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汇总
关于港口规划生态影响评价若干要点分析
13 口规划实施 同时涉及两大生态、沿海一带港 口建设不 断发展 ,由此 引起 的环境 问题也时有出现 ,并 日益 明
生态 系统是 陆地生态系统与水域生态 系统的交错带 ,
是典型 的生态脆 弱区 ,同时也是生物 多样 性丰富 区,
不仅具有重要 的生态 功能 ,对维护海 岸带的安全具有
重要意义 。而其 涉及 的海水生态系统 ,也 可能涉及到
重要渔场 、重要保 护海洋生物 的生长地或栖 息地等 ,
加之海水动力 条件变化也 比较复杂 。因此 ,海港规划 环境影 响评价 中的生态影 响评价是 复杂的。 ( )江河港 口涉及 的主要是 陆地及河岸 生态 系 2
涉及 的生 态系统 的特 点 ,提 出港 口规 划环 境影 响评 价 中生 态影 响评 价 内容应 全 面 、评价 指标 应 完整 ,
评价 中既要关注陆生生态系统, 也要关注水生生态系统, 而且需特别关注敏感保护 目 , 标 关注生态风险, 并进行规划方案的优化,使规划对下一层次建设项 目环境影响评价具有指导作用。
l 口规 划 的 特 点 港
1 1 口规划 的规模大 .港
是很 复杂 的 ,这 就导致 港 口规划 环境 影响评 价 的指
标 多而复杂 。
港 口均为 国家或地 区重要物流 中心 , 交通咽喉 ,
2港 口生态环境特征
21 . 处于 水生生态 与陆生生态交错 区,生态环境 比较
脆 弱
港 口规划复杂 , 规划 内容往往包括码头和航道 ,
沿 江沿河 一带 的江河 港 口码头 的建 设 ,往 往也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评价规范1.引言在引言部分,需要说明评价的目的、范围和依据,明确项目的背景和必要性。
2.项目概况在项目概况中,需要对港口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进行说明,包括项目的位置、规模、建设内容、主要技术指标等,并解释项目可能产生的影响。
3.环境基线调查在环境基线调查部分,要对项目所在区域的环境状况进行详细的调查与描述,包括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多样性和环境噪音等方面的情况,以及与项目相关的环境因素的现状。
4.环境影响预测在环境影响预测部分,需要根据项目的特点和规模,预测项目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控制措施。
包括对大气、水体、土壤、生物多样性、噪音等方面的影响进行系统分析和评价。
5.环境影响评价在环境影响评价部分,需要对预测的环境影响进行评价,包括环境容量、敏感性分析、风险评估等。
同时,评价阶段需要对可能的不利影响进行识别,并提出相应的对策和控制措施。
6.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在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部分,要制定详细的环境管理控制措施和环境监测方案,确保项目建设和运营阶段对环境的保护和监测工作得到有效的执行。
7.公众参与与沟通在公众参与与沟通部分,要说明公众参与的程序和方式,并明确公众参与的时机和内容。
同时,要注重向公众提供项目的相关信息,接受公众的意见和建议。
8.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在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部分,要按照规范的要求,编写完整的环境影响评价报告。
报告书需详细描述项目情况、环境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与沟通等内容。
9.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参考在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参考部分,要列举适用的法律法规和政策,明确评价评估遵循的法律准则和政策要求。
总结: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评价规范是保障项目建设对环境的合理利用和保护的一项重要制度。
其中包括项目概况、环境基线调查、环境影响预测、环境影响评价、环境管理与监测计划、公众参与与沟通、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及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参考等内容,所有内容需要严格按照规范的要求展开,以确保环境影响评价的准确性和可行性。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的公告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
价指南》的公告
文章属性
•【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
•【公布日期】2021.03.19
•【文号】交通运输部公告2021年第20号
•【施行日期】2021.05.01
•【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
•【时效性】现行有效
•【主题分类】水运,环境影响评价
正文
交通运输部公告
2021年第20号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
南》的公告
现发布《水运工程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指南》(以下简称《指南》)。
《指南》为水运工程建设推荐性行业标准,标准代码为JTS/T 105—2021,自2021年5月1日起施行。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1—2011)和《内河航运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7—2001)同时废止。
《指南》由交通运输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实施过程中具体使用问题的咨询,由主编单位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答复。
《指南》文本可在交通运输部政府网站“水运工程行业标准”专栏
(/syportal/sybz)下载。
特此公告。
交通运输部2021年3月19日。
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
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文章属性•【制定机关】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公布日期】2021.11.25•【文号】交规划发〔2021〕129号•【施行日期】2021.11.25•【效力等级】部门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港口正文交通运输部生态环境部关于进一步明确港口总体规划调整适用情形和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要求的通知交规划发〔2021〕129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运输厅(局、委)、生态环境厅(局):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法》《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条例》《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等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要求,现对港口总体规划调整的适用情形作进一步明确,并就做好相应环境影响评价工作通知如下:一、港口总体规划调整的适用情形根据《港口规划管理规定》第三十七条关于“港口规划的调整是指对港口规划进行局部修改”的规定要求,现就港口总体规划调整的适用情形进一步明确如下:(一)码头功能由货运调整为客运。
(二)码头功能在件杂货、滚装和通用之间的相互调整。
(三)液体散货(主要包括原油、成品油、液体化工品和液化石油气、液化天然气等)码头各货类之间的相互调整,且调整直接涉及的岸线长度不超过所在区域原规划连续液体散货码头岸线长度的30%。
(四)干散货(主要包括煤炭、金属矿石等)码头各货类之间的相互调整。
(五)在符合进港航道规划等级的前提下,按照相关设计规范设计船型尺度,泊位等级上下调整不超过2个等级。
其中,集装箱泊位调整后最大不超过15万吨级,其他泊位调整后最大不超过20万吨级。
(六)规划利用自然岸线长度调减量不超过1千米(跨海跨江通道建设涉及的调减量不超过2千米)。
(七)规划形成码头岸线长度调整不超过所在区域原规划连续码头岸线长度的10%,不改变原港区(作业区)原规划功能,且不新增占用自然岸线。
码头环评报告
码头环评报告
一、前言
本文主要对码头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并结合实际情况提出
环保建议。
二、项目概况
本项目为新建码头,占地面积约5000平方米,主要功能为船
只停靠、装卸货物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
3.1 码头建设过程
码头建设过程中,可能会产生噪声、尘土、污水等环境污染物,对周边居民和生态环境造成影响。
为此,建议在施工前制定噪声
控制、防尘措施,并加强对废水的处理。
3.2 码头使用过程
码头运营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船只排放污水、油污等污染物,对海洋生态造成影响。
为此,建议对码头进出的船舶进行污染源监测和排放控制。
3.3 码头溢油应急预案
为防范可能发生的溢油事故,建议制定完善的应急预案,配备相应的应急处置设备和人员,并进行应急演练。
四、环保建议
4.1 噪声控制
在施工和日常运营中,采用噪声防护措施,如减少施工时间,尽量使用低噪声设备,对码头设施进行隔音处理等。
4.2 废水处理
建议为码头配备污水处理设施,对船舶进出的污水进行收集和
处理,并加强对废水排放的监测控制。
4.3 溢油应急处置
建议配备应急救援船只、救生设备等应急设备,做好油污应急
处置预案,及时响应和处置溢油事故,确保海洋生态的健康发展。
五、结论
本报告认为,在码头建设和运营的过程中,需要重视环境保护,制定完善的环保措施和应急预案,加强对污染源的监测和控制,
保障海洋生态的发展和生态环境的稳定和谐。
19个行业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汇编
—2—
地下水污染。 第八条 按照“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原则,对窑灰、灰渣、
收集的粉尘、滤袋、废旧耐火砖、废石等固体废物立足综合利用, 采取有效措施提高综合利用率。一般工业固体废物和危险废物贮存 和处理处置应符合相关污染控制技术规范、标准及环境管理要求。
第六条 污染物排放总量满足国家和地方的总量控制指标要求, 有明确的总量来源及具体的平衡方案。主要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指 标原则上从本行业、本集团削减量获得,热电联产机组供热部分总 量指标可从其他行业获取。
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大气污染防治重点控制区和某项主 要污染物上一年度年平均浓度超标的地区,不得作为主要污染物排 放总量指标跨行政区调剂的调入方接受其他区域的主要大气污染物 排放总量指标。不予批准超过大气污染物排放总量控制指标或未完 成大气环境质量改善目标地区的火电项目。
水泥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项目的固体废物贮存、预处理等设施 产生的废气以及旁路放风废气应进行有效控制与治理,符合《水泥 窑协同处置固体废物污染控制标准》(GB30485)、《水泥窑协同处 置固体废物环境保护技术规范》(HJ662)要求。
第七条 按照“清污分流、雨污分流、分类收集、分质处理” 原则,设立完善的废水收集、处理、回用系统,提高水循环利用率, 减少废水外排量。
—5—
火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文件审批原则(试行)
第一条 本原则适用于各种容量的燃煤(含煤矸石)、燃油、燃 气、燃油页岩、燃石油焦的火电(含热电)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 文件的审批,以生物质、生活垃圾、危险废物为主要燃料的发电项 目除外。
港口规划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和方法探析
以从宏观战略上保证 区域社会 经济和环境保护 的
协 调发 展 。
收稿 日期 :2 0 — 8 0 080— 4
境保护规划 ,借鉴基于评价标准的分类【 1 1 、基于可
作者简介 :李向阳(9 6 ) 16 - ,高级 工程师 ,从事 交通建设 环境 工程设计及 交通规划环境影响评价 。
建设 和运营将对区域 的社会经济 、资源格局 和环
境带 来 一 系 列 的影 响 ,通 过 规 划 阶 段 的 环境 影 响 评 价 ,识 别 和控 制 港 口发 展 的 环 境 不利 因素 ,可
也就完成了规划评价 的基本任务。 在我 国 目前还没有 制订港 口行业 规划 的环境 评价指标体系情况下 ,可根据 国家有关港 口行业
(C CS cn abr o sl ns o Ld, hn40 7 , hn) C C eodH ro nut t C . t.Wu a 3 0 4 C i C a a
Ab t a t y a ay igt e lv l o otp l t n la n eo re t iain n it g i ig te s r c :B n lzn h e es fp r ol i o d a d rs uc sui zt ,a d dsi u s n h uo l o n h
20 0 8年 9月
水运 工程
Po t & W ae wa En i ei g r tr y gne rn
Sp 20 e.08 No 9 S ra . 1 . eil No 4 9
第 9期
总第 4 9期 1
国港中勘价0析 划影,7 口二计北法 规务向容探 (察湖) 交设内 的响武 第李 汉 航院 和 环有 4 工评3 境阳 方 程公 1 限 司
沿海港口码头环评报告书
沿海港口码头环评报告书一、项目概述本报告书为沿海港口码头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旨在对沿海港口码头项目进行全面评估,明确其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应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监测方案。
二、项目背景随着全球贸易的发展和经济的快速增长,沿海港口作为国际贸易和物流的重要节点,扮演着至关重要的角色。
然而,与沿海港口码头项目相关的建设和运营过程中,不可避免地会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土壤和生态系统等。
三、环境影响评价内容1. 建设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在沿海港口码头建设阶段,主要涉及土地开垦、填海造地、结构物建设等工程活动。
通过对施工活动进行全面分析,评估其对周边自然环境的潜在影响。
2. 运营阶段环境影响评价:在沿海港口码头正式投入运营后,包括码头作业、港口物流、货物运输等活动将对环境产生一定程度的影响。
我们将评估这些活动对空气质量、水体质量、噪音、土壤质量和生态系统的影响,并提出监测方案和环境管理要求。
四、环境影响评价方法1. 实地调研与监测:通过对沿海港口码头项目建设区域进行实地考察,获得准确的地理环境信息,包括土壤、水体、气象等。
同时,对相关环境指标进行长期监测,以获取足够的数据支持环境影响评价。
2. 数学模型与模拟分析:借助先进的数学模型和模拟软件,对沿海港口码头项目可能带来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分析。
通过对各项影响指标进行模拟计算,为环境保护措施的制定和环境监测的展开提供科学依据。
五、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我们将综合上述的调研、监测和分析结果,得出如下结论:1. 沿海港口码头项目的建设和运营将对周边环境产生一定的影响,主要包括空气质量、水质、噪音、土壤质量和生态系统等方面。
2. 在环境影响评价结果的基础上,提出一系列科学、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旨在减少和控制沿海港口码头项目对环境的不良影响。
3. 设计合理的环境监测方案,对沿海港口码头项目的运营情况进行实时、定量的监测,确保环境质量符合相关标准。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制定合理的固体废物储存和运输方案,确保固体废物在 储存和运输过程中不产生二次污染。
04
环境影响评价
环境影响评价的主要内容
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
包括项目名称、地点、规模、建设 内容等。
建设项目周围环境现状
包括自然环境、社会环境、生态环 境等。
建设项目对环境的影响预测
包括空气、水质、噪音、生态等方 面的影响。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xx年xx月xx日
目录
• 引言 • 工程选址与总平面布置 • 环境保护措施 • 环境影响评价 • 环境保护设施与设备 • 环境保护管理 • 环境保护监测 • 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实施与建议
01
引言
目的和意义
1 2
提升港口环境质量
通过合理的设计和规划,降低港口建设和运营 对环境的影响,提高环境质量。
污水处理设施与设备
污水处理设施
应设置生产废水处理设施、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和雨水处理设施等 。
处理工艺选择
根据废水来源和性质选择适宜的处理工艺,如预处理、一级处理 、二级处理等。
处理效果评估
对处理后的废水进行监测和评估,确保达到国家或地方排放标准 。
大气污染防治设施与设备
废气污染控制
对易产生废气的生产环节,应配置相应的废气收 集和处理设施。
08
环境保护设计规范实施与建议
实施要求与注意事项
严格按照规范要求进行设计
规范中规定的各项环保措施,应该严格按照要求进行设计,确 保环境保护措施的有效实施。
加强规范的学习和培训
加强相关人员对规范的学习和培训,提高规范的理解和应用能力 ,确保各项环保措施得到有效实施。
建立监测机制
建立规范的监测机制,对环境保护措施的实施情况进行实时监测 ,及时发现问题并进行整改。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 231—9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4—09—20批准1995—02—01实施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统一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
厂、矿及其他专用码头的环境保护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必须贯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方针,必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1.0.4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必须贯彻节约用地和节约能源的方针,并应积极慎重地推广先进的防治污染技术。
1.0.5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
2 一般规定2.1 选址、总图和工艺设计2.1.1 港口工程选址应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或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
2.1.2 港口工程选址应考虑风向和水流对环境的影响。
对大气环境污染较大的港区,宜布置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河港港区,应布置在城市下游的河段。
2.1.3 港区总图布置时,装卸作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污染货种的泊位,应布置在港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装卸作业对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货种的河港泊位,应布置在港区的下游岸线。
2.1.4 对大气环境产生严重污染货种的港区、泊位,同相邻污染较轻的港区、泊位及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距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规定确定。
2.1.5 新建工程总图设计应满足环境工程、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1.6 河港码头泊位与下游城镇、港区生活用水取水口之间应设置不小于1 000 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排放口应设在生活用水取水口的下游500 m以远:感潮河段设在取水口下游的排污口,距取水口的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2.1.7 海港港区污水排放口不宜设在港池内,排污口的选择应充分利用潮流的稀释扩散作用。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港口建设项目是一个涉及多个方面的复杂系统工程,其环境影响评价是一项非常重要的工作。
为了规范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高评价工作的科学性和准确性,我国自然资源部等部门制定了《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该技术导则进行详细介绍和解读:1. 技术导则的背景和意义1.1 技术导则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1.2 技术导则的意义和作用2. 技术导则的基本原则2.1 可行性原则2.2 论证原则2.3 防治原则2.4 公众参与原则2.5 综合协调原则3. 技术导则的适用范围和内容3.1 适用范围3.2 技术导则包括的内容3.3 技术导则的具体要求4. 技术导则的实施流程4.1 立项阶段4.2 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编制阶段4.3 评审阶段4.4 批复阶段4.5 实施监测和管理阶段5. 技术导则的意义和作用5.1 对港口建设项目的规范和引导作用5.2 对环境影响评价工作的指导和规范作用5.3 对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的促进作用6. 技术导则的局限性和完善方向6.1 技术导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的局限性6.2 完善技术导则的方向和建议通过以上对《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详细介绍和解读,可以看出该技术导则具有非常重要的现实意义和深远的影响力。
它不仅对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工作提供了详细的规范和指导,还对我国的环境保护和可持续发展具有重大的推动作用。
然而,我们也要看到该技术导则在实际应用中存在一些局限性,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总结经验,加强研究,不断完善技术导则,以更好地适应港口建设项目的发展需求和环境保护的要求。
希望通过本文的介绍和解读,可以更好地推动《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的实际应用和完善工作。
1. 技术导则的背景和意义1.1 技术导则制定的背景和必要性随着我国经济的快速发展以及对外贸易的不断扩大,港口建设项目的规模和数量正在不断增加。
然而,港口建设所带来的环境影响也大幅增加,一些港口建设项目可能会对周边地区的水质、空气质量、生态系统等方面产生潜在的影响。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是指对港口建设项目进行环境影响评价所需遵循的相关规范和标准。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是对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环境影响进行系统、综合、科学的评价,以便更好地保护和管理环境资源。
首先,在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中,必须确立评价的范围和内容。
评价的范围应该包括项目建设和运营过程中可能产生的污染物排放、能耗和资源利用等因素,并对环境风险进行预测和评估。
评价的内容应包括对水质、空气质量、土壤质量、噪声、生态系统等方面的评估。
其次,评价过程中需要采集和收集充分的环境数据。
评价需要对项目建设区域内的环境背景进行调查,了解区域的自然地理特征、生态系统状况、环境质量、人口分布情况等。
同时,还需要研究项目建设和运营对环境的可能影响,包括对水体、土壤、大气、生物多样性等方面的影响。
评价过程中需要采用科学的评价方法和模型。
根据项目的不同特点,可以采用定性和定量的评价方法,如污染物扩散模型、噪声预测模型等。
评价过程中需要充分考虑环境风险,对可能的环境事故和灾害进行评估,并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措施和应急预案。
评价结果应当及时、准确地向社会公众公开。
评价报告应清晰、明确地评述项目的环境影响,并提出相关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环境监测计划。
评价结果还应根据项目的阶段性特点,提出相应的环境管理建议和优化措施,以确保项目可持续发展。
总之,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是为了保护环境、促进可持续发展而制定的一系列规范和标准。
通过科学的评价方法和获取全面的环境数据,评价结果可以为决策者提供准确的环境信息,以辅助他们制定合理的环境保护措施和管理策略。
同时,公众参与也有助于增加项目的透明度和公信力,促进社会的可持续发展。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1-2011)的公告
本《规范》由部组织中交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有限公司等单 位编制完成,由部水运局负责管理和解释,由人民交通出版社出版发 行。
特此公告。 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运输部 二 O 一一年七月十五日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JTS105-1-2011)的公告
关于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S105-1-2011)的公 告
现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以下简称《规范》)。 本《规范》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 JTS105-1-2011,自 2011 年 9 月 1 日起施行。《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226-97)同时 废止。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专用线及环境敏感目标;水域范围应包括港池、进港航道、新建锚地,以及与上述水域想邻的环境敏感目
标。(A 类和 B 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和水域范围是指项目建议书及批复规定的范围)
二.4 评价内容
港口建设项目的评价内容应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进行确定。(见下页表二.4)
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与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划分表(二.2)
对全部高中资料试卷电气设备,在安装过程中以及安装结束后进行高中资料试卷调整试验;通电检查所有设备高中资料电试力卷保相护互装作置用调与试相技互术关,系电,力通根1保据过护生管高产线中工敷资艺设料高技试中术卷0资配不料置仅试技可卷术以要是解求指决,机吊对组顶电在层气进配设行置备继不进电规行保范空护高载高中与中资带资料负料试荷试卷下卷问高总题中2体2资配,料置而试时且卷,可调需保控要障试在各验最类;大管对限路设度习备内题进来到行确位调保。整机在使组管其高路在中敷正资设常料过工试程况1卷下中安与,全过要,度加并工强且作看尽下护可1都能关可地于以缩管正小路常故高工障中作高资;中料对资试于料卷继试连电卷接保破管护坏口进范处行围理整,高核或中对者资定对料值某试,些卷审异弯核常扁与高度校中固对资定图料盒纸试位,卷置编.工写保况复护进杂层行设防自备腐动与跨处装接理置地,高线尤中弯其资曲要料半避试径免卷标错调高误试等高方,中案要资,求料编技试5写术卷、重交保电要底护气设。装设备管置备4高线动调、中敷作试电资设,高气料技并中课3试术且资件、卷中拒料中管试包绝试调路验含动卷试敷方线作技设案槽,术技以、来术及管避系架免统等不启多必动项要方高案式中;,资对为料整解试套决卷启高突动中然过语停程文机中电。高气因中课此资件,料中电试管力卷壁高电薄中气、资设接料备口试进不卷行严保调等护试问装工题置作,调并合试且理技进利术行用,过管要关线求运敷电行设力高技保中术护资。装料线置试缆做卷敷到技设准术原确指则灵导:活。在。对分对于线于调盒差试处动过,保程当护中不装高同置中电高资压中料回资试路料卷交试技叉卷术时调问,试题应技,采术作用是为金指调属发试隔电人板机员进一,行变需隔压要开器在处组事理在前;发掌同生握一内图线部纸槽故资内障料,时、强,设电需备回要制路进造须行厂同外家时部出切电具断源高习高中题中资电资料源料试,试卷线卷试缆切验敷除报设从告完而与毕采相,用关要高技进中术行资资检料料查试,和卷并检主且测要了处保解理护现。装场置设。备高中资料试卷布置情况与有关高中资料试卷电气系统接线等情况,然后根据规范与规程规定,制定设备调试高中资料试卷方案。
港口码头建设环评报告
港口码头建设环评报告一、引言港口码头建设对于一个国家或地区的经济发展和贸易往来至关重要。
为了确保港口码头建设的可持续性和环境友好性,必须进行全面的环境评估。
本报告旨在对某港口码头建设进行环境评估,并提供相应的建议和措施,保证建设过程中的最小化环境影响。
二、项目描述该港口码头建设项目位于某海湾地区,总面积约XXX平方公里。
项目主要包括码头建设、船舶停靠设施和堆场建设等。
三、环境影响评估1. 水环境影响评估针对项目可能对水环境产生的影响,进行了详尽的评估。
主要关注点包括海洋生态系统的破坏、水质污染以及渔业资源的影响等。
针对这些问题,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建立水质监测系统,及时发现和应对水质污染事件;实行合理的生态保护区划定,保护海洋生态系统的完整性;与当地渔业部门合作,制定渔业资源保护政策和措施。
2. 大气环境影响评估本项目对大气环境的影响主要来自于施工期间和运营期间的排放物。
根据评估结果,提出以下建议来减少对大气环境的影响:采用先进的环保技术和设备,控制施工期间的扬尘、气体排放等;加强对船舶和码头设施的管理监督,减少运营期间的大气排放。
3. 噪声影响评估港口码头建设可能会产生噪声污染,对周边居民和野生动物造成干扰。
针对这一问题,建议在设计和施工阶段采取以下措施:利用隔音材料和隔音设备减少噪声传播;采用合理的施工时间、节奏和工艺,减少噪声发生。
4. 生态环境影响评估码头建设可能对当地生态系统造成破坏。
为了最小化对生态环境的影响,建议采取以下措施:建立生态修复计划,对受影响的生态系统进行恢复和保护;设立保护区,限制非法开发和破坏。
四、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为了确保港口码头建设符合环境保护要求,建议制定环境管理及监测计划。
该计划应包括以下方面的内容:建立环境管理机构,负责监督和管理建设过程;制定环境监测方案,定期对水质、大气质量、噪声等进行监测,并及时采取纠正措施;建立环境污染应急预案,应对突发环境事件。
五、结论本报告对某港口码头建设进行了全面的环境影响评估,并提出了相应的建议和措施。
港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查要点7.20.doc
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审核要点前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影响评价法》和《关于印发〈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和(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的规划的具体范围(试行)〉》(环发[2004]98号)的有关规定,主要港口和地区性重要港口总体规划属于交通运输专项规划的范畴,应当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
港口布局规划属于交通指导性专项规划,应当编制环境影响篇章或说明。
港口总体规划主要确定港口性质、功能和港区划分,根据港口资源条件、吞吐量预测和到港船型分析,重点对港口岸线利用、水陆域布臵、港界、港口建设用地配臵等进行规划。
港口总体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港区总体规划、港口集疏运设施规划和港口仓储、保税、物流等园区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港口布局规划主要确定港口的总体发展方向,明确各港口的地位、作用、主要功能与布局等,合理规划港口岸线资源,促进区域内港口健康、有序、协调发展,并指导区域内港口总体规划的编制。
港口布局规划的专项规划包括分层次港口布局规划、分运输系统港口布局规划、港口资源整合规划及其他专项规划。
为提高港口总体规划环评报告书技术审核质量,规范评估报告内容,根据港口总体规划及其影响的特点,制定本技术审核要点。
一、适用范围本要点规定了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报告书技术审核的一般原则、审核内容、审核要点及审核意见的编写要求。
本审核要点适用于环境保护部环境影响评价司委托中心进行的港口总体规划环境影响报告书技术审核工作、专家对报告书进行审核及编制审核意见等。
其他单位、部门或地方有关部门委托中心进行的港口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文件的审核,地方环保部门进行港口总体规划环评文件技术审核的可参考执行。
二、技术审核原则1、科学公正:技术审核应按照《规划环境影响评价技术导则总纲》的要求,参照相关标准及法规的要求,对环境影响报告书(以下简称“报告书”)的编制质量进行全面、客观、公正的评价,以确保审查的科学性。
2一致性:港口规划环评应根据区域环境特征及港口特点合理确定环境影响评价的工作内容,技术审核应重点审查评价内容是否与规划的环境影响性质、范围和程度一致,与规划涉及领域的相关管理要求一致。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
!"!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0,1*,234516372899*991*,2:6*7.;.732.0,9;0/<0/2=0,92/>72.0,</0?*72&’’(@&#@#A发布&’’B@C A@C&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发布中华人民共和国行业标准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主编单位(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交通部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批准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施行日期()**+年,月)日-关于发布!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的通知交基发#$%%&’()*号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交通厅,局+委+办-.部属及双重领导企事业单位/由我部组织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和天津水运工程科学研究所等单位编制的!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业经审查.现批准为强制性行业标准.编号为0102234%&.自$%%(年)月$日起施行5本规范的管理工作与出版组织工作由部基建司负责.具体解释工作由交通部第二航务工程勘察设计院负责5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一九九七年十二月二十五日6!总则!"#"!为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一般规定!"#评价阶段和评价程序!"#"#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阶段划分及各阶段的工作内容见图’"("’$!"#")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和环境影响报告书+表,应按附录-.附录/和附录0的要求编制$!"!评价类别和等级!"!"#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和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划分$!"!"!项目评价类别分-./.0三类&环境要素评价分一.二.三级$类别和等级可按表’"’"’规定划分$!"!")-类评价项目必须进行详细.全面评价1/类评价项目应根据评价重点进行评价10类评价项目可进行一般评价1-类和/类评价项目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0类评价项目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评价范围!")"#港口建设项目的评价范围应根据项目评价类别.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确定!图"#$#"环境影响评价的阶段划分及工作内容%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与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划分表表!"!"!序号工程性质评价类别水环境评价等级大气环境评价等级声环境评价等级生态环境评价等级#煤炭$矿石$散粮$散化肥及散装水泥%类&年吞吐量#’’万(以上)一一二&港界及疏港公路两侧有敏感目标时为一级)一*类&年吞吐量#’’万(以下)二&工程显著影响水动力条件时为一级)二&有特殊敏感区时为一级)二二!石油$液化气$散化及其他危险品%类一一三一+集装箱$多用途码头等%类&年吞吐量+’万,-.及以上)一三二&港界处有敏感目标为一级)二*类&年吞吐量#’/+’万,-.)二&工程显著影响水动力条件时为一级)三三&港界处有敏感目标时为二级)二0类&年吞吐量#’万,-.以下)三三三三1客运站%类&国际客运站)一三&建有独立锅炉房时上调为二级)二三*类&国内客运站)二三&建有独立锅炉房时为二级)三三注2#"技术改造项目参照上述方法以对环境影响最大的货种为主确定评价类别和环境要素评价等级3!"在评价区域内如有养殖区$产卵场和生长区或生态自然保护区等环境保护目标时4生态环境均按一级评价35"6"5评价的时间范围应包括建设期和营运期3%类评价项目1必须同时评价建设期和营运期!"类评价项目应以评价营运期为主!#类项目应对建设期和营运期进行影响分析$%&’&’评价的空间范围应包括项目相关的陆域和水域在内的评价区$(类和"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应包括港区和与项目相邻的生活区)疏港公路)铁路专用线及环境敏感目标!水域范围应包括港池)进港航道)新建锚地*以及与上述水域相邻的环境敏感目标$%&+评价内容%&+&,港口建设项目的评价内容应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进行确定$评价时可按表-&.&/的要求确定$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表-&.&/评价等级评价内容一级二级三级水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进行扩散参数和流场的测试和计算*根据工程分析选择合理模式进行预测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根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计算和评价*提出防治措施收集资料*现状描述*影响评价*仅作类比分析*提出环保措施大气环境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根据工程分析选择合理模式进行预测计算和评价*提出污染防治措施现状调查)监测和评价*根据工程分析进行环境影响预测计算和评价*提出防治措施收集资料*现状描述*影响评价仅作类比分析说明*提出环保措施生态环境陆域生态)水域生态详细调查和必要监测*进行影响分析*提出减缓影响的措施陆域生态)水域生态现状调查*进行影响分析*提出防治措施收集资料*现状单描述*影响评价仅作类比分析续上表评价等级评价内容一级二级三级声环境进行现状监测评价!选用有关模式预测交通噪声和机械噪声对环境的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控制措施现状监测评价!选用有关模式预测影响范围和程度!提出控制措施现状和影响评价仅作类比分析注"固体废物评价内容包括总量估算和性质分析!提出防治措施# $!工程分析!"#一般规定!"#"#工程分析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资料为依据$!"#"%工程分析应包括项目概况描述和项目建设期&营运期二个阶段的污染源分析$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进行工程分析$!"#"!工程污染源强分析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评价类别和污染物性质’可采用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经验公式计算法&调查统计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类和*类评价项目’应通过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和预测评价因子$!"%建设期污染源强分析!"%"#)类和*类评价项目应进行施工活动分析’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采用类比分析法&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取防治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类和*类评价项目应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影响环境噪声的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施工车辆流量及交通噪声强度$!"%"!,类评价项目可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类和*类评价项目宜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固体废物总量&主要成分及性质$-!"#"$%类和&类评价项目应根据施工船舶的船型和施工期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类和&类评价项目应采用类比分析法或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陆域形成)码头建设)进港航道疏浚产生悬浮物总量及排放强度’疏浚作业悬浮物发生量可按下式计算*+,--./0/1234"5"67式中+88疏浚作业悬浮物发生量39:;7<1288悬浮物发生系数39:=47<-88发生系数12时的悬浮物粒经累计百分比3>7<-.88现场流速悬浮物临界粒子累计百分比3>7<088挖泥船疏浚效率3=4:;7’!"!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类和&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装卸工艺流程分析确定营运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可采用类比分析法和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用防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年排放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后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水环境一级和二级评价的污染负荷和污染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生活污水量应包括陆域生活污水量和船舶生活污水量’陆域生活污水量可按生活用水量进行计算<船舶生活污水量可根据船型和到港艘次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船舶舱底油污水水量和含油量@可根据实测资料或采用经验公式法)类比分析法确定’!"!"#"!油船压舱水的年水量和年压舱水中的油量@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A B,C D/E/F/G34"4"5H I7J式中!"##年压舱水量$%&’()##无专用压载水舱设计船型载重吨$%*艘&’+##无专用压载水舱的船舶年到港艘数’,##压载水占设计船型载重吨的百分比$-&.可取/0-123-’4##船舶压载水实载率$-&5!67!"898:;333333$2<2</=/&式中!6##年压舱水中油量$%&’9##压舱水中的含油量$>?*@&.宜根据实测资料确定5 A<A<B<C油船换装油品时的洗舱水量.宜按船舶载重吨的;3-1/3-确定5A<A<B<D散装有毒液体卸船码头接收船舶洗舱水量和船舱残留物.应根据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和洗舱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E$;&F类物质卸船后的预洗舱水量应按从每个舱内排出的有毒物质浓度计算5当排出浓度为3<;3-时.水量可取;3>2’当排出浓度为3<3;-时.水量可取;33>25需要达到装载另一种物质要求清洁条件的总洗舱水量.可按载货舱容积的2-10-计算5$/&G类H I类和J类物质卸船后达到清洁条件的洗舱水量.大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031/33>2’小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01/3>25G类和J类物质船舱残留物每舱可取;12>2’洗舱水量可取2>25A<A<B<K煤炭H矿石码头确定冲洗水量时的冲洗强度可取每次0@*>/’污水中煤炭H矿石的悬浮物含量.可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5堆场迳流雨水量可按下式计算E(7L8M8N$2<2</=2&式中(##迳流雨水量$>2&’O!""迳流系数#可取$%&’$%()*""多年最大日降雨深+,-的最小值#应采用当地气象台+站-&$年以上最大日降雨量资料#按大小排列#取最小值).""汇水面积+,(-/0%0%0大气环境一级和二级评价的污染负荷和污染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0%0%0%1煤炭码头堆场起尘量和皮带机装卸起尘量#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23&4(%&+565$-789:&+7%7%7;&-式中3煤堆起尘量+<=>?8@-)&""5""计算堆场起尘条件下的风速+,>A-)5$""煤尘起动风速+,>A-#应根据项目煤炭品种的粉尘风洞试验资料确定):&""与煤炭含湿量有关的系数/3(4$%$75&%B8*89:(+7%7%7;(-皮带机卸料起尘量+<=>?-)式中3(""5""计算条件下的风速+,>A-)*""卸料时的落料高度+,-):(""与煤炭含湿量有关的系数/0%0%0%C石油D散装液体化学品装船和装罐作业排出的油气和化学品气体排出量#可采用油品D化学品损失率计算/损失率宜采用实测或统计法确定/0%0%0%0散粮码头的扬尘量可采用经验系数法确定/0%0%0%E散装化肥码头和散装水泥码头的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宜采用类比法确定/0%0%0%F港口燃煤锅炉的烟尘和二氧化硫排放量#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2G&4H8I8J K L8+&6M-+7%7%7;7-锅炉烟尘排放量+<=>N-)式中G&""&$!""锅炉燃煤的灰份#$%&可根据锅炉使用煤质分析资料确定’(""锅炉耗煤量)*+,-%’./0""烟气中烟尘占灰份量的百分数)$%’1""锅炉配套除尘器的除尘效率)$%&可根据配套除尘器型号确定2345467$89$8():6:6:;<%锅炉烟气中的二氧化硫排放量)*+,-%’式中34""9$""锅炉燃煤的全硫份&可根据锅炉使用煤质分析资料确定’(""锅炉耗煤量)*+,-%2=6=6>港口机械噪声?疏港车流量和交通噪声&宜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2=6=6@港口船舶固体废物和陆域固体废物发生量宜采用统计分析法确定2AA!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自然环境调查!"#"#$类和%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和气象等自然环境的调查’!"#"(地质调查应概要说明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地层构造等情况’!"#")地貌调查应收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地貌类型’!"#"!水文和气象调查应重点调查评价区内气象台和水文站的长期观测资料’!"(社会环境调查!"("#$类和%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影响区域内的城镇与乡村分布&交通&邮电&环保基础设施&工农业发展规划等社会环境调查’!"("(城镇与乡村分布应收集批准的资料*确定评价区内的环境敏感目标’!"(")交通&邮电及环保基础设施调查应重点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公路&铁路&水运&邮电通讯&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及发展规划’!"("!工农业生产调查应收集项目相关的厂矿企业&工业结构&能源消耗&土地利用等’,+!水环境影响评价!"#水环境现状评价!"#"#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评价区内的污染源评价和水质质量$底质现状评价%!"#"&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现有资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收集评价水域的水质$底质长规监测资料%收集的资料应是国家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近三年的监测成果%!"#"&"&应收集评价水域及相邻水域近三年内经审查的环境评价资料%!"#"(一$二级评价污染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 !"#"("#调查直接排入评价水域的陆域污染源$船舶污染源及对评价水域有较大影响的相邻污染源%!"#"("&内容应包括污染源的分布$排放形式$排放量$排放成分$排放规律和排放途径等%!"#"("(调查可采用社会调查$实地监测和统计计算等方法% !"#")污染源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评价因子应选择排放量大$毒性大$对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评价标准应采用现行污水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评价方法可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等标排放量法$计算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分担率%!"#")")评价结果可用列表法和直方图法表示’并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排入评价水域的主要污染物%+*!"#"!一$二级评价现有监测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要%进行补充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水环境现状监测包括水质监测和底质监测& !"#"!"’监测断面$垂线和采样点设置应根据评价区域的水文$地形条件和评价内容%采用射线法%轴线法或功能布点法确定%采样垂线不应少于(条&并满足下列要求)*+,开敞式海港项目宜采用射线法由岸线向外设置-./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近$中$远三条采样垂线%垂线间距为(0012+0001%近岸垂线不应被建设后的码头所覆盖3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设采样垂线3*4,有掩护海港宜采用轴线法沿设计主航道两侧布设采样垂线%在锚地$港池口门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设采样垂线3*-,河港宜在拟建码头及上游$下游共布设-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条采样垂线%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应增设采样垂线3*/,重要的排污口下游(0012+0001处应设置监测断面3 *(,底质采样可按水质采样垂线的(05设采样点%以近岸为主%兼顾其他采样点&!"#"!"6水环境监测因子应根据评价因子筛选确定%并满足下列要求)*+,海港$河口港一$二级评价的水质必须监测的因子为)78$油类$9:;$;:$<<$无机氮$无机磷和盐度3河港一$二级评价的水质必须监测的因子为)78$石油类$高锰酸钾指数$;:3并应根据项目性质及货种增加监测因子3*4,一$二级评价的底质监测因子可根据需要从下列因子中选取)油类$有机质$=>$?@$9A$9B$8C等&!"#"!"D水环境现状监测采样要求及分析方法满足下列要求) *+,海域应执行现行行业标准E海洋调查规范F&*4,河流及其他地面水应执行现行国家标准G H-I-I E地面水环境质量标准F的有关规定&!"#"!"!监测时段及频率满足下列要求)+/!"#海港和河口港一级评价的水质监测次数应为大潮期和小潮期各一次$每期高潮%低潮各采样一次$底质采样一次&二级评价监测时段应根据项目要求确定$监测次数宜为大潮期和小潮期各一次$每次高%低潮各采样一次$底质采样一次&!’#河港一级评价的水质监测次数应为枯水期和平水期各一次$每次连续二天$每天取样一次&二级评价的监测次数应为枯水期或平水期中的一次$每次连续二天$每天取样一次&三级评价项目已有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要时$可在平水期或枯水期进行一次水质补充监测()*+*,水环境质量现状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评价因子应在监测因子中选择确定()*+*,*-评价标准应经有关部门确认()*+*,*.水质和底质宜采用单项指数法评价()*+*,*/评价结果满足下列要求0!"#确定评价水域内的主要污染物质%污染程度和位置&!’#分析各种污染物质的超标原因&!1#综合确定水环境质量()*-水环境影响预测)*-*+水环境影响预测内容应符合下列规定()*-*+*+对工程分析确定的污染因子进行预测()*-*+*-当运载疏浚物的船舶选择的航线二侧无环境保护目标和疏浚物在划定的抛泥区内抛弃时$可不评价悬浮物和疏浚物对水环境的影响()*-*+*.分析污染因子的影响范围和影响程度()*-*-污染预测方法与计算模式的选择应符合下列规定()*-*-*+污染预测的流场计算应符合附录2的要求&污染预测方法的选择应满足水环境影响评价结果深度要求(一级评价应采用数值模拟或模式计算方法$二级评价可采用模式计算方法$三级评价可采用类比分析方法("3!"#"#"#水质预测模式的选择满足下列要求$%&’空间维数与流场计算模式一致(%)’满足污染物排放的代表性条件(%*’反映预测因子的理化特性+!"#",水质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海港一-二级评价可溶性污染物扩散预测可按下式计算$./.012./.314./.56..3%78./.3’6..579./:;.5<=>%?")"*’式中/@@可溶性污染物浓度(78@@纵向扩散系数(79@@横向扩散系数(2@@8方向的平均流速分量(A@@9方向的平均流速分量(=>@@可溶性污染物的排放率+!"#"B 河港一-二级评价水质污染预测应符合下列规定+!"#"B "C 持久性污染物在平直河流混合过程段岸边排放和非岸边排放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3D 5’</E1/F G FHI J 9K 32L 8F 625)M J 5:;N 31L 8F 62%)O 65’)M J 5P Q R3%?")"M S &’式中/%3D 5’@@%3D 5’点污染物垂向平均浓度%T U V W ’(3D 5@@笛卡儿坐标系的坐标%T ’(2@@河流断面平均流速%T V X ’(G F @@废水排放量%T *V X ’(/F@@污染物排放浓度%T U V W ’(/E @@河流上游污染物浓度%T U V W ’(H @@平均水深%T ’(J 5@@横向混合系数%T )V X ’(I@@圆周率(Y&!""河流宽度#$%&’#()*%+’,-’./.012345(678.96*0:34;<=(-78.6#0>-*%:34?@(-78.96#0!90>9*%:3*?@A(#B C 0C :D 0%式中>""排放口到岸边的距离#$%&E C F C G C F 持久性污染物在弯曲河流混合过程段岸边排放和非岸边排放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H’#()I %+’,-’./.1#23J(%K L 078.9I 0:3J ;<=(-78.9#0/,9I %0:3I?@A (#B C 0C :D M %’#()I %+’,-’./.01#23J(%K L 078.9I 0:3J ;<=(-78.9#0>169I %0:3J ?@A(-78.9#0/,90>N 69I %0:3J ?@A(#B C 0C :D :%式中/,""河流流量#$ML O %P I ""累积流量#$ML O %)I +16*P 1""平均水深#$%P 6""河底断面平均流速#$L O%P *""4向距离#$%P 3J ""累积流量坐标下横向扩散系数#$0L O %)3J +10634P 34""横向混合扩散参数#$0L O %&E C F C G C Q 非持久性污染物在平直河流混合过程段岸边排放和非岸边排放可分别按下列公式计算H’#()*%+78.9R K 8;<S T :U U 6’,-’./.1#23J V 6%K L 078.96*0:34;<?=V -78.96#0!9*%:34;<@AV #B C 0C :D B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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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评价规范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一.总则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好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
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目的是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使港口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被法律确定,执行具有强制性。
除环境保护法外,国家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国家还制定300多项有关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环境方法等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须执行。
我国海岸线长、内河通航河流多,港口建设项目分布广。
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规划还制定了地方法规和地方环境标准,评价时必须执行。
为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二.一般规定二.1 评价阶段和评价程序根据最近几年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环评工作阶段作了适当调整,规定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工作内容为审查报告书、修改补充报告书,报告书批复,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的质量。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
第一阶段:港口建设单位提供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办理评价任务委托→收集分析项目有关资料→提出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确定环境目标筛选评价因子→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批评价大纲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措施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修改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规范JTJ 231—94中华人民共和国交通部1994—09—20批准1995—02—01实施1 总则1.0.1 为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统一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特制定本规范。
1.0.2 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改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的环境保护设计。
厂、矿及其他专用码头的环境保护设计可参照执行。
1.0.3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必须贯彻“经济效益、社会效益与环境效益统一”的方针,必须执行国家或地方的环境质量标准、污染物排放标准。
1.0.4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必须贯彻节约用地和节约能源的方针,并应积极慎重地推广先进的防治污染技术。
1.0.5 港口工程环境保护设计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现行有关的国家标准。
2 一般规定2.1 选址、总图和工艺设计2.1.1 港口工程选址应符合区域环境规划或城市环境规划的要求。
2.1.2 港口工程选址应考虑风向和水流对环境的影响。
对大气环境污染较大的港区,宜布置在城市全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对水环境污染严重的河港港区,应布置在城市下游的河段。
2.1.3 港区总图布置时,装卸作业对大气环境产生较大污染货种的泊位,应布置在港区常年主导风向的下风侧;装卸作业对水环境产生严重污染货种的河港泊位,应布置在港区的下游岸线。
2.1.4 对大气环境产生严重污染货种的港区、泊位,同相邻污染较轻的港区、泊位及辅助生产区和生活区之间应设置卫生防护距离;其距离应按现行国家标准《制定地方大气污染物排放标准的技术方法》的规定确定。
2.1.5 新建工程总图设计应满足环境工程、卫生防护距离的要求。
2.1.6 河港码头泊位与下游城镇、港区生活用水取水口之间应设置不小于1 000 m的卫生防护距离,污水排放口应设在生活用水取水口的下游500 m以远:感潮河段设在取水口下游的排污口,距取水口的距离还应适当加大。
2.1.7 海港港区污水排放口不宜设在港池内,排污口的选择应充分利用潮流的稀释扩散作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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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规范JTJ 226—97一.总则环境保护是我国的一项基本国策,保护好环境是实现可持续发展,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强国的基础。
本规范主要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和《交通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办法》制定,目的是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提高评价质量,使港口工程建设达到"经济效益、社会效益和环境效益统一"的原则。
环境影响评价制度具有被法律确定,执行具有强制性。
除环境保护法外,国家还颁布了大气污染防治法、水污染防治法、海洋环境保护法、野生动物保护法、环境噪声污染防治法、固体废物污染防治法以及国务院颁布的有关条例;国家还制定300多项有关环境质量、污染物排放、环境基础、环境方法等标准为环境影响评价所必须执行。
我国海岸线长、内河通航河流多,港口建设项目分布广。
各地方政府根据地方环境质量要求和环境功能规划还制定了地方法规和地方环境标准,评价时必须执行。
为统一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标准,防止污染,改善和保护环境,制定本规范。
本规范适用于海港、河港的新建、扩建和技术改造项目在工程可行性研究阶段的环境影响评价。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必须执行国家的法律、法规和规定。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除应符合本规范外,尚应符合国家现行有关标准的规定。
二.一般规定1 评价阶段和评价程序根据最近几年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中出现的质量问题,将环评工作阶段作了适当调整,规定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工作内容为审查报告书、修改补充报告书,报告书批复,其目的是为了进一步提高报告书的质量。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是工程可行性研究工作的组成部分。
环境影响评价工作可分为三个阶段:第一阶段为准备阶段,第二阶段为评价阶段,第三阶段为报告书审批阶段。
第一阶段:港口建设单位提供已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办理评价任务委托→收集分析项目有关资料→提出评价等级确定评价范围确定环境目标筛选评价因子→编写环境影响评价大纲审批评价大纲第二阶段:环境现状调查→环境影响预测、分析←建设项目工程分析国家、地方法规和标准↓评价项目的环境影响→提出污染防治和减缓影响的措施给出评价结论→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第三阶段:环境影响报告书审查→修改补充环境影响报告书→环境影响报告书批复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的程序应符合有关规定。
二.2评价类别和等级条文根据近五年30多个大中型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按照项目的性质、规模和对环境的影响程度、项目所在地的环境特征,提出了港口项目环境影响评价分类标准和环境要素评价分级标准,以及各类评价项目的评价深度。
评价时首先应根据工程性质和规模确定评价类别,再根据环境特征确定环境要素的评价等级。
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类别应根据项目的性质、规模及对环境的影响程度、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和区域环境功能规划划分。
项目评价类别分A、B、C三类,环境要素评价分一、二、三级。
A类评价项目必须进行详细、全面评价;B类评价项目应根据评价重点进行评价;C类评价项目可进行一般评价;A 类和B类评价项目均应编制环境影响报告书,C类评价项目可编制环境影响报告表。
(见下页表二.2)二.3评价范围港口建设项目环境影响评价范围应根据项目评价类别、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和所在地区的环境特征确定。
评价的时间范围应包括建设期和营运期。
A类评价项目必须同时评价建设期和营运期;B类评价项目应以评价营运期为主;C类项目应对建设期和营运期进行影响分析。
评价的空间范围应包括项目相关的陆域和水域在内的评价区。
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应包括港区和与项目想邻的生活区、疏港公路、铁路专用线及环境敏感目标;水域范围应包括港池、进港航道、新建锚地,以及与上述水域想邻的环境敏感目标。
(A类和B类评价项目的陆域范围和水域范围是指项目建议书及批复规定的范围)二.4 评价内容港口建设项目的评价内容应根据项目的评价等级和评价范围进行确定。
(见下页表二.4)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类别与环境要素评价等级划分表(二.2)港口建设项目的环境影响评价内容(二.4)三.工程分析三.1 一般规定工程分析是环境影响预测的基础,是报告书的重要内容。
条文规定了工程分析才用的资料、分析内容和分析方法。
工程分析应以批准的项目建议书和工程可行性研究技术资料为依据。
还应包括项目概况描述和项目建设期、营运期二个阶段的污染源分析。
分期建设的项目应按分期进行工程分析。
工程污染源强分析应根据建设项目的评价类别和污染物性质,可采用类比分析法、物料平衡计算法、经验公式计算法、调查统计法、查阅参考资料分析法等。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通过分析确定主要污染物和预测评价因子。
三.2 建设期污染源强分析条文规定了A类和B类评价项目建设期工程分析内容和应达到的深度,分析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1.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施工活动分析,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和大气环境质量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采用类比分析法、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取防治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
2.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影响环境噪声的主要施工机械噪声源强、施工车辆流量及交通噪声强度。
C类评价项目可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和环境噪声的主要污染源和污染物。
3.A类和B类评价项目宜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建设期固体废物总量、主要成分及性质。
还应根据施工船舶的船型和施工期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船舶污染物排放的种类和数量。
还应采用类比分析法或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陆域形成、码头建设、进港航道疏浚产生悬浮物总量及排放强度。
三.3 营运期污染源强分析规定了A类和B类评价项目水环境和大气环境工程分析的内容和应达到的深度,分析方法可根据实际情况采用。
还提了港口营运期各环境单元的污染源强分析确定方法。
1.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装卸工艺流程分析确定营运期影响水环境、大气环境的主要污染源、污染物及排放方式;可采用类比分析法和经验公式计算法确定未采取防污染措施和采用防污染措施二种状况下年排放污染负荷、污染强度及采取防污染措施后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采取防污染措施减少的污染负荷、污染强度。
2.水环境一级和二级评价的污染负荷和污染强度计算应符合下列规定:生活污水量应包括陆域生活污水量和船舶生活污水量。
陆域生活污水量可按生活用水量进行计算;船舶生活污水量可根据船型和到港艘次采用类比分析法确定。
船舶舱底油污水水量和含油量,可根据实测资料或采用经验公式法、类比分析法确定。
油船换装油品时的洗舱水量,宜按船舶载重吨的10%~20%确定。
3.散装有毒液体卸船码头接收船舶洗舱水量和船舱残留物,应根据有毒液体物质的分类和洗舱条件确定,并应满足下列要求:(1) A类物质卸船后的预洗舱水量应按从每个舱内排出的有毒物质浓度计算。
当排出浓度为0.10%时水量可取10m3;当排出浓度为0.01%时,水量可取100m3。
需要达到装卸另一种物质要求清洁条件的总洗舱水量,可按载货舱容积的3%~5%计算。
(2) B类、C类和D类物质卸船后达到清洁条件的洗舱水量,大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50~200 m3 ;小型散装液体化学品船每船可取5~20 m3 。
B类和D类物质船舱残留物每舱可取1~3 m3 ;洗舱水量可取3 m3 。
(3)煤炭、矿石码头确定冲洗水量时的冲洗强度可取每次5L/m2;污水中煤炭、矿石的悬浮物含量,可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
石油、散装液体化学品装船和装罐作业排出的油气和化学品气体排出量,可采用油品、化学品损失率计算。
损失率宜采用实测或统计法确定。
散粮码头的扬尘量可采用经验系数法确定。
散装化肥码头和散装水泥码头的粉尘排放量和排放浓度,宜采用类比法确定。
港口机械噪声、疏港车流量和交通噪声,宜采用类比实测资料确定。
港口船舶固体废物和陆域固体废物发生量宜采用统计分析法确定。
四.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调查四.1 自然环境调查A类和B类评价项目评价中描述自然环境和社会环境所需收集的资料内容、方法。
在调查时,可充分利用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中的资料。
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区域的地质、地貌、水文和气象等自然环境的调查。
地质调查应概要说明与建设项目有关的地层构造等情况。
地貌调查应收集建设项目所在地的海拔高度、地形特征、地貌类型。
水文和气象调查应重点调查评价区内气象台和水文站的长期观测资料。
四.2 社会环境调查A类和B类评价项目应进行评价影响区域内的城镇与乡村分布、交通、邮电、环保基础设施、工农业发展规划等社会环境调查。
城镇与乡村分布应收集批准的资料,确定评价区内的环境敏感目标。
交通、邮电及环保基础设施调查应重点收集与项目相关的公路、铁路、水运、邮电通讯、污水处理设施现状及发展规划。
工农业生产调查应收集项目相关的厂矿企业、工业结构、能源消耗、土地利用等。
五.水环境影响评价五.1 水环境现状评价本条制定的原则是:充分利用评价水域内已有资料,减少现场调查与监测工作量,缩短评价周期,满足项目建设需要。
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包括评价区内的污染源评价和水质质量、底质现状评价。
水环境现状评价应充分利用现有监测资料,现有资料的收集应符合下列规定:(1)收集评价水域的水质、底质长规监测资料。
收集的资料应是国家三级及以上的环境监测站近三年的监测成果。
(2)应收集评价水域及相邻水域近三年内经审查的环境评价资料。
一、二级评价污染源调查应符合下列规定:(1)调查直接排入评价水域的陆域污染源、船舶污染源及对评价水域有较大影响的相邻污染源。
(2)内容应包括污染源的分布、排放形式、排放量、排放成分、排放规律和排放途径等。
(3)调查可采用社会调查、实地监测和统计计算等方法。
污染源评价应符合下列规定:(1)评价因子应选择排放量大、毒性大、对环境和人群健康影响较大的污染物。
(2)评价标准应采用现行污水排放标准和环境质量标准。
(3)评价方法可采用等标污染负荷法、等标排放量法,计算污染源和污染物的分担率。
(4)评价结果可用列表法和直方图法表示,并确定主要污染源和排入评价水域的主要污染物。
一、二级评价现有监测资料不能满足评价需要,进行补充监测时应符合下列规定:(1)水环境现状监测包括水质监测和底质监测。
(2)监测断面、垂线和采样点设置应根据评价区域的水文、地形条件和评价内容,采用射线法,轴线法或功能布点法确定,采样垂线不应少于5条。
并满足下列要求:(a) 开敞式海港项目宜采用射线法由岸线向外设置3-4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近、中、远三条采样垂线,垂线间距为500m~1000m,近岸垂线不应被建设后的码头所覆盖;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加采样垂线;(b) 有掩护海港宜采用轴线法沿设计主航道两侧布设采样垂线,在锚地、港池口门及环境敏感目标处宜增设采样垂线;(c) 河港宜在拟建码头及上游、下游公布设3个断面,每个断面布设条采样垂线,在锚地和环境敏感目标处应增设采样垂线;(d) 重要的排污口下游500m~1000m处应设置监测断面;(e) 底质采样可按水质采样垂线的50%设采样点,以近岸为主,兼顾其它采样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