郑州市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续接流程
相关主题
-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职工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办事明白卡
一、住房公积金转入郑州中心
职工在我中心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并缴存住房公积金后,可将原工作地缴存的住房公积金转入我中心。职工无需回原住房公积金账户管理机构所在地办理。
(一)办理要件
1、《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式三份;(可在住房公积金中心网站下载也可到转移柜面填写);
2、职工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二)审核受理
中心(分中心、管理部)工作人员根据申请材料,当场审核职工信息。信息相符的予以受理,在《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上加盖印章,其中一份交职工本人。信息不符的不予受理,并告知原因。
(三)集体办理
同一单位多名职工同时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的,可委托单位经办人代为申请,并提供以下材料:
1、《集中办理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委托书》一份(附表2);
2、《住房公积金异地转移接续申请表》一份;
3、职工有效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单位经办人有效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一份;
5、批量转移明细(电子版,可网站下载)。
二、住房公积金转出郑州中心
单位与职工终止劳动关系后,职工到外地工作并设立住房公积金账户的,其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在转出地封存后,可在转入地中心申请将其住房公积金账户资金转入当地,具体办理要求以转入地中心规定为准。
三、郑州中心内互转
郑州市级缴存职工与郑州县(市)区(含郑煤分中心)之间互转按以前方式转移。
四、办理地点:郑州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百花路办事大厅。
五、友情提示:职工填写住房公积金异转移接续申请表时,原工作单位名称和原个人住房公积金账号要填写准确,如不准确对方中心核对信息有误会驳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