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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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电气)(依据国网公司最新的Q/GDW 10248-2016文件编写的--核心原创)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电气)(依据国网公司最新的Q/GDW 10248-2016文件编写的--核心原创)

xxxxxxx工程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电气工程)施工单位:(章)年月日XXXXXXXXXXXXXXXXXXXXXXX工程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编审批批准:(企业分管领导)年月日审核:(企业安全管理部门)年月日(企业质量管理部门)年月日(企业技术管理部门)年月日编写:(项目总工)年月日年月日目录1 工程概况 (1)2 编制目的 (1)3 编制依据 (1)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 (2)5 施工强制性条文实施措施 (4)附表: (7)A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 (7)B 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 (13)1 工程概况略。

2 编制目的为了更好的贯彻落实国家电网《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的要求,强化电力建设贯彻执行国家质量安全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技术标准力度,确保电力建设工程质量安全。

实现本工程的“工程施工质量达到质量评级优良标准,满足《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定管理办法》国网(基建/3)182-2015的要求,并创国家电网公司优质工程”的施工质量目标,特制定本计划。

本计划适用XXXXXXXXXXXXXXX工程整个施工过程,参与本工程施工的全体施工人员应严格遵守。

3 编制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建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91号;(2)《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15号;(3)《中华人民共和国招投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1号;(4)《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60号;(5)《中华人民共和国环境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22号;(6)《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13号;(7)《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39号;(8)《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9)《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493号;(10)《建设项目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53号;(1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12)《输变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管理规程》Q/GDW 10248-2016(13)《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年(14)《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部分)》2013年(15)《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工程项目管理流动红旗竞赛实施办法》(国网(基建/3)189-2015)(16)《国家电网公司输变电优质工程评选办法》国网(基建/3)182-2015(17)《国家电网公司基建安全管理规定》(国网(基建/2)173-2015)(18)《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5161.1-5161.7-2002)(19)《电气装置安装工程质量检验及评定规程》(DL/T 5161.1~5161.17-2002)(20)《电气装置安装工程低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254-2014)(21)《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8-2010)(22)《电气装置安装工程高压电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7-2010)(2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9-2016)(24)《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49-2010)(25)《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盘、柜及二次回路接线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71-2012) (26)《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27)《交流电气装置的接地设计规范》(GB/T 50065-2011)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4.1组织机构为确保强制性条文在本工程的有效执行,特成立强制性条文执行的组织机构。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电气专业)

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电气专业)

玉环县晶科电力经济开发区8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发电电站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电气专业)批准:审核:编制:江苏荣马建设工程有限公司玉环80MWp光伏发电项目部二0一五年九月目录第一节总则 (2)第二节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 (3)第三节工程建设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自查 (4)强制性条文执行实施细则电气专业第一节总则1.1编写说明:本条文以200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为编制依据,以公司的管理手册、程序文件为依据,结合现行有关规范规定,对施工全过程中的主要施工技术、施工质量等进行编制,形成文件,加以实施和保持,并持续改进其绩效。

编制本条文的主要目的在于通过防止施工生产的所有作业阶段中出现质量不合格/不符合,以使业主满意。

特制定本条文。

本条文适用于玉环县晶科电力经济开发区80MWp农光互补地面光伏发电电站,工程移交后失效。

1.2条文规定:1.2.1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应按下列要求进行验收:1.2.1.1电力工程施工质量应符合本标准和相关专业验收规范的规定。

1.2.1.2电力工程施工应符合工程勘察、设计文件的要求。

1.2.1.3参加工程施工质量验收的人员应具备规定的资格。

1.2.1.4工程质量的验收均应在项目部自行检查评定的基础上进行。

1.2.1.5电力线路隐蔽工程在隐蔽前应由项目部技术人员通知监理部单位进行验收,并应形成验收文件。

1.2.1.6涉及电力系统安全的电力电缆应按规定进行见证取样检测。

1.2.1.7检验批的质量应按主控项目和一般项目验收。

1.2.1.8对涉及线路安全和使用功能的重要分部工程应进行抽样检测。

1.2.1.9承担见证取样检测及有关结构安全检测的单位应具有相应资质。

1.2.1.10工程的观感质量应由项目部、监理部及建设单位验收人员通过现场检查,并应共同确认。

第二节质量管理及检验的标准2.1施工及验收规范第三节工程建设性条文执行情况的自查3.1质量检查制度3.1.1分项工程施工过程中,各分管分项工程负责人必须督促班组做好自检工作,确保当天问题当天整改完毕。

电气建设强制性条文(最新)

电气建设强制性条文(最新)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最新)一、《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 50168-2006第4.2.9条金属电缆支架全长均应有良好的接地。

第5.2.6条直埋电缆在直线段每隔50m~100m 处、电缆接头处、转弯处、进入建筑物等处,应设置明显的方位标志或标桩。

第7.0.1条对易受外部影响着火的电缆密集场所或可能着火蔓延而酿成严重事故的电缆线路,必须按设计要求的防火阻燃措施施工。

二、《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接地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 GB 50169-2006第3.1.1条电气装置的下列金属部分,均应接地:一、电机、变压器、电器、携带式或移动式用电器具等的金属底座和外壳。

二、电气设备的传动装置。

三、屋内外配电装置的金属或钢筋混凝土构架以及靠近带电部分的金属遮栏和金属门。

四、配电、控制、保护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的金属框架和底座。

对防干挠或接地电阻值有特殊要求的配电、控制、保护、测量用的屏(柜、箱)及操作台等柜金属框架和底座,应通过符合热稳定要求的明显接地线接到接地母排或接零母排后直接接地。

五、交、直流电力电缆的接头盒、终端头和膨胀器的金属外壳和可触及的电缆金属护层和穿线的钢管。

穿线的钢管之间或钢管和电器设备之间有金属软管过渡的,应保证金属软管段接地畅通。

六、电缆桥架、支架和井架。

七、装有避雷线的电力线路杆塔。

八、装在配电线路杆上的电力设备。

九、在非沥青地面的居民区内,不接地、消弧线圈接地和高电阻接地系统中无避雷线的架空电力线路的金属杆塔和钢筋混凝土杆塔。

十、承载电气设备的构架和金属外壳。

十一、发电机中性点柜外壳、发电机出线柜、封闭母线的外壳及其他裸露的金属部分。

十二、气体绝缘全封闭组合电器(GIS)的外壳接地端子和箱式变电站的金属箱体。

十三、电热设备的金属外壳。

十四、铠装控制电缆的金属护层。

十五、互感器的二次绕组。

第3.1.3条需要接地的直流系统的接地装置应符合下列要求:1、能与地构成闭合回路且经常流过电流的接地线应沿绝缘垫板敷设,不得与金属管道、建筑物和设备的构件有金属的连接。

2019年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

2019年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

标准强条汇编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20kV及以下变电所设计规范》GB50053-2013油浸变压器的车间内变电所,不应设在三、四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当设在二级耐火等级的建筑物内时,建筑物应采取局部防火措施。

户内变电所每台油量大于或等于100kg的油浸三相变压器,应设在单独的变压器室内,并应有储油或挡油、排油等防火设施。

当露天或半露天变压器供给一级负荷用电时,相邻油浸变压器的净距不应小于5m;当小于5m时,应设置防火墙。

变压器室、配电室和电容器室的耐火等级不应低于二级。

位于下列场所的油浸变压器室的门应采用甲级防火门:1 有火灾危险的车间内;2 容易沉积可燃粉尘、可燃纤维的场所;3 附近有粮、棉及其他易燃物大量集中的露天堆场;4 民用建筑物内,门通向其他相邻房间;5 变压器室下面有地下室。

民用建筑内变电所防火门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1 变电所位于高层主体建筑或裙房内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2 变电所位于多层建筑物的二层或更高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通向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3 变电所位于单层建筑物内或多层建筑物的一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乙级防火门;4 变电所位于地下层或下面有地下层时,通向其他相邻房间或过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5 变电所附近堆有易燃物品或通向汽车库的门应为甲级防火门;6 变电所直接通向室外的门应为丙级防火门。

当露天或半露天变电所安装油浸变压器,且变压器外廓与生产建筑物外墙的距离小于5m 时,建筑物外墙在下列范围内不得有门、窗或通风孔:1 油量大于1000kg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3m的范围内;2 油量小于或等于1000kg时,在变压器总高度加3m及外廓两侧各加的范围内。

高层建筑物的裙房和多层建筑物内的附设变电所或车间内变电所的油浸变压器室,应设置容量为100%变压器油量的储油池。

注:①用间隔板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②用间隔板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③用间隔板或电缆穿管时不得小于50%。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

1.目的为了江苏大唐国际如皋热电联产2×12MW工程建设过程中贯彻执行国家法律法规和强制性标准,确保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特制定本实施细则。

2.适用范围适用于本工程本工地范围内所承接项目的技术管理和质量管理工作。

3.编制依据3.1《电力建设工程施工技术管理导则国电电源》〔2003〕153号;3.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393号);3.3《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3.4《火电工程项目质量管理规程》DL/T 1144-2012;3.5《国家电网公司十八项电网重大反事故措施》(国家电网生〔2012〕352 号);3.6《火电工程达标投产验收规程》DL5277-2012;3.7《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2011版中电联标准〔2012〕16号;3.8 中国能建江苏电建一公司如皋项目部《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规划》。

4.组织机构4.1人员名单组长:李明晶组员:邹涛李钰邓少杰5.职责5.1专业工地专工负责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和培训计划,并组织培训。

督促技术员和施工人员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5.2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检查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

5.3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要对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5.4作业人员在施工中严格执行强制性标准。

6.程序6.1专业工地成立以主任为组长,专职工程师和技术员为成员的强制性条文执行领导小组。

6.2专业工地编制《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6.3专工编制强制性条文的培训计划,并组织实施。

6.4专工在组织编制施工组织专业设计时,结合强制性条文的实施进行策划。

6.5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人员编制各专业《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清单汇总后报工程科审核、总工室批准。

6.6专业工地专工组织技术员每月组织一次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的检查,工程科专业人员参加。

6.7 技术员在作业指导书编制中,应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将强制条文的相关要求细化到作业程序中。

电气强条

电气强条

前言电力工程建设的质量与安全是电力系统整体质量与安全的基础,是保证电力工业可持续健康稳定发展的基础。

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贯彻落实《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的具体体现,是电力建设过程中参与建设活动各方应强制执行的技术法规性条文,是从源头上、技术上保证电力工程安全与质量的关键所在。

贯彻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是电力行业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的一项重要工作。

参与电力工程建设的各责任主体必须认真学习与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以确保工程建设质量与安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与否关系到工程建设建筑、设备的质量安全和人民的生命安全,不论是否造成后果,都必须严格执行,在《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国家首次以法规形式,明确了强制性条文的法律地位,不执行工程建设强制性技术标准就是违法,并根据违反强制性技术标准所造成后果的严重程度,规定了相应的行政处罚措施。

为进一步增强对《强制性条文》的认识,提高贯彻实施强制性条文的自觉性,建立执行《强制性条文》的长效机制,保障电力工程质量和安全。

我们编制了这套火力发电工程建设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

本套表格贯彻强制性条文,强制性执行的指导思想,体现强制性条文执行完整性、系统性、可操作性和事前、事中、事后全过程控制的原则。

从执行计划、执行记录、执行检查到验收汇总作了统一规定,编制了相应表格。

分别用于施工、设计、监理、建设单位的执行检查、验收监督管理,形成了执行强制性条文事前、事中和事后全过程控制的管理体系。

本套表格涉及相关专业较多,如有错漏,敬请同行提出宝贵意见,以便及时改正。

目录一.前言二.概述三.填写说明四.规范性引用文件五.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六.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七.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八.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概述自国务院第279号令《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实施以来,建设部和国家电监会办公厅相继颁发了《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以及《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办输电(2006)8号等文件,要求在工程建设过程中严格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

建筑电气强制性条文及专业规范

建筑电气强制性条文及专业规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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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2.1电缆桥架安装应符合下列规定:
6.敷设在竖井内和穿越不同防火区的桥架,按 设计要求位臵,有防火隔堵措施; 高层防火建筑分类:十九层及十九层以上住宅 为一类;十层至十八层住宅为二类。一、二类 住宅竖井桥架封堵分别可以2-3层或3-4 层封堵一次。
12.2.2桥架内电缆敷设应符合下列规定:
注 :S 指 柜 ( 屏 、 台 、 箱 、 盘 ) 电 源 进 线 相 线 截 面 积 , 且两者(S、Sp)材质相同。 系统配电:VV-4×70+1×35 设备配电: VV-3×70+1×35 VV-5×70 VV-4×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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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4 电线导管、电缆导管和线槽敷设
14.1.2 金属导管严禁对口熔焊连接;镀 锌和壁厚小于等于2mm的钢导管不得套管 熔焊连接。 导管施工要点: ①现场检测导管壁厚。钢管壁厚根据批价 不低于2.2mm;预埋PVC管应为中型管, 壁厚 ②钢管接口应光滑,毛刺一定要清除干净。 ③钢管内壁应做除锈防腐处理。 ④钢管进盒(箱)应顺直,管口套丝,用 锁紧螺母固定。 ⑤管内穿线截面积不大于40%管内空截面。12
27建筑物等电位联结271主控项目2711建筑物等电位联结干线应从与接地装置有不少于2处直接连接的接地干线或总等电位箱引出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间的连接线形成环形网路环形网路应就近与等电位联结干线或局部等电位箱连接
建筑电气工程 强制性规范条文及专业规范
主讲人: 邢红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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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工程质量安全监督与行业发 展司发布了《2006年度全国施工 图设计文件审查情况》。 审查项目总数2006年为271,820个, 一次审查合格率50.1%,平均每 100个项目违反强条数97条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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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1.2 插座接线应符合下列规定: 1 单相两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或上孔 与相线连接,左孔或下孔与零线连接;单 相三孔插座,面对插座的右孔与相线连接, 左孔与零线连接; 2 单相三孔、三相四孔及三相五孔插座的 接地(PE)或接零(PEN)线接在上孔。 插座的接地端子不与零线端子连接。同一 场所的三相插座,接线的相序一致。 3 接地(PE)或接零(PEN)线在插座间 不串联连接。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专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专用

《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气专业部分--------------------------------------------------------------------------------中华人民共和国《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房屋建筑电气专业及其相关部分(摘要)说明:第一篇建筑设计1设计基本规定1《民用建筑设计通则》JGJ37-874.7.1建筑物内的公用厕所、盥洗室、浴室应符合下列规定:一、上述用房不应布置在餐厅、食品加工、食品贮存、配电及变电所等有严格卫生要求或防潮要求用房的直接上层。

4.8.1管道井三、在安全、防火和卫生方面互有影响的管道不应敷设在同一竖井内。

2室内环境设计2.1热工与节能2.2照明民用建筑照明设计标准GBJ133-902.2.1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应符合表2.2.1的规定。

图书馆建筑照明的照度标准值表2.2.1类别参考平面及其高度m 照度标准值lx低中高一般阅览室、少年儿童阅览室、研究室、装裱修整间、美工室0.75水平面150 200 300老年读者阅览室、善本书和舆图阅览室0.75水平面200 250 500陈列室、目录厅(室)、出纳厅(室)、视听室、缩微阅览室等0.75水平面75 100 150读者休息室0.75水平面30 50 75书库0.25垂直面20 30 50开敞式传输传送设备0.75水平面50 75 100《托儿所、幼儿园建筑设计规范》JGJ39-874.3.3照度标准不应低于表4.3.3的规定房间名称照度值工作面活动室、乳儿室、音体活动室150 距墙0.5m医务保健室、隔离室、办公室100 距地0.8m寝室、喂奶室、配奶室、厨房75 距地0.8m卫生间、洗衣房30 地面门厅、烧火间、库房20 地面《中小学校建筑设计规范》GBJ99-86第7.2.2条学校用房工作面或地面的平均照度不应低于表7.2.2的规定,其照度均匀度不应低于0.7。

电气强制性条文

电气强制性条文
7.2.3 防空地下室战时的电力负荷分级,应符合下列规定: 1 一级负荷:中断供电将严重影响指挥、通信、警报的正 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将危及人员的生命安全;不允许中断 供电的重要用电设备;中断供电将造成人员秩序严重混乱 或恐慌; 2 二级负荷:中断供电将影响指挥、通信、警报和防空专 业队的正常工作;中断供电将将影响人员生存环境; 3 三级负荷:不属于一、二级负荷的各项负荷。
GB50019—2003
4.7.4低温加热电缆辐射采暖和低温电热膜 辐射采暖的加热元件及其表面工作温度,应 符合国家现行有关产品标准规定的安全要求。
根据不同使用条件,电采暖系统应设置 不同类型的温控装置。绝热层、龙骨等配件 的选用及系统的使用环境,应满足建筑防火 要求。
4.9.1新建住宅热水集中采暖系统,应设置 分户热计量和室温控制装置。
黑板灯对学生和教师均不得产生直接眩光。
体育场馆照明设计及检测标准JGJ153-2007
铁路旅客车站建筑规范GB50226-2007 8.3.2 旅客车站主要场所的照明应符合下列要求:
5 旅客站台所采用的光源不应与站内的黄色信号灯的 颜色相混。 8.3.4 旅客车站疏散和安全照明应有自动投入使用的功 能,并应符合下列规定:
经济上所造成损失和影响的程度上进行分级,并应符合 下列规定:
一、符合下列情况之一时,应为一级负荷:
1、中断供电将造成人身伤亡时。
2、中断供电将在政治、经济上造成重大损失时。例 如:重大设备损坏、重大产品报废、用重要原料生产的产 品大量报废、国民经济中重点企业的连续生产过程被打乱 需要长时间才能恢复等。
2.2.11 装置外可导电部分严禁用作PEN线。
2.2.12 在TN-C系统中,PEN线严禁接入开关 设备。
3.2.1 在有人的一般场所,有危险电位的裸带 电体应加遮护或置于人的伸臂范围以外。

电气强制性条文

电气强制性条文

商丘热电供热工程7号机组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计划批准:日期:审核:日期:编制:日期:目录一、目的 (2)二、目标 (2)三、适用范围 (2)四、编制依据文件 (2)五、组织机构 (2)六、职责与分工 (2)七、培训 (3)八、实施计划 (3)九、附表 (4)为了保护资源、节约投资、提高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防止发生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人身健康、环境保护和其他公众利益的事件,确保扩建工程建设质量、杜绝发生质量事故,明确各责任主体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责任,提高《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执行力,特制定本计划。

二、目标安全目标:杜绝重大安全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安全事故;质量目标:杜绝重大质量事故,不发生较大及以上质量事故。

三、适用范围本计划商丘热电供热工程施工、设备验收、安装的全过程。

四、编制依据文件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79号;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393号;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务院令第293号;4.《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中华人民共和国建设部令第81号;5.《关于组织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办输电(2006)8号;6.《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 2011年版/2006年版,7.《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指南》(2013年版)五、组织机构组长:景习钧副组长:王利庆、康晋军组员:王保存、蔡张军、李超、程玉明六、职责与分工1.电气技术负责人负责领导相关技术员、班组长、安全员,对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的执行情况和实现过程进行监督与落实。

2.专业工程师负责编制相应专业强制性条文学习、执行计划,并负责组织质检员贯彻落实现行标准和对相关人员的培训工作,对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和改进进行策划,并根据现场施工情况,定期组织人员学习强制性条文。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目标,为把工程建设成高标准投产机组、创优质工程,确保各项指标在过程中可控、在控,达到预定目标,特制定《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确保工程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2.编制说明本细则配套有四种检查表格,既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A)、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B)、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C)、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D)。

表格分八个分册,既1表示设计分册;2表示土建分册;3表示锅炉分册;4表示汽机分册;5表示电气分册;6表示管道分册;7表示水处理及制氢分册;8表示焊接分册。

编号原则见本工程资料管理细则。

3.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版)。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

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①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②工业建筑部分(2002版);③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12)《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13)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分解

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电气)分解
第2.10.2条变压器、电抗器在试运行前,应进行全面检查,确认其符合运行条件时,方可投入试
运行。一、本体、冷却装置及所有附件应无缺陷。本条文主要是通过外观和对记录的检查来确认变压器是
以良好的状态投入试运的,比如吸湿器所装的吸湿剂应是在干燥状态,变压器所装的几只不同用途的温度计指示应基本一致,冷却装置每一组都能正常投运,各项操作及联动试验已确认是正确的,通过记录检查安装调试过程中各项结论均合格,且正确无误。
1)与灭弧室相通的气室应小于150μL/L;
2)不与灭弧室相通的气室应小于250μL/L;
3)微水量的测定应在断路器充气24h后进行。六、接地良好。这是保证安全的措施,必须按设计及规范的要求做好。
序号
实施内容
实施情况
检查人
负责人
2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力变压器油浸电抗器互感器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8-1990
4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
九、分接头的位置应符合运行要求,有载调压切换装置的远方操作应动作可靠,指示位置正确。对于无载调压的分接开关,应根据系统运行需要,放在适当位置的检查。现行一般做法是在改变切换位置后,观察分接头切换开关机构位置指示,经过直流电阻的测量来确认接触是否良好。当变压器的分接开关是每相一只时,在切换到运行需要的位置后,还应通过直流电阻的测量,比较三相的电阻值来确认分
3
《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母线装置施工及验收规范>GBJ149-1990
第2.4.9条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近年来安装机组容量越来越大,大型发电机到
主变及高压厂用变的连接都采用了封闭母线,高压配电装置上采用管形母线,焊接质量和焊接技术都需要有更高的要求,母线施焊前,焊工必须经过考试合格,国外工程施工中也同样要求。通过有针对性的考试,施焊人员才能在技术上真正掌握,质量上明确要求,以此来保证焊接质量。

电气强制性条文

电气强制性条文

强制性条文执行内容《电气装置安装工程电缆线路施工及验收规范》GB50168-20066.1.1电缆终端与接头的制作,应由经过培训的熟悉工艺的人员进行。

6.1.2电缆终端及接头制作时,应严格遵守制作工艺规程;充油电缆尚应遵守油务及真空工艺等有关规程的规定。

6.1.3在室外制做6kV及以上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其空气相对湿度宜为70%及以下;当湿度大时,可提高环境温度或加热电缆。

110kV及以上高压电缆终端与接头施工时,应搭临时工棚,环境湿度应严格控制,温度宜为10~30℃。

制做塑料绝缘电力电缆终端与接头时,应防止尘埃、杂物落入绝缘内。

严禁在雾或雨中施工。

在室内及充油电缆施工现场应备有消防器材。

室内或隧道中施工应有临时电源。

12.1.1 金属电缆桥架和引入或引出的金属电缆导管必须接地(PE)或接零(PEN)可靠,且必须符合下列规定:1金属电缆桥架及其支架全长应不少于2处与接地(PE)或接零(PEN)干线相连接;2非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跨接铜芯地线,接地线最小允许截面积不小于4mm2;3镀锌电缆桥架间连接板的两端不跨接接地线,但连接板两端不少于2个有防松螺帽或防松垫圈的连接固定螺栓。

12.1.2 电缆敷设严禁有绞拧、铠装压扁、护层断裂和表面严重划伤等缺陷。

5.1.1电缆敷设前应按下列要求进行检查:1电缆通道畅通,排水良好。

金属部分的防腐层完整。

隧道内照明、通风符合要求。

2电缆型号、电压、规格应符合设计。

3电缆外观应无损伤、绝缘良好,当对电缆的密封有怀疑时,应进行潮湿判断;直埋电缆与水底电缆应经试验合格。

4充油电缆的油压不宜低于0.15MPa;供油阀门应在开启位置,动作应灵活;压力表指示应无异常;所有管接头应无渗漏油;油样应试验合格。

5电缆放线架应放置稳妥,钢轴的强度和长度应与电缆盘重量和宽度相配合。

6敷设前应按设计和实际路径计算每根电缆的长度,合理安排每盘电缆,减少电缆接头。

7在带电区域内敷设电缆,应有可靠的安全措施。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B版

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B版

华能玉环电厂一期工程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B版)编制人:陈平杰审核人:陈流长批准人:陈全明编制单位:浙江省火电建设公司编制日期:2006年9月15日前言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华能玉环电厂一期工程实际情况,特制定《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认真组织有关的管理人员和工程技术人员学习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内容,确保工程技术人员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一、编制依据1、国务院令第279号《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2、国务院第393号令《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3、2006版《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4、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贯彻《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5、2005版《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6、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7、2006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8、DL5009.1-2002《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1部分:火力发电厂》二、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成立了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组长:严永禾副组长:姚妙金徐晓钟翁建周成员:陈全明张学超陈流长陈梦冯关土曹龙根钱荣财王伟民赵军伟方晓敏吕文超马杨勇电气专业组:组长:陈全明成员:陈平杰赵军伟王慧军二、强制性条文执行要求1、按《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按要求整改。

2、编制作业指导书时,应体现需执行的强制性条文条款。

3、每半年至少进行一次定期检查,单位工程负责人按单位工程的划分,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4、根据工程质量监督阶段性检查,对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进行阶段性检查。

5、对每次定期检查中,发现没执行强制性条文或违反强制性标准的行为,给予批评指正,并令其整改;对屡次不改的行为,按“7”条中规定给予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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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1.编制目的为了加强《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的实施工作,结合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建设的质量、安全目标,为把工程建设成高标准投产机组、创优质工程,确保各项指标在过程中可控、在控,达到预定目标,特制定《电气专业强制性条文实施细则》。

确保工程监理人员熟悉和掌握《强制性条文》的相关内容,并在建设活动中自觉地严格执行和进行有效的监督。

2.编制说明本细则配套有四种检查表格,既强制性条文执行计划表(A)、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B)、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C)、强制性条文执行汇总表(D)。

表格分八个分册,既1表示设计分册;2表示土建分册;3表示锅炉分册;4表示汽机分册;5表示电气分册;6表示管道分册;7表示水处理及制氢分册;8表示焊接分册。

编号原则见本工程资料管理细则。

3.编制依据1)《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79号)。

2)《建设工程安全生产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393号)。

3)《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国务院令第293号)。

4)《电力监管条例》(国务院令第432号)。

5)《生产安全事故报告和调查处理条例》(国务院令第493号)。

6)《特种设备安全监察条例》(国务院令第373号)。

7)《关于开展电力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实施情况检查的通知》(国家电监会办公厅、建设部办公厅电输(2006)8号)。

8)《电力建设工程质量监督检查大纲(火电、送变电部分,2005版)。

9)《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建设部令第81号,2000年8月25日)。

10)《电力建设安全工作规程》(第一部分:火力发电厂DL 5009.1-2002)。

11)《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汇编)。

①房屋建筑部分(2002版);②工业建筑部分(2002版);③电力工程部分(2006版)。

12)《电力工程达标投产管理办法》(中国电力建设企业协会,2006年版)。

13)国家及行业有关电力工程建设的技术与管理方面的规范、规程、标准。

4. 强制性条文实施组织机构成立了强制性条文领导小组,全面贯彻落实强制性条文的实施。

组长:王勃、陈阳副组长:张国保、边敏慧电气专业组成员:沈富亮等5.强制性条文执行程序5.1根据培训计划定期进行教育培训。

5.2将《强制性条文》的相关要求,涵盖到监理细则中,做到具有针对性。

5.3按《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在日常的工作中注意过程检查,发现问题及时指出并按要求整改。

5.4根据工程质量监督阶段性检查,对执行强制性条文的实施情况进行段性检查。

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见附表1)。

5.5每月汇总并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5.6在工程结束后,针对工程的《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进行汇总总结。

6.强制条文的培训6.1培训的内容:1)建设部令第81号《实施工程建设强制性标准监督规定》;2)2006年版《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电力工程部分);3)电气装置安装工程施工及验收规范中强制性条文部分。

6.2培训的计划:6.3培训方式培训采取集中授课结合自学的方式,培训留有记录。

培训后检查各人员的学习笔记。

7.强制条文执行的检查由主抓的组长组织对强条的执行情况进行检查,检查的内容由以下几方面构成:7.1培训情况的检查。

主要检查是否按照培训计划进行强制性条文的检查,查相应的培训记录及各人的学习笔记。

7.2对照强制性条文,检查相应的监理细则中是否涵盖强制性条文的内容,做到有可操作性。

7.3在四级验收中,是否严格按照强制条文的项目进行检查验收,对违反强制性条文的内容是否监督施工单位进行了整改并做了相应的记录。

7.4抽查强制性条文的施工要求施工单位在技术交底中是否体现。

7.5检查时及时填写《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情况检查记录表》。

8.总结检查后对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给相关单位及相关的负责人,根据工程的情况,适时(如单位工程施工完毕)的总结,便于总结好的做法,提出改进的事项。

9.考核内部检查中对于发现监理人员不按照强制性条文的要求对原材料、监理细则、施工方案(或作业指导书)审批、现场验收严格把关的,根据项目部内部考核的相关要求进行处理。

现场监督检查中,发现有违反强制性条文要求的,对相应的施工单位提出书面整改要求,限期整改,对无视要求不及时整改的从重处罚。

附件一:《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自检单位:宁夏恒安建设监理公司水洞沟项目监理部2009年月日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检查记录表(通用)专业:填表说明:1、检查记录应按专业填写,专业可以分为土建、汽机、锅炉、电气、仪控、输煤、灰渣、化水、金属、安全、消防等。

2、执行标准清单表中由各单位根据所承担的建设内容列出每个专业应执行的标准清单。

3、应执行的标准中所需执行条款应由每个专业根据实际情况列出,填入表格。

对于不符合现场实际情况无需执行的条款应作出说明。

4、“工程实际情况”应描述对应标准条款要求的现场实际情况。

5、“是否符合标准条款要求”一栏应填写“符合”或“不符合”,不符合项应在“问题及处理措施”栏中列出。

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通知单工程名称:编号:宁夏水洞沟电厂一期2×660MW机组工程执行《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不符合整改报验单工程名称:编号:1、《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引用标准清单2、《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执行计划表3、《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执行记录表4、《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执行检查表5、《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执行汇总表《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引用标准清单《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执行计划表○为该项强制性条文相关责任单位。

《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执行记录表1.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2.电力变压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电力变压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3.母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母线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4.电缆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4 电缆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5.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5 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6.接地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6接地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7.接地线连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7接地线连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8.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表5-B-8重要设备和设备构架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9.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表5-B-9电缆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记录表编号:10.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0电气装置本体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1.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1附属及二次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12.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2接地体焊接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3.GIS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3GIS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14.避雷针(线、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4避雷针(线、带、网)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5.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5携带式和移动式电气设备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16.输电线路杆塔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6输电线路杆塔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17.通信二次系统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7通信二次系统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8.配电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8配电装置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19.旋转电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19旋转电机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20.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0盘、柜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21.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135kV及以下架空电力线路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22.低压电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2低压电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23.起重机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3起重机接地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24.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4起重机电气设备安装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25.起重机试运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5起重机试运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26.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6同步发电机及调相机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27.直流电机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7直流电机交接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表5-B-28交流电动机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29.电力变压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29电力变压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30.电抗器及消弧线圈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0 电抗器及消弧线圈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31.互感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1互感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32.真空断路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2真空断路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33. 六氟化硫断路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3六氟化硫断路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34.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5-B-34六氟化硫封闭式组合电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编号:35.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5电力电缆线路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6避雷器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37. 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71kV以上架空电力线路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38.接地装置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表5-B-38接地装置试验强制性条文执行记录表编号:《火力发电工程建设标准强制性条文执行表格》(电气分册)执行检查表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1.SF6表5-C-1 SF6断路器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表5-C-2 主变压器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表5-C-3 母线安装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编号:表5-C-4 电缆敷设施工强制性条文执行检查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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