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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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学财务管理制度(模板)

**县第*中学财务管理制度

为规范学校财务行为,加强学校财务管理,合理有效地使用教育资金,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会计法》、《中小学财务制度》、《**市市教育财务管理办法》及县财政有关规定,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制度。

第一章机构设置

第一条学校设立财务室,学校所有财务收支活动在校长领导下,实行校长一支笔审批制度,由财务室统一管理。

第二条学校按国家有关政策规定依法组织的各项收入由财务室统一收取,并按规定上缴财政专户,其他任何部门不得以任何形式收取任何费用,严禁私设“小金库”。

第三条财务室按照不相容职务相互分离的原则,合理设置报账员岗位,并制定各岗位的职责权限,使得各岗位之间权责分明、相互制约、相互监督。全体财务人员应加强职业道德修养,熟悉财经法规,增强工

作责任心,严格要求自己,爱岗敬业,服务热情。

第二章预算管理

第四条学校按照“合法、规范、公平、节俭”的原则,结合上年度资金使用情况和本年度实际需要,编制年度财务收支预算,经民主理财小组和校长办公会审定,报校长审批上报。财务室要定期向校长汇报预算执行情况,如遇特殊情况需要调整部门预算的,应及时办理上报审批手续。

第五条学校举办的各种大型活动,如研讨会、军训、接待、运动会、科技文化节、加班等均由各部门编制经费预算,预算要细化到具体项目,经有关业务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后,报校长审批,财务室根据预算予以执行。

第三章支出管理

第六条单笔支出1000元(含1000元)以下的,由部门根据预算和需要提出支出申请,经有关业务分管副校长审核签字,即可实施;单笔支出1000以上5000元以下的,由副校长审核,报校长审批后方可实施;单笔支出5000元(含5000元)以上的支出,按“三重一大”规定,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方可实施。

第七条原始凭证必须真实、合法、有效、完整,应具备以下要素:1.原始凭证名称及填制内容清晰完整;2.填制原始凭证的单位或个人签章;3.报销原始凭证必须有经手人(证明人、具办人)、部门负责人、分管领导签字、校长审批;4.报账审批单上必须注明原始凭证张数和附件张数;5.附件清单。对要素不齐全的票据,财务室不予受理。6.所有经费支出前须填写《**二中支出申请单》。

第八条为方便报账和有利于财务人员整理账务,实行集中报账制,每周一下午会签报销票据,地点设在南校区七楼会议室。会签人员为:校长办公会议成员及财务人员。如因特殊原因不能会签,顺延至下一周或另行通知时间。

第四章物品采购

第九条学校教学所需办公用品及耗材、实验实习材料、设备仪器等采购、零星维修材料应由各使用部门提出申请,填写相关申请表,由业务分管副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由总务处或相关处室进行集体采购,原则上按学期进行采购,符合政府采购标准的须进行政府采购,符合固定资产标准的应填制固定资产验收单,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具体按制定的《**二中固定资产管理制度》执行,学校实行物品专人保管发放,严格履行出入库手续,实行采购员、保管员分离制度。

第十条学校学生课本采购由教导处按上级主管部门核定的书目征订,转账时须提供各班级领用的课本数量、其中教师用书必须有教师本人签名、所领用的教学参考书必须和所教学科一致,学生教材需按缴费人数发放,学生书本费所收费用必须和新华书店提供的清单费用一致。多余图书由教导处核准送图书馆签收保存,图书采购应填制采购申请单,按程序报经批准后进行统一采购,并及时办理固定资产验收登记手续。

第十一条学校征订的报刊、杂志,本着为教育教学服务和节约的原则,由各教研组、年级部和行政办公室按业务需要提出所需报刊目录、数量,图书馆集中后经教导处报校长办公会批准后进行征订。

第十二条物品采购原始凭证必须是合法的和有效的正式发票,发票上要有经手人、验收人(或证明人)签名、部门负责人签名、分管校长审核、校长审批,并附采购申请表、采购合同或协议、物品清单等。

第十三条所有采购原则上按规定使用公务卡支付,不能使用公务卡的一律转账支付,所采购材料须分部门登记材料明细帐,入库时由部门保管员填制入库单,领用时应填制领用单,年终由财务室牵头,分部门抽查、盘存核对,防止因盲目采购和管理不善造成浪费。

第五章出差管理

第十四条差旅费开支,根据学校财务状况参照县财政局差旅费、培训费相关文件规定执行。

第十五条所有外出参会和培训文件或通知须经办公室登记备案,经分管校长和校长签批,并严格按领导签批人数参加。

第十六条出差人员凭“出差呈批单”和有效单据及时报账,不得集中在年底一次性报销差旅费。参加培训人员,须取得相应的合格证、结业证,凭出差审批单、文件复印件,及有效票据方可报销费用。

第六章公务接待

第十七条学校招待费应遵从八项规定精神,本着节俭的原则,从严控制,促进党风廉政建设。

第十八条学校招待标准要严格按照县财政局印发的《**县党政机关公务接待非管理暂行办法》(财行【201*】**号)执行。

第十九条接待统一归口办公室管理,由部门凭相关检查通知等文件依据,填写公务接待审批单,报分管办公室副校长审核后,报校长审批。由分管校长或办公室主任统一安排在校内食堂接待,确需安排在校外招待的必须提出申请经校长同意后,由办公室统一安排。

第二十条招待费报销时须附三单(发票、菜单、公务接待审批单)、

接待联系函、POS机小票。

第七章维修管理

第二十一条学校基础设施零星维修由总务处提出申请,达到政府招标限额的应实行政府采购。单项或批量维修5000元/至2万元支出,报校长办公会审批后,进行校内招标,必须有过程性会议记录并有参会人员签字。单项或批量维修2万元至10万元支出,要报校长办公会研究同意后,成立校采购领导小组,进行校内公开招标。单项或批量维修10万元以上支出由政府招标。

第二十二条维修须签订合同,维修前后要拍图片,工程竣工应有相关单位验收报告和相关单位的审核或审计报告。总量超过5万元的,应按不低于工程量的10%扣留质保金。

第二十三条维修支出要严格按合同执行,发票需有经办人、分管负责人签字,并附合同原件、决算或审计报告、验收单,维修申请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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