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综发7号《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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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质比价管理办法
一、总则
(一)为进一步规范公司比质比价管理,降低成本,提高经济效益,根据《中国XXXX集团公司所属单位采购业务内部控制规范(试行)》等文件的相关要求,结合公司实际情况,制订本办法。
(二)本办法规定了比质比价的范围和原则、比质比价的管理机构及职责、比质比价审批权限和程序、比质比价具体要求、比质比价管理工作的执行与考核等方面的内容。
(三)本办法适用于本公司相关采购活动。
二、范围和原则
(一)比质比价的范围:主要包括器材采购、设备(含信息设备,下同)软件购置及维护、外协项目、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等经济活动。
1.器材采购:原材料、工艺及辅助材料、外购成品及元器件、低值易耗品、办公用品、劳保用品、通用及专用工具、非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的采购等。
2.外协任务:科研/生产外委加工、设计、试制、试验、研究、工装、模具制造、检测、专用软件开发及各类出版、印刷、宣传等外包任务及相关服务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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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设备/软件购置及维护:通用办公设备,科研生产设备,各类专用和辅助设备,各种工装及模具,通用软件,固定资产类的监视和测量仪器,各类仪器/设备的保养、维护、维修、改造及租赁等。
4.基础设施建设及改造: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的勘察、设计、监理、施工、安装,零星土建,各类工程建筑的装饰、维修和改造等项目和服务。
5.以上四项未包含的应当进行比质比价的其他经济活动。
(二)比质比价的原则:
1.合理选择供方,等质择廉,等价择优;
2.原则上每项业务均需选择三家及以上的供方比质比价,特殊情况下仅有唯一供方时,按本办法中相关规定执行;
3.选择供方应综合评价其技术能力、硬件能力、管理能力和服务能力,充分体现其质优品质和持续保证能力;
4.各类产品或服务的价格,以委托或采购的历史成交最低价作为基价,对首次委托或采购的产品或服务,以最低谈判价作为基价;
5.比质比价审批通过后,方可正式办理委托或采购业务,办理时的价格不得高于已审批的价格。
三、管理机构及职责
(一)建立分级比质比价管理机构,加强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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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成立公司比质比价领导小组。由公司总经理任组长,副总经理及财务总监任副组长,综合管理部、技术经营部、工程管理部、财务部部门领导为小组成员,全面领导公司的比质比价工作。
(三)比质比价工作领导小组的职责:
1.制定公司比质比价政策及相关的奖惩办法;
2.对比质比价的重大事项进行研究和决策;
3.确定比质比价在各部门、各单位之间的权责划分,对其进行必要的协调和指导;
4.对重大决策事项提出建议,报总经理办公会或董事会批准。
(四)建立公司比质比价业务管理体系,负责比质比价的相关业务管理。
1.财务部为比质比价的价格管理部门,负责审核比质比价单等相关资料,审查价格的准确性、有效性、完整性;参加比质比价相关活动,审查价格;比质比价单的收集与建档。
2.综合管理部、技术经营部、工程管理部等是公司比质比价业务管理部门,负责制定所主管业务供方选择的管理办法;审核项目/任务的相关性、技术/质量要求的完整性和比价范围的有效性等。
3.综合管理部负责效能纪检监察。综合管理部组织的比质比价业务由财务部负责监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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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各部门在进行与付款业务有关的比质比价工作时,由业务承办部门主持工作,部门领导与项目经办人一同组成本部门或单位的比质比价小组,并按下述要求开展工作。
1.贯彻执行公司比质比价的有关政策及规定,对本部门或单位比质比价工作承担责任;
2.对项目任务、技术/质量要求和比价范围的有效性进行初审;
3.掌握本部门主要及经常性使用产品或服务的价格变化情况,根据实际需求进行市场调研、筛选供方、询价、价格商榷和收集报价单,进行比质比价;
4.做好比质比价基础工作,积极接受和配合公司比质比价领导小组及相关部门的检查和监督。
四、审批权限和程序
(一)比质比价实行分级审批制度,严禁拆分任务或以其他方式规避比质比价工作的正常进行。
1.单项金额在2万元以下的项目,需业务管理部门在充分市场调研的基础上报部门领导审核,主管领导审批后实施。
2.单项金额在2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业务管理部门选择不少于三家的供方进行比质比价,填写比质比价单,提供报价单等报价依据,经业务管理部门领导和财务部领导审核,报主管领导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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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10万元以上30万元以下的项目由业务管理部门选择不少于三家供方,组织公司相关部门进行执行比质比价程序,报公司主管领导审核,总经理批准。
4.当供方唯一时,执行部门负责填写比质比价单,注明供方唯一性,并对供方价格确定过程进行说明,并按程序报领导审批。
5.必要时可由业务管理部门组织召开专题评审会议。
五、比质比价具体要求
(一)业务管理部门根据工作实际,对满足项目要求的供方进行询价和价格协商,收集报价单。报价单应包含项目的名称、规格、数量、价格、供方联系人及联系方式、供方签章等要求,必要时还需提供其他详细的价格构成信息。
(二)经办人凭收集到的相关信息(如报价单、图纸等)和比质比价单到财务部进行价格审核。价格审核方法一般有成本构成分析、市场调研、专家咨询、参考行业指导价和近几年产品价格走势等。审核通过后,可办理相关委托或采购业务。
(三)财务部负责比质比价单的编号和留存,并建立电子台帐。
(四)比质比价具有时效性,比质比价单的审批为一事一审,不得重复使用。
(五)为提高效率和获得批量价格,对市场价格稳定的项目,可以签订年度协议或合同。年度协议或合同由业务管理部门组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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业务执行单位、综合管理部、财务部等相关部门进行会议评审,报公司总经理办公会批准后执行。
对存在价格波动可能的项目,应在年度协议或合同的条款中明确市场价格波动时的价格调整机制,确保在业务实施过程中对其价格进行有效的管理。
(六)唯一供方的资格评审和其产品价格管理措施:
1.唯一供方的资格:对顾客指定、设计指定、共同研制、工艺确定的唯一供方,经办人需提供相应的依据(如顾客电函、会议纪要输出、课题大纲、设计或工艺文件等);
对于因现阶段技术、能力、资源、渠道等客观条件确定的唯一供方,经办人需提供选择该供方及其产品的理由。
2.由业务管理部门组织业务执行单位、财务部、综合管理部等相关部门对拟纳入唯一供方管理的供方资格进行评审,确定其唯一供方资格、业务范围和有效期限,原则上唯一供方每年评定一次。
六、执行与考核
(一)凡进行比质比价的部门均应严格执行本办法。
(二)各部门进行的比质比价工作,由综合管理部编制绩效考核指标并纳入到公司考核体系。
七、监督管理和处罚
(一)综合管理部审监主管对比质比价的全过程实行监督管—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