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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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试验强制性条文

电气试验强制性条文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
电气设备交接试验标准
(强制性条文)
3 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
1 测量定子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4 定子绕组交流耐压试验;
5 测量转子绕组的绝缘电阻;
18 测量相序;
4 直流电机
1 测量励磁绕组和电枢的绝缘电阻;
8 检查电机绕组的极性及其连接的正确性;
9 测量并调整电机电刷,使其处在磁场中性位置;
6 交流电动机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和吸收比;
7 电力变压器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直流电阻;
3 检查所有分接头的电压比;
4 检查变压器的三相接线组别和单相变压器引出线的极性;
8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8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
2 测量绕组连同套管的绝缘电阻、吸收比或极化指数;
9 互感器
1 测量绕组的绝缘电阻;
7 检查接线组别和极性;
8 误差测量;
12 真空断路器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3 交流耐压试验;
13 六氟化硫断路器
2 测量每相导电回路的电阻;
12 测量断路器内SF6 气体的含水量;
13 密封性试验;
14 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
1 测量主回路的导电电阻;
2 主回路的交流耐压试验;
3 密封性试验;
4 测量六氟化硫气体含水量;
18 电力电缆线路
1 测量绝缘电阻;
5 检查电缆线路两端的相位;
21 避雷器
1 测量金属氧化物避雷器及基座绝缘电阻;
25 1kV 以上架空电力线路
1 测量绝缘子和线路的绝缘电阻;
3 检查相位;
26 接地装置
2 接地阻抗;。

电气建设强制性条文(最新)

电气建设强制性条文(最新)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一、《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第4.2.9条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5.2.6条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100m 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第7.0.1条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第3.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对防干挠或接地电阻值有特殊要求的配电、控制、保护、测量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柜金属框架和底座,应通过符合热稳定要求的明显接地线接到接地母排或接零母排后直接接地。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

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十一、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十五、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第3.1.3条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4.3.2 设置在住宅建造内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者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8.4.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于手持式及挪移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0.1.1 建造高度为100m 或者35 层以上的住宅建造和年估计雷击次数大于0.25 的住宅建造,应按第二类防雷建造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10.11.2 建造高度为50m- 100m 或者19 层--34 层的住宅建造和年估计雷击次数大于或者等于0.05 且小于等于0.25 的住宅建造,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造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8.1.3 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8.1.4 每套住宅应在下列系统设置如下装置4.供电系统的电能表8.1.7 下列设施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公共空间内1.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2.电气设备3.电缆沟的检查孔8.7.3 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气器。

8.7.4 住宅套内安装在1.8m 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8.7.5 住宅的共用部位应设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光源、灯具及附件)和节能控制措施。

8.7.9 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除或者能从内部徒手开启出口门。

3.2.8 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3.2 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4.3.5 设置在民用建造中的变压器,应该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者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 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4.7.3 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 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当两出口之间的距离大于15m 时,应增加出口。

4.9.1 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的耐火等级应为一级。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

1.目的为了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联产2×12MW工程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本工地范围内所承接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3.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电源》〔2003〕153号;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3.3《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3.4《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DL/T 1144-2012;3.5《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12〕352 号);3.6《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3.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中电联标准〔2012〕16号;3.8 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如皋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

4.组织机构4.1人员名单组长:李明晶组员:邹涛李钰邓少杰5.职责5.1专业工地专工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督促技术员和施工人员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2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5.3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要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5.4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6.程序6.1专业工地成立以主任为组长,专职工程师和技术员为成员的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6.2专业工地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6.3专工编制强制性条文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4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结合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6.5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汇总后报工程科审核、总工室批准。

6.6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每月组织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工程科专业人员参加。

6.7 技术员在作业指导书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强制条文的相关要求细化到作业程序中。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电气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规范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电气专业)《住宅建筑电气设计规范》GJ242-20114.3.2 设置在住宅建筑内的变压器,应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8.4.3 家居配电箱应装设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电源进线开关电器,供电回应装设短路和过负荷保护电器,连接于手持式及移动式家用电器的电源插座回路应装设剩余电流动作保护器。

10.1.1建筑高度为100m或35层以上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第二类防雷建筑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10.11.2建筑高度为50m-100m或19层--34层的住宅建筑和年预计雷击次数大于或等于0.05且小于等于0.25的住宅建筑,应按不低于第三类防雷建筑采取相应的防雷措施。

住宅设计规范GB50096-20118.1.3住宅应设照明供电系统8.1.4每套住宅应在下列系统设置如下装置4.供电系统的电能表8.1.7下列设施不应布置在住宅套内,应设置在公共空间内1.配电和弱电干线(管)等2.电气设备3.电缆沟的检查孔8.7.3每套住宅应设置户配电箱,其电源总开关应采用可同时断开相线和中性线的开关电气器。

8.7.4住宅套内安装在1.8m及以下的插座均应采用安全型插座。

8.7.5住宅的共用部位应设人工照明,应采用高效节能的照明装置(光源、灯具及附件)和节能控制措施。

8.7.9当发生火警时,疏散通道和出入口处的门禁应能集中解除或能从内部徒手开启出口门。

民用建筑电气设计规范JGJ/T16-20083.2.8一级负荷应由两个电源供电,当一个电源发生故障时,另一个电源不应同时受到损坏。

3.3.2应急电源与正常电源之间必须采取防止并列运行的措施。

4.3.5设置在民用建筑中的变压器,应该选择干式、气体绝缘或非可燃性液体绝缘的变压器。

当单台变压器油量为100kg及以上时,应设置单独的变压器室。

4.7.3当成排布置的配电屏长度大于6m时,屏后面的通道应设有两个出口。

电气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电气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电气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电气标准是保障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依据,其中的强制性条文对于各类电气设备的设计、生产、安装、运行和维护都有着具体规定。

本文将对电气标准中的一些强制性条文进行汇编,以便于电气工程师、设备制造商、安装维护人员等相关人员更好地理解和遵守这些规定,确保电气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

1. 电气设备的接地保护。

强制性条文要求所有电气设备都必须进行接地保护,以防止设备外壳带电,造成触电危险。

接地保护的具体要求包括接地电阻的测试、接地线的选择和敷设等方面的规定,确保设备在正常运行时能够有效地排除漏电和感应电流,保障人身安全。

2. 电气设备的过载保护。

针对各类电气设备在长时间运行或突发情况下可能出现的过载情况,强制性条文对过载保护进行了详细规定。

这包括了对于保险丝、断路器、熔断器等过载保护装置的选择、设置和使用要求,以确保设备在过载情况下能够及时切断电源,避免设备损坏或火灾事故的发生。

3. 电气设备的绝缘检测。

绝缘检测是电气设备安全运行的重要保障措施,强制性条文对绝缘检测的周期、方法、标准等都做出了具体规定。

这些规定包括了绝缘电阻的测试、绝缘材料的选择和使用要求等,确保设备在运行过程中能够保持良好的绝缘状态,避免因绝缘损坏而引发的设备故障或事故。

4. 电气设备的接线标识。

强制性条文要求对于各类电气设备的接线进行明确的标识,包括了电压等级、相序、接线端子号等信息的标示要求。

这些标识的设置有利于设备的安全运行和维护,减少了因接线错误而引发的设备故障和事故的发生。

5. 电气设备的防雷保护。

针对电气设备在雷电环境下可能遭受的损坏,强制性条文对防雷保护进行了具体规定。

这包括了对于避雷针、避雷器、接地装置等防雷设备的选择、设置和使用要求,以确保设备在雷电天气下能够有效地避免雷击损害,保障设备的安全运行。

通过对电气标准中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汇编,我们不仅能够更好地了解这些规定的具体要求,也能够更好地将其运用到实际的电气设备设计、生产、安装、运行和维护中,确保设备的安全可靠运行,保障人身和财产的安全。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 (1).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 (1).

第四章电气装置安装工程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条文的实施1、基本规定1.1工程建设、勘察、设计、监理、施工等单位应加强单位内部管理,制定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的管理制度,有关工程管理及技术人员必须熟悉、掌握强制性条文。

1.2工程勘察设计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勘察、设计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

在工程施工招标阶段,建设单位或其委托的招标代理机构应在招标文件中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提出具体要求,并把其作为施工单位评标定标的依据之一。

1.3工程建设过程中,参建各单位必须严格执行强制性条文,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整改,并应保存整改记录。

未整改合格的,严禁通过验收。

1.4施工、监理、建设单位在施工过程中如发现勘察设计有不符合强制性条文规定的,应及时向勘察、设计单位或建设单位提出书面意见和建议。

1.5工程项目投运前,参建各单位应分别对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检查,并提供检查报告。

1.6专职质量检查员、监理工程师应持有效的资格证书上岗。

1.7作为实施强制性条文的原始资料,《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和《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验收汇总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输变电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应填写规范、数据真实,记录齐全,签证有效,并按工程项目单独组卷,由建设单位归档。

1.8 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更改强制性条文。

1.9 任何单位和个人对违反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行为,有权向上级主管部门检举、控告、投诉。

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填写、使用说明工程项目施工图设计前, 勘察设计单位应明确本工程项目所涉及的强制性条文, 编制《工程设计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 经内部审批后, 报设计监理单位审核, 建设单位批准执行。

如未委托设计监理单位, 直接报建设单位批准执行。

保证工程项目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完整性。

工程名称序号图纸卷册责任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设计单位设计监理建设单位1 公用部分 ●○○表4.1.2 ~表4.9.22 电气一次 ● ○ ○ 表5.1.2 ~表5.5.23 电气二次 ● ○ ○ 表6.1.2 ~表6.2.2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施工单位(章)年月日批准: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施工单位分管领导)审核: 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施工单位管理部门)编写: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 (施工项目部)目录一、工程概况二、编制目的三、编制依据四、施工强条实施组织机构五、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附表:A 施工强条实施计划表B电气施工强条执行记录表C施工安全强条执行记录表1000kV变电站电气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工程编号工程项目名称责任单位强制性条文执行表号单位工程分部工程分项工程施工单位监理单位建设单位1 1000kV主变压器系统安装○○●1 1000kV主变压器安装○●1 1000kV主变压器本体安装●○表6.1.2表6.4.2 表6.6.22 1000kV主变压器检查●○表4.2.23 1000kV主变压器附件安装4 1000kV主变压器油及密封试验●○表4.2.25 1000kV主变压器整体检查●○表4.2.2表6.1.2 2 主变压器系统附属设备安装○●1 主变避雷器安装●○表6.4.22 主变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安装●○表6.1.2表6.6.23 主变控制柜及端子箱检查安装●○表6.1.24 引下线及跳线安装●○表9.0.25 悬式绝缘子串6 支柱绝缘子安装7 中性点管形母线安装●○表4.3.23 调压变压器安装○●1 调压变压器本体安装●○表6.1.2表6.4.2 表6.6.22 调压变压器内部检查●○表4.2.23 调压变压器附件安装4 调压变压器注油及密封试验●○表4.2.25 调压变压器整体检查●○表4.2.2表6.1.210 主变压器带电试运○●2 控制及直流设备安装○○●1 控保室设备安装○●1 XXX保护室控制及保护和自动化屏安装●○表6.1.2表6.7.22 直流屏及充电设备安装●○表6.1.23 二次回路检查及接线2 蓄电池组安装○●1 蓄电池安装●○表12.1.2表12.2.2表12.3.22 充放电及容量测定3 ⅹⅹⅹkV配电装置安装○○●1 主母线及旁路母线安装○●1 绝缘子串安装2 软母线安装●○表9.0.23 支柱绝缘子安装4 管形母线安装●○表4.3.25 接地开关安装●○表6.1.2表6.6.22 电压互感器及避雷器安装○●1 避雷器安装●○表6.4.22 电压互感器安装●○表6.1.2表6.4.23 隔离开关及接地开关安装●○表6.1.2表6.4.24 支柱绝缘子安装●○表6.1.25 引下线及跳线安装●○表9.0.26 就地柜箱安装●○表6.1.2表10.0.23 进出线(母联.分段及旁站)间隔安装○●1 隔离开关安装●○表6.1.2表6.4.22 断路器安装●○表4.1.2表6.4.23 电流互感器安装●○表6.1.2表6.4.24 避雷器安装●○表6.4.2表6.6.25 穿墙套管安装●○表6.1.26 支柱绝缘子安装●○表6.1.27 引下线及跳线安装●○表9.0.28 就地控制设备安装●○表6.1.2表10.0.24 铁架构及网门安装○●1 铁架构及网门安装●○表6.1.2表6.6.210 ⅹⅹⅹkV配电装置带电运行○●4-I 1000kV GIS、HGIS配电装置安装○○●1 1000kV主母线安装○●1 悬式绝缘子串安装2 软母线安装●○表9.0.23 支柱绝缘子安装4 管形母线安装●○表4.3.25 接地开关安装●○表6.1.2表6.6.26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安装●○表6.1.2表6.4.27 避雷器安装●○表6.4.2表6.6.2 2 ××线--××线串GIS、HGIS检查安装○●1 基础检查及设备支架安装●○表6.1.2表6.4.2 表6.9.22 XX串XXX断路器单元本体检查安装●○表6.1.2表6.6.2 表6.9.23 GIS封闭母线安装●○表6.1.2表6.6.2 表6.9.24 GIS内部隔离开关、接地开关安装●○表6.1.2表6.6.2 表6.9.25 GIS内部电压互感器安装●○表6.1.2表6.6.2 表6.9.26 GIS内部避雷器安装●○表6.1.2表6.6.2 表6.9.23 ××线--××线串配套设备安装○●1 电容式电压互感器安装●○表6.1.2表6.4.22 避雷器安装●○表6.4.2表6.6.23 引下线、跳线及跨线安装●○表9.0.24 悬式绝缘子串4 ××线--××线串就地控制设备安装○●1 就地动力控制设备箱体安装●○表6.1.2表10.0.22 二次回路检查及接线●○表6.1.25 ××线线路(×母线)高压电抗器安装○●1 高压电抗器本体安装●○表6.1.2表6.4.2 表6.6.22 高压电抗器内部检查●○表4.2.23 高压电抗器附件安装4 高压电抗器注油及密封试验●○表4.2.25 高压电抗器整体检查●○表4.2.2表6.1.26 中性点电抗器安装●○表4.2.2表6.4.27 高抗避雷器安装●○表6.4.2表6.6.28 隔离开关安装●○表6.1.2表6.4.29 引下线、跳线及跨线安装●○表9.0.210悬式绝缘子串安装11支柱绝缘子安装12中性点管母线安装●○表4.3.213中性点避雷器安装●○表6.4.2表6.6.2 10-11000kV GIS、HGIS配电装置带电试运○●10-21000kV高压电抗器带电试运○●4-II500kV及以下GIS、HGIS配电装置安装○○●1 主母线安装○●1 绝缘子串安装2 软母线安装●○表9.0.23 支柱绝缘子安装4 管形母线安装●○表4.3.25 接地开关安装●○表6.1.2表6.6.22 封闭式组合电器检查安装○●1 基础检查及设备支架安装●○表6.1.2表6.4.2 表6.9.22 封闭式组合电器本体检查安装●○表6.1.2表6.6.2 表6.9.23 电压互感器.避雷器安装●○表6.1.2表6.6.2 3 配套设备安装○●1 电压(流)互感器安装●○表6.1.2表6.4.2表6.6.22 避雷器安装●○表6.4.2表6.6.23 软母线及引下线安装●○表9.0.24 就地控制设备安装○●1 控制柜及就地箱安装●○表6.1.2表10.0.22 二次回路检查及接地●○表6.1.210 ⅹⅹⅹkV封闭式组合电器带电运行○●5 站用配电装置安装○○●1 工作变压器安装○●1 变压器本体安装●○表6.4.2表6.14.22 变压器检查●○表4.2.23 变压器附件安装4 变压器注油及密封试验5 控制及端子箱安装●○表6.1.2表10.0.26 变压器整体检查●○表6.1.22 备用变压器安装○●1 变压器本体安装●○表6.4.2表6.14.22 变压器检查●○表4.2.23 变压器附件安装4 变压器注油及密封试验5 控制及端子箱安装●○表6.1.2表10.0.26 变压器整体检查●○表6.1.23 ⅹⅹⅹkV配电柜安装○●1 基础型钢安装●○表6.1.2表6.14.22 配电盘安装●○表6.1.2表8.0.23 母线安装4 断路器检查5 二次回路检查接线4 站用低压配电装置安装○●1 低压变压器安装●○表6.1.22 低压盘安装●○表6.1.2表10.0.23 母线安装4 二次回路检查接线10 ⅹⅹkV系统设备带电试运○●6 无功补偿装置安装○○●1 电抗器安装○●1干式电抗器安装●○表4.2.2表6.4.22 引下线安装●○表9.0.22 油浸电抗器安装○●1 电抗器本体安装●○表6.4.2表6.14.22 电抗器检查●○表4.2.23 电抗器附件安装4 电抗器注油及密封试验5 控制及端子箱安装●○表6.1.2表10.0.26 电抗器整体检查●○表6.1.27 引下线安装●○表9.0.23 电容器间隔安装○●1 电容器安装●○表6.4.22 放电线圈安装●○表6.1.2表6.6.23 引下线安装●○表9.0.210 电容器组带电运行○●7 全站电缆施工○○●1 电缆管配制及敷设2 电缆架制作及安装○●1 电缆架安装●○表5.0.2表6.1.23 电缆敷设○●1 屋内电缆敷设表5.0.22 屋外电缆敷设●○表5.0.24 电力电缆终端及中间接头制作○●1 电力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表6.5.22 电力电缆接头制作及安装5 控制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1 控制电缆终端制作及安装6 35kV及以上电缆线路施工○●1 35kV及以上电缆线路表5.0.27 电缆防火与阻燃○●1 电缆防火与阻燃●○表5.0.28 全站防雷接地装置安装○○●1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1 避雷针及引下线安装●○表6.6.2表6.8.2 表6.10.22 接地装置安装○●1 屋外接地装置安装●○表6.2.2表6.3.2 表6.8.22 屋内接地装置安装●○表6.3.2表6.8.2 9 全站照明电气装置安装○○●1 屋外开关站照明安装○●1 管路敷设2 管内配线及接线3 照明配电箱(板)安装4 照明灯具安装10.1 屋外开关站照明回路通电检查○●2 屋外道路照明安装○●1 电缆敷设接线2 照明灯具安装10.2 屋外道路照明回路通电检查○●10 通信系统设备安装○○●1 通信系统一次设备安装○●1 通信系统一次设备安装●○表6.13.22 微波通信设备安装○●1 微波天线安装2 微波馈线安装●○表6.13.23 微波机.光端及设备安装●○表6.13.24 程控交换机安装3 通信蓄电池安装○●1 免维护蓄电池安装●○表12.1.2表12.2.2表12.3.22 通讯蓄电池充放电签证4 通信系统接地○●1 通信站防雷接地施工●○表6.8.2表6.10.2 1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1 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1 起重机接地●○表11.1.22 电气设备安装●○表11.2.2表10.0.23 起重机试运●○表11.3.212 旋转电动机施工○○●1 电动机施工○●1 电动机施工●○表7.0.213 交接试验○○●1 交接试验○●1 交流电动机●○表13.1.22 变压器●○表13.2.23 电抗器、消弧线圈●○表13.3.24 互感器●○表13.4.25 真空断路器●○表13.5.26 SF6断路器●○表13.6.27 SF6封闭式组合电器●○表13.7.28 电力电缆●○表13.8.29 避雷器●○表13.9.210 架空线●○表13.10.211 接地●○表13.11.214 其它○○●1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1 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表6.11.2注:1、●为该项强制性条文执行的责任主体单位,并负责填写相应表格。

电气强制性条文

电气强制性条文
7.2.3 防空地下室战时的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指挥、通信、警报的正 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将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允许中断 供电的重要用电设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秩序严重混乱 或恐慌; 2 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指挥、通信、警报和防空专 业队的正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将影响人员生存环境; 3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各项负荷。
GB50019—2003
4.7.4低温加热电缆辐射采暖和低温电热膜 辐射采暖的加热元件及其表面工作温度,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根据不同使用条件,电采暖系统应设置 不同类型的温控装置。绝热层、龙骨等配件 的选用及系统的使用环境,应满足建筑防火 要求。
4.9.1新建住宅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应设置 分户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
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07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范GB50226-2007 8.3.2 旅客车站主要场所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5 旅客站台所采用的光源不应与站内的黄色信号灯的 颜色相混。 8.3.4 旅客车站疏散和安全照明应有自动投入使用的功 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经济上所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程度上进行分级,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 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 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 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2.2.11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
2.2.12 在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 设备。
3.2.1 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 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电气工程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电气工程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

电气工程相关强制性条文的执行1、接地(PE)或接零(PEN)支线必须单独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不得串联连接。

执行措施:明确干线和支线的区分,无论明敷或暗敷的干线,尽可能采用焊接连接,若局部采用螺栓连接,除紧固件齐全拧紧外,可采用机械手段点铆使其不易拆卸或用色点标示引起注意不能拆卸。

支线坚持从干线引出,引至设备、器具以及其它单独个体。

2、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的可接近裸露导体必须接地(PE)和接零(PEN)。

执行措施:合格的电动机、电加热器及电动执行机构等低压用电设备和器具,其可接近裸露导体(外壳)都带有标识的专用接地螺栓,施工中要将接地干线或专用支线敷设至附近,按施工设计文件要求选用电线作接地(PE)或接零(PEN)连通,施工要确保连接可靠,螺栓拧紧,防松零件齐全。

3、绝缘子的底座、套管的法兰、保护网(罩)及母线支架等可接近裸露导体应接地(PE)和接零(PEN)可靠。

不应作为接地(PE)或接零(PEN)的连续导体。

执行措施:依据施工设计文件,将接地干线引至这些部件附近,待这些部件安装定位,再做每个部件的接地连接。

4、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和引入、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或接零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两处与接地或接零干线相连接(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界铜芯接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两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执行措施:依据施工设计文件要求,将接地干线引至施工设计文件标明的与桥架连接处附近,待桥架安装完成电缆敷设前做接地连接。

镀锌和非镀锌桥架连接板两端跨接处区别对待,但均需保持良好的导通状态5、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熔焊连接。

执行措施:(1)制定工艺规程,杜绝钢导管对口熔焊和镀锌导管熔焊现象。

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电气)

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电气)

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计划(电气)1. 背景介绍随着电气技术的不断发展,电气设备已经成为现代生活中必不可少的一部分。

但在电气设备的使用过程中,意外事故也时有发生。

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国家对电气设备的安全性提出了严格的要求,制定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

这些条文规定了电气设备的设计要求、制造要求、使用要求等等,对于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具有重要意义。

因此,必须对这些强制性条文进行监督检查,以确保电气设备符合标准规范。

2. 监督检查的意义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的主要意义在于:1.保证电气设备的安全性。

通过对电气设备的强制性条文进行检查,可以确保电气设备符合国家标准,达到一定的安全水平,降低事故发生的风险。

2.维护公共利益。

电气设备的安全性关系到每个人的生命财产安全,因此必须对其进行监督检查,保障公众的利益。

3.促进企业自主品牌发展。

只有靠着规范的制造、使用和维护,才能促进企业的自主品牌发展,提高企业的竞争力。

3. 监督检查的方式强制性条文监督检查的方式主要有两种:1.抽查式检查。

这种检查方式是指对企业的设备进行随机抽查,检查是否符合强制性条文要求。

抽查式检查能够有效地避免企业在检查前进行针对性整改的情况,提高监督检查的精准度。

2.定向检查。

这种检查方式是指对某个特定领域的企业进行检查,主要针对该领域常见问题展开监督检查。

定向检查能够对企业存在的问题进行有针对性的整改,同时引导企业发展符合国家标准的电气设备。

4. 监督检查计划的制定制定监督检查计划的目的在于明确监督检查的重点,制定有针对性的检查方案。

在制定监督检查计划时,需要考虑以下因素:1.监管部门的职责。

各个监管部门在监督检查中有不同的职责和权力,需要在计划中明确。

2.检查目标。

监督检查的目标应是围绕电气设备的制造、使用、维护等各个方面,明确检查的重点区域。

3.检查频次。

监督检查的频次应根据企业的规模、经营范围等因素进行制定,避免监督检查过于频繁或稀少。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讲解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讲解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A版)编制人:审核人:批准人:编制单位:编制日期:年月日前言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华能玉环电厂一期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确保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编制依据1、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2006版《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3、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贯彻《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4、2005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5、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6、200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7、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二、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成立了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组长:副组长:成员:电气专业组:组长:成员:二、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1、按《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按要求整改。

2、编制作业指导书时,应体现需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条款。

3、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单位工程负责人按单位工程的划分,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4、根据工程质量监督阶段性检查,对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5、对每次定期检查中,发现没执行强制性条文或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给予批评指正,并令其整改;对屡次不改的行为,按“8”条中规定给予罚款。

6、在单位工程结束后,单位工程负责人针对本单位工程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总结。

7、根据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8、对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根据GDBL316005-2007《工程质量处罚条例》,按其严重程序给予3000~5000元的罚款。

电气强条执行记录

电气强条执行记录

表4.1.2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4.2.2电力变压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4.3.2母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4.4.2互感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5.0.2电缆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1.2变电站设备接地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4.2重要设备和设备架构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5.2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6.2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7.2变电站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8.2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10.2避雷针(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6.14.2配电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8.0.2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8.1.2蓄电池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0.0.2低压电气设备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3.2.2电力变压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3.3.2电抗器及消弧线圈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3.4.2互感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3.6.2六氟化硫断路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3.8.2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3.9.2避雷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13.11.2接地装置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表4.1.2变电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通用部分执行记录表
表4.3.2变电站工程施工安全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电气专业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电气专业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电气专业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随着电气行业的发展,电气专业施工成为一个重要的行业。

为了保障行业安全与规范,各级政府相继出台了一系列的强制性条文来规范电气专业施工的相关内容。

本文将从以下几个方面详细介绍电气专业施工强制性条文的实施细则。

施工前准备施工前准备是电气施工安全的重要保障。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施工前准备需要按照相关条文的要求进行。

首先,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安全评估。

电气设备存在一定的安全隐患,因此在施工前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全面评估,确定可能存在的危险,及时采取相应措施进行安全保障。

其次,需要有施工方案。

施工方案是保证施工质量与安全的重要保障,施工前需要按照现场条件、程序和要求进行制定,并在实施中认真执行。

最后,需要对工人进行安全培训。

电气施工是一项危险的工作,因此需要对所有的施工人员进行安全培训,以确保他们具备相关的安全知识和技能,能够在施工中发现并解决安全隐患。

施工现场安全施工现场是电气施工过程中最关键的环节之一。

为了保证施工现场安全,施工中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进行全面监管。

施工人员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方案进行施工,并在施工过程中对整个施工现场进行全面监管,及时发现并解决可能存在的安全隐患。

其次,需要保证施工现场的通风和照明。

通风和照明是保证施工环境安全的关键因素之一,施工现场需要保证充足的通风和照明,以确保施工人员工作环境良好。

最后,需要对施工现场进行定期检查和维护。

施工现场存在一定的设备和场地磨损,需要定期检查和维护,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

施工质量控制施工质量是电气施工的重中之重,为了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需要注意以下几点。

首先,需要确保施工人员具备一定的相关技能和知识。

电气施工需要具备一定的专业技能和知识,施工人员需要具备相应的工作技能和知识,以确保施工质量。

其次,需要严格按照施工标准进行施工。

为了保证施工质量的稳定和可靠,施工人员需要严格遵循强制性条文的相关标准进行施工,确保施工质量的可控和标准化。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

架空输电线路工程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线路电气总的部分设计强制性条文图文请点击放大阅读序号强制性条文内容一《66kV 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设计规范》(GB 50061—2010)(序号1~4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1 6.0.9海拔高度为1000m以下的地区,35kV和66kV架空电力线路带电部分与杆塔构件、拉线、脚钉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9的规定。

2 6.0.10海拔高度为1000m及以上的地区,海拔高度每增高100m,内部过电压和运行电压的最小间隙应按表6.0.9所列数值增加1%。

3 6.0.13 带电作业杆塔的最小间隙应符合下列要求:1在海拔高度1000m以下的地区,带电部分与接地部分的最小间隙应符合表6.0.13的规定;2 对操作人员需要停留工作的部位应增加0.3m~0.5m。

4 7.0.7 66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3.5m;35kV与10kV同杆塔共架的线路,不同电压等级导线间的垂直距离不应小于2m。

二《民用爆破器材工程设计安全规范》(GB50089—2007)(序号5~11 强制性条文内容引自该标准)5 4.2.2危险品生产区内,1.1级或1.1*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6 4.2.3危险品生产区内,1.2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2.2的规定。

7 4.2.4 危险品生产区内,1.4 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50m。

硝酸铵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200m。

8 4.3.2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1.1 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表4.3.2的规定。

9 4.3.3 危险品总仓库区内,1.4 级建筑物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100m;硝酸铵仓库的外部距离不应小于200m。

10 12.6.3 危险性建筑物区设置的各级架空线路不应跨越危险性建筑物。

11 12.6.5当在危险性建筑物区架设1kV以下的架空线路时,不应跨越危险性建筑物。

电气设计强制性条文

电气设计强制性条文
3.3.14变、配电所不应设置在甲、乙类厂房内或贴邻建造,且不应设置在爆炸性气体、粉尘环境的危险区域内。供甲、乙类厂房专用的10KV及以下的变、配电所,当采用无门窗洞口的防火墙隔开时,可一面贴邻建造,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爆炸和火灾危险环境电力装置设计规范》GB50058等规范的有关规定。
乙类厂房的配电所必须在防火墙上开窗时,应设置密封固定的甲级防火窗。
4.1.2.2锅炉房、变压器室的门均应直通室外或直通安
全出口;外墙上的门、窗等开口部位的上方应设置宽度不小于1.0m的不燃烧体防火挑檐或高度不小于1.20m的窗槛墙;
4.1.2.3锅炉房、变压器室与其它部位之间应采用耐火极限不低于2.00h的不燃烧体隔墙和1.5h的楼板隔开
。在隔墙和楼板上不应开设洞口;当必须在隔墙上开门窗时,应设置耐火极限不低于1.20h的防火门窗。
5由于受到规划用地限制、用地紧张、基建投资等条件的制约,必须将燃油、燃气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室,充有可燃油的高压电容器、多油开关等布置在主体建筑内时,应采取符合本条规定要求的安全措施。
1)本条规定锅炉房、可燃油油浸电力变压器、电容器、多油开关等房间不应布置在人员密集场所的上一层、下一层或贴邻。其原因是:
4.1.10高层建筑使用丙类液体作燃料时,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0.2中间罐的容积不应大于1.00m3,并应设在耐火等级不低于二级的单独房间内,该房间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
4.1.12设置在建筑物内的锅炉、柴油发电机,其燃料供给管道应符合下列规定:
4.1.12.1应在进入建筑物前和设备间内设置自动和手动切断阀;4.1.12.2储油间的油箱应密闭,且应设置通向室外的通气管,通气管应设置带阻火器的呼吸阀。油箱的下部应设置防止油品流散的设施。

电气强制性条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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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内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6.1.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6.1.2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6.1.3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

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

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

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12.1.1 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2.1.2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5.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

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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强制性条文执行内容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5.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
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

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8、采用机械敷设电缆时,牵引机和导向机构应调试完好。

5.1.2电缆敷设时,不应损坏电缆沟、隧道、电缆井和人井的防水层。

6.1.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6.1.2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6.1.3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

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

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

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12.1.1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
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
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2.1.2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低压配电设计规范》(GB50054-2011)
3.1.4在TN-C系统中不应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隔离,严禁将保护接地中性导体接入开关电器。

3.1.7半导体开关电器,严禁作为隔离电器。

3.1.10隔离器、熔断器和连接片,严禁作为功能性开关电器。

3.1.12采用剩余电流动作保护电器作为间接接触防护电器的回路时,必须装设保护导体。

3.2.13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作为保护接地中性导体的一部分。

4.2.6配电室通道上方裸带电体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5m;当低于2.5m时,应设置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的规定的IP××B级或IP2×级的遮拦或外护物,遮拦或外护物底部距地面的高度不应低于2.2m。

7.4.1除配电室外,无遮护的裸导体至地面的距离,不应小于3.5m;采用防护等级不低于现行国家标准《外壳防护等级(IP代码)》GB4208规定的IP2×的网孔遮栏时,不应小于2.5m。

网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100mm;板状遮栏与裸导体的间距,不应小于50mm。

《3-110kv高压配电装置设计规范》GB50060-2008
2.0.10屋内、屋外配电装置的隔离开关与相应的断路器和接地刀闸之间应装设闭锁装置。

屋内配电装置设备低式布置时,还应设置防止误入带电间隔的闭锁装置。

4.1.9正常运行和短路时,电气设备引线的最大作用力不应大于电气设备端子允许的荷载。

屋外配电装置的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应根据当地气象条件和不同受力状态进行力学计算。

导体、套管、绝缘子和金具的安全系数不应小于表
4.1.9的规定。

5.1.7屋外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的上面和下面.不应有照明、通信和信号线路架空跨越或穿过;屋内配电装置裸露的带电部分上面不应有明敷的照明、动力线路或管线跨越。

7.1.3充油电气设备间的门开向不属配电装置范围的建筑物内时,应采用非燃烧体或难燃烧体的实体门。

7.1.4配电装里室的门应设里向外开启的防火门,并应装弹簧锁,严禁采用木门;相邻配电装里室之间有门时,应能双向开启。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9-2006
3.1.1电气装置金属部分,均应接地或接零。

3.1.3需要接地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
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3.直流电力回路专用的中性线和直流两线制正极的接地体、接地线不得与自然接地体有金属连接;当无绝缘隔离装置时,相互间的距离不应小于1m;
3.1.4接地线不应作其他用途。

3.3.13避雷器应用最短的接地线与主接地网连接。

3.3.15高压配电间隔和静止补偿装置的栅栏门绞链处应用软铜线连接,以保持良好接地。

《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安全技术规范》JGJ46-2005
1.0.3建筑施工现场临时用电工程专用的电源中性点直接接地的220/380V三相四线制低压电力系统,须符合下列规定:
1、采用三级配电系统;
2、采用TN-S接零保护系统;
3、采用二级漏电保护系统。

3.1.4临时用电组织设计及变更时,必须履行“编制、审核、批准”程序,由电
气工程技术人员组织编制,经相关部门审核及具有法人资格企业的技术负责人批准后实施。

变更用电组织设计时应补充有关图纸资料。

3.1.5临时用电工程必须经编制、审核、批准部门和使用单位共同验收,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3.3.4临时用电工程定期检查应按分部、分期工程进行,对安全隐患必须及时处理,并应履行复查验收手续。

6.1.6 配电柜应装设电源隔离开关及短路、过载、漏电保护电器。

电源隔离开关分断时应有明显可见分断点。

6.1.8配电柜或配电线路停电维修时,应挂接地线,并应悬挂“禁止合闸、有人工作”停电标志牌。

停送电必须由专人负责。

6.2.3发电机组电源必须与外电线路电源连锁,严禁并列运行。

6.2.7发电机组并列运行时,必须装设同期装置,并在机组同步运行后再向负载供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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