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侵权责任法》复习资料-

合集下载
  1. 1、下载文档前请自行甄别文档内容的完整性,平台不提供额外的编辑、内容补充、找答案等附加服务。
  2. 2、"仅部分预览"的文档,不可在线预览部分如存在完整性等问题,可反馈申请退款(可完整预览的文档不适用该条件!)。
  3. 3、如文档侵犯您的权益,请联系客服反馈,我们会尽快为您处理(人工客服工作时间:9:00-18:30)。

《侵权责任法》课程复习资料

一、客观题部分

(一)单项选择题

★考核知识点: 财产损失赔偿的计算标准。

★考核知识点: 物件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考核知识点: 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

★考核知识点: 监护人责任。

(二)判断题

★考核知识点: 堆放物致人损害责任的承担。

★考核知识点: 自然人的侵权责任能力。

★考核知识点:侵权责任的免除。

★考核知识点:侵权责任的功能。

二、主观题部分

(一)名词解释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概念。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 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考核知识点: 正当理由的抗辩事由。

★考核知识点: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考核知识点: 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教育机构侵权责任,是指幼儿园、学校或者其他教育机构对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在教育机构学习、生活期间受到的人身损害所承担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归责原则。

考核知识点解释:

无过错责任原则,是指无论侵权人有无过错,只要法律规定应当承担民事责任的,侵权人就应当对其行为所造成的损害承担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解释:

一般侵权行为,是指行为人因过错实施某种行为致人损害时,应该适用民法上一般责任条款的侵权行为。

特殊侵权行为,是指在侵权责任构成方面具有特殊性、适用民法上特别规定的侵权行为。

★考核知识点: 侵权行为的分类。

考核知识点解释:

作为的侵权行为,是指违反了对他人的不作为义务而积极实施的侵权行为。★考核知识点: 损害赔偿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损益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在遭受损失时同时也得到利益的,应将其所得到的利益从应得的赔偿金额中扣除的一项规则。

★考核知识点: 损害赔偿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过失相抵,是指被侵权人对损害之发生有过错的,应当依据其过错的大小或种类减轻直至免除行为人责任的规则。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方式。

考核知识点解释:

恢复原状,是指侵权人通过修理等手段,使受到其侵害的他人财产恢复到受损害之前原有状况的一种侵权责任方式。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民事责任竞合,是指因某种法律事实的出现,导致两种或两种以上民事责任的产生,并且各种民事责任之间相互发生冲突的现象。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法律责任聚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同时违反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规范,符合两个或两个以上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之构成要件,依法应当承担多种不同性质的法律责任之制度。

★考核知识点: 责任竞合与责任聚合。

考核知识点解释:

侵权责任与刑事责任聚合,是指行为人的同一行为既违反侵权责任法规范,符合侵权责任之构成要件,又违反刑法规范,符合刑事责任之构成要件。依据法律规定,行为人除应承担侵权责任之外,还应承担相应的刑事责任。这两种法律责任不可相互吸收、抵销或替代。

(二)简答题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具有以下法律特征:

(1)承担侵权责任的主体为二人或二人以上,即责任主体为复数。这些人均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而不存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或其他替代责任关系。

(2)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而不是数人对不同的损害后果承担侵权责任。

(3)数人承担共同侵权责任的方式即数个责任主体与被侵权一方的请求权之间的联系具有多样性。数人承担何种共同侵权责任,由法律加以规定。

考核知识点解释:

共同侵权行为的构成要件包括:(4.2)

(1)主体的复数性,即侵权人为二人或二人以上的多数人,这些人均为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主体,而不存在雇主与雇员之间的关系或其他替代责任关系。

(2)意思联络或者行为关联,即共同侵权需要有意思上的联络或其各侵权人的行为密切联系,构成不可分割的引起损害发生的统一原因。

(3)结果的统一性,即共同侵权行为所导致的损害后果是一个统一的不可分割的整体。

★考核知识点: 共同危险行为。

★考核知识点: 特殊责任主体的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监护人责任的特征包括:

(1)原则上为对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承担责任。监护人责任是典型的替代责任。实际是侵权人是被监护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或者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承担责任的主体则是监护人。

(2)原则上为无过错责任,即监护人承担责任不以存在过错为必要。

(3)原则上为补充责任,即有财产的无民事行为能力人、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造成他人损害的,从本人财产中支付赔偿费用。不足部分,由监护人赔偿。★考核知识点: 医疗损害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的特征包括:(1)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属于危险责任;(2)高度危险责任是对合法行为承担的责任;(3)高度危险责任是一

种无过错责任;(4)高度危险责任是自己责任。

★考核知识点: 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

考核知识点解释:

侵权法上因果关系表现为多种不同的形态,主要有:

(1)一因一果,多种原因和结果均为单数,即原因为行为人的单个加害行为,结果为被侵权人单纯的损害后果。

(2)一因多果,是指原因为单数,结果为复数(两个或两个以上),即原因为行为人的单个加害行为,结果为数个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或一个被侵权人的多个损害后果。

(3)多因一果,是指原因为多数,结果为单数,即原因为多个行为人的多个加害行为,结果为被侵权人单一的损害后果。

(4)多因多果,是指原因为多数,结果为多数,即原因为多个行为人的多个加害行为,结果为被侵权人的多项损害后果或多个被侵权人的损害后果。

★考核知识点: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数人共同侵权责任可以做以下分类:(1)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连带的侵权责任;(2)数人对同一损害后果承担按份的侵权责任;(3)在数个责任主体中,部分责任主体承担全部侵权责任,部分责任主体承担补充的侵权责任。★考核知识点: 违反安全保障义务的责任。

★考核知识点: 用人者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用人者责任具有如下特征:(1)用人者责任原则上是一种替代责任;(2)用人者责任原则上适用无过错责任原则;(3)用人者责任以用人者与直接侵权人存在特定关系为前提;(4)用人者责任是用人者对被使用人在执行职务活动时的致害行为承担责任。

★考核知识点: 用人者责任。

考核知识点解释:

用人者责任的构成要件有三个:(1)用人者与被使用人者之间存在雇佣关系;(2)给他人造成损害的行为必须是被使用人为完成工作任务而实施的行为;(3)

被使用人的行为必须符合一般侵权责任的构成要件,即属于不法行为、给被侵权人造成损害、行为与损害之间有因果关系、行为人主观上有过错。只有当被使用人的行为构成侵权行为时,用人者才承担雇主责任。

★考核知识点: 高度危险致人损害责任。

相关文档
最新文档