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主方工作管理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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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项目管理业主工作职责(一)建设项目管理部(业主代表处)是建设单位临时组建的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派出驻地机构,代表建设单位对建设项目的工程质量、工程进度、工程投资、安全生产、环境保护,廉政及精神文明建设等进行现场全面管理,其具体职责是:

一、加强协调和服务工作,

积极主动地与地方各级政府联系,协设好工程所在地沿线各级地方政府和沿线各族群众及参建各方的关系,解决和处理好现场施工过程中出现的各种问题,保障工程建设的内部和外部环境。

二、负责完成建设项目的征地拆迁的调查、汇总、合同签订工作和项目用地手续的报批工作,协调和解决好用地征迁工作中的纠纷和问题,正确处理好国家、集体和个人的利益。

三、负责搞好建设项目的现场管理工作。随时对工地现场人员、机械、设备、施工工艺、监理程序等进行检查和监督,定期不定期通报工程建设情况。

四、熟悉合同文件,

负责工程项目的合同管理,监督检查合同执行情况,根据合同文件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人员,机械设备进场情况,督促和落实参建各单位的驻地建设、质量、安全和环保等保证体系,对监理单位和承包商的违约行为依据合同文件进行处罚。

五、负责组织开工前对参建单位的技术交底工作,协调和解决工程施工过程中的一般性技术问题,并对特殊性和重大性技术问题及时

上报建设管理办公室,以便组织专家对施工设计图纸中的技术问题进行会审,确定技术方案。

六、按照省交通厅“设计变更管理办法”,负责施工过程中的工程变更和报批工作,建立健全工程设计变更台帐。

七、负责建设项目的质量管理工作,牢固树立“质量第一”的观念,提高质量意识,监督检查监理工程师对重点部位、隐蔽工程的跟踪旁站监理和全过程监理工作及施工单位的质量管理工作。审查施工记录和试验检测资料和数据,确保其真实性和可靠性。

八、负责建设项目的进度管理,实行计划管理,按照批准的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严格控制施工进度,督促检查施工单位月 (周)计划的落实,并根据现场施工实际和上级要求负责督促施工组织设计和进度计划的调整和平衡工作。

九、负责建设项目的计量和支付管理,实行监理和承包人共同计量的方法,严格控制工程量清单数量,现场计量准确,工程计量做到不漏计、不重计,并建立健全价款支付逐级签认制度和支付台帐。

十、建立健全会议制度和请示报告制度,及时召开有关会议,对阶段工作有安排、有总结、定期不定期向建设管理办公室书面报告现场工程质量、进度、投资、环保、安全等管理情况,及时准确地上报有关统计报表。

十一、加强廉政建设严格执行建设工程廉政合同,严格履行廉政合同义务,坚持廉洁自律、坚持原则、秉公办事和业务活动中的公正、公平和透明,确保工程项目的优质高效和资金的安全有效。

十二、加强精神文明的建设,搞好驻地建设,做到持证、挂牌上岗、文明施工,督促检查承包人严格按照各项施工规范和操作规程进行施工作业,做到施工现场整洁、材料堆放整齐、标示清楚,严格执行国家和地方政府关于土地、森林、草原、水利、环境保护等的法律法规,尊重当地民族风俗习惯,保证施工路段交通安全畅通。

十三、负责交 (竣)工资料的搜集、整理、汇总和审查工作,编制交 (竣)工文件,参与建设项目的交(竣)工验收工作。

十四、负责监督检查监理和施工单位的安全工作,建立健全各项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管理体系,杜绝不安全事故的发生。

十五、负责协调环境保护工作,督促监理和施工单位采取强有力的环境保护措施,加强生态环境的保护。

十六、完成上级交办的各项工作任务。

建设项目管理业主工作职责(二)

一、计划合同部工作职责

1、认真执行国家、省、部委及上级主管部门关于规划、计划、合同、招标、工程成本及概预算管理的有关规定,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执行情况。

2、负责掌握建设项目前期工作的进展情况,参与项目建设的前期工作。

3、负责编制项目建设的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负责编报上级主管部门要求的各项计划;下达施工总体计划和年度计划指标,督促计划的实施,监督管理参建单位计划的落实情况。

4、负责组织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与中标单位签定合同。按工程实际需要补充修订合同条款、技术规范和管理规程。

5、负责办理建设项目环境评价、质量监督、施工许可等审批手续。负责协助地方政府做好工程建设用地的征地拆迁有关工作,协助政府办理土地使用审批手续,及时提供工程建设用地;协助政府做好工程建设的外部施工环境;负责组织整理征地拆迁的有关资料。

6、负责审核监理上报的相关文件,参与项目施工组织设计中计划、资源配置等方面内容的审核工作。

7、负责合同管理工作。监督、检查设计及监理单位合同履约情况,监督监理单位对施工等参建单位合同履约的管理,并依据合同追究违约单位违约责任。

8、负责项目的统计管理工作,编制、汇总工程进度各类统计报

表;参与监督检查监理单位对项目的进度管理工作。

9、负责工程计量的监督审核;负责工程支付的监督审核;负责征地拆迁费用支付的监督审核;负责项目工程决算的编制工作。

10、依据权属范围对工程变更计量、单价和费用进行管理。

11、负责工程费用方面的检查工作;参与施工期间的有关施工现场进度、施工安全的检查工作。

12、负责本部门有关文件和资料的整理归档;参与建设项目的竣工文件整理及验收工作;负责按时向上级报送项目建设情况、质量信息和统计资料。

13、参与建设项目的交工、竣工验收工作。 15、完成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工程技术质量管理部工作职责

1、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部委有关工程建设质量管理、生产区安全、环境保护的法律、法规、技术标准、规范、规程和相关文件,监督、检查参建单位的贯彻执行情况,落实质量管理和监督部门的要求,对建设项目生产区安全、工程技术质量、环保、进度进行全过程监督管理。

2、参与建设项目的前期工作。

3、参与建设项目的招投标工作。负责土建工程项目技术规范的修改、完善,制定或补充有关技术要求。

4、负责组织设计交底和监理及施工单位对图纸的复核工作。

5、负责对工程施工现场技术质量管理的日常工作。整理归档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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