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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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一、申请业主委员会应当自选举产生之日起30日内,持下列文件向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申请备案,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一)《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二)业主委员会成员身份证明(复印件一份);(三)管理规约(原件一份);(四)业主大会议事规则(原件一份);(五)业主大会会议表决结果及决议(原件一份);(六)《管理规约》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草案公示图片。

二、受理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齐全的,由物业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当场受理备案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补正告知单”。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符合规定的,当场退回,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核实- 1 -受理后,物业所在地区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需要对下列事项进行核实:(一)申请资料是否齐全,筹备组前期筹备工作资料及业主大会相关资料是否完整并归档;(二)《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业主大会会议决议约定的内容是否违反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三)向街道核实申请备案的《业主大会议事规则》《管理规约》是否与业主大会通过的内容一致;(四)业主委员会成员是否经业主大会会议表决,并符合规定的条件。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印章的《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

四、办理时限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附件:1.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2.受理通知书3.补正告知单4.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证明5.不予受理通知书6.通告附件1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表填报单位填报日期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 3 -- 5 -附件2受理通知书存根编号〔〕号申请人关于(项目名称)的业主委员会备案申请,于年月日依法受理,并于年月日给申请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操作规范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操作规范

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操作规范一、行政审批项目名称、性质(一)名称:前期物业管理招标备案、中标备案(二)性质:非行政许可二、设定依据2003年6月26日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三)招标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

委托代理招标的,还应当附招标代理委托合同。

”三、实施权限和实施主体2003年6月26日建设部关于印发《前期物业管理招标投标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建住房[2003]130号)第十一条:“招标人应当在发布招标公告或者发出投标邀请书的10日前,提交以下材料报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一)与物业管理有关的物业项目开发建设的政府批件;(二)招标公告或者招标邀请书;(三)招标文件;(四)法律、法规规定的其他材料。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发现招标有违反法律、法规规定的,应当及时责令招标人改正。

”第三十七条:“招标人应当向中标人发出中标通知书,同时将中标结果通知所有未中标的投标人,并应当返还其投标书。

招标人应当自确定中标人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的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备案资料应当包括开标评标过程、确定中标人的方式及理由、评标委员会的评标报告、中标人的投标文件等资料。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前期物业管理备案1. 引言物业管理备案是指在物业项目开发的前期阶段,物业管理公司向相关部门递交备案申请,以确保物业项目的合法性和规范运作。

本文档将对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概念、流程和相关注意事项进行详细介绍。

2.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概念前期物业管理备案是指在物业项目开发的初期阶段,物业管理公司向相关部门进行备案申请的过程。

通过备案,相关部门可以对物业项目的规划设计、各项管理制度等进行审核和监管,确保物业项目的合法性、规范性和可持续发展。

3.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流程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3.1 提交备案申请物业管理公司在拿到物业项目的开发许可证后,需要向相关部门递交备案申请。

备案申请通常需要提供以下资料:项目规划设计图纸物业管理方案相关管理制度的编制和说明3.2 部门审核相关部门会对递交的备案申请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项目规划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要求、物业管理方案是否合理、相关管理制度是否健全等。

3.3 反馈和修改如果备案申请存在问题或不完善的地方,相关部门会向物业管理公司提出反馈意见。

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根据反馈意见进行相应的修改和完善,并重新提交备案申请。

3.4 备案批准当备案申请符合相关的法律法规要求并通过审核后,相关部门会批准备案,并颁发相应的备案证书。

4. 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注意事项在进行前期物业管理备案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注意以下几个事项:4.1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进行备案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在备案申请中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进行规划设计、管理制度的编制等。

只有做到合法合规,备案申请才能通过审核。

4.2 合理编制物业管理方案物业管理方案是前期物业管理备案的重要组成部分。

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根据项目的实际情况,合理编制物业管理方案,并确保方案中的内容能够满足项目的需求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

4.3 与相关部门保持沟通和合作在备案申请过程中,物业管理公司需要与相关部门保持密切的沟通和合作。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等七个备案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等七个备案程序的通知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等七个备案程序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公布日期】2020.04.28
•【字号】渝建物业〔2020〕17号
•【施行日期】2020.05.01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城乡建设综合规定
正文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关于印发《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等七个备案
程序的通知
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委,两江新区、经开区、高新区、万盛经开区、双桥经开区建设局:
为规范我市物业管理相关备案行为,提高工作效率,维护行政相对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我委重新制定了《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重庆市临时管理规约备案程序》《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重庆市管理规约备案程序》《重庆市物业承接查验备案程序》《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程序》,于2020年5月1日起执行。

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
2020年4月28日。

物业费备案流程及手续

物业费备案流程及手续

物业费备案流程及手续
物业费备案是指物业管理公司向相关部门备案,以确保物业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物业费备案流程及手续的规定,有利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下面将介绍物业费备案的具体流程及手续。

首先,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准备相关资料,包括但不限于物业费收费标准、收费
依据、收费范围、收费方式等。

这些资料需要经过审查,确保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其次,物业管理公司需要向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提交备案申请。

申请材料
包括备案申请表、相关资料清单、物业费使用情况说明等。

在提交申请时,物业管理公司需要确保所提交的资料真实、完整、准确。

接着,当地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包括但不限
于物业费收费标准是否合理、收费依据是否合法、收费范围是否明确等。

如果审核通过,备案手续将继续进行;如果审核不通过,物业管理公司需要根据审核意见进行整改,并重新提交申请。

最后,一旦备案申请获得批准,物业管理公司将收到备案证书。

备案证书是物
业费合法性和透明度的重要凭证,也是业主对物业费缴纳的依据。

总之,物业费备案流程及手续的规定,对于规范物业管理行为、保障业主权益
具有重要意义。

物业管理公司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履行备案手续,确保物业费的合法性和透明度。

同时,业主也应密切关注物业费备案情况,确保自身权益不受损害。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
分规范性文件的通知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
•【公布日期】2018.01.23
•【字号】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3号
•【施行日期】2018.01.23
•【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法制工作
正文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关于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规范
性文件的通知
渝国土房管规发〔2017〕3号
市地勘局、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重庆农村土地交易所、市公租房管理局、市国土房屋执法总队、市农村土地整治中心,各区县(自治县)国土房管局、国土资源局、房管局,各分局,局属各单位,局机关各处室:
为深入推进依法行政,加快法治国土房管建设,根据《重庆市行政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府令290号)和《重庆市国土房管局规范性文件管理办法》(渝国土房管规发〔2015〕1号)的要求,市局对局发规范性文件进行了全面清理,并报经市政府法制办审核,现就废止和继续施行部分规范性文件通知如下:
一、将《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印发〈重庆市国有土地使用权基准地价和公示
地价实施细则〉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00〕315号)等29件规范性文件予以废止(文件目录见附件1)。

二、对《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关于加强我市城镇房屋白蚁防治管理的通知》(渝国土房管发〔2012〕714号)等82件有效期届满需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予以公布(文件目录见附件2),有效期从该规范性文件原有效期到期之次日起重新计算。

附件:1.废止规范性文件目录
2.有效期届满继续施行的规范性文件目录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
2017年1月23日附件1
附件2。

前期物业合同招标备案

前期物业合同招标备案

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工作越来越受到重视。

为了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顺利进行,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水平,根据《物业管理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特制定本前期物业合同招标备案。

二、招标备案的目的1. 确保物业管理工作的规范性和合法性,防止物业管理纠纷的发生。

2. 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招标方式,选择具备良好信誉和实力的物业管理企业,为业主提供优质的物业服务。

3. 加强对物业管理企业的监管,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促进物业管理行业的健康发展。

4. 增强业主对物业管理工作的参与度和满意度,维护业主的合法权益。

三、招标备案的范围本招标备案适用于新建住宅小区、商业综合体、办公楼等物业管理项目的物业服务企业招标。

四、招标备案的组织1. 招标备案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负责组织实施。

2. 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应当设立招标备案工作小组,负责招标备案的具体工作。

3. 招标备案工作小组由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成员、相关专业人士组成。

五、招标备案的程序1. 发布招标公告招标备案工作小组应当根据物业管理项目的具体情况,制定招标公告,明确招标项目的名称、地点、规模、招标条件、投标要求、投标截止时间等内容。

2. 投标报名符合招标条件的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在招标公告规定的报名时间内,向招标备案工作小组提交投标文件。

3. 资格审查招标备案工作小组对投标企业的资质、业绩、信誉等进行资格审查,确定符合招标条件的投标企业。

4. 招标文件编制招标备案工作小组根据招标公告和资格审查结果,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项目的详细说明、服务内容、收费标准、合同期限、违约责任等内容。

5. 开标、评标招标备案工作小组在规定的时间和地点组织开标、评标活动,对投标企业的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企业。

6. 中标公告招标备案工作小组对中标企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7. 签订合同中标企业应当与业主委员会或者物业管理委员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

物业服务项目建设局备案流程

物业服务项目建设局备案流程

物业服务项目建设局备案流程一、备案前的准备。

1.1 了解相关规定。

物业服务项目要去建设局备案,咱得先把相关的规定摸清楚。

这就好比是打仗前先研究地形一样重要。

建设局对物业服务项目的备案有一系列的要求,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服务内容、收费标准等等。

这些规定可不是摆设,是为了保障业主的权益,让物业服务能够规范有序地进行。

咱可不能糊里糊涂地就去备案,那肯定会碰一鼻子灰的。

1.2 整理相关材料。

材料的整理可是个细致活。

首先得有企业的营业执照副本,这是企业合法经营的证明,就像人的身份证一样重要。

然后是物业服务企业的资质证书,这个证书说明了企业具备提供物业服务的能力。

还有物业服务合同,这合同里详细规定了服务的范围、标准、收费等重要内容。

除此之外,像项目负责人及主要管理人员的相关证书、服务人员的名单和培训记录等材料也都得准备好。

缺了哪一项都不行,这就叫“一个萝卜一个坑”,每个材料都有它的作用。

二、备案流程。

2.1 提交申请。

准备好了材料,就可以去建设局提交备案申请了。

这时候要把材料按照要求整理好,一式几份,不能乱了顺序。

到了建设局的相关窗口,要客客气气地把材料递上去。

工作人员会对材料进行初步的审核,如果材料不齐全或者不符合要求,那就得打道回府重新准备了。

这就像盖房子,基础没打好,上面的工程就没法进行。

2.2 审核过程。

建设局会对提交的材料进行详细的审核。

这个审核过程可能不会那么快,毕竟人家得认真细致地检查每一项内容。

他们会核实企业资质是否真实有效,服务内容是否合理合法,收费标准是否符合规定等等。

这期间咱就得耐心等待,不能像热锅上的蚂蚁一样急得团团转。

审核过程就像是一场严格的考试,企业的材料就是答卷,只有通过了审核才能算是合格。

2.3 备案成功。

如果审核通过了,那可就是皆大欢喜的事情了。

建设局会给予备案,这就意味着物业服务项目在建设局那里得到了认可。

企业就可以名正言顺地按照合同开展物业服务工作了。

这时候企业可得好好珍惜这个成果,好好为业主服务,不能“三天打鱼,两天晒网”,要把服务做到位,这样才能在行业里站稳脚跟。

物业服务合同报备流程

物业服务合同报备流程

物业合同备案流程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流程
1. 申请人申请:建设单位在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后,应当向物业科提交申请,申请内容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的基本信息、服务内容、服务标准等。

2. 物业科审查资料并签署审查意见:物业科对申请资料进行审查,对符合要求的申请资料签署审查意见。

3. 主管局领导签批:主管局领导对审查通过的申请资料进行签批。

4. 物业科办理备案手续:物业科根据签批结果办理备案手续,向社会公示备案信息。

二、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应当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包括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标准等。

同时,建设单位应当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报送物业科备案。

法律依据:《物业管理条例》第二十一条,在业主、业主大会选聘物业服务企业之前,建设单位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应当签订书面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等七个程序的申请表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等七个程序的申请表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填报单位重庆正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2012年2月 6 日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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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
重庆市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填报单位重庆正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2012年2月 6 日
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
.4
注:本页由申请人填写,字迹工整,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5
.6
重庆市物业服务区域划分备案



填报单位重庆正润物业管理有限公司
填报日期2012年2月 6 日
.7
.8
重庆市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
.9


表申请单位:
填报日期:
.10
.11
重庆市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审批

.12


申请单位:
填报日期:
.13
.14
重庆市业主委员会备案



申请单位:
.15
申请事项:
填报日期:
.16
备案意见
.17
重庆市临时管理规约备案



.18
填报单位
填报日期
.19
.20
高等学校毕业生登记表
.21。

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手续

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手续

一、前言随着我国城市化进程的加快,物业管理作为一项重要的服务行业,在保障居民生活质量、维护社区和谐稳定方面发挥着越来越重要的作用。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市场,提高物业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手续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手续的流程及注意事项。

二、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手续的定义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手续是指在新建住宅小区、写字楼、商业综合体等物业项目竣工交付前,由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组织实施的物业管理招标活动,以及相关备案手续的办理过程。

三、前期物业招标备案手续的流程1. 招标公告(1)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向当地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提交招标公告申请。

(2)行政主管部门对招标公告内容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发布。

2. 招标文件编制(1)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组织编制招标文件,包括招标公告、招标须知、投标文件要求、评标标准等。

(2)招标文件应当包含物业管理项目的性质、规模、服务内容、收费标准、招标条件等。

3. 投标报名(1)有意向的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向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提交投标报名资料。

(2)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对投标报名资料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4. 投标文件递交(1)物业服务企业按照招标文件要求,在规定时间内递交投标文件。

(2)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对投标文件进行审核,确认无误后予以登记。

5. 开标、评标(1)在规定时间和地点举行开标仪式,公开宣读投标文件。

(2)评标委员会根据招标文件规定的评标标准,对投标文件进行评审,确定中标候选人。

6. 中标公示(1)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将中标候选人名单公示,接受社会监督。

(2)公示期满后,对公示无异议的中标候选人进行中标确认。

7. 签订物业服务合同(1)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与中标物业服务企业签订物业服务合同。

(2)合同签订后,建设单位或业主委员会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8. 物业管理服务启动(1)中标物业服务企业按照合同约定,正式开展物业管理服务工作。

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

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

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程序一、申请(一)新建物业在出售前,建设单位应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2.《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及其配套用地范围红线图(验原件,复印件一份)3.建筑工程规划许可证及附图(验原件,复印件一份)4.物业管理区域划定说明(须设计单位盖章确认)(原件一份)(二)已经交付使用但未划分物业管理区域的,或者需要调整物业管理区域的,由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按照《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划定物业管理区域,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备案,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1.《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2.业主大会决议(原件一份,需街道、乡(镇)政府监章)3.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方案(原件一份,需街道、乡(镇)政府监章)4.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方案公示图片(复印件一份)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 1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齐全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补正告知单”。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符合规定的,当场退回,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核实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核实:(一)所提供资料是否齐全;(二)新建物业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是否由项目设计单位确认划定后的区域独立性;(三)已交付使用或需要调整的物业管理区域划定是否符合有关规定,划定方案内容是否完整。

经核实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的《重庆市物业管理区域划定备案证明》。

四、办理时限要件齐全,自受理申请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物业备案流程

物业备案流程

物业备案流程物业备案是指物业管理企业按照国家有关规定,将其管理项目的相关信息进行登记备案,以便于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的程序。

物业备案在目前的物业管理行业中具有重要的意义,它可以有效地规范物业企业的经营行为和管理水平,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

物业备案流程通常包括以下几个步骤:1. 准备材料: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准备相应的材料,包括企业法人营业执照、组织机构代码证、法人代表身份证等相关证件。

同时,还需要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包括项目名称、项目地址、项目规模等。

2. 填写申请表:物业管理企业需要按照相关规定填写物业备案申请表,包括企业基本信息、项目基本信息等内容。

申请表需要由企业法人或授权代表签字确认。

3. 提交材料:准备好申请材料后,物业管理企业需要将申请材料提交给相关部门,一般是房地产管理部门或住建局。

随后,相关部门会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

4. 审核审核:相关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主要是对物业管理企业的资质和项目信息进行核实,并判断是否符合相关规定。

一般情况下,审核周期在15个工作日左右。

5. 领取备案证书:审核通过后,物业管理企业可以到相关部门领取物业备案证书。

备案证书是物业管理企业合法经营的凭证,也是监管部门对其进行监督和管理的依据。

物业备案流程虽然相对简单,但是要求物业管理企业提供真实、有效的信息,并且符合相关法规和政策的要求。

一旦发现虚假备案情况,相关部门将依法进行处理,甚至可能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处罚。

通过物业备案,可以有效地规范物业管理市场,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提高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质量和管理水平。

同时,也可以方便监管部门对物业管理企业进行监管和管理。

在实际操作中,物业管理企业应当加强内部管理,确保各项备案信息的真实有效,并与相关部门建立良好的沟通合作关系,及时了解政策和法规的最新动态,保证企业在物业备案方面的合规运营。

重庆市渝北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办理流程

重庆市渝北区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办理流程

物业服务收费备案办理流程
(适用于业主与物管就服务收费标准达成共识的情况)
(一)申请。

申请单位应如实提供以下材料:
1、物业服务收费备案申请书1份(红头文件并加盖公章);
2、物业服务基本情况申报表1份(见附件);
3、与业主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协议)复印件3份;
4、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1份(房管局);
5、业主公约1份;
6、业主花名册1份(姓名、房号、电话);
7、物管企业营业执照复印件1份(需审验原件);
8、物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1份(需审验原件)。

(二)受理。

根据管理权限和有关规定,决定是否予以受理,并及时通知收费单位。

(三)审核。

价格管理科根据国家有关规定,认真审核申报单位所提供的材料,并到项目现场进行勘验。

如现场情况与申报单位提供的材料内容不符,则不予办理。

(四)发文。

对符合备案条件的申报单位,区发展改革委下发同意物业服务收费备案文件。

(五)办理时限:受理后10个工作日。

(六)办理地点:渝北区双龙大道153号
联系电话:67816108 67816929
物业服务基本情况申报表
开发企业盖章:物管企业盖章:。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2版)-重庆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36号文件热门模板word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2版)-重庆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36号文件热门模板word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2版)-重庆市物业收费管理办法36号文件热门模板word ——————文档下载后可任意编辑——————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2022版)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局、物业管理企业:为进一步规范我市的物业服务合同,促进物业管理行业健康有序发展,根据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和《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对《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进行了修订,现印发你们,望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管局、房管局、工商(分)局、物业管理企业参照执行。

一、《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由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负责印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各区县(自治县、市)国土房屋管理局、房管局、工商(分)局共同分发。

二、修订后的文本于2022年7月1日起施行,原2022年印发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作废。

三、各建设单位、物业管理单位要认真学习新《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提高前期物业管理的合同意识,确保我市前期物业管理工作健康有序进行。

二оо三年七月一日主题词:印发示范文本通知抄送:建设部住宅与房地产业司、中国物业协会、市人大办公厅、市政府办公厅、市建委、市物价局、市物业管理协会、物业管理企业。

重庆市国土房管局办公室2022年7月1日印发合同登记编号: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重庆市国土资源和房屋管理局印制重庆市工商行政管理局监制合同当事人甲方(建设单位):组织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乙方(物业管理企业):企业名称:法定代表人:地址:联系电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物业管理条例》、《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和本物业区域《业主临时公约》的约定,在自愿、平等、协商一致的基础上,就甲方选聘乙方对________________(物业名称)实施前期物业管理服务的事宜,订立本合同。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

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2)第四十条建设单位应当参照市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会同市工商行政管理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在签订后十五日内报物业所在地区、县(自治县)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备案。

业主委员会与物业服务企业依法签订的物业服务合同生效时,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

第四十一条建设单位应当在物业销售时将临时管理规约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提供给物业买受人,并予以说明。

物业买受人在与建设单位签订物业买卖合同时,应当对遵守临时管理规约和履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予以书面承诺。

第四十二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生效之日至出售物业交付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建设单位承担。

出售物业交付之日至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终止之日发生的物业服务费,由买受人按照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承担;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未约定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的,由建设单位承担。

第四十三条物业服务用房包括物业服务企业用房和业主委员会用房,应当由建设单位按照不低于房屋总建筑面积千分之三的比例且不少于五十平方米的标准在物业管理区域内无偿配置。

物业服务用房应当为地面以上的独立成套装修房屋,具备水、电使用功能;没有配置电梯的物业,物业服务用房所在楼层不得高于四层。

市和区、县(自治县)规划行政主管部门应当在审批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时,按前两款的规定明确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建设单位申请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提交物业管理用房的位置、面积等相关资料,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核发房屋预售许可证时,应当注明物业服务用房位置。

建设单位在销售商品房时,应当公布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

物业服务用房属于全体业主共有,用作从事物业管理活动。

物业服务企业、业主委员会不得擅自改变其用途。

房地产行政主管部门在办理所有权初始登记时,应当在房地产登记簿中注明物业服务用房的位置和面积以及物业的其他共有部分,业主有权查询。

第四十四条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签订后、房屋交付使用前,建设单位应当向物业服务企业及物业所在地的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移交物业档案,并提供物业管理用房。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申报备案手续办理流程及资料清单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申报备案手续办理流程及资料清单
如有调整,以物价主管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如有调整,以物价主管部门实际要求为准
2、备案申请书(盖鲜章)
3、签约清单一览表(分组团和楼栋,明确费用标准等)(物管公司和开发商加盖鲜章);
4、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批复文件和小区总平面图或组团平面图;
5、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6、营业执照和资质证书复印件。
办理
时限
15个工作日
提交资料后7个工作日以内
提交资料后10个工作日以内来自备注待设备设施完善或正式投入使用后,仍需重新申报或办理备案手续。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申报(备案)手续办理流程
(重庆市)
物业服务收费标准申报申报(备案)
资料清单一览表
申报
阶段
申报
备案
购房合同签订之前
购房合同签订之后
取得市场调节价备案必要条件—规划、建设、房管任一职能部门认定书面证明
需提交的资料清单
1、申报项目规划设计批文(批复);
2、申报项目建筑规划设计图纸;
3、申报项目园林绿化、设备设施以及相关服务配套清单和规划方案;
4、市物价局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1、开发商与业主签订且已备案的购房合同中对管理费约定的证明文件资料及签订合同客户清单一览表(物管公司和开发商加盖鲜章);
2、项目建筑规划设计批复文件和小区总平面图或组团平面图;
3、前期物业服务协议;
4、市物价局要求提交的其它资料。
1、情况说明(职能部门认定属实并签章)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怎么办理

遇到合同纠纷问题?赢了网律师为你免费解惑!访问>>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怎么办理随着现在城市化越来越推进,无论是在大城市中心,还是小城市边缘,都会有高楼大厦,这样就催生了物业管理这一产物。

今天我们就“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如何办理?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办理需要什么条件?对物业服务合同备案审查的项目有哪些?”等问题展开相关的介绍。

一、物业服务合同备案需要材料:1、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2、《物业服务合同》;3、企业资质证书正、副本;4、企业法人营业执照副本、分支机构营业执照副本;5、组织机构代码证;6、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物业服务企业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7、物业项目的合法来源证明文件;8、事实服务的项目需提供原物业服务合同、服务现状的情况说明、仲裁或司法文书等相关材料。

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1、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填报信息后自动生成)2、《前期物业服务合同》;3、项目负责人身份证明、项目负责人与建设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社会保险缴纳情况证明原件、聘任证明材料及项目负责人考试合格证书;4、物业服务费用评估报告摘要。

上述材料除要求原件的外,均提交复印件(A4纸)一份,复印件需加盖申请人印章并同时提交原件,原件核验后退回申请人。

三、对物业服务合同申请的审查:1、申请材料齐全、符合法定形式;2、符合《**市物业管理办法》、《**市物业服务企业信用信息管理办法》的规定;3、接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符合物业服务企业资质管理的相关规定;4、《物业服务合同》约定的内容符合物业管理的有关法律、法规、规章和本市政策规定。

四、物业公司与开发商签订的合同,物业公司需向哪些部门报备?物业公司需要至县级以上的建设局或房管局、物价局进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我国物业管理的7大制度中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物业服务合同的备案制度才能做到合法经营。

我国价格法规定,物业费的收取必须物价局备案,2017年发改委放开物业服务费收费,就是以合同价进行备案,一改原来审批为备案。

前期物业招标前备案程序

前期物业招标前备案程序

一、前言前期物业管理是指业主入住前,由开发商聘请的物业服务企业对新建小区或建筑物进行管理的一种物业服务模式。

为了规范前期物业管理,保障业主的合法权益,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对前期物业招标前备案程序作出了明确规定。

本文将详细阐述前期物业招标前备案程序的具体内容。

二、前期物业招标前备案程序概述前期物业招标前备案程序是指房地产开发企业在确定物业服务企业前,向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报送相关材料,进行备案的程序。

备案程序的目的是确保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合规,保障业主的权益。

三、前期物业招标前备案程序的具体步骤1. 准备备案材料房地产开发企业在进行前期物业招标前,应准备以下备案材料:(1)房地产开发企业营业执照副本复印件;(2)项目竣工验收备案证明;(3)物业服务企业资质证书复印件;(4)物业服务合同草案;(5)物业服务收费标准及说明;(6)其他相关材料。

2. 提交备案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将准备好的备案材料提交给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提交方式可以是现场提交、邮寄或网上提交。

3. 审查备案材料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房地产开发企业提交的备案材料进行审查。

审查内容包括:(1)房地产开发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的房地产开发资质;(2)项目是否已经完成竣工验收备案;(3)物业服务企业是否具备合法的物业服务资质;(4)物业服务合同草案是否符合法律法规规定;(5)物业服务收费标准是否合理。

4. 审查结果反馈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在审查完毕后,将审查结果反馈给房地产开发企业。

审查结果有三种:(1)备案材料齐全、符合要求,予以备案;(2)备案材料不齐全或不符合要求,要求补充材料或修改;(3)备案材料严重不符合要求,不予备案。

5. 补充材料或修改房地产开发企业根据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的反馈意见,对备案材料进行补充或修改。

6. 再次提交备案申请房地产开发企业将补充或修改后的备案材料再次提交给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

7. 备案结果公示物业管理行政主管部门对备案材料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个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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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程序
一、申请
建设单位应当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场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与选聘的物业服务企业签订书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并自签订之日起15日内向物业项目所在地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提出备案申请,并同时提交下列材料:
(一)《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原件一份);
(二)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验原件,复印件一份);
(三)《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附件(原件一份);
(四)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提供重庆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通知书》、招标评分表、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含投标文件),通过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出具协议招标的相关文件(原件一份);
(五)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证明(原件一份)。

以上所提供的复印件材料均需加盖单位公章。

二、受理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齐全的,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当场受理备案申请,接件后给申请人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齐全的,当场退回,并一次告知申请人需要补正的全部内容,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补正告知单”。

申请人提交备案要件不符合规定的,当场退回,并出具加盖本机关专用章的“不予受理通知书”。

三、核实
- 1 -
区县(自治县)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受理后,需对下列事项进行核实:
(一)申请资料是否齐全;
(二)所受委托的物业服务企业信用情况是否符合招标规定,是否有违法违规记录;
(三)是否参照市住房城乡建设主管部门会同市市场的监督管理部门制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示范文本签订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合同内容是否违反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
(四)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包括:房屋、环境卫生、公共秩序、绿化、装修及内部管理等物业管理服务制度是否健全,服务内容及标准是否明确,其中住宅收费标准是否符合有关规定;
(五)是否按照规定提供物业服务用房。

经审查符合条件的出具加盖本机关印章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四、办理时限
要件齐全,自受理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完成。

五、抄送
申请人应在五个工作日内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原件和《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复印件一并抄送物业项目所在地街道办事处、乡(镇)人民政府。

附件:1.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2.受理通知书
3.补正告知单
4.物业管理项目招标备案证明
5.不予受理通知书
附件1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



申请单位:
填报日期:
重庆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印制
- 3 -
注:本页由申请人如实填写,不得涂改。

- 5 -
附件2
受理通知书存根
编号〔〕号
申请人关于(项目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于年月日依法受理,并于年月日给申请人送达了《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受理通知书
编号〔〕号
申请人向本机关申请要求办理
(项目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手续,并同时提交了下列材料:□1.《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表》;
□2.物业服务企业的营业执照;
□3.《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及附件;
□4.通过公开招标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提供重庆市物业管理招投标《中标通知书》、招标评分表、物业管理服务方案(含投标文件);
□5.物业服务企业信用证明;
□6.通过协议选聘物业服务企业的出具协议招标备案证明。

本机关依法已受理申请,请申请人于年月日持此受理通知书到本机关领取《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特此通知。

年月日(盖章)
附件3
补正告知单存根
编号〔〕号
申请人关于(项目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申请要件不齐全,本机关依法一次告知其需补正的全部内容,并于年月日给申请人送达了《补正告知单》。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补正告知单
编号〔〕号
根据《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规定,申请办理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事项,应当提交全部所需材料。

现申请人提交的材料不齐全,需要补充:□1.
□2.
□3.
□4.
□5.
年月日(盖章)
- 7 -
附件4
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存根
编号〔〕号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万㎡
座落地点:
物业类型:
四至范围:东:南:
西:北:
建设单位:
物业服务企业: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
联系人:联系电话:
年月日(盖章)重庆市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证明
编号〔〕号
与签定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已报备案,备案合同情况如下:
项目名称:
建筑面积:万㎡
物业类型:
座落地点:
前期物业服务合同期限:
住宅物业服务等级:
特此证明
年月日(盖章)
附件5
不予受理通知书存根
编号〔〕号
申请人提交的(项目名称)的前期物业服务合同备案事项申请,不符合申请条件,年月日已依法一次告知其不予受理,并于年月日给申请人送达了《不予受理通知书》。

申请人已经确认。

申请人(签字):
经办人(签字):
不予受理通知书
编号〔〕号
申请人:
你提交的申请,经审核,不符合《重庆市物业管理条例》有关规定,依法不予受理。

年月日(盖章)
- 9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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