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合理使用、有效管理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防止企业员工和社会第三人违法窃取、使用和泄露企业商业秘密的行为,根据我国民法通则、反不正当竞争法、劳动法、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制定本规定;第二条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工作;第三条商业秘密的管理,实行积极防范、突出重点,既确保商业秘密得到保护,又便于各项工作正常开展的方针;第二章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和义务第四条本公司各分支机构、各部门负责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确定和修改该分支机构、该部门商业秘密的事项和范围,并实施有效的管理;各部门应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充分利用报刊、广播、会议、培训、教育等形式,大力宣传商业秘密保护的意义、作用,增强全员的保密意识;第五条各部门至少确定一名专兼职保密员,负责对涉密事项进行登记、管理,对各项保密措施的落实情况进行督查;第六条人力资源部在新员工入职培训时,将商业秘密的管理纳入培训内容;新员工到部门报到后,相关负责人需详细说明本部门及本岗位的商业秘密内容及管理制度;第七条知识产权管理部为公司保密管理工作职能部门,负责保密工作的计划、实施、检查、管理,组织有关人员对窃密、泄密、失密案件进行调查和处理;第八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负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一)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或本身业务无关的商业秘密;(二)不得向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披露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公司授权和许可不得出借、赠与、出租、转让甲方商业秘密或协助不承担保密义务的任何第三人使用甲方的商业秘密;(四)如发现商业秘密泄露或者自己过失泄露商业秘密,应当采取有效措施防止泄密进一步扩大,并及时向公司报告;第三章商业秘密的内容第九条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第十条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技术秘密、经营秘密、管理秘密、公司依照法律规定和有关协议的约定对外应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如在缔约过程中知悉的对方当事人的秘密及技术合同等;一技术秘密:1、工艺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产品技术标准、新产品鉴定资料、试验结果和试验记录、技术总结、技术通知等;2、工程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非标生产设备资料、工程设计包括图纸及草图、电器仪表设计等;3、生产技术资料:所有产品的生产配方、产品的制造方法、生产过程的检验、试验及最终检验、试验方法、生产过程中的原始质量记录;二经营秘密:1、销售信息资料:公司经营决策、营销计划、定价策略、销售网络、客户信息、商业函电包括电子邮件、合同订单等;2、采购信息资料:主要供应商信息、进价策略、采购渠道、主要原材料指标等;3、财务信息资料: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成本核算、存货核算、长期投资核算、工资核算、销售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外部会计报告、内部会计报告;三管理秘密:1、公司资本运作信息资料: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等;2、人力资源信息资料:公司人力资源计划、人力资源结构、薪酬方案、员工档案等信息资料;3、企业管理信息资料:公司整合体系内部审核、管理评审的结果;公司内部考核体系的方案、核算过程、核算方法、核算结果;4、档案信息资料:公司档案室的各类信息资料;5、电子信息资料:公司ERP信息资料、服务器备份数据资料、各部门电子档案、电子邮件等;第四章密级管理第十一条公司商业秘密按重要程度划分为“绝密级”、“机密级”、“秘密级”;“绝密级”:是最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根本利益遭受特别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技术总结报告、技术配方、工艺卡片、技术通知、原材料和产品的编码方法、工程设计;经营决策、营销规划、市场调查和预测报告、促销方案、定价策略、商业函电;成本核算、销售核算、内部会计报告与分析;项目投资策略及方案、股权调整方案、董事会会议记录及相关决议;人力资源发展计划、薪酬方案、中高级职员的全部资料、兼职和聘用人员的合同协议、内部各考核体系考核资料;“机密级”:是重要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害;包括:所有产品的工艺流程图、工艺操作规程、生产过程的质量记录;经营战略、销售政策、营销计划、销售网络、销售渠道、客户档案、合同订单、营销管理制度、工作总结;采购渠道、进价策略、主要原材料技术指标;银行存款核算、往来核算、存货核算、所有者权益核算;人员调配方案、人员结构、员工录取过程;“秘密级”:是一般的商业秘密,泄露会使公司的安全和利益遭受损害;主要包括:一般的非标设备资料、整合体系手册、程序文件、内部审核、管理评审报告、长期投资核算、外部会计报告、档案室普通文件、员工薪资表等;第十二条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实行标识控制,加盖“绝密”、“机密”印章;在特殊情况下未进行标识的有关资料、文件仍然为商业秘密;第十三条商业秘密的密级及标识,由各部门依据本规定随时进行确定并标明保密级别;商业秘密在确定密级前,各部门应当按照拟定的密级,先行采取保密措施;第十四条各单位根据需要对商业秘密文件资料等载体进行密级变更和解密,应及时向知识产权管理部申报,经公司相关会议审查同意后,方可进行调整,知识产权管理部做好相应的记录;第十五条根据保密需要,对关键数据和软件等计算机信息采取加密或其它安全防范措施,防止泄密;第十六条未经部门负责人批准,不得对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进行复印或复制;得到许可复印或复制后,复印件或复制件与原件的密级相同;因工作需要使用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向部门负责人提出申请,部门负责人通知保密员对商业秘密及其复印件、复制件使用情况进行登记、记录;第十七条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的销毁由部门领导提出,经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报总经理批准后实施,有关部门做好记录;第五章商业秘密的确定和申报第十八条各部门在每年6月、12月初确认、修改本单位涉及的商业秘密事项,依据各单位报送备案的商业秘密事项汇总编制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并上报总经理批准;公司商业秘密一览表报送公司高管人员,而将各部门涉及的商业秘密以部门商业秘密一览表的形式单独发放;第十九条各部门每季至少召开一次保密工作例会,对涉及的商业秘密进行确认,对保密工作进行总结;当保密工作中出现新情况,各部门应当随时召开临时会议进行确认,必要时通知职能部门参加;第二十条公司实行保密信息报告制度;员工因工作需要,需要将保密信息向第三人披露或者由第三人使用的,应当事先得到部门负责人的许可,保密员做好登记;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产生保密信息、职务成果的,应立即向本部门保密员或部门负责人报告;员工在执行业务过程中,取得或将要取得其他企业的保密信息,应在事前或事后向本部门保密员报告;第二十一条各部门经办人员或项目负责人,在经办事项或项目结束后应立即将有关资料交本部门负责人审核,并归入本部门档案管理;各部门保密员须定期将本部门档案资料交公司办档案室统一管理;因工作需要,由员工个人保管的秘密载体,需征得部门负责人同意,保密员做好登记,保管人应严格履行保密职责;员工发生内部调动,须向原部门返还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保密员注销登记;员工离开公司时,个人保管的一切商业秘密资料及载体,应该全部返还公司,并须在本单位保密员监督下办理移交手续,未按此规定办理移交手续的,公司有权拒绝为其办理离开本部门或本公司的各种手续和出示有关证明;第六章商业秘密的使用权限第二十二条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有权了解全公司的技术、经营、管理各级秘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三条副总经理级:有权了解分管工作的商业秘密和公司机密级以下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四条部门负责人级:有权了解本部门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和公司一般级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该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五条项目负责人、各部门经办人员有权了解本职工作范围内的商业秘密,如因工作需要了解本部门其它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负责人批准;需要了解其它部门机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本部门和其它部门负责人批准,绝密级商业秘密需经总经理批准,并负保密责任;第二十六条全体员工对本职工作范围内所掌握的商业秘密,均有保密的责任和义务;第七章保密条款的约定第二十七条员工与公司签定劳动合同的同时,须与公司签订商业秘密保护协议,对掌握机密级以上商业秘密的人员在其签订的保密协议中,须明确竞业限制条款;部门负责人以上管理人员和对企业的竞争优势构成重要影响的关键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在任职期间须与公司签订竞业限制协议;第二十八条员工无论以任何原因离开本企业,在与企业结束劳动关系后,仍然对企业重要的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该秘密完全公开;第八章外来人员的管理第二十九条安保部门应加强人员进出的控制,并针对不同的对象,实行“回执卡”管理;“回执卡”上应注明来访人员的出入时间,如到下班时间尚有未离公司的来访人员,接待部门须主动向安保部门说明;一般情况下,未经预约说明或副总经理级以上领导批准,下班时间严禁外人进入公司;对来访者一律实行统一集中接待;有业务关系的来访人员,由门卫通知对口接待部门或个人接待,进入生产区须办理“进入生产区许可证”手续,并有专人陪同;进入涉密区域,须征得部门保密员或负责人同意;无业务关系的外来人员,不得进入厂区,接待人员在传达室会客;第三十条物资运出公司,实行物资出门证制度;凡运出物资,门卫需严格检查,任何物资出厂均需出具有权人员批准的出门证;第九章违反商业秘密保护的处罚第三十一条各部门没有及时按本办法的规定或相关要求对商业秘密采取保密措施,尚未造成失密后果的,给予以下处罚:秘密级:责任人罚款元;机密级:责任人罚款元,保密员罚款元;绝密级:责任人罚款元,保密员罚款元,部门负责人罚款元;第三十二条责任人无意泄露公司商业秘密,未造成经济损失的,酌情处警告以上处分;第三十三条责任人违反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保密协议和竞业限制协议,造成经济损失的,承担民事责任,赔偿企业因此遭受的全部损失或者部分损失;或根据签订的商业秘密保护协议,支付违约金;第三十四条责任人侵犯商业秘密情节恶劣、后果严重,构成犯罪的,依法移交司法部门追究其刑事责任;第十章检查与考核第三十五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检查本规定的实施;第三十六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负责该规定实施情况的考核;第十一章附则第三十七条本规定由知识产权管理部起草,并负责解释与修订;第三十八条本规定自年月日起实施;。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一、总则为加强对公司商业秘密的保护,维护公司的利益,制定本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员工及与公司有业务往来的合作伙伴。
二、保密范围1. 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技术资料、商业计划、合作伙伴及客户信息等。
2. 员工在工作中获取的任何公司商业秘密,都属于保密范围。
三、保密义务1. 公司员工应当严格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公司商业秘密泄露给任何第三方。
2. 外部合作伙伴在与公司进行业务往来时,也需遵守保密义务,不得将获取的商业秘密泄露给其他公司或个人。
四、保密措施1. 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类管理,对不同级别的商业秘密采取相应的保密措施。
2. 公司定期对员工进行保密知识的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护意识。
3. 建立完善的信息安全管理系统,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五、保密管理1. 公司设立专门的保密管理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工作。
2. 对于发现泄密行为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并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六、商业秘密的转移1. 员工在离职前不得擅自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书面申请并经公司同意后方可带走相关资料。
2. 公司是否同意离职员工将商业秘密带出公司,应当视具体情况而定。
七、保密责任1. 公司领导应当加强对保密管理工作的重视,确保保密制度的贯彻执行。
2. 公司员工应当积极遵守保密制度,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护。
八、违反保密制度的处理1. 对发生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员工,公司将严格追究其责任,给予相应的处罚。
2. 如因商业秘密泄露给公司造成经济损失的,公司将保留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九、保密制度的解释权公司保留对本保密制度的最终解释权,如有需要修订,应当由公司领导组织制定并征得大多数员工的同意。
十、附则本保密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正式执行,如有调整或修订应当通过公司内部通知方式向全体员工公布。
任何与本保密制度相违背的规定,均无效。
以上就是本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望全体员工严格遵守,共同维护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三篇篇一:XX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的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集团公司相关规定,结合公司实际,特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商业秘密,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际和潜在商业价值,采取合理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是公司重要的无形资产。
公司商业秘密所涉及的内容参照《XX公司秘密信息分级保护目录》(以下简称《分级保护目录》)事项确定。
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遵循“需要才知道”原则、“分割”原则和“隔离”原则,既要保守商业秘密又要有利于开展各项工作。
第四条本规定适用于公司总部及公司国内外子分公司及直属项目部(以下称所属单位)。
各所属单位也可根据自身业务情况制定实施细则。
第二章保密组织机构和职责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5类管理的原则。
第六条公司保密委员会负责公司商业秘密事项的归口管理工作,负责落实落实保密管理和技术防范措施,制定保密制度,建立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制,开展秘密保护的宣传教育,检查指导分公司商业秘密工作情况等。
第七条公司保密办公室(以下简称公司保密办)负责商业秘密日常管理工作,负责协调各部门、单位商业秘密保护的具体工作,检查保密制度的落实情况,会同法律、监察等有关部门调查、处理失、泄、窃密事件等。
第八条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涉密行政文件、资料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九条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范围内企业的生产、经营和法律信息等商业秘密的保护、管理,密级的确认和标识工作。
第十条公司各部门、分公司及项目部对本专业系统的保密工作负有指导职责。
第十一条公司信息技术部门负责公司涉密网络、信息系统、计算机和移动存储介质的保密管理工作。
第十二条公司所属各分公司保密领导小组负责本单位的商业秘密保护工作,根据条件制定本单位保密管理的实施细则,审定和管理本单位商业秘密保护重点单位、要害部门(部位),监督检查工作落实情况等。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正文:商业秘密是企业所拥有的非公开的商业信息,具有一定的经济价值并且对企业具有重要意义。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完整性,企业需要建立并实施一套完善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本文将详细介绍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内容与要求。
一、商业秘密的定义与分类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持有的对其经营活动具有重要商业价值,且未向公众公开的信息。
商业秘密可分为技术秘密、商务秘密和市场秘密等几个方面。
技术秘密主要指的是独特的技术方案、研发成果和生产工艺等;商务秘密包括企业的商业计划、市场推广策略和客户信息等;市场秘密则涵盖了竞争对手的商业行为、市场调研报告和营销数据等。
二、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1.明确商业秘密的范围和边界:企业应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内容,并将其列举于制度中,以免出现模糊和混淆的情况。
2.签署保密协议:与相关员工、供应商、合作伙伴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的保密义务。
保密协议应详细规定各方对商业秘密的保护责任和措施。
3.建立访问权限控制:建立适当的访问权限控制机制,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获得商业秘密相关信息的访问权限,以确保商业秘密不受未经授权的人员访问。
4.加强技术安全防护:建立并实施网络安全和信息安全管理制度,采取加密、防火墙、访问控制、数据备份等措施,对商业秘密进行技术防护。
5.加强员工教育培训:加强对员工的保密教育培训,提高员工保守商业秘密的意识,教育员工需履行的保密义务和应遵守的规范。
三、商业秘密的违规处理对于商业秘密的违规行为,企业应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保密。
具体违规处理措施可根据违规行为的轻重程度而定,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示、书面警告、禁止接触商业秘密、解除劳动合同等。
四、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商业秘密的保密期限是指商业秘密的有效期限,即商业秘密在保密期限内可以保持其保密性。
保密期限的长短应根据具体商业秘密的特性和市场竞争状况而定。
一般情况下,技术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长,可以达到数年甚至十几年;而商务秘密的保密期限相对较短,为数个月至数年。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一、引言商业秘密是企业生产经营活动中不可或缺的保密资产之一,也是企业核心竞争力的来源。
因此,建立和完善商业秘密管理制度是企业保护和提升自身核心竞争力的基石。
二、商业秘密的定义和范围商业秘密是指对产品、技术、经营管理等方面的秘密资料,具有商业价值,为非公开的、有保密需要的信息,在取得和使用上受到严格的限制。
商业秘密的范围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几个方面:1.技术秘密:如专利、研究报告、设计图纸、工艺流程等;2.商业信息:如销售计划、客户资料、市场调研分析等;3.财务信息:如预算、成本分析、财务报表等;4.组织管理信息:如人事档案、组织结构、管理计划等。
三、商业秘密的保护商业秘密的保护离不开企业的管理制度,以下是几个具体实施方法:1.加强物理保护:加强办公室、机房、实验室等地方的安全保护,使用专门的密文柜、电子锁等安全设备,确保秘密资料的真实性、完整性、保密性;2.专人管理:对涉及到商业秘密的职工任职前进行严格背景审查,签署保密承诺书,定期进行保密培训,确保其保密意识的日益增强;3.分级保护: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敏感程度,在保护措施、查询范围、存放地点等方面进行分级管理;4.监督检查: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监督管理,及时发现和纠正保密疏漏和问题,防止商业秘密泄露和丢失。
四、商业秘密的使用范围商业秘密的使用只限于企业内部员工在正常业务范围内,如有必要向外界透露商业秘密,应经过严格审批和签署保密协议,并按照相应的保密程序进行。
五、商业秘密泄露或丢失的应急处理商业秘密泄露或丢失是企业保密工作中不可避免的事故之一,企业需要建立健全应急处理机制。
一旦商业秘密被泄露或丢失,企业应立即启动应急预案,采取下列措施:1.迅速排查事故原因和泄露的范围;2.追究责任人的责任并进行严肃处理;3.采取措施尽可能减少损失,尽量挽回损失;4.按照法律规定,积极采取维权措施,通过法律手段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完整版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HEN system office room 【HEN16H-HENS2AHENS8Q8-HENH1688】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一、目的保护公司与客户的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安全与利益。
二、适用范围本规则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三、定义(一)公司的商业秘密系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1、不为公众所知悉,系指该信息不能通过公开渠道(如:报纸、新闻、出版物等)由外界直接获取;2、为公司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系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应用性,能为公司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竞争优势;3、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系指包括设置保密警示标识、制订保密条款、签订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的实施。
(二)?前款所述之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1、公司管理、财务、人事等方面的系统设计、制度文本内容及方法;2、公司公共关系的内容与方法;3、公司客户名册;4、公司经营计划与营销策略;5、招投标的规划与标底;6、客户资料;四、本制度所称之载体系指载有公司商业秘密内容的:(一)各种工作底稿、文本、电子磁盘及其他载体(含正本、副本、影印件、传真件、摘抄件);(二)公司《文件档案管理制度》规定的各类秘密文件、资料等。
五、保护原则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遵循积极防范、层级管理、既确保商业秘密之安全性又便利于各项工作的原则。
六、责任部门与人员(一)由综合行政部负责公司商业秘密监督、管理事宜。
(二)公司全体员工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
七、保护措施(一)在《****公司个人劳动合同》中明确规定商业秘密保护条款,员工在聘用期与解聘后规定期限内须承担规定的义务。
(二)公司根据需要,可要求专案和有关人员签订对特定事项的保密承诺书。
(三)行政部对电脑设定完整的文件目录和子目录系统,并根据需要设定管理密码,由专人控管;同时公司与密码控管人签定保密责任协议书。
(完整)商业秘密管理办法
(完整)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编辑整理:尊敬的读者朋友们:这里是精品文档编辑中心,本文档内容是由我和我的同事精心编辑整理后发布的,发布之前我们对文中内容进行仔细校对,但是难免会有疏漏的地方,但是任然希望((完整)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的内容能够给您的工作和学习带来便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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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管理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原则为保护XXX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经营秘密和技术秘密,下同),维护公司经济利益和商业信誉,防止有价值的信息流失,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等法律法规,特制订本办法。
第二条定义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并经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和定密的经营信息和技术信息.(一)不为公众所知悉—-是指该信息不能从公开渠道直接获取的.(二)能为权利人带来经济利益、具有实用性——是指该信息具有确定的可用性、能为权利人带来现实的或者潜在的经济利益或者竞争优势。
(三)权利人采取保密措施——是指订立保密协议,建立保密制度及采取其他合理的保密措施。
(四)权利人——是指依法对商业秘密享有所有权或者使用权的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
(五)经营秘密—-包括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下列秘密事项:公司有关发展规划、经营计划、财务计划、财务报告、财务账簿、统计报表、投资计划、论证方案、研究报告、合同文本、管理办法、销售方法、广告策略、客户名单、货源情况、工时定额、材料定额等可能危及公司经营安全的资料或事项。
(六)技术秘密——包括符合商业秘密定义的下列秘密事项:公司现有的或正在研制开发中的项目及产品开发策划,产品有关设计技术,专有技术,产品配方,生产诀窍,工艺流程,制造方法,工艺、实验数据,经验公式,计算机软件等方面的信息、资料图样、模型、样品等。
商业秘密保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保护规定为了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维护公司的合法权益,加强对公司各级各类商业秘密的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及《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规定,特制定此管理规定。
第一章一般规定第一条商业秘密公司的商业秘密是指不为公众所知悉、能为公司带来经济效益,具有实用性并经公司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包括公司的有关技术信息、业务信息、客户的商业秘密、人事薪酬信息等。
第二条适用范围本规定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第三条保密岗位保密岗位是指从事的工作涉及或掌握公司的商业秘密以及对公司的资金、财产和员工起重大作用或影响的岗位。
公司根据各岗位涉及商业秘密的性质及其影响,对各保密岗位进行分类,各类保密岗位具有不同的保密要求。
保密岗位的分类及各项要求,由公司法务部另行制定。
第四条保密范围公司保密范围如下:(1)与本公司发生营销关系的客户名单;(2)公司在经营活动中所发生的各类情报资料、计划或合同(协议)及相关文书;(3)公司在营销活动中所积累的特有的营销方式和手段;(4)公司包装设计和各类应用程序(包括软件开发应用、数据信息等);(5)公司财务资料(包括财务账目、会计凭证、审计报告等);(6)公司的各种会议、决议和内部重大事务的记录等;(7)公司带密级的各类文件(包括工艺技术文件、人事档案、工资状况等);(8)公司重要场所如质量检测区域、产品生产区域、产品研发区域等。
(9)其他需要保密的相关信息。
第二章保密规则与保密管理第五条密级确定公司商业秘密的密级按照如下原则确定:(1)公司产品研发方案、产品推广方案、客户资料、采购资料、新产品生产工艺流程、生产设备、图纸、员工薪资、财务数据等为绝密级;(2) 公司发展规划、经营情况、重要会议记录等为机密级;(3)公司现行或规划构思中的管理制度、管理文件、员工人事资料等为秘密级。
第六条保密规则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遵循以下规则:(1) 本公司各类人员都负有不泄露或为私利自己使用、允许他人使用或共同使用公司的技术、商业秘密的义务,并承担维护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责任;(2)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或经营活动中,凡知悉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负保护责任,并承担实施保密措施的义务;(3)本公司各类人员在公司的任职工作或经营过程中,可能获得或了解公司技术、商业秘密的,均应具有保密责任,并承担不泄露、不打听、不谈论的义务;(4)上述规定的保密范围的相关资料有密级资料外出时,要妥善保管。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公司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引言为了保护公司的商业机密,确保公司的竞争优势和经济利益,本文档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对商业机密的管理和保护措施。
所有公司员工必须遵守本规定,以确保商业机密的机密性和安全性。
2. 商业机密的定义商业机密是指任何与公司经营和运作相关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产品、客户、市场、财务、营销、策划、研发、人力资源等方面的信息。
商业机密可包括口头、书面或电子形式的信息。
3. 商业机密的分类为了更好地管理商业机密,公司将商业机密划分为以下三个等级:3.1 机密级机密级商业机密指的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重要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严重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只有经过授权的人员才能访问和处理机密级商业机密。
3.2 保密级保密级商业机密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一定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导致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仅限授权人员可访问和处理保密级商业机密。
3.3 内部级内部级商业机密是对公司经营和运作具有一定了解意义的信息,泄露可能对公司造成一定的经济损失和商誉风险。
只有内部人员可访问和处理内部级商业机密。
4. 商业机密的保护措施为了保护商业机密的安全和机密性,公司制定了以下保护措施:4.1 访问控制所有员工必须经过授权才能访问商业机密,且只能限于其工作职责所需的范围内。
公司将建立合理的权限和访问控制机制,确保只有授权人员才能访问商业机密。
4.2 物理安全公司将采取必要的物理安全措施,如门禁系统、监控摄像等,以防止未经授权人员进入存储商业机密的区域,并确保物理媒体(如文件、硬盘等)的安全。
4.3 电子安全公司将建立严格的电子安全措施,包括但不限于访问密码、防火墙、加密通信等,以保护商业机密的电子存储和传输过程中的安全性。
4.4 员工教育和培训公司将进行定期的员工教育和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机密的意识和重视程度,加强保密意识,确保员工遵守商业机密管理规定。
5. 商业机密的责任与违规处理5.1 责任所有员工都有责任保护商业机密,包括但不限于遵守商业机密管理规定、加强信息安全意识、正确处理商业机密等。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企业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保护企业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促进企业的创新发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公司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商业秘密保护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所有员工,包括全职员工、临时工、劳务派遣工、外聘人员等。
第三条本制度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对不为人所知,经营者为获取其经济利益而采取保密措施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第四条公司将依法保护商业秘密,维护国有企业的合法权益;企业商业秘密使用应当遵循公平、正当、诚信的原则,并加强涉密人员的教育培训。
第五条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责任属于所有员工,公司要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管理的培训。
公司还应通过内部文化建设、动态管理手段和精神损害责任约定来保护商业秘密。
第六条任何公司员工都有义务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保密性,知悉商业秘密的员工不得泄露、出售、非法获取或利用已知道的商业秘密,不得擅自使用或向他人透露。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第七条公司的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一)技术和产品设计图纸、规格、工艺、配方、数据、制作方法等技术信息。
(二)与公司经营状况、市场状况、企业形象、员工库等相关的商业信息。
(三)公司的商业计划、决策、战略和运营方式等商业管理信息。
(四)其他经公司认定并登记的商业秘密信息。
第八条公司的商业秘密须经具体认定为商业秘密,并登记备案后方可享受商业秘密的保护。
未经登记备案或未被认定为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属于本制度所保护的商业秘密。
第九条公司根据商业秘密的重要性和特性,设定商业秘密的保密等级,建立商业秘密的管理制度。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护第十条公司应当建立健全商业秘密保护制度,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保密、管理保密等制度。
(一)加强对商业秘密的辨识能力,加强对商业秘密的保管和管理。
(二)规范商业秘密的使用和披露行为,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三)建立商业秘密的发现、核实、登记、备案、审批等管理制度。
(四)制定商业秘密的存储和传输管理规定。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一、背景与概述商业秘密作为企业的重要资产之一,对企业的竞争力和持续发展有着重要影响。
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提高企业竞争力,制定和实施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势在必行。
二、定义与范围1. 商业秘密:指企业拥有、具有独立经济价值且对外界不易获取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市场信息等。
2. 信息管理范围:全体员工与企业有关的商业秘密信息。
三、保密责任1. 全体员工均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并应签署保密协议。
2. 任何员工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外界,包括但不限于口头、书面、电子、图形等形式。
3. 员工离职后,仍须继续遵守保密责任。
四、信息分类与标识1. 商业秘密信息按照重要程度和保密程度进行分类,设定不同的安全级别。
2. 商业秘密信息应当进行标识,明确标示“商业秘密”的字样。
五、访问及使用控制1. 企业将商业秘密信息进行权限控制,根据需要进行合理分级。
2. 对用户访问信息的权限进行认证,并建立审批机制。
六、存储与传输安全1. 商业秘密信息的存储应采取安全措施,确保不被非法获取。
2. 传输商业秘密信息时,应选择安全可靠的加密通道。
七、内部教育与宣传1. 企业应定期开展关于商业秘密管理的培训和教育活动,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
2. 在企业内部进行宣传活动,强调商业秘密的重要性以及违规行为带来的法律后果。
八、违规处理1. 对于违反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行为,将依法进行处理。
2. 经济惩罚、法律追究等措施将严格执行,以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
九、制度的修订与改进1. 根据实际需要,对商业秘密管理制度进行修订和改进,并进行适时的推广和培训。
2. 监督部门及时收集企业网络建设中存在的问题和建议,并及时处理和反馈。
十、附则本制度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并遵循国家法律法规以及相关政策的要求。
以上即为商业秘密管理制度的完整版。
企业应严格遵守该制度,保护商业秘密,提升企业竞争力,实现可持续发展。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1. 背景商业秘密是企业在经营活动中积累的重要资产之一,因此,为了保护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制定本规定。
2. 定义- 商业秘密:指企业在经营活动中具有商业价值,未公开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技术信息、经营信息、客户信息等。
- 秘密保护人:指企业内部负责商业秘密保护工作的责任人员。
- 秘密披露人:指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披露商业秘密的个人或组织。
3. 商业秘密保护的原则- 保密原则:所有商业秘密均应当得到保密,未经授权不得披露。
- 归属原则:商业秘密的归属权属于企业,员工在从事工作期间获知商业秘密的,应当保守秘密。
- 限制原则:未经授权,任何人不得使用商业秘密进行非法竞争行为。
4. 商业秘密保护的措施- 建立秘密保护制度:企业应制定相应的保护制度,规定商业秘密的保管、使用、披露等事项。
- 强化保密意识教育:企业应对员工进行保密意识教育,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意识。
- 加强信息安全管理:企业应采取技术手段和管理措施,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 控制披露风险:企业应对商业秘密的访问、传输和披露进行严格控制,确保商业秘密不被泄露。
5. 商业秘密保护的责任- 企业:负有保护商业秘密的责任,设计和执行相应的保护措施,并对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进行处理。
- 员工:负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不得将商业秘密泄露给第三方,不得将商业秘密用于非法竞争行为。
6. 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处罚- 员工:对于违反商业秘密保护规定的员工,将视情节轻重进行相应的纪律处罚,如警告、停职、解雇等。
- 秘密披露人:对于通过非法手段获取、披露商业秘密的个人或组织,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受到相应的刑事处罚。
7. 监督管理- 监督机构:企业应设立相应的监督机构,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与保护。
- 内部检查:定期进行内部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确保商业秘密的安全性和保密性。
8. 附则- 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生效,并适用于所有员工和相应的商业合作伙伴。
商业秘密与保密管理制度
商业秘密与保密管理制度1. 前言为确保公司的商业秘密得到充分保护和合理利用,维护公司的核心竞争力和商誉,订立本商业秘密与保密管理制度。
本制度适用于公司内部各级员工,包含全职员工、兼职员工、实习生等。
全部员工都应遵守并执行本规定。
2. 定义与范围2.1 商业秘密:指公司在正常经营活动中所涉及的,不为公众所知悉的商业信息,包含但不限于经营计划、市场策略、技术数据、客户信息、公司内部管理制度等。
2.2 保密项:指包含商业秘密的文件、文件夹、电子文档、图纸、产品样本、试验数据等载体。
3. 保密责任和义务3.1 公司全体员工都有保守商业秘密的责任和义务,包含但不限于:—不得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给外部人员。
—不得私自复制、保管、携带、传输公司的商业秘密。
—不得利用公司的商业秘密谋取个人利益或损害公司利益。
3.2 全部员工在入职时都应签署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责任和义务,并承诺终身保守商业秘密。
3.3 员工在离职或调动前,应如实告知已知悉的商业秘密内容,交还或删除相关保密资料。
4. 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4.1 物理措施:—公司内部的商业秘密文件应存放在专用密闭柜中,柜钥匙只限于特定授权人员持有。
—未经授权的员工不得随便进入保密办公区域。
—对于已经过期或不再需要使用的保密文件,应及时予以销毁。
4.2 技术措施:—公司内部的电脑系统应设置密码保护,定期更改密码。
—对于涉及商业秘密的电子文档和数据库应设立权限管理,限制访问范围和操作权限。
—外部传输商业秘密的电子数据应进行加密处理。
—离开办公场合时,员工应关闭电脑并锁定。
5. 商业谈判和合作的保密商定5.1 凡是参加商业谈判和合作的员工,应事先与参加方签署保密协议,明确双方保守商业谈判和合作所涉及的商业秘密。
5.2 在商业谈判和合作过程中,员工要严守保密义务,不得供应未经授权的商业秘密给外部人员。
5.3 商业谈判和合作文件和资料应妥当保管,不得随便复制或保管在个人电脑、云端存储等非授权设备中。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公司商业秘密管理,保护公司合法权益,依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规定,制定本办法;第二条本办法所称商业秘密,是指具有以下条件的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一)不为该信息的应用领域的人所普遍知悉;(二)具有实际的、潜在的商业价值;(三)经公司采取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第三条公司商业秘密管理坚持积极防范、有利工作的指导思想,遵循需要知悉原则和分割原则;需要知悉原则是指根据管理、科研、业务工作的需要,若不向员工授权掌握某项商业秘密就无法进行生产、工作或者达成某项交易,应使其知悉该内容;分割原则是指把完整的事项根据经营、管理不同环节分割成若干部分,每个环节只能知悉本部分商业秘密的内容;第四条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第五条公司对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分工负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第六条公司应把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列入各级领导议事日程,纳入公司各部门业绩考核指标体系;第七条公司保密、法律和宣传部门应经常性的加强员工保密教育,普及保密知识,不断提高员工的保密意识;第八条公司员工必须严格遵守本办法,认真履行保护公司商业秘密的义务;第二章管理机构和职责第九条公司知识产权领导小组对公司商业秘密保护工作实行统一领导,研究决定商业秘密保护重大事项;第十条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是公司商业秘密的归口管理部门;其主要职责是:(一)宣传贯彻国家保密法规和公司有关保密制度;(二)组织制定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规章制度;(三)监督指导公司商业秘密的管理及定密、标密工作;(四)负责出国携带资料或新闻宣传的保密审查;(五)检查指导计算机信息网络的安全保密工作;(六)调查处理公司失、泄、窃密事件;第十一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领导负责制;所属部门主要负责人是保密工作的第一责任人;第十二条公司对商业秘密的保护实行分工负责制,遵循“谁主管业务,谁负责保密”和“谁涉密,谁负责”的原则;公司分管保密工作的领导担负具体组织领导的责任,分管有关方面工作的领导负责分管工作范围内的保密工作;公司各部门负责各自职责范围内涉密事项的保密管理、监督和检查工作,并针对本部门业务工作实际制定专业性保密管理制度;第十三条公司各部门及所属部门应设立专兼职保密员岗位;专兼职保密员岗位职责是:(一)落实国家及公司各项保密规定,制定本部门保密事项的保密管理制度:(二)监督检查本部门保密工作,发现问题及时整改;(三)负责本部门商业秘密的定密、解密的工作;(四)协助调查处理本部门失、泄、窃密事件;第三章范围和密级划分第十四条在公司生产、经营活动中,某一信息泄露后会造成下列后果之一的,属于公司商业秘密保护范围:(一)影响公司改革和发展的事项;(二)影响公司营销活动的事项;(三)影响公司技术进步的事项;(四)使公司在商业竞争中处于被动或不利地位的事项;(五)使公司经济利益受到损害的事项;(六)影响公司对外交流和商业谈判顺利进行的事项;(七)影响公司的稳定和安全的事项;(八)影响公司对外承担保密义务的事项;(九)公司特别指定的其他保密信息;公司商业秘密包括技术、工艺、配方、数据、程序、设计、制作方法、客户名单、货源情报、产品价格、产销策略、招投标文件、计算机程序及相关文档、公司发展规划、投资计划、财务状况、法律事务、重大改革方案等;第十五条公司商业秘密密级按重要程度划分为AAA级、AA级、A级三个等级;关系到公司生存与发展及重大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A级,关系到公司发展及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A级,影响公司经济利益的应划为A级;第十六条公司商业秘密项目的确定和修改应遵循“谁产生秘密,就由谁定密”的原则,依照以下程序办理:一密源产生部门拟出保密项目,本部门保密员审核、本部门主要负责人签批确认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汇总后报公司知识产权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执行;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将对保密项目实行动态管理;第四章标识和保密期限第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的标志为“△”,“△”前标密级,“△”后标保密期限;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设计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应依照公司涉及保密项目的内容选定;保密期限一般不超过10年,特殊情况可以定为长期;标注密级时应同时标注保密期限;第十八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在发文稿纸上的相应栏目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十九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各类公文、领导讲话、报表、资料等纸介质秘密载体做出密级和保密期限标识;第二十条密源产生部门应对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磁介质、光盘介质等秘密载体严格按照存储文件同样的密级进行管理,在适当位置加盖“公司商业秘密保密标记章”,做出标识;第五章保护措施第二十一条本办法所指的商业秘密保护措施,包括建立保密制度、做出保密标识、加盖保密标记、附注保密文字说明或提出口头保密要求、签订保密协议、在劳动合同中订立保密条款等合理措施;第二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内部保卫工作;未经许可,非本公司人员不得进入公司办公及会议场所;第二十三条公司应加强对重点涉密区、保密部门及涉密部位的管理;一公司领导办公区为特别保密区,总经理办公室、财务、技术、事务、信息、采购、销售等部门重点涉密部门;二特别保密区、重点涉密部门、重点涉密部位,未经许可,无关人员不得进入或接触;第二十四条公司必须与重点涉密部门、部位和岗位的重点涉密人员,以及所有涉密人员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协议,明确保密范围及双方的权利义务和违约责任;对上岗、在岗、离岗各环节实行严格监督,发现不适合在涉密岗位工作的人员应及时调离;第二十五条公司应严格控制商业秘密知悉范围,严格按规定的数量制作商业秘密载体,严格按指定范围组织阅读和使用,并对接触和知悉内容的人员做出文字记载;第二十六条公司应完善商业秘密载体收发、传递、借阅、复制、管理、销毁等管理工作;一收发商业秘密载体,应当履行清点、登记、编号、签收等手续;二传递商业秘密载体,送往外部门的,必须通过机要方式寄送,严禁通过电子邮件、传真方式传递;商业秘密载体不得携带和邮寄出境;特殊情况下确需携带时,必须履行保密审查手段,并采取严格的保护措施;三借阅AAA级、AA级载体应经本部门主管领导批准;四复制商业秘密载体应经密源产生部门主要负责人或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人批准,复制的商业秘密载体应视同原件管理,不得改变其密级、保密期限和知悉范围;五销毁商业秘密载体应经本部门主要负责人批准,并履行登记手续,严禁将商业秘密载体作为废品或垃圾出售给个体商贩或者废品收购点;六商业秘密载体应当由各部门设置安全可靠的保密设备保存,并由专人管理,阅办后要及时清退、归档;第二十七条公司应对计算机和网络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计算机应设置用户口令,关键数据和软件应加密;电子邮件和语音信箱密码应加强防护;二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不得存储在公用电子、私人电脑或私人用途的移动硬盘内;未经批准,严禁将涉密笔记本电脑带离保密办公区域;三涉密计算机信息系统应该采取系统访问控制、数据保护和系统安全保密监控管理措施;四涉密计算机网络应当与公共信息网络实行有效地物理隔离;严禁涉密计算机网络及用于处理涉密信息的计算机直接或间接与公共信息网络相连;第二十八条公司应对涉密会议采取严格的保密措施;一会议场所应当具有屏蔽保密效果或保密条件,不得使用无线话筒;二会前应对与会人员宣布保密纪律;三不得采用电视或会议的形式召开AAA级内容的涉密会议;四涉密会议文件、资料必须加注保密标识,严格控制发放范围并做好登记,重要涉密文件资料应当标明“会后收回”字样,会议休会或结束时,会议主办部门及时收回清点、登记;第二十九条公司应当加强计划、营销等方面的保密工作;严禁泄露货源、库存、价格等信息;第三十条公司应加强项目投资计划、商务谈判、招投标等关键环节的保密管理;一谈判或合作前签订保密协议或者订立保密条款,明确商业秘密的具体范围、保护措施、保护义务、违约责任等;二参与项目谈判、招投标的人员,应当签订保密协议;第三十一条公司在新闻宣传、学术交流等活动中实行保密审查制度;一对外公开发表的论文和新闻,应由发布人所在部门进行保密初审,然后报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进行保密审查;二对外宣传和举办展览,参加评审会或鉴定会,参加学术交流活动的论文、交流材料等,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应由密源产生部门进行保密审查;第三十二条公司应加强外来人员参观考察和交流过程中的保密管理,合理安排行程路线,重要涉密部门、部门、装备禁止参观或者拍照;第三十三条公司在涉外经济技术合作等活动中,应严格遵守涉外工作保密的有关规定,对确需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应事先签订保密协议,严格界定提供和使用的范围,办理审批手续;第三十四条公司应在合作研究与开发、专利转让、委托加工等活动中做好商业秘密的保护工作;一委托或合作研究与开发项目时,应订立保密协议、对涉密的具体内容、使用范围、权利归属、商业秘密的披露及保密义务,以及项目完成后商业秘密的管理、使用,违约责任等应做出约定;二转让科技成果、专利技术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约定许可使用的地域、时间、内容、使用方式、使用费用及违约责任等;三委托加工产品、提供设备或承销其产品时,涉及商业秘密的,应订立保密协议,对该商业秘密的范围、保护措施、禁止转让、违约责任等做出明确规定;第三十五条商业秘密的解密按以下程序办理:一商业秘密事项保密期限届满,自行解密;二保密期限未到,原定保密部门或有关部门认为需提前解密的,应报本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审核,解密时应在原密级旁标明“解密”字样并做好登记;三保密期限需要延长的,由原定保密部门确定;第三十六条公司对国家机关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商业秘密的信息资料,应向国家机关说明情况并请求予以保密;第三十七条公司商业秘密受到侵害时,应该及时通过行政或法律途径予以解决;第三十八条公司对为保护公司商业秘密做出突出贡献的所属部门、员工应当给予表彰或者奖励;第三十九条公司对违反本办法造成重大泄密隐患或泄密事件的所属部门员工应该视情节轻重和危害程度给予相应的处罚;第六章员工的保密义务和权利第四十条公司与员工签订劳动合同时,应订立保守公司商业秘密的条款或签订商业秘密保密合同作为劳动合同的附件,明确保密的范围、内容、责任和义务、期限及违约责任;公司有权拒绝聘用不签订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的人员;第四十一条公司员工应谨慎、妥善保存涉及公司商业秘密的一切有关资料、记录、软盘、设备等,不得实施下列行为:一以盗窃、利诱、胁迫或其他任何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二违反公司有关保密规定或与公司签订的劳动合同、保密协议,披露或提供本公司的商业秘密;三未经本公司许可,将公司商业秘密用于指定目的以外用途;四协助他人,以不正当手段获取本公司商业秘密;五非法侵害、利用他人商业秘密;六泄露因执行职务知悉的他人商业秘密;第四十二条员工与公司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仍对公司商业秘密承担保密义务,直至保密期限届满;一原保管的涉密文件、资料、物品应当全部退还公司并办理移交手续;二不得利用其所知悉的公司商业秘密为自己或他人谋取利益;三终止或解除劳动关系后三年内,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到与公司生产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且有竞争关系的其他用人部门任职,也不得自己生产与公司有竞争关系的同类产品或经营同类业务;员工遵守前款规定,造成实际损失并提出补偿请求的,公司可以根据实际情况,分期给予适当补偿;第四十三条公司员工应司法、行政、立法等机构要求披露或提供涉及公司的商业秘密信息资料的,应立即报告公司,并配合公司采取适当措施;第四十四条员工发现商业秘密泄露,应及时向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报告,协助相关人员调查并采取积极有效地补救措施;第四十五条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员工保密义务解除:(一)商业秘密保密事项期限届满;(二)公司正式公开披露该保密事项;(三)公司违反保密协议或保密条款约定义务的;第四十六条公司与员工双方因商业秘密保护发生争议的,应当协商解决;经协商不能达成一致的,可按以下方式处理:一属于劳动争议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规定的劳动争议处理程序解决;二属于其他争议的,可通过仲裁、诉讼途径解决;第七章附则第四十七条本办法由公司知识产权管理部负责解释;第四十八条本规定自发布之日起实施;编制:审核:批准:日期:日期:日期:。
公司商业秘密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维护本公司的合法权益,增强企业核心竞争力,确保公司商业秘密的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中华人民共和国反不正当竞争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公司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适用于公司所有涉及商业秘密的部门、岗位和员工。
第三条本制度的目的是:1. 合理使用、有效管理公司商业秘密;2. 防止商业秘密被非法获取、使用、泄露;3. 保护公司商业秘密不受侵害,维护公司合法权益。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范围和分类第四条本公司商业秘密包括但不限于以下内容:1. 技术秘密:包括产品设计、生产工艺、技术配方、技术流程等;2. 经营秘密:包括市场分析、销售策略、客户信息、合作伙伴信息等;3. 管理秘密:包括公司组织结构、管理制度、财务状况等。
第五条商业秘密分为以下类别:1. 一级商业秘密:对公司有重大影响,一旦泄露将造成严重后果的秘密;2. 二级商业秘密:对公司有一定影响,一旦泄露将造成一定后果的秘密;3. 三级商业秘密:对公司有一定影响,一旦泄露将造成轻微后果的秘密。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管理第六条公司最高管理者担任商业秘密管理组织的总负责人,设立商业秘密管理领导部门(以下简称“保密委员会”)和专责执行部门(以下简称“保密办公室”)。
第七条保密委员会负责:1. 制定和修订公司商业秘密保密制度;2. 审定商业秘密的类别、范围和保密措施;3. 组织开展商业秘密保护工作。
第八条保密办公室负责:1. 负责商业秘密的登记、管理和保护;2. 负责商业秘密的培训和宣传教育;3. 负责商业秘密泄露事件的调查和处理。
第九条各部门、岗位负责人为商业秘密保护的第一责任人,负责:1. 确定和修改本部门、本岗位的商业秘密事项和范围;2. 制定和落实本部门、本岗位的商业秘密保密措施;3. 加强员工保密意识教育。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十条公司采取以下措施保护商业秘密:1. 对涉及商业秘密的文件、资料、设备等进行分类管理,并采取物理、技术、管理等措施确保其安全;2. 对接触商业秘密的员工进行保密培训,签订保密协议;3. 对离职员工进行保密审查,防止商业秘密泄露;4. 建立商业秘密泄露应急预案,及时处理泄露事件。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完整版)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商业秘密管理制度完整版一、背景介绍在商业竞争日趋激烈的环境下,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显得尤为重要。
为确保商业秘密的保密性和管理合规性,本公司制定了本《商业秘密管理制度》。
该制度旨在规范公司内部对商业秘密的管理、保护和使用,以维护公司核心竞争力和市场份额。
二、定义和分类1. 定义商业秘密是指公司拥有、采用了合理的保密措施的非公开信息,具有商业价值,并且对于合理获得该信息的人群来说是机密的。
2. 分类根据商业秘密的性质和重要性,我们将其分为以下三类:- 核心商业秘密:对公司竞争力有重大影响,一旦泄露将造成巨大损失。
- 重要商业秘密:对公司经营和发展有一定影响,但泄露风险相对较低。
- 一般商业秘密:对公司业务有一定帮助,但其泄露对公司的影响较小。
1. 保密原则- 内部保密:员工在公司内部接触到的商业秘密必须保密,不得向公司外部人员泄露。
- 知情权限管理:只有具备合法权限的员工才能接触、使用和传递商业秘密,且需要签署保密协议。
- 安全保护:秘密信息必须存放在安全的场所,电子文档加密,并定期备份。
2. 秘密标识和分类- 商业秘密必须进行标识和分类,并定期进行审查和更新。
- 在秘密文件和资料上必须加上"商业秘密"字样,并注明密级。
3. 授权与审批- 任何商业秘密使用、传递和共享都需要经过明确的授权和审批程序。
- 授权和审批程序根据秘密信息的分类和重要性进行灵活调整。
4. 变更管理- 对商业秘密变更的信息必须及时更新,并告知相关人员。
- 有关商业秘密变更的公司内部流程和规定都应得到合规执行。
1. 商业秘密保护责任- 公司内部指定专门团队或部门负责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
- 各级管理人员应积极履行商业秘密保护责任,确保员工的秘密意识。
2. 商业秘密的获取与使用- 在员工招聘和培训过程中,明确告知商业秘密保护的重要性,要求员工签署保密协议。
- 员工获取商业秘密应通过内部授权和审批程序,并在使用前进行必要的保密培训。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商业秘密管理规定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规范员工的行为,制定本管理规定。
第二章:商业秘密的界定第二条商业秘密是指企业拥有的、对于外界来说具有实际或潜在的经济价值,经企业采取保密措施并确有对其保密的意图的技术信息和商业信息。
第三条技术信息是指企业的专利技术、商标、工艺、设计等技术方面的知识或创意。
第四条商业信息是指企业的商业计划、财务报表、采购合同、客户名单等具有商业价值的经营管理活动的信息。
第三章:商业秘密的保密责任第五条公司员工需保持对商业秘密的机密性,并承担相应的保密责任。
第六条公司将对员工进行商业秘密保护的教育培训,提高员工对商业秘密的保密意识。
第七条公司员工在离职后仍需对掌握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责任,不得向任何未授权的第三方披露。
第四章:商业秘密的保护措施第八条公司将商业秘密进行分级管理,根据其重要性采取不同的保密措施。
第九条公司对商业秘密进行加密、标识、存储和传输的安全管理,确保其不被泄密或非法获取。
第十条公司员工需妥善保管商业秘密相关文件、电子数据和实物资料,不得私自复制、转移或丢失。
第五章:商业秘密的违规处理及处罚第十一条对于违反商业秘密保密责任的公司员工,公司将视情况采取相应的处罚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口头警告、书面警告、降职、停职、解雇等。
第十二条对于盗取、泄露、非法获取商业秘密的行为,公司将追究其法律责任,并保留依法向其索赔的权利。
第十三条公司将建立举报机制,鼓励员工及时向公司汇报涉及商业秘密的违法行为,并保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第六章:附则第十四条对于未尽事宜,公司保留进行解释和补充的权利。
第十五条本管理规定自颁布之日起施行,并适用于公司全体员工。
以上是商业秘密管理规定的内容,公司员工需严格遵守,共同保护公司的商业秘密,维护企业的利益和声誉。
任何违反规定的行为将承担相应的法律和纪律责任。
同时,公司将持续加强对商业秘密的管理和保护,保证商业秘密的安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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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业秘密管理规定
2001年 8月版)
第一章 总则
为了保护本公司在生产、 经营、 管理和科研活动中积累、 创造的知识经验及智力劳动成
果,促进企业经济发展, 推动企业科技进步,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 结合本公司实际,
制定本规定。
定中保密文件的规定进行管理。
第一条 第二条
本规定适用于本公司各部门和每一位员工。
第三条 公司每一位员工对公司拥有的商业秘密负有保密义务,
不得刺探与本职工作无关的公司 第四条 第五条 四) 第六条 第七条
的商业秘密, 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公司的商业秘密, 非经公司书面同意不得以任何形式
使用公司的商业秘密, 不得在公共场所谈论公司的商业秘密, 不得私自保存公司的商业
秘密。
第二章 保密机构
公司总经理办公室负责公司的商业秘密管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检查、监督、落实各部门执行保密规章制度的情况;
开展保密宣传教育,组织学习保密工作知识,增强员工保密意识;
表彰、奖励保密先进部门和个人,处罚违犯保密制度的部门和个人。
公司各部门经理负责本部门的保密工作,其具体职责如下:
根据公司的保密规章制度,采取有效措施搞好本部门的保密工作;
经常检查本部门的保密工作,严防泄密发生;
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反映本部门保密工作存在的问题;
向公司总经理办公室提出本部门在保密工作中表彰、奖励或者处罚的建议。
第三章 保密文件管理
第一节 保密文件分类及标记
本规定所指的文件, 磁盘、光盘、胶片、 对包括样品、样机、 包括以文字、 幻灯片、照片、 图表、音像以及其它记录形式, 以公文、 书刊、函件、
录音带、录像带等为载体的资料。
模型、模具、涉密计算机等在内的其它商业秘密载体应当参照本规
第八条 公司需要保密的文件必须清楚标明密级和保密期限。
第九条 公司保密文件的密级及其标识分为:
一) 商密 AAA 级――最重要的商业秘密。
一旦泄露, 将使公司的生存和利益遭受巨大的
损失,还会造成以下的后果;
应当在正文首页左上角位置盖“商密 AAA ”字样的保密章。
(二)商密 AA 级文件一一重要的商业秘密。
一旦泄露将使公司的利益遭受严重的损失或
者造成管理上的困难。
应当在正文首页左上角位置盖“商密
AA ”字样的保密章。
应当在正文首页左上角位置盖“商密
A ”字样的保密章。
第二节 保密文件内容
第十条 商密 AAA 级文件包括:
公司的合作计划和公司领导做出的重要决策; 公司进行的技术调查和发展情况分析,新产品开
发、生产和设备应用的新原理; 原材料配方、关键流程的工艺图纸,计算机软件的源程序、目
标程序和相关文档;
公司与客户签订的、 公司承担保密义务的商业秘密或者承诺不得对外泄露内容的合
同;
列入国家保密范围的技术、资料;
与国内客商或外商进行新的、关键性的发展项目合作过程,在谈判阶段,可能引起
公司失去竞争能力或遭受重大经济损失的情况; 总经理认为应当定商密 AAA 级的其他内容。
第十一条 商密 AA 级文件包括:
一)对公司的发展起重要作用,但不起关键性作用的合作计划和策略;
二)对公司不是特别重要,也不在国家保密范围内的技术调查、发展情况分析、新产品及 设备资料;
三)对公司重要、但比竞争对手没有绝对优势的生产和服务过程;
四)与国内客商或外商进行新的、不是关键性的合资工程发展项目,在实施阶段,一旦泄露
可能对公司的竞争产生不利影响的;
五) 公司比竞争对手占有绝对优势的生产和服务过程;
五)公司高层会议的记录和生产管理报告中须定商密 AA 级的资料;
1) 引起公司的紧张和不安或者带来特别严重的经济损失;
2) 对公司超过竞争对手的关键性竞争优势造成损害;
3) 引起法律纠纷。
三)商密 A 级文件
般的商业秘密。
一旦泄露,将给公司的利益带来损失。
四) 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