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用地涉1.doc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2021)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2021)成文日期:2021年04月08日标题: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的批复发文字号:贵政函〔2021〕89号日期:2021年04月27日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实施贵港市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1〕115号)收悉,现批复如下:一、原则同意《贵港市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
二、在实施市本级土地储备工作中,要坚持规划先行、效益优先,量力而行、节约集约,强化管理、优化配置的工作原则,重点盘活低效利用的存量国有土地,合理确定年度储备规模和开发规模,提高土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增强调控能力,优化管理模式,盘活国有土地资产,防止国有资产流失,努力实现国有土地资产效益最大化。
三、要会同市本级辖区三区人民政府和市直有关部门认真组织实施《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确保市本级土地储备工作顺利开展。
项目所在地的市辖三区政府负责组织落实项目涉及征地拆迁和清表等工作。
市自然资源部门负责组织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调整、规划定点、用地报批和土地出让等工作。
市直各有关部门要配合做好项目调查、土地收储等工作,确保列入计划收储项目当年完成,及时纳入市政府土地储备库。
四、要切实发挥市本级土地储备工作主管部门的管理协调作用,加强市本级土地储备和开发运营工作的规范管理,做好市本级土地储备相关工作。
市自然资源局要为《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实施涉及到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土地利用年度计划指标安排和用地报批等手续办理提供便利和支持;市财政局要及时拨付市本级财政安排的土地收储资金,加强对市本级土地储备资金使用情况的监督检查。
五、在实施《2021年度市本级土地储备计划》过程中,可根据实际情况适当调整土地储备项目,并报市人民政府备案。
遇到的一般性问题,由市自然资源局负责协调解决;涉及重大问题的,由市土地储备委员会负责协调解决,并及时向市人民政府报告。
《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
《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征求意见稿)简介一、规划背景随着贵港“工业兴市、工业强市”发展战略的深入,越来越多企业、院校选择在产业园区和教育园区开办工厂、教育基地,园区建设不断取得新突破。
为使园区市政排水规划更科学,也为今后规划建设管理提供科学依据,特编制《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排水专项规划(2019-2030)--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
二、规划范围和规划期限规划范围:本次排水专项规划的编制范围主要为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规划总面积110.46km2。
其中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规划面积约为34.28km2。
三、规划期限:规划期限为2019~2030年。
近期2019~2025年,远期2026~2030年。
四、规划目标顺应规划区社会经济发展的新格局、新形式的要求,通过对现状排水情况的调查分析,结合城市总体规划中城市发展情况,划定城市排水分区范围、预测城市排水量、确定排水体制、规划设计完善的排水收集及排除系统,提出分期建设计划,对城市排水系统建设起到指导及控制作用。
五、规划排水体制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属于新建规划区,采用分流制的排水体制。
六、雨水排水专项规划(一)雨水管渠设计标准本次排水专项规划中采用贵港市暴雨强度公式。
城区道路下埋设的雨水管渠设计重现期一般采用2~5年,立交桥、重要地区或短期积水即能引起较严重后果的地区,一般选用10~30年。
城区综合径流系数采用 =0.60~0.75,公园、绿地 =0.20~0.30。
(二)防洪及内涝防治标准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郁江两岸市区段的防洪标准按50年一遇来设防,郊区段按20~50年一遇设防,支流(包括鲤鱼江)按防山洪30年一遇洪水设防。
贵港市产业园区和西江教育园区的内涝防治设计重现期采用20年一遇。
(三)雨水流域分区规划。
江南制造业综合产业发展区雨水流域规划划分为6个片区,其中包括甘塘冲流域、城东冲流域、杜冲江流域、大元屯流域、横岭顶流域和西村岭流域。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8〕56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贵港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目录的通知贵政办发〔2018〕5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目录》已经市五届人民政府第五十八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并提出如下要求,请一并贯彻落实。
一、市直及三区执行《贵港市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目录》(以下简称《目录》),列入《目录》的各类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必须进入市级统一的公共资源交易平台集中交易。
公共资源交易项目应进未进的,有关部门将依法依规追究相关单位主要负责人及责任人员的责任。
二、桂平市、平南县可参照制定本级公共资源集中交易项目范围和标准,统一进入其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交易。
三、鼓励未列入《目录》的公共资源交易项目进入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进行交易,公共资源交易平台不得拒绝符合交易条件的项目进入平台进行交易。
四、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要根据《目录》及时跟踪监管本行业范围内项目进场交易,防止出现场外交易现象,切实保证《目录》内所有项目交易进平台,平台之外无交易。
五、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要积极协调各行业行政主管部门,按照应进必进、能进必进的要求,稳步推进各类公共资源集中交易、统一监管工作。
六、贵港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作为市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运行服务机构,要根据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要求,不断完善市本级公共资源交易平台建设,为市场主体、社会公众、行政监督管理部门等提供公共资源交易综合优质服务。
七、桂平市、平南县如因评标评审专家不满足项目要求等特殊情况或按有关文件规定,需要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的,经项目所在地行业主管部门同意,报当地公共资源交易综合监管部门提出意见,并报市政管办同意后,可进入市级公共资源交易中心交易。
贵港市水利局关于港北区石牛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
贵港市水利局关于港北区石牛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公布日期】2023.12.27•【字号】贵水批〔2023〕16号•【施行日期】2023.12.27•【效力等级】地方行政许可批复•【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正文贵港市水利局关于港北区石牛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批复港北区水利局:报来的《关于审批〈贵港市港北区石牛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的请示》(港北水请〔2023〕18号)及相关资料收悉,根据《贵港市水利局关于转下达2023年新增地方政府一般债务限额支持小型水库安全运行投资计划的通知》(贵水规技〔2023〕7号)、《自治区水利厅办公室关于加快推进水利工程标准化管理有关工作的通知》(水办运管〔2022〕18号)、《广西小型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典型设计》等有关要求,经审查,现批复如下:一、项目基本情况石牛水库是一座以灌溉为主,兼养殖综合利用的小(1)型水库,水库总库容212.0万m3,工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布山街道办蓝田社区,坐落在郁江一级支流沙江的一条小支流上,距贵港市区3.0km。
工程设计灌溉面积5000亩,近年实际灌溉面积2400亩,下游保护耕地面积2400亩,保护人口约3550人。
水库枢纽主要建筑物有大坝1座、溢洪道1座、放水隧洞1 座。
二、项目实施必要性2023年石牛水库列入了广西重点水库名录,石牛水库修建年代久远,水库主要存在放水设施和管理房进出道路未硬化、放水设施启闭机锈化、放水设施工作闸门缺少备用电源、水库视频监控系统不足、管理房面积不足且周边没有围墙、管理房生活缺水、未布设水库界桩、坝顶路面局部开裂、防浪墙绿苔覆盖、大坝外坡无步级、大坝外坡杂草多等建设标准不高、配套设施不齐全和不规范管理等问题,严重影响水库安全运行和效益的充分发挥。
为加快推进石牛水库标准化管理,实施贵港市港北区石牛水库标准化管理项目建设是十分必要的。
三、工程实施内容基本同意《贵港市港北区石牛水库标准化管理建设项目实施方案》确定的建设内容,主要建设内容如下:(一)大坝建设工程1.对大坝右端20m防浪墙欠高处加高0~1.2m,采用C15砼浇筑,并对其余250m原防浪墙两侧和顶部进行凿毛清洗后,用1:2水泥砂浆抹面,贴瓷砖。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文件的决定-贵政发〔2018〕15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文件的决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废止和修改部分政府文件的决定贵政发〔2018〕15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审计工作,根据国家审计署、国务院法制办和自治区人民政府的相关工作部署和要求,经核对相关政府文件内容后,决定对下列政府文件分别予以废止、修改:一、废止《贵港市本级政府投资项目审计办法(试行)》(贵政发〔2010〕30号)二、对《贵港市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等三项制度》(贵政办通〔2016〕6号,2016年1月14日发布)作出修改(一)《贵港市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第十条修改为“土地整治项目工程款的拨付金额为本次请款实际完成工程造价的80%。
工程竣工初验合格后,工程款拨付总额不超过合同价款80%。
终验合格后,按合同约定拨付工程余款”。
(二)《贵港市土地整治项目资金管理制度》第十五条修改为“经验收合格并完成整改的项目,项目业主单位负责在项目竣工后3个月内,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决(结)算审计”。
(三)《贵港市土地整治项目竣工验收制度》第十三条中的“获批复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及时报县(市、区)财政、审计部门办理项目决(结)算审计”修改为“获批复通过竣工验收的项目,应及时按有关规定办理项目决(结)算审计”。
本决定自公布之日起施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8年5月31日——结束——。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港市鲤鱼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整治的通告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港市鲤鱼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整治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1.01.15•【字号】•【施行日期】2021.01.15•【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城市建设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实施贵港市鲤鱼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整治的通告为了进一步提升城市功能,改善人居环境,优化产业结构,完善公共配套设施,推进土地资源节约集约利用,不断深挖现有建设用地潜力,优化土地资源配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共广西壮族自治区委员会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全面加强生态环境保护坚决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实施意见》(桂发〔2018〕13号)精神,决定对贵港市鲤鱼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进行综合整治。
一、整治范围:东至郁江为界;西至迎宾大道为界,南至西环路为界;北至防洪堤为界。
具体界址以贵港市鲤鱼江片区城市更新项目综合整治规划界限图为准。
二、整治内容:1.老旧企业搬迁;2.湿地公园建设及沿江沿岸整治;3.交通基础设施建设;4.文化、教育、旅游设施改造;5.人居环境建设。
三、整治期限:2020年12月25日至2025年12月24日止。
四、补偿标准:对综合整治范围内的土地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予以补偿安置。
五、本通告发布后,暂停办理综合整治范围内国有土地使用权转让、出让、出租、抵押等有关手续,同时综合整治范围内的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抢种植物、不得新建、改建、扩建建(构)筑物,不得实施任何其他改变土地及其地上建(构)筑物用途等行为,以上行为造成增加的不当费用一律不予补偿。
六、本通告由贵港市自然资源局负责解释,联系人:黄一刚,联系电话:0775-4286189。
七、本通告自发布之日起施行,至综合整治期限届满次日失效。
特此通告。
贵港市人民政府2021年1月15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贵政函〔2018〕77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2018年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批复贵政函〔2018〕77号市国土资源局:你局《关于实施2018年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的请示》(贵国土资报〔2018〕178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2018年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请你局会同有关单位认真做好计划的组织实施工作,并及时向社会公布。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8年3月28日2018年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一、计划的目的、意义和编制依据为科学调控土地市场,合理配置土地资源,积极发挥计划引导作用,切实加强我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管理,合理有序供应国有建设用地,保持土地市场稳定健康发展,根据《国土资源部关于印发<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编制规范<试行>的通知)》(国土资发〔2010〕117号)的要求,结合我市城乡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土地利用年度计划,参考历年度实际供地情况和本年度用地需求,制订本计划。
二、指导思想和基本原则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引,深入贯彻落实资源节约优先战略,优化土地资源配置,积极围绕“强化民生保障,推动大众创业、万众创新,释放新需求、创造新供给,推动新产业、新业态蓬勃发展”等目标,按照“严控增量,盘活存量,优化结构,提升效率”的总体要求,大力推进节约集约用地,合理安排2018年贵港市国有建设用地供应的总量、结构、布局、时序和方式,充分发挥国有建设用地供应计划在宏观调控中的作用,为贵港在更高层次上的科学发展、协调发展、和谐发展提供更优质的土地要素保障。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理文林浆纸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
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理文林浆纸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公布日期】2024.06.27•【字号】桂发改环资〔2024〕454号•【施行日期】2024.06.27•【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节能管理正文广西壮族自治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关于贵港理文林浆纸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节能报告的审查意见贵港市发展改革委:报来《关于贵港理文林浆纸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节能审查的请示》(贵发改报〔2024〕98号)及相关材料收悉。
根据《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令2023年第2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固定资产投资项目节能审查办法》(桂发改环资〔2017〕635号),经委托评审,提出如下节能审查意见:一、贵港理文林浆纸一体化全产业链项目采用的主要技术标准和建设方案符合国家相关节能法规及节能政策的要求,原则同意该项目节能报告。
二、项目代码为2401-450800-04-01-796590,项目建设单位为贵港理文纸业有限公司,建设地点位于贵港市贵港高新区粤桂园广业大道和港城三路交界处西北角地块。
项目建设规模为年产100万吨漂白化学浆、80万吨高档生活用纸及制品,浆纸总产能180万吨。
建设内容为原料堆场及备料车间、漂白化学浆车间、二氧化氯制备车间、碱回收车间、高档卫生用纸车间、供热车间、制氧站、仓库、机修车间及配套供热设施等相关配套设施。
项目拟于2026年10月投产。
三、项目达产后,扣除光伏发电和余热回收发电,年综合能源消费量不超过366358.07吨标准煤(当量值)/450785.96吨标准煤(等价值),计入贵港市“十五五”能源消费总量中。
项目主要能源消耗品种为有电力、生物质、蒸汽(263摄氏度,1.5兆帕斯卡)、柴油,其中年外购电力50224.80万千瓦时、蒸汽(263摄氏度,1.5兆帕斯卡)2354160吨、生物质(刨花颗粒)外购量58053.39吨、柴油800.37吨,生物质(自产碎屑)116190.18吨。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0•【字号】贵政通〔2024〕60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法总类综合规定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8)〔2024〕16号)批复,同意征收港北区布山街道蓝田社区居民委员会相关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3.4522公顷(折合51.783亩)。
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贵港市2024年第十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集体土地的位置该批次需征收的集体土地位于贵港市桂林路与民生路交汇处西南角(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征收集体土地土地权利人、地类及面积四、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做好新一轮征地区片综合地价实施工作的通知》(贵政发〔2023〕3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一)征收集体土地征地区片综合地价标准。
(二)青苗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的青苗补偿标准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的规定执行。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有合法手续(证件)的房屋等地上建(构)筑物,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新一轮征地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规〔2023〕1号)规定的补偿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五、被征收集体土地涉及农业人口安置办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广西壮族自治区土地管理条例》《贵港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国土资源局财政局关于印发贵港市被征地农民参加基本养老保险实施办法的通知》(贵人社发〔2018〕90号)和《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加强土地征收工作的意见》(贵政发〔2012〕1号)等有关规定执行。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程序规定》的通知-贵政发[2010]16号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程序规定》的通知正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程序规定》的通知(贵政发〔2010〕16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程序规定》已经市政府第三届第三十八次常务会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执行。
附件: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流程及时限(略)贵港市人民政府二〇一〇年七月十六日贵港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审定程序规定第一条为了加强对本市财政投资项目预算控制价的监督,规范编制工程预算行为,提高投资效益,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采购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标投标法》和《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图设计文件审查管理办法》等有关法律、法规、规章规定,结合本市实际,制定本规定。
第二条本规定所称市直财政性资金投资项目(以下简称“市财政投资项目”),是指使用市直财政性资金,以全额投资或部分投资、资本金等形式投入的基本建设项目。
包括:城建、交通、水利、环保、农业等基础设施;文化、教育、科研、医疗、体育、旅游等公共设施及相关的配套设施;办公用房、技术用房、集体宿舍、培训用房、招待用房等民用建筑项目。
第三条市财政投资项目估算在50万元以上(含50万元)的,先由业主委托设计单位设计施工图,取得施工图后,由住建委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组织审图专家审图,审图和编制预算必须以审批的初步设计和概算为依据。
概算总投资超过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准估算总投资的,项目可行性报告必经重新报批。
第四条住建委或相关行业主管部门应当建立具备相应资质的市内外审图、预算编制、评估等中介机构和专家库。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李上等33户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李上等33户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价款
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9.01.31
•【字号】贵政函〔2019〕58号
•【施行日期】2019.01.3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李上等33户办理划拨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价款
的批复
贵政函〔2019〕58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李上等33户办理划拨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上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价款的请示》(贵国土资报〔2019〕86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李上等33户办理已购住房上市交易补交土地出让价款手续,补交土地出让价款13.73899万元。
该幢房屋所占土地的出让用途均为城镇住宅用地、土地使用年限均为70年,使用年限起算时间等情况详见附件。
请你局依法办理相关手
续。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9年1月31日附件。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
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2.04.23•【字号】贵政办[2012]141号•【施行日期】2012.04.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失效•【主题分类】房地产市场监管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的通知(贵政办〔2012〕141号)各县、市、区人民政府,市人民政府各组成部门、各直属机构: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促进节约集约用地的通知》(国发〔2008〕3号)、《国土资源部关于发XXX实施〈工业项目建设用地控制指标〉的通知》(国土资发〔2008〕24号)和《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西壮族自治区产业园区节约集约用地管理办法的通知》(桂政发〔2011〕59号)精神,进一步促进我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节约集约用地,提高项目建设用地的管理水平,经研究决定,对贵港江南工业园区、贵港国家生态工业(制糖)示范园区、贵港(台湾)产业园、桂平市长安工业集中区、平南县工业园区(以下简称五大工业园区)入园项目进行用地评审,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成立领导机构成立贵港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如下:组长:谭斌副市长副组长:杨宗桂市政府副秘书长罗联华市发改委主任成员:黄汉洋市工信委主任龚贵友市国土资源局局长黄裕解市住建委主任黄云贵市财政局局长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负责日常工作。
办公室主任由罗联华同志兼任,副主任由龚贵友、黄裕解同志兼任,工作人员从市发改、工信、国土、住建(规划)、财政等部门抽调,办公地点设在市发改委。
领导小组工作职责:贯彻执行国家、自治区以及市有关国土资源管理的法律、法规和政策,决策工业园区重大项目用地问题,指导和督办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工作职责:负责组建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专家库,组织开展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工作,具体负责市工业园区入园项目用地评审的日常工作。
粤桂产业园相关政策
2014年,贵港市原市 长李宁波与广业集团 原董事长何一平产业 园选址。
政策优势
政策优势—国家、自治区扶持政策
绿色、创新、跨界、融合、共享、年青
二、土地优惠政策 (一)《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入实施西部大开发战略的若干 意见》 (中发〔2010〕11号)
●工业用地出让金最低标准,可区别情况按《全国工业用地出 让最低价标准》的10%—50%执行,适当降低西部地区开发园(区) 建设用地的基准地价。
区位优势
绿色、创新、跨界、融合、共享、年青
广西作为“一带一路”建设的重点省份之一,“发挥广西与东盟国家陆海相邻的独特 优势,加快北部湾经济区和珠江-西江经济带开放发展,构建面向东盟区域的国际通道, 打造西南、中南地区开放发展新的战略支点,形成21世纪海上丝绸之路与丝绸之路经济 带有机衔接的重要门户”。
政策优势
中央+自治区+地方+园区扶持优惠政策
成本优势
运输、人工、水、电、汽(蒸汽)的成本优势
资本优势
金融机构,上市企业资本市场融资
区位优势
绿色、创新、跨界、融合、共享、年青
区位优势Biblioteka 1、衔接“一带一路” 开放大局,位于广西各主要城市的区 域中心地带,处于南宁一小时经济圈、广州两小时经济圈、 华南经济圈、西南经济圈、环北部湾经济圈交汇处,连接东 盟的重要区域性交通枢纽。
产业园源起
绿色、创新、跨界、融合、共享、年青
位置与交通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6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6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17.06.23•【字号】贵政通〔2017〕20号•【施行日期】2017.06.23•【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土地资源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贵港市2016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集体土地的通告贵政通〔2017〕20号贵港市2016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已经自治区人民政府以《关于贵港市2016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的批复》(桂政土批函〔2017〕269号)批准同意征收贵港市港南区八塘镇高北村民委员会、湴村村民委员会、高岭村民委员会,江南街道办事处南江社区居民委员会,新塘镇山边村民委员会相关村(居)民小组的集体土地24.1272公顷(折合361.908亩)。
现将批准的《征收土地方案》内容和有关事项通告如下:一、建设用地项目名称贵港市2016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
二、征收土地的位置贵港市2016年第六批次城市建设用地征收的土地位于贵港市江南工业园区三水路与规划路交汇处西南角、贵港市江南大道与金穗路交汇处西南角、江南大道屠宰场南面、贵港市港南区安澜路和江二路交汇处东北角、贵港市江南城区西南大道与廉石路交汇处西北角(具体位置以实地埋设的界桩和开挖的界沟为准)。
三、被征收土地的土地权利人及面积单位:公顷四、征收土地补偿安置标准土地补偿安置标准按照《广西壮族自治区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办法》、《贵港市国土资源局关于公布我市新一轮征地统一年产值标准的通知》(贵国土资发〔2016〕20号)的有关规定执行。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被征收集体土地上种植的零星果(树)木等地上附着物按照《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贵港市本级辖区新一轮征收青苗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的通知》(贵政发〔2017〕5号)规定的各种补偿标准并结合实际情况给予补偿。
贵港电缆敷设工程施工
贵港电缆敷设工程施工贵港市位于中国广西壮族自治区东南部,是一座年轻而充满活力的城市。
随着贵港市的快速发展,电力需求不断增加,电缆敷设工程成为了城市基础设施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本次贵港电缆敷设工程施工项目是由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投资建设的,旨在满足城市发展的电力需求,提高电力供应的稳定性和安全性。
工程主要包括沿江三路高压电缆的迁移和铺设,以适应城市交通和土地利用的变化。
工程概述:工程名称: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沿江三路高压电缆迁移工程施工项目编号:GGZC2018-G2-00176-XPZB-007重建设单位:贵港市悦景投资发展有限公司招标方式:公开招标工程地点: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内工程规模:沿江三路高压电缆迁移工程及评审合格的施工图工程总投资:具体金额未提及要求工期:具体工期未提及招标范围:贵港市产业园(石卡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沿江三路高压电缆迁移工程施工图设计及施工投标人资格要求:本次招标要求投标人须具备输变电工程专业承包资质,具有类似工程的经验和业绩,具备良好的财务状况和技术能力,同时要求具有良好的信誉和口碑。
工程实施:根据招标公告,工程实施将按照公开招标的方式进行。
招标公告已经发布,吸引了众多有资质的施工单位参与。
招标人将组织评标工作,最终确定中标单位。
中标单位将负责工程的设计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工程设计方面,中标单位需要根据相关规范和要求,制定详细的施工图纸和方案,确保电缆敷设工程的合理性和安全性。
设计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地形地貌、交通状况、管线布局等因素,确保设计方案的科学性和可行性。
工程施工方面,中标单位需要按照设计图纸和方案进行施工,确保电缆敷设工程的质量。
施工过程中需要严格遵守相关规范和标准,确保工程的安全性和稳定性。
同时,中标单位需要合理安排施工进度,确保工程按时完成。
工程监理方面,建设单位将聘请专业的监理单位对工程进行全过程的监理,确保工程质量和进度。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铁路专用线配套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铁路专用线配套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2.23
•【字号】贵政函〔2018〕471号
•【施行日期】2018.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铁路
专用线配套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贵政函〔2018〕471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办理铁路专用线配套工程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贵国土资报〔2018〕885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
同意将位于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新朱村,规划用地面积2810.60㎡(折合
4.216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贵港市覃塘区黄练镇人民政府,作为铁路专用线配套工程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请你局依法办理用地手续。
贵港市人民政府2018年12月23日。
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用地涉
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用地涉及《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调整方案项目名称: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委托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单位:广西师范学院编制日期:二○一八年五月目录1任务来由和调整对象 (1)1.1任务来由 (1)1.2调整对象 (2)2规划调整依据、原则和条件 (2)2.1规划调整的依据 (2)2.2规划调整的原则 (3)2.3规划调整的条件 (4)3项目概况 (4)3.1项目位置 (4)3.2项目建设重要性 (4)3.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5)3.4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5)4 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情况 (5)4.1项目涉及用地规模 (5)4.2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规模 (6)4.3 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现状 (6)4.4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途分区情况 (7)4.5项目涉及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情况 (7)5规划调整方案 (8)5.1建设用地调入与调出 (8)5.2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 (10)5.3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土地用途区调整 (11)5.4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12)6 规划约束指标调整 (12)6.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12)6.2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13)6.3耕地保护目标调整方案 (13)7 调整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16)7.1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 (16)7.2及时变更、存档和备案 (16)7.3严格组织实施规划调整方案 (16)7.4加强监督和检查 (17)7.5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17)附图 (18)1任务来由和调整对象1.1任务来由贵港市面向粤港澳,背靠大西南,联通东南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是集水路、公路、铁路于一体的重要交通枢纽。
贵港作为广西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和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近年来紧紧围绕“构筑珠三角连接北部湾的大通道,打造内河大港口,发展临江大工业,建设区域性新兴大城市”的战略目标,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贵港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
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用地涉及《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调整方案项目名称: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委托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单位:广西师范学院编制日期:二○一八年五月目录1任务来由和调整对象 (1)1.1任务来由 (1)1.2调整对象 (2)2规划调整依据、原则和条件 (2)2.1规划调整的依据 (2)2.2规划调整的原则 (3)2.3规划调整的条件 (4)3项目概况 (4)3.1项目位置 (4)3.2项目建设重要性 (4)3.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 (5)3.4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 (5)4 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情况 (5)4.1项目涉及用地规模 (5)4.2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规模 (6)4.3 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现状 (6)4.4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途分区情况 (7)4.5项目涉及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情况 (7)5规划调整方案 (8)5.1建设用地调入与调出 (8)5.2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 (10)5.3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土地用途区调整 (11)5.4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 (12)6 规划约束指标调整 (12)6.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 (12)6.2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 (13)6.3耕地保护目标调整方案 (13)7 调整方案实施保障措施 (16)7.1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 (16)7.2及时变更、存档和备案 (16)7.3严格组织实施规划调整方案 (16)7.4加强监督和检查 (17)7.5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 (17)附图 (18)1任务来由和调整对象1.1任务来由贵港市面向粤港澳,背靠大西南,联通东南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是集水路、公路、铁路于一体的重要交通枢纽。
贵港作为广西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和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近年来紧紧围绕“构筑珠三角连接北部湾的大通道,打造内河大港口,发展临江大工业,建设区域性新兴大城市”的战略目标,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林路(解放路至圣湖路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办理桂林路(解放路至圣湖路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
•【公布日期】2018.12.23
•【字号】贵政函〔2018〕483号
•【施行日期】2018.12.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土地资源
正文
贵港市人民政府
关于同意办理桂林路(解放路至圣湖路段)项目
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批复
贵政函〔2018〕483号
市国土资源局:
你局《关于办理桂林路(解放路至圣湖路段)项目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划拨手续的请示》(贵国土资报〔2018〕903号)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同意将位于贵港市桂林路(解放路-圣湖路段),规划用地面积13721.65㎡(折合20.583 亩)的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无偿划拨给贵港市市政管理局,作为桂林路(解放路至圣湖路段)项目建设使用,土地用途为城镇村道路用地。
请你局依
法办理用地手续。
贵港市人民政府
2018年12月23日。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4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
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4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文章属性•【制定机关】贵港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4.07.10•【字号】贵政函〔2024〕220号•【施行日期】2024.07.10•【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行政许可正文贵港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实施贵港市2024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批复市自然资源局:你局《关于实施贵港市2024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的请示》(贵自然资报〔2024〕390号)收悉。
经研究,现批复如下: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同意《贵港市2024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
请你局依法依规组织实施。
贵港市人民政府2024年7月10日贵港市2024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招标拍卖挂牌出让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规定》(国土资源部令第39号)的有关规定,特制订《贵港市2024年第二十八期国有建设用地使用权挂牌出让方案》如下:一、宗地概况二、出让方式实行有底价的公开挂牌出让,即挂牌公布起始价后,由竞买人出价,出价最高且不低于挂牌底价者取得土地使用权。
三、竞买人范围及其要求(一)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外的自然人、法人和其他组织,除法律另有规定者外,均可申请参加竞买。
拖欠土地出让价款、被认定存在闲置土地、囤地炒地、土地开发规模超过实际开发能力、逾期不签订合同以及不履行土地出让合同行为的组织或个人,及其参与投资的企业均不得参加竞买。
存在上述行为的,取消其竞买资格且不退还竞买保证金。
(二)竞买人可以单独申请竞买,也可以联合竞买。
申请人属联合申请的,必须出具联合各方共同签署的合作协议。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用地涉1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用地涉及《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调整方案项目名称: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委托单位:贵港市国土资源局编制单位:广西师范学院编制日期:二○一八年五月目录1任务来由和调整对象11.1任务来由11.2调整对象12规划调整依据、原则和条件12.1规划调整的依据12.2规划调整的原则12.3规划调整的条件23项目概况23.1项目位置23.2项目建设重要性23.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23.4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24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情况24.1项目涉及用地规模24.2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规模34.3 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现状34.4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途分区情况34.5项目涉及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情况3 5规划调整方案45.1建设用地调入与调出45.2规划建设用地指标的调整55.3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土地用途区调整55.4建设用地调整地块的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调整66 规划约束指标调整66.1新增建设用地指标调整76.2城乡建设用地总规模76.3耕地保护目标调整方案77 调整方案实施保障措施87.1严格按审批权限审批87.2及时变更、存档和备案87.3严格组织实施规划调整方案87.4加强监督和检查97.5切实保障被征地农民利益9附图181任务来由和调整对象1.1任务来由贵港市面向粤港澳,背靠大西南,联通东南亚,区位优势十分明显,是集水路、公路、铁路于一体的重要交通枢纽。
贵港作为广西承接产业转移的示范基地和全国二级物流园区布局城市,近年来紧紧围绕“构筑珠三角连接北部湾的大通道,打造内河大港口,发展临江大工业,建设区域性新兴大城市”的战略目标,不断增强城市综合竞争力,在社会和经济发展中取得了巨大的成就。
贵港市的产业园区对于贵港市经济的发展有着重要的贡献,贵港市区主要的产业园区由三个片区组成,分别为贵港高新技术产业园、江南制造业产业园、粤桂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以下简称粤桂产业园)。
华电路属于贵港市粤桂产业园路网框架的重要组成部分,处于港城二路以南,港区大道以北,道路两端连接区域内的主干路及次干路,起到集散交通的作用。
目前粤桂产业园各类基础设施都在如火如荼建设当中。
华电路能否早日建成通车,将会直接影响产业园区的建设和发展。
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83号)的有关文件精神,贵港市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工程建设符合(桂国土资发[2012]83号)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条件。
为保障项目建设的顺利实施,维护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的严肃性和权威性,必须依法对项目涉及的《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进行局部调整,以满足该项目建设用地预审和审批的需要。
1.2调整对象贵港市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建设工程位于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本次规划调整涉及的调入调出的建设用地指标调整均在武乐乡内部,因此,本次规划调整的对象为《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
2规划调整依据、原则和条件2.1规划调整的依据2.1.1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文件(1)《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2)《国土资源部关于严格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管理的通知》(国土资发[2012]2号);(3)《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83号);(4)《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明确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实施中若干具体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113号);(5)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印发《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方案文本编制大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对规划实施影响评估报告编制大纲》《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有关图件要求》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08]16号);2.1.2相关规划及研究报告(1)《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2年修编版)》;(2)《贵港市产业园区总体规划(2016—2030)》;(3)《贵港市产业园区控规修编(2016—2030)》;(4)《贵港市城区道路专项规划(2010—2030)》;(5)《贵港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三个五年规划纲要》;(6)《贵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7)《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2010-2020年)(2015年调整)》2.2规划调整的原则(1)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和国务院、自治区人民政府的有关规定对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进行调整。
(2)项目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政策,节约集约用地,不得超出国家规定标准用地。
(3)确保贵港市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确定的贵港市武乐区建设用地总规模、城乡建设用地规模、新增建设用地、新增建设用地占用耕地等指标规模不突破。
(4)严格保护耕地,确保耕地和基本农田保护指标不减少、质量不降低。
(5)规划调整必须有利于生态环境保护和建设,不能破坏生态环境。
(6)规划调整方案要组织听证和论证,要经过当地相关部门的同意,做好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交通发展规划、产业园规划、环境保护规划以及其它相关行业规划的衔接。
2.3规划调整的条件根据《广西壮族自治区国土资源厅关于进一步规范土地利用总体规划修改调整有关问题的通知》(桂国土资发[2012]83号):“因特殊原因,城市(镇)、集镇村庄批次建设用地项目占用有条件建设区或城乡建设用地规模边界内的零星分散一般农用地的,经依法批准可以调整土地利用总体规划”。
项目建设符合《贵港市城市总体规划(2008-2030)(2012 年修编版)》以及《贵港市产业园区控规修编—粤桂热电循环经济产业园(2016-2030)》要求且位于有条件建设区内,所以该项目符合(桂国土资发[2012]83号)规定的土地利用总体规划调整的条件。
3项目概况3.1项目位置本项目拟建的华电路处于贵港市粤桂产业园片区内,道路等级为城市主干路,大致南北走向,起点位于华电路与港城二路组成的平面交叉口,终点位于华电路与港区大道组成的平面交叉口。
道路分别与港城二路、港城三路、港城四路、华粤一路、华粤三路、华粤四路、港区大道共组成7 个平面交叉口,在K0+942 处下穿贵梧高速公路。
3.2项目建设重要性本项目属于贵港市粤桂产业园道路基础设施建设,改善了区域内的交通,建设后能进一步完善贵港市道路交通网络,促进工业园区的建设发展,并且促进区域土地的集约开发利用,带动道路沿线两侧的土地升值,最终推动贵港市的经济社会发展。
本项目有利于完善产业园路网结构、科学用地布局、优化功能分区,还有利于园区加快招商引资进程、提升园区形象、缓解园区交通压力,搭建园区发展新平台。
目前粤桂产业园基础设施和产业项目正处于如火如荼的加快建设阶段,必定要保证华电路的贯通,否则会严重影响粤桂产业园的其他项目建设进度。
3.3项目建设规模及内容该项目总用地规模:本项目总用地面积11.7153公顷,本次涉及调整土地利用规划地区5.3022公顷。
项目拟建的华电路线路长度2.384km,扣除与港城二路、港区大道交叉口后,实际建设长度为2.285km。
红线宽度50m,主要建设工程为道路工程、给排水工程、交通工程、照明工程,绿化工程等。
3.4项目投资和资金来源本项目总建安费估算为15059.27万元,资金来源为财政资金及业主自筹。
4项目建设占用土地情况4.1项目涉及用地规模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建设工程项目拟用地面积11.7153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自然保留地3.1004公顷,水田0.8887公顷,农村居民点用地0.4530公顷,河流水面0.2097公顷,坑塘水面0.1262公顷,旱地6.8894公顷,公路用地0.0479公顷。
详见表4-1。
表4-1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建设工程用地现状表4.2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规模因为项目建设的急迫性,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建设工程先进行一部分线路的建设,建设面积为5.3022公顷。
本方案涉及规划调整面积为5.3022公顷。
4.3 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地现状根据项目用地勘测界线和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资料,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涉及调整用途的5.3022公顷土地利用现状为:水田0.4670公顷,旱地4.0493公顷,河流水面0.1657公顷,坑塘水面0.1262公顷,其他草地0.4940公顷。
详见表4-2。
表4-2贵港市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建设工程涉及规划调整用地利用现状统计表4.4项目涉及调整规划用途分区情况根据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资料,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涉及规划调整地块土地用途分区情况为:一般农地区5.1366公顷,其他用地区0.1656公顷。
详见表4-3。
表4-3贵港市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建设工程涉及规划调整用地用途分区统计表4.5项目涉及调整规划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情况根据贵港市港北区武乐乡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数据库资料,贵港市粤桂产业园新农村建设项目一期华电路建设工程涉及规划调整地块建设用地空间管制分区为:有条件建设区5.3022公顷。
详见表4-5。
表4-5贵港市粤桂产业园华电路建设工程涉及规划调整用地管制分区统计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