死缓能不能减刑,死缓是否能减刑
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完善
论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完善死缓是一种极其严厉的刑罚,对于犯罪分子来说,是一种极度恐惧的惩罚。
然而,在一些情况下,死缓的刑罚程度过重,导致一些无辜的人被错判,严重侵犯了公民的人权。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认为应该限制减刑制度,以保护被判处死缓的囚犯的权利。
目前,我国在死缓的限制政策方面还存在一些缺陷。
首先,减刑的条件过于宽松,导致一些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后很快就被减刑。
其次,一些错误的案件,由于证据不足或者调查不当,导致无辜的人被判处死缓。
这种情况在现实生活中已经发生过多次,对于被错误判处死缓的人来说,无论他们是有罪还是无罪,都是一种不可挽回的损失。
为了避免这种情况的发生,我们应该对死缓的限制政策进行加强和完善。
首先,对死缓的减刑制度应该进行限制,只有在罪犯真正做出了改变和认识到了自己的错误,才能考虑减刑。
其次,应该加强对犯罪案件的调查和审判,减少错判的情况发生。
最后,在死缓的执行过程中,应该充分尊重死刑犯的人权,让他们在生死的面前得到充分的尊重和人性的对待。
以下是三个关于限制减刑制度的案例:1、沙特阿拉伯逐渐取消死刑的实践沙特阿拉伯最近逐渐取消了对一些犯罪的死刑惩罚,这是一个重大的改革举措。
这是因为该国的警方和法院虽然已经尽了最大的努力来确保犯罪者被判罚得当,但是在某些情况下,冤假错案的问题仍然存在。
2、2016年中国最高法审理案件数降至历史新低中国2016年最高法审理的案件数量出现了历史性的降低,这表明中国在改革司法制度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果。
这是因为在过去两年中,全国各级法院加强了对刑事案件的审判,确保了对犯罪者的严厉惩罚,并同时减少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3、美国弱化死刑的趋势自2020年以来,在美国,越来越多的州取消了死刑的实施,取而代之的是长期监禁和判处终身监禁的惩罚。
这表明在世界范围内,对于冤假错案和对囚犯权利的保护的注重程度越来越高。
综上所述,对于限制减刑制度的完善,我们需要持续努力,不断改进,以确保犯罪分子得到应有的惩罚,同时也要充分尊重人权,保护被判错的无辜人的权益。
死缓犯的四种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在我国刑法中,死缓(死刑缓期执行)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制度,旨在对罪行极其严重但具有重大立功表现或者具有其他应当减轻、免除处罚情节的犯罪分子,给予一定的宽大处理。
然而,死缓犯的法律后果并不单一,以下将从四个方面对其进行详细分析。
一、死缓犯的减刑后果1. 减刑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2. 减刑的法律后果减刑后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减刑后,犯罪分子的刑罚执行期限重新计算。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执行期限为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有期徒刑减为无期徒刑的,执行期限为减刑后实际执行的刑期。
(2)减刑后,犯罪分子的服刑条件可能会有所改变。
如减刑后,犯罪分子可能被安排在更宽松的监区服刑,或者获得更多减刑的机会。
(3)减刑后,犯罪分子在服刑期间的表现将对再次减刑产生重要影响。
若在减刑后表现良好,仍有减刑的可能。
二、死缓犯的假释后果1. 假释的适用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八十三条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没有再犯罪的危险的,可以假释。
对死缓犯减为无期徒刑、有期徒刑后,符合假释条件的,可以假释。
2. 假释的法律后果假释后的法律后果主要体现在以下几个方面:(1)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将获得自由,但仍需遵守一定的义务,如报告自己的活动情况、遵守法律、法规等。
(2)假释期间,犯罪分子将受到一定的限制,如不得离开居住地、不得从事特定职业等。
(3)假释期间,犯罪分子若违反规定,将被收监执行。
三、死缓犯的执行死刑后果1. 执行死刑的条件根据我国《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缓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犯罪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导语:在我国刑法中,死缓是一种特殊的刑罚,它既不是立即执行死刑,也不是无期徒刑,而是给予犯罪分子一个悔改的机会。
本文将从法律后果和社会影响两个方面对死缓犯罪进行探讨。
一、死缓犯罪的法律后果1. 刑罚执行(1)死缓期间:犯罪分子被判处死缓后,应在监狱服刑。
死缓期间为2年至5年,由法院根据犯罪分子的表现决定是否减刑。
在死缓期间,犯罪分子享有与有期徒刑相同的待遇。
(2)减刑: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法院可以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法院可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3)执行死刑: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法院可以执行死刑。
但死缓期间故意犯罪,只有犯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才能执行死刑。
2. 法律后果(1)人身自由: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虽然享有与有期徒刑相同的待遇,但人身自由受到限制。
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不能随意离开监狱。
(2)财产: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其财产状况不受影响。
但法院可以依法对其财产进行查封、扣押、冻结,用于执行罚金、没收财产等刑罚。
(3)名誉: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其名誉受到一定程度的损害。
但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表现良好,悔罪态度诚恳,可以通过自己的努力恢复名誉。
二、死缓犯罪的社会影响1. 遏制犯罪:死缓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既给了犯罪分子悔改的机会,又起到了震慑犯罪的作用。
这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犯罪行为。
2. 教育改造:死缓犯罪分子在监狱服刑期间,可以接受教育改造,学习法律知识,提高自己的法制观念。
这对于预防犯罪、减少犯罪具有重要意义。
3. 家庭影响:犯罪分子被判死缓后,其家庭可能会受到一定程度的影响。
犯罪分子的亲属可能会承受心理压力,但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表现良好,有助于缓解家庭矛盾。
4. 社会舆论:死缓犯罪在社会上引起广泛关注,有助于提高公众对法律的认知,增强法制观念。
什么是死缓?死缓与死刑的区别
什么是死缓?死缓与死刑的区别
死缓,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指对应当判处死刑,但又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犯罪分子,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刑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
死缓是死刑(死刑立即执行)的一种变通形式,不属于单独的刑罚种类,这两者的区别主要体现在适用条件、审判程序和刑罚执行方式的不同。
在适用条件方面,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所谓罪行极其严重,一般指手段极其残忍、后果极其严重、性质极其恶劣、社会影响极坏的情形,死缓则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法定或酌定从轻、减轻处罚的情形;
在审判程序方面,凡是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人,不管其是否上诉,均须由最高人民法院复核,而死缓则是无论其是否上诉,均由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复核;
在刑罚执行方式方面,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一律处死,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附件列表:。
死缓不能减刑吗?
死缓不能减刑吗?刑法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说明其罪刑应该是极其恶劣的,但因为一些特殊原因而不能对其判处死刑。
那么日后是否对死缓犯也不能减刑呢?关于这个问题,小编整理了有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您做详细解答。
死缓是指罪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在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实行劳动改造,以观后效的一种制度。
死缓制度作为我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也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最初产生于1951年镇压反革命时期,由于当时我国没有刑法,这只是刑事政策,当初死缓仅适用于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1979年《刑法》和《刑事诉讼法》以法律的形式确立了死缓制度,1996年、1997年《刑事诉讼法》和《刑法》修订时,保留了死缓制度,并做了修改完善,扩大了死缓适用范围。
▲死缓减刑是指死缓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
关于死刑缓期执行及死缓减刑制度,《刑法》第四十八条规定:“死刑只适用于罪行极其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第五十条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等情况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第五十一条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从判决确定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可以减刑吗
一、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可以减刑吗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经过一次或几次减刑后,其实际执行的刑期,不得少于十二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二、死刑缓期应该如何处理根据刑法第50条和刑事诉讼法第21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根据其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表现,死缓判决可作两种变更:(一)死缓犯在缓刑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两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犯在缓期执行期间,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两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另需指出的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如果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期满后尚未裁定减刑前又犯新罪的,应当依法减刑后,对其所犯新罪另行审判。
根据刑事诉讼法、监狱法的有关规定,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的管辖法院是服刑地的高级人民法院。
审理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减刑案件的程序是:罪犯所在监狱在死刑缓期二年期满时,提出减刑建议,报经省、自治区、直辖市监狱管理机关审核后,报请高级人民法院裁定。
高级人民法院组成的合议庭对申报材料审查后,认为应当减刑的,裁定减刑,并将减刑裁定书副本同时抄送原判人民法院及人民检察院。
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自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二)对死缓犯执行死刑。
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罪犯,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应当执行死刑。
其程序是:由罪犯服刑监狱及时侦查,侦查终结后移送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
经人民检察院提起公诉,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依法审判,所作的判决可、以上诉、抗诉。
认定构成故意犯罪的判决、裁定发生法律效力后,由作出生效判决、裁定的人民法院依法报请高级人民法院或者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死刑。
核准后,交罪犯服刑地的中级人民法院执行。
三、死刑缓期执行的法律条文《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十五、将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修改为:“减刑以后实际执行的刑期不能少于下列期限:(一)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原判刑期的二分之一;(二)判处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十三年;(三)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死刑缓期执行,简称“死缓”,是我国刑法规定的一种死刑执行制度。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作为一种特殊的刑罚,既保留了死刑的威慑力,又体现了刑罚的人道主义精神。
本文将探讨被判死缓的法律后果。
二、死缓的适用条件1. 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死缓的适用前提是犯罪分子被判处死刑。
2.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五十条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3. 有悔罪表现:犯罪分子在判决前、判决后或者在服刑期间有悔罪表现的,可以适用死缓。
4. 不满十八周岁:对于不满十八周岁的犯罪分子,即使被判处死刑,也可以适用死缓。
三、死缓的法律后果1. 缓刑期间: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应当依法服刑,不得违反法律规定。
缓刑期间为二年。
2. 缓刑期间表现: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表现良好,没有再犯罪的,缓刑期满后,原判死刑改为无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有重大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3. 无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改为无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无期徒刑。
4. 有期徒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刑期满后减为有期徒刑的,应当依法执行有期徒刑。
5. 死刑的执行: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再犯罪的,撤销缓刑,执行死刑。
四、死缓的司法实践1. 死缓的适用比例:近年来,我国适用死缓的比例逐年上升。
据统计,2018年全国适用死缓的比例为22.3%。
2. 死缓的变更:在司法实践中,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可以根据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立功表现等因素,依法变更刑罚。
3. 死缓的执行:对于被宣告死缓的犯罪分子,在缓刑期间,监狱应当加强对犯罪分子的教育和改造,帮助其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价值观。
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判处死缓可以不用死吗
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判处死缓可以不用死吗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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那么被判死缓是不是可以不死呢?其实,这还需要结合在缓刑两年期间的具体表现情况。
下面小编为您具体解答一下这个问题。
根据《刑法》第50条的规定,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缓期间或者期满之后,有三种处理结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2年期满以后,减为15年以上20年以下有期徒刑。
3、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中国一项独特的死刑执行制度,死缓制度最初是作为共产党的一项刑事政策发端于1951年新中国成立之初的镇压反革命运动的高潮中,适用对象是没有血债、民愤不大和损害国家利益未达到最严重程度,而又罪该处死的反革命分子。
后来在党中央总结实施死缓政策成功经验的基础上,死缓作为一项刑罚制度被正式规定在国家法令中,开始适用于罪该处死,但有悔改表现的严重的贪污、盗窃犯罪分子,并最终被1979年刑法典和1997年刑法典所确认并发展。
从最初的一项政策到被写进基本法律,死缓制度的良性功能得到了充分的肯定。
因而,长期以来,死缓制度都被视为我国贯彻“少杀慎杀”政策的重要举措。
死缓制度的作用主要体现在:1、死缓是党和国家的“少杀慎杀”政策的体现,是限制死刑执行的有力措施。
它严格地控制了被执行死刑的人数,使因犯罪被处死的人数减少到最低程度。
2、死缓有利于集中力量打击最严重的犯罪分子,分化犯罪分子,是贯彻罪、责、刑相适应原则的刑罚制度。
3、死缓鼓励罪犯悔罪自新,有利于死缓罪犯加强改造,争取成为自食其力,有益社会的新人。
死缓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
死缓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缓处理方法如下: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死刑缓期执行是与死刑立即执行相对的,通常规定的缓期时间都是两年,一般需要具体看罪犯在这两年的实际表现情况,两年缓期到了之后才会做出下一步的处理。
而对于死缓的执行方式,大家知道我国是怎么规定的吗?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将在下文中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的执行方式有哪几种死刑缓期执行,是指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即死刑缓期执行,又称死缓。
死刑缓期执行并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死刑的一种执行方式。
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前提同判处死刑立即执行一样,必须是“罪行极其严重”,应当判处死刑的。
如果法律没有规定死刑条款,或者所犯罪行不该判处死刑,就不能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例如,我国刑法规定对犯罪时不满18周岁的未成年人,以及在审判时怀孕的妇女不适用死刑,同样也不适用死刑缓期执行。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是根据案件的具体情况和犯罪分子的悔罪表现,可以不立即执行死刑。
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是区分死刑立即执行与死刑缓期执行的界限。
什么是不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案件呢?一般是指该罪犯罪行虽然极其严重,但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的首要分子或者罪行最严重的主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最严重罪行的;被害人在犯罪发生前或者发生过程中有明显过错的,等等。
对于死刑缓期执行的,应当由中级人民法院或者高级人民法院判决,由高级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
▲二、死缓处理方法是什么死缓处理方法如下: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一)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二)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三)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严重,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要坐多少年
一、死刑缓期两年执行限制减刑要坐多少年死缓限制减刑二十年,这是最低要求,犯罪分子被判死缓后,如果缓刑期间内表现良好,可以得到减刑机会,应当是先减为无期徒刑,之后还可以进一步减刑。
当然,对于死缓减刑,必须严格操作,防止减刑过度使犯罪分子逃避处罚。
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被告人对第一审人民法院作出的限制减刑判决不服的,可以提出上诉。
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也可以提出上诉。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或者复核判处死刑缓期执行并限制减刑的案件,认为原判对被告人判处死刑缓期执行适当,但判决限制减刑不当的,应当改判,撤销限制减刑。
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没有限制减刑的上诉案件,认为原判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但应当限制减刑的,不得直接改判,也不得发回重新审判。
确有必要限制减刑的,应当在第二审判决、裁定生效后,按照审判监督程序重新审判。
二、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根据《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司法解释规定,根据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以及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所以,死刑缓期执行且限制减刑的意思是针对一些特别罪名的罪犯和累犯,在死缓期结束后,变为无期徒刑,是不能随意减刑,除了特殊情况,一般不能减刑。
三、死缓的条件和法律后果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对于被判处死刑缓期2年执行的有以下六种法律效果: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3、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死缓【范本模板】
全称为“死刑缓期二年执行”,是执行死刑的一种制度.法律规定:对于应该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在法律允许的范围内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的同时宣告缓期2年执行。
这是我国独创的一种法律制度。
死缓要件适用死缓必须具备两个条件:一是罪该处死;二是不是必须立即执行死刑的。
死缓处理方法对于被判处死缓执行的有以下四种处理方法:1.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2.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
[2]3.如果属于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考验期重计。
4,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故意伤害罪除外)的,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故意伤害罪除外),重大贪官还可以根据犯罪情节在两年后减为无期徒刑时终身监禁(不得减刑、假释,只能永远在监狱中度过)[3]。
死缓减刑的法律要求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在减刑过程中,有如下法律要求。
(一)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两年考验期从核准死缓执行宣告之日起计算.(二)对死刑缓期执行罪犯的减刑,应当依法及时报送和裁定。
(三)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的,无期徒刑的刑期,从生效的法律文书宣告或送达之日起计算,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不变。
(四)死刑缓期执行因重大立功减为有期徒刑或者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死刑缓期执行期满之日起计算。
死刑缓期执行减为无期徒刑再减为有期徒刑的,减为有期徒刑18年以上20年以下;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考验期满以后,减为25年有期徒刑.原剥夺政治权利终身的附加刑改为剥夺政治权利3年以上10年以下.(五)在限制减刑的情况下,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实际执行刑期不能少于二十年(不含死刑缓期执行的二年)。
什么叫判死缓不得限制减刑?
Don't put all the eggs in the same basket.同学互助一起进步(页眉可删)什么叫判死缓不得限制减刑?判死缓不得限制减刑就是因对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大的犯罪分子,可以对其限制减刑的情况,这种情况下被判死缓后是不可以进行减刑处理的,具体情况可以在判决书中进行说明处理。
一、什么叫判死缓不得限制减刑?被判处死缓的罪犯因其犯罪性质恶劣,社会危害性极大,包括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有团火黑社会组织的暴力性犯罪、参与恐怖活动的犯罪分子,法院可以同时决定对其判决结果限制减刑。
这也是因为这几种罪对社会危害性极大,性质恶劣的都应当判处死刑立即执行才是,但是如果存在有因具有法定从宽情节判有死缓的,在判决结果上也能够满足限制减刑的条件。
死缓分二种,一种是普通死缓另一种是限制减刑的。
普通死缓最少的服刑期十七年,也就是最少在牢里呆十七年。
而限制减刑的是二十五前,也就是最少呆二十五年。
死缓全称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它也是死刑的一种刑罚。
在二年考验期内没故意犯罪才有机会减为无期,有立功或重大立功也可直接减为有期徒刑。
二、刑法对有关死缓的规定是什么?根据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第(三)项的规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定可以大致判决刑期:人民法院依照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根据刑法规定,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当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有悔改或者立功事实的,裁定予以减刑。
非经法定程序不得减刑。
无期徒刑减为有期徒刑的刑期,从裁定减刑之日起计算。
犯罪分子在进行判决处理时,需要按照法律上规定的程序来进行处理,特别是对于造成了严重的犯罪事实的,是需要从严进行判决的。
死刑缓刑是什么死刑缓刑条件是哪些死刑缓刑
死刑缓刑是什么死刑缓刑条件是哪些死刑缓刑一、判死刑缓刑是什么意思一、判死刑缓刑是什么意思判死刑缓刑简称为死缓,属于死刑的一种。
死缓是对罪行足够死刑者,在判处死刑的同时给与2年的缓期。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报请较高人民法院核准后执行死刑;对于故意犯罪未执行死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期间重新计算,并报较高人民法院备案。
多数国家都有将死刑减为徒刑的司法程序,但都需要在判决之后按照个案情况(例如因法庭推翻原判、或者狱中表现良好)决定。
死缓则是在量刑的时候就与立即执行的死刑区分开来。
我国刑法第48条第1款规定: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死缓是我国独创的刑罚执行制度,它不是一个独立的刑种,而是归属于死刑的执行制度。
一般来说,死刑者基本上没有立即执行的,大多数都给予了缓期执行。
二、死刑缓期适用于哪些人刑法第四十八条:死刑只适用于罪行特别严重的犯罪分子。
对于应当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即被判处死缓要符合以下两个条件:罪行特别严重、应当判处死刑;不是须立即执行。
对于死刑什么情况下可以判处缓期二年执行,法律没有规定,从司法实践来看,一般应具备以下情节:1、民愤不是极大的;2、犯罪分子投案自首或者有立功表现的;3、共同犯罪中有多名主犯,其中首要分子或者罪行较为严重的罪犯已判处死刑立即执行,其他主犯不具有较严重罪行的;4、犯罪分子智力发育不全,属于有限责任能力的;5、由于被害人的明显过错,引起罪犯一时激愤而杀人的;6、犯罪分子出于义愤而杀人的;7、其他特殊应当留有余地情形的。
三、对死缓犯如何处理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死刑缓期执行期满后,针对犯罪分子的不同表现,作出不同的处理:1、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如果没有故意犯罪,2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还可以减刑吗
一、死缓减为无期徒刑后还可以减刑吗死缓减为无期后还可以减刑,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罪犯减为无期徒刑后,符合减刑条件的,执行三年以上方可减刑,确有悔改表现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
法律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的犯罪分子,在执行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或者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刑;有下列重大立功表现之一的,应当减刑:(一)阻止他人重大犯罪活动的;(二)检举监狱内外重大犯罪活动,经查证属实的;(三)有发明创造或者重大技术革新的;(四)在日常生产、生活中舍己救人的;(五)在抗御自然灾害或者排除重大事故中,有突出表现的;(六)对国家和社会有其他重大贡献的。
二、减刑程序要多长时间减刑程序一般要一个月。
我国监狱法规定,减刑建议由监狱向人民法院进行提出,人民法院应该从收到减刑建议书那天开始一个月之内进行审核裁定;案情复杂或者是情况特殊的,可以延长一个月。
减刑裁定的副本应该抄送人民检察院。
对于犯罪分子的减刑,由执行机关向中级以上的人民法院提出减刑建议书。
人民法院应该组成合议庭进行审理,对确实有悔改或者是立功事实的,裁定准许减刑。
三、减刑和假释的区别是什么法律快车提醒您,减刑与假释的区别主要有:1.对象不同。
假释适用于被判处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执行了一定刑罚的犯罪分子;减刑适用于被判处管制、拘役、有期徒刑、无期徒刑而且在刑罚执行期间确有悔改或立功实施的犯罪分子;2.次数不同。
假释只能适用一次,而且附有考验期和必须遵守的条件;减刑则可以根据实际情况使用多次;3.内容不同。
假释是将犯罪分子提前释放;在考验期内予以考验;减刑则是适当减少犯罪分子的刑期;犯罪分子仍然在监狱里执行相应的刑期;4.新罪和漏罪产生的影响不同。
在假释考验期内发现犯罪分子有新罪或者漏罪的,则撤销假释,并按相关法律规定进行数罪并罚;减刑后有新罪或者漏罪都不影响已经作出的减刑裁定。
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不得减刑
一、死刑缓刑两年执行不得减刑死缓的全称是“判处死刑,缓期两年执行”。
换句话说,法院的判词包含了两个部分:判处死刑;决定在什么时候执行。
并没有一种独立的刑罚叫做“死缓”。
判断被判死缓的罪犯两年后是否执行死刑,从四个要点把握:如果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
如果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查证属实的,由最高人民法院核准,执行死刑。
如果是累犯以及故意杀人、故意伤害致人重伤或者死亡、强奸、抢劫、贩卖毒品、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罪的,可限制减刑。
二、死刑缓期二年执行又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死刑缓期两年执行,即要先在监狱里服刑两年作为考验期,这段考验期内没有再犯罪,就可以不执行死刑,改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
限制减刑是指对法律规定的特殊犯罪规定最低服刑期间,犯罪分子即使符合减刑条件,实际服刑期限也不能低于最低服刑期间的制度。
三、死刑的积极作用死刑,依据法律相关规定,是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剥夺一个犯人生命的刑罚,是最古老也是最严厉的刑罚。
死刑对罪大恶极、严重危害他人和社会安全的犯罪分子予以处决,在严惩犯罪者、威慑和教育有犯罪企图者,安抚受害者遗族、保护公民的各项合法权益、维护社会的正常秩序以及人类伦理道德底线等方面,拥有特殊作用,其效果也非常显著。
在各类阶级(或私有制)社会,作为法律体系的一部分,它必然将像法庭、监狱、警察等国家机器一样,拥有长期存在的合理性。
适用死刑的罪名(不同国家以其具体规定为准):谋杀、叛国、严重的故意伤害、强奸、暴力抢劫、劫持、绑架、以危险方式危害公共安全、情节极其严重的各类普通刑事犯罪、数额巨大的贪污受贿等。
在中国,死刑分为死刑并缓期2年执行(死缓)与死刑并立即执行两种死刑判决。
死缓能减刑吗,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
You can't measure it, you can't manage it.精品模板助您成功(页眉可删)死缓能减刑吗,死刑和死缓有什么区别可以减刑,但必须满足条件。
(一)适用前提不同。
(二)执法方法不同。
(三)考验期限不同。
(四)法律后果不同。
死缓也就是死刑缓期两年执行,一般不是必须要判处死刑立即执行的往往都是判死缓。
而被判死缓的也需要在监狱服刑,那此时死缓能减刑吗?可能很多人对此并不是很了解,下面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能减刑吗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五十条规定可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减刑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死缓限制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况有如下几种:(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四)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死刑与死缓的区别死刑,也称为极刑、处决,世界上最古老的刑罚之一,指行刑者基于法律所赋予的权力,结束一个犯人的生命。
而遭受这种剥夺生命的刑罚方法的有关犯人通常都在当地犯了严重罪行。
死缓限制减刑及其适用标准
死缓限制减刑及其适用标准董芊妍【摘要】死缓限制减刑是以死刑缓期执行作为依托,在限制死刑的基础上,适当地延长生刑,从而在削减死刑的条件下保障刑罚体系的均衡性,并达到严格控制死刑的目的.但司法实务界以及学界对死缓限制减刑的性质认定并不一致,并且,由于死刑与死缓的适用界限存在模糊性,导致死缓限制减刑适用上的混乱且有加剧的趋势.因此,对死缓限制减刑适用标准进行界定,需要结合其立法目的和法律性质,以及相关死刑政策和死缓制度进行具体研究.【期刊名称】《唐山师范学院学报》【年(卷),期】2019(041)005【总页数】6页(P132-137)【关键词】死缓限制减刑;死刑;死缓【作者】董芊妍【作者单位】中南大学法学院,湖南长沙 410083【正文语种】中文【中图分类】DF613一、死缓限制减刑的定性问题(一)死缓限制减刑制度的增设具备实体意义从条文规定的位置来看,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在死缓变更之中,貌似作为死缓的法律后果而存在。
但是该条款的核心在于明确了死缓限制减刑的适用标准,这表明死缓限制减刑拥有着独立的判断标准。
由此引出的问题是,“死缓限制减刑是依据刑法条文所在的位置,作为死缓的一种法律后果,还是与死缓有别的另一种死刑执行方式”[1]。
显而易见,实践中的做法与理论中的观点并不一致,《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以下简称刑法关于死缓限制减刑的规定,是更为偏向于一种程序性的完善,还是更倾向于在司法实践中具备实体意义?关于该问题的解答,对死缓限制减刑在司法实践中的应用具有重大影响。
刑法第50条所规定的死缓限制减刑,“旨在严格限制对某些判处死缓的具有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减刑,延长其实际服刑期”[2]。
限制、减少乃至废除死刑是整个国际社会的倡导,也是我国死刑制度将会面临的最终归宿。
我国创设死缓制度的初衷在于解决我国刑法中死刑过度的问题,实行“少杀、慎杀”的原则。
但在司法实践中,判处死缓的罪犯通过死缓考验期后变为无期徒刑或有期徒刑,并且普遍执行的刑期较短,难以与判处其他刑罚的犯罪分子拉开差距。
死缓两年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
Pain is only residing to oneself by hating someone.悉心整理助您一臂(页眉可删)死缓两年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结合《刑法修正案八》的规定,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
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一、死缓两年限制减刑是什么意思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解释,限制减刑意为重大刑事案件判定为死缓时,若后期有减刑,也必须服满一定期限。
所以限制减刑不是说不可以减刑,而是表示只能减刑一定的时间,不可无限制减刑。
二、死刑限制减刑适用哪些主体限制减刑是刑法修正案(八)新增的内容,限制减刑的适用主体有以下三类:1、被判处死缓的累犯;2、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3、实施有组织的暴力犯罪被判处死缓的犯罪分子。
具体到死缓限制减刑的执行,刑法修正案(八)在刑法第七十八条第二款中专门增加了一项:人民法院依照本法第五十条第二款规定限制减刑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无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五年,缓期执行期满后依法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的,不能少于二十年。
这个规定说明限制减刑的罪犯仍可减刑,但要保证最低的服刑期限。
之所以要对对死缓犯适用限制减刑,是由于我国较为宽松的减刑、假释等制度的存在,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只要不是立即执行,即可被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而死缓是可以适用减刑、假释制度的,这样一些犯有较严重罪行的犯罪分子比如暴力性犯罪分子,经过多次减刑或者假释后,一般经过十几年就可以刑满出狱或者被假释出狱,难以起到矫正犯罪分子的教育效果。
限制减刑属于刑罚中的一种特殊制度,在适用上面也由严格的要求。
一般是在对犯罪分子判处死刑缓期二年执行的时候,根据实际情况决定是否要对其限制减刑。
当然,即使罪犯被限制减刑了,之后也还是有减刑的可能,不过要保证减刑之后最低服刑年薪是达到了规定的。
死缓执行后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死缓,即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中的一种特殊刑罚制度。
它是指对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根据其在犯罪后的表现,依法决定缓期执行,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然而,死缓执行后的法律后果却十分复杂,涉及到刑罚的变更、刑罚的执行、刑罚的终止等多个方面。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对死缓执行后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二、死缓执行后的刑罚变更1. 减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七十八条的规定,死缓犯在缓刑期间,如果认真遵守监规,接受教育改造,确有悔改表现的,可以减为无期徒刑;如果确有悔改并有立功表现,或者有重大立功表现,可以减为二十五年有期徒刑;如果故意犯罪,情节恶劣,查证属实的,可以执行死刑。
2. 剥夺政治权利死缓犯在缓刑期间,依法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为终身。
如果死缓犯在缓刑期间有立功表现,经最高人民法院裁定,可以减轻剥夺政治权利的期限。
3. 罚金、没收财产死缓犯在缓刑期间,依法应当缴纳罚金、没收财产的,仍应依法执行。
三、死缓执行后的刑罚执行1. 缓刑期间死缓犯在缓刑期间,应当遵守以下规定:(1)遵守法律、行政法规,服从监狱管理,接受教育改造;(2)积极参加政治学习,参加劳动,提高自己的文化水平和职业技能;(3)不得参与违法犯罪活动,不得与他人结伙犯罪;(4)不得有违反监规的行为。
2. 缓刑期满后的执行(1)减为无期徒刑的,继续在监狱执行,执行期限为终身;(2)减为有期徒刑的,在监狱执行,执行期限为减刑后的刑期;(3)执行死刑的,依法执行。
四、死缓执行后的刑罚终止1. 缓刑期满,减为无期徒刑或者有期徒刑的,刑罚终止;2. 执行死刑的,刑罚终止;3. 在缓刑期间,死缓犯有下列情况之一的,可以终止缓刑:(1)故意犯罪的;(2)有重大立功表现的;(3)有其他法定情形的。
五、死缓执行后的其他法律后果1. 诉讼时效死缓犯在缓刑期间,如果提起诉讼或者被起诉,诉讼时效期间从缓刑期满之日起计算。
2. 申诉、控告死缓犯在缓刑期间,有权提出申诉、控告。
判死缓的法律后果(3篇)
第1篇一、引言死缓,即死刑缓期执行,是我国刑法中的一项特殊刑罚制度。
它旨在对犯罪分子进行改造,给予其改过自新的机会。
然而,判死缓的法律后果及社会影响是一个复杂的问题,本文将从法律角度和社会角度对判死缓的法律后果进行探讨。
二、法律后果1. 刑罚的执行(1)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不再执行死刑,而是被判处无期徒刑。
(2)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享有与其他无期徒刑罪犯相同的待遇,如劳动改造、生活待遇等。
(3)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有悔改表现或有立功表现的,可以减为有期徒刑。
(4)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故意犯罪,情节恶劣的,依法应当执行死刑。
2. 诉讼程序(1)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不服判决,可以提出上诉。
(2)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认为判决有误,可以提出申诉。
(3)被判死缓的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认为判决有误,可以申请再审。
3. 社会影响(1)对犯罪分子的改造: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为犯罪分子提供了改过自新的机会,有助于降低犯罪率。
(2)对社会的稳定:死刑缓期执行制度有助于维护社会稳定,减少社会矛盾。
(3)对法律的尊严:死刑缓期执行制度体现了法律的宽严相济,有利于维护法律的尊严。
三、社会影响分析1. 犯罪分子的心理变化(1)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犯罪分子可能会产生焦虑、恐惧等心理。
(2)犯罪分子在改造过程中,可能会产生自卑、绝望等心理。
(3)犯罪分子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若获得减刑,可能会产生满足、感激等心理。
2. 家庭关系(1)犯罪分子的家庭可能会因为犯罪分子的判刑而遭受社会歧视,家庭关系紧张。
(2)犯罪分子的家庭可能会为犯罪分子的改造付出巨大的心理和经济代价。
(3)犯罪分子的家庭可能会因为犯罪分子的减刑而重新建立信任和亲情。
3. 社会舆论(1)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在一定程度上受到社会舆论的质疑,认为其过于宽松。
(2)死刑缓期执行制度在实际执行过程中,可能会出现执法不严、滥用职权等问题,引发社会不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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死缓能不能减刑,死缓是否能减刑
可以。
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减刑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我们发现很多罪犯在服刑期间都是获得了减刑机会的,当然这自然是要满足了规定的条件之后,才能实际被减刑。
而通常减刑的都是被判拘役、有期徒刑以及无期徒刑的罪犯。
那实践中死缓能不能减刑呢?小编整理了相关资料,马上为你做详细解答。
一、死缓能不能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第五十条规定可知,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在死刑缓期执行期间的减刑情况分为两种: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没有故意犯罪,二年期满以后,减为无期徒刑;一种是在执行期间内确有重大立功表现,二年期满以后,减为十五年以上二十年以下有期徒刑。
二、死缓限制减刑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八)》和《最高人民法院关于死刑缓期执行限制减刑案件审理程序若干问题的规定》可知死缓限制减刑的情况有如下几种:
(一)对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累犯,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二)对因故意杀人、强奸、抢劫、绑架、放火、爆炸、投放危险物质或者有组织的暴力性犯罪被判处死刑缓期执行的犯罪分子,人民法院根据犯罪情节、人身危险性等情况,可以在作出裁判的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对于高级人民法院审理判处死刑的第二审案件,对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四)一案中两名以上被告人被判处死刑,最高人民法院复核后,对其中部分被告人改判死刑缓期执行的,如果符合刑法第五十条第二款的规定,可以同时决定对其限制减刑。
三、死缓的适用条件有哪些?
根据我国《刑法》第48条之规定,对于应当被判处死刑的犯罪分子,如果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可以判处死刑同时宣告缓期二年执行。
由上述规定,我们可以知道,适用死缓的条件有两个:
1、罪当处死,这是适用死缓的前提条件;
2、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
这是区分立即执行和缓期二年执行的界限。
至于什么才属于不是必须立即执行的,要靠法官综合考虑全案的情况,包括犯罪情节、被害人过错、罪行轻重以及其他可以认为不立即处死的情节等等。
当然可以,只不过此时也需要在满足规定条件的情况下才能被减刑,换言之在没有满足法律中规定的减刑条件时,自然死缓也是不可以减刑的。
而现实中,死缓的减刑情况比较多少,要么就减为无期徒刑,要么就直接减为25年有期徒刑。
若你在这方面还有疑问的话,可以直接来电咨询我们的在线律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