医院合作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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肿瘤医院放疗科技术帮扶市人民医院放疗科合作协议甲方:肿瘤医院法定代表人:职务:院长地址:电话:邮编:410013 (0412)6457020 乙方:法定代表人:职务:院长市人民医院地址:邮编:电话:由于两家医院都选择了医科达SynergyIGRT放疗设备,并使用相同TPS软件,经甲乙双方友好协商,双方同意建立医疗技术帮扶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的有关规定,为明确双方的权利和义务,一致达成本合作协议之全部条款,双方承诺共同遵守,并由各自授权之代表签署本合作协议。一、合作方式甲方将乙方确定为医疗技术帮扶医院,采取技术指导方式,由甲方专家以本协议约定的方式为乙方提供技术帮扶指导,包括远程教学,电话咨询,

派专家开展教学查房、会诊、讲学。二、合作目标通过,提高乙方工作人员的技术水平,使肿瘤医院放疗科技术帮扶放疗科放疗科能尽快开展适形调强放疗技术,基本掌握软件应用,调强市人民医院验证和物理检测技术。三、合作双方的义务(一)甲方的义务 1.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派专家教授主任物理师到乙方指导临床、科研工作;2.甲

方接到乙方要求派专家教授会诊现场技术指导的请求或远程电话咨询时,应当尽快排专家教授科室主任物理师来乙方进行帮扶或及时回复乙方; 3. 甲方应当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安排乙方技术人员进修学习,并在培训进修费用上适当予以优惠;(二)乙方的义务1.乙方承担甲方帮扶人员会诊讲学等技术指导事项的差旅费;2.乙方承担甲方帮扶人员参加本协议有关技术指导事项的劳务报酬,支付标准参照甲方有关标准;四、合作期限甲乙双方合作期限为1年,从本协议生效之日起计算。合作期限届满,甲、乙双方同意继续合作,可另行签订延长合作期限的协议,或者另行签订合作协议。

甲方:肿瘤医院法定代表人乙方:市人民医院法定代表人 2015.2.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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