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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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

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是怎样的(1) 拆除民防工程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向县民防办公室提出申请,受理后发给《上海市民防工程拆除审批表》。

(2) 区民防办收齐《上海市民防工程拆除审批表》及有关资料后,十五个工作日内派员现场勘察,作出补建或补偿的决定。

人防工程和民房工程在平时的生活当中似乎并不常见,在大家的心目中,这好像并没有什么用处。

但是在战时就是可以保障人民生命安全的一项重要的工程,因此他的审批办理也是极为复杂的,那么就有人提出疑问: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是怎么样的呢?在这里就由来为您解答一下。

▲人防工程和民防工程的审批办理程序1、《人民防空地下室建设工程》审批办理程序:建设方提交修建防空地下室申请→区人防办受理并审查资料,根据提供的有效图纸和法规的规定,计算该项目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和防护等级并出具防空地下室设计条件→建设方根据区人防办出具的设计条件,找有人防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初步图纸的设计→人防地下室初步设计图纸完成后,把初步设计全套图纸报区人防办转报市人防办进行初步设计图纸的行政审批→市人防办批复后,开展人防地下室施工图的设计,设计完成后报省人防办审图公司进行业务审批→省人防办审图公司批复后,由项目业主与省人防质监站签订人防质量监督方案→项目业主将市人防办的行政批复、省人防办审图公司业务批复、省人防质监站签订的质量监督方案和审批合格的人防施工图报昭阳区人防办→14、市人防办行政审批和省人防办业务审批完成后需完善以下材料:(1)人防工程投资计划书。

(2)人防工程设计合同(原件)计单位资质复印件。

(3)人防工程施工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及人防工程施工合同(原件)。

(4)人防工程监理单位资质和监理人员资格证书(复印件)及人防工程监理合同(原件)。

(5)人防设备供货单位的资质(复印件)及人防设备购买合同(原件)→报件齐备后由我单位给予办理人防工程建设许可证。

{注:复印件上必须注明“此件与原件相符合”并且法人签字加盖单位公章】后昭阳区人防办建管科方可收件。

人防工程审批程序及材料

人防工程审批程序及材料

人防工程审批程序及材料合同甲方(申请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注册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代理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证号/统一社会信用代码: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联系电话: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为明确甲乙双方在人防工程审批程序中的权利与义务,确保审批顺利进行,甲乙双方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合同法》及相关法律法规,经过协商一致,达成如下合同。

一、合同目的1.1 本合同旨在明确乙方为甲方提供人防工程审批所需的咨询及代理服务,确保甲方人防工程审批程序的合法合规和顺利完成。

1.2 乙方为甲方提供人防工程审批过程中的专业服务,包括材料准备、审批手续办理及协调工作。

二、服务内容2.1 乙方负责协助甲方办理人防工程的审批手续,具体内容包括:2.1.1 审核甲方提供的工程相关资料,确保符合审批要求;2.1.2 协助甲方准备审批所需的各类材料,确保材料的合法合规;2.1.3 代表甲方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审批申请;2.1.4 与相关审批部门沟通协调,跟进审批进度;2.1.5 协助甲方获取最终的审批文件及证书。

2.2 审批范围:包括但不限于初审、技术审查、施工图审查、人防竣工验收等环节的审批服务。

三、审批程序3.1 乙方应根据国家和地方人防工程的相关法律法规,按照以下程序协助甲方办理审批:3.1.1 前期准备阶段:乙方协助甲方收集并整理相关项目材料,并对其合法性、完整性进行初步审核;3.1.2 提交审批材料:乙方向人防主管部门提交甲方的人防工程审批申请,并对申报材料进行解释说明;3.1.3 技术审查:乙方协调甲方与人防主管部门进行技术审查,必要时乙方应提供技术支持;3.1.4 竣工验收:人防工程施工完成后,乙方协助甲方提交竣工验收申请,协调验收流程。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
业务电话:
告知 在作出处罚决定之前,告知当事人作出处 罚决定的事由、理由及依据,并告知当事 人救济权
决定 区政府办对案件事实和适用法律问题进行 认定,依法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制作处罚 决定书
办理机构: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业务电话:
送达 依法送达并公开行政处罚决定书
听证 符合听证情形 的,公告并举 行听证
5. 对《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四十九规定行为 的处罚流程图
1.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流程图
办理机构:水城区人民政府办公室 业务电话: 法定期限:15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 承诺期限:7 个工作日(不含听证、招标、拍卖、检验、检测、鉴定和专家评审等时间)
本环节时限:1 个工作日
受理 理 理
审查
一、所需材料: 1.项目立项备案批文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复印件需注明与原件相符并加盖公章); 2.项目不动产权证或能够证明土地权属的文件复印件一份(验原件,复印件需注明
决定
审批
本环节时限:1 个工作日
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相关证件
本环节时限:2 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 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本环节时限:2 个工作日
4. 对城市新建民用建筑,建设单位违反国家有关规定不 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或不按照规定缴纳易地建
决定审批Biblioteka 本环节时限:1 个工作日作出准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自作出决定之日起3个工作 日内向申请人送达相关证件
本环节时限:2 个工作日
作出不予行政许可决定的,说明理由,并书面告知申 请人享有依法申请复议、提出行政诉讼的权利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人防审批流程是指在人防工程建设中,相关部门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批的一系列程序和流程。

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抵御空袭和其他战争灾害的工程设施。

人防审批流程的规范和严谨性对于人防工程的建设具有至关重要的作用,下面将对人防审批流程的相关内容进行详细介绍。

首先,人防审批流程的第一步是提交申请。

建设单位需要向人防管理部门提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申请材料需要包括建设项目的基本情况、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在提交申请时,建设单位需要确保所提交的材料齐全、准确,符合相关法律法规和规范要求。

接下来,人防管理部门在收到申请后,将组织相关专家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

评审的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是否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工程施工方案是否合理可行等方面。

评审专家将根据实际情况提出意见和建议,并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查。

然后,经过评审专家的初步审查后,人防管理部门将对申请材料进行进一步的审查和核实。

这一步是确保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合法性,包括对建设单位资质的审查、工程设计的合规性审查等。

只有在通过这一步的审查后,人防管理部门才会进入下一步的程序。

接着,人防管理部门将组织现场勘察和技术复核。

这一步是对申请材料中的设计方案和施工方案进行实地考察和核实,确保其符合实际情况和施工要求。

现场勘察和技术复核的结果将直接影响后续审批流程的进展,因此建设单位需要配合人防管理部门的工作,确保相关程序的顺利进行。

最后,经过前期程序的顺利进行后,人防管理部门将对人防工程建设申请进行最终审批。

审批的结果将直接影响人防工程的后续建设和使用,因此审批结果的准确性和合理性至关重要。

建设单位需要严格按照审批结果进行后续工程建设,并及时向人防管理部门报备工程进展情况。

总的来说,人防审批流程是一个复杂而严谨的程序,需要建设单位和人防管理部门共同努力,确保相关程序的顺利进行。

只有在严格按照相关规范和要求进行人防审批流程的各个环节后,才能保证人防工程的建设和使用符合国家相关标准和规范要求,为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提供有力保障。

建筑面积八百平方米以上单建式人防工程审批

建筑面积八百平方米以上单建式人防工程审批

建筑面积八百平方米以上单建式人防工程审批(大体信息)建筑面积八百平方米以上单建式人防工程审批(流程图)建筑面积八百平方米以上单建式人防工程审批(办事指南)工程审批(大体信息)工程审批(流程图)工程审批(办事指南)新建人防通信站、警报台审批(大体信息)新建人防通信站、警报台审批(办事指南)市级机关疏散基地建设审批(大体信息)市级机关疏散基地建设审批(流程图)市级机关疏散基地建设审批(办事指南)审批(含易地建设审批)(大体信息)审批(含易地建设审批)(流程图)审批(含易地建设审批)(办事指南)人防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大体信息)人防工程设计变更审批(流程图)人防工程设计变更审批(办事指南)人防资产报损、报废、拆除审批(大体信息)人防资产报损、报废、拆除审批(流程图)人防资产报损、报废、拆除审批(办事指南)人防工程和设施拆除、损毁审批(大体信息)人防工程和设施拆除、损毁审批(流程图)人防工程和设施拆除、损毁审批(办事指南)补建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大体信息)补建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流程图)补建人防工程和设施审批(办事指南)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审批(大体信息)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审批(流程图)人防工程防护设备质量检测机构资格审查审批(办事指南)(大体信息)(流程图)人防工程平常开发利用备案记录(办事指南)(大体信息)(流程图)(办事指南)(大体信息)(流程图)(办事指南)(大体信息)(流程图)(办事指南)人防工程改造审批(大体信息)人防工程改造审批(流程图)人防工程改造审批(办事指南)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改变(装修)审批(大体信息)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改变(装修)审批(流程图)人防工程主体结构改变(装修)审批(办事指南)防空警报利用审批(大体信息)。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立项: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建设部门修建人防工程的请示;二、计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3、建设项目的土地利用证;4、建设项目的平面定位图;五、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测报告;六、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7、人防计划部门颁发的《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书》。

图纸设计和审查:建设单位持《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设计图纸经省人防图纸审查中心审查后,持《人防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表》及省人防审图中心审查后的施工图纸一套到市人防办审核备案。

联席会议按照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由市人防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市计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召开联席审核会议对上会项目联席审核。

招投标:单建式人防工程应选择具有人防资质的施工企业;附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与市人防办签定《施工单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证许诺书》,人防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质量监督和监理:人防工程动工前一个月必需到人防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单建式人防工程应选择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附建式人防工程的监理单位,应与市人防办签定《监理单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证许诺书》,人防管理部门对监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动工审批:单建式人防工程在动工前,建设单位必需向市人防办申请动工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动工。

完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人防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完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人防工程完工验收备案通知书》,不然,工程不予备案,并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缴纳易地建设费,并按规定处以罚金。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工程验收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报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备案。

易地建设审批窗口受理: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一、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书;二、计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3、建设项目的土地利用证;4、建设项目的平面定位图;五、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探报告;六、需要减免易地建设费的提供法律依据;7、易地建设审批表。

人防行政审批程序

人防行政审批程序

人防行政审批程序一、背景介绍人防工程是为了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而建造的专门设施,是国家安全的重要组成部分。

根据国家相关规定,进行人防工程的建设、改建和拆除需要进行行政审批程序。

本文将介绍人防行政审批的程序及注意事项。

二、人防行政审批程序1. 提交申请申请方需要将人防工程建设、改建或拆除的申请书以书面形式提交给相关政府部门。

申请内容应包括工程的基本情况、建设方案、施工单位、拆除理由等必要信息。

申请书应具备合法性和真实性,以保证审批程序的顺利进行。

2. 审查材料相关政府部门收到申请后,将进行材料的审查。

审查的重点包括建设方案的合规性、施工单位的资质以及可能存在的安全风险等方面。

审查过程需要确保申请材料真实有效,同时也对申请方的能力进行评估,以保障工程的可行性和安全性。

3. 现场勘察在审查材料合格后,审批部门会组织专业人员进行现场勘察。

勘察主要目的是了解实际施工环境,评估安全风险,确认拆除或建设的必要性和可行性。

现场勘察结果将作为审批的重要依据。

4. 技术评审根据现场勘察结果,审批部门将进行技术评审。

评审会针对工程的具体需求、设计方案、材料选择等进行专业性评估,确保工程符合相关标准和规范,并能达到预期的安全效果。

5. 审批决策根据申请材料、现场勘察和技术评审的综合意见,审批部门将进行审批决策。

如果满足安全要求且合法有效,审批部门将出具相应的行政许可证明文件;如果存在问题或不符合相关法规,将要求申请方进行改正或撤销申请。

6. 施工许可获得审批决策通过后,申请方可以获得施工许可证。

施工单位在获得许可证后,可以按照相关要求开始施工工作。

在施工过程中,施工单位应按照申请材料和许可证明的要求进行工程建设操作,确保工程安全高效完成。

7. 完工验收工程建设完成后,施工单位需要向审批部门提交完工验收报告,并申请验收。

审批部门将根据报告和实际情况进行现场验收,检查工程质量和安全性能是否符合要求。

只有通过验收的工程才能正式投入使用。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在城市建设和管理中,人防工程是一项重要的基础设施,它不仅是保障城市居民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保障,也是国家安全建设的重要组成部分。

人防工程的建设和审批流程,直接关系到城市的安全和发展。

下面就人防审批流程进行详细介绍。

一、规划申报阶段。

1. 提交申请。

申请人应向当地城市规划管理部门递交人防工程建设申请,申请材料包括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图纸、施工方案、环境影响评价报告等相关资料。

2. 初审。

城市规划管理部门对申请材料进行初步审核,确保申请材料齐全、符合规定要求。

3. 评审。

经过初审合格的申请材料,由城市规划管理部门组织专家进行评审,评审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建设地点选择、环境影响等方面。

二、设计审查阶段。

1. 设计方案审查。

经过规划申报阶段的评审合格后,申请人需向相关部门递交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设计方案需符合国家相关规定和标准。

2. 技术审核。

设计方案递交后,相关技术部门对设计方案进行技术审核,确保设计方案的合理性和可行性。

三、施工许可阶段。

1. 施工许可申请。

设计方案通过技术审核后,申请人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递交施工许可申请,申请材料包括设计方案、施工方案、施工单位资质等相关证明文件。

2. 审批。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对施工许可申请进行审批,审批内容包括施工方案的合理性、安全性、环保等方面。

四、竣工验收阶段。

1. 竣工验收申请。

人防工程建设完成后,申请人向城市建设管理部门递交竣工验收申请,申请材料包括竣工图纸、竣工报告、验收资料等。

2. 验收。

城市建设管理部门组织相关专家对人防工程进行验收,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通过以上流程,人防工程的审批流程得以规范和完善,保障了城市居民的生命财产安全,也促进了城市的安全建设和发展。

希望各地相关部门能严格按照规定要求执行审批流程,确保人防工程的建设质量和安全性。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范本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范本

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范本一、审批机构及职责:1.国务院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负责人防工程建设的计划,组织编制人防工程规划和相关政策法规制度。

2.建设部门负责人防工程的专门管理和监督,负责人防工程设计审批和施工监督。

3.规划及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负责人防工程规划的编制审批。

4.建设、安全监管、消防、环保等相关部门根据各自职责,参与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过程中的相关管理工作。

二、审批流程及要求:1.项目立项阶段:申请单位需向主管部门递交人防工程项目的申请文件,包括项目情况、建设地点、规划用地等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对材料进行初审,并依法作出批准或不予批准的决定。

2.规划设计阶段:项目经过立项后,需委托具有相应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人防工程设计,并详细编制设计方案和施工图纸。

设计单位将设计文件递交主管部门审查,主管部门根据法律、法规和标准要求对设计文件进行审查,审核是否符合规定要求。

3.施工阶段:经过规划设计审批后,项目需要申请施工许可证,在施工前需向主管部门递交施工图纸和施工方案等相关资料。

主管部门对施工文件进行审查,并依法作出是否批准的决定。

4.竣工验收阶段:施工完毕后,项目需向主管部门递交竣工验收报告和相关验收资料。

主管部门依法组织竣工验收,对人防工程的质量、安全和环保等方面进行审核。

合格后颁发竣工验收合格证书。

5.监督检查: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各相关部门需加强对项目的监督检查,发现问题立即上报,并对违法违规行为进行处理。

三、责任追究:对于未经审批擅自开工建设或严重违法违规的人防工程项目,相关责任人将被依法追究责任,对涉及安全问题的项目,将立即停工整改,并追究相关单位和责任人责任。

四、附则:本审批制度自文中发布之日起实施,如有不符合实际情况或需要调整的地方,将根据实际情况对其进行修改。

审批机构应确保审批工作的公开、公平、透明,严格按照法律法规执行。

以上为本人防工程建设审批制度的范本,希望能对人防工程建设工作有所帮助,提高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水平,保障人民群众的安全。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

人防审批流程人防审批流程是指在建筑施工过程中,对人防工程进行审批的一系列程序和规定。

人防工程是指为了保障城市人民生命安全和国家安全而设置的防空、防毒、防护设施和设备。

在建筑施工中,人防工程的审批流程非常重要,下面将详细介绍人防审批流程的相关内容。

首先,申请人应向当地人防部门提交人防审批申请表格,同时提供相关的建筑施工图纸、设计方案等资料。

人防审批申请表格是一份规范的申请文件,其中包括建筑施工单位的基本信息、施工图纸的具体要求、人防工程的设计方案等内容。

申请人必须如实填写相关信息,并且提交真实有效的资料,否则将影响审批流程。

其次,人防部门收到申请资料后,将对建筑施工图纸和设计方案进行审核。

审核内容主要包括人防工程的设置位置、防护能力、施工材料等方面。

如果发现问题,人防部门将及时通知申请人进行修改,并重新提交相关资料。

审核通过后,人防部门将发放人防审批文件,允许申请人进行人防工程的施工。

接下来,申请人按照人防审批文件的要求,组织施工单位进行人防工程的施工。

在施工过程中,必须严格按照审批文件的要求进行,不得擅自改动设计方案,否则将面临相应的处罚。

同时,申请人还需要定期向人防部门提交施工进度报告,确保施工进度和质量符合要求。

最后,人防部门将对人防工程进行验收。

验收内容包括人防工程的实际效果、施工质量、安全性等方面。

如果验收合格,人防部门将颁发人防工程合格证书,标志着人防工程的建设工作正式完成。

如果发现问题,申请人需要及时整改,并重新进行验收。

总之,人防审批流程是建筑施工中不可或缺的一部分,它保障了人防工程的施工质量和安全性。

申请人必须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和流程进行申请和施工,确保人防工程的合规性和有效性。

只有这样,才能为城市的人民和国家的安全提供可靠的保障。

人防工程的方案审批意见

人防工程的方案审批意见

人防工程的方案审批意见一、审批依据为了加强城市安全防范能力,保障人民群众的人身和财产安全,按照《城市防空工程管理条例》的相关规定,对人防工程方案进行审批。

二、审批范围本人防工程方案审批适用于城市防空工程建设单位提交的人防工程方案,包括人防地下工程、地下避难所、地下车库等工程。

三、审批程序1. 填写审批申请表:由建设单位向审批机构提交人防工程方案审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

2. 技术审查:审批机构对申请表及相关资料进行技术审查,包括方案的合理性、可行性等。

3. 审定方案:经技术审查通过后,审批机构将审定方案公示,并接受社会公众对审定方案的意见和建议。

4. 审批:经公示期结束后,审批机构对方案进行审批,出具审批意见。

四、审批依据人防工程方案审批应遵循以下原则:1. 依法审批:审批应符合有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确保合法合规。

2. 安全可靠:方案应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确保工程的安全可靠。

3. 环保节能:在满足防空要求的前提下,尽可能采用节能环保的材料和技术。

4. 经济合理:确保人防工程的投资与效益相匹配,合理控制工程造价。

五、审批意见1. 方案名称:根据地下避难所的实际情况,方案名称应当符合实际情况准确地表达出其定位和功能。

2. 方案内容:方案内容需详细说明人防工程的布局、结构、施工工艺及装饰材料等。

3. 方案合理性:需要对方案的合理性进行评价,包括建设单位选址的合理性、地下避难所的布局合理性、结构设计的合理性等。

4. 方案可行性:方案应当符合工程建设的可行性,确保人防工程能够顺利建设并符合使用要求。

5. 安全可靠性:方案的安全可靠性是审批的重点,在审批过程中需要对方案的结构、设备、防水、通风、照明等方面进行细致的审查。

6. 环保节能性:审批时需要对人防工程的环保节能性进行评价,确保其符合现行的环保节能要求。

7. 经济合理性:审批过程中需要对人防工程的造价进行评估,确保其合理控制在可接受的范围内。

六、审批结论经过审查,对人防工程方案进行审查后,结论为:1. 人防工程方案符合相关法律法规的要求,经济合理合适。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最新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最新版】

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制度第一条为了加强和规范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和《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等法律、法规,结合本办实际,制定本工作制度。

第二条本制度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以及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以下简称防空地下室)。

第三条在县城规划区、县人民政府所在地的镇以及开发区、工业园区、教育园区和重要经济目标区新建民用建筑的,建设单位应当按照下列规定同步修建防空地下室:(一)新建10层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不少于地面首层建筑面积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二)新建9层以下、地面总建筑面积在2000平方米以上的民用建筑,按照地面总建筑面积的2%修建防护级别为6级以上的防空地下室。

第四条依法应当修建防空地下室的工程项目的,建设单位在办理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之前,应当将项目说明、可行性研究报告、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提交至县人防办,县人防办在收到材料之日起10日内向建设单位出具应建人防工程设计条件,申请所需资料在政府网站及政务大厅进行长期公开。

第五条建设单位应当根据县人防办提供的资料进行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设计完毕后,持防空地下室施工图设计文件,报县人防办审批,县人防办在收到申请之日起15日内出具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查批准书。

第六条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工程项目,建设单位可以向县人防办提出不修建防空地下室的申请,并提供立项批准文件、地质勘察报告和工程设计文件:(一)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二)因建设地段房屋或者地下管道设施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者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三)按照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小于新建民用建筑地面首层建筑面积,结构和基础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

吕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实施办法

吕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实施办法

吕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实施办法文章属性•【制定机关】吕梁市人民政府•【公布日期】2023.02.28•【字号】吕政办发〔2023〕3号•【施行日期】2023.02.28•【效力等级】地方规范性文件•【时效性】现行有效•【主题分类】机关工作正文目录第一章总则第二章人防工程审批第三章人防工程组织实施第四章人防工程质量监督和竣工验收第五章法律责任第六章附则吕梁市人民防空工程建设审批管理实施办法第一章总则第一条为了进一步加强和规范人防工程建设的审批和管理工作,确保人防工程质量,提高城市整体防护能力,保护人民生命财产安全,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山西省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办法》、《山西省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条例》、《人民防空工程质量监督管理办法》等法律法规,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实施办法。

第二条本办法所称人民防空工程,包括为保障战时人员与物资掩蔽、人民防空指挥、医疗救护等而单独修建的地下防护建筑;结合地面建筑修建的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第三条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全市城市规划区和重要目标建设项目人防工程建设的管理工作,并负责监督、检查、管理全市人防工程建设工作。

各县(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离石区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配合和协助市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开展市规划区及辖区重要目标的人防工程建设管理工作。

发改、财政、规划与自然资源、住建、城管、消防、房产中心和吕梁经济技术开发区等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做好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相关工作。

第四条市、县(市、区)人民政府应当将人防工程的规划和建设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及城乡总体规划。

城乡规划主管部门要将人防工程建设规划纳入城市总体规划、镇总体规划,在详细规划中落实人防工程建设规划。

人防工程的建设规划由人民防空行政主管部门会同相关部门共同编制,与城乡建设同步实施。

编制人防工程建设规划时,应当统筹兼顾、保证重点,将学校、医院、车站等人口密集区域列为防护重点。

人防工程施工手续

人防工程施工手续

人防工程施工手续是指在进行人防工程建设过程中,需要遵循的相关法律法规和程序要求。

人防工程,即人民防空工程,是为了保护国家和人民的安全,提高战时人民防空袭的能力而进行建设的工程。

在我国,人防工程施工手续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一、项目审批1. 项目建议书:根据国家人防规划和当地实际情况,编制人防工程项目建议书,内容包括工程必要性、建设规模、建设地点、投资估算等。

2. 项目可行性研究: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可行性研究,包括技术可行性、经济可行性、社会影响等方面。

3. 项目审批:将项目建议书和可行性研究报告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项目方可正式立项。

二、规划设计1. 规划设计条件:根据项目审批结果,确定人防工程的建设规模、建设地点、配套设施等条件。

2. 规划设计方案:根据规划设计条件,编制人防工程规划设计方案,包括工程布局、结构形式、防护等级等内容。

3. 规划设计审批:将规划设计方案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审批。

审批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图设计。

三、施工图设计1. 施工图设计:根据规划设计审批结果,编制人防工程施工图设计,包括工程细部设计、施工工艺等。

2. 施工图审查:将施工图设计提交给具有资质的审查机构进行审查。

审查通过后,方可进行施工。

四、施工许可1. 施工报监:向有关部门提交人防工程施工报监材料,包括施工单位资质、施工负责人资格等。

2. 施工许可证:办理人防工程施工许可证,取得许可证后方可进行施工。

五、施工及质量监督1. 施工单位应按照施工图纸和施工规范进行施工,确保工程质量。

2. 质量监督机构应对人防工程施工过程进行质量监督,发现问题及时整改。

六、竣工验收1. 竣工验收:人防工程完成后,组织竣工验收,验收内容包括工程质量、工程量、防护性能等。

2. 竣工验收备案:竣工验收合格后,将相关资料提交给有关部门进行备案。

七、投入使用1. 投入使用:人防工程验收合格并备案后,方可投入使用。

2. 定期检查:对人防工程进行定期检查,确保工程安全运行。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

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

一、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的法律法规依据1.《中华人民共和国人民防空法》第二十二条规定,城市新建民用建筑,按照国家有关规定修建战时可用于防空的地下室。

2.《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管理规定》第十六条规定,人民防空工程建设按照下列基本程序进行:项目建议书、可行性研究报告、初步设计、施工图设计、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组织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经批准的开工报告等。

二、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的程序1. 提出项目建议书:根据人民防空工程建设的中长期计划,提出项目建议书。

2. 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根据批准的项目建议书,编制可行性研究报告。

3. 进行初步设计: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进行工程初步设计,提出总概算。

4. 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根据批准的可行性研究报告和初步设计文件,申报年度工程建设计划。

5. 施工图设计: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进行施工图设计。

6. 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根据批准的年度工程建设计划和审查批准后的施工图设计文件,组织工程招标和施工准备。

7. 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经批准的开工报告: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申请领取施工许可证或经批准的开工报告。

三、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的管理措施1. 严格审查: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严格审查,确保项目符合国家规定的防护标准和质量标准。

2. 强化监管: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全过程监管,确保项目按计划、按标准实施。

3. 优化审批流程:简化审批流程,提高审批效率,为项目建设提供便利。

4. 加强协调:加强人防工程项目建设、设计、施工、监理等各环节的协调,确保项目顺利实施。

5. 建立健全人防工程档案:对人防工程项目进行档案管理,为项目后续维护、改造等提供依据。

总之,人防工程项目审批管理是保障我国人民防空事业健康发展的重要环节。

通过严格审查、强化监管、优化审批流程等措施,确保人防工程项目的顺利实施,为我国国防安全和社会稳定作出贡献。

人防工程审核方案

人防工程审核方案

人防工程审核方案一、背景为了加强城市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保障居民生命财产安全,我国各级政府部门对人防工程进行了大力规划和建设。

人防工程审核是对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检查和评估的重要环节,通过审核可发现人防工程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及时采取措施加以改进,提高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水平,确保其安全有效运行。

二、审核范围1.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的施工合规审核:包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施工施工单位的合规情况、施工过程中的安全生产管理等方面进行审核。

2.人防工程管理机构的运行审核:包括管理机构的组织架构、职责分工、人员资质和管理制度等方面进行审核。

3.人防工程的日常维护和保养审核:包括人防工程的保养管理制度、维护保养人员的技术水平、设备设施的完好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4.人防工程的安全应急预案审核:包括应急预案的制定与实施情况、组织机构的合理性和应急演练情况等方面进行审核。

三、审核方案1.确定审核对象按照审核范围的划分,确定需要进行审核的人防工程建设项目、管理机构、日常维护和保养管理单位以及应急预案的审核对象。

2.编制审核计划根据审核对象的情况,编制审核计划,确定审核的时间、地点和具体内容,同时确定审核人员和审核工具。

3.审核程序(1)现场踏勘:审核人员进行对审核对象的现场踏勘,了解人防工程的实际情况。

(2)资料调阅:审核人员根据审核计划,调阅审核对象的相关资料和文档,包括建设项目的规划设计文件、管理机构的管理制度文件、维护保养记录和应急预案等。

(3)面谈询问:审核人员与审核对象进行面谈,对人防工程的建设和管理情况进行询问和了解。

(4)现场测试:对建设项目的实际施工过程、管理机构的运行情况、维护保养和应急预案的实际操作进行现场测试。

(5)问题核查:发现问题和不足后,对问题进行核查,找出问题产生的原因和责任人。

4.编制审核报告审核人员根据审核情况,编制审核报告,对审核对象的优势和不足进行分析和总结,并提出改进建议和整改措施。

人防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

人防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

人防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为了保障人员生命财产安全,加强城市防空能力建设,遵循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制订施行本方案。

本方案适用于城市人防工程设计建设、验收和监理等工作。

一、工程概况1. 工程名称:XX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2. 工程地址:XX区3. 建设单位:XX建设有限公司4. 监理单位:XX监理有限公司二、设计依据1. 国家有关法律法规、标准规范和政策文件2. 建设工程相关技术标准3. 建设单位提供的相关资料三、工程内容1. 本项目为新建城市人防工程,包括地下室人防避难场所建设、人防通道设计、排水系统设计等。

2. 人防工程建设将采用XX工艺和材料。

四、设计审查重点1. 人防工程结构设计是否符合相关技术标准和规范要求。

2. 人防工程通风、照明、排水等设施设计是否合理有效。

3. 人防工程建设是否满足人员避难和紧急疏散需要。

4. 人防工程施工单位是否按照设计要求执行。

五、审查意见1. 人防工程结构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标准,参数计算合理,结构安全性可靠。

2. 人防工程通风、照明、排水设计方案合理,满足功能需求。

3. 人防工程建设方案考虑了人员避难和紧急疏散需求,合理设置了安全出口和避难场所。

4. 人防工程施工单位严格按照设计图纸和工艺要求进行施工,质量可控。

六、监理建议1. 建设单位应进一步加强与设计单位的沟通,确保设计方案得到充分理解和执行。

2. 监理单位应加强对人防工程施工的全程监督,及时发现并解决施工中的问题。

3. 建设单位应加强对施工单位的管理,确保施工单位按照设计要求施工,不得擅自改变设计方案。

七、总结本次审查认为,XX城市人防工程建设项目设计方案符合相关法规和技术标准要求,具有可行性和安全性。

同时建议建设单位和监理单位加强配合,确保工程建设按照设计要求和相关标准进行。

八、审查主要监理人员主审监理工程师:XXX监理工程师:XXX、XXX以上即为本次人防工程方案监理审批意见,审批方请查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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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防工程建设审批
立项: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部门修建人防工程的请示;2、计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3、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证;4、建设项目的平面定位图;5、建设项目的地质勘测报告;6、人防工程建设审批表;7、人防规划部门颁发的《防空地下室设计要求核定书》。

图纸设计和审查:建设单位持《防空地下室建设设计要求核定书》,委托具有人防工程设计资质的设计单位进行防空地下室设计,设计图纸经省人防图纸审查中心审查后,持《人防工程施工图纸设计文件审查表》及省人防审图中心审查后的施工图纸一套到市人防办审核备案。

联席会议审核:根据建设项目工程建设情况,由市人防办会同市人大法工委、市发改委、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市规划局、市建委、市房管局召开联席审核会议对上会项目联席审核。

招投标:单建式人防工程应选择具有人防资质的施工企业;附建式人防工程的施工单位,应与市人防办签订《施工单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承诺书》,人防管理部门对施工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质量监督和监理:人防工程开工前一个月必须到人防质量监督部门办理人防工程质量监督手续。

单建式人防工程应选择具有人防监理资质的监理公司,附建式人防工程的监理单位,应与市人防
办签订《监理单位人防工程建设质量保证承诺书》,人防管理部门对监理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度”。

开工审批:单建式人防工程在开工前,建设单位必须向市人防办申请开工报告,未经批准不得擅自开工。

竣工验收:建设单位应当组织设计、施工、工程监理、人防质量监督等有关部门进行竣工验收,验收合格后签发《人防工程竣工验收备案通知书》,否则,工程不予备案,并限期整改,仍不合格的,由建设单位缴纳易地建设费,并按规定处以罚金。

建设单位应在工程竣工验收合格之日起15日内,持工程验收报告及有关文件、资料报竣工验收备案部门备案。

易地建设审批
窗口受理:建设单位需提供以下资料:1、建设单位易地建设申请书;2、计划部门对建设项目的立项文件;3、建设项目的土地使用证;4、建设项目的平面定位图;5、建设项目的地质勘察报告;6、需要减免易地建设费的提供法律依据;7、易地建设审批表。

市人防办审查:根据建设单位提供的地质勘察报告,由市人防办审查,确因下列条件限制不能同步配套建设人防工程的,由人防部门统一安排易地建设人防工程。

易地建设条件: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浓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面积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层处理
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秘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联席会议审核:经市人防办审查符合易地建设条件的,人防办根据有关政策研究后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若有减免要求的,根据人防法律法规和建设单位提供的减免依据,由市人防办会同市人大发工委、市行政效能监察中心、市检察院反渎职局、市规划局、市建委、房管局召开联席审核会议共同审核后报省人民防空办公室。

省人防办审批:由省人防办在5个工作日内审批。

办理:建设单位到市行政服务中心按照规定到指定银行缴纳易地建设费,并办理相关手续。

易地建设条件:1、采用桩基且桩基承台顶面埋置浓度小于3米(或者不足规定的地下室空间净高)的;2、按规定指标应建防空地下室的面积只占地面建筑面积首层的局部,结构和基层处理困难,且经济很不合理的;3、建在流砂、暗河、基岩埋深很浅等地段的项目、因地质条件不适于修建的;4、因建设地段房屋或地下管道设施秘密集,防空地下室不能施工或难以采取措施保证施工安全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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