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最终定稿)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最终定稿)](https://img.taocdn.com/s3/m/11c44d17492fb4daa58da0116c175f0e7cd11982.png)
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最终定稿)第一篇: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的通知各街道党工委、街道办事处,各直属党(工)委、党组,区委和区级国家机关各部门,各群众团体:《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试行)》试行一年来,对于加强政府主导城中村改造,规范改造行为,推动我区城中村改造工作起到了重要作用。
但同时在工作实践中,也出现了少数村民借城中村改造突击抢建、加盖房屋等问题,不但增加了城中村改造成本和安全隐患,也造成了资源的严重浪费。
为了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减少村民不必要的经济损失,维护村民的合法利益,根据我区实际,对《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试行)》进行了修订和完善。
现将修订后的《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原改造拆迁安置试行办法同时废止。
城中村改造是我区破解发展难题、改善城中村人居环境、提升城市品位、统筹城乡发展的重要举措,也是一项事关雁塔长远发展的重要工作。
各街道、各部门要组织街道、村组干部认真学习本《办法》,熟悉和掌握我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的思路、原则、利益导向等基本内容,并在具体工作中认真贯彻落实。
要加大宣传力度,将本《办法》在各村内显著位置张贴,广泛宣传,引导村民遵守本办法规定,自觉杜绝抢建、突击加盖房屋等非规范性建房行为。
要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理顺工作机制,努力突破改造难点,由点及面,成片推进,加快城中村改造进程。
中共西安市雁塔区委西安市雁塔区人民政府2010年7月26日西安市雁塔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办法为保障我区城中村改造拆迁建设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参照《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估价暂行规定》等法规文件,结合我区实际,制定本办法。
雁塔区范围内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不含高新技术开发区、曲江新区和浐灞生态区、航天基地范围内的城中村),必须严格遵照此办法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1b4f329a22d7375a417866fb84ae45c3b35c2e5.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0.11.05•【字号】市政发[2010]74号•【施行日期】2010.11.0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村镇建设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规范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10〕74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改造工作,加快改造工作步伐,确保被拆迁群众按时回迁。
根据《物权法》、《房地产管理法》和《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中村改造回迁安置有关问题通知如下:一、关于回迁安置工作问题(一)按照“政府主导,以区为主”原则,各区城改办为安置房建设和回迁安置工作的责任主体,具体负责组织实施辖区内城中村改造项目回迁安置各项工作。
(二)各区城改办应制定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方案。
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方案应依照城中村改造相关政策并符合经批准的该项目拆迁实施方案以及与被拆迁人签订的协议,上报市城改办备案。
二、关于安置房建设问题(三)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实际情况,在西安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建设工程质量安全监督站(以下简称市城改办质安站)成立前,质监机构未介入但已开工建设的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在符合改造方案、规划、消防等要求,并进行了强制性检测质量合格后,由市城改办指导,各区城改办及项目改造主体等相关单位对安置房建设工程可先进行工程质量验收,待相关手续齐备后,在市城改办质安站办理竣工备案手续;对于市建委质安站已介入监督的改造项目建设工程,由市建委质安站完成后续监督工作,待手续齐备后,在市建委质安站办理备案手续。
市城改办质安站成立后,改造项目应当按照有关规定到市城改办质安站办理相关手续。
(四)城中村改造项目安置房建设工程进行质量验收后,由市城改办以项目为单位给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发函委托进行房屋测量并出具测量成果。
李建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与征收或者征用房屋二审行政判决书
![李建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与征收或者征用房屋二审行政判决书](https://img.taocdn.com/s3/m/b03f633efd4ffe4733687e21af45b307e871f927.png)
李建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与征收或者征用房屋二审行政判决书【案由】行政行政行为种类行政征收【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法院】陕西省高级人民法院【审结日期】2021.03.09【案件字号】(2021)陕行终67号【审理程序】二审【审理法官】马小莉涂道勇杨成会【审理法官】马小莉涂道勇杨成会【文书类型】判决书【当事人】李建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当事人】李建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当事人-个人】李建辉【当事人-公司】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代理律师/律所】徐晓倩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陈峰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律所】徐晓倩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陈峰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代理律师】徐晓倩陈峰【代理律所】北京市京师律师事务所泰和泰(西安)律师事务所【法院级别】高级人民法院【原告】李建辉;西安市长安区人民政府【权责关键词】合法违法合法性审查合法性驳回起诉维持原判【指导案例标记】0【指导案例排序】0【本院查明】本院经审理查明:在一审庭审中,长安区政府认可2018年11月28日作出涉案59号《房屋征收决定》,涉案项目于2019年11月26日实施,59号《房屋征收决定》在2019年11月26日公布。
二审中,李建辉认可59号《房屋征收决定》于2019年11月26日在村里张贴并知道该征收决定。
经一审法院释明,李建辉将其诉讼请求变更为撤销59号《房屋征收决定》。
其余事实与一审一致,本院予以确认。
【本院认为】本院认为:本案的争议焦点一:李建辉主体资格及起诉期限问题。
经审查,李建辉系西安市长安区XX街XX村村民,其房屋在59号《房屋征收决定》确定的范围内,对此,双方均不持异议,因此李建辉具有原告主体资格。
2019年11月26日,长安区XX号《房屋征收决定》,该决定未告知起诉期限,根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诉讼法〉的解释》第六十四条:“行政机关作出行政行为时,未告知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起诉期限的,起诉期限从公民、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起诉期限之日起计算,但从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行政行为内容之日起最长不得超过一年。
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
![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https://img.taocdn.com/s3/m/57ebcfd376a20029bd642d6e.png)
徐家寨城中村改造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广天苑小区关键词:地铁南站核心居住区、大学城、西安地铁、西安地铁2号线南站。
目录一、概述二、项目概况三、开发项目现状调查四、市场分析和建设规模确定五、项目定位和规划设计方案选择六、资源共给条件分析七、环境影响评价八、项目开发组织机构各管理费用研究九、开发建设计划编制十、项目经济及社会效益分析十一、结论及建议一、概述西安市第四次城市规划,以科学规划为先导,优化城市布局,按照“一城多心”和“九宫格局”的城市布局,大力推进“新老分治”。
完善公路、铁路、民航相协调的对外交通运输体系,健全以公交为主体,各种交通方式相结合的多层次、多类型的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加快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咸阳国际机场和铁路枢纽扩能等项目建设,地铁二号线建成通车,全面贯通三环路。
加大历史文化遗产保护和利用力度,重点保护和利用四大遗址、重要文物古迹和历史街区,建设唐大明宫、汉长安城国家历史遗址公园,通过古迹保护、景点标识、标志性建筑复原等方式,展现世界历史文化名城的独特魅力。
西安市第四次城市规划中二环内区域为核心发展成商贸旅游服务区;东部依托现状发展成国防军工产业区;东南部结合曲江新城和杜陵保护区发展成旅游生态度假区;南部为文教科研区;西南部拓展成高新技术产业区;西部发展成居住和无污染产业的综合新区;西北部为汉长安城遗址保护区;北部形成装备制造业区;东北部结合浐灞河道整治建设成居住、旅游生态区。
本项目所在区域作为“九宫格局”最南边韦曲镇板块将迎来更大的发展契机。
本项目东面正是即将建设的西安地铁2号线南站,本项目所在村徐家寨正是紧抓这千载难逢的机遇开始了徐家寨城中村整体改造。
二、项目概况广天苑小区本项目地处西安市长安区长安街以西,大学路以南, 潏河以北,西京路(西京大学)以东。
本项目东面是即将建设的西安市地铁2号线南站,南面有潏河沿河绿化生态带,西部和南部均是大学城区域,同时距离西面正在建设的30万平方米太阳新城水岸新城仅300百余米。
2024年西安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2024年西安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https://img.taocdn.com/s3/m/50d1d9b632d4b14e852458fb770bf78a65293aec.png)
2024年西安市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
根据国家和地方相关规定,就您的房屋拆迁安置事宜,经双方友好协商,达成以下补偿协议:
一、房屋拆迁政策执行
1.1 房屋拆迁是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和西安市政府规定执行的。
拆迁补偿标准参照西安市相关政策执行。
二、安置方式
2.1 我方将根据您的意愿和拆迁政策,提供相应的安置房或者经济补偿。
三、拆迁补偿标准
3.1 拆迁补偿标准包括房屋补偿、过渡费、搬迁费等相关费用,根据拆迁政策进行执行。
四、房屋产权过户手续
4.1 房屋产权过户手续将由双方共同办理,确保房屋产权合法有序转移。
五、其他事项
5.1 在签署本合同之前,双方已明确了解并接受了拆迁政策及相关补偿标准,有任何争议应协商解决,如协商不成,可向相关部门申诉。
六、合同变更和解除
6.1 双方经协商一致的情况下可以对合同内容进行修改和解除。
七、合同生效
7.1 本合同自双方签字盖章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两份,双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以上为双方房屋拆迁安置补偿合同的详细内容。
感谢您的阅读与配合。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https://img.taocdn.com/s3/m/b0218c126d85ec3a87c24028915f804d2b168761.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西安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1.01.07•【字号】市政办发[2011]6号•【施行日期】2011.02.0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区划地名正文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的通知(市政办发〔2011〕6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已经市政府第14届13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西安市人民政府办公厅二○一一年一月七日西安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办法第一条为规范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管理工作,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物权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城市房地产开发经营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本市行政区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的建设活动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本办法所称公建配套设施,是指为保障居住区城市功能和社会管理服务所建设的设施。
第四条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是本市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行政主管部门。
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经济技术开发区管委会负责本辖区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国际港务区、沣渭新区、纺织城地区综合发展区、大兴新区管委会(办公室)受市建设行政主管部门委托负责本辖区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市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办公室负责城中村和棚户区改造项目的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国土资源、规划、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民政、教育、卫生、文化、体育等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各自职责,做好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阎良区、临潼区、长安区及市辖县建设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居住区公建配套设施建设的管理工作。
西安市碑林区拆迁改造征收计划
![西安市碑林区拆迁改造征收计划](https://img.taocdn.com/s3/m/183904134a73f242336c1eb91a37f111f1850d2e.png)
西安市碑林区拆迁改造征收计划【原创版】目录1.西安市碑林区拆迁改造征收计划背景2.拆迁改造涉及的区域和项目3.拆迁改造的具体措施和补偿标准4.拆迁改造的意义和影响5.预计拆迁改造的时间表正文近年来,西安市碑林区为了加快城市化进程,提升城市品质,决定对区域内的部分城中村和旧城区进行拆迁改造。
这不仅是西安市碑林区发展的必然趋势,也是改善居民生活条件,提升城市形象的重要举措。
拆迁改造涉及的区域和项目包括:刘家庄、仁厚庄、黄埔庄、祭台村、白庙村等 9 个城中村,以及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长安路街道片区。
这些区域的拆迁改造将分为多个阶段,按照规划逐步推进。
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政府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如征收动迁服务采购项目,以确保被拆迁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同时,政府还将制定合理的补偿标准,为被拆迁居民提供合理的住房安置和货币补偿,确保他们在拆迁后能够维持原有的生活水平。
拆迁改造的意义和影响深远。
首先,拆迁改造将极大地改善被拆迁区域的城市面貌,提升城市品质。
其次,拆迁改造将为区域内的居民提供更好的生活条件,改善他们的生活质量。
最后,拆迁改造还将促进区域内的经济发展,为城市发展注入新的活力。
预计拆迁改造的时间表如下:首先启动刘家庄、仁厚庄等 9 个城中村的拆迁改造工作,然后在适当的时机启动西安市碑林区小雁塔历史文化片区综合改造项目长安路街道片区的拆迁改造工作。
整个拆迁改造过程将按照规划逐步推进,预计在未来几年内完成。
总之,西安市碑林区拆迁改造征收计划是一项旨在提升城市品质,改善居民生活条件的重要举措。
在拆迁改造过程中,政府将采取一系列具体措施,确保被拆迁居民的权益得到保障。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市政发[2010]69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市政发[2010]69号](https://img.taocdn.com/s3/m/7b383449f11dc281e53a580216fc700abb6852a8.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补充通知(市政发〔2010〕69号)各区、县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工作部门,各直属机构:为加快推进我市城中村改造工作,确保城中村改造工作顺利、有序进行。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近年来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中出现的新问题,在《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7〕157号)的基础上,补充通知如下:一、关于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问题城中村(包括已撤村建社区,但还未完成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的社区)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是城中村改造的重要内容,关系到广大村民(农转居民)的根本利益,市、区农业或农工部门应切实组织实施好改制工作;市工商部门应本着从推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切实解决城中村问题,使城中村改造顺利实施的原则,研究制定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公司注册办法和程序,确保改制后公司注册顺利进行;加强改制公司管理工作,确保改制公司依法有序管理和经营,促进公司发展。
城中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注册公司可遵循以下原则进行:(一)改造村的经济体制改革方案经村民会议(本村十八周岁以上村民的过半数或者三分之二以上的户的代表参加)应当到会人员的过半数通过,报所在区农业或农工部门依法审批(个别区部分改造村由街道办事处管理的,可由街道办事处直接审批)后由村民委员会(社区居民委员会)组织实施。
(二)根据我市城中村改造实际,各改造村集体经济组织应依法注册为有限公司。
对股东人数超过法定人数的,经村民会议审议通过,可以选举股东代表代表全体村民进行注册,其他村民通过股东代表行使股东权利。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实施细则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实施细则](https://img.taocdn.com/s3/m/69525e2802020740be1e9b9c.png)
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实施细则【法规类别】城市规划与开发建设【发布部门】西安市政府【发布日期】1994.08.25【实施日期】1994.10.01【时效性】失效【效力级别】地方政府规章【修改依据】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发布修改《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实施细则》等23个政府规章的决定的通知【失效依据】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失效]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实施细则(1994年8月25日西安市人民政府制定公布)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切实贯彻施行国务院《城市房屋拆迁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条例》 )和《西安市城市建设拆迁安置办法》(以下简称《办法》 ),规范拆迁行为,加强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促进和保障城市建设顺利进行,保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细则。
第二条凡在本市规划区内国有土地上,因城市建设需要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依照《条例》、《办法》和本细则规定执行。
第三条依照《条例》和《办法》规定,拆迁人应按拆一安一、有偿安置、优惠售房的原则,对被拆迁人给予补偿和安置;被拆迁人必须服从城市建设需要,在规定的拆迁期限内完成搬迁。
拆迁人是指取得房屋拆迁许可证的单位或个人;被拆迁人是指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包括代管人、国家授权的国有房屋及其附属物的管理人)和被拆除房屋及其附属物的使用人。
第四条西安市房地产管理局是本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主管机关。
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办公室(以下简称市拆迁安置管理办)具体负责本市拆迁安置日常管理工作和本细则的组织实施,主要职责是:(一)负责全市拆迁安置工作的监督管理和指导;(二)审批拆迁安置计划和实施方案;(三)负责对房屋拆迁单位的资格审查和拆迁人员的岗位培训与考核,核发《房屋拆迁资格证》、《房屋拆迁许可证》及《拆迁安置工作人员上岗证》;(四)发布房屋拆迁通告,会同拆迁实施单位及有关部门组织召开预备会和动迁会;(五)负责协调、裁决房屋拆迁中补偿和安置纠纷;(六)组织宣传和贯彻执行有关城市房屋拆迁安置管理工作的法律、法规和规章;(七)制订本市有关拆迁安置管理工作的规定和制度。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规划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规划](https://img.taocdn.com/s3/m/297fa541b307e87101f69667.png)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规划效果图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是陕西省政府、西安市政府与中国航天科技集团公司依托和发挥陕西航天科技雄厚的资源优势和突出的发展潜力,共同建设的以航天技术应用为主导的高科技产业园区,是西安“五区一港两基地”的重要组成部分,总规划面积86.64平方公里,集中新建区面积23.04平方公里,扩展区规划面积63.6平方公里。
成长的足迹2006年11月30日,基地管委会正式成立。
2007年12月26日,基地被国家发改委批复认定为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
2010年1月5日,基地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级西安国家半导体照明(LED)工程高新技术产业化基地。
2010年2月2日,基地被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授予“以军民融合为方向的国家新型工业化产业示范基地”。
2010年6月26日,国务院正式批复航天基地升级为国家级陕西航天经济技术开发区,成为我国唯一的航天专业化经济技术开发区。
科学的产业定位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坚持“四节约一环保”的发展理念,以“航天产业立区,战略产业兴区,文化产业繁区”为发展定位,以“大集团引领,大产业构建,园区化承载,规模化发展”为发展方针,着力发展“以卫星及卫星应用为主的民用航天产业、以太阳能光伏及大功率半导体照明为主的新能源新光源产业、以服务外包及动漫创意为主的数字航天产业、以生物医药及生物研发为主的生物医药产业以及集现代化、信息化、专业化、集约化为一体的高端物流产业”等主导产业,积极构建以航天产业为龙头的产业体系,做大做强特色产业,努力打造“特色鲜明、世界知名”航天产业新城。
三大产业齐头并进作为我国规模最大的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基地充分发挥陕西省航天科技的雄厚基础和资源优势,以民用航天产业为主导发展方向,以航天六院、航天五院西安分院、航天九院771所、中国卫通等掌握尖端高新技术的航天单位为依托,以航天科技西安卫星应用产业示范基地、中国-加拿大国际卫星与通讯产业园、卫星导航与时间频率技术研发及产业化基地等项目为平台,着力发展以卫星及卫星应用为主的民用航天产业集群。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总体规划图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总体规划图](https://img.taocdn.com/s3/m/b61f48f2ec3a87c24028c48c.png)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基地总体规划图规划简介⑴区位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位于西安市主城区东南,坐落于少陵塬,北邻西安市科教文化区,西临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南邻秦岭北麓生态旅游区,是西安具有良好交通和自然生态环境优势的科技产业开发区,是西安中心城发展的重要辐射地之一。
⑵规划期限规划期限:2007—2020年⑶规划规模规划用地规模:本次规划用地规模23.04平方公里,规划期末人口规模达26.1万人。
⑷规划目标以“环保与创新”为主题,“科研和文化”为内涵,“航天和宇航”为标志,打造世界级的航天科技产业基地—航天智都,使之成为世界级的航天产业基地,世界级的创意产业基地及世界一流的休闲康居新城。
⑸规划结构规划形成“一心三轴三区”的城市空间结构,一心—规划中心区;三轴—长安东街、神舟大道、雁塔南路三条人文景观轴;三区—东部产业研发区、北部南部居住区。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位于西安市东南部,规划面积为23.04平方公里,远期预留约35.5平方公里的发展规划空间,基地南依秦岭,北瞰曲江,西临城市中轴,东依万亩林带,与西安市主城区相邻,距市中心钟楼7公里,绕城高速公路2.8公里,与西康高速紧邻,向西北距西安咸阳国际机场仅35分钟车程、向北距西安火车站20分钟车程,向南距引镇西康铁路长安站仅15分钟车程。
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重点发展航天民用、半导体器件、新材料、新能源、服务外包与创意、现代服务业等特色支柱产业。
2010年计划----加快基础设施建设。
全年完成基础配套设施投资4亿元,新建15公里市政道路和50公里配套管网,确保基地自来水、天然气等与城市主管网连通。
打通东长安街、航天中路等基地内的断头路,启动三环连接工程,形成高效快捷的城市市政路网系统。
年内建成10万平方米标准厂房,提高基地中小企业培育孵化的承载能力。
----实施一批重大社会事业项目。
加快航天大道、东长安街等主干道的绿化美化进度,实施航天运动公园、中湖公园及航天俱乐部项目建设,启动航天第一中学、第四军医大学航天医院等生活配套项目建设,建成航天公安分局办公楼、基地垃圾压缩站,完善基地建成区域环境,使基地整体形象发生根本转变,配套服务水平得到明显提高。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7]157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7]157号](https://img.taocdn.com/s3/m/b2a6ca1a02d8ce2f0066f5335a8102d276a26116.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问题的通知(市政发〔2007〕157号2007年11月27日)为了推进和规范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加快工作步伐。
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结合我市实际,现就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我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和高新开发区、经济开发区、曲江新区、浐灞生态区以内列入改造实施计划的城中村和已批准改造工作方案的城中村,应按照“改制先行,改建跟进”的原则,实施城中村无形改造工作。
二、无形改造中涉及集体土地转为国有土地工作,由市、区政府共同负责;涉及农业户口人员一次性转为城市居民户口(以下简称“农转居”)、集体资产进行清产核资,、经济体制改革、撤销村委员会,、建立城市社区居民委员会(以下简称“撤村建社区”)的工作,由各区人民政府依照法定程序组织实施。
涉及四个开发区的无形改造工作,由所在区人民政府负责,开发区应积极做好配合工作。
三、对已经完成农转居工作的城中村,不再安排村委会换届选举工作,加快撤村建社区工作。
四、市城中村改造办公室负责全市城中村无形改造的指导协调工作;市公安局负责城中村“农转居”工作;市农业局负责城中村清产核资、股份制改造工作;市民政局负责城中村撤村建社区工作、“农转居”人员申请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工作、“农转居”人员子女服役期间和复员退伍后优抚安置政策的落实工作;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负责“农转居”人员就业和社会保障政策的落实工作;市教育局负责“农转居”人员中享受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待遇人员子女在义务教育阶段享受国家“两免一补”政策的落实工作;市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负责“农转居”人员人口和计划生育政策的落实工作。
(整理)西安市城中村现状及改造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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目录第一章、西安市城中村概况 (2)第一节、西安市城中村简介 (2)第二节、西安市城中村经济状况 (5)第三节、西安市城中村社会状况 (5)第二章、西安市城中村土地利用特征 (7)第三章、“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及交易涉及的法律、法规和政策 (10)第一节、开发建设中涉及的法律 (10)第二节、“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及交易涉及的法规 (10)第三节、“城中村”土地开发建设及交易涉及的政策 (11)第四章、我国各大城市城中村改造比较 (11)第一节、广州市城中村改造情况 (11)第二节、深圳市城中村改造情况 (13)第三节、珠海市城中村改造情况 (14)第五章、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措施 (16)第一节、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难点 (17)第二节、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策略 (18)第三节、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的具体措施: (21)1.实施城乡一体化管理 (21)2、解决外来人口的居住问题 (22)3、高起点编制城市总体规划 (23)4、健全城市土地供应的管理机制 (23)5、重视村民的观念改造和技能培训 (24)参考文献 (25)[附录1]西安市”城中村”类型划分及分布现状图 (26)第一章、西安市城中村概况第一节、西安市城中村简介西安57个城中村列为第一批重点率先进行改造,年内完成“四个转变”,并将其全面纳入城市管理体系,先行将市政公用、市容园林等城市综合服务功能覆盖57个城中村,彻底改变城市管理的“二元”化现状,为今后全面改造打下基础。
在城六区中每个区至少确定两个示范村,以点带面全面推开,年内全西安市完成30万平方米的城中村安置用房建设和20万平方米旧村拆除任务。
很多城中村都占据着城市中重要的地理位置,比如:西门外100米左右的西关新村,长安南路上的八里村、吴家坟,北郊把持西安北大门的张家堡,等等。
城中村的村民失去了生产土地后,房租成为其主要经济来源。
为了获取更加丰厚的房租,再加上相关部门疏于监督和管理,于是村民们随意搭建私房,这种由农民自建的楼房,不要说是抗七级地震,就是三四级地震都很危险。
西安航天新和村安置小区公开招标情况
![西安航天新和村安置小区公开招标情况](https://img.taocdn.com/s3/m/2c46daf680c758f5f61fb7360b4c2e3f572725e1.png)
西安航天新和村安置小区公开招标情况西安航天基地拓展区xx村拆迁费用审计项目招标项目潜在的投标人可在邮件发售获取招标文件。
一、项目基本情况:1、项目编号:xx2、项目名称:xx审计项目3、预算金额:3,770,000.00元4、最高限价:3,770,000.00元5、采购需求:西安航天基地拓展区xx村拆迁费用审计项目,3包,采购预算:3,770,000.00元,项目概况:第1包:一标段,1项,预算金额:1,39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西安航天基地拓展区xx村拆迁审计费用;第2包:二标段,1项,预算金额:1,13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西安航天基地拓展区xx村拆迁审计费用;第3包:三标段,1项,预算金额:1,250,000.00,简要技术要求、用途:西安航天基地拓展区xx村拆迁审计费用;,简要技术要求、用途:拆迁审计费用项目用途:自用6、合同履行期限:xx(具体服务起止日期可随合同签订时间相应顺延)7、本项目是否接受联合体投标:否二、投标人的资格要求1、满足《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2、落实政府采购政策需满足的资格要求: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实施条例》的有关规定,落实政府采购“优先购买节能环保产品、扶持小微企业、监狱企业、福利企业”等相关政策。
3、本项目的特定资格要求:1、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能力的法人、其他组织或自然人,并出具合法有效的营业执照或事业单位法人证书等国家规定的相关证明,自然人参与的提供其身份证明;2、法定代表人授权书及被授权人身份证。
3、具有行业主管部门颁发的会计师事务所执业证书;4、财务状况报告:提供上一年度经审计的完整的财务审计报告,或开标时间前六个月内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
其他组织和自然人提供银行出具的资信证明;5、税收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纳的至少一个月的纳税证明或完税证明,依法免税的单位应提供相关证明材料;6、社会保障资金缴纳证明:提供上一年度至今已缴存的至少一个月的社会保障资金缴存单据或社保机构开具的社会保险参保缴费。
航天基地拆迁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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航天基地拆迁案例
航天基地是国家重要的军事基地,其拆迁需要经过复杂的程序和谨慎的决策。
以下是一起航天基地拆迁的案例:
某航天基地建设于上世纪六十年代,涉及面积达到数千亩。
由于周边城市的迅速发展和人口增长,航天基地所在的区域逐渐成为城市的商业和居住中心。
为了适应城市发展和改善基地内部设施,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开始讨论是否进行拆迁。
在进行拆迁前,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首先进行了多方面的调查和评估,包括基地内部设施的现状、人员安置、环境影响评估、社会稳定性评估等。
在评估结果显示拆迁方案具有较高的可行性后,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开始进行公开征求意见和听取社会各界反馈,以确保拆迁方案得到各方的支持和认可。
在公开征求意见和听取社会各界反馈的过程中,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积极回应各方提出的问题和关切,并通过多种方式向社会各界解释拆迁方案的必要性和好处。
同时,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还与相关部门和机构进行了充分协商和沟通,以确保拆迁方案得到全面的支持和配合。
在拆迁方案得到各方的支持和认可后,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开始进行具体的拆迁工作。
在拆迁过程中,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积极与被拆迁人员进行沟通和协商,协助他们解决搬迁和安置问题,确保他们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
同时,政府部门和航天基地负责人还积极与周边居民进行沟通,以确保拆迁过程中不会对周边居民的正常生活造成影响。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雁塔区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市政告字[2013]13号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雁塔区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市政告字[2013]13号](https://img.taocdn.com/s3/m/9572b5611611cc7931b765ce050876323112742d.png)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雁塔区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正文:---------------------------------------------------------------------------------------------------------------------------------------------------- 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雁塔区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工作的通告(市政告字〔2013〕13号)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是我市2013年城中村改造重点项目之一。
该项目的实施对于进一步改善城市环境,提升城市品位,消除安全隐患,促进区域经济和社会发展将起到十分重要的作用。
为确保该项目的顺利实施,现就项目拆迁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范围为:东起白杨寨村、东方机械厂,西至西等驾坡村,南起月登阁村、陆家寨村,北至史家湾村。
具体范围以规划定点图和测量成果表为准。
二、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拆迁安置工作由雁塔区城中村改造办公室具体负责。
对拆迁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要妥善安置,具体实施以批准的拆迁安置方案为准。
三、改造范围内的单位和住宅户要顾全大局,服从城市建设发展的需要,在规定的期限内达成安置协议,搬离拆除现场。
四、拆迁工作要坚持依法拆迁、文明拆迁、公正拆迁。
拆迁工作人员违反拆迁法规、政策造成严重后果的,依法追究当事人和有关领导的责任。
五、市市政、建设、规划、国土、工商、城改等部门和雁塔区政府相关部门、所在地街道办事处要积极配合,认真履行职责,做好东等驾坡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的拆迁安置等工作。
六、改造范围内的被拆迁单位和个人,要积极支持城市建设。
对扰乱拆迁正常秩序,煽动群众闹事,打骂拆迁工作人员,违反《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的,由公安机关依法给予处罚。
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七、拆迁改造中,暂停办理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新建、改建、扩建及改变房屋的使用性质等手续并停止新建、改建、扩建行为;暂停核发营业执照。
航天基地征迁方案
![航天基地征迁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925cf76c2bf90242a8956bec0975f46527d3a7c2.png)
航天基地征迁方案背景随着中国航天领域的不断发展,现有的航天基地面临满负荷运营的问题。
为了满足未来航天发展的需要,航天基地征迁成为必然的选择。
但是,航天基地征迁对当地居民和环境带来的影响也是不可忽视的。
因此,需要确定一个合理的征迁方案,既满足国家发展需求,又能最大程度减少征迁对当地社会和自然环境的影响。
征迁范围经初步调查,航天基地需要征迁的区域包括基地周边的一些农村、城镇,以及部分公共设施区域。
征迁范围约为5000平方公里。
征迁方案方案一:强制征迁强制征迁是一种较为简单、粗暴的方案。
其基本思路是通过政府政策,直接强制征迁目标区域内的居民和企业。
这种方案能够快速实现航天基地的建设,但征迁对当地居民的影响较大,容易引发社会矛盾和群体事件,对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造成不利影响。
方案二:协商征迁协商征迁是一种相对温和、合理的方案。
其基本思路是通过政府、航天基地和当地居民企业等主体之间的协商与谈判,达成征迁方案。
在此过程中,需要充分征求当地居民和企业的意见和建议,尽可能保护当地居民和企业的权益。
这种方案能够比较好地平衡国家发展与当地社会需求之间的关系,减少征迁对社会和环境造成的不良影响,保持政治稳定和社会和谐。
方案三:搬迁补贴搬迁补贴是一种常见的征迁解决方案。
其基本思路是通过给予搬迁居民一定的金钱或者其他物质补贴,鼓励居民主动搬离征迁区域。
这种方案应该适用于那些自愿搬迁、没有明显发展前景的地区。
然而,这种方案可能无法减少当地社会的反对和抵制,需要政府充分考虑社会反应和预期效果。
征迁效果无论采取哪种征迁方案,征迁的效果都将会对航天发展产生积极的作用。
首先,征迁可以为航天基地提供更为广阔的场地和资源,使其更加安全、可靠、高效地进行航天工作。
其次,征迁可以促进当地社会经济的发展,为当地居民提供更多的就业机会和收入来源,提高生活质量。
最后,征迁能够提升国家在航天领域的核心竞争力,为中国的大国崛起做出更加积极的贡献。
结论在制定航天基地征迁方案时,应该充分考虑各种因素和影响,最终选择一个既有利于国家发展,也有利于当地居民和环境的征迁方案。
西安市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城中村改造拆迁安置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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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为保障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天基地)城中村改造拆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法规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航天基地范围内的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
第二章拆迁补偿与安置第一条本方案中的拆迁人是指航天基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拆迁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二条被拆迁人的补偿与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为依据,按照以下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此方案中的优惠及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补偿安置方案:1、被拆迁人二层以下(含二层)的房屋根据合法安置面积(合法安置面积是指按照有关土地法规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上的建筑面积)按照“拆一安一、互找差价”的标准执行,即: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二层以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照新建房屋的综合造价(不含配套费和楼面地价)与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互找差价结算。
2、三层以上(含三层)房屋按评估价给予补偿,不予安置房屋。
3、纳入股份制改造的被拆迁人,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根据自愿原则补差安置。
补差的面积部分按新建房屋建筑成本价结算。
4、对持有合法宅基地手续而未建房屋的被拆迁人,经航天基地、韦曲街道办事处、本村村委会三方核实后,按宅基地批复的应划拨面积给予安置。
5、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建筑价结算。
6、居民(农转非)住户、祖遗户选择房屋安置的,以现有二层以下(含二层)房屋面积置换安置面积,不享受人均不低于65平方米的安置条件。
7、居民(农转非)住户、祖遗户的被拆迁人,不予分配商业用房。
第三条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被拆迁人,按“拆一安一、不找差价”的标准执行,方案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二层以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进行置换,互不找差价。
西安航天征地补偿的政策内容是什么?
![西安航天征地补偿的政策内容是什么?](https://img.taocdn.com/s3/m/388cfdf055270722182ef774.png)
Believe that you are the only one you can rely on in this world.整合汇编简单易用(页眉可删)西安航天征地补偿的政策内容是什么?房屋征收与补偿应当遵循决策民主、程序正当、结果公开的原则。
被征收房屋的建筑面积、用途,以房屋权属证书的记载为准。
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
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
在过去多年的西部大开发实施过程中,西安牢牢把握住机遇,在所管辖区域的个地方都进行了一定的城区和其他功能区改造计划。
在这一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造成部分居民的征地补偿问题。
那么,西安航天征地补偿的政策内容是什么?西安航天征地补偿的政策内容是什么?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规范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活动,维护公共利益,保障被征收房屋所有权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及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在本市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以及西安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西安经济技术开发区、西安曲江新区、西安浐灞生态区、西安国际港务区、西安阎良国家航空高技术产业基地、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西安沣东新城(以下简称开发区)辖区范围内国有土地上,为了公共利益的需要,征收单位和个人的房屋,适用本办法。
第三条市住房保障和房屋管理局是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行政主管部门(以下简称市征收主管部门),其所属的市房屋征收管理办公室具体负责本市房屋征收与补偿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
新城区、碑林区、莲湖区、雁塔区、未央区、灞桥区人民政府负责本行政区域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区人民政府确定的房屋征收部门具体组织实施本辖区内的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开发区管理委员会(以下简称开发区管委会)受市人民政府委托具体负责组织实施本辖区内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工作。
大兆街道西曹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和安置方案
![大兆街道西曹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和安置方案](https://img.taocdn.com/s3/m/777b09db9fc3d5bbfd0a79563c1ec5da50e2d6cd.png)
大兆街道西曹村房屋征收安置补偿和安置方案为保障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天基地)拓展区范围内大兆街道西曹村、兆寨村、中兆村房屋征收和补偿安置工作顺利进行,切实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乡规划法》、《西安市棚户区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办法》等国家及省市有关法规政策,参照《西安市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和推进棚户区改造工作的若干意见》、《西安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等相关文件精神》,结合《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二期拆迁安置方案》和拓展区范围内村庄实际情况,制定本办方案。
1、征收安置原则坚持依法依规、公平公开、统一征收、统一政策、市场安置原则,维护被征收人的合法权益,保障被征收人的居住条件。
2、征收补偿实行综合补偿价和重置成新补偿价,按照“一证一户”的办法,一户只能选择一种补偿方式。
“一证一户”的确定,由航天基地国土规划局、大兆土地管理所、西曹村、兆寨村、中兆村两委会逐级确定。
持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证》的,以其证件并实际拥有住宅为准;对未持有合法《集体土地使用证》但实际拥有住宅的,以其是否符合长安区农村宅基地申请政策为确定依据。
3、房屋重置价补偿(1)选择综合补偿合法住宅及附属物只进行丈量登记,不再进行评估,每户统一给予45万元的综合补偿。
(2)选择评估补偿合法产权安置重置成新评估价予以补偿。
(3)非法买卖宅基地建设的房屋及其附着物不予补偿;违法改建、扩建和新建的部分不予补偿;4、集体经济组织成员认定以被征收户拥有合法独立完整的宅基地并参与农村集体分配资格且没有享受过征收(拆迁)安置的人口为准!在征收公告发布之日,属于被征收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或属于户口由本村集体经济组织迁出的现役义务兵战士(不含在部队就业人员)、在校大中专学生、服刑人员;5、安置标准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人均70平住宅用房、10平为经济发展用房和5万元安置费!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1)户口注册地在本村,在本村拥有合法住宅,其配偶及子女属于被安置集体经济人员,参加工作及农转非前曾参与本村集体经济分配,征收公告日前在本村长年居住生活 30 年以上,无违法占地建设行为,每人为 70 平方米居住用房,不享受商业用房和安置补助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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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章总则为保障西安国家民用航天产业基地(以下简称航天基地)城中村改造拆迁建设工程的顺利进行,维护拆迁当事人的合法权益,根据《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以下简称《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以下简称《细则》)等法规文件,结合实际,制定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航天基地范围内的所有城中村改造项目。
第二章拆迁补偿与安置
第一条本方案中的拆迁人是指航天基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被拆迁人是指在拆迁范围内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所有人。
第二条被拆迁人的补偿与安置以房屋产权登记载明的面积和性质为依据,按照以下补偿安置方案进行,此方案中的优惠及奖励政策不得重复享受。
补偿安置方案:
1、被拆迁人二层以下(含二层)的房屋根据合法安置面积(合法安置面积是指按照有关土地法规规定的标准宅基地上的建筑面积)按照“拆一安一、互找差价”的标准执行,即: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二层以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按照新建房屋的综合造价(不含配套费和楼面地价)与被拆迁房屋市场评估价互找差价结算。
2、三层以上(含三层)房屋按评估价给予补偿,不予安置房屋。
3、纳入股份制改造的被拆迁人,原房屋产权建筑面积人均不足65平方米的,按人均65平方米建筑面积根据自愿原则补差安置。
补差的面积部分按新建房屋建筑成本价结算。
4、对持有合法宅基地手续而未建房屋的被拆迁人,经航天基地、韦曲街道办事处、本村村委会三方核实后,按宅基地批复的应划拨面积给予安置。
5、对就近上靠户型超出应安置补偿面积的部分按新建房屋建筑价结算。
6、居民(农转非)住户、祖遗户选择房屋安置的,以现有二层以下(含二层)房屋面积置换安置面积,不享受人均不低于65平方米的安置条件。
7、居民(农转非)住户、祖遗户的被拆迁人,不予分配商业用房。
第三条在规定的期限内搬迁的被拆迁人,按“拆一安一、不找差价”的标准执行,方案为:安置房屋建筑面积与被拆迁房屋(二层以下)产权建筑面积相等部分进行置换,互不找差价。
第四条被拆迁人人均安置面积不足65平方米但在规定期限内进行搬迁的,可以无偿补足人均65平方米。
第五条为解决被拆迁人的长远生计,分配给纳入股份制改造的被拆迁人人均5平方米商业面积(从安置面积中扣除),按新建房屋建筑成本结算,统一由改造村改制后的新经济组织经营管理。
第六条被拆迁的房屋及其附属物,在拆迁前应经在拆迁预备会上确定的具有房地产价格评估资格的房地产价格评估咨询机构进行评估作价。
第七条被拆迁人自行搬迁、自行过渡。
过渡期限为30个月。
过渡期限自被拆迁人腾空房屋之日起计算。
第八条在协议规定的过渡期限内,拆迁人原则上应对自行过渡的被拆迁人,按下列规定一次性付给过渡补助费。
拆迁住宅房屋的过渡补助费标准为:每人每月补助200元。
第九条超过拆迁补偿安置协议规定的过渡期的,从逾期之月起,由拆迁人按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二倍支付过渡补助费;逾期超过六个月的,从第七个月起,每月按原过渡补助费标准的三倍支付过渡补助费。
第十条拆迁人应按下列标准给付应当安置的被拆迁人搬家补助费:对住宅用房,按人给付搬家补助费200元(包括回迁费)。
第三章奖励第十一条持有合法宅基地手续而未建房屋的,在签订相关协议后,给予以下奖励:1、按安置面积每平方米奖励100元。
2、同时享受未装潢的1万元奖励。
3、不再享受其他优惠奖励政策。
第十二条未加盖三层房屋的被拆迁户,按第二层实际建筑面积每平米奖励100元。
原房屋为三层的被拆迁户,房屋第三层按评估价上浮30%进行补偿。
三层以上的建筑面积按评估价补偿。
第十三条配合拆迁安置工作的被拆迁人给予以下奖励:1、配合评估并在拆迁公告规定期限内签订相关协议的,奖励1万元/户,以签订协议的先后顺序作为选择安置房的顺序。
2、在拆迁公告规定的期限内腾空房屋,交出钥匙并交回相关手续的,奖励5000元/户。
3、按时回迁的,奖励5000元/户。
以上奖励在拆迁安置实施过程中予以兑现。
第四章建设
第十四条按照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安置房屋建设工程的招标工作由拆迁人面向社会公开、公平、公正的进行。
第十五条安置工程竣工后,由拆迁人组织建筑工程质量技术监督部门验收,拆迁人向被拆迁村庄的村委会移交相关手续一套。
安置房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拆迁人、公证处等有关部门确定被拆迁人安置房屋分配方案,并现场公布。
以上工作完成后,该村的拆迁安置工作同时结束。
第五章其它
第十六条对拆迁范围内房屋及其附属物,凡《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
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明确规定不予补偿的,一律不予补偿。
第十七条本村所有被拆迁人必须与拆迁人签订拆迁安置补偿协议。
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签订后,被拆迁人应保持原评估被拆迁房屋及其附属物的完整性。
第十八条对拆除有纠纷的房屋或房屋所有人分属两个以上被拆迁人且在安置房屋方面有争议,在发布的拆迁期限内纠纷或争议未解决的,由拆迁人提出安置补偿方案,报拆迁安置管理部门批准。
拆迁人在对被拆除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办理证据保全后,先行实施拆除,待争议或纠纷解决后再予安置。
第十九条在公布的拆迁期限内,拆迁人依照本方案经协商与被拆迁人达不成协议的,由拆迁人申请拆迁安置管理部门裁决。
被拆迁人对裁决不服的,可在裁决书送达之日起三个月内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拆迁人已给被拆迁人作了合理的安置,对被拆迁房屋作勘察记录,并办理证据保全后,不停止拆迁的执行。
第二十条本方案中未涉及到的其他有关事项,按《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中有关规定办理。
第六章罚则
第二十一条在拆迁安置过程中,拆迁人、被拆迁人违反《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等规定,按《西安市城中村改造管理办法》、《西安市城市房屋拆迁管理实施细则》有关罚则条款,由相关部门予以处罚。
第二十二条房屋拆迁工作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法律、法规、政策和
本方案规定,接受社会公开监督,对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由其所在单位或上级主管机关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由司法机关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二十三条对围攻、辱骂、殴打拆迁工作人员,阻碍拆迁工作人员执行公务及抢占房屋,影响正常拆迁安置工作秩序的,由公安机关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处罚。
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第七章附则
第二十四条本拆迁安置方案实施后,如遇西安市人民政府颁布新的相关规定的,则根据新规定予以修订。
但已经依照本方案由拆迁人与被拆迁人签订合法有效的拆迁安置补偿协议的,按已签订协议履行。
第二十五条本方案由西安航天基地拆迁安置领导小组办公室负责解释。
第二十六条本方案自发布之日起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