则和法律程序,必须切实保护人民和尊重保护人权,必须始终坚持法律面前人人平等,必须自觉接受法律的监督和承担法律责任。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在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政府方面取得了长足的进步,机关党员干部的法治意识也有了很大的提高,整体素质不断提升,在培养法治意识、树立法治观念、形成法治思维等法治素养等方面较好发挥了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

但是,树立以合法性判断为优先、法律规则为中心、坚持程序正当、限制权力保障权利的法治思维,也要特别注意反思当前中国社会治理中以下三个问题.(一)领导意志扭曲法律执行的反思。

浅析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对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作用

浅析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对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作用

浅析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对法治烟草建设的重要作用作者:单莹莹来源:《青年时代》2017年第25期摘要:本文从一起行政诉讼败诉案件谈起,分析领导干部法治思维在企业管理和行政执法决策中的重要作用。

通过比较分析,认为法治才是历史和时代的选择。

建议在培养领导干部法治思维的过程中,注重规则思维、正义思维、契约思维和程序思维等能力培养,以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提升促进法治烟草建设出成果。

关键词:领导干部;法治思维;法治烟草一、从一起烟草专卖局败诉案件谈起S市烟草专卖局于洪分局接电话举报称,于某在铁西区库房存有大量非法渠道获得的卷烟。

该局立案后,经询问,于某承认自己的违法行为。

该局遂作出行政处罚决定。

于某缴纳了7000多元罚款,但对行政处罚不服,向于洪区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法院經审理认为,被告对违反烟草专卖法律、法规、规章的行为有权进行查处,但根据《烟草专卖行政处罚程序规定》,烟草专卖行政处罚案件应由违法行为发生地的机关管辖。

于某违法行为发生地为铁西区,不属于被告管辖范围,因此被告被诉具体行政行为超越职权。

据此,法院撤销了被告的行政处罚决定。

S市于洪分局为何在一场行政诉讼中走了“麦城”?因为行政行为,既要实体合法,也要程序合法。

可见,“程序思维”的必要性和重要性。

行政决策是烟草专卖执法工作的中心环节,是行政机关实施行政管理过程中行政职权的具体体现。

现实中,仍有个别领导干部依然习惯于依靠长官意志、简单的行政命令,惯性思维来进行行政决策,这样就很容易损害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

上述案例,从立案到处罚决定,从基层执法人员到审批领导,如果中间有任何一环节,任何一个人意识到程序违法,也不会导致败诉的后果。

而领导干部作为决策者,往往起着更为关键的作用,要想避免决策失误,就必须培养法治思维,在法律规定的范围行使职权,这不仅是实现领导决策科学化的必然要求,更是实现法治烟草的内在要求。

二、法治思维基础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确立了“全面依法治国”的战略布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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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时期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的重大意义
作者:梁成义
来源:《管理观察》2013年第32期
前言:2010年国务院《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和十八大报告都提出了提高领导干部的法治思维能力,为什么当前特别强调领导干部要提高这方面的能力呢?本文从这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我国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破除人治思维的不二选择、解决我国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这四个方面进行了分析。

近年来,随着我国法治国家建设进程加快,“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日益成为对领导干部的基本要求。

2010年10月,国务院印发了《关于加强法治政府建设的意见》。

《意见》首次提出“行政机关工作人员,特别是领导干部要切实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手段解决经济社会发展中突出矛盾和问题的能力”。

十八大报告中强调“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

领导干部要善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治国理政,是党在新时期、新形势下对各级领导干部基本素质提出的新要求。

提高领导干部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具有以下四个方面的重大意义。

一、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我国法治发展的内在要求
我国改革开放30余年,在经济快速发展的同时,法治建设取得了重大成就,有三个标志性事件:
一是将依法治国上升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7年9月,党的十五大报告明确提出“实行依法治国,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

”将“依法治国”确立为党领导人民治理国家的基本方略。

1999年3月,九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将“依法治国”载入宪法,从而使“依法治国”从党的意志转化为国家意志。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报告从发展社会主义政治民主的高度指出“要把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有机统一起来。

”2007年10月,党的十七大报告提出“以科学发展观为统领,将深入落实依法治国基本方略列入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奋斗目标的新要求。

”2012年11月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加快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强调“法治是治国理政的基本方式”,将依法治国方略提到了一个更新的高度。

二是确立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确立,是2005年以胡锦涛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从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事业的现实和全局出发,借鉴世界法治经验,对近现代特别是改革开放以来中国经济、社会和法治发展的历史经验的总结。

社会主义法治理念的基本内容概括为依法治国、执法为民、公平正义、服务大局、党的领导五个方面。

在这五个方面内
容中,依法治国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核心内容,执法为民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本质要求,公平正义是社会主义法治的价值追求,服务大局是社会主义法治的重要使命,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的根本保证。

五大理念相互补充、相互支持,协调一致地体现了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和依法治国的有机统一。

三是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1997年党的十五大上提出了我国的立法工作目标,即2010年形成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2007年党的十七大要求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

因为完善的法律体系,是依法治国的前提和基础。

经过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国务院、地方人大及其常委会以及社会各方面坚持不懈的努力,截至2011年8月底,中国已制定现行宪法和有效法律共240部、行政法规706部、地方性法规8600多部,至此,以宪法为统帅,由法律、行政法规、地方性法规组成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如期形成。

国家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的各个方面实现有法可依。

2011年10月27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白皮书,向全世界宣告:“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已经形成,由宪法及宪法相关法、民商法、行政法、经济法、社会法、刑法、诉讼及非诉讼程序法共7个法律部门组成。


如果说依法治国是主观愿望的话,客观上已形成了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主客观条件已具备,必然要求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能力。

二、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我国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
总的来说,过去国家政权的建设、自身的管理大致经历三个阶段:军事阶段——建设阶段——管理阶段。

军事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夺取政权,建设阶段的主要任务是解决温饱并促进发展,管理阶段的主要任务是在注重发展的同时怎么更好地平衡人们的利益,实现和谐。

从世界范围内看,军事阶段的执政者以军事家为多,建设阶段的执政者以工程师为多,管理阶段的执政者则以文科背景尤其是法学背景的管理者为多。

就我国来说,想当年,建国初期,我们共产党虽然从革命党成为执政党,但当时的执政者大多都是军人出身,用军人的思维来治国。

军人思维的特点是一切行动听指挥,以服从命令为天职。

把要办的事情解决的问题视为一个个战役。

因此军事管制、计划经济大跃进,文化大革命、几次刑事犯罪严打无不打下军人治国的烙印。

工程师以其良好高深的文化背景取代军人执政是历史的选择。

所以,第三代、第四代领导人执政时期,取得了三峡工程、航天工程、希望工程、211工程、863工程等诸多“工程”的成功,但工程师的思维往往是线性思维、理性思维、量化思维。

偏重人与物的关系、人与自然的关系。

经济社会发展到一定程度,文科背景的人登上政治舞台,据统计,十八届中央委员中理科背景的人数不到10%,其中法律人尤为突出,十八大实现了中共党史上第一次有法学博士习近
平担任总书记,今年人大会上北大法学科班出身的李克强出任国务院总理,法学博士李源潮当选国家副主席。

环顾当今主要国家,美国57届总统奥巴马毕业于哈佛大学法学院,法学博士学位;俄罗斯总统普京都毕业于彼得堡大学法学院;日本首相安倍晋三毕业于日本成蹊大学法学系;法国前总统萨科齐、英国前首相布莱尔都是律师……
强调这些现象并不是宣扬现代社会“只有法律人才能当国王”,也不是说这三个阶段的对应关系具有绝对的合理性,在军事阶段只能由军事家来指挥、在建设阶段只能由工程师来主政、管理阶段只能由法律人来管理,而只是想表明:这些“偶然”现象背后的“必然”在于:现代政府管理主要是法治管理,而法治管理更需要法治思维!近代以来,我们国家走向民主、走向共和、走向法治是社会发展的大势所趋,所以即便有些领导干部不是法律专业出身,也应当顺应这个趋势,通过学习、实践,培养提高自身的法治思维能力。

三、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破除人治思维的不二选择
人治是法治的大敌,人治思维强调人和权力的作用。

我国是个有着两千年封建社会历史的古老国家,人治传统源远流长,人治意识根深蒂固,长期以来,我国许多领导干部习惯于人治思维,偏重行政思维。

由于缺乏法治思维,忽视法的作用,行政过程中常常以言代法、以权压法,甚至以权废法、徇私枉法。

导致人民群众普遍老想绕开法律来寻求解决途径,信访不信法、信大不信小、信上不信下,信潜规则不信法规则,相信小闹小解决、大闹大解决、不闹不解决。

违背了法治精神,破坏了法治秩序,最终损害了人民权益。

回顾我们党过去的执政历程,在党和国家领导人比较重视法治,注重按照制度和规则办事的时期,国家的发展和经济社会的进步就比较快,人民群众就能安居乐业,人民群众对党和政府就比较满意。

相反,在党和国家领导人偏好人治、迷恋人治、践行人治、轻视法治、忽视法治、乃至践踏法治的时期,国家和经济社会的发展就停滞不前甚至遭到破坏而倒退,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就会下降甚至民不聊生,人民群众就会对党和政府有怨言,个别情况下甚至还会民怨沸腾,继而引发社会动荡。

经过三十多年经济的高速增长,人民群众物质财富虽然有了一定的增长,但是经济社会的发展中也积累了一些问题,比如收入分配不公的问题、公务人员的腐败问题、社会阶层冲突问题等等,对于如何解决这些问题,社会上有各种各样的看法和主张,在党和国家的领导干部中,也出现了各种不同的政见、不同的发展思路,其中也包括完全错误的可能将我们党和国家引入歧途的政见和思路,比如主张采用“文化大革命”中使用的“以阶级斗争为纲”和“运动式”这种人治的方法来解决我国当前社会出现的各种社会问题。

这种主张虽然是极少数人的政见,但是却有一定的社会基础。

因此,只有提高法治思维,破除人治思维,才能实现法治梦想,才能实现国家长治久安。

四、提高领导干部法治思维能力是解决现实问题的迫切需要
近年来,有些地方、有些部门的领导为了自己的仕途,搞“政绩工程”、“面子工程”,急功近利,推进所谓“跨越式发展”,不顾法律的规定,推行所谓“良性违宪”、“良性违法”式改革,特别是在土地征收、房屋拆迁方面,严重侵犯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引发了多起自杀自焚恶性事件,造成了社会冲突,加剧了社会矛盾。

而且在严重社会矛盾、社会冲突发生后,有些领导又违法动用警力,乱抓人捕人,企图通过这种高压手段“治乱”和“维稳”,或者乱许愿,乱施“恩惠”,试图通过“花钱买平安”。

这样做的结果往往是“平安”、“稳定”未得,而引发出更多的社会矛盾和更多的社会问题。

解决这些问题需要改变我们的思维方式,因为思维决定行为,行为改变结果。

所以说,党的十八大报告提出“提高领导干部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能力”是具有很强的针对性的,具有重要的历史和现实意义。

作者简介:
梁成义(1979—),男,河南安阳人,大学本科学历,法学学士,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法学教研部讲师,研究方向法与社会。

(作者单位:中共安阳市委党校;河南安阳 455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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