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务尽职调查审计收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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财务尽职调查审计收费
篇一:财务尽职调查业务约定书
财务尽职调查业务约定书
甲方:
乙方: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甲方委托乙方对 (简称“丙方”)进行相关的财务尽职调查,经双方
协商,达成以下约定:
一、尽职调查服务范围
甲方委托乙方提供财务尽职调查服务,具体内容包括但不限于:
1、丙方截至2014年12月31日及2015年6月30日的重要财务事项,包括
丙方的资产和负债状况、实际盈利状况、现金流量状况、税务事项、重大法律事项所涉及的财务影响等;
2、根据实际情况提供的其他财务服务;
3、乙方对甲方拟投资公司的特定财务信息、执行下列由双方商定的程序并
向甲方报告得出的结果:
1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4101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对甲方提供的原始财务报表及相关财务资料进行了解、复核、分析,但不执行《中国注册会计师审计准则》、《中国注册会计师审阅准则》规定的审计与审阅程序。

4、乙方执行的是商定程序业务,并不构成审计或审阅。

二、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甲方的责任和义务
1.及时请丙方为乙方执行上述商定程序提供所要求的全部会计资料和其他有关资料。

2.为乙方派出的有关工作人员提供必要的工作条件和协助,主要事项将由乙方于业务工作开始前提供清单。

3.按本约定书的约定及时足额支付业务费用以及乙方人员在执行业务期间的交通、食宿和其他相关费用。

三、乙方的责任和义务
(一)乙方的责任
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 4101 号——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规定和本约定书的要求,执行上述双方商定的程序,并对实施程序的结果出具报告。

(二)乙方的义务
1.按照约定时间完成商定程序业务,出具报告。

时间由双方作口头约定。

2
2.除下列情况外,乙方应
当对执行业务过程中知悉的信息予以保密:(1)取
得甲方的授权;(2)根据法律法规的规定,为法律诉讼准备文件或提供证据,以及向监管机构报告发现的违反法规行为;(3)接受行业协会和监管机构依法进行的质量检查;(4)监管机构对乙方进行行政处罚(包括监管机构处罚前的调查、听证)以及乙方对此提起行政复议。

四、业务收费
1.本次财务尽职调查服务的收费人民币伍万元整。

2.在签订本约定书后,乙方人员进场前支付60%,乙方提交尽职调查报告初
稿后3日内,支付剩余40%。

3.如果由于无法预见的原因,致使乙方人员抵达丙方的工作现场后,本约定
书所涉及的审计服务不再进行,甲方不得要求退还预付的审计费用;如上述情况发生于乙方人员完成现场工作,并离开丙方的工作现场之后,甲方应另行向乙方支付人民币伍万元的补偿费,该补偿费应于甲方收到乙方的收款通知之日起3日内支付。

4.乙方业务人员的差旅、食宿费用由甲方承担。

五、业务报告和报告的分发与使用的限制
1.乙方按照《中国注册会计师相关服务准则第 4101 号—
3
对财务信息执行商定程序》的规定和本约定书的要求,出具报告。

2.乙方向甲方出具尽职调查报告一式2份,供甲方为上述委托目的使用,不得用于其他目的及分发给其他单位或个人。

3.甲方在提交本报告给相关的使用者时,不得修改或删节乙方出具报告的任何内容。

六、本约定书的有效期间
本约定书自签署之日起生效,并在双方履行完毕本约定书约定的所有义务后终止。

但其中第三(二)2、四、五、八、九、十项并不因本约定书终止而失效。

七、约定事项的变更
如果出现不可预见的情况,影响业务工作如期完成,或需要提前出具业务报告时,甲、乙双方均可要求变更约定事项,但应及时通知对方,并由双方协商解决。

八、终止条款
1.如果根据乙方的职业道德及其他有关专业职责、适用的法律、法规或其他
任何法定的要求,乙方认为已不适宜继续为甲方提供本约定书约定的业务服
务时,乙方可以采取向甲方提出合理通知的方式终止履行
4
本约定书。

2.在终止业务约定的情况下,乙方有权就其于本约定书终止之日前对约定的业务服务项目所做的工作收取合理的业务费用。

九、违约责任
甲乙双方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规定承担违约责任。

十、适用法律和争议解决
本约定书的所有方面均应适用中华人民共和国法律进行解释并受其约束。

本约定书履行地为乙方出具业务报告所在地,因本约定书所引起的或与本约定书有关的任何纠纷或争议(包括关于本约定书条款的存在、效力或终止,或无效之后果),双方向有管辖权的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十一、双方对其他有关事项的约定
本约定书一式两份,甲、乙方各执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瑞华会计师事务所(特
殊普通合伙)浙江分所
授权代表: 授权代表:
日期: 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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篇二:尽职调查清单-财务
财务尽职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投资机构
目标单位
日期
财务尽职调查所需资料清单
1 公司的设立与组织结构
1.1 公司股权结构图;
1.2 公司成立以来如有注册资本、股东、公司名称、经营范围、章程、注册地址等发生变更的事项,请提供证明上述每项变更的:
1.2.1 公司股东关于上述变更的协议或合同、股东会议决议;
1.2.2 董事会关于上述变更的决议;
1.2.3 上述变更前后的营业执照;
1.2.4 验资报告(如适用);
1.2.5 政府有关部门的批准、备案文件(如适用);
1.2.6 其他有关上述变更的法律文件。

1.3 公司现行组织结构图。

2 经营状况及盈利预测
2.1 过去两个完整财务年度审计报告及相关会计调整,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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去两个完整财
务年度及当年每期的会计报表、科目余额表,会计报表包括资产负
债表、损益表,科目余额表到最明细科目;
2.2 主要会计政策和会计估计(如坏帐、折旧、摊销、及各项准备的计提方法和比例)说明;
2.3 过去两个完整财务年度和当年截止目前,分产品销售数量、销售收入、销售成本和毛利;
2.4 过去两个完整财务年度和当年截止目前,分产品出口数量、销售收入和毛利。

是否被强制缴纳反倾销税;
2.5 过去两个完整财务年度和当年截止目前,交易额及余额最大的10
位客户名单;
2.6 过去两个完整财务年度和当年截止目前,交易额及余额最大的10
位供应商名单;
2.7 过去两个完整财务年度和当年截止目前关联交易明细。

关联方包括
母公司、子公司、关联公司、合资企业、股东以及对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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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营有重
大影响的个人;
3 固定资产
3.1 公司全部固定资产(不含土地及房产,下同)清单及累计折旧计提
表;
3.2 公司主要固定资产的权属证明文件,如:
3.2.1 购置发票;
3.2.2 购买合同;
3.2.3 车辆行驶证;
3.2.4 其他能够证明公司对该资产所有权或使用权的有关文件。

此处主要固定资产,系指全部车辆、以及整体价值在人民币五万元以上,或对公司之生产经营具有重要作用的机器、设备、生产线等。

3.3 如有公司租用或出租上述固定资产的情况,请提供出租或承租合同。

4 土地房产权(若涉及)
4.1 公司拥有、占用或使用的土地、房产清单;
4.2 公司拥有、占用或使用的土地之土地使用权证书;
4.3 如公司以出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请提供土地使用权出让合同以
及土地出让金支付证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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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 如有公司出租或承租土地的情形,请提供土地使用权租赁合同以及
出租方的土地使用权证书;
4.5 如公司以受让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请提供土地使用权转让合同以
及土地转让金支付证明;
4.6 房屋产权证;
4.7 如公司以购买方式取得房产,请提供购买合同;
4.8 如以预售方式购买房产,请提供房屋预售合同、房产管理部门的预
售登记证明;
4.9 如有公司出租或承租房屋的情形,请提供房屋租赁合同、租赁许可
证或登记备案证明以及出租方的房屋产权证;
4.10 公司如有在建工程项目,请提供该等项目的:
4.10.1 计划部门的立项批复;
4.10.2
4.10.3
4.10.4
4.10.5
4.10.6 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 建设工程开工证; 建设工程质量合格证; 工程承包合同或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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筑合同。

4.11 公司在未来三年内是否有厂房和/或机器设备的投资计划。

5 债权债务
5.1 公司尚未清偿的全部银行贷款清单,包括银行名称、贷款金额、期
限、担保方式等;
5.2 前款清单所列各项贷款的贷款合同及其从合同,如保证、抵押、质
押合同;
5.3 公司应付帐款清单,包括单位名称、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
5.4 前款清单所列各项应付款的合同文件、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文件;
5.5 公司应收帐款清单,包括欠款单位名称、金额、期限、担保方式等;
5.6 前款清单所列各项应收帐款的合同文件、担保(保证、抵押、质押)
文件;
5.7 公司为其他单位提供的担保(保证、抵押、质押)的清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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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8 公司销售产品或提供服务中,对客户的任何保用或保修承诺;
篇三:财务尽职调查深度解析
财务尽职调查深度解析一、概述
(一) 尽职调查概念
1、概念
尽职调查又称谨慎性调查,是指投资人在与目标企业达成初步合作意向后,经协商一致,投资人对目标企业一切与本次投资有关的事项进行现场调查、资料分析的一系列活动。

财务尽职调查即由财务专业人员针对目标企业与投资有关财务状况的审阅、分析、核查等专业调查。

2、种类
尽职调查的种类包括四类:法律尽职调查、财务尽职调查、业务尽职调查、其他尽职调查。

(二) 尽职调查的目的
尽职调查就是要搞清楚:
1、他是谁,即交易对手实际控制人的底细和管理团队
2、他在做什么,即产品或服务的类别和市场竞争力
3、他做得如何,即经营数据和财务数据收集,尤其是财务报表反映的财务状况、经营成果、现金流量及纵向、横向(同业)比较
4、别人如何看,包括银行同业和竞争对手的态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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5、我们如何做,在了解客户的基础上进行客户价值分
析,用经验和获得的信息设计授信方案和控制措施,把交流变成可行的交易。

简言之,即做好股东背景和管控结构、行业和产品、经营和财务数据、同业态度的调查,提供我们的做法。

(三) 尽职调查框架
(四)财务顾问尽职调查的关注要点
1、业务
(1)行业/企业的业务模型、盈利模式
(2)标的企业的竞争优势
(3)协同效应,以及未来潜在的整合成本和整合风险 Tips:
(1)在做企业尽职调查时,可以以估值模型为线索进行调查;(2)不要忽视目标公司董事会会议记录以
及决策等法律文件,里面会包含公司业务的信息,特别是公司战略。

2、财务
(1)历史数据的真实性、可靠性
(2)预测财务数据偏于保守,偏于乐观,预测的依据是什么,
(3)是否有表外负债,
(4)内控制度的健全性(审计师的内控审计报告)
(5)税务问题(除公司自身税务情况外,还需关注收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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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案所涉及的税务问题)
Tips:在做财务尽职调查时,需与审计师充分沟通,并且与业务尽职调查紧密联系。

3、法律
(1)公司自身的法律情况:重大诉讼和法律纠纷、房产土地的权属问题等
(2)交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股权结构(类别股权安排,优先股东、期权等问题)、行业监管规定、交易涉及的其他监管规则等。

Tips: 法律尽职调查可以分为两部分,一部分是公司本身的法律情况,需要依赖律师去尽职调查,投行需要关注未来的风险所在;另一部分是交易所涉及的法律问题,此部分
投行要充分组织和积极参与讨论,具体的工作可以以律师为主。

4、人力资源
(1)管理层聘用和留任问题
(2)工会问题
(3)离退、内退人员负担及养老金问题
Tips: 人事的问题对于收购后的成功整合非常重要,不容忽视;投行需要起牵头作用,具体的工作由适当的中介机构承担。

5、其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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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是否有历史遗留问题,比如一厂多制等
(2)是否存在大股东占用资金、重大同业竞争等问题 Tips: 应当根据相关监管规则及实际案例,制定并不断完善“检查事项清单”,逐项确认。

(五) 财务尽职调查与审计的区别
财务尽职调查
1)内容包括:
i) 财务报表的评析
ii)提示买方注意或在交
易之前必须处理的事项
iii)建议需要买方与卖方审计 1)出具审计报告,对财务报表是否真实与公允发表审计意见 2)财务报表主要包括资产负债表、损益表、现金流量谈判的事项
iv)没有审计意见或审阅
意见表以及附注,不须要财务报表的评析
2)一般情况下不须要进行2)任何系统测试、审查凭证
或发询证函,也不须进行
存货盘点,仅须询问,作
出分析及作出有限度查阅
3)强调报告内容仅基本上3)审计报告必须出具是否是根据口头查询获得,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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未进行任何审计或验证,
因此内容的可靠性不及审

4)基本上是聘请独立的专4)必须聘请专业的审计机业机构进行,也可以不聘
请专业机构,由投资者的
财务人员进行
5)工作量较小 5)工作量较大构进行“真实与公允”的意见,可靠性应比尽职调查高寄询证函、存货盘点、询问和分析等
6)一般情况下专业机构会6)专业机构责任由有关法要求聘请方(即买方(投律、审计准则规定,不会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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